2023年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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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五篇)
时间:2023-03-20 11:05:51     小编:储心悦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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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一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防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__,全面负责防控与应急工作。

副组长:__协助组长,主管幼教中心防控与应急工作。

成员:__防控与应急工作。

三、各幼儿园日常防控工作

1、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数据及时上报联盟组组长,配合区教委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2、各班主任每天上午十一点前在班长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

3、完成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入园时、下午午睡后各一次。

4、完成每日消杀工作。

四、预防办法和措施

1、利用多种媒介,幼儿监护人每天上报幼儿及家人情况。

2、加强对个人健康生活习惯、防护措施等宣传,如:外出戴口罩、加强消毒、打喷嚏捂住口鼻、尽量不外出、经常洗手等。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五、如果突发新冠疫情,立即启动分级响应机制

1、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2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

2、蓝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3名以上(含)、5名(含)以内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建议关闭该班。

3、橙色预警:幼儿园单个班出现5名(含)发烧儿童时,立即请幼儿家长接回并上报。关闭该班。

4、红色预警: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冠疫情疾病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建议关闭幼儿园。

六、防控工作信息报告机制

1、幼儿、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向班主任汇报;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幼儿的疫情通报工作。

4、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疫情流行期间,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防控信息报告程序: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然后向分管处长及教育局、疾控部门报告,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科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理,保障发病人和发现人的人生安全,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运转,现制定__公司经营科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突发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但是高于37.2℃本科室就要上报。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络血和腹泻。

三、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上级。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救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科室办公室要马上禁封隔离。小组成员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其他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易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两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一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二是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科室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公司成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成员的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五、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及时请示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当地救援机构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在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源均已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三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组长:园长__

副组长:副园长__教务主任__后勤负责人__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园工作要求,做好年春季开园准备工作,保障开园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5.认真做好开园前全园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园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园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四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五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__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__〕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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