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如何培养积极向上的个性,成为一个阳光、自信的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经典文学作品,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灵感和启迪。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一
她端正地坐在钢琴前,不知疲倦地演奏着、修改着同一首曲子,仿佛沉浸在我们的世界里,不可自拔。“雨桐,你把《肖邦训练曲》再完整地弹一遍。”老师走过来,皱着眉头说。她无任何怨言,为着我们的梦想,动作优美地把修长的双手请放在琴键上,微闭双眸。指尖触碰到琴键的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了,都在听,都在认真的倾听,那美妙的声音。一个个跳动的音符从敲打的琴弦上滑落,一段段让人难忘的音乐从琴键上跃出,飘散在四周的空气中。一曲终,围在她身边由于美妙的音乐而来观看的观众纷纷给予她最热烈的掌声。我不禁感叹:“弹得真好啊!真期望我也有一天能制造出这么美丽的音乐。”她的妈妈神色骄傲,却很谦虚地说:“还不是她每天都在练,才有这样的水平。阿姨相信你将来假如勤训练,也会这么好的。”老师皱着的眉头松开了,眼角有几丝皱纹,认可地笑了。
我后来得知,她今年8岁,每天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练琴时间高达8小时!是什么动力支持她去做?是她的梦想,为了能在下学期能考去武汉音乐学院。她在练琴的时候,碰到一点错误就会反反复复地训练个十几二十遍;她不像其他孩子一样,一下课就到处走,而是静静地坐在钢琴前,拿出琴谱,翻到上课时老师说的那个有错误的乐章,一遍又一遍地训练。
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有了回报。那年,她得到了自身梦寐以求的通知书;那年,她追到了我们的梦想,开始自身更高梦想的追求;那年,她9岁。
当思绪回到目前,回到琴谱上一个个跳动的音符。我在想,假如,我也像她这般努力我离我的梦想还远吗?可是,没有假如,只有努力。
追梦女孩——雨桐,你的身影慢慢地会在我的记忆里消去,但是我会记着那次你的演奏,我会永远记着,属于你的称号——追梦女孩。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二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三
一到晚上,我就要看着时间一点点移动,当十点多的时候就觉得应该要睡了,然而有些东西放在心里总是不好,倒不如将它拿出来,放在明面透透气、见见阳光,或许就有了暖意。
早晨也不是很早起床,我跟着母亲一块去医院看望刚做手术后不久的大伯母,因为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对大伯母的印象一直很好,也十分想去看望她。
与大伯母聊天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她虽然念书不多,却懂很多东西,常常也告诉我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她觉得人不能记仇,纵然别人有不好的地方也不能只念着她的不好,也该记着她的好处,人也该懂感恩,父母为我付出良多,我即便不用回报他们多少却该懂得让他们少操心,每回她教育我几句后总笑着对我说:“萍啊,阿姆说话直,你别放心上,我也是为你好,不要生气啊。”
我固然对她有时说的观点不是特别认同,但我尊重她的想法,毕竟观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的还是那背后的心意,出发点都是美的。
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她喜欢大声说话,可能她觉得这样别人才能注意她所说的内容,能够听得进去,而且,她歌声也很动听,总觉得她可以去学唱歌,也许还能成为一个民间歌唱家。可惜,自从她喉咙里长了东西,她的声音就不洪亮了,也唱不了歌。
她开始哑着声音说话,我有时都觉得她下一句可能就说不出来了,每每听到她费力的声音,我都为她担心,她女儿也劝她做手术,一开始她是拒绝的,因为她怕手术后失声了。可是后来她的嗓子越来越严重,连吞咽都有些困难,她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拖延下去,毅然决然选择了做手术。
这些天还没有出化验结果,我们的心都揪着,只盼那是叫人舒心的结果,为此,我没有什么事可为她做的,只能看望和安慰,还有祈祷了。
愿你现世安好,一世长宁。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四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五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六
世界上所有的事情,确实没有所谓的公平,不公平的事情,还是存在的,只是在人们抱怨不公平的同时,已经渐渐的习惯了。
一个公司只招一名员工,刚好两个人同时来应聘,一位本科学历,一位只有大专的学历,本科的那位性格好,为人处事也很好,更重要的是,非常的勤劳,可是另外一位,却什么也不干,只是一味的在玩,一味的占小便宜,也许很多人都猜到了,公司会录取哪一个人,可是结果往往是出乎意料的,公司最后竟然录取了那位无所事事的人,只是那公司所说的公平,全部都被金钱和关系给掩埋了,剩下的只是利益,当然了,这也只是一个例子,但是这种例子,生活中还是有的,只是现在的人都习惯了这种公平,不公平的待遇,不公平的人为处事。
这种事情也发生在了学校中,有的人因为关系进了所谓好的学校,有的人因为金钱叫老师好好关注那名同学,还有的人没有读一点的书,却考的如此之好,也是因为金钱,老师会对有些人特别关心,从而忽视了别人,冷落的别人,这就是中间不公平的表现,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绝对的公平,但是,我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遵守下这世界公平的规则。
每个人都想要进好的公司,好的学校,他们用他们的努力赢得了每个人的掌声,用自己的勤劳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的完美,也希望在以后那些时间,自己可以更好,可是这美好的愿望还是被打破了,就是因为金钱,就是因为关系,打破了这世界的公平,这个世界的平衡,让那些怀揣着梦想的人都只剩下了失落,他们用最好的年华,换来了却是只是这么一个令人失落的消息。
我们在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只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自己受到不同的待遇,可是有些人却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宁静平衡,公正平等。
花儿总有凋谢的一天,她用她的开放来诠释世界的美丽,万物都是自由的平等的,总有不顺的时候,总有挫折的时刻,我们不应该就那样打破了应该有的公平,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己努力,凭借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做的更好,更加的完美,而不是一味的打破公平,让那些努力的人失去了那个机会。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七
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八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舅舅要回上海了。
舅舅每年过年都会回来,既然如此自然也少不了分离。
当晚,我一,我便想起了舅舅,想起了许多许多想起了幼时我和舅舅下棋,每每我输了,我便躲起来哭,那是的我总以为舅舅什么都不知道,哭完了,便又蹦蹦跳跳地跑出了,一头钻进舅舅怀里,笑了起来,可现在一回想起来——舅舅是多么了解我,多么善解人意:他知道我哭时不愿被人看见,他知道我哭时有人安慰我会哭得更厉害,他知道我哭时不愿被人,我想:”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不过如此吧。
接着,我又想起舅舅不久前对我讲起我六七岁时的几个故事:
1.有一天,家里刚买了新沙发。可还没过几天,变多了几个小洞,并且里面"住“着一团一团的餐巾纸。后来姥爷查明这是用剪刀剪出来的,随后大家一致认为,这件事一定是的,便把我找来。我见事情败露,只得将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他们听后哭笑不得,我也随着他们傻笑起来。
2.我自幼喜欢撕纸。有一日,我把餐巾纸撕成一条一条的,撕完后,我便抱起已经"不成体统”的餐巾纸奔向卫生间,随即不假思索地把手伸进马桶,认真地擦了起来。可不管我如何努力,有个地方始终擦不掉,于是我气急地喊道:“姥姥快来!”姥姥闻声赶来过来。一进门,姥姥便看见满垃圾桶的纸以及拦住他去的纸。没等姥姥开口,我便抢着说:“姥姥,下面这个的为什么擦不掉”姥姥看我满脸堆满了,便又气又笑地说:“赶快把这些卫生纸收起来!”说完姥姥便要往回走,可还没等姥姥过身去,我便一把把她拦了下来,说:“你闻闻我手上什么味。"说完便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一晚上,就这样哭哭笑笑地过去了,在睡梦中,我了舅舅。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九
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
时间匆匆一日,日子淡淡一秋。
上了高中,快乐少了,烦恼多了。每天都游走于学校与家之间,生活一成不变。其实,外宿也有想家的权利。哪怕我一出教室,就可以望到那不远的家。哥哥上大学,父母忙生意,奶奶每天都一个人在家。我喜欢一下课就出去眺望那不远的家。不知道奶奶此刻在干些什么?奶奶没读过书,电视都不会摁,特别是现在换了什么数字电视,我一有空就会教奶奶摁电视,好让奶奶在家不要太枯燥。但毕竟奶奶老了,学东西不能那么快被接受,还记得当初我教了一个星期才教会奶奶打爸爸的电话,好让奶奶在家有个照应。我想家,其实是在牵挂奶奶。我跟奶奶说过:“现在我读高中都那么忙不怎么在家,以后读大学又要去外地,您不是每天白天都一个人?”奶奶回答得很无奈:“都为了让你读好书。”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银丝多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皱纹深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的背更弯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可我发现,奶奶经常抱怨腰酸背痛了。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总以为,奶奶不会老。
我依旧清楚地记得有一年冬天,奶奶得了一种皮肤病,不传染,但却是会致命的。那种病俗名叫“蛇”,就像蛇一样,如果绕人身体一圈就会致命。当时的我好怕,我真的好怕,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包围我全身。那时我没听奶奶呻吟过一声痛,但我知道奶奶是很疼的。幸好那时我放寒假,又找到一家好的医院治疗。每天我都早早起床,陪奶奶去医院打针,凛冽的寒风无情的呼啸着,我紧紧地拉着奶奶。我心疼奶奶,奶奶最怕就是打针和吃药,看着奶奶手上布满被针刺过得痕迹,看着奶奶吃药时痛苦的表情,我好难受。经过十几天的治疗,奶奶好了。吹了十几天的寒风,打了十几天的针,吃了十几天的药,终于好了。过后奶奶告诉我,她以前算命说那年会有一劫,现在过了就长命百岁的了。呵呵,我不知道奶奶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要我的奶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我记得我曾躺在奶奶大腿上听她讲过去的故事。
我记得奶奶小时候曾剥过很多很多瓜子给我吃。
我记得奶奶经常耐心地削好小小的马蹄给我吃。
在奶奶的身上,我看到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爷爷因为文革死了,奶奶40岁开始守寡,独自把孩子抚养大。把孩子抚养大了,又要抚养孩子的孩子。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我们身上。我和哥哥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所以我们很爱奶奶。去年哥哥读大学,第一次离开奶奶那么久,哥哥哭了,奶奶也哭了。
奶奶现在82岁了,前几天的傍晚奶奶肚子痛,我晚修又快迟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爸妈还没回来,我急忙给爸爸电话,让爸爸快快回家陪奶奶去看医生,我才赶去学校。一路上我是用跑的,我的眼眶湿润了,但我不让那滴泪有流下来的机会。晚修回家我也是用跑的,我想知道奶奶怎么样。回去后奶奶已经睡了,爸爸说是肠胃炎,没事了。我的心安静了下来。
即使距离如此近,我也不可能每时每刻呆在奶奶身边。人生总会有取舍。正如奶奶所说,一切为了我能读好书。
曾经我经常陪奶奶出去逛,但现在越来越少了。
曾经我喜欢和奶奶出去逛,但现在时间不允许了。
现在,奶奶逛久了腿会麻了。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一
谨以此文献给一直以来像天使一样守护我、爱我的妈妈。
时光打马而过的瞬间,总有一种情感叫泪流满面。——题记。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远,停不了,像是拼命想要抓住,却不断从指缝间缓缓流过的沙。转眼间,我已度过了18个春秋,回望这一路走过的青春岁月,总是有一个人在默默地陪伴着我,那就是你,妈妈。时间不会使记忆风化,却使它开出了花。从小我就是个调皮、任性、蛮横、霸道的孩子。记得小时候和邻居小男孩打架,在他胳膊上留下几个深深的牙印。
你笑脸给那阿姨陪不是,随后就是对我一阵打。妈妈,其实我不想那样的,我只是不想让人欺负我而变得坚强些。你抹着我哭花了的脸,心疼地摸着我的头说:“妈妈不打你,那阿姨的气是不会消的,以后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妈妈,是你教会了我应该和人和睦相处,所以现在我有好多知心朋友呢!嘿嘿,这可是妈妈你的功劳呢!时间的年轮悄悄地转动,我看见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在我指间翻滚而过。在岁月的流逝中,少不了我和弟弟的一次次争吵。那年冬天,不记得因为什么小事,我和弟弟又吵了起来。就在不经意间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那么弱不禁风,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到了你准备洗衣服的凉水里。你顺着弟弟的嚎啕大哭声过来,二话没说,对我又是一阵打。
你说,做姐姐的,就是应该让着弟弟,以后你们成家了,想见面都难。妈妈,你知道吗?看着弟弟湿漉漉的棉裤,我也很难过,知道自己确实做错了。从此,我很少再和弟弟吵架,时刻记着你说的,凡事都让着弟弟,也明白了亲情的可贵,要珍惜身边的幸福。妈妈,你说我是不是懂事些了呢?如今,我上了高中,2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每次你都会准备好多好吃的,吃饭时也不停地给我夹菜。可是我呢?!除了暑假寒假,我们母女俩见面的时间又有多少呢!我不记得,咱俩已经有多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说过话了,也许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妈妈,这次回家,我们就好好谈谈心好吗?我有好多话要给你说呢!五月二日回校,你送我去路口等车,看着你向远处张望的背影,心里酸酸的。妈妈,我早就没有好好看过你了呢!你虽然不再年轻,脸上也有了深深的皱纹,可在我看来,你是最美的妈妈,没有人可以取代在我心里的位置。那天,车来的好慢好慢,我让你先回家,你就像个小孩子,偏不听,说等我走了之后再走。不知不觉,泪水氤氲了双眼。妈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对我的好,现在我只有努力地学习,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将来考上了好大学,赚了钱,我要带你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妈妈,不会太长的,很快就到了!妈妈,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做母女。这次就让我当妈妈,你做女儿,我也会像你一样,用我的一生去爱你!妈妈,你说,好不好?嘿嘿,母亲节快到咯!祝您节日快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和你在一块的日子,我要你做最幸福的妈妈!
故事仍在继续,轻轻搁笔,不知不觉,脸上有种湿润的东西划过。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二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三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四
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五
有两个女孩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相貌,给我不同的感觉和印象。虽然我们并不是十分相似,但是和她们两个在一起无论有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忘记,和她们在一起真的很放松很开心。
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冲淡,在初一我们已经是好朋友,在初二我们的友谊更进一步,在初三我们依旧亲密无间,现在到了高一,我们虽然在不同的学校,我们虽然不能经常见面,但是我们还是最最要好的朋友。
另一个女孩是在高一时认识的,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来自不同城市,不同学校的我们相遇在了18班,还做了同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活力,开朗。虽然我们只相处了七天,但是我们的友谊一样比天高,比海深。
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头脑简单,从不会把事情想的那么复杂,也许天真是她的代名词。和她在一起虽然不是高兴到了极点,但也是很开心,上课时我们会在一起学习,有时也会开小差,下课时我们一起唱歌,什么流行歌曲啦,儿歌啦,军歌啦,只要是歌我们都唱,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吃饭,连我们身边的人都对我们很无语。不要以为她就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其实她的泪点很低。因为开学时要进行军训而军训的教官只有24个,而我们要分26个班,所以学校就分了24个班,等到军训后再重新分班,那时我们就有可能不在一个班,而她因为这个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眼睛都肿了,她真的很重感情。
在分班的前一天,她用了一节自习课的时间给我写了一封信,她说她喜欢陪我一起看月亮,一起傻傻地说:“把月亮放在心里。”她竟然不觉得无聊,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我和她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快乐,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吧。
她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她们却不认识时彼此,真希望有一天她们可以相识,相知,我们三个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希望我们的友谊可以像酒一样时间越久越香醇,浓厚。现在我要说shmilmymshmiljn!!!!!!!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六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七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高一写人高一写人篇十八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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