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发言稿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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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发言稿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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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理清思路,找到问题症结的重要方法之一。在面对没有明确定义的事物时,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和判断力来进行分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的重要讲话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大家一致认为,就中央政治局当好“三严三实”表率提出的四点要求,不仅是对中央政治局同志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每名基层党员都必须认真学习的重要讲话,学深吃透讲话精神本质,自觉用“三严三实”要求对照自身言行,以实际行动不负人民重托。

河南省封丘县委书记李晖表示,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最大的感受是时时在为全党作出表率。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必须带头落实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和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民所用,决不能假公济私、更不能以权谋私;必须带头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强化党性修养,严格自我约束,树立好人民公仆形象。

“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后,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深受教育和鼓舞,感受到中央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中央政治局为全党践行‘三严三实’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工委书记宝月凤说,“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向中央看齐,领导班子带头,扎实开展‘查思想提精神,着力解决作风问题;查标准转方式,着力解决攻坚能力问题;查流程重精细,着力解决服务成效问题’的‘三查三着力’活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动更多党员走在前列,干在实处。”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三严三实”,严是主基调,实是着力处。发挥表率作用,核心要在严上努力,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能有分毫动摇,不能变形走样;发挥表率作用,根本还看实事磨练,如果自己分管的没管住,甚至自己都没管住,谈何率人、率下?要求的“四个自觉”紧紧围绕管党治党的关键点,为共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立起了标杆,指明了方向。

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姚剑锋表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问题、巩固党内团结的有效途径。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指出,要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为民主生活会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批评是在善意提醒中让闻者有所思、有所悟、有所止、有所戒,进一步修正细节、矫正方向,保持党的政治定力和正确方向。

“学习了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让人倍感振奋。”浙江省建德市基层干部程建全说,“三严三实”是全体党员干部修身做人、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以中央政治局为标杆,践行“三严三实”,首先必须先从自己“开刀”,坚持严以修身,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具备特别过硬的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才能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因此,更需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关键时刻能够立得住、守得牢。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分析,这次会议对以来三年多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作了全面的总结,首次提出“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正在深化”,的重要讲话从政治方向、重大决策部署、分管工作、严格要求自身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正是在总结了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

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作为基层普通党员,就应把看齐意识变成自觉行动,在想办法、做事情中时刻以大局为重,主动融入,自觉服从,积极服务于中心工作和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担当起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担子,只要中央有要求、有部署,就第一时间按照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决不讲条件、打折扣。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二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牢固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

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每个党员的行为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的执行必须提前于国家法律,党员违纪违法就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双重惩罚。过去执纪监督部门往往习惯于把防线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党员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有的纪检部门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忘记自己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日常监督。实践证明,“破法”必先“破纪”,党员干部沦为腐败分子,往往是从违反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执纪不严必然会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法大于权的理念,彻底改变重法律轻纪律、重权力轻法律等旧思维,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绝不能坐视小问题养大,坐待小“苍蝇”养肥,不让党员干部在法律和纪律之间做自由落体运动,真正以“扯袖子”来防止“戴铐子”。

二、坚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必须严明的党的纪律。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在治,关键在严,要做到从严而治,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从严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法律是不能触碰的底线,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就是底线。大量的案例告诉我们,不少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都是从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始的。这些人纪律意识淡薄,认为偶尔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并无大碍,没有用党的纪律规矩从严为自己把好第一道关,最终从违纪违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三、坚持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必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从严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不违纪违规是最起码的要求,更高的要求是以积极的姿态,认真全面地履行党章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少数人身上仍然存在不违纪违规但也不奉献不作为的思想。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用党的纪律规矩从严要求自己,在严守纪律和规矩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勇于创新,敢于作为,争作贡献。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检查,下气力解决污染政治生态的各种问题,才能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其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三

各位代表、同志们:

骄阳似火的七月,中国共产党市交通局代表会议现在正式开幕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市直交通系统参加全市第九次党代会的代表。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市交通局党委对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祝贺,并向市直交通系统全体党员及党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市委决定,中国共产党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于今年9月召开。这是进入“”我市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这次大会,将审议市委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我市“”期间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描绘加快发展的宏伟蓝图,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和市纪委,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组织保证。这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践行“党章”,圆满完成“”奋斗目标,努力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是我市全党全民特别关注的大事。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肩负着神圣而光荣的使命。鉴于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突显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和交通系统党的建设实际情况,市委决定交通为独立选区,选出8位代表出席市委第九次代表大会。党代表的选举是市党代会准备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换届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具体任务,也是开好市第九次党代会、选好新一届领导班子、圆满完成换届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能否按照条件、程序选出一批素质较高的代表,将直接关系到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质量,关系到代表大会的权威和职能的发挥,关系到能否按照市委的要求和意图选出一个好的市委、市纪委班子。我相信,作为交通系统的先进分子,今天与会的各位代表一定能够深刻认识选好市党代会代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把交通选区的选举工作做好。

同志们,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也是市直交通系统第一次党代会。这次会议的召开,体现了市委对交通的信任和关怀,也是全体交通人的骄傲与荣耀。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始,我市的交通即成“瓶颈”,并由此而至经济的衰退。面对交通滞后带来的道道伤痕,数代交通人披荆斩刺,筚路蓝缕,在各级党组织的带领下,始终不渝地恪守着“改变交通面貌,加快发展”的承诺。通过不懈努力,特别是“”、“十五”的努力,我市的交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到年底,我市的交通发展成功实现了高速公路、农村公路、交通筹融资三大历史性突破,公路总里程达80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656公里,等级公路所占比例达53%,100%的乡镇和98.9%的建制村通公路,87.2%的乡镇和20.8%的建制村通水泥路或柏油路。一张以高速公路、国道为主骨架,以省道、县乡道为支线,以市区为中心,出口畅通,辐射城乡,布局合理的公路网络正在形成,长期制约发展的交通“瓶颈”状况大大缓解。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大幅改善,交通运输能力显著增强,到年底,全市有二级以上车站14个,有道路运输经营户26270户、从业人员62720人,有营运客车4883辆,开通客运班线1334条,直通全国143个省市。在交通建设的带动下,规费征收、企事业改革、行政执法以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均有长足进步。市局也因此荣获省政府8件实事先进集体、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优胜单位等荣誉。最近,市局党委又被市委评为先进党组织。公路、征稽、运管等局直单位的工作均卓有成效,受到省级主管机构的多次表彰。交通的每一进步和每一荣耀,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离不开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在此,我代表市交通局党委对在我市交通发展历程中曾经和现在所有默默奉献的党员同志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时代的巨轮滚滚向前。我们在为已取得的成就而欢庆的时候,决不能忘了明天的使命。“根除交通‘瓶颈’,加快交通发展”始终是我们交通系统的每位同志,特别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应该铭记的誓言。“”是我市交通发展十分关键的时期,我们的目标更加宏伟,我们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的事业更加光荣。未来五年,我市将投资150亿元以上,建设高速公路253公里,建设国省干线公路683公里,建设县乡道路92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9000公里,建设农村客运站场159个,努力振兴水运,使所有县市区通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连接线)、市到各县市区二级以上公路相连、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显著提高,建成畅通高效的“三横六纵一连”主骨架路网,实现各县市一小时内上高速、两小时到市区的目标,彻底突破交通“瓶颈”,将市打造成全国交通枢纽城市。围绕这个目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按照“狠抓交通建设促发展、强化行业管理树形象”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交,扎实推进交通企事业改革,扎实推进资金筹措步伐,扎实推进运输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以实际行动辉映一个共产党员的时代本色,以崭新成果昭示一个共产党员的人生价值。

最后,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我们的会议圆满成功!祝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

谢谢!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古往今来,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受到百姓的崇敬与爱戴。一代廉吏包拯、于谦、海瑞的故事热映荧屏,久演不衰;人民公仆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的事迹震撼人心,影响甚远。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廉洁从政得民心,倡树正气促和谐》。

廉洁从政、倡树正气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上下五千年,始终贯穿着一条“爱国家爱人民、重风骨重气节”的主线。中华民族正是沿着这条清风浩荡、正气浩然的主线走过来的,而历朝历代清官廉吏、志士仁人的闪光事迹,就是铺设在这条主线上的瑰丽花朵。他们适应不同时期政治、社会的发展,或表现为磅礴气概,忠心为国;或表现为清廉不苟,志行高洁;或表现为刚正不阿,纠劾奸佞;或表现为抑制豪强,彰善惩恶;或表现为与民兴利,勤谨奉公……尽管现象有殊风貌各异,但其以“清廉”为本的主要特征是共同的。从古至今,“清廉”始终是从政为官者的道德追求和行为标准,是一种品格,一种内涵,一种精神。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拒腐防变、正本清源的有效举措。而被人民群众代代传诵的清官廉吏的事迹与情操,正是生动的廉政文化示范教育素材,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所在。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千古绝唱荡气回肠;郑板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关注民瘼诚心可鉴;于谦“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高风亮节彪炳汗青。其他诸如“子罕拒玉”、“羊续悬鱼”、“杨震四知”等成语典故,都真实地记述了清官廉吏的高尚品行。为官者心中若有了以民为本的理念支撑,其手中的权力方能遵循爱民如亲、为民做主的准则来运行。惟其如此,体恤百姓困苦,民生多艰,于是不愿贪墨,清廉律己;不忍百姓蒙冤,身陷囹圄,于是嫉恶如仇,公正执法;目睹百姓涂炭,啼饥号寒,于是挺身而出,为民请命。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走进漫长的历史长廊,纵观我国封建社会十几个王朝的兴衰沉浮,国家的兴旺发达与清廉同行,国家的没落灭亡与腐败相伴。今天我们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生活迈进!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这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同样的八小时之外,有的人选择潜心学习、加班工作,有的人选择轻歌曼舞、追求享乐,也有的人选择文武并举、张弛有道,有的人却选择出线越位、腐化堕落。

可喜可贺的是,廉政文化如扑面的春风,已吹进了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为全社会送来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风尚、新道德、新观念。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是党和政府送给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关怀,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殷殷爱护之情。如果说廉政文化是清醒剂,那么它能让已经徘徊在腐败边缘的人猛醒回头;如果说廉政文化是精神大餐,那么它让思想饥饿者有了食粮;如果说廉政文化是洗涤剂,它就能洗去一些人的心灵污垢;如果说廉政文化是一味良药,那么它能让轻微腐败者不感到苦口而能治愈病痛。一幕廉政宣传短剧、一幅廉政漫画、一句廉政格言和标语,足以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为之沉思。电影《焦裕禄》让我们泪流满面,电视剧《任长霞》让我们思忖良久;报告文学《郑培民》深深拨动了我们的心扉,还有牛玉儒、张云泉,宋鱼水等等,一串串光辉灿烂的名字,让我们耳熟能详,成为我们思想的镜子,行动的指南。

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我们党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反腐倡廉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自律作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之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廉政文化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关联,我们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从影响和谐社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真正做到建设廉政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合力奏响“清廉从政、和谐为民”的社会风尚主旋律,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干部和谐带动人际和谐,为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11月30日下午,四棵树镇召开“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动员会。

会议由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白哈孜主持,全镇机关干部、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成员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王军宣读了《四棵树镇关于开展“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镇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马国梅领学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会上,镇党委书记李绍忠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通过“主题党日”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对照检查找准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更加扎实地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同时,各支部要迅速行动起来,明晰思路,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主题活动,为凝聚全镇力量,建设“美丽四棵树”作出新的贡献!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六

……。

9月14日下午,在四川省德阳市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会议室的大屏幕上,十个问题赫然醒目。该分公司全体党员对照屏幕,一字一句扪心自问。大家把“十个问”作为一面镜子,把入党之初铿锵的誓言作为一把尺子,在自问自答中接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并展开了热烈讨论。

“问题是改进工作的‘内燃机’,只有发现问题,找到了病因,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也只有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才能够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血有肉,取得实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的德阳市分公司纪委书记陈定刚在会上分享了自己的感悟。紧接着,大客户营销中心经理龙洋谈道:“通过对照回答‘十个问’,自己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十个问’不仅帮助我找到了与‘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差距,也让我看到具体的问题所在,为我下一步整改指明了方向”……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踊跃发言,交流心得体会,谈自己存在的问题,谈今后的整改措施,通过思想的交流和观点的碰撞,进一步唤醒了党员的党性意识,找到了自身的差距,明确了整改方向和要达到的目标,凝聚了推动发展的正能量。

回答“十个问”活动是德阳市分公司党委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让全体党员带着具体问题学、针对具体问题改,德阳市分公司党委经常组织党员进行自问、自省,以问题为导向,永葆先进本色。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七

近日,陕西出台政策,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项机制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听到这个消息,让我们觉得这是特别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层的我们,确实深有体会。

三项机制是改革的关节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三项机制真是一剂良方,很及时,也非常有必要。“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项机制是创新的保障。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依旧存在,并呈现蔓延之势,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尤其对于基层的工作来说,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三项机制”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

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在基层更是如此。“三项机制”让老实人不吃亏,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确不会犯错的现象。它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三项机制”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实行,让有人偷懒的现象逐渐减少,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现象逐渐增多。

根除这些“顽疾”的“猛药”就是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推进”三项机制",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核心在旷日持久、关键在落地生根。

一是单位带头。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状况,单位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时,往往先是做出干部只负责干事,出问题了有组织兜底,并许之以优厚的待遇、级别、提拔等庄严承诺,让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认为遇到了知音,挺身而出为单位干事。但是,干部在干事中遇到失误、不公正或是遭到误解、诬陷时,单位总会推三阻四让这些干部找东找西就是找不着单位,更有甚者还会来一句自己处理好、不能因个人原因影响了单位声誉的训诫,这些干部此时已经心灰意冷。最后,由于单位换帅,新任到后一般都会否认前任,新任新政自会聚集一批新人。因为这些敢于担当的干部在落实前任决策时出现过失误,便被一棍子打死,甚至还会被划成前任阵营遭到排挤,这些干部的一辈子就被这样轻松断送。因此,在推进“三项机制”的实践中,各级单位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在培养干部、选人用人上要本着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把“三项机制”挺在前面,把这个相互衔接、密切配套,系统科学、便于操作的制度链条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机制的统筹、教育、制约、惩戒、规范、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彻底改变有些单位那种事前重压、事中逃避、事后无关的管理格局,让广大干部始终有激情干事、有信心办事、有动力成事。

二是领导示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是这个单位的主心骨。领导的一言一行决定着这个单位的精气神。但是,由于一些领导缺乏办大事、成大事的胸怀和格局,缺乏聚则成、散则败的包容和理解,善于把迎合作为判断,喜欢把喜好作为准则,乐于把权力当作权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容不得半点棱角、听不进半句建议、受不得半点委屈,在自己的决策领域如有半点“杂音”,便会给干部穿小鞋、设障碍,甚至于在关键时刻来个阴招,让身边的干部永无出头之日。如果这样的领导长期当道,何谈工作,哪来事业?因此,领导必须在推进“三项机制”中发挥示范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带头干事、带头创新、带头攻坚、带头克难,用自己的行动和实绩感染、培育各级干部形成干事创新的行为习惯,为实现追赶超越持续发力。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八

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党的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于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党内规矩须臾不可或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

党的规矩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管党治党的实践证明,作风、腐败、纪律、规矩是有内在关联的。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搞腐败必定违反党的纪律,而违反党的纪律往往是从破坏党的规矩开始的。规矩一旦被破坏,势必导致党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规则形同虚设,潜规则大行其道;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政治生态恶化,等等。这些必然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形象,危害党的执政地位。

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做到心中有党。只有真正做到了心中有党,才能自觉用党员的标准约束规范自己,才能明了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该这样做,哪些该那样做;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才能自觉的遵循党的规矩。同时,能否讲规矩,守纪律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合不合格,讲规矩、守纪律是一条重要标准。

一个不能自觉遵守党的规矩、纪律的党员,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细看落马的“老虎”“苍蝇”,无不是从不守规矩的一小步,逐渐滑向贪腐深渊的;所以只有懂得并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和纪律,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而事实上,“讲规矩、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素养。没有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就不会是一名政治上忠诚、组织上服从、行动上守纪律的合格党员。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九

1945年,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在讲团结问题时,毛主席有一句非常形象生动的话,他说:“要知道,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

今年5月,人民网上有一篇评论文章,叫《转作风,领导干部要有“看齐”意识》。这篇文章所说的“看齐”意识是指中央政治局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后,中央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也应该向中央看齐,并让普通干部和群众向自己看齐。这里讲的“看齐”,是指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要做出表率。而我们今天所说的“看齐”意识,是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也可以叫做保持一致意识。“看齐”意识,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一种形象表达、一种通俗的说法。

当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经济上陷入困境,政治上出现僵局,社会动荡不安,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而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深刻变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很快,矛盾和问题也很多,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同时,面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显得尤为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增强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

要“看齐”,先学习。前一段,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在部署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和基础。增强“看齐”意识,首先要系统学习、完整理解、全面掌握讲话精神。党的以来,的系列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的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是全党智慧的汇聚和集中反映。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认真、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才能自觉地按照讲话的要求去做。

联系《前线》杂志的实际看,增强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就是要发挥党刊的优势和作用,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搞好自身对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刊的理论研究和宣传优势,把对讲话精神的研究阐释作为深化宣传讲话精神的基础工作,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帮助党员干部提高认识的前提,努力推出一批重要理论文章,为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今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会讨论通过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后,《前线》第七期就刊发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并围绕需要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于科学发展等七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做了索引链接,方便党员干部学习时对照查找原文。第七期、第八期开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栏,第九期开设了“学习8·19讲话精神”专栏,分别刊载了专家学者学习阐释关于群众路线、改进作风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体会文章和理论文章。

为推动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不断深入,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从第十期起开设了“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专栏,围绕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陆续刊登充分体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点明确、导向正确,文风朴实、语言生动的理论文章,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讲话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全市人民团结和凝聚在党中央的周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同时,也使《前线》杂志成为学习研究宣传贯彻讲话精神的重要阵地。

齐不齐,看行动。增强“看齐”意识,不仅要做到思想上政治上的统一,也要做到行动上的统一。对《前线》杂志来讲,行动上的统一,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刊的办刊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就是要坚持宣传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坚持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就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使理论成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和改革开放稳定智力支撑,鼓舞党员干部形成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履行好首都工作职责,不断开创首都工作新局面。

毛泽东同志在七大预备会议上还说:“我们要有一个团结的队伍去打倒我们的敌人,争取胜利;而队伍中间最主要的、起领导作用的,是我们的党。没有我们的党,中国人民要胜利是不可能的。”增强“看齐”意识,统一思想,团结奋斗,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开创新局面,夺取新胜利,是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保障,是党的事业永远兴旺发达的根本保障。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

省委“三项机制”印发后,宝鸡市立即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迅速组织全市各级开展学习讨论。大家普遍认为,省委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更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创新之举,体现了省委通过鲜明的工作和用人导向,实现“追赶超越”目标、落实“五个扎实”要求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在思想上自觉向省委看齐,行动上坚决与机制对标,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投入到改革发展中去,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走在建“三个陕西”前列,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按照娄勤俭书记提出的建立“三项机制”宝鸡要先行先试的要求,宝鸡市委从年初就启动了专题调研和起草工作,并对标省委“三项机制”进行了充实完善,已经市委会研究并印发。宝鸡市三个《意见》和《办法》既深化细化了省委“三项机制”,又结合自身实际突出了宝鸡特色。

在鼓励激励方面,突出“两个强化、两个打破”,树起干部担当有为的“风向标”。强化信念激励,领导干部重点强化对党的理论、思想和情感认同,普通公务人员重点强化实现个人价值追求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相统一的大局意识。强化情感激励,实行“五必谈、四必访”(即:干部思想波动、工作变动、工作失误、有信访举报、受到批评处分的必谈,家庭婚丧嫁娶、发生矛盾纠纷、生活困难、干部生病住院的必访),增强艰苦地区干部工作补贴,体现组织关爱。打破考核中的“平均主义”,拉开奖惩兑现的等次,对获得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以及“争先进位奖”的县区,在省上奖励的基础上,市上按1∶1配套给予奖励,奖金分配方案由县区制定,奖金发放到人;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15%提高到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县区、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奖金分别按干部平均奖金的1.5、1、0.6倍左右掌握。打破用人上的“论资排辈”,不唯得票、不唯排名、不唯台阶,不唯平稳,重用担当有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每年在全市评选表彰10名“忠诚干净担当”县级领导干部、20名“创新实干”镇街科级干部、50名“爱岗敬业”普通公务员,树立先进典型,引导比拼争先。

在容错纠错方面,鼓励探索、宽容失误,为干部吃下创新实干的“定心丸”。着眼于调动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积极性,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允许试错、宽容失误,严格程序、依纪依法的原则,支持保护干部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善谋勇为、敢于担当,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宝鸡市为干部量身制定了6种容错情形,并明确了容错认定时效,总体将容错申请、调查核实、认定反馈时间掌握在40天左右,力求处置及时,减轻负面影响。

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注重挺纪于前、加压奋进,点燃干事创业的“助推器”。在省上规定之外,从执行党纪党规等方面增加了8种“下”的情形。同时,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通过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切实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处、让位子,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力度,使干部一心谋事,实心干事。

时值年中,宝鸡市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为契机,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上半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速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2%,社会销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5.2%,地方财政收入增速13.6%,为全省稳增长唱响了“宝鸡好声音”。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一

一、议事报告制度。

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定期进行治安形势摸排分析,落实解决办法。重大信息要及时报送,每月向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上报(综治工作情况月报表)。

二、工作例会制度。

参加所在乡镇(街道)综治办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通报交流情况,安排工作任务。

三、台帐资料制度。

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要建立与平安创建为一体的台帐资料认真、如实、及时地填写好市综治办发下的《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台帐》。

村综治工作室五项工作职责。

一、信息收集。收集和报送信息,开展社情动态分析,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维稳工作建议。

二、化解矛盾。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调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处置突发性事件。

三、管理防范。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维权、建设、改造等措施,开展各类基层创安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四、法制宣传。宣传综治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平安创建的意义、举措.五、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范围。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当事人申请口头或书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登记调节准备、确定调解员调查核实、制定方案主持调解、立卷归档进行回访、巩固成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预防、调解民间纠纷;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

三、协助乡镇(街道)司法所等组织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帮教相关工作;

四、向上级组织反映纠纷和调解工情况。

报帐职责和制度。

村报帐应在村两委会的领导和镇村代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展开工作,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通过记帐、算帐、收帐的手段搞好现金和存款的核算,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支出,节约使用资金,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管理好现金和银行存款。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准公私不分,任意挪用现金。

二、负责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及时强调编报结了单。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按顺序编号登记现金和银行,并及时结出余额,如发现短缺与溢余,应当即查找原因,做到帐帐相符,不得私自处理。

三、负责做好付款凭证的审核工作。

报帐员的业务工作主要是围绕现金及存款的收入和付出进行的,凡发生的每项付款的经济业务无论是自制凭证还是外取凭证,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要符合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付款的凭证应是合法有效的凭证;二是字迹清楚,数字内容准确,防止弄虚作假、贪污、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三是付款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由村财务主任财监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四、负责作好结账、报帐工作。报帐员应按规定的报帐日向街道代理中心结报本村每季的收支项目,编报好记帐中心统一的现金结报单,结报的收支票据必须经过村财监小组审核和签字后方可上报。

六、各村报帐员必须在季末按街道代理中心反馈的村务公开资料(一式三份)交付财监审核签字后,一份于次月十五日前上墙公布,一份报街道代理中心,一份存档。

七、各村报帐员应街道党工委政府及村两委会的领导和街道代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其他工作,如:户籍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统计工作、普查工作、农业税、优抚费的收缴及其他村级行政工作。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二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吴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一)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授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单位,党政正职民主测评优秀85%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

(二)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良好和一般等次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优秀等次得票率达到90%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受单位没有评优主要领导不能评优的限制(其他干部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优秀等次的得票率达到90%以上,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按照18%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1、所在单位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所在单位深化改革工作受到中、省、市表彰的;

3、所在单位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信访、“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村产业建设、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培育规上企业等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或者单项考核排名为第一的。

(三)党建工作考核有下列情形的,有关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不占单位优秀名额:

1、当年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党组织负责人;

2、当年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

3、党建创新工作受到市级以上奖励的党组织负责人;

5、工作实绩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的下派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

第六条对于下列各项工作成绩突出,通过给干部所在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加分的办法,发挥对干部间接激励的作用。

6党政正职或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本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优先作为提拔人选或优先推荐提拔;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连续三年获得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年轻干部考核中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到镇(街道)、县直单位互派挂职锻炼,优先推荐提拔。

(四)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中,被国家表彰的先进个人,直接推荐提拔使用;被省、市、县表彰的优秀个人,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五)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信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领导干部,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六)对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深化改革、“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村产业建设、招商引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创业、培育规上企业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和第一书记,可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七)单位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2+1”三城联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八)对被评为中、省、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九)基层党建综合考核连续两年全县排名前三位的,或党建创新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并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党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第九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督查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由县督查考评办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由县扶贫办具体负责,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由县经发局具体负责,招商引资考核由县商务局具体负责,深化改革考核由县委改革办具体负责,“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村产业建设考核由农业局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由县信访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考核由安监局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由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2+1”三城联创、文明村镇创建考核由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基层党建综合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商县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九)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十一)因体制机制缺陷或管理手段落后,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二)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六条。

相关单位和个人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组织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确认构成容错条件的,也可以主动予以容错。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核实认定。

(一)申请。单位或本人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在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核实。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依申请开展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对于不符合容错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以信函形式解释答复。

(三)认定。核实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7天时间,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提出异议的,可实施二次核实,重新认定结论。

(四)报备。认定结论要经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并向同级党委报告。重大问题或案件,以及涉及党政主要领导的,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并报同级党委会决定。

第七条。

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免责或减责;

(一)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

(二)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四)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

314吴起县推进县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延安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县管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整的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第三条。

推进县委管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

第五条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经本人申请,县委批准辞去现任职务的,原职级待遇不变。

第六条。

调整县管领导干部下的主要依据是: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以目标责任考核、综合研判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第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5)领导干部不顾全大局,甚至怂恿干部群众闹无原则纠纷,对抗县委、县政府决策的。

第八条。

为官不为情节较重,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3)落实封山禁牧工作不力,致使出现毁坏林草或放牧等情况,被省市县相关督查单位一年内连续通报2次以上的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2)一年内发生二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十四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2)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五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具有下列情形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

(2)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被省、市委点名通报两次以上或被县委连续责成书面督办2次以上的;

(5)党建工作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后2位的。第十六条。

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按照职能分工,由有关部门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察核实。综合分析考核、班子研判、任职考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有关人员的意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陈述意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122。

中共吴起县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三

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宝鸡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宝鸡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项机制”),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根科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让文主持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周于路、崔效辉、李敏捷分别领学了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局收费管理科科长程宝辉、综合法规科副科长牛健让和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田新军等同志结合个人学习和科室、单位实际分别谈了认识体会,做了表态发言。大家认为,市委“三项机制”把选贤举能和治庸治懒有机结合,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政治生态,对于调动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保持追赶超越精气神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表示一定要认真组织好学习讨论,把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好,以两学一做和落实“三项机制”为契机,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

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根科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局系统要在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上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市委最近出台的干部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激发党员干部创新担当热情,以新理念追赶超越,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顺应了广大干部群众意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物价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迅速在局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二是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物价系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委“三项机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并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提出落实市委“三项机制”的意见建议,探索建立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三是要奋力加压,争创一流,推动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完成全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与物价干部队伍建设、与创新物价工作结合起来。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查缺补漏,完善相关资料,争取在年度任务考核中多“加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和作风优良的物价工作队伍;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格监管和价格服务等价格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物业收费、停车收费等民生价格热点问题,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7月22日,渭南市蒲城县兴镇全体镇村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了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与会人员对于“三项机制”有了初步的认识,会议要求各村“两委”迅速对“三项机制”展开学习,原原本本了解省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最新导向。

深思笃行悟。会上要求,每名机关干部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对照三个《办法(试行)》涉及的事项,准确领会省委对于干部工作的要求。同时,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精神内实质,对照自身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并及时整改,做到心中有底线,干事有动力,为干事创业者服下“定心丸”。

联系工作考。镇党委将以“三项机制”为导向,将干部科学化管理延伸到最基层,探索出一套针对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的实用、可操作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进一步推动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激发每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全镇上下形成追赶超越的新局面。

近日,市委关于干部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出台后,市委宣传部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安排部署宣传贯彻。大家通过学习认为,“三项机制”出台及时,符合当前干部队伍思想工作现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激发宣传干部正能量、催生干事创业行动力有着积极作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鲜萍强调,“三项机制”是市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创造力,调动积极性所作出的制度保障,对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她要求,全市宣传文化系统要结合当前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宣传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通过新闻宣传、典型引导等形式,把“三项机制”宣传好解读好,在全市营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要修订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干部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使“三项机制”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路、理念、方式和方法,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提供思想保障、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四

省委出台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在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结合学习贯彻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宣传部调研时的讲话,特别是讲话中关于“用好‘三项机制’、强化高层次文化人才培养、营造充满活力的宽松环境”要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要深化学习领会,对标制定措施,着力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不断为全行业人才“松绑”“加压”,大力推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

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三项机制”和娄书记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深入领会、全面把握,不断激发全系统、全行业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结合实际,建立机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针对党政领导、经营管理、影视编导、编辑记者、出版发行等不同岗位特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紧扣各自职责、主体任务和重点工作,分层分级制定出台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与“三项机制”同步推进、无缝对接、成龙配套、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特别是针对影视作品制作中,资金多用于演员、少用于编创等不良倾向和具体问题,研究制订改进激励措施,切实推动出精品、出人才。

三是要把贯彻“三项机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到精品生产、产业项目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的成效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下半年举办第三届丝绸之路电影节、建设“泛在陕西”等具体工作,都要以“三项机制”为指导,用市场化的办法和手段来推进。四是要广泛宣传,拿出《陕西新闻联播》等重要节目、重要时段,进一步加强“三项机制”解读报道,组织好新闻报刊主题宣传,积极营造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奋力追赶超越的社会氛围。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五

自省委出台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后,宁强县阳平关镇党委、镇政府便及时开展相关学习专题会议,并多次在干部例会上由领导带领我们学习三项机制的具体内容。

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使其衔接配套是培养干部健康成长的新方法,我镇及时将这些方法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激发了全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干部的成长需要“鼓励激励”这剂良药。《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精神激励、物质激励、政治激励三管齐下,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这不仅激发我们争先创优、比学赶超,更提高了工作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

干部的成长需要“容错纠错”这碗鸡汤。其实工作中,每位干部都是愿意干事、想干事的,而容错纠错机制就像是在改革深水区为我们买了一份“涉水意外险”一样,让我们在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时,可以不作负面评价,只要及时纠错改正,就能够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这不仅是制度上的改革,更是给每一位干部心灵上的鼓励和保障。

干部的成长离不开“能上能下”这个归宿。它不仅弥补了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这个机制的出台,就像给我们紧螺丝一样,不仅仅是一种动力,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镇积极把贯彻“三项机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到重点工作成效上,调动各方积极性,以“三项机制”为指导,广泛宣传,一方面积极营造了学习贯彻“三项机制”、奋力追赶超越的氛围,另一方面也从各个角度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为全镇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六

6月13日,省委印发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三个重要文件,就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县委正在加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为引起全县各级高度重视,确保三项机制真正落地生根,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干部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是加快神木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和“五大发展理念”,县委提出“西部县域经济排头兵,国家级能化基地高端低碳循环发展样板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幸福神木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切的关键,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也取决于干部的活力和创造力。建立健全和落实好三项机制,是县委把握大局大势、服务政治路线、抓好干部这一决定性因素的系统安排和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迫切需要。当前,全县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少数干部身上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有效破解。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着眼于把明规则立起来、挺在前,着眼于靠机制来约束干部、保护干部、调动干部,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更鼓励干部放开手脚、积极作为。

(三)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是融合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利用三年多的时间,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了党内教育由治标向治本深化、由“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由集中性向经常性转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但是,解决党内问题,既要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来保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进一步构建起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任务要求。

要按照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勇于实践,推动三项机制真正在神木落到实处。

(一)抓好学习宣传。要认真学习领会。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领会和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制定背景和核心要求,特别是把握三项机制之间的关联性、侧重点以及新举措,真正学深悟透、吃准弄懂。要以召开专题会议或干部大会形式,迅速组织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研讨,统一思想,吃透精神。要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要强化宣传解读。在电视台、报纸等县级媒体平台开辟专栏,组织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对三项机制进行全面、持续、深入解读。要充分利用党建网、手机报、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把三项机制的学习宣传覆盖到全体干部,实现干部知晓率达到100%。

(二)完善配套制度。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制定文件要贯穿严格管理和关爱干部统一、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统一、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统一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考评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镇办、县直部门要在激发队伍活力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民意测评制、投诉反馈制等机关工作制度,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鼓励激励的重要依据,切实整治庸懒散拖等“机关病”。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与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县级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要于8月20日前出台,镇办及部门的实施办法要于8月30日前出台。

(三)切实用好三项机制。要用好干部鼓励激励机制,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结果运用科学有效。要用好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用好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每月底要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干部“下”了多少、为什么“下”、怎么“下”的具体情况。要加强考核,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三项机制考核办法、评分细则等配套制度。加大对镇办、部门单位的考核力度。注重挖掘一批正反典型,通过正面激励、反面警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事关广大干部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性、政策性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一)强化领导。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落实三项机制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干部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三项机制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主动承担起细化落实的责任。

(二)加强督查。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半年检查和党建制度改革督查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上台阶。

(三)搞好结合。要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进行的县乡集中换届、“4+3”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建功立业、再创佳绩,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七

据悉,陕西日前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衔接配套是培养干部健康成长的新方法,各级部门应急时准确的运用到中去。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是干部成长的一剂良药,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很多程度上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在办法中,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来推动干部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理鸡汤。常在河边走,湿了鞋怎么办?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就是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在改革深水区,买了份“涉水意外险”。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错认定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和认定反馈的程序进行。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最终归宿。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日前,《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明确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等程序进行。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八

一、鼓励激励。

鼓励依据:以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主要措施:三种形式: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凡是在评优评先中获得一定荣誉,考核和选拔方面就有相应的奖励。比如,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以省政府的名义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相应的,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奖金分配应发放到人。同时,每年结合各项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解读: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形成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

特点: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激励举措具体可行,综合运用我省较为成熟的考核体系,导向清晰,简明扼要,有效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确保考核的权威和效率。

二、容错纠错。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在贯彻落实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求,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主要情形: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包括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等11类情形均可以进行容错。

认定程序:受到问责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受理机关或部门,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开展调查核实;最终作出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被认定容错的单位和个人,考核、提拔、晋升、评优等不受影响。

澄清保护机制: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究责任;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

解读: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特点: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能上能下。

下的调整方式: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下的情形:分为七个方面。

目标责任考核:如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如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前3名的县(市)和退位幅度最大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扶贫绩效考核:如未完成减贫计划任务的市(区)和县(区)主要负责人。

生态环境工作不力:如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如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维稳综治工作不力:如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党的建设工作不力:如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解读: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形成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也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特点:目标集中、重点突出、内容具体,7个方面情形最大限度量化,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关于三项机制:

1.问:省委“三项机制”指的是什么?

答:《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答:三句话、九个字“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

4.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明确鼓励激励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6.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鼓励激励方式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应获得一次目标考核优秀等次。

8.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的条件是什么?答:连续三年获得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答:每年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使用)。

答: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3.问:《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容错纠错的概念是什么?

答: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答:有五项原则,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三是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四是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五是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答: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16.问:陕西省“能上能下”办法原则是什么?

答:陕西省“能上能下”办法坚持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

17.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答: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适合追赶超越新要求、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答: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答:主要有4种。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答:有3种情形: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十九

第一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考核奖励方面:

(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选拔重用方面: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条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

(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

(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四条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第五条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容错:

(四)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九)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十一)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七条容错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二)调查核实。受理机关或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申诉意见,形成调查报告。对于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给予解释答复。

(三)认定反馈。核实结束后,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免责或减责:

(一)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

(二)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四)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

第九条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

(二)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

(三)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应当体现政策,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从轻减轻处理。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审查处理。

第十条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二)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

第十一条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应担负起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纪监督,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

(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使用。

(四)各级宣传部门应当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容错纠错的浓厚氛围。

第十二条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第五条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位后3名的县(市)和排位最后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依据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问责追责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市(区)和县(区)主要负责人;。

(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九条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二)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十条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二)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二)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市(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四)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按照职能分工,由有关部门和市(区)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

第十四条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各市(区)、省级部门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追责建议。

(二)审核。省委组织部对受理的报告认真核实、综合研判,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报批。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明确调整或问责追责意见报省委审批。

(四)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

(五)谈话。对决定调整或问责追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告知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由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等原因,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七条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能上能下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二十

随着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持续深入,一些政治信仰不坚定、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开始出现庸政懒政的现象,有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有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无为之举,针对这些现象,陕西省出台了“三项机制”干部的积极性,无疑是提振党员干部信心的一剂良方。

“三项机制”分别是奖励机制,和。奖励机制方案是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各级干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的主要依据,还明确提出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能吃草,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极大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它的建立是给干部干事创新买份“意外保险”,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想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

“三项机制”的出台是提振信心的一剂良方,是针对出现的干部庸政懒政的现象,这样的‘三管齐下’治懒奖勤机制一旦落实,将让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不能靠‘保’、日子不能靠混,也让众多清正廉洁、愿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敢啃‘硬骨头’,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真正敢作敢为,有所作为。然而这些机制还必须要落实下去,否则纵有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只有正真落实,才能实现“三项机制”的自我价值,从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三项机制发言稿篇二十一

建立了相互配套、紧密衔接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理性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极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和操作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更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

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力军,应通过新闻宣传、典型引导等形式,抓好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三项机制”在商洛落地生根,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舆论支撑和文化条件。

一、增强使命意识,做到鼓励激励有目标。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矛盾凸显的“拐点”,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反腐败斗争进入“常态化”。这一系列重大变革,给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传统思维、传统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或多或少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中形成了干得多了容易出问题、干少点求稳点的畸形从政心态,甚至是为了不出事、宁可少干事的懒政心理。

建立党政干部鼓励激励机制重在解决干部使命意识不强、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坚持精神激励、物质激励、政治激励“三管齐下”,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动起来、干起来,得褒奖、获重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对于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来说,就是要着力提升能力素质,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创造更加宽容宽松的工作环境,鼓励激励宣传战线始终保持一团活水。

二、增强法纪意识,做到容错纠错有底线。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历史大势,也是保护干净干事、勇于担当者的基本指向。增强法纪意识,既是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保护干事创业者的必然要求。

容错纠错机制是依法治国在党政干部管理领域的具体化,是用制度规定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但绝不是乱作为的“避风港”。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而言,就是要坚持容错不容罪、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偏的原则,把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错误、“非禁即入”的探索创新与有禁不止的顶风作案、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牟取私利的肆意妄为等行为区分开来,在不突破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的前提下,对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或失败,既从精神层面给予人文关怀,又从制度层面为其撑腰壮胆。

三、增强人本意识,做到能上能下有规矩。党中央提出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也提出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明确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一贯重视识人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基层党政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既要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又要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客观上形成了矛盾交织、压力山大。

能上能下机制就是兑现对干部的奖惩,以形成正向传导,解决干部外部压力过大的问题。要把为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搭建晋升平台,作为评判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尺,有效防止评价失准、用人失误。既要把有为干部配置在岗位,也要鼓励那些需要“下去”的干部再加历练不气馁,在其他岗位上发光发热、各展其长,让干部流动调整成为常态。但对于在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市委通报批评的市县区及其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严格按办法要求坚决进行调整。同时,要坚决杜绝、严肃惩处那些论资排辈、搞团伙圈子的党政干部,从根子上清理歪风邪气,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干部队伍有热情、有生机、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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