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在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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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在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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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我们需要思考科技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和作用。写总结时要注意文字表达和语法规范,避免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为了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总结的方法,我们来看几个范例。

家庭暴力在篇一

晨晨:

我在这里先向你保证我有一颗爱你心,绝对只爱你的心。

对于一次次不知不觉地伤害到你,我表示道歉。

你的不开心也是我不开心,我已经和你是一体的了。

对于这段时间和曾经做错了的事我做一下小结。

每次和你打电话我都在做着别的事,没有一次是和你好好说话的,总是心不在焉,才至于你每次说的我都不能好好地去体会。

有时你的小小要求我都不能满足,总觉得那些矫情的小事微不足道,就没有去做。

我错了,错得彻彻底底。

爱情是要我们俩去好好经营的,一个人的付出很累(老婆,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做法很多都错了,我的“不作为”给我们的爱情带来的只有创伤,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

在你生气时没有好好的去哄你,反而就着自己脾气去说你,我的脾气也不好,我会改的。

我的所作所为没有让你真正体会到我的爱,那是我的错,我不该把你冷在一旁。

对于我的小结肯定还不完善。

我做错得太多,每一次不经意就犯错了。

犯错了还没有及时哄老婆你开心。

你永远是对的,你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我们有更好的未来,为了我们感情的提升。

每次都不是你的错,都是我想错了,我没有好好体会你的感受。

在这样的爱情中我太心不在焉了。

对不起老婆。

我的主动太少了,太少了。

每次都是感觉你怎么了,然后去做弥补。

现在想想这真的不是爱情。

我太被动了,被动的让你感觉累。

我错了,对不起。

这次给晨晨写保证书,保证我会为了我们的爱情、我们的未来主动付出,避免出现以前犯过的同类错误。

出现过的问题犯过一次,决不能再犯第二次。

从现在开始我要向晨晨保证:

1.我保证以后答应晨晨的每一件事都会做到;。

2.我保证不惹晨晨生气,不狠晨晨,相信晨晨,对晨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

3.晨晨开心时陪你一起开心,晨晨不开心时我要哄你开心;。

4.我保证记得晨晨说的每一句话,记得晨晨最喜欢的歌,记得晨晨喜欢做的事;。

5.我保证只疼晨晨一个人,宠晨晨,好好爱晨晨;。

7.我保证晨晨会是我的全部,而不是那一小部分;。

8.我保证不会抛弃晨晨,不会不要晨晨;。

9.我保证每天早上一醒来第一想的就是晨晨;。

10.我保证把自己心完全交给晨晨,不会有丝毫的隐瞒;。

11.我保证晨晨在我眼里是最美的,将来也是最美的;。

12.我保证在晨晨有烦恼或是不舒服的时候第一个第一时间关心晨晨,呵护晨晨;。

13.我保证永远疼爱、关系、照顾好晨晨;。

14.我保证比以前更加关系、爱护、体贴晨晨;。

亲爱的,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现在暂时的分隔两地是对我们的考验。

我不会放弃我对你的爱,我们要白头偕老,走我们的路,未来在想我们招手。

亲爱的,不管我们在未来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坎坷,什么艰辛,我都会为你撑着,有我在。

而我又有了你就已经足够了。

亲爱的,我对你的爱是坚贞不渝的,天地日月作证。

请你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给你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我的保证是写完了,重要的是要有实际的行动才可以。

瑞瑞要加油,一定要把这些做好,付出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晨晨可以快快乐乐的陪自己度过这一生。

特此声明:此保证书即日起立即生效,永久有效。

如有违背一切听从晨晨发落。

希望仁慈友爱的晨晨高抬贵手,原谅我。

我一定勇往直前,用实际的行动表明我对你的爱,愿为呵护爱人而奋斗终生的决心。

爱你的瑞瑞。

20xx年5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在篇二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25.4%,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至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一是思想上原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一)注重立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家庭暴力在篇三

社会各界朋友:

家庭在我们生活中应该是让人觉得最安稳的地方,家庭成员之问应该互相关怀,宽容相处。然而,根据最近调查情况反映,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宗数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已成为破坏家庭稳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创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因为它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权利,强化了性别不'f'等的环境,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人的`人格完整和尊严。家庭暴力在严重影响妇女发展的同时,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儿童的健康发展,还影响整体社会的和谐发展。

遏制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我们做起,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做起。我们向社会各界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男士做起,从家庭成员做起,争当守法、护法的好公民。20xx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列入修订后的《婚姻法》,于20xx年8月28日又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列入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于年12月1日起施行。因此,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遵守和扞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二、发挥家人、亲朋、邻里、社会大家庭互相关心、守望相助的作用,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遏制家庭暴力演变成恶胜案件。

三、协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工作者,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帮助的,应及时介入予以调解,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施暴者重视和维护家庭稳定,转变施暴者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尽早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

四、公、检、法、司、卫生、新闻部门等公职人员、律师、医生、新闻工作者等,对家庭暴力必须采取“零度容忍”的立场,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惩治旋暴者:及时医治受害人,并出具验伤证明;及时曝光家庭暴力案件,扬善抑恶,使家庭暴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让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家目的每一位人工群众,都关心爱护自己的家人,营造温馨的平安家庭,共同维护好社会这个大家庭,为构建和谐幸福枣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安局。

xxx年x月x日。

家庭暴力在篇四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关心妇女问题、支持妇女事业、为妇女做好事、做实事的社会潮流逐渐形成。然而,在许多地方,妇女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侵犯,这不仅损害了家庭,也危及社会稳定。

1.近年来妇联走访的“家庭暴力”案件。

从县妇联收到的来信来访来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来信来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xx县妇联收到95件来信来访,其中53件涉及家庭暴力,占来信来访总数的56%。在xx县,县妇联收到并处理了325份申诉、维权、咨询和诉讼,其中58%是反映家庭暴力的申诉,98%是妇女。

第二,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许多女性在经济上并不完全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这使得她们在家庭中没有一席之地。当他们发现配偶对家庭不忠时,只能忍气吞声,妥协妥协;受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女性的年龄选择范围比男性小得多。在舆论压力下,女性守寡离婚后很难再婚。要大很多。许多妇女在经济地位上处于弱势。离婚后,他们只能得到少量财产,甚至“净身出户”。被孩子拖累,推迟婚期,无疑会让女人再婚更惨。第四,绝大多数家庭暴力事件选择温和调解,很少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妇联在xx走访的21起家庭暴力案件中,通过调解处理的有15起,占总数的72%,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的只有6起。其中,有18个家庭矛盾无法调和,面临离婚的结局,4个家庭女性受重伤。

比如今年7月,在韩昌小学租房的李东祥就收到了。李反映说,他和永胜镇福田村的胡祥兴结婚后生了三个女儿。胡没有理会他的家人。李患有慢性肾炎,胡没有支付治疗费用。妇联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永胜镇政府,希望调查处理此事。永胜镇政府回复,经调查,确实是李生病了,丈夫并没有停止治疗,只是因为他家境一般,胡刚从外地给李治疗回来。永胜镇政府已经向民政部门反映,只要符合救助条件,会尽量帮助李东乡解决一定的经济问题。

3.农村地区是家庭暴力发生率高的地区。

我们发现,县妇联收到的21起家庭暴力投诉中,有20起来自农村,农村是家庭暴力的发源地,尤其是可能诱发家庭暴力的恶性刑事案件。

1.家暴是夫权观念的恶果。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夫为妻”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新中国的法律虽然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是“夫权”这个概念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改变的。

2.社会宽容是家庭暴力的滋生地。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关心,司法机关不关心”“四不关心”其实是默许女性暴力,容忍男性暴力。一些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不够重视,认为这是一般的家务事,不提出问题或只是调解。即使有投诉,也只是批评教育,使得施暴者施暴更加肆无忌惮。

3.受害者的顺从加剧了家庭暴力。一些受害者经常把被丈夫殴打视为私人家庭事务,并指责自己的命运不好。遇到脾气不好的丈夫,往往会让丈夫的暴力倾向膨胀。即使少数人转向社会,也只希望有关部门能通过教育制止丈夫的暴力行为,不希望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导致家庭破裂。

4.法律控制不足,家庭暴力高发。虽然我国现行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家庭暴力有禁止性规定,但对其认定和制裁却没有明确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不强。此外,由于“清官难断家务”的影响,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守法现象。一些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不够重视。只要没有血案,他们就认为不重要。他们把案子当成球踢给妇联和村里,但妇联和村里的调解往往起不到威慑作用。

人身、婚姻、财产等合法权益。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妇女权益保护的发展,但鉴于目前妇女权益屡遭侵犯的现状,还远远不够。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形成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的社会氛围,建议充分利用人大执法监督职能和cppcc民主监督职能,争取其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支持和重视,加强相关法律的执法监督;在公安、检察、法律、部门等各部门设立“妇女权益保障监督岗”,跟踪各类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机制的投入,建立家庭暴力110联动报警中心,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投诉,通过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同时成立家庭暴力劝诫教育中心,对施暴者进行定期劝诫教育,达到矫正暴力、减少家庭暴力的目的。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手段。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县妇联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母亲节”等活动日,向广大妇女宣传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单纯依靠妇联这个团体组织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也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与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必将对促进男女相互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在保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可以实行农民土地承包双重登记制度,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出租土地时,应出具双方持有的两份土地承包合同书,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以保证妇女在分居、离婚、守寡情况下的土地承包权安全。

3.开展各种培训,提高妇女素质。xx年,县妇联积极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女工500余人。通过参加培训,他们普遍掌握了一项技能,及时实现了就业转移。加大投入和宣传力度,将妇女素质培训项目与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将是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加强部门合作,将地方特色与妇女需求相结合,加强法律和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女性占返乡农民工的一定比例。通过提供家政服务和婴儿保健等培训课程,这是有效改善妇女就业和创业的有效途径。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全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打击家庭暴力,形成预警、救助、惩罚、教育的社会化工作网络。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在社区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岗,在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设立“110暴力报警热线”,形成家庭暴力预警体系。社区妇幼维权岗是预防、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维权岗的工作应由社区妇联和司法助理员承担。与居委会共同做好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对辖区内有家庭暴力倾向的重点户进行登记,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基层派出所设立的家庭暴力投诉站和110暴力报警热线应优先受理、救助和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确保公安机关及时干预和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对家庭暴力起到威慑作用,有效促进家庭和社会稳定。

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如果他们在寻求社会帮助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他们往往会再次被杀害,遭受更多的创伤。因此,有必要建立社会救助制度,这对有效控制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

(1)经济援助。设立妇女儿童救助基金,将为遭受家庭暴力后因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而经济贫困的女性受害者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让受害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世界的真情。

(2)人身安全。建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临时的食物和庇护服务、简单的医疗和心理康复,使受伤者能够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而受到施暴者的威胁。进入救助中心后,妇联和社会志愿者对女性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她们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恢复自尊和自信,成为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3)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向权益受到侵犯的妇女,特别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安和法院都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及时给予伤害,以惩罚肇事者。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优先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时提起公诉。公共当局、检察官、法律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使家庭暴力得到及时有效的惩罚,并在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没有家庭暴力犯罪的规定,一些家庭暴力投诉人被打得鼻青脸肿,长期处于受害状态。但由于伤害程度达不到轻伤标准,无法立案,使得加害人无所畏惧地对受害者进行报复。这种情况在法律保护体系中还有待逐步改善。经调查,我县尚未有家庭暴力案件立案。

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在妇女自身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将逐步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建设文明、进步、平等的和谐社会。

家庭暴力在篇五

家庭是每个人的温暖港湾,是爱的交融之地。然而,不幸的是,家庭中也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虐待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造成了长期的伤害和痛苦。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个家庭问题,它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稳定都有严重的影响。

第二段:深入探讨家庭暴力的原因和心理机制。

要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其原因和心理机制。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家庭环境因素、个体特征和社会文化因素。家庭环境因素包括经济压力、家庭关系紧张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等。个体特征方面,暴力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群体,比如妇女和儿童。而施暴者则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如自卑、暴力倾向等。社会文化因素主要包括对男性的权威主义观念和对妇女权益的忽视。同时,受害者和施暴者在心理机制上也存在一定的关联,比如受害者可能会形成依赖性格,而施暴者则可能有控制欲望和自卑心态。

第三段:总结家庭暴力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处理原则和方法。首先是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及早发现和制止暴力行为。对于受害者,应提供必要的心理和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走出阴影。对于施暴者,也应提供相应的心理和行为矫治,帮助他们改变暴力行为。其次,要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增进家庭的理解和信任,化解矛盾。家庭成员之间应建立平等、尊重和支持的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最后,社会和法律制度也需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监管和惩治力度,建立更完善的保护机制。

第四段:结合个人经历和感受谈述家庭暴力对个人的伤害和反思。

通过参与家庭暴力帮扶工作,我亲身感受到了家庭暴力对个人的伤害和痛苦。曾经有一位受害者向我倾诉,她在家庭中遭受丈夫的殴打和辱骂,整个人陷入了绝望和恐惧之中。她的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严重的创伤,甚至出现了自杀的念头。面对这样的情况,我意识到家庭暴力问题需要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介入。同时,我也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责任阻止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行动起来。

第五段:展望未来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与预防。

解决和预防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而持久的战斗。我们需要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响应能力。同时,也要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争取自身权益和尊严。政府和社会机构应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支持和援助力度,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保护措施。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达到最终消除家庭暴力问题的目标。

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涉及到众多方面的因素和影响。我们必须以关爱和尊重的心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为每个家庭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环境。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让每个家庭都成为爱的港湾,每个人都能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

家庭暴力在篇六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桃江县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由于生活压力增大、婚姻质量不高、人口素质低下等原因,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仍然时有发生。它严重危害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又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切实消除家庭暴力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期共同不懈的努力。

从县妇联近年来接待的来信来访来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类信访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xx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119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47件,占来信来访总数的39.5%。从20xx年妇联接访的47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来看,有23件通过调解处理,占总数的48.94%,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的仅有7件。其中,有22%的家庭矛盾无法调和,面临离婚的结局,有5%的家庭妇女受到严重伤害。

1、女性在经济上的不独立及自我保护能力差。

中国传统的婚姻观是“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女方一般希望找一个各方面比自己强的男性,而女性在婚后,要承担家务和生儿育女的主要责任,很多女性为了家庭一般会选择牺牲个人成长发展,默默奉献于家庭,往往没有太多经济上的来源,家庭收入大部分是靠男性。在我县因家庭暴力的案件中,有90%是男性掌握着经济大权,75%的女性在经济上严重依附于男性。没有收入的女性对丈夫的依赖心较强,最初遭受丈夫家暴时、往往因为害怕离婚后没有房子,被迫离开孩子等原因,会选择忍气吞声,久而久之,就大大助长了男性的气焰,导致家庭暴力的持续存在且日益严重。

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观念使大多数人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骂骂是正常的事情,很多家庭暴力发生以后被周围群众视为家庭私事,认为不便过多干预。司法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是以批评教育了事。甚至一些妇女本身在遭受丈夫暴力侵害后,往往是能忍则忍。有的为了孩子忍辱负重,有的不愿放弃家庭,认为丈夫能自己觉悟,有的怕离了婚也难逃对方暴力威胁。有部分妇女求助于社会,也是希望有关部门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而导致家庭破裂。这种委屈求全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3、法律层面的保护还存在欠缺。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对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弱势女性因教育水平、文化程度所限,对反家暴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并不高,即便有所了解也不清楚具体怎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二是存在家庭暴力举证困难的问题。家庭暴力绝大多数发生在自己家庭这个私密的空间里,外人难以知道。多数受害女性没有意识主动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而且一般在暴力正在进行时无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暴力行为往往已经结束,在没有证人证明、施暴者极力否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很难对事情作出一个准确、真实的认定,仅作为家务纠纷对待,劝说几句作罢,致使受暴妇女无法真正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1、强化男女平等观念,培养妇女自立自强精神。

一方面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把反对家庭暴力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上来,特别要提高家庭中男性的思想文化素质,消除“大男子主义”的陈旧思想,强化男女平等的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提高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让广大妇女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从丈夫的光环下走出来、抛弃幻想,积极参加妇联组织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活动,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提高谋生能力,增加自身资源储备量。从经济上独立,与丈夫平起平坐,实现自身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经济上有了实力,就为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摆脱家庭暴力奠定了物质基础。

2、广泛深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

加强农村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由各级妇联组织牵头,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以举办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家庭暴力有关知识,同时,发放简明易懂的宣传画册,在村(社区)公示墙设立《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专区,使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转变妇女的观念,运用法律的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各类媒体要对一些家庭暴力事件给予曝光,点评典型家庭暴力的案例,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对欲施暴者起到警戒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

3、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公安司法部门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利用现有法律为受暴妇女伸张正义。只有强化执法工作,才能使妇女权益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机关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应迅速出警制止和查处,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推诿,使家暴案件查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应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对其中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有关证据的,不应不予以立案,而应在必要时依职权调取证据。考虑到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隐蔽性及受害妇女取证难等特点,建议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举证倾向于弱势群体即家庭暴力受害者仅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系施暴者所为,举证责任便转移至施暴方,由施暴方承担证明其并非侵权行为人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的,推定其为侵权行为人。受害者举证受侵害事实,只需提供施暴方的悔过书、保证书、未成年子女的证言、目击证人的证言、报警回执,医院就诊病历本、照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及社区、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相关记录等证据之一即可认定侵权事实存在。

家庭暴力在篇七

全校广大家庭及其成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人的人格完整和尊严,也影响生活在暴力家庭中儿童的健康成长,还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为遏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农一师第二中学妇委会向全校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牵手亲情,倡导文明,做反家暴的宣传者。每一个家庭要转变观念,彻底消除家庭暴力是家内事的误区;每一名家庭成员要树立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维护平等、互爱、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每一位志愿者要积极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在全校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二、抵制家暴,争做表率,做反家暴的实践者。每一名家庭成员要从我做起;关爱家人,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遭遇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要敢于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自我维权的能力,努力呵护温馨和美的家庭环境。家人、亲朋、邻里要互相关心、守望相助,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立即劝阻,或协助受害人报警求助,防止家庭暴力演变成恶性案件。

三、强化干预,发挥职能,做反家暴的维护者。各支部、各职能处室、全校教职工,对家庭暴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立场,要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到反对家庭暴力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使牵手亲情,反对家暴成为家庭和谐的主旋律。

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潜心建设好自己的小家庭,积极维护好社会的大家庭,共同为消除家庭暴力而努力奋斗,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家庭暴力在篇八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三、位于*市*区****花园第3栋13a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财产清单)。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5万元给原告。

五、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02年5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然后于2003年1月19日到*市***区民政局申领了结婚证。原告于2005年1月3日生下女儿陈**。

原告和被告的婚姻感情基础并不好,被告脾气暴躁,结婚之初就有无端辱骂原告的现象,原告和被告经常吵架。自从2004年4月原告怀孕后,被告经常去酒吧、歌舞厅消费,基本上都要凌晨一两点才回家,甚至偶尔夜不归宿。原告以前努力与被告沟通,试图改善关系,但得到的都是被告冷漠的回应。原告也曾多次严肃指出被告的行为是错误的,要求被告改正,但换来的都是激烈的争吵和殴打。从2006年6月开始,原告和被告开始冷战。2007年2月14日,被告在没有告知原告的状况下,搬了出去,和一名23岁的王姓女子住在一齐。被告搬出去后,从来没有回家看看,也从来没有向家里打个一次电话,好像原告和女儿不存在一样。从这一点能够看出,被告是一个何其不负职责的男人。

被告言行粗暴,多次对原告大打出手,给原告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比如2005年1月14日凌晨2点左右,被告喝得醉醺醺地回来,分娩后尚未满月的原告忍不住多说了两句,被告一脚将原告蹬下床,然后追下来,狠狠地打了原告2个耳光。2006年5月10日下午,被告称自己晚上请朋友吃饭,向原告索要8000元钱,原告不给,被告即殴打原告,原告此次被打后,在医院住了10天才得以痊愈出院。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双方性格、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差异太大,根本不适合共同生活在一齐。被告暴躁的性格、嗜酒的恶习、不负职责的态度、和婚外异性同居的行为,更是原告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的。原告对这种没有感情、没有幸福的夫妻生活的忍受也到达了极限。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绝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好处,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女儿陈**一向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向由原告抚养,为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应维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被告有稳定的工作,且月收入将近三万元。因而请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给原告,直至陈**独立生活为止。由于原告工作不稳定、收入不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区****花园第3栋13a号房应判归原告所有。另,被告多次威胁、殴打原告,给原告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伤害,依法就应向原告赔偿。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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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在篇九

因本人自结婚起,无缘无故怀疑xx并殴打xx,现本人做以下保证:

以上保证以及内容本人在自愿并了解的情况下签署。

保证人:

日期:

证明人

晨晨:

我在这里先向你保证我有一颗爱你心,绝对只爱你的心。

对于一次次不知不觉地伤害到你,我表示道歉。

你的不开心也是我不开心,我已经和你是一体的了。

对于这段时间和曾经做错了的事我做一下小结。

每次和你打电话我都在做着别的事,没有一次是和你好好说话的,总是心不在焉,才至于你每次说的我都不能好好地去体会。

有时你的小小要求我都不能满足,总觉得那些矫情的小事微不足道,就没有去做。

我错了,错得彻彻底底。

爱情是要我们俩去好好经营的,一个人的付出很累(老婆,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做法很多都错了,我的“不作为”给我们的爱情带来的只有创伤,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

在你生气时没有好好的去哄你,反而就着自己脾气去说你,我的脾气也不好,我会改的。

我的所作所为没有让你真正体会到我的爱,那是我的错,我不该把你冷在一旁。

对于我的小结肯定还不完善。

我做错得太多,每一次不经意就犯错了。

犯错了还没有及时哄老婆你开心。

你永远是对的,你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我们有更好的未来,为了我们感情的提升。

每次都不是你的错,都是我想错了,我没有好好体会你的感受。

在这样的爱情中我太心不在焉了。

对不起老婆。

我的主动太少了,太少了。

每次都是感觉你怎么了,然后去做弥补。

现在想想这真的不是爱情。

我太被动了,被动的让你感觉累。

我错了,对不起。

这次给晨晨写保证书,保证我会为了我们的爱情、我们的未来主动付出,避免出现以前犯过的同类错误。

出现过的问题犯过一次,决不能再犯第二次。

从现在开始我要向晨晨保证:

1.我保证以后答应晨晨的每一件事都会做到;

2.我保证不惹晨晨生气,不狠晨晨,相信晨晨,对晨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

3.晨晨开心时陪你一起开心,晨晨不开心时我要哄你开心;

4.我保证记得晨晨说的每一句话,记得晨晨最喜欢的歌,记得晨晨喜欢做的事;

5.我保证只疼晨晨一个人,宠晨晨,好好爱晨晨;

7.我保证晨晨会是我的全部,而不是那一小部分;

8.我保证不会抛弃晨晨,不会不要晨晨;

9.我保证每天早上一醒来第一想的就是晨晨;

10. 我保证把自己心完全交给晨晨,不会有丝毫的隐瞒;

11. 我保证晨晨在我眼里是最美的,将来也是最美的;

13. 我保证永远疼爱、关系、照顾好晨晨;

14. 我保证比以前更加关系、爱护、体贴晨晨;

亲爱的,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现在暂时的分隔两地是对我们的考验。

我不会放弃我对你的爱,我们要白头偕老,走我们的路,未来在想我们招手。

亲爱的,不管我们在未来的路上会遇到什么坎坷,什么艰辛,我都会为你撑着,有我在。

而我又有了你就已经足够了。

亲爱的,我对你的爱是坚贞不渝的,天地日月作证。

请你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给你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我的保证是写完了,重要的是要有实际的`行动才可以。

瑞瑞要加油,一定要把这些做好,付出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晨晨可以快快乐乐的陪自己度过这一生。

特此声明:此保证书即日起立即生效,永久有效。

如有违背一切听从晨晨发落。

希望仁慈友爱的晨晨高抬贵手,原谅我。

我一定勇往直前,用实际的行动表明我对你的爱,愿为呵护爱人而奋斗终生的决心。

爱你的瑞瑞

20xx年5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十六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在篇十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夫妻双方产生的相关经济关系经男女双方协商处理,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切经济关系从零开始。

二、男女双方经济收入及家庭事务的分配权利及责任。

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女双方各自的收入属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收入使用及分配的权利。

责任。

1、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男方必须每月承担双方的各项公共费用,祥情见“协议内容”。

2、债务: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3、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出现疾病或发生经济困难,自身无能力支付且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有责任暂代其支付,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或经济转好后,视经济情况、偿还能力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协商是否偿还。

三、协议内容。

公共费用。家庭所产生的公共费用由男方承担,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费,家庭生活必需品、饮食、水电费、卫生、家用电器、汽车费用等。女方负责家务劳动。

协商费用。需要协商的共同支出,如打车费、出游及其他可协商支。

出费用,以共同协商为准。经协商双方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提出方自行承担。

非公用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个人所需的开销支出。包括医疗、消费、请客应酬、人情客往、电脑、手机、数码、交通、电话费等。

子女抚养费。因男女双方收入差距悬殊,女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方承担。

父母赡养费。男女双方父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

男女双方有各自独立的私人空间和自由空间,对方不得强加干涉。女方有绝对获得男方尊重的权利,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强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双方以对婚姻忠诚为原则,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轨行为,则婚姻关系结束,过错方净身出户,女儿归未有过错方抚养。

四、意外处理。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现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另一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事件处理妥善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因不可抗力等导致的对协议履行的延误或者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责。

五、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协议附属文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暴力在篇十一

甲乙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协议约定如下:

1、甲方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发生打、骂乙方等家庭暴力行为;。

2、如果甲方违反第1条,而导致甲乙双方离婚,甲方同意承担如下义务与责任:

(3)婚姻关系解除后,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_____万元,可从甲方所分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支付日期为婚姻关系解除后的_____日内,逾期支付,应当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在甲乙二人签字后生效。

我自愿签订本协议,不反悔。我自愿签订本协议,不反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暴力在篇十二

现在的暴力家庭越来越多,使孩子们成长在一个苍白的童年里,没有美好幸福的家,忍受着同学的嘲笑,使孩子们心里上受到严重的心灵创伤。有的父母因为一些小小的矛盾而闹上离婚,为了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闹上法庭深处。我真的很想问那些父母能不能在做这些事之前想一想孩子,他们是不是真的给了孩子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园?想一想孩子看到暴力时,心里有没有受到创伤?想一想孩子需要什么?父母们都说爱自己的孩子,可他们并没有想到在他们使用暴力的时候,为了得到抚养权而闹上法庭的时候,就已经对孩子造成伤害。这一切的一切对孩子来说是多大的伤害啊,父母应该为孩子建立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园,可父母不但没有,还让孩子成长在一个不幸的童年。

就例如现在,我的叔叔姨姨闹不和,叔叔总是打姨姨,叔叔还说爱孩子,可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一件伤害孩子的事情。有一次,叔叔打姨姨时打到姨姨脚的血管,血像无情的眼泪一样涌了出来,这是一个多么惨不忍睹的场面呀,可这个恐怖的场面正正被孩子看见。姨姨的痛叫,孩子的.哭声,好象象征着又有一个家庭将要破碎。这破碎的声音是多么的可怕啊,它重重地打在孩子那脆弱的心灵上。

其实除了上面这些,还有的孩子承受不了家庭的破碎而离家出走,更严重的是有的出现自杀的行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栋梁,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可就是这些说爱孩子的所谓的父母亲手毁了他们。

在这里,我代表孩子向天下间所有的父母呼出自己的心声:“爸爸妈妈,救救我,我不要成长在这个充满暴力的家,我不要听到同学的嘲笑。爸爸妈妈,请给我们一个没有暴力的家,好吗?”

家庭暴力在篇十三

家庭暴力是我县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致使婚姻裂变、造成子女心灵扭曲、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直接影响家庭和睦,是导致我县离婚率和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的一个主要因素,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据统计,全县妇联系统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来信来访从20xx年的118件增加到20xx年的183件,同时占来信来访总数的比例也从29.10上升至32.23。家庭暴力现象在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民族群体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在数量上呈逐年上升趋势;施暴者和受害者在文化程度上呈低学历向高学历上升的趋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发生的家庭暴力由隐性向显性转变。我县家庭暴力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手段的残忍性,二是原因的多样性,三是时间的连续性,四是行为的隐蔽性,五是后果的严重性。如我县一女子,被丈夫毒打数次,甚至被打断胸肋骨四根,还有两根严重移位,男方拒付医药费。

又如女方被丈夫及其家属殴打致伤后,被强行灌入粪便,导致女方得了精神抑郁症,最终住进了精神病医院,花费治疗费用7万余元,虽经基层派出所调解,但丈夫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甚至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因女方至今仍住在精神病院尚未康复而判决不准离婚,并要求男方支付女方医药费和今后生活抚养费,但男方拒付出逃,法院无法执行判决。以上有关我县家庭暴力的例子还有很多,多年来,妇联也为此作了许多工作。如加大对《新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110”反家庭暴力报警电话;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站;建立妇女法律咨询日,邀请女性资深律师提供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开展平安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等/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等。以上这些机制的建立,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减少了伤害,但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在一些恶劣的暴力结果下,家庭暴力很多时候仍被看作家庭内部事务,社会干预十分困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机制不够完善,存在邻居不问、单位不管、反映后难以根本解决等问题,同时还有预防难、鉴定难、调解难、起诉难、责任追究难的“五难”问题。虽然我市已有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的规定(文件《xx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执法部门的职责,但在实际中执法部门接到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求救电话时,仍然以家务事论处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推到妇联了事。而且文件停留于条款性的规定,未对执法主体的失责追究作出明确的规定,操作上也未有一套法律规定性的程序,致使某些责任单位能不管则不管。而妇联作为群众团体,既无执法权,又无经费、无场地,防止家庭暴力光靠一张嘴、两条腿,一般只能停留在调解和作思想工作上,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因此防止家庭暴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谁来管”和“如何管”的问题。

1、做好《xx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若干规定》全面的宣传,使全市各级领导和干部首先树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的共识。建议将反家庭暴力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实行综合治理。

2、建议在市人大统一领导下,制定、实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的具体措施,加大防治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而人大应协调有关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共同严惩施暴者,使大家认识到反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妇联的职责,更是社会大家共同的责任。

3、建议在《规定》里进一步明确职责单位的责任,要分别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应该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如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报警求助,并及时制止和处置暴力行为;检察院应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于由公安机关报捕或移送审查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及时审查;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并注意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方面照顾受害方;司法行政部门在“五五”普法启动方面,要加大对防止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并完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给予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各级妇联要密切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公正的调处家庭暴力事件,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必要及时的帮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建议在《规定》里增加“纪委介入干预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处置”规定。主要是对发生家庭暴力(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劝阻教育后,无悔改的,酌情给予一定的处分,以杜绝日益显现的干部家庭暴力问题。

5、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投诉接待,建议实施“首问责任制”,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对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要做好疏导和调解工作,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对有法定义务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行为而不予制止和处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6、建议政府设立妇女儿童维权解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帐户设在妇联,根据妇女儿童人数确定专项资金的金额。资金作用:

一是当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或者其他人身伤害到妇联投诉时的应急食宿帮助及医疗费用的临时垫付。

二是因遭受家庭暴力而生活在困境中的妇女,如对遭受家庭暴力而到处流浪的妇女儿童和因家庭暴力造成重伤的妇女儿童等实施救助,以体现党委、政府对受害妇女的关心和重视。

三是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个案调查处理的基本费用;四是对受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费用等。

家庭暴力在篇十四

在最新的婚姻法中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请求给予损害赔偿。那么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申请补偿有哪些标准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一一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明确表明了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

《婚姻法》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你有权请求你前夫给予损害赔偿。

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对方如果不同意,受害方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家庭暴力在篇十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应该关注和重视这个问题,并努力为受害者提供帮助与支持。通过参与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活动和项目,我意识到了家庭暴力对人们的危害,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家庭暴力(250字)。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隐蔽而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常常发生在家庭的内部。最常见的家庭暴力形式是配偶间的暴力、子女虐待以及对老年人的虐待。这些暴力行为会给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即使在亲疏关系之中,也并非没有家庭暴力的可能。我意识到要解决这个问题,需对其本质有深入的了解。

第三段:支持和帮助(300字)。

为了支持与援助受害者,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家庭暴力支援组织和志愿者团队。这些机构提供安全的住所、电话咨询、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使受害者能够迅速寻求帮助,并为自己的安全寻找长期解决方案。参与其中,我了解到给予受害者的情感支持和倾听是至关重要的。受害者常常需要一个倾听者和理解者,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安慰。

第四段:教育与预防(300字)。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教育和预防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教育项目,向公众传达家庭暴力的性质和危害,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这个问题。在我参加的培训中,我学到了识别家庭暴力的迹象以及如何干预和支持受害者的方法。教育是预防家庭暴力的关键,只有培养出更多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我们才能逐渐消除家庭暴力。

第五段:共同努力(200字)。

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不仅仅需要受害者和支援组织的努力,也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家庭、学校和媒体等各个方面都应该密切合作,共同建立一个零容忍家庭暴力的社会环境。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当积极参与,通过关注家庭暴力的新闻报道、参与志愿者活动等方式,为受害者提供最大化的支持与关注。

总结(100字)。

通过参与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活动,我对这个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支持与援助受害者,开展教育与预防工作以及共同努力解决这个问题,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合力,我们才能够消除家庭暴力,为每个人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家庭环境。

家庭暴力在篇十六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男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女儿取名_____,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

三、双方有位于房产一套,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车辆、存款等分割方案如下: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家庭暴力在篇十七

从目前国家法律规定来看主要体现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还有像婚姻法里,还有像继承法里。

比较典型的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老人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等等。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应当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应当保证自己父母所应有的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抛荒、耕种,耕种获得的收益应该归属于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来看子女为自己的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违反都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民事责任。

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怎么办?

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他们如果有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又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进行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或者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有弟妹,而这些弟妹在少年的时候曾经接受过自己哥哥或者姐姐的抚养,弟妹在哥哥晚年的时候也有义务赡养,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是在他们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对他们进行抚养,在哥哥、姐姐年老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赡养。如果没有弟妹或者是弟妹没有对哥哥、姐姐抚养就出现第三种情况,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在城市里体现为由有关的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在农村里应当由有关的乡、县、有关政府对他们进行救助。

总之,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年老以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子女,无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能力,都应当获得帮助。

但我们知道家庭暴力不仅是子女跟家长之间,还有之间,夫妻之间的问题更加琐碎了。不管是打骂家人还是打骂小孩子,如果没有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只是一些很轻微的暴力,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有些家庭不注意教育方法,经常打骂小孩、辱骂老人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但是也谈不上到了应当受法律处罚的程度。像这种事情在中国有很多家庭是有的,父母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教育方法不当,采取了这些措施。

这种行为首先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尊老爱幼,这个优良传统应该继承和发扬,这首先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违反。其次,对小孩的健康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小孩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以后也会经常采取这种措施去对待别人,就很可能产生其它的一些社会危害。经常辱骂老人也是对老人的不尊重,其次也是对老人养育之恩的一种不恰当的回报甚至是一种报复。这种情况在现在的子女阶段,只能说家庭教育,要注意教育方法,社区、居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单位也多开展一下这方面的“五好家庭”的评选这些活动,共同提高家庭良好的气氛。

这也是比较大的一个问题。

确实是,有的家长白天工作压力比较大,晚上回去就顾不上对小孩有一个比较好的态度去照顾,整个社会压力比较大造成这样一个情况。但总的来说大家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工作怎么累,对自己教育孩子的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都要履行,不要因为工作压力大而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方法来对待家事,这一点是很不好的,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现在孩子越来越不好教育了,我们教育孩子应该把握怎么样的法律尺度呢?

其实孩子是无知的,孩子不好教育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首先,孩子生下来什么也不知道,你教他什么他可能就学什么,你教他好人就学好人,教他学坏就学坏,以一个什么心态教育孩子很重要。所以,这个说法应该说,孩子受到某种坏的教育而产生一种坏的反应最终造成的一种坏的结果,所以这首先是果而不是因,原因是孩子受到了不好的教育所以产生了不好的后果。根治还是要对孩子采取良好的道德教育,从这方面考虑。

家庭暴力问题其实也不纯属于一个家庭的问题,是一个社会综合性的问题。家庭暴力的解决首先要采取以预防为主,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为什么说以预防为主呢?因为家事是很难扯清的,清官难断家务事,这里边的事情很少有人能把它说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说只能加强预防道德教育,用这些方法解决。

当某个家庭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社区的居委会或者农村的村委会以及邻居都应该马上出来劝阻,及时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应该采取制止,根据发生暴力的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刑事或者行政,轻者是给予民事上的一些处罚。总之是以社区为主,大力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科学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各种关系,建设和睦家庭,构建和谐社会,从我们的家庭开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

社会肯定是生活在矛盾之中的,在我们国家有这种情况发生,近几年发案率比较多,经常看到这种报道。经济发展引发很多社会矛盾产生,大家要正确处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这三者各自要承担责任才能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

家庭暴力在篇十八

我认为最痛苦的疾病,并不是癌症,是家庭暴力,而且这种病的患者极为广泛,传染性也超强。

我们班同学的家庭里几乎都没有家庭暴力。有很多人羡慕我同位,虽然她没有那么多的礼物,没有可口的饭菜,家庭条件差,可是她有一对非常称职的父母,每回她妈妈来接她,都是满面笑容。

在书中,电视,网路里,家庭暴力的出现就非常多,不说其他的,就说我最近看的那本《导盲犬迪克》,有一段就是说这本书的主人翁,也就是那个小瞎子阿炳,父亲和后妈胖菊拿鞭子抽阿炳,把他抽的浑身流血,青一块紫一块,就那么一块好肉,上面还遍布着血丝,可想而知,那一鞭一鞭打下去有多么疼,可是,阿炳为了他的小狗的,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看那段的时候感觉就像是日本人逼供。

家庭暴力,真是恐怖!只有在温暖的家庭里,小孩才能健康的成长。

家庭暴力在篇十九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协议约定如下:

1、甲方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发生打、骂乙方等家庭暴力行为;。

2、如果甲方违反第1条,而导致甲乙双方离婚,甲方同意承担如下义务与责任:

(3)婚姻关系解除后,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_____万元,可从甲方所分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支付日期为婚姻关系解除后的_____日内,逾期支付,应当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在甲乙二人签字后生效。

我自愿签订本协议,不反悔。我自愿签订本协议,不反悔。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家庭暴力在篇二十

并不是所有的被害妻子都无法分清爱恨,但是的确有一些人只有在家庭暴力以后才觉得自己是爱丈夫的。这是为什么呢?暴力让我们爱上一个人?这其实是一种幻觉,专业术语叫做归因错误。也就是说,暴力可以让我们产生生理唤醒,而这种生理变化和爱情带来的生理变化是一样的,我们都会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们极容易把这种变化当做是爱情的到来,尤其当一个人很害怕寂寞和离婚的时候,她潜意识中在寻找维持婚姻的理由,而“爱情的感觉就成了一个维持破碎婚姻的理由。如果你因为爱情而忍受男人的暴力,你要尽快看清自己,分清爱恨。

为什么家庭暴力一再发生但是妻子却没有提出离婚,或者离婚后又复婚。妻子需要反思是什么在维系这个家庭,是孩子?是经济来源?是财产?是不甘心?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你最好能够找到答案。如果你觉得留下来维持婚姻非常重要,那么你必须着手解决暴力问题,你可以找居委会调节你和丈夫的关系,你可以找到长辈那里寻求帮助,通过你的努力,你的丈夫应当保证家庭暴力不再发生,否则你要考虑是否要离开这个家庭。

虽然如今有了法律的保障,但是很多时候,只有当家庭暴力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们才会将自己的苦衷告诉别人,这就让受害者很难得到帮助,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所以这个时候,妻子要勇于像好友倾诉,你要知道,这些事情并不是你的错,你不必为另一个人的过错而隐瞒。

如果你不幸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你首先要想到的就是你的验伤报告单,这是你受害的证据,也是你保护自己的工具。如果有一天你要诉诸法庭,你就有更大的可能获得公正。

不要因为你在家里受到压迫而感到卑微。不要认为自己受苦是上天的安排,不要说这是命里注定,这是你在为自己开脱,你在推卸责任——拯救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看的重要一点,你可以做到:a.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b.有自己的事情,比如健身美容,而不要事事围着丈夫孩子转。

你也许很难对一个家庭幸福的人说出你的悲惨命运,因为我们会因此而感觉抬不起头,但是我们可以找到有相似经历的人,和他们相互倾吐苦衷。当然你还可以找到从家庭暴力中走出来的人,吸取他们的经验。

很多时候缺乏自立会让很多人离不开丈夫,当你离不开的时候你就会去忍受对方暴力,而一旦你意识到自己可以独立生活的时候,你在家庭中的地位就会得到提升,也就不必这么委屈。当然学会独立并不一定要离婚,而是要更好的在这个家庭中生活,让对方不敢再对于暴力。

你应该做的是:a.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找一个工作。b.有自己的朋友圈,看看自己身边的朋友哪些是丈夫的朋友,是不是自己很少有属于自己的朋友。

家庭暴力会教给孩子一个不正常的道理——暴力才是王道。因此你可以看到,很多家庭暴力中长大的孩子也是个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如果丈夫经常在孩子面前暴打妻子,孩子也有可能不再尊重自己的母亲,这时候,母亲可以做:a.告诉孩子为什么你在忍受丈夫,是不是为了孩子;b.不要一切都为了孩子,否则他会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及时报警可让警察来制止家庭暴力。如家暴造成的伤害很严重,构成轻伤害,就可刑事立案,有可能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使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此乃用法律保护自己。及时报警还有另一个好处,对今后的离婚提供了对己有利的证据。在分割财产、损害赔偿方面都很有利。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一旦男方有家庭暴力发生,切记不要忍气吞声,担心“家丑外扬,应及时向外求助。居委会虽然是民间自治组织,但其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居委会成员往往是有爱心、待人热心、为人诚心的长者,一般对于夫妻之间纠纷的调解具有相当的经验,同时,介入家庭纠纷处理后,对于弱者取证也是一个保障。

及时就医,一方面时是利于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就医时的病例、片子等都是对方施暴的证据。可用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也是对己有利的证据。因此,务必及时就医。

另住他处,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利于今后离婚获得法院支持。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暴力的受伤害事件,俗话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这样也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如关门的声音大、一两句风凉话就怒火中烧。对于弱者即通常为女方而言,不要一味地放任自己的脾气,这倒不是要处处忍让对方,而是一旦火上浇油,处于不利地位或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女方,因此,“小不忍则乱大谋,退一步,不要有意激化矛盾,尽量避其锋芒,是女方理智的作法。

有些人在长期的家庭暴力的压抑下,会作出杀人、杀夫来报复等过激行为。这样会造成更大的对双方及双方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杀人(伤人者)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理智的行为就是利于法律来保护自己。

家庭暴力不仅就是伤害身体,也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

家庭暴力在篇二十一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男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

三、双方有位于房产一套,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车辆、存款等分割方案如下: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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