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通过协商和约定确立的法律文书,约束各方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编写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合同格式,并附上必要的法律条款。在合同中应注明争议解决的管辖地和适用的法律,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一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按时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填单,乙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5、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持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乙方:
日期: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三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2.1设备质量按本合同要求、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本合同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具体为:
2.2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设备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3设备的技术标准应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为准。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本合同生效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作为预付款;卖方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场地并通过买方的验收后,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设备经安装调试达到生产技术标准,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本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销售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剩余【10%】的合同总价款,【即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以电汇、支票方式支付。】
由卖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国内运输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
【公路汽车】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等费用。
【年 月 日】前或【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卖方负责直接运到合同履行地【】交货,由【卖方】负责卸车。(合同履行地须为买方现场)
7.1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7.2验收方法:
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卖方须在各批设备出厂前【5】天通知买方,买方有权于设备出厂前对设备进行测试检验;买方有权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经过检验设备有缺陷或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设备数量以买方在交货地点书面签收为准。设备到场后,买方组织验收,如发现该批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买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买方在设备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设备质量、技术标准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工期延长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或不定时中间验收,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或中间验收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买方也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买方监造人员或中间验收人员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6.卖方在设备运抵交货前【3】天通知买方,买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等提出变更。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
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发现问题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处理要求。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方法,并在买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一个月内解决问题,如果卖方在一个月内不能解决,则买方可退货并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卖方保证在
【】小时内【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更换。
【说明:出现问题更换的时间为买方要求的时间或双方商定的时间】
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缺陷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卖方的设备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买方可选择退货(此时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交纳按合同总价款【10%】计算的违约金)或采取适当扣减合同价款的方式获得补偿。
如发生以下情形,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卖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4.1非因不可抗力,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
14.2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4.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实施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而谎报或隐满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买方部分终止本合同的,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未解除的部分。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1卖方保证以优惠价格供应备品备件。
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四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见办公家具明细表,具体发货以需方传真件为准按期供货;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发货至__办公楼;
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采用外观检查方法;
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保证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别是订单明细表、资质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______需方(章):______。
住所地:______住所地: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五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苍南县桥墩镇黄檀学校食堂(以下称甲方)经考察商定,学校食堂的蔬菜由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供应。现就有关问题订立如下:
一、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五、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开始执行。乙方若违犯本合同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的执行。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六
供方:
需方: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七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责任的条件及期限:按供方提供的传真件说明多用途擦地机产品耐用度五年以上,内部构造严密,集清洗地毯,地面,起蜡,低速抛光及清洗楼梯等多功能于一身的标准执行。质量满足供方提供多用途务,)同时供方还负责设备终身维修。,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适合于食品生产,不会对需方产品造成污染。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提供随机?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无质量问题一周之内付全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八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外采购等材料(或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从年月日起至止。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村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给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
2、结算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该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该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以为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额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达到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公司购置健身器材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__________。
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额货款80%定金(金额:101600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陆佰元整),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备货,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货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双方验收合格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20%余款(金额:25400元,大写:贰万伍仟肆佰元整)。
甲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支行账号:__________。
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6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购产品送货至指定地点,甲方承担运费。
乙方送货地址: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如果开箱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给予免费更换,更换新产品的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售后服务,乙方所购产品保修期为整机壹年,大件商品为上门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及时付清甲方款项,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供货超过30天乙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结清甲方产品款项,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或声誉等损失或损害,违约方须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对方补偿。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条款双方将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委派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如有删补之条款,与本合同意义同等,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__________。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十
签约时间: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低值易耗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甲所甲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乙方必须保证提甲给甲方的所有办公用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无条件退换物品。
3、乙方所提甲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甲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乙终止本协议,乙提前10天告知对方。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x号。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_____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
乙方:
日期: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二、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价格条款。
1、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______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______。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三
买方名称: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卖方名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
2.3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73;73;73;73;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交货地点:__公司
6.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7.检验
7.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物产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7.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7.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7.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
8.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9.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9.3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c),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0.1环保和安全要求
0.1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0.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2.违约责任
2.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2.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2.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3.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3.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4.不可抗力
4.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4.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2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通知
5.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6.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6.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6.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7.其他
7.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7.2本合同一式73;73;五份(共6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公司
代表: (签章)
乙方: 公司
代表: (签章)
学校用品采购合同篇十四
需方:惠州金煌酒店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方:汕头市合勤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为满足酒店设备采购的需要,需从乙方购买酒店设备一批,乙方承诺应甲方实际需要提供设备及安装 ,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此价格包含的范围:1.主体设备;2.电控系统;3.设备调试;4.本价格包含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合格的价格;报价包含所有材料费、加工及安装费用、运输及二次运输 费、保险费、人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企业利润、营业税金、装卸吊装及垂直运输费、材料性能检测费、因市场因素导致材料价格增浮发生的费用等可能要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1 交货日期:具体按施工流程进度
2.2 交货地点:惠州金煌酒店娱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
3.1合同总价:壹仟壹佰叁拾伍万零壹佰伍拾贰元整。总价
中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加工与原装、运输、成品保护、验收、设计等完成本项工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的所有费用。
4.1 签订合同7日内交付150万元,设备送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验收资料并办理结算经双方认可盖章后,15日内支付871.5152万元。
4.2 质量保修金为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款的10%即113.5万元,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届时将在保修款中扣除由于质量及维修不及时等发生的补偿费用。
4.3 乙方承诺:对甲方进行的采购,乙方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最优惠的价格,保证售前、售后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壹年内包换。
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
付的已损坏的包装物以及其中的货物。
5.2设备出厂并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签字验收,一切设备储放和保管事宜均由甲方负责,设备质量由乙方负责。
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或其指定地点,或代办运输,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免费卸货。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不得超载超高,危险品运输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准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运输。乙方承担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的风险、费用及责任。
7.1货物(含配件)质保期为自甲方验收货物且使用合格之日起壹年。如乙方提供货物本身质量保证期超过壹年以上的,要根据乙方提供货物本身质保期执行。如国家规定或乙方承诺该产品本身的质保期间长于此约定期间的,或者甲方根据客户要求延长上述质保期限的,则乙方应接受经延长的质保期。特殊货物的质保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2保修期内,乙方对所售货物承担保修责任,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在货物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24小时内的时间解决或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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