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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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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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一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满地的纸屑、大量的烟尘、刺耳的噪声,严重破坏城市形象,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街道全体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街道的居民朋友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会的呼唤,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请广大xx居民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们的蓝天。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关镇辖区、经开区辖区、中疃镇辖区、程家集镇辖区、马店孜镇辖区、西潘楼镇辖区、城北镇辖区、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商场、饭店、旅馆、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对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城管等部门报告。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全县社会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共创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二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工作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要对各类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实施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组织力量逐一排查,特别是对原取证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查清全市烟花爆竹存量底数,并对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建好台账。

各县市区排查收缴的烟花爆竹,在有效期内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外销或返厂,已过有效期的、非法运输销售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组织销毁。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全市异地过筛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存储、运输、销售、燃放行为,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近春节,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销售燃放重点人群,紧紧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陵园等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落实到人头,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联防联控网络,确保实现“零燃放”“零炮声”。

春节前,凡主动退回、消除隐患者,一律从宽处理,乃至不处罚。春节期间,凡被动被查者,对负有管理职责的,一律通报市纪委监委,依纪规追责。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四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各位业主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各位住户们自觉遵守、相互提醒。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住户们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安全的居住环境,要靠全体住户共同维护。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建一个安全祥和的居住环境!

xxxx小区。

xx年x月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五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骏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xxx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六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相关要求,现就曲江新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曲江新区全域为禁售禁放区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西安市统一组织的`烟火表演活动除外)。

二、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曲江新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要落实本行业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举报电话:86772110(公安)68660326(应急)。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七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八

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县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嘉祥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处罚。

四、从事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相关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八、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九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要年味更要环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对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单位和负责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10个至20个以上良好天气才能消化。”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管,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关键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发挥区域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强联防联控。同时要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信息,倡导绿色过节方式。

x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现就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辖区单位及广大群众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绿色、低碳、环保、安全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努力为“泾河蓝”增色添彩。

二、文明祭祀,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焚烧垃圾、秸秆和杂草,不污染空气河流,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将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与文明握手,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泾河,贡献自己的力量!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一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关于降低大气和噪音污染的需求,预防和减少火灾,建设美丽孝感,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的良好秩序,经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市第五届人大会20xx年9月29日在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出《关于批准在孝感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孝感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现就孝感城区"禁鞭"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鞭"时间。从20xx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

二、"禁鞭"范围。(一)东至澴川路(包括临路临街所有商业门店、企事业单位、普通市民居所等,下同);(二)南至316国道复线;(三)西至澴河大堤;(四)北至长兴三路及其规划延伸线。

三、孝感城区"禁鞭"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携带、邮寄和运输烟花爆竹。针对上述行为,市民都有制止和向公安"110"举报的权利。

四、孝南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禁鞭工作。

五、在孝感城区"禁鞭"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六、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八、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九、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邮寄、携带、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十一、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十二、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纪律规范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违纪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二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三

尊敬的全体市民: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序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沂水县长江路(东二环路)以西,玉山路(南二环路)以北,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黄河路(西二环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包含分界道路),为限制燃放区域。

2.庐山工业园区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3.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文物保护单位;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6.公园、山林、景区、湿地、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

除限制燃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及禁放区域外,其他乡镇(街道)及农村地区,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燃放烟花爆竹。

1.在限制燃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或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限制燃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或禁放区域,从事庆典、婚庆、殡仪、宴席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奖励举报。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根据《临沂市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四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五

大家好!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原乡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

由于原乡项目地处山区地界,周边树木、杂草较多,且房屋室外装饰均由木质结构组成,实属易燃物质容易引起火灾。为加强社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原乡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大家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我们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通知人:

日期: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六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二、禁燃禁放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三、东明县全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县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住建、文旅、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管理措施。

五、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同时,要加强街面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七

为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控制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亚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xx〕3号)相关要求,三亚市人民政府决定20xx年在三亚中心区域内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范围:北至g98绕城高速,南至大海,西至崖州区g98高速公路、海南西环高铁和海南西环线铁路组成的闭合人口密集区域(崖州中心区域)及崖州湾科技城区域,东至海棠区椰林路(含西岛旅游区、蜈支洲岛旅游区)(详见下图)。

二、禁止燃放时间:20xx年1月20日(除夕前一天)至20xx年2月6日(元宵节后一天),共18天。

三、禁止燃放要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除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三亚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许可后,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

四、除市中心区域外,以下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六)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

(七)公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八)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十)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其他区域。

五、禁放区域外烟花爆竹燃放品种要求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d级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六、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三亚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七、禁放工作部门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及空气环境监测的相关工作。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日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八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7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长兴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廿六)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长政办发〔20xx〕173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十九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通知人:

日期:

物业禁放烟花爆竹通知篇二十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们: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燃放时较大的噪声和燃放后释放的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等危害物质,还会使空气环境质量迅速下降,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春节将至,为了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我们真诚地提出倡议: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维护秩序,争做文明公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xxx镇人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将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公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镇人民积极行动,“禁售禁燃禁放”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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