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抵御外界的干扰和诱惑,保持专注和坚持。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以提高我们的计划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制定计划的技巧和方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自己的计划,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一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创新的业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xxxx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拟建在梅溪镇,力争xxxx年开工建设。
2.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争xxxx年上半年,目前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部投入使用。二是推进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等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水平,争创规范化司法所。
努力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建立“庭所对接”机制,开展基层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全方位的对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这两种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不断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切实落实必接必送政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二是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做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一是继续加强局领导班子素质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二
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三
2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区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市第一方阵、苏北区级领先”的目标,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第一任务,以新一轮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入“全市前列”。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和红、黄、蓝三级预警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和滚动排查机制,完善矛盾纠纷零报告和直报制度,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年内系统输入案件不低于1800件。
2、不断完善区乡两级调处中心运行机制,确保已核编人员、核定资金全部到位,努力提升调处中心功能,发挥主体作用,确保调处中心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3、进一步巩固区、乡(镇)、村(居)、组、户五级调解组织体系,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力争职工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调解组织。继续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全面推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稳定调解队伍。
4、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实行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率达100%。实行重点人员24小时监控管理,实时监控率达100%,坚决防止脱漏管,防止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5、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制度,充实人员,提升功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实现突破。年内,全区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以上专编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1︰20。
6、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对“三无”社区服刑人员的常态帮扶工作机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三无”社区服刑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立足社区服刑人员个人需求,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他们的就业谋生能力。
7、抓好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确保重点人员无缝衔接。大力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信息录入率、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加快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年内,已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100%,重点帮教对象安置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8、着力做好投资融资、兼并重组、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和群众医疗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帮助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市级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80%以上。
9、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优势,认真办理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法律问题。规范执业行为,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
10、以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有关经济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服务保障民生、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增强法治意识,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11、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推广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普法骨干的工作力度,精心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和“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年内建设一批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内,省、市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力争达到20%和80%。
13、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加强来访接待和“12348”专线服务管理,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年办理案件650件以上,继续争取有一案例入选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14、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机构窗口规范化建设。年内,力争通过“省级法律援助规范化示范(合格)窗口”验收。
15、完善司法所阵地、队伍、制度等“三大建设”,着力构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五大平台”,提升司法所业务专业化水平。
16、全面加强业务管理软件系统的推广使用,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逐步向有条件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事务所延伸,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
17、继续深化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切实抓好一线单位实战能力建设,力争年内有2个司法所达到省优标准。
18、通过组织学习、专家授课、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19、深入推进“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用先进典型的先进经验启迪、引导队伍,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队伍战斗力。
20、加强档案暨保密工作开展,全面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档案资料管理与保密工作水平,建立档案综合管理网络,配备稳定的档案人员,健全各项机制制度,确保国家档案与秘密安全。
21、强化工作督办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促进工作执行和落实。实行工作落实问责制,旗帜鲜明地鼓励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人干事创业。
22、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五
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防止一般性纠纷转化为群体性纠纷、防止普通诉求演变成越级上访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五五”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和平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2、继续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乡村、街道、单位、家庭,覆盖全市,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普法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要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要达到85%。四是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等制度;要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
5、加强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加强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四级调解网络”维稳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进一步抓好乡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企业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应建调委会的50%。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今年村(居)委员会要进行换届选举,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面要达到100%,各乡镇的调解员培训面要达到80%。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广深化包案制和“以奖代补”制,激励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来的可能诱发集体越级上访、群体性闹事事件、重大矛盾纠纷。可能民转刑隐患民间纠纷,要及时地归类、研究措施对策,形成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做好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地予以引导、协调,避免上升为社会矛盾。
2、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帐,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创办实体上有所突破,实现帮教与帮扶相结合;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做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速度,确保按省上要求三年内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市司法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1、扎实抓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纵向上强化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强化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完成2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重点是抓好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态势。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3、健全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置涉法信访案件,参与疑难纠纷、群体性案件的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市局报审,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涉法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大局维稳意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1、加强党组织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17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以17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要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中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业和服务活动中;落实党建活动预案,丰富活动内容,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的有效发挥。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实施纲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坏,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为民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副科级司法所长获得突破,司法所人员配备达到2人的目标在预期内实现。要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积极争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
4、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政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5、进一步加强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力度,着力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要加强平安创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妥善处置系统内涉法上访问题,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6、加强信息调研,扩大对外宣传。以对外宣传为突破口,找准有利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适合新闻媒体需要的结合点,充分运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展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
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
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七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
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及11个县级政府的**部门、80%的街道。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
规章制度。
;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九
20xx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深化全区“大调解”工作。巩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推动出台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人民调解进入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除了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及司法确认实务方面的培训课程外,还邀请有经验的一线办案民警、优秀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给大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战操作、强化调解技能,做到培训工作更接地气。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拟制作一本调解技能的小册。
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指引,建立评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百分制评分标准》,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奖优罚劣。
进一步加大对派驻调解室的地点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调解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特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调解室要加强标识,凸显第三方派驻性质,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清楚知晓专业调解室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的中立调解机构,而不是隶属于公安、医院、行业协会等派驻单位,彰显调解公信力。计划制作一本关于调解的宣传小册。
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促进当事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着力打造1-2个有亮点、有特色的物业小区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示范点。探索人民调解进入其他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可行性。联合有关街道办事处,初步尝试在我区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设立派驻调解室,如在东门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业地区和莲塘工厂企业密集地段增设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社区制定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一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二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三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四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实施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改造”工程。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围绕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力实施人民调解“和谐”工程。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护航”工程。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及11个县级政府的**部门、80%的街道(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通过法律顾问论证制度。深化企业“法律体检”,组织律师走访本地中小企业,为解决企业困难和法律风险提出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力争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进公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活动,积极做好保全证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等涉企公证。加强对城乡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和督导力度,发挥好顾问作用,深化村务“法律体检”工作,为社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咨询、见证监督选举等服务,确保选举工作合法、有序。
三是要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1+x配套实施办法,推进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级律师人才,扎实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扶持建立一批从业人员在30名以上或年业务创收在万元以上的规模所,努力提升律师万人比。深化公证规范化建设,加快公证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对公证工作的指导监督,不断探索便民利民工作举措,完善内部管理,树立窗口形象,深化服务内容,提高公证服务满意度。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转型升级,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和执业保障,优化专职鉴定人队伍,组建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细化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建立司法鉴定意见评价机制。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要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推进司法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围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实施特殊人群管理“平安”工程。
我们要以进一步深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对特殊人群管控,深化服务职能,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帮”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协理员队伍建设,配齐20:1的专职社工队伍,完善培训考核逐级晋升制度。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升级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定位手机管理系统,引进指纹(面部识别)系统,实现日常管理的动态化和审批工作的网络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措施,加大对不服从管理的处罚力度,确保将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3%以下。要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严格实施分类管理,研究建立监地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必送必接和有效安置,避免刑释解教人员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加强公益劳动基地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矫治、过渡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五、围绕全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我们要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成为惠及更多群众的民心工程。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对象,受援率要达到100%,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要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新型社区,全面建设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进一步规范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要积极应对新修改的刑诉法实施,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要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健全完善案件质量全程跟踪机制。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
六、围绕着力推进“法治温州”建设,大力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近民”工程。
我们要积极组织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好“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以“法律六进”示范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大力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分层次打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突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健全完善普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奖惩体系,发布每月普法舆情分析。以法治文化创新平台为载体大力拓展普法阵地,重点要在全市形成10个以上涵盖学法用法先进企业、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新居民学法基地等普法场所的`法治文化综合示范区,并不断发挥辐射效应。要进一步发挥《法治温州》的作用,努力办成精品法治刊物。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搭建快捷高效的法治文化现代传播平台。要构建社会依法治理机制,深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规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
七、围绕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要把抓基层、打基础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全面加强和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工作整体发展水平。要深化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借助乡镇撤扩并和村级组织“转并联”,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延伸到社区,底进驻率要达100%。要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以新型社区为平台,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对象管控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和普法工作体系。同时,要在社区探索建立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等社团组织,通过社团的自治活动,发挥社区自治功能。要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直派司法所省级规范化示范(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累计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70%以上。要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扩宽本专网覆盖范围,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应用软件系统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基本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公文交换无纸化、管理决策网络化、公共服务电子化。要推进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市、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基本业务装备水平。
八、围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我们要主动研究和解决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以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廉洁执法执业为重点,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一是要加强司法行政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司法行政特色,不断掀起学习贯彻活动高潮。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宗旨观念教育,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诉求。
二是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要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为着力点,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大力构建职业化建设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管理体制,创新和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完善对县(市、区)局的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机制和对干部职工的全员考核机制,激发全系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要完善干警职业行为规范,细化完善司法行政干警职业语言规范、职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司法行政队伍内务标准。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全员培训”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劳教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执法标准体系,使每项业务都有可供遵循的统一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好执法责任、执法工作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合法适当。要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近期一批反腐大案要案的查处反映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延伸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大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力度,开展好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司法行政队伍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规定”、“六个严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改进作风文风、会风、话风,树立良好形象。要以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规范、高效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申诉机制。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五
现将我单位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落实科室联挂乡(镇)和司法所人员联系村委会制度,预防、发现和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室在基层维稳防线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在落实兑现“以案定补”过程中,继续坚持邀请财政、纪工委进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四是抓好热点难点、复杂疑难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定期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接边地区、乡村结合部、边远村寨和人口密集村寨进行重点排查,对闲散人员重点防控,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提前预防、及早控制和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一线功能。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矿山入班组、进企业入车间、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组织村民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在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入课堂的同时,把法制教育延伸进企业厂矿;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
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注重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工青妇等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保障和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村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建立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制度,落实走访、反馈和面对面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出现脱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同时抓好痕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生活情况有记录登记,各类台账、表册规范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抓好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业务的培训学习,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多部门联合互动,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继续巩固和落实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抓好痕迹管理和表册、台帐、档案规范,同时坚持和落实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对照个人矫正方案实施整改,最大限度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对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执业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的重点向农村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好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权威,树立好法律服务队伍履职维权的`良好形象。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六
现将我单位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落实科室联挂乡(镇)和司法所人员联系村委会制度,预防、发现和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室在基层维稳防线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在落实兑现“以案定补”过程中,继续坚持邀请财政、纪工委进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四是抓好热点难点、复杂疑难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定期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接边地区、乡村结合部、边远村寨和人口密集村寨进行重点排查,对闲散人员重点防控,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提前预防、及早控制和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一线功能。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制化水平。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矿山入班组、进企业入车间、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组织村民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在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入课堂的同时,把法制教育延伸进企业厂矿;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
三、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注重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工青妇等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保障和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村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建立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制度,落实走访、反馈和面对面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出现脱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同时抓好痕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生活情况有记录登记,各类台账、表册规范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抓好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业务的培训学习,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多部门联合互动,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继续巩固和落实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抓好痕迹管理和表册、台帐、档案规范,同时坚持和落实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对照个人矫正方案实施整改,最大限度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
五、扎实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和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对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执业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的重点向农村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好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权威,树立好法律服务队伍履职维权的良好形象。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在20xx年度始终坚持“三不变”工作方针和要求,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将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不变”“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我局党组班子始终把计划生育当做大事来抓。多年来,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计生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每年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确保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不落后,不出现任何问题。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季服务工作。在一年四次季服务中,要求局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上站接受普查,并做好回访工作。由于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单位5名育龄妇女(其中1孩4人,2孩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并且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100%,且本年度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2.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做到按季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并且及时按要求上报计划生育奖励各种报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不缺人、不虚报、瞒报。
1.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始终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重点,着重对“关爱女孩”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多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计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法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今年共进行了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受宣传群众达20xx多人,共为全县计生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8人次。
2.密切配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制止非法收养子女的行为,严格办理收养公证和出具收养证明,对不符合计生法律法规收养子女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公证、证明,同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制止非法收养行为,确保收养公证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市司法局工作计划篇十八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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