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梳理和总结的重要手段。写总结时,要避免主观臆断,要有客观事实支撑。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参考。
在秋天中行走篇一
母亲的爱是唠叨,母亲的唠叨就是她的温柔,而我,就,永远也不觉得厌烦和劳累。
据说,有一种蜘蛛一生下来就要将它的母亲吃掉。面临孩子的蚕食,母亲无怨无悔,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母爱,就是如此伟大,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如何不是这样。母亲从怀胎九月的辛苦,到哺育我们成人,倾注了多少爱!然而,有人却忽视了母亲的辛苦与爱,讨厌母亲干涉自己的生活,厌烦母亲无休止的唠叨。而母亲用她的爱包容着,忍让着,默默无悔地付出着。
孰不知,母亲的爱就是她的唠叨。在我们身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总认为我们还是那个到哪儿都要牵挂着她的手的小孩,于是一举一动她都要关注,她都要唠叨。尽情玩乐时,母亲会唠叨:“瞧,你玩得满头大汗的,快歇歇。”认真学习的时候,母亲又会唠叨:“来,读书辛苦了,喝一杯年奶吧。”吃饭时,母亲会唠叨:“多夹点肉,多吃点……”,看电视时,母亲也会唠叨:“离电视坐远一点,别把眼睛看坏了。”……母亲的.唠叨贯穿于我们生活的每一天,每一个细节之中。
也许,当时你会不屑一顾,不在意母亲的唠叨,然而经过时间的沉淀,你会发现,母亲的爱就是唠叨,明明时时刻刻就在身旁,你却没有发现它。宛如开在石缝里的一朵小花,不经意发现,才发现它沁人心脾的花香。
我们就会明白母爱的伟大。母亲已为我们失去了很多,请不要再自私夺去她爱的权利。
我们,即使跨出一步便是天涯,我们也永远跨不出母亲的爱!母爱将伴你我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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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天中行走篇二
九月九重阳,秋高气爽,淡天薄云,闲来无事,无人相约,无伴同行,携单反相机一部,矿泉水两瓶,收拾自己心情,独自驾车,一个人去感受秋天。
车在公路上不紧不慢的行驶,尽管路两旁的树有点煞景,阻碍了一些视线,依然在缝隙间将秋天的空旷吸入眼底。三三两两的农人或挑或挥动镰刀收拾着收割机触及不到的角落。
稻田里烟灰无风缓缓,朦胧了远处村落,逆光里倒是别有一番韵味。
处处都是农人忙碌的身影,乡村并不宽广的水泥路成了打谷晒谷场。一滩滩夹着稻谷的稻草严重影响过往车辆行驶,心中却没有丝毫埋怨,时不时鸣笛提醒前面的人注意避让。农人们正抓紧难得秋阳高照,将春种化作颗粒归仓的喜悦收获,一张张堆满汗水的脸,看不到一丝疲倦,手中的木锨起劲有节奏的挥舞,灰尘顺风而去,大扫帚赶尽杂物,留下了一粒粒饱满。
一路走走停停,快门咔咔,一路金黄未尽,还是灿烂颜色,金黄与郁葱交错。行驶有十几公里,至山脚下,几串挂在枝头被残绿映衬的鲜红的小果果吸引了我目光,它们肆无忌惮充满野性对我而视,看惯了生态园里温床孕育的奇花异草,今天发现怦然心动的却是眼前饱经风霜自甘寂寞依旧不屈的红果,也许从它身上找到我们的轨迹,才会有这份留恋。并不知晓这红果的名字,恰逢一牧牛老人,在不远处大树下吸烟,我紧走几步,向他询问,老人告诉我这里的人们称之为扎刺果。果然是极具挑战的名字,我将它留在记忆深处。
车已无法前行,将车停在废弃的营房前。缓步而行,现入眼帘的是没有任何人工造作,没有任何污染,山峦环绕的天然水泊,干净锃亮,青山倒影,无风无浪,延伸绵远。略微失望的是没有欣赏到粼粼波光。山不在高有水则灵,滋润了万物生息,依岸树上的翠鸟,还未来及张望已惊恐飞去。
水泊旁一片未黄草地,两头老牛悠然啃着青草,三个牛犊不安本分的奔来奔去,一会东一会西,漫无目的,搅乱了山谷里的宁静。几个老者拿着牛鞭不时吆喝着什么,几只白鹭站在老牛背上是否在吟唱不得而知,老牛旁的白鹭如闲庭漫步走来走去,便不在意和理睬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
路渐窄,坡渐陡,每走一步气喘增一分,汗水毫无顾忌爬满脸颊。两旁的树依山势成林,片片落叶多了些萧瑟。一米多宽的碎石小道蜿蜒而上,前行的路就俺孤家寡人,偶尔飞过眼前的彩蝶成了我沿途的.伴侣,心中一丁点恐惧都没有产生,全是那些乱放的野菊斑斓和时不时映入眼球的不知名的绚烂野花渲染了心境。潺潺小溪顺坡而留掩在乱草丛,流动活力。唯一的惊恐是一平日里没有见过的巨大活的山鸡突然在树丛里掠起,并嘶鸣了一声,吓得我差点跌落尘埃。
终于站到了高处,心中有了一丝欢呼雀跃的冲动,极目远眺,辽阔裸露,尽管风光并不奇特,美不胜收的景色依然清晰在眼前。山川融秋,一座座山峰延绵没有了距离的遥远,还是那大片大片金黄,还是那青葱郁葱,色彩铺陈如画,斜阳里尽展恢弘博大,浩然正气奔涌而来。相机举在手里,忘却了汗流浃背,忘却了气喘吁吁,定格了今朝永恒。
重阳登高我是第一回,绝不会是最后一回。尽管途中因体力不支差点鸣金收兵,半途而废,我让永不放弃的信念支撑,咬咬牙坚持,陶醉其间,心中胜利的喜悦无以言表。
行走重阳,登高望远,享受秋天,几多感怀,岁月更迭,记忆里多了一页。
在秋天中行走篇三
心里面不自觉的就空了下来,是一种无法名状的,讲不清的感觉。第一批实习的同学马上就要走了。晚自修前一群人大动干戈的让人在夏季校服上签名,红笔的记号笔,鲜艳夺目。有签名字的、也有签留言的。老师们也相继留言,数学老师更甚,方程式、抛物线都来了。我还没有体会到这种不熟悉的感觉,但是下个学期上去,教室里忽然就空了九个位子,肯定会不习惯,然后才会慢慢适应。而这些感觉,又能同谁诉说呢,我那么害怕改变,害怕忽然离去的人。就像寝室里忽然空掉的床位,和那个活跃的身影。考试前没日没夜争分夺秒的背诵。我想起体育课我们三三两两坐在操场上面,对着远处的草丛还有天空,死命的记住一大段一大段文字,眼睛看的都花了。我以为时间就这样定格了,就这样多好,浅浅淡淡,没有教室里的压抑。我想起我烦躁的那些数学题,记了又忘了的公式,和草稿门上怎么演算都是错的草稿。我想起数学课上我的昏昏欲睡,被老师叫起来的尴尬,同学们的说笑。等等等等。而这些,不过是六场考试的完结,六张试卷的鉴别,就这么轻易的,结束了。一切是不是走的太快了一点,一些后悔都没来得及,一些该背的都没来得及背,考试唰地一下就溜走了。我攥在手里的,还有什么,我觉得我的手太松,什么都从我的手里溜走了。每天熄灯后都和和小蜗在床上闹,她拉我被子我扯她头发,摔枕头喷六神各种。不一会便消停。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为了一点再小不过的事情,之后大家都静了下来,然后是道歉与和解。那些没心没肺嘻嘻哈哈的日子,那些追追赶赶骂骂吵吵的日子,我发觉我少不了那一种闹的感觉。是她在我耳边聒噪,然后埋怨我“只会哦啊,还会不会说点别的”,是她反驳我的种种不是,而我在这边点头称道,万事让着。是她批评我的不是,我笑着在这边解释赔着不是。等等等等。可是,我独来独往甚久,有这样的默契与相交实属不易,我也万分珍惜。这样的开心与愉悦没有思虑的日子,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傍晚走了很长一段路,四十分钟的路程,天气好到没话说,风吹到人的脸上万分舒畅。借了三本书回家,装在书包里沉甸甸了,可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去看。把数学书也拿回家了,下了很大决心想要去看。每个晚上饭后话题总离不开我的成绩,要高三了之类,而我只能顺从地答应他们各种。阿姨讲到小时候的时候,她说“父母说你一句是应该的,你却不应该顶他们。他们辛辛苦苦的把你抚养大。”仔细回想,才知道当初那个横冲直撞的自己有多么幼稚,父母的一切辛劳你都看看在眼里,你却永远不会谅解。考试之前总以各种借口反对自己去骑车去玩,其实只不过想让自己心安一些罢了,而现在放假了却是感觉失去了一股动力,感觉一切都无所谓了。还想要出去,我要去找一个有树木花草没有人涉足的地方。我可以拍照可以在里面睡上一觉。考试各种不顺利,心拨凉拔凉的。我一直都对成绩很在乎的,可是我一直落在后面,望着我前面乌泱泱的一片人,压根就没法比。久了似乎也就习惯了,偶尔会冒出几个念头让我热血个片刻,之后又消停了。好像找不到一种我想要的生活。太忙了觉得累,闲下来又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千方百计不让自己玩电脑,玩了电脑就一事无成,肆意浪费时间。静下来的话可以听到闹钟秒针的滴滴答答,走得很有规律。做各种奇奇怪怪的梦,醒来又全部忘记。我尝试着改变,想把一切做到完美,想不被安排不要听从。而之前设想的种种暑假计划,只不过是脑海里的海市蜃楼,真正放假的那一刻到来,我统统抛于脑后。炎热的夏天还没有真正开始,我怎会如此颓唐。一股淡淡的失落吧,永远都讲不清。心情这种么,很不一定的,指不定那个时候又发昏了的笑个半天,心情就好了。而考试,只不过是淡淡的一笔而已。它就像那个“滴答”声,漫长的周转中,不被人注意的一个片刻。而你只要一直走,不管是哪个方向,会看到一些陌生的、从未见过的风景和人文,那你的心情会好起来。被压抑的久了顾虑的多了,当然会累,望到大片的绿色,澄蓝的湖水以及明朗的天空,或者有野鸭还有各种小虫,生命的迹象是让人愉悦的,大自然会把你的心情调和。不管走哪一条路,都不会是死路,永远都会通。我想起那个荒僻的码头,一条没有人开过的路,一座荒僻了的厂,傍晚四五点钟的夕阳,我需要的静谧,不过就是如此。漫无目的有什么不好。也对。太准了反而就是刻意。需要接触一些新的人了解一些新的事,想要自己的脑海里有一些新的见闻以及经历,这不是片刻就能取的。关注,不管是走路或者骑行,关注别人的一言一行还有那些路过的人事,很普通、庸俗,但是谁又能知道,也许,她居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她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而这些,是我们所不知的。我想去追溯那些久远的故事,以询问的方式。对那些白发苍苍的来着似乎生来就有一种敬畏,那些花白,是光阴的见证。我想知道很久以前的故事,写一个很老的故事,普通的一个人,永远都能挖掘出不普通的故事。我见到姥姥,八十几岁,瘦成了一把骨头。很久以前,是很讨厌她的,讨厌她的罗嗦和无知,而现在,每每见到都觉得很心疼,她说自己最近很长一段时间都吃不下东西了,没力气,越来越瘦。拄着拐杖走路的步伐也越来越慢,好像随时都会摔跤。如若谁匆匆忙忙的自旁边擦过,她肯定会摔跤。回到婴儿的脆弱。你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拄着拐杖,你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老伴比她小十几岁,你更加不可思议她居然生了七个孩子,等等等等。而这一切,永远都被当做记忆。不被记录下来,就被人遗忘了。是写的初衷。怀念和记录。不知道活到这一大把年纪是在想些什么,衣食总不会担忧吧?总不会想着自己的儿子今天又去赌博了吧?还是想着是不是应该换件衣服穿穿了。是想到死。年龄越大这种担忧愈加明显。不自觉的会脱口而出“我也活不久了。死了的好。”而被骂是总脱离不了一个称呼“老不死的。”尊敬不在,永远不在。她偶尔会回忆起自己年轻时风光的时候,“像你那么大的时候,我……”翻翻泛黄的老照片,脸上满是满足和感伤。会不会,在走完之前,把自己的人生,好好追溯一遍。你来讲述,我愿意倾听,你这一生,用一天一夜,可以讲完吗?旅游卫视的《行者》是我喜欢的一个节目,行走,未知让这一切充满了刺激和忐忑。走,新的开始抑或痛苦的开端。一切,都未定。而我们只能选择走,而现在,你才走了这段漫漫长路的几分之一,一切都还很长。
高二:王梦燚。
在秋天中行走篇四
在书中行走,可以获得知识;在诗中行走,可以找到灵感;在亲情中行走,可以收获勇气和力量。
在亲情中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母爱了。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我的父母都不在家,看天色好像要下雨,果然,过了一会儿后,天降下了小雨,正在房子里玩电脑的我忽然想起来院子中晾着的衣服,为了获得妈妈的表扬,我拿着一个三脚代凳前去收衣服,可衣服挂得太高了,就算我站在三脚凳上,使劲伸着手才能碰到衣角,我只好跳起来,结果衣服到手了,但脚下没踩稳,“咚”,我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感觉先落地的左臂钻心地疼,疼得我在地上打滚,这一幕被吴阿姨看到了,连忙给我妈妈打电话,妈妈飞快回家,迅速带我到镇医院看医生,在医院等待的时候,我看到妈妈头上布满了汗珠,脸色非常不好,眼睛一直看着我的手臂,还不断哄着我,由于乡镇医院缺少医疗设备,医生检查了一会儿,没查出原因,就建议我们到竹山县医院检查。
第二天,我和妈妈早早起床到了县医院,经过检查,发现我左手骨折,要缠绷带,打石膏,我对这两个步骤感到十分新奇和恐惧,在打石膏的时候,我害怕地脸都变白了,死活不让医生到左臂,妈妈一把把我的头揽在怀里,鼓励我说:“你不是一直想当军人吗?军人都是男子汉,什么都不怕呀!”听了这名话,我的身体里涌出了勇气,医生迅速打完了石膏。回家的路上,我想起自己打石膏的样子,感到非常可笑。
人们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在这一百天里,妈妈一点都不敢马虎,为了让我的手臂快些复原,她天不亮就上街去给我买新鲜蔬果,天天给我做骨头汤喝,她还买了一些书籍,在书中看到:“吃喜爱的食品有助加速身体康复”,她就寻思我喜欢吃的东西了,每天早晨她起床给我做饭,每次至少要四个菜,每天我起床的时候,总能闻到美味的饭香。似乎手臂也感受到了母爱,所以恢复的特别快,两个月时间就彻底复原了,而这个代价就是妈妈这段日子的疲惫。
在拆石膏的那天,我十分兴奋,夜里玩了很长时间,结果第二天早晨起来的时候打了几个喷嚏,让妈妈又紧张起来,对我嘘寒问暖,追问了打喷嚏的原因后才作罢,这个小插曲,让我明白了妈妈对我的爱。
亲情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爱,还有父爱、爷爷奶奶对我的爱、弟弟对我的爱……他们每时每刻都把我包围着,让我获得对抗困难需要的勇气与力量。
在秋天中行走篇五
看节气,早已是春风又绿江南岸了。可惜大西北的春天,草木萧瑟,狂风肆虐,沙尘漫天,丝毫感觉不到春的暖意。
夜里,我被风哭醒了。睁开眼,夜色寒凉,风声呜咽。不知是干枯的树枝挂住了风的衣衫,还是空中的电线缠住了风的乱发,亦或是日益高大拥挤的楼房挤瘦了风的身躯,反正他发了疯一样。扬起一团团沙尘愤怒地砸向玻璃窗,恶狠狠地撕扯着电线,树木被推搡得东倒西歪。一股又一股的风在各条街巷窜进窜出,不期而遇的两股风,互相撕扯着对方的衣衫和头发,气急败坏地不断指责叫嚣着。呼啸而至的风声忽大忽小,如鬼哭狼嚎般凄厉碜人。我不由裹紧被子睡去,梦中风声肆虐。
清晨,透过玻璃窗抬眼看天空灰蒙蒙一片,鼻息中的土腥味越来越浓。低头,窗台上落了一层尘土,原来风沿着自己熟悉的每一条缝隙,携尘土而入,已然反客为主了。院子里的簸箕、筛子、脸盆被风耍得团团转,丁零当啷散落各处。脚刚迈出家门,风便从不同的方向窜过来,东拉西扯一番,真可谓无孔不入。为避风,我总把自己武装得严严实实,仅露出一双眼睛看路,或者干脆背风倒行。风中走惯了,却发现这些措施都于事无补,无论你愿不愿意,从你迈步的那一刻起,其实你已经身处风中。不管是背风而行,还是迎风而上,总免不了在风中行走。在风中行走的日子,不是被风沙迷了眼,就是被风沙弄得个灰头土脸,这早已是定数,无处躲避。
马路上的塑料袋和废纸随风翻卷滚动,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忽聚忽散,全没了方向和章法。银行和商铺悬挂的横幅,让风很是好奇,他掀起放下,放下再掀起,怎么看都只是一块红布,绝不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门帘。不过在红布上荡一荡秋千,听自己哗啦啦的歌声,也还不错。风,得意洋洋地不断旋转着身躯,奋力敲击着沿路的广告牌,撕扯着电线杆上没有贴牢的小广告,裹挟着更多帮凶,一路张牙舞爪气势汹汹地狂奔而来。天空,大地,一片混沌,散发着土腥味的浑浊空气,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呼吸道像被卡住了,感觉到了窒息般地压抑,不得不咳嗽几声清清嗓子。
狂风怒吼中,草随风倒伏,摇摆不定。人在风中只能歪着身子行走,树被不同方向的风刮歪扶正,扶正又刮歪。除了承受风的肆虐,他们能做的就是在大风过后,抖抖身上的尘土,让自己重新站直。
树欲静而风不止。树常年生活在风中,比人更能承受风的欺凌。风从树林穿过,我听到撕身裂骨的声音飘荡在树林上空。高耸修长的白杨在风中不屈地挺立着,有些小树被狂风拦腰截断,更多的白杨挺着圆润的身子在风中晃动,虽不时有树枝被大风猛然折断,但风中的白杨依然不停地向上,向上。树冠如盖的槐树分列路两旁,树梢被风揉来拧去飘忽不定,凭着手牵手的力量,他们共同抵御着风沙。沙枣树在不同方向的风中变得扭曲而古怪,弯弯曲曲的树身刻满了风霜,无论老幼,都坚韧而奇崛。最终这些经历过风雨洗礼的树,都能长得粗粗壮壮,韧性十足地挺立在大地上,任尔东南西北风,也无力再撼动他们了。
风不召即来,像熟门熟路的亲朋好友一般,隔三差五就跑来一趟。其实更像无赖一样一时半会赖着不走,躲在东家窗根下听一点闲言碎语,溜进西家后院里转悠一圈,支棱起耳朵听点私房话,然后把偷听到的只言片语和尘土细沙一起搅拌一下,立马背着手腆着肚,神色诡秘地绕着村前的白杨林转个弯,一路溜达一路诡笑,笑得白杨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到每家每户都要进去转悠一圈,丢下一两句不咸不淡不痛不痒高深莫测的话,顺便把西家茅厕的臭味卷进东家厢房,把赵家的饭菜香刮进张家的猪圈,把邻家的情书悄悄塞在刘寡妇家的菜园子里。最后想溜进村后的沙枣林,结果把自己挤成了丝丝缕缕。
说起风,我竟然从没有感受过吹面不寒杨柳风的温软。这样的风应该蕴含清雅的花香,泥土的芬芳,像妈妈温热的手,轻轻抚摸我的头顶,梳理着我的柔发。更像一支画笔,点染出大片大片的绿意,遍地金黄的油菜花,争俏斗艳的各色花朵。也像一位良师益友,循循善诱,不断理清我纠结烦乱的心绪,引领我聆听天籁的悠远与静美。
生长在腾格里沙漠边缘,风无处不在,却感受不到风的温柔多情。对沙尘暴三天两头的袭击,大西北的人每日里置身风中,也早已不足为奇了,甚至连这里的花草树木尘土石头也已习以为常了。该伸枝展叶的,不会因为风而推迟一天,该争奇斗艳的,哪怕有沙尘遮面,也会含笑迎风绽放。有风的日子,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该开业的开业,该种地的种地。人本就活在风中,只要在狂风来临之时,摆正位置,认准方向,在风中也胜似闲庭信步了。
很多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和表姐在山野里放羊的时候,就遭遇了罕见的黑风暴。那天,天边忽然出现了一朵黑云,就像墨汁被猛然泼到宣纸上,一团团墨迹晕染开来,迅速扩大不断膨胀,像一个张牙舞爪的黑色巨魔。就在我们盯着那朵可怖的黑云怔忡之时,黑云忽然从天边四散开来,顷刻间天地一片昏暗。我们被浓重的黑雾笼罩起来,恍惚间似乎被恶魔囚禁在黑黑的山洞,眼前只能模模糊糊看到最近那只羊肥美的`白尾巴。黑气弥漫四野,寒风凌冽飞沙走石,黑风暴整整刮了一天一夜,刚刚出土的麦苗被风沙掩埋了;即使没有被掩埋,露出地面的麦苗也被冻死了;昨天还在水渠里流淌的清水变成了泥潭,许多羊陷入泥潭无法动弹,慢慢死去;还有很多牧羊的孩子在风中不知去向。
风越刮越大,弥漫的黑色渐渐淡了些。我和表姐随着羊群,蜷伏在一个沙沟的背风处。单薄的春衣,挡不住刺骨的寒风,飞沙走石裹着雪花生硬地打在脸上,抱着双肩发抖的我们迷失了回家的方向。风中行走习惯的我们,无所畏惧。想想顺风而行其实并不是捷径,认准方向才是关键。最后我们断定,黑风暴一路向东南而去,我们的村庄在正东方向,不能随着风的方向走,那样会越走离家越远,只能半顶着风走,说不定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了。就这样,我们顶风冒雪一路向东。虽然路途中也有迷惑,甚至路过邻村时有恶狗挡道,但是,当其他孩子还在风中摸不清方向的时候,全村的大人还满山野找我们的时候,我们自己却走回了家,那天风寒雪冷。
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风声伴着日子前行。大西北的风虽然凌厉,有时也能让人迷失了方向,但是却不能阻止四季的轮回。几场沙尘暴过后,大地回暖,春意萌动。当风声落定,依然是尘归尘,土归土。有人群的地方,风便无处不在,当风起时,请认准方向继续前行,莫让精彩的日子随风飘零。
在秋天中行走篇六
3月12日,植树节,孙中山逝世纪念日,一个很特殊而又很普通的日子。早晨醒来的时候就是满眼的阳光,很是温暖,一觉睡到自然醒的感觉真舒服。收拾完毕,看见外面灿烂的阳光便想出去走走。
我只是随便的走走,没有目的。出了单位的大门,我便开始有点犹豫,因为我不知道该向左还是向右,看看地上的影子,于是我选择了和影子同一个方向。沿着这条公路往前走,我随意的看了看路旁的绿化带,然后我就很惊奇的发现那里居然已经有了嫩黄的草芽,甚是惊喜。虽然此时的江南已经是莺飞草长的季节,但是对于寒意料峭的北国来说能在此时看见那么一丝绿意实属不易。看着那些生命的色彩在这温暖的阳光里绽放,我的身体便一下子愉悦了起来。
小城的广场上人很多,颇为喧闹,但喧闹中却又透露着那么一份特有的秩序。一群人围起来的地方,一些民间的艺术家们在唱小调,很有独特文化的河西小调,虽然我不懂他们在唱什么,但在抑扬顿挫的音乐里依然能感受到小调里的喜怒哀乐。唐诗里说:“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扬柳醉春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虽然这里不能轻拂杨柳,但还是看见孩子抑或是大人们在放风筝。看着这满天飞的风筝,思绪便在不知不觉中回到了童年。小时候我经常是自己做风筝,很认真的做,完成之后便和兄妹们去外边放风筝,有时候一玩就是一整天。那时候的日子也像现在这样,阳光明媚,春分和煦,只是不变的环境变了的心情,而今我们都已长大,开始了自己的奋斗,便渐渐淡忘了儿时的游戏。感谢这温暖的阳光让我回到了童年。
路过一个温暖的角落,几位老人在那里下棋,观棋的人不语,下棋的人也不语,所以分外的安静。我突然就意识到这是时光最让人感动的地方,让这些老人安然的处在阳光里,然后静静的品味百味的生活,就像他们安静中不断厮杀的那张棋盘。
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现在对这个小城已经不陌生。我总喜欢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出来走走,没有目的,只是走走。来看看初春的风是否在这里留下点什么,来看看初春的阳光是否在这里融化冰封已久的土地。这便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此刻,我行走的在阳光里,心格外的温暖!
在秋天中行走篇七
我与大地的接触是早的,三岁起我就一个人经常跑到奶奶家去玩。当时年纪小,不知道什么是疲倦,只是一味的以快乐为目的四处的奔跑。也是因为年纪小,总感觉大人走路好快好快,每次跟着父亲出门,我都是跑着才能跟上,那时的我每天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够长大,幻想着自己可以像大人一样很快的走到目的地而不用担心前面的路还有很长。
慢慢的,我长大了,行走对于我来说驾轻就熟,当时伙伴们给我的评价是“快的跟不上,轻的没有声”。确实如此,我后来自己感觉每次走路都是像要飞起来一样,有那么很长一段时间居然固执的相信轻声走的飞快时间长了真的能飞。这种幼稚的想法至今想来还觉得十分可笑。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经常跟着父亲去甸子里割柴草,那是我第一次走出了离家好远的地方,很喜欢甸子里的空气、虫鸣、燕舞、莺歌,纯粹的大自然给我以行走的力量,那种神秘诱人的气息,让我以行走的方式去探索一切我所未知的领域。
记得我高中的三年是在镇上住的,离家很远,离学校很近,但我行走的时间却从未减少,有时心血来潮了,便一个人走着回家,18里地的路程,第一次我硬生生地走了两个小时。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一有机会我就走着回家,为此,还总被母亲责骂。但我却仍旧固执的走着,每次看到灯火通明处那一瞥熟悉的光亮,我的心便满满的全是幸福。
三年的时间很快的流过,与此相伴的我的行走的路程也长了。第一次拖着行李箱告别我生活了的小村庄,来到古老而又神秘的西安城,那是一种怎样的过渡,我当时无法体会,只知道,从今以后,我行走的路会变得无比的漫长,同时,还充满无尽的未知。
在西安的日子是难熬的,毕竟人生地不熟,毕竟一个人,毕竟远离家乡,毕竟时常思念父母。于是我又开始了行走,从大街到小巷、从人行如潮的闹市到静谧悠然的山林,几乎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我的足迹,于是,我发现,我爱上了这种感觉,它让我忘记了琐碎的生活,悠然于行走的快乐。
在行走的过程中,会遇见形色不同的人与事,偶尔停下脚步,感受着身边无数的擦肩,人也好、物也好、风也好、雨也好,在我行走抑或静止的瞬间都是过客而已,而此时,行走与静止的界限也开始模糊了,就在这一瞬间,我也成了别人眼里的过客,也是一个行色匆匆一目而逝的人而已。
多年的行走让我悟透了一句话“人的生命不过只有一秒钟的时间”。用20多年时间换回一句话,听着似乎有些可笑,但我清楚的知道,就是这句话能够让我受用一生。
在行走的旅程中,向前迈出一步的瞬间,已从过去走到了现在,而未来就在眼前,离我只有一步之遥。
但往往就是这向前迈进的一步,承载了数不尽的.亲情、友情甚至是爱情,背负着无限的责任,充斥着复杂的情感与琐碎的生活。
人越成长就越觉得孤单,于我的行走也变得沉重且受到约束,然而,生命的局限与短促时刻逼迫着我继续行走,因为我深知有时就连属于生命的一秒钟的时间也从未发生过,正如我行走数年也只是走出了一步的距离而已,甚至从过去到现在乃至未来,我从未走过。
于是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在我行走时迈出的每一步里,生命的镜像似乎愈加清晰。
还是回到那句话“生命不过一秒钟的时间”,而这下一秒钟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陌生的,我们不清楚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也不清楚会有多少陌生等着我们。但唯一清楚的是我们所拥有的当下是明朗的,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是处在何种境况中,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身边的朋友是谁,知道此刻我们周遭的各种事物,于是我们确定了自己就是自己。但也许每一个人都是不安分的,总是对新奇的、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一如我喜欢行走能够发现新奇的人、事、物一样。
生命的精彩就在于此,对于每一个下一秒钟的未知我们都不辞辛苦的无所畏惧的向前行走。生命的意义也在于此,但在寻找生命意义的过程中却变得愈加模糊,其实这意义就在于我们迈出的每一步之中,那个充满未知和束缚却又不得不继续行走的脚步中。
可是,生命的意义就仅在于此么?在尘世生活的人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但认真的想想便会惊讶的发现我于这个世界、这座城、这一秒钟从未来过!
在秋天中行走篇八
外面的阳光很好,少了夏天的毒辣,也一改冬日的萎靡,照在身上很舒服,但我心情却好不起来。一种难以言明的郁闷情绪将我淹没,不能自拔。也许只有找到情绪的缺口才能走出情绪的迷宫吧。突然想起日日走过的公园,该是草长莺飞,垂柳吐绿了吧。闲着没事,便想去走走。
一路上,许多行人一改往日的臃肿,脱下了肥厚的外套,换上了春天的衣服,特别是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似乎在和春天争奇斗妍,少了些冬天的单调,多了些五彩斑斓的刺激,但我觉得有点刺眼。
湖边的垂柳冒出了新芽,鲜嫩鲜嫩的,长长的枝条在和煦的春风中,轻轻地摆动,拂过水面,荡起阵阵涟漪,迅速向四面散开,偶尔一两根枝条触到脸上,柔柔的,也许是经历过冬天漫长的等待,有股春天的味道,清新、妩媚而动人。我下意识地随手撸起衣袖,仔细触摸着柳芽,感受着春天的脉搏,却惊起了一群不知名的鸟儿,飞向了另一棵树。我心里不免有点懊悔,不该侵犯属于它们的地盘。前边不远处,有几个人围在一起。信步前往,原来是一家三口在用柳条编织大大小小的柳环。我看见一根根柳条无辜地躺在地上,在他们肆意的摆弄之下,蜷曲着身体。他们把编织好的柳环戴在头上,开心地在草坪上追逐打闹着。我却分明听到了柳条痛苦的'呻吟和小草们垂死的求救。
我突然很想逃离这里,原本郁闷的心情非但没有释然,反而更加烦躁起来。
我们的理想被光怪陆离的社会分解得支离破碎,我们越来越习惯于戴着假面行走在水泥森林里,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放逐着渺小卑微而又极易迷路的心灵。我们已经很少有时间能够坐下来翻翻报纸,读读杂志。我们原本就异常脆弱且容易枯萎的生命也因为缺少阅读之光的烛照而缺乏生气直至完全枯萎。我们已经渐渐习惯平视生活,俯视他人,却忘记了我们应经常拷问自己的内心。
不知道,图书馆里是不是每天都像今天这样座无虚席,其中的小孩子们是不是心甘情愿来的抑或是迫于家长的压力不情愿来的,我只知道,在这里,我能感受到浓厚的阅读氛围,能感受到文化的脉搏以及读者和作品之间心灵的沟通与交流。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有幸能独自一人在城市的一隅重新感受阅读氛围,接受阅读对人的卑微本质的修缮。
所以,我希望书声能响彻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书香能洒满每一条回家的路。我幻想着有一天,再去公园的时候,能看到一座周围安静,没人嬉戏,却能引起人们顶礼膜拜眼神的盛成塑像,能看到一根根柳条在温暖的春风里,欢畅地起舞,能听到小草们欢快的歌声以及鸟儿们幸福的叫声。那该让我们的城市增添多少风韵啊!
心情轻松了许多,一个人慢慢返回家中,继续读那本《读书这么好的事》。
在秋天中行走篇九
秋天里行走,秋色如画;秋天,深邃苍窘,蓝天白云下,演绎的是色彩的故事。赤橙红绿青蓝紫,各色尽有,七彩纷呈。有的轻描淡写;有的浓墨重彩。层林尽染的远山,在充满奇妙的红、黄、绿三色的渲染下,层次分明,犹如一幅幅迷人的国画。
最打眼的还数红叶树种,经霜后越变越红,形成鲜红、猩红、深红、紫红等不同色彩。正如古诗说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如果你是一个细心的徒者,你会发现,初秋的红叶清新自然,一抹红叶相嵌于林,似带如线,单珠独立的,宛如身披一袭红绸的林间仙子,处处动人;深秋红叶成列如排者,绚丽辉煌,大气如弘,单珠独立的,如浓妆艳抹的妖娆舞者,依然飘舞灵动。
秋天里行走,秋韵似歌。秋天的野外有诗意的山峦,演绎的是一首秋诗。蓝天白云,层叠山,营造出气势恢宏的诗境;徒行中,经离那色彩点染、层次分明的远山,如吟诵那平平仄仄的诗句;殷红如火的红叶又是诗句中那明丽欢快的妙语佳句;清凉的秋风,如朗朗上口的短语。
秋天里行走,秋意如酒。秋风将一座座山峦浸泡,将一条条河流浸染,将春夏发酵,用秋色浸透,秋意成酒。秋天里行走,品尝的是一壶秋酒。经风的秋叶、累累硕果,伴着秋风,在秋风里尽情挥发出缕缕清香,闻而鼻香;湿润的空气,裹挟着秋的那份特有的清凉,沁人心脾,嗅而喉润;如画的秋景,如歌的秋韵;绘的是丰收的喜图,吟的秋的收获,尝而心醉。
秋天里,一个人静静地行走,寻觅的是心灵里那片难得的静谧;一群人的行走,收获的是徒行中那份互助的友谊。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
《云中行走》这部电影翻拍自20xx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走钢丝的人》,取材于真实事件,主要讲述一个名叫菲利普帕特的人是如何在纽约世贸中心双子楼顶楼间搭建钢索并顺利完成长达45分钟走钢丝表演的故事。
为了完成这项壮举,真实中的菲利普帕特曾前后一共花了六年半的时间作准备,其中主要包括相应人员的分配、内部接应的打通和对两座楼内诸多人员以及工作环境的调查和规划。
终于在1974年8月7日的时候,菲利普帕特和他的朋友们将表演用的装备搬至楼顶,利用定制8米长、重25公斤的平衡杆,操纵200公斤的钢缆,在离地414+米的高空中搭建了一条钢索,让菲利普帕特完成了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梦想。
《云中行走》算得上是一部人物传记类型的励志影片。好莱坞著名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在叙事上基本忠实于这个真实事件的本身,以菲利普帕特的饰演者约瑟夫高登莱维特为第一人称通过自述加回忆的方式将他的传奇事迹向观众娓娓道来。
就这个真实事件本身而言,它的格局并不大,精彩的部分也主要集中在高空走钢索部分,所以将它搬上大荧幕实际上难度不小。为了保证整个故事流畅性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可看性,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将故事的重点放在了1974年那项壮举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和黎明前的表演上,通过对执行计划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合理展现,为影片营造了一定的紧张感。
整部电影除了对菲利普帕特这个人物的性格以及生活挖掘得不够深入是个小小的遗憾之外,导演对故事节奏的把握还是相当稳妥,从童年对走钢丝表演的着迷到后来的拜师学艺、寻找伙伴,再到1971年巴黎圣母院和1974年世贸中心双塔间走钢索表演,这些主要事件间的衔接和推进都有条不紊,虽然没有多少惊喜却也紧凑平稳。
作为一部以3d和imax技术全程拍摄的影片,《云中行走》最大的看点无疑体现在视觉效果的呈现上,特别影片后半段长达近二十分钟的走钢索表演可谓冲击力十足。导演通过对各种高空旋转、移动俯拍镜头、仰拍镜头和特写镜头的使用最大程度地发挥了3d拍摄的优势,让观众在观影过程中犹如身临其境一般。
如果说《云中行走》是一部视效大片,那么它长达几十分钟的走钢索桥段肯定会让你满意。但是它又不仅仅只是如此,因为在导演的理解和摄影师的镜头下,走钢丝已经不局限于是一种表演,更是一个值得思索的禅意世界。而这个禅意世界的表达又得益于主角的内心独白和主观想象画面的呈现以及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和亚伦.史维斯查的出色配乐的烘托。
在主角菲利普帕特在双塔顶楼钢索间的多次来回中,我们可以微妙地感觉到他心境的变化。当他屏气凝神用心感受着周围的世界直到外界所有的事物消失,自己与脚下的钢索融为一体的时候,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走钢丝的人。他变换着惊险的姿势向钢索、建筑、纽约城市和观赏他表演的人们表达敬意,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真实、骄傲和感动。此刻这项壮举于他而言,已经超脱表演本身成为一种伟大的艺术创造,同时也是对生命和梦想的一次崇高致敬,令人无比感动。
记得在影片的一开始,菲利普帕特有这样一段独白:“为什么你要这么做?这是人们问我最多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要在钢丝上行走,愿意冒着死亡的危险去试探命运?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我从来不提“死亡”这个词,相反我更愿意用“生命”这个词去代替它。因为对我而言,在钢丝上行走就是我的生命”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这么一群疯子和天才,或许你可以选择不去理解他们,但是你却无法选择忽视他们。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一
秋天,一个色彩缤纷的季节。鱼儿在水中畅游,而我,在秋天里行走。
秋天,落叶飞舞,树上的叶子已拥有了三色:绿色、黄色、褐色。落叶上也是一样。行走在公园里的小径上,周围铺满了落叶,小径上却是一尘不染,不见一片落叶。
秋天,一个色彩斑斓,却又使人伤感的季节。漫步在公园里的小径上,看着一片片落叶,慢慢,以前的一幅幅画面又重新浮现于脑海之中。
幼时,母亲常常带我去广场,马路上灯火通明,路灯将马路照的是那么亮。而广场上却是只有一些依稀的光。夜晚的广场是那么的不起眼。在家附近最近的是一个并不大的小公园,里面虽都是一些散步的人们,但是老人们的聊天声让小公园显得异常热闹。那时的自己是多么喜欢在广场和小公园里奔跑,将母亲甩在身后,却又离不开母亲的视线范围内。想起那时的自己,不免有些觉得自己那时太过于天真。将母亲甩在身后,却又离不开。如今,独自一人走在小径上,感觉是那样的安静,没有一丝的吵闹,只有落叶为伴。
以前,和姥姥、母亲一起在公园里闻着青草的香气,慢慢一步步的走着,那时是多么的悠闲,不用担心会有多余的事情去打扰。如今,姥姥已离开了我,永远不会再回来。母亲整日不是上班,就是被零零碎碎的小事缠住。而我,平日里上学,假期里被各种各样的课外班和作业填满。像现在这样悠闲的漫步在小径上的时间是难得的。没有任何多余的烦恼,只有落叶为伴。
从第一片树叶飘落在脚下的时刻,秋天就悄然来临了。秋天的气候是渐变的,刚开始立秋,气候的变化并不是太明显。只是到了深秋,才让人们真正领会到什么是萧瑟。我倒觉得,秋与冬相比,有着宽厚仁慈的心肠,让人们慢慢地适应气候和季节的变化。
初秋,风还是和善的,慢慢地把一些树叶请到地下,此时的树叶还是绿的,叶片上还残留着夏的温度,加上初秋黎明的阳光还是快活的,初秋清晨的朝晖还是迷人的。
这时,你应该让想象放飞,把秋天伊始看成是绿色飘飞的梦。最先飘落下来的树叶是真正的勇敢者,她们最先离开温暖的树枝,去亲吻养育她们的沃土。这时,你再慈祥地抚摸着落叶,会感觉到带着余温、仍被绿色浸染的落叶富有质感。
行走在中秋是忒有情调的一件事。地上的落叶厚了,踏在上面软绵绵的,感觉到一种成熟的弹力,周身荡漾起一片温情。此时的山上,远远望去,是一幅色彩斑斓的写意画。枫树是秋之美的精灵,红于早春二月的花,在苍郁的林海中,在隆起的山峰上,尽情地展示着自己秀美的风姿。
云淡了,天蓝了,处处都给人以深邃明丽的印象。感觉不该被人为地定义下来,心境不同,感觉也不同。还是恣意地驰骋你的想象吧,这是一个可以和春花怒放媲美的短暂时光,转瞬即逝。
深秋是这个季节的最后牵挂。田野只剩下了被遗弃的秸秆和留在垄台上的茬子。秋风不留情面地清扫着战场,让眷恋枝头的残叶也回归大地。深秋的萧瑟并不是令所有人都愉快的。但也只有在深秋行走,才真正感受到了秋的魅力。“万顷沧江万顷秋,镜天飞雪一双鸥。”这样的诗情画意只有在深秋才可以遇到。更令人心仪的,还有那颗粒归仓后村姑们喜上眉梢的俊俏。
席慕容说:“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吧,因为过程就是结果。既然我们无法选择伟大,那就选择平凡好了,因为大千世界还是平凡的人最多,而平凡绝不是平庸。”
秋天,是一幅画;秋天,是一首歌;秋天,是一轮明月,轻轻地笼罩着大地;秋天,是一盈清水,滋润了干涸的田野。在秋天,大地铺洒着金黄;在秋天,不需彩笔的浓淡,自然泼墨;在秋天,天高云淡,泾渭分明;在秋天,不需刻意的装扮,任有洒脱和孤寂。
在浓密的树林间开始看天空,春的生命走到这儿里开始衰退了。油亮的绿色在和黄色交替使命,秋树却显得更加挺拔俊美。秋天如山涧的泉水,清亮明亮,欢快流动。流动的溪水似跳动的音符,唱着秋的稳重成熟。
秋天,是内敛含蓄的。它经历了春的妩媚,夏的火热;知道了浮华与赞誉终究是过眼烟云;于是就静静地、淡淡地守着一片悄悄降临的温馨。
秋天虽然没有绿树红花、五彩缤纷,但那丹桂、雅菊,那空幽的旷野,那如虹的落日,那大漠孤烟,那斜阳里牧童悠扬的笛声,那一切的一切,如诗,如梦,浸染你的心间,萦绕在你的周围,挥之不去,系绊着你的片片思绪。
秋天的诗带着淡淡的忧郁,感怀过去的繁华,感受时节的轮回,感恩大地的无私,感念一切的过去。习习秋风,吹皱一湖秋水,吹冷一片心思,在静冷的秋风中飘远、飞扬。
秋天亦如那轮皎洁的明月,在银色的辉亮中,让人痴,惹人醉,那银辉可直接浸透漫延到你身心的每个角落,在不知不觉中随着明月浪漫轻舞。
秋天层林尽染,是那样安静。你我可以静下心来品味生存中的每一个细节,酸、甜、苦、辣。
秋天又是那样喧闹,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禁不住放歌纵酒,内心的狂傲,在不经意间挥洒、流露。
秋天里行走,秋色如画;秋天,深邃苍窘,蓝天白云下,演绎的是色彩的故事。赤橙红绿青蓝紫,各色尽有,七彩纷呈。有的轻描淡写;有的浓墨重彩。层林尽染的远山,在充满奇妙的红、黄、绿三色的渲染下,层次分明,犹如一幅幅迷人的国画。
最打眼的还数红叶树种,经霜后越变越红,形成鲜红、猩红、深红、紫红等不同色彩。正如古诗说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如果你是一个细心的徒者,你会发现,初秋的红叶清新自然,一抹红叶相嵌于林,似带如线,单珠独立的,宛如身披一袭红绸的林间仙子,处处动人;深秋红叶成列如排者,绚丽辉煌,大气如弘,单珠独立的,如浓妆艳抹的妖娆舞者,依然飘舞灵动。
秋天里行走,秋韵似歌。秋天的野外有诗意的山峦,演绎的是一首秋诗。蓝天白云,层叠山,营造出气势恢宏的诗境;徒行中,经离那色彩点染、层次分明的远山,如吟诵那平平仄仄的诗句;殷红如火的红叶又是诗句中那明丽欢快的妙语佳句;清凉的秋风,如朗朗上口的短语。
秋天里行走,秋意如酒。秋风将一座座山峦浸泡,将一条条河流浸染,将春夏发酵,用秋色浸透,秋意成酒。秋天里行走,品尝的是一壶秋酒。经风的秋叶、累累硕果,伴着秋风,在秋风里尽情挥发出缕缕清香,闻而鼻香;湿润的空气,裹挟着秋的那份特有的清凉,沁人心脾,嗅而喉润;如画的秋景,如歌的秋韵;绘的是丰收的喜图,吟的秋的收获,尝而心醉。
秋天里,一个人静静地行走,寻觅的是心灵里那片难得的静谧;一群人的行走,收获的是徒行中那份互助的友谊。
我喜欢漫步秋天的小路,与秋之精灵落叶相伴相随。
秋是特别的季节,它不像阳光和煦的春天,活力四射的夏天和高贵冷艳的冬天。它是奔放的,也是寂静的;它是丰硕的,也是干瘪的,就看你怎样经营它。
秋天,去山上赏枫叶是我的最爱。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脚下踩着无数的色彩斑斓的落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山林寂静,只有风吹动树叶在空中相撞击发出的声音,才能更加显示出来。枫叶在空中飞舞,像无数红艳艳色彩斑斓疲倦的蝴蝶在空中盘旋不愿栖身。
眼前只有一条弯曲盘转的,仿佛一踏上去,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但却令人畏惧而神往。因为,山那边的枫树,招摇着向我们挥手,微笑着点头致意。除路以外,其余的便全是一团团、一簇簇的枫树,一大片一大片,满眼是黄的、绿的、红的的。秋风吹过,便形成一层层火红色的惊涛骇浪,激荡着我迷离的心,使我的心中一阵阵火热,仿佛要突破牢笼冲出去一般,与山间叮咚的泉水、哗哗哗哗的小瀑布相互应和着,我完全沉迷于这幽静之中了。
这也许就是父亲总喜欢这时带着我到山里来的原因吧。
乡下的果园是那么的大,一眼望不到边。每家每户都会拥有一个或几个果园,最大的竟然有几亩!秋天来,果子成熟了,树上结满了一颗颗圆润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就像小姑娘的脸儿,娇艳红润,闪着迷人的光彩;黄澄澄的鸭梨像一盏盏明灯,在风中摇曳;葡萄架上的葡萄晶莹剔透、紫色深沉、飘香四溢,还有那晚桃、红红火红的山楂,挂满了枝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成熟,将一年来沉睡休养的精力全部在此时展现,这分明就是一场选美大赛!果树像母亲嫁女儿般将一个个果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待着果农将她们摘下,打包装箱,这样,果树就完成了他这一年的使命。
我沿着起伏的山路攀爬,似乎也赶不上秋姑娘的脚步。
疾驶的秋姑娘没有停下脚步歇息。时序已是深秋,天气逐渐转凉。树下的落叶也堆积了厚厚的一层。有的树枝上已经光秃秃了,风也不再那么柔和了,树枝在风中乱舞,发出“嗖嗖”的声音,像游侠的马鞭在空中回响。我站在树下,望着那一地凄凉的景象发呆:叶飘离开枝干,树上光秃秃的,多像人到了老年?看到这种景象的人心中不觉有些凄然。前些日子还是好端端的,生机勃勃,几天后竟然生气全无,难道生命就这样如此无情吗?难怪苏轼等文人墨客,迁客骚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人,客居他乡,诗文中总是充满着不尽的凄凉?此时,我心中倒是有些悲观了。四处无人,心里有些发慌。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狂风大作,卷起地上一片片树叶,但那些随风飞舞的叶子却怎的也不肯离树远去。我再一次震惊:“多么顽强的信念啊!”心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就算离开家多远,只要心中有着这样一种执念,不也可以“心在,希望就在”吗?有希望,才有追求,有追求才是美好的生活。又一阵风吹来,我望着那依旧飞旋的树叶,仿佛下定决心,转过身,决然而去……此时,我理解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内涵。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小路,喜欢秋天的景色,更喜欢秋天带给我的那种奔放却又幽静的感觉。此刻,我终于明白,秋之幽灵落叶,为何不知疲倦地漫天飞舞,原来她在气爽秋高的季节里,苦苦寻觅,等待着她的伴侣——冬之精灵雪花的来临。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二
我喜欢漫步秋天的小路,与秋之精灵落叶相伴相随。
秋是特别的季节,它不像阳光和煦的春天,活力四射的夏天和高贵冷艳的冬天。它是奔放的,也是寂静的;它是丰硕的,也是干瘪的,就看你怎样经营它。
秋天,去山上赏枫叶是我的最爱。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脚下踩着无数的色彩斑斓的落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山林寂静,只有风吹动树叶在空中相撞击发出的声音,才能更加显示出来。枫叶在空中飞舞,像无数红艳艳色彩斑斓疲倦的蝴蝶在空中盘旋不愿栖身。
眼前只有一条弯曲盘转的,仿佛一踏上去,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但却令人畏惧而神往。因为,山那边的枫树,招摇着向我们挥手,微笑着点头致意。除路以外,其余的便全是一团团、一簇簇的枫树,一大片一大片,满眼是黄的、绿的、红的的。秋风吹过,便形成一层层火红色的惊涛骇浪,激荡着我迷离的心,使我的心中一阵阵火热,仿佛要突破牢笼冲出去一般,与山间叮咚的泉水、哗哗哗哗的小瀑布相互应和着,我完全沉迷于这幽静之中了。
这也许就是父亲总喜欢这时带着我到山里来的原因吧。
乡下的果园是那么的大,一眼望不到边。每家每户都会拥有一个或几个果园,最大的竟然有几亩!秋天来,果子成熟了,树上结满了一颗颗圆润的果子。红彤彤的苹果就像小姑娘的脸儿,娇艳红润,闪着迷人的光彩;黄澄澄的鸭梨像一盏盏明灯,在风中摇曳;葡萄架上的葡萄晶莹剔透、紫色深沉、飘香四溢,还有那晚桃、红红火红的山楂,挂满了枝头。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成熟,将一年来沉睡休养的精力全部在此时展现,这分明就是一场选美大赛!果树像母亲嫁女儿般将一个个果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待着果农将她们摘下,打包装箱,这样,果树就完成了他这一年的使命。
我沿着起伏的山路攀爬,似乎也赶不上秋姑娘的脚步。
疾驶的秋姑娘没有停下脚步歇息。时序已是深秋,天气逐渐转凉。树下的落叶也堆积了厚厚的一层。有的树枝上已经光秃秃了,风也不再那么柔和了,树枝在风中乱舞,发出“嗖嗖”的声音,像游侠的马鞭在空中回响。我站在树下,望着那一地凄凉的景象发呆:叶飘离开枝干,树上光秃秃的,多像人到了老年?看到这种景象的人心中不觉有些凄然。前些日子还是好端端的,生机勃勃,几天后竟然生气全无,难道生命就这样如此无情吗?难怪苏轼等文人墨客,迁客骚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家人,客居他乡,诗文中总是充满着不尽的凄凉?此时,我心中倒是有些悲观了。四处无人,心里有些发慌。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狂风大作,卷起地上一片片树叶,但那些随风飞舞的叶子却怎的也不肯离树远去。我再一次震惊:“多么顽强的信念啊!”心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就算离开家多远,只要心中有着这样一种执念,不也可以“心在,希望就在”吗?有希望,才有追求,有追求才是美好的生活。又一阵风吹来,我望着那依旧飞旋的树叶,仿佛下定决心,转过身,决然而去……此时,我理解了“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内涵。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的小路,喜欢秋天的景色,更喜欢秋天带给我的那种奔放却又幽静的感觉。此刻,我终于明白,秋之幽灵落叶,为何不知疲倦地漫天飞舞,原来她在气爽秋高的季节里,苦苦寻觅,等待着她的伴侣——冬之精灵雪花的来临。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三
1、被掉下来的平衡棒吓死。
2、你们这些法国青蛙。
3、很多优秀的高空走索人总是在最后三步丧命。
4、鱼线拉小绳,小绳拉大绳,大绳拉钢丝,穿过双子塔。
5、你疯了。
6、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要做到,这就是我的人生。
7、可能我不好理解。但你从来没有放弃过我。
8、你永远是我官方摄影师。
9、当心不要夹到手。
10、教我走钢丝的技巧,我给你钱。
11、我请你吃饭吧。
12、一桌坐了三个让。
13、把棺材钉死。
14、这就是生活。
15、胡萝卜已经下锅了。
16、每个艺术家都是无政府主义。
17、每个和我说过话的纽约人都说自己爱上这两座塔了。可能是因为他们已经有了生命…是你给了他们灵魂。
18、我爱你的梦想。
《云中行走》(thewalk)是一部由美国三星影业出品,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约瑟夫·高登-莱维特、本·金斯利、詹姆斯·戴尔、本·施瓦茨、史蒂夫·瓦伦丁、马克·卡马乔等主演的电影,于20xx年9月30日在美国小范围上映,10月9日以2d、3d及imax3d格式在美国正式上映,并于20xx年1月22日以3d、中国巨幕3d格式在中国大陆上映。讲述的是法国杂技艺术家菲利普·帕特,曾实现了走钢丝横跨世贸中心双塔的壮举。
影片改编自法国杂技艺术家菲利普·帕特的个人自传。
花絮:
1、约瑟夫·高登-莱维特本人为了该片学习走钢丝,得到了philippepetit本人的指导。教学第八天结束之后,他已能独自走钢丝。之后在拍摄的过程中,技艺日益精进。
2、尽管高登-莱维特在片中有一位替身,但高潮段落中的走钢丝是他亲自上阵拍摄的。在摄影棚中搭建了世贸双子塔的顶层,钢丝距离地面12英尺高(约3.6米),周围和下面是绿幕,演员在这里拍摄那段戏。
3、电影在纽约首映式有观众因为恐高而呕吐了出来。导演回应电影想要的就是这种将观众带到高楼楼顶和钢丝绳上的效果。
4、影片原本为《toreachtheclouds》,使用主人公原型philippepetit所著回忆录的标题,后改为《towalktheclouds》,之后又简为《thewalk》。
5、约瑟夫·高登-莱维特为了饰演philippepetit而佩戴了蓝色的美瞳。
6、20xx年纪录片《走钢丝的男人》也是根据同一本原著改编,该片曾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
7、除了学习走钢丝之外,高登-莱维特还训练出了一口流利的法语,巴黎口音接近完美,得到了同片的法国演员夏洛特·莱本等人的帮助。
电影《云中行走》于20xx年1月22日登陆内地院线,该片由美国三星影业出品,《阿甘正传》、《回到未来》的美国著名电影导演、编剧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因《盗梦空间》、《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势起的“囧瑟夫”——约瑟夫·高登-莱维特领衔主演。该片首爆中国版海报,画面中囧瑟夫展翅凌云,与雄鹰齐飞。
电影《云中行走》根据菲利普·帕特的个人自传改编,讲述了他在1974年于纽约世贸大楼双子塔之间搭建钢索,成功穿越两座大楼的冒险故事。此次曝光的中国版海报在视角上另辟蹊径,来自雄鹰的视角俯视着“囧瑟夫“在城市的上空凌云行走;浮云之上,蓝色的影调为影片披上了一层纯粹的诗意和魔幻色彩。展翅的雄鹰象征着主人公菲利普·帕特的雄心壮志,他站在云中翱翔,脱离世俗的评判,坚持对梦想的行走,完成了梦想和影响世界的一大壮举。追求梦想的道路是孤单的——此款海报正是向观众传递着影片所蕴育的“梦想高于一切”的理念。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四
秋去冬来,北风呼啸,凛冽的寒风吹在脸上越来越刺骨了。南方虽没有北方寒冷,没有北方的雪花飘飘,没有北方的冰天雪地。但看路上来去匆匆的行人,许多人都早已穿上了厚厚的棉袄,戴上了手套,围上了丝巾。像是在告诉所有人,冬天真的来了。
人流中,有的人唉声叹气的说,这鬼天气,咋这么冷,特别是这讨厌的寒风,像是吹在心上一样,有的人说,寒风本无情,怎知人冷暖。有的人却微笑不语,在这寒风中毅然昂头前行。
许是从小体弱纤细,一直害怕冬天的我,恰巧朝北而坐。常常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手脚也起了冻疮。虽如此,我却从不憎恨这寒风。从不觉得它无情。因为,寒风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困难,挫折,疼痛,我们总要勇敢坚强去面对的。
谁说寒风无情,其实,它是在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不管这个冬天,有多少人不喜欢它,它依然坚持与这个季节赴约,用行动告诉人们,冬天来了。
犹记得那日,寒风呼啸,着实也有些冷,女儿和她朋友约定去办事,一出门,北风呼啸而来,整齐的头发瞬间吹得凌乱不堪,满脸皆是。天空还稀稀落落的下起了小雨。女儿有些恼怒,许是年纪小,她既然冷得不想去了,女儿说,她喜欢春天的风,喜欢夏天的风,也喜欢秋天的风,偏不喜欢这冬天的寒风。
于是,我轻轻告诉她,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去,你想想你朋友不也是在寒风中等你吗?人生路上,谁不会经历寒风呢?谁的人生会永远春风呢?又有谁的生活会永远灿烂阳光呢?也许你将来在生活中会遇到许多晴天,雨天,会遇到春风滋润心田,更会遇到寒风刺骨一样的疼痛事情。要不畏寒风凌烈,你要学会在寒风中行走。
其实,春风,夏风,秋风,冬风,风风多情。女儿似懂非懂的说,寒风也多情吗?女儿看着院里的腊梅在寒风中依然昂头,微笑不语。她笑着向那北风呼啸中走去。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五
由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约瑟夫戈登莱维特主演的电影《云中行走》正在中国各大院线上映,而我一直都对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感兴趣,所以最近在洛杉矶和纽约的展览空隙看了这部电影。
表面上这部电影是聚焦于一个来自法国的杂技艺术家菲利普・帕特在1976年8月于还没有完全竣工的纽约世贸大厦-双子塔塔顶之间进行的钢索行走表演。但其实越看到后面您会越觉得这部电影其实讲的是911世贸大厦被恐怖袭击事件和其造成的深远影响,当你看完了这部电影走出电影院,你会更深层次的感受到这部电影是美国精神的再次体现。
电影一开始,菲利普就坚持要说英文,而且让周围的朋友也说英文,虽然他说这样做是为了能更融入在纽约的生活,但其实这是明显的在讲英文和法文的那个小梗,但这也是影片体现更大的情怀的开始,什么情怀?美国精神的广阔,接纳,包容。菲利普本人就像美国这个国家一样,向往自由,调皮,喜欢挑战。菲利普要在世界最高的两栋楼之间走钢丝,他要挑战权威,挑战法律,更是挑战恐惧,挑战自己。而美国这个国家也是非常开放的包容像菲利普这样的艺术家,美国也像是在国际社会中走钢丝的那个人。不管是菲利普,还是安迪沃霍尔,还是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太多太多的来自世界各地的当代艺术家,来到美国,在美国扎下了根。就是因为美国这个国家喜欢挑战新事物,也接受新事物的挑战。菲利普被警察逮捕,从天台上被带下来,迎接他的却是建筑工人的掌声,另一些警察的赞叹,观众的掌声和欢呼,来自媒体的关注,记者的发问。这也是体现美国这个社会对于艺术和更高精神的接纳,欢迎和崇拜。
所有的艺术作品,或者说好的艺术作品,都是用一种非常明确但却无法形容的比喻去讲述它要表达的精神,这种作品总是可以用不可名状的情感打动你。那种感觉就像你突然惊喜的吃到了这世界上最独特最美妙的食物,但是你却和上帝签下了协议,不可以告诉别人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好的电影永远都不是关于它好像要说的'那件事,至少不仅是关于它好像要说的那件事。这部电影同样如此,纽约世贸中心的双子塔,我们都知道在哪一年的哪一天,那里发生了什么,但是这部电影中只字不提,只带给你美丽,带给你喜悦,带给你赞叹。那种感觉就像一个美丽的姑娘,站在那儿,静静的等待,你不知道她是谁,你不知道她在等谁,你只知道她非常非常的美丽,而她正在等待的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家伙,而你只能心里默默的羡慕和祝福。这部电影带给你的不仅仅是美丽,喜悦,更是勇气,信念。看似那次恐怖袭击带给人们的是悲痛,愤怒,但那不是永远的,它带来的更多的、更深远的,是希望,是憧憬;是擦干泪水重新微笑,更是原谅。
菲利普在世贸中心之间行走,他也成为了世贸中心。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也代表了这种要建立世界第一高楼的精神,是美国要做第一个登月国家的精神,更是美国要做世界第一大国的精神。菲利普对生命,艺术和梦想的追求也是美国人对生命,艺术和梦想的追求。当然,当世贸中心被恐怖主义摧毁,就像菲利普第一次表演时掉进了池塘,他受到了挫折;但是美国人却因为这件事情更加团结,更坚强的站了起来。大家可以回想那些在废墟中满脸尘土的纽约警察,那些不顾自己安危第一批冲进大厦的消防员,甚至还有那些为了保护群众,让大家躲进他的咖啡店的咖啡厅老板。纽约人的勇气,其实更是美国人的信念,都像世贸大厦一样高耸云端,更像菲利普一样无惧任何困难,坚信自己。
整部影片中菲利普站在自由女神像上的火炬说了那么多旁白,我只记得最后最后他说的那句话,世贸中心的设计者给了他一张天台参观券,不像别人的都有截止日期,他的那张上面写的是forever永远。这个“永远”更是说,世贸中心永远矗立在人们心中。(正如片中卢迪爸爸一直教菲利普的那样,向艺术致敬,向观众致敬,菲利普在钢丝上向纽约这座城市致敬。)然后镜头再一次转到世贸中心,最后一次向美国人致敬,也给美国人最后一次机会向世贸中心致敬,更是给全世界看到这部电影的人们向那些所有勇敢的不屈不挠的灵魂,致敬。
《云中行走》于美国首映的日期是9月26日-911事件的15周年纪念日之后的第15天。
最后再来看《云中行走》的这张海报,三个元素简单明了的体现这部电影:世贸大厦,钢丝上行走的人,十字架。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六
无论是现实生活中的菲利普·帕特,或是《云中行走》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都是属于艺高人胆大的绝世高手。前者能在纽约摩天大厦之间走钢索,冒着犯法与生命危险完成壮举,后者能拍出《阿甘正传》《回到未来》《兔子罗杰》这样经典力作,还敢于去拍摄法国杂技艺术家传记,因此二者皆受世人敬佩。偏偏菲利普创造了业内奇迹,注定载入人类史册,《云中行走》则有些费力不讨好,尽管它细腻精致、惊险刺激,却偏离商业卖座轨道,换来影迷们真心的掌声。
影片主要讲述的是菲利普帕特历经种种坎坷,最终成功在美国纽约世贸双子大楼间成功走钢丝的过程。从小就喜爱表演且对杂技类的高空行走着迷痴狂的菲利普帕特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己见,终成小有名气的巴黎街头的表演艺人。一个意外的机会,让这个喜欢不断挑战自己的神人决定在高空搭建钢丝,以穿越在当时世界最高双子塔纽约世贸中心两座大楼间。为了实现自己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菲利普帕特吃尽各种苦头,在众人的帮助下,最终成功。过程虽艰辛无比,却也有幸福快乐,他也因此收获了爱情、友情,并终成全球名人。
虽然是流水账式的记录了菲利普帕特云中行走的前前后后,但导演、编剧却没有让影片充斥着流水账式的枯燥与乏味。相反的是,在整个剧情中,穿插着诸多的趣事,而菲利普帕特的命运波折也一次次逆转、反转,成为剧情最具张力的插曲片段。当然,影片最高潮处无疑是最后的云中行走。接近百分百实拍的云中行走场景,堪称视觉上的顶级饕餮盛宴。如果你有恐高症,若或是心脏不好,估计会造成体验不适。但对大多数观众而言,这种百年一见的视觉珍馐美馔,绝对适合在大银幕上尤其是imax、中国巨幕、3d上欣赏,快感无比,从未如此。
但如果仅仅把《云中行走》看成是简单的视觉大片就大错特错了。作为好莱坞知名大导演罗伯特泽米基斯继《阿甘正传》《荒岛余生》后的又一部大片,《云中行走》在视觉上突破极限,打造极致之外,依旧是一部慰藉心灵,砥砺人生的经典佳作。影片最精彩之处虽然是最后的“云中行走”,但作为前期铺垫的小插曲小故事却也动人异常。尤其是对菲利普帕特成长过程的描述,特别是心理的成长与变化,以及不气馁不放弃的坚持精神,虽非浓墨重彩,着墨深厚,却在很大程度上烘托了影片的主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承袭了其代表佳作《阿甘正传》《荒岛余生》的精品内质。
走钢丝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无论电视荧屏还是现实生活中,这样惊险刺激的视觉节目都很容易激发人们的观赏欲望。但一般人都简单的将其作为娱乐消费,很难对她们背后的艰辛有所体会、感悟。《云中行走》在视觉上呈献给大家一幅幅珍馐美馔的尽美画面外,还对这类特殊人的特殊行为背后的酸甜苦辣有所细琐记录。这当然不是为了罗列她们的苦楚,其更重要的意义或将是他对普民大众的积极励志意义。人的一生,总会遭遇各种不可能,但面对种种不可能,我们是面对它挑战它征服它还是被它征服顺从它,不同的人总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但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如果我们也都想菲利普帕特一样,坚持理想,永不放弃,人生自然也会大不相同。值得一提的是,罗伯特泽米基斯将菲利普帕特的故事搬上大银幕,绝不是为了想要大家效仿他山寨他走钢丝,只是想用他这种精神感动人,温暖人,励志人。而在日渐浮躁且常常让人脆弱无力的时代,这种感动与励志无疑是应景且及时的。
在秋天中行走篇十七
从第一片树叶飘落在脚下的时刻,秋天就悄然来临了。秋天的气候是渐变的,刚开始立秋,气候的变化并不是太明显。只是到了深秋,才让人们真正领会到什么是萧瑟。我倒觉得,秋与冬相比,有着宽厚仁慈的心肠,让人们慢慢地适应气候和季节的变化。
初秋,风还是和善的,慢慢地把一些树叶请到地下,此时的树叶还是绿的,叶片上还残留着夏的温度,加上初秋黎明的阳光还是快活的,初秋清晨的朝晖还是迷人的。
这时,你应该让想象放飞,把秋天伊始看成是绿色飘飞的梦。最先飘落下来的树叶是真正的勇敢者,她们最先离开温暖的树枝,去亲吻养育她们的沃土。这时,你再慈祥地抚摸着落叶,会感觉到带着余温、仍被绿色浸染的落叶富有质感。
行走在中秋是忒有情调的一件事。地上的落叶厚了,踏在上面软绵绵的,感觉到一种成熟的弹力,周身荡漾起一片温情。此时的山上,远远望去,是一幅色彩斑斓的写意画。枫树是秋之美的精灵,红于早春二月的花,在苍郁的林海中,在隆起的山峰上,尽情地展示着自己秀美的风姿。
云淡了,天蓝了,处处都给人以深邃明丽的印象。感觉不该被人为地定义下来,心境不同,感觉也不同。还是恣意地驰骋你的想象吧,这是一个可以和春花怒放媲美的短暂时光,转瞬即逝。
深秋是这个季节的最后牵挂。田野只剩下了被遗弃的秸秆和留在垄台上的茬子。秋风不留情面地清扫着战场,让眷恋枝头的残叶也回归大地。深秋的萧瑟并不是令所有人都愉快的。但也只有在深秋行走,才真正感受到了秋的魅力。“万顷沧江万顷秋,镜天飞雪一双鸥。”这样的诗情画意只有在深秋才可以遇到。更令人心仪的,还有那颗粒归仓后村姑们喜上眉梢的俊俏。
席慕容说:“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吧,因为过程就是结果。既然我们无法选择伟大,那就选择平凡好了,因为大千世界还是平凡的人最多,而平凡绝不是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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