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和有效的沟通合作。方案的制定应该符合公司或团队的整体战略和目标,保持与之的一致性。我们可以从以下范文中了解一些成功方案的特点和实施步骤。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强化产业化扶贫,发展特色种养业和非农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强化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革贫困村土地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实现非农转移,在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培育创业型农民上有新突破;高质量完成我县扶贫开发目标。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二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县区移民部门、移民村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符合移民安置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移民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三
市委组织部专门出台《党建工作示范村规范化建设评价体系》,从领导班子、党员队伍、经济发展、管理制度、精神文明等五个方面,对示范村党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村干部“目标承诺・绩效考核・关怀激励”制度,开展全面小康“致富杯”、“创业杯”、“奉献杯”系列竞赛活动,对在农民增收、全民创业和财源培植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重奖。凡村干部引进项目落户,前三年形成的镇财政税收按20%―30%的比例奖励到村,领办、创办农业龙头企业的按50%奖励到村,兴办二、三产业的按新增集体收入的30%―40%作为村干部奖金。加大村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年以上,所在村三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在全镇名列前三名,连续三年上缴税金累计1000万元以上,经考核考察,可进镇班子或明确副科级职级,目前已有11名示范村党组织书记享受这一待遇。市委、市政府每年对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市财政安排400万元用于奖励。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四
1、社会矛盾愈复杂激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办案经费保障标准偏低,物质装备较为滞后,辖区山高坡陡路远,物价上涨加快,办案成本高,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巡回办案干警缺乏安全感。
2、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存在。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耗费法官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化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进展。
3、少数当事人有滥诉的现象。有的原告把一纸诉状交到法院便无法联系,出现法官们戏称的“原告也要公告送达的尴尬”,部分当事人难寻,更难的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缺席审判案件增多。
4、诉讼调解要求严格。《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时,一方当事人又反悔,导致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5、代理人误导干扰。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开辟案源收费,进村入户动员老百姓打官司,把小事扩大,大事搞炸,增加法院工作负担和社会不和谐因素;有的案件当事人同意调解而律师、代理人不同意并误导;有的律师、代理人为了收取代理费而鼓动原告不撤诉“将官司打到底”等,给法院调解工作造成困难。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五
1、参加人员:县扶贫开发办,全县涉及整村推进的6个乡镇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全县11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村两委班子成员,本村种养殖业大户,贫困村各类专业协会会长,贫困村各业经纪人。
2、调研形式:到村到户,通过座谈的形式开展调研。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六
一要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提升调解能力。法官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准确归纳矛盾和纠纷焦点,坚持调解必须合法的原则,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实体和程序的的处分权,保证调解实体和程序的公正。针对有些法官不会调、不愿调的情况,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强化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不断提高法官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以增强调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以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座谈研讨等形式,提升法官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工作热情。加大对减少申诉信访率、增加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以激励广大法官多以调解方式结案。针对当前民事缺席案件审理,特别是公告缺席案件的审理,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台账,登记务工人员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的反馈信息,做到有址可寻。要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在形成诉讼后,人民调解委员将掌握的信息及时与审判人员反馈、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便于诉讼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建立调解协议效力,明确签字确认制度。针对巡回审判调解成功的案件,应规定法官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要征询双方意见,对于双方明确约定在调解书送达签收之时生效的,以送达签收为生效要件,但对当事人的意见应明确记录在案。如果双方表示同意协议当庭生效的,则调解协议经记载于法庭笔录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效力;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先在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事后将打印好的调解书邮寄双方当事人签收保存。
五要坚持“四个结合”深入推进巡回办案。一是巡回办案与司法便民相结合。把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场执行给付,使巡回办案成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经济负担。二是巡回办案与采集民意相结合。注重巡回办案与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工作相结合,充分听取当地群众代表、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的意见,注意有效吸纳善良民意因素作为裁判的有利因素,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三是巡回办案与司法公开有机结合。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将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消除司法的神秘和隔阂,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四是巡回办案与司法宣传相结合。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的有利时机,充分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宣传法院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三项重点工作”、“四群教育”、“阳光司法工程”的各项措施和取得成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审判机关的办案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七
全市多渠道筹资1000多万元,三年累计新建、改建和扩建村部156所,按照“设计一个标识、组建一支队伍、建立一本台帐、完善一套制度、发放一份指南”的要求,在村一级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维护、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要求,确保“有章理事”;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无职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义工服务等多种举措,确保“有人做事”;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有钱办事”。全面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通过专室办理、超市受理、集中代理等方式,及时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证照办理、矛盾协调、扶贫帮困和技术培训等11项服务,充分发挥了党员服务中心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凝聚党员、凝聚社会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开展“示范服务中心”创评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助,凡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经考核被命名为“示范党员服务中心”的,奖励2万元。目前30个示范村全部建成高标准“示范党员服务中心”。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八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五个到位”。一是警力、物质保障落实到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办案业务部门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两个民庭各配备7名干警、三个派出法庭各配备5名干警、立案庭配备4名干警,并优先保障办案用车、办案经费及电脑等办案装备,努力创造良好的办案条件,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人力、物质保障。二是奖惩激励落实到位。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将调解率、巡回办案率、服判息诉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民事法官绩效考核并实行重奖重罚,鼓励审判人员主动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三是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为了使民商事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在调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一二三四五”工作要求,即: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为案件处理的“第一选择”,强化调解理念;坚持自愿、合法“两个原则”,依法规范调解;找准案件争议焦点、矛盾转化交叉点、法理与情理融合点“三个切入点”,及时公正调解;做到公开调解过程、公开案件事实、公开双方证据、公开调解结果“四个公开”,提高调解水平;尽到以爱心赢得当事人认同、以诚心赢得当事人信任、以耐心赢得当事人理解、以公心赢得当事人尊重、以恒心赢得当事人支持的“五心之责”,增强调解能力。四是典型示范落实到位。培植调解典型,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了法官调解积极性。五是人才发展落实到位。对办案数量多、调解率高、没有涉诉信访案件、有基层法庭工作经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干警在晋级提职时优先考虑。近3年来,广南法院5名法官因调解工作出色被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
(二)更新管理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平面化管理为立体化管理。以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为载体,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利用纸质报表、台帐和法院内网动态跟踪全院调解结案情况;不定期组织内部经验交流,总结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推广调解经验;评查回访调撤案件,查调解案件质量,看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的评价,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开展调查研究,剖析调解工作存在问题,总结司法调解实践经验,推广调解工作的新成果。从而改变过去调解只看指标、仅有结果的状况,使调解评比动态化、调解管理规范化、调解经验理论化,调解成果效益化,有效发挥立体化审判管理的效益。二是变段落式调解为全流程调解。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广南法院实施案件“全流程”调解,把调解环节前移,从案件立案阶段即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为调解成功打好基础;进入审判程序后,审判人员接手案件就通过电话、约谈、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分歧焦点、掌握诉讼心理期望,做初步协调工作;庭审中强化调解,在吃透案情基础上分清责任,促使当事人接受调解;判决前进一步释明法律,敦促当事人自愿调解;对少数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判后继续做协调和法律释明工作。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多年办案零上访。三是变单一型调解能手为全能型调解能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狠抓干警调解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能力训练,加大“双语”培训力度,变单一型人才为全能型人才。让干警会做思想工作,会做群众工作,会做宣传工作、会做协调工作;通过一批老法官的言传身教,带动年轻法官调解能力迅速提高。
(三)创新调解方法,落实“四个转化”。一是在实践中把“法律理论”转化为“调解方法”。在吃透案情基础上,让法官充分履行法律释明权,使法律理论成为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展示同类判例的权威依据,督促当事人正确面对诉讼风险,主动接受调解。二是先进行“冷却处理”再转化为“热情服务”。对矛盾积怨深、对抗性强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先对当事人进行“冷却处理”,不马上组织双方正面接触,让双方先冷静下来,在增进双方理解基础上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释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说服其接受调解化解矛盾。三是把“坐堂问案”转化为“巡回调解”。在巡回办案中注重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在审理时注重抓住主要矛盾,一方面了解他们的心理预期,拟定初步调解方案;另一方面法律释明到位,严肃法律教育,打破他们法外获利的侥幸心理,引导他们协调解决纠纷。四是把“说情人员”转化为“调解骨干”。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所具有的“人情社会”特色,将一些当事人信任并委托向法官“打招呼”的说情人员作为做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让他们理解法律,并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做委托者的思想工作,增进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从而为案件成功调结作好铺垫。
(四)拓宽调解渠道,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在法院内部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的调解互动机制。在民事调解工作方面形成以县院两个民庭为中心,东南角有八宝法庭、西南角有珠街法庭,西北角有珠琳法庭,覆盖全县案件辖区的调解互动网络。二是建立社会联动调解机制。与县司法局、妇联、交警等单位建立诉调对接关系,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涉军案件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法庭调解进交警”等专门调解组织,与相关单位共同研讨诉调对接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诉讼调解联动机制运转顺畅。三是建立全员参与调解机制。对群体性纠纷、涉及民生的重点案件,主动汇报并邀请院领导参与调解,从而在院内形成独任庭、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调解机制。对上级机关和社会群众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与协调,化解矛盾;对疑难复杂案件、判决确有难度的案件,则邀请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员参与协调,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建立案后释疑回访机制。坚持把法律释明延伸至案件结束后,对调解结案但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审判人员主动电话督促、上门催促、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督办,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2013年1至10月,五个民事审判部门共动员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262件,执结标的814.25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九
(一)强化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工作。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自己查找、征求群众意见,集中评议等形式,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确定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纪律等内容对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制定出本单位《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并报纪检监察部门审批。积极探索有效的预警防范措施,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预警,提高单位和个人的防范和自律意识。建立行政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细化、规范行政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坚持动态管理,根据形势变化和行政权力项目的增减,对廉政风险动态评估,并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
(二)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加大动态公开力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腐败问题容易发生的权力项目,作为动态公开的重点。实行动态公开的权力项目,条件成熟的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动态依法公开。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在决策环节,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对重大行政决策,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征求群众意见、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执行环节,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权力运行的监管,量化、细化行政裁量标准并予以公开,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并向社会公示。在结果环节,把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作为公开的内容,明确公开的时限、形式和途径,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实行行政权力运行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权力的各个环节运行情况,为事后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有关制度,重点抓好预先审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响应、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建立。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工作。一是要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着重考核单位行政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情况。二是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纳入民主评议的范围,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三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对行政权力的运行下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行政权力的运行效率和质量。认真执行《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伪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
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此次拟实施的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基础上完善而成。今年9月7日至9月21日,三家交易所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给予高度关注,向三家交易所反馈了各类意见和建议4861条。总体来看,市场各方对指数熔断机制的总体方案表示认可,三家交易所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采纳了反映最为集中的意见建议,另有部分意见暂未采纳。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熔断时间长度。
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投资者普遍认为30分钟的熔断时间过长,这类意见占比最高。为了在发挥熔断机制作用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三家交易所将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但保留了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暂停交易至收市的安排。主要考虑:一是境内市场在尾盘阶段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较多,规定14:45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暂停交易至收市有助于防范尾市异动风险。二是沪深300指数是反映沪深市场整体走势的重要指数产品,具有代表性好、抗操纵性强等特点,当其上涨或下跌达到7%时往往意味着市场已经发生了剧烈波动,可能面临极端系统性风险,因此需要给市场更多的冷静时间,避免恐慌情绪蔓延加剧市场波动。从境外市场看,美国、韩国、印度等市场均设有触发最高一档熔断阈值暂停至收市的安排,目的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与现有涨跌停板制度的衔接。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在维持现行涨跌停板制度不变情况下,实施指数熔断的必要性不大,建议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并引入个股熔断。经研究,指数熔断机制与涨跌停板制度的性质相同,都属于短期价格稳定措施。但两种制度在作用对象、作用原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涨跌停板制度规定了单只证券交易价格波动幅度,主要防范单只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证券在涨跌停板的价格上仍然可以交易;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市场基准指数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暂停整个市场交易一段时间,防止市场过度反应;触发指数熔断后,熔断范围内的证券在熔断期间均将暂停交易。从今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情况看,涨跌停板制度在极端情况下不足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必要性显得比较突出。此外,涨跌停板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度会影响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下一步,三家交易所还将结合此次指数熔断机制的实施情况,坚持改革力度、节奏与市场承受程度的统一,不断完善相关交易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关于熔断阈值。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现有阈值较低,触发次数可能较多,且两档阈值间隔过小,可能连续触发,建议仅设一档阈值,或提高阈值至6%、8%,也可考虑扩大阈值之间的差距。我们认为,在保留10%涨跌幅限制的前提下,可选的指数熔断阈值有限,5%和7%两档阈值是三家交易所在对过去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基础上提出的。其中,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触发7%的情况虽然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应当一并考虑,以此阻断暴涨暴跌等极端异常行情的持续。
四、关于基准指数的选择。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沪深300指数无法体现中小市值股票的走势。通常,熔断基准指数需要选取代表性强,影响力大,操纵难度较大的指数,沪深300指数具备以上特征。相较于单市场指数而言,沪深300指数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场总体波动情况;同时,沪深300指数的市值覆盖率、跟踪指数产品的数量和规模也占市场主导地位。
五、关于双向熔断。部分市场人士建议只设下跌熔断。我们认为,双向熔断更有利于抑制过度交易,控制市场波动。境内市场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散户为主,价格双向波动较大,既出现过恐慌性下跌,也曾出现过快上涨,包括因事故导致市场短期大幅上涨的情况。因此,当市场“暴涨”时,也需要熔断机制稳定市场情绪,防范投资者对市场上涨的过度反应,使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时间来进一步确认当前的价格是否合理。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一
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xx省xx县地处滇、桂、黔三省交界之地的壮乡广南是句町古国故地,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神奇的坝美风光更为这里赢得了“现代世外桃源”的盛誉。xx年年末全县总人口xx万人,国土面积7810平方公里,分别位居全省第六位和第三位。居住着汉、壮、苗、瑶、彝、回、蒙古、仡佬、傣、白、布依等11种世居民族。xx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作为法院“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院党组对全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调要调出社会和谐,判要判出法律权威”的总体要求,最终目标是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坚持创新调解方法,不断开创调解工作新局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自xx年以来连续七年超七成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趋势,xx年首次突破八成,调撤率达到81.16%。xx年1至10月调撤民商事案件xx件,调撤率达82.71%。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五个到位”。一是警力、物质保障落实到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办案业务部门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两个民庭各配备7名干警、三个派出法庭各配备5名干警、立案庭配备4名干警,并优先保障办案用车、办案经费及电脑等办案装备,努力创造良好的办案条件,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人力、物质保障。二是奖惩激励落实到位。强化审判人员的调解意识,将调解率、巡回办案率、服判息诉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民事法官绩效考核并实行重奖重罚,鼓励审判人员主动采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三是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为了使民商事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在调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一二三四五”工作要求,即: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作为案件处理的“第一选择”,强化调解理念;坚持自愿、合法“两个原则”,依法规范调解;找准案件争议焦点、矛盾转化交叉点、法理与情理融合点“三个切入点”,及时公正调解;做到公开调解过程、公开案件事实、公开双方证据、公开调解结果“四个公开”,提高调解水平;尽到以爱心赢得当事人认同、以诚心赢得当事人信任、以耐心赢得当事人理解、以公心赢得当事人尊重、以恒心赢得当事人支持的“五心之责”,增强调解能力。四是典型示范落实到位。培植调解典型,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了法官调解积极性。五是人才发展落实到位。对办案数量多、调解率高、没有涉诉信访案件、有基层法庭工作经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干警在晋级提职时优先考虑。近3年来,广南法院5名法官因调解工作出色被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
(二)更新管理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平面化管理为立体化管理。以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为载体,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利用纸质报表、台帐和法院内网动态跟踪全院调解结案情况;不定期组织内部经验交流,总结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推广调解经验;评查回访调撤案件,查调解案件质量,看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的评价,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开展调查研究,剖析调解工作存在问题,总结司法调解实践经验,推广调解工作的新成果。从而改变过去调解只看指标、仅有结果的状况,使调解评比动态化、调解管理规范化、调解经验理论化,调解成果效益化,有效发挥立体化审判管理的效益。二是变段落式调解为全流程调解。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广南法院实施案件“全流程”调解,把调解环节前移,从案件立案阶段即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为调解成功打好基础;进入审判程序后,审判人员接手案件就通过电话、约谈、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分歧焦点、掌握诉讼心理期望,做初步协调工作;庭审中强化调解,在吃透案情基础上分清责任,促使当事人接受调解;判决前进一步释明法律,敦促当事人自愿调解;对少数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判后继续做协调和法律释明工作。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多年办案零上访。三是变单一型调解能手为全能型调解能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狠抓干警调解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能力训练,加大“双语”培训力度,变单一型人才为全能型人才。让干警会做思想工作,会做群众工作,会做宣传工作、会做协调工作;通过一批老法官的言传身教,带动年轻法官调解能力迅速提高。
(三)创新调解方法,落实“四个转化”。一是在实践中把“法律理论”转化为“调解方法”。在吃透案情基础上,让法官充分履行法律释明权,使法律理论成为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展示同类判例的权威依据,督促当事人正确面对诉讼风险,主动接受调解。二是先进行“冷却处理”再转化为“热情服务”。对矛盾积怨深、对抗性强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先对当事人进行“冷却处理”,不马上组织双方正面接触,让双方先冷静下来,在增进双方理解基础上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释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说服其接受调解化解矛盾。三是把“坐堂问案”转化为“巡回调解”。在巡回办案中注重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在审理时注重抓住主要矛盾,一方面了解他们的心理预期,拟定初步调解方案;另一方面法律释明到位,严肃法律教育,打破他们法外获利的侥幸心理,引导他们协调解决纠纷。四是把“说情人员”转化为“调解骨干”。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所具有的“人情社会”特色,将一些当事人信任并委托向法官“打招呼”的说情人员作为做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让他们理解法律,并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做委托者的思想工作,增进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从而为案件成功调结作好铺垫。
(四)拓宽调解渠道,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在法院内部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的调解互动机制。在民事调解工作方面形成以县院两个民庭为中心,东南角有八宝法庭、西南角有珠街法庭,西北角有珠琳法庭,覆盖全县案件辖区的调解互动网络。二是建立社会联动调解机制。与县司法局、妇联、交警等单位建立诉调对接关系,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涉军案件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法庭调解进交警”等专门调解组织,与相关单位共同研讨诉调对接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诉讼调解联动机制运转顺畅。三是建立全员参与调解机制。对群体性纠纷、涉及民生的重点案件,主动汇报并邀请院领导参与调解,从而在院内形成独任庭、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调解机制。对上级机关和社会群众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与协调,化解矛盾;对疑难复杂案件、判决确有难度的案件,则邀请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员参与协调,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四是建立案后释疑回访机制。坚持把法律释明延伸至案件结束后,对调解结案但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审判人员主动电话督促、上门催促、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督办,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2013年1至10月,五个民事审判部门共动员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262件,执结标的814.25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1、社会矛盾愈复杂激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办案经费保障标准偏低,物质装备较为滞后,辖区山高坡陡路远,物价上涨加快,办案成本高,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巡回办案干警缺乏安全感。
2、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存在。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耗费法官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化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进展。
3、少数当事人有滥诉的现象。有的原告把一纸诉状交到法院便无法联系,出现法官们戏称的“原告也要公告送达的尴尬”,部分当事人难寻,更难的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缺席审判案件增多。
4、诉讼调解要求严格。《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时,一方当事人又反悔,导致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5、代理人误导干扰。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开辟案源收费,进村入户动员老百姓打官司,把小事扩大,大事搞炸,增加法院工作负担和社会不和谐因素;有的案件当事人同意调解而律师、代理人不同意并误导;有的律师、代理人为了收取代理费而鼓动原告不撤诉“将官司打到底”等,给法院调解工作造成困难。
一要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提升调解能力。法官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使其能够准确归纳矛盾和纠纷焦点,坚持调解必须合法的原则,确保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实体和程序的的处分权,保证调解实体和程序的公正。针对有些法官不会调、不愿调的情况,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强化法官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不断提高法官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以增强调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以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座谈研讨等形式,提升法官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调解工作热情。加大对减少申诉信访率、增加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以激励广大法官多以调解方式结案。针对当前民事缺席案件审理,特别是公告缺席案件的审理,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台账,登记务工人员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的反馈信息,做到有址可寻。要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在形成诉讼后,人民调解委员将掌握的信息及时与审判人员反馈、沟通,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便于诉讼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建立调解协议效力,明确签字确认制度。针对巡回审判调解成功的案件,应规定法官在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要征询双方意见,对于双方明确约定在调解书送达签收之时生效的,以送达签收为生效要件,但对当事人的意见应明确记录在案。如果双方表示同意协议当庭生效的,则调解协议经记载于法庭笔录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效力;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先在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事后将打印好的调解书邮寄双方当事人签收保存。
五要坚持“四个结合”深入推进巡回办案。一是巡回办案与司法便民相结合。把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场执行给付,使巡回办案成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经济负担。二是巡回办案与采集民意相结合。注重巡回办案与对民意、当地风俗习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工作相结合,充分听取当地群众代表、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的意见,注意有效吸纳善良民意因素作为裁判的有利因素,做好案件的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三是巡回办案与司法公开有机结合。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将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消除司法的神秘和隔阂,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四是巡回办案与司法宣传相结合。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的有利时机,充分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宣传法院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三项重点工作”、“四群教育”、“阳光司法工程”的各项措施和取得成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审判机关的办案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二
切实加强我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此次检查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为主要内容,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xxx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x、市公安局副局长廖x、市安监局副局长陈x、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丁x、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申x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各级部门结合夏季消防安全实际,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实施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旅游、商务、文化、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分别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和福利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安监、消防部门督促石化、石油等系统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等易燃易爆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各级文物、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寺院庙宇、古村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
2、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要按照《x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3、集中整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各地要对照省、市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重点加大对本地区尚未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督促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各级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中统筹实施。
4、夯实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
各地要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网格化建设工作》(常综治办[x]5号)文件要求,在依托全市开展“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划分消防安全网格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了“机制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管理规范”的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新格局。要在市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立市级消防网格化管理中心,在各区县市配套设立区县市级管理中心,街道、社区两级建立网格服务站,在社区建设网格化管理服务队伍。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分别派驻工作人员融入四级网格管理组织,参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事件处置。由各级政府统一选配网格管理员,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加强对居民住宅区、“九小场所”两类工作对象的基础信息采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应急救助处置四项工作职责推进,共同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
各级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自查,确保完成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摸清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城市、县城和乡镇底数,及时修订消防规划;督促未编制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的`其他乡镇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启动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工作。
2、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级住建、规划、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推动市政水源与城镇规划、建设同步发展。各级规划、国土、住建、供水和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落实建设任务,提升硬件保障水平。各地按照今后三年还清市政消火栓“旧账”目标,完成本地区年度消火栓的新增建设任务,确保年内全市县城和建制镇新增市政消火栓x个、500个。
3、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各地要摸清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并落实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建立完善包括单位生产或存储危险品、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车辆装备配备、灭火剂种类及储备、年度出警、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单位专职消防队信息台帐。
(三)消防安全宣传。
1、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
各地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活动。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督促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交通等行业组织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公众所在场所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加强员工“一懂三会”(懂得自身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的教育培训;消防部门发动居民家庭订阅本级消防官方微信,引导社区居民主动下载和运用手机“掌上消防”app查改家庭火灾隐患;文化部门要督促落实文化娱乐场所在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各地要组织在政府的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链接消防网页。
2、加强媒体消防宣传。
各级广电部门要督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定期组织对重大火灾隐患曝光,推出夏季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系列报道和夏季消防检查专题报道。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要履行消防宣传义务,主动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
消防部门要定期开放消防队站、引导群众参观体验。
夏季消防检查从x年5月20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精心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30日前)。
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各地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消防部门要在强力督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督促社会单位提交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明确落实整治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
各地认真梳理夏季消防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本地常态化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市消安委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组织进行专题部署。街道、乡镇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督导,带队开展检查。
(二)齐抓共管。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工作情况的组织调度,加大督查力度,会同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补齐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部门火灾隐患整改的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科学统筹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省、市两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问题督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工作紧密结合,合理调度,统筹推进。武陵区要重点整治商场、酒店、宾馆、ktv等人员密集场所;鼎城区要重点整治x市场、轻纺城、物流园等仓储物流场所;经开、西洞庭要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临澧要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澧县要重点解决财富广场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汉寿县要重点做好西套市场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桃源、柳叶湖要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消防安全管理;石门、桃源等地要重点改善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
(四)强化督导考核。
各地要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区县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专项督导,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区县市、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见附件),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送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8日前报送本单位前一个月总体工作推进情况,于9月20日前报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三
根据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实施方案》(x委办〔xx〕51号),进一步树立“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切实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马上就办”运行机制,达到服务事项清单化、办事程序便捷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监督透明化、工作机制长效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机关。
1、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含核准、备案)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制订承接方式、培训方案和后续监管措施,落实责任,着力解决放权不到位、取消不彻底、服务不配套的问题。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承接工作。对市级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明晰审批标准,公开审批规则和程序,减少环节,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公开审批结果。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2、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能马上就办的要马上就办,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当场办结。在简化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办理时限进行压缩。所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遇周末提前办结。要不断拓宽办理思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结率,做到“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3、梳理规范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梳理内部管理事项,制定便捷高效的办事流程,明确办理事项、前置条件、办理部门、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实施目录清单管理,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将《办事指南》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和内外网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公文内部流转程序,积极推行电子公文应用,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实现无缝对接,明确机关内部和机关之间的办文时限约束,确保程序最简、时间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
牵头处室:审批处、办公室,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4、推行优质服务措施。按照“微笑在窗口,温馨在全程”服务品牌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八项制度,推行统一窗口收件、预约服务、代办服务、联合服务、跟踪服务等优质便民服务措施。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受理事项能现场办结的应即时办结,有特殊要求需协调办理或特别重大、复杂的项目,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提出意见,提交委领导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积极推行下班延时服务制度,只要有办事对象,都应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实行节假日服务制度,对特殊急办事项,安排相关人员特殊办理。对列入省、市重点工程的项目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时间紧急的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跟踪联系工作机制,实现审批服务的全面提速。
牵头处室:审批处,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5、对外公开服务承诺。全力打造“阳光发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实行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加大宣传力度,把办事的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办理依据、标准规范、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监督渠道、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网络、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在委站、福州民评网对外公开“马上就办”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投诉电话等内容,请社会各界评议,请企业群众监督。定期公布受理审批事项及近期解决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牵头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6、直查快办投诉事项。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特别是对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规范和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受理台账,对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承办处室、承办人、办理结果等要逐一做好登记,定期梳理台账,真正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牵头处室:委效能办,配合处室:各相关业务处室。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四
各项目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在建工地: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参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始终坚持抓重点、补短板,顺应大局谋划好、实施好安全监管工作。把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作为新时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治本措施,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制度机制更加完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住建局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孔祥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陈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成员:刘新伟窦志白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站,办公室主任由刘新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三、
主要目标。
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监管、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辨识为基础,强化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构建持续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步推动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形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逐步形成标准化和信息化共同支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源头治理,全面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筑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本单位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类别,评定安全风险等级,落实分级管控责任制和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责任体系,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本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1.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排查,确定并标识风险等级,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进行全覆盖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2.施工企业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风险信息档案,确定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部位、风险时段、风险作业环节和风险监控人员,落实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栏,在安全风险点张贴警示标志标识,提示安全风险,做到底数清晰,台账完备。
针对施工现场排查出的安全风险点,项目部每周要组织1次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每月对项目部的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排查治理台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闭环管理,做到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必须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必须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现场监理作用,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应旁站监理的必须旁站监理,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每个风险点“人、物、环境”具体安全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整改,施工企业拒不整改的,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必须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施工企业仍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落实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规范。住建局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国家、省已经颁行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标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施工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和评估,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安全生产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并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县住建局安全站要根据所监管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并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岗位安全生产风险确认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风险点。各参建主体要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施工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二)确定风险等级。各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先确定风险类别(火灾、高坠、打击、坍塌、触电等危险因素和噪声、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标准,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
(三)明确管控措施。各参建企业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项目部、班组),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企业评估报告。
(四)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作业人员、安管人员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五)加强应急管理。各项目参建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六)防控职业危害。各项目参建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具体工作,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落实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推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实施试点先行,强化示范带动。我局将根据辖区内建筑企业及工程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具有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短时间内通过整改可以提升的企业作为试点,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
总结。
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实施整体推进。
(四)创新政策扶持,强化技术支撑。我局将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以高风险区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鼓励推动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带动企业强化工程技术措施。可采取邀请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我局将利用新闻媒体、等载体、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县住建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情况交流、跟踪督办制度,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紧密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精准发力,推动落实。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7月3日印发。
共印:35份。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县直: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成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和县社会事务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具体推进工作。
(一)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县直学校和幼儿园,与经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一所或多所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并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
(二)明确支教人员。县直学校和幼儿园遴选管理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的人员为支教人员,支教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名额分配采取n+2的方式,n是上年各单位分配的副高名额。n+2为各单位最高限额,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并按照文件要求报备。
(三)开展支教工作。支教期限一年(两个学期),课时满80以上。支教形式主要通过上课(授课课时不少60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听课、说课、组织教育教研活动等方式,对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支教。支教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通过资料、影像等方式留存,并填写支教人员工作量化表,通过受援学校和幼儿园及县教育局认定,一般按课时计算,上课、听课、说课为同等课时,教研活动每半天按3课时计算,每学期汇总一次,汇总时按照授课顺序将每节课的教案、听课记录、说课稿、教研记录等手写文字资料存档,汇总后,由受教学校和乡镇负责人确认并签字,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
(四)支教工作认定和表彰。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每年对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认定“一年支教经历”人员,并作为参评高级职称的资历条件。评比优秀支教集体和人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并将支教经历作为推荐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一)高度重视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认真负责,周密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直学校(幼儿园)要把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保障,注重实效,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切实做到与帮扶对象之间同促进、同提高、同发展。
(三)县教育局、县社会事务局相关责任科室要紧密配合,周密安排,加强管理,以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我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六
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马上就办”运行机制,达到服务事项清单化、办事程序便捷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监督透明化、工作机制长效化的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机关。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七
(一)实行上下联动。市移民局专门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安置扶持科、规划计划科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移民局(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联一级,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市移民局纪检组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
(四)严格责任追究。移民系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县区移民工作评先评优相结合,与移民后期项目和各类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相结合,奖优罚劣,树立正确工作导向。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移民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互助机制方案互助工作机制篇十八
“一元献爱心”倡议书一人有难众人帮,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用襄善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弘扬博爱互助,奉献爱心活动,对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幸福新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让我们积极参与“一元献爱心”活动,传递温暖和关爱!
今年“一元献爱心”活动以“关爱困难职工,共建幸福新会”为主题,重点帮助解决我区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在校午餐费,环卫工人、保安员等低收入群体职工、异地务工人员的大病救助、子女读书等困难。为此,我会向广大会员职工发出真诚倡议:一元钱的力量,一百分的爱心。请敞开您仁爱的胸怀,伸出您热情的双手,积极为扶贫济困事业捐出一元钱,为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雪中送炭。您的善心将化作慈善之火,为困难职工点燃希望;您的爱心将化作慈善之光,为困难职工送上温暖。捐款不限多少,期望您的参与,渴望您的支持!
我会愿为您搭建爱心平台,构筑爱心的桥梁,助您完成善举。我会郑重承诺:将加倍珍惜广大会员职工的爱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每一元钱,把每一份温暖送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会员职工身上。
点点心意汇成爱海,丝丝关怀聚成暖流。让爱心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让爱心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我会期望您为困难会员职工出一分力,献出一份爱心!
新会区总工会3月。
捐款地址:五显路18号新会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在总工会工人文化。
宫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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