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签订合同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合同中应注重细节,避免留下法律漏洞和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希望以下合同范文能为您的合同起草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指定搅拌站供应水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
依据国家标准gb175-执行,且须符合地方相关标准。乙方随车提交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甲方如有异议,自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双方共同将样品送交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进行检测。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水泥款,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方式、地点。
乙方保证按甲方订单的数量、供货日期和地点等要求向甲方及时供应水泥(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日需300吨以上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货到过磅,货物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如有异议乙方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2.5级水泥标准或不符合合同第二条约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运到合同指定地点后,经检验合格后,且双方无质量数量争议,甲方办理入库手续。供货数量达到吨时结算一次,付90%现金剩余10%货款折房,房屋价格执行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销售政策。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合同相符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六、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到甲方指定搅拌站并注入到仓,甲方保证一天24小时随时接收水泥。
2.因乙方水泥造成甲方所供砼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质检部门检测确因水泥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其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将货物必须准确注入到相应的料仓,如发现卸错,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所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发生外溢现象,甲方扣除相应的外溢货物吨数,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5.双方确定调价的,乙方须于确定后____日内完成调价协议签署手续并交付甲方用章。否则该批货款不予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款,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欠付乙方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惩罚。
3.因乙方供货不及时、不配合或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交货逾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收货方自身的过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随意改变合同约定的产品厂家及型号,甲方有权单方扣除欠付货款额的10%作为违约惩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____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二
甲方:签订地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吨,每吨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委托电话身份证号: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三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3、履行提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四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众成”牌水泥瓦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瓦,负责按甲方指定颜色进行瓦面喷色。
二、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瓦必须达到国家级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甲方要求瓦面喷色为_______(色卡编号_______)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水泥彩瓦_______元/片;脊瓦_______元/片。乙方将水泥瓦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支付货款的%,剩余款项喷涂施工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四、供货及施工:
1、甲方提前提供准确的用瓦面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面积供瓦,如有剩余,剩余瓦超过100片,由乙方收回。
2、甲方指定水泥瓦运至,甲方提供存储场地,专人验收,签字确认。
3、在甲方瓦屋面铺设完毕达到喷涂条件后,提前方进行喷涂施工。在喷涂施工前,甲方应将瓦屋面清理干净,同时提供干净的自来水作为喷涂用水及施工电源,因瓦屋面清理不干净或用水不达标造成的喷涂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4、喷涂施工必须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即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8℃,风力小于4级。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超过付款期限10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要求供货及喷涂,每超过约定期限10日,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3、履行提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六
出卖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_________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_____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_____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_____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_____吨,每吨__________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_____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电话身份证号: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__________元/吨,市场运价__________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八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
一、品种: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三、质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标准。
四、规格:___________。
五、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
六、供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双方另议(凭电报、传真确定)。
七、交货日期:每月月末(最后营业日)。
八、验收方式:按第三条验收。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当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___________再行卖出时,甲方委托___________代收,乙方付款办法为:
1.首期预付货款为_________________元吨,乙方于卖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时补足_____________同期之货物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与乙方卖出价的差价。
3.交货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_______元吨或全额货款的_____________(按高者执行)。
4.交货日当日付足剩余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乙方履约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结算价的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其销售甲方_______________的酬金(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时如数交货,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结清相应款项后退还乙方剩余货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___一份备案。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九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_____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_____吨,每吨_____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____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_____ 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1、货到_____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货日起计算、转支。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委托_____ 电话 _____身份证号:_____ 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 _____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_____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________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________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________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损失。
乙方先期垫付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________%付款。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散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价格按厂家袋装相应标号水泥运到价下调元。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若有质量争议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
三、散水泥称重依照厂家出厂磅单(不同电子汽车衡之间误差按相关规定不大于0.4%)。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乙方负担。甲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年月日起提(供)吨。每天提供散水泥一车,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装货乙方不得拒收。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乙方应支付元合同违约保证金。以利合同顺利实施。以后每车到货结算水泥款。乙方资金确有困难可(但不超过违约保证金的50%范围内)延缓30日付款。到期不能按时付清应承担每月1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乙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并承担乙方实际车辆压货的收人损失。
2、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乙方应承担所欠金额15%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甲方责任:
1、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国家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泥供货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____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_____吨,每吨__________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_____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__________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委托______,电话:______,身份证号:_____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________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洋房水泥厂价为__________元/吨,市场运价__________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三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1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3、履行提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四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________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________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________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损失。
六、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________%付款。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五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3、履行提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六
甲方(供应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采购方):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湖北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_____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_____吨,每吨_____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_____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_____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1、货到_____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货日起计算、转支。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乙方委托_____电话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_____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_____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洋房水泥厂价为_____元/吨,市场运价_____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水泥和沙供货合同篇十八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吨,每吨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货日起计算、转支。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电话身份证号: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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