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合同(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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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合同(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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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之一。合同中的相关风险应当在条款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合同模板是起草合同的一个好的起点。

土地整理合同篇一

一.发包方职责:承包方进场前施工区内障碍物清除,向承包方提供临时水准点及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埋深。

三.施工方法要求:

1、配备拌合设备及施工所需的震动梁,振动棒,槽钢,抹光机,发电机,提浆机。

2、砼配比要求达到标准。

3、震动梁,震动棒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操作,禁止出现不使用及应付施工。

4、提浆机和抹光机需对砼路面提浆抹光达到3—4遍,禁止对砼路面撒干水泥在进行抹光提浆。

5、提浆结束扫毛处理。

6、在砼浇注完72小时之内必须进行割缝作业,每5米割横缝一道,割缝要求达到5cm。

7、以上如有达不到要求,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四.按实际工程量及现场签证结算。

五.承包方计划于3月26日进场开工。

六.承包方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七.工程结构超出第三条规定时,发包方应给予现场签证,作为以后结算依据。

八.工程每完成1万平方工程量,付相应工程款80%;工程结束,付清全部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工程款。双方责任:发包方必须保证按时清理工程范围内障碍物,不能耽误承包方施工进度。

此协议一式三份,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发包方:__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亩,旱地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

xx年xx月xx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一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若法院判决甲方败诉,甲方可不向乙方交纳任何费用,乙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双方风险自负。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五、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诉讼标的额的2%(此款不包括甲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一审判决之日起7天内按以上约定支付全部代理费。

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整理合同篇四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长沙县三年环保综合整治行动的精神,经县环保、国土、规划、重点办、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确定,决定在乙方青豪坝下游征收亩(494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青山污水处理厂。征收补偿标准按《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及长沙县[008]16号文件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补偿,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经长沙县测绘队现场测量实际用地面积为亩,计4940平方米。

1、青苗补偿:亩×1800亩/元=13338元。

2、土地征收费:亩×12600亩/元=93366元。

3、安置补偿费:亩×12600亩/元=93366元。

4、集体设施(水渠水管)补偿:按施工设计要求另议。

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由所属三合村民小组代开收据。

土地整理合同篇五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六

项目实施方:xx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管护方:xx县xx乡(镇)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做好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使其长期发挥效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xx县xx乡(镇)xx 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管护范围及内容:

对甲方已实施完工的xx县xx乡(镇) xx 村范围内土地整理项目承担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将原属乙方所有、管理、使用的土地整理项目(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整理完工后一并将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移交给乙方。

2、乙方职责:

(1)、项目工程移交后,乙方负责各项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安全管理;

(2)、应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已移交的各项工程;

(5)、甲方移交给乙方的新增耕地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自主决定分配或使用,新增耕地产生的经济收益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分配,甲方不参与分配。

三、协议生效时间:

项目工程整理完工移交后,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 国土局

受委托方: 村委会

xx市xx县xx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5年9月底竣工,并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初验,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xx镇、xx村人民政府及余湾、汪岭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xx镇、xx村人民政府及余湾、汪岭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二、受委托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受委托方要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得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危险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三、受委托方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委托方在项目竣工后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项目后期管护者的管护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项目后期管护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物和设备严重损害等情况,找出原因,追究项目后期管护者的责任并经专项检查小组按情节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xx市国土居(盖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法人代表: xx县xx镇人民政府(盖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受委托方: **县***镇*****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5年4月竣工,并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初验,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 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及时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二、受委托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受委托方要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得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维修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农田防护林网

(1)、项目建成后,防护林网的产权归受委托方所有,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防护林工程。

(2)、对已交付使用的防护林工程要精心防护,所移栽的各种树苗要做好防治病虫、修枝整形工作,确保树苗成活率达到85%。如发现个别死苗等现象,要及时补栽,确保数量和质量。

(3)、项目区内所栽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如今后确需砍伐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砍伐后要做到伐一补一,确保林网的连续效益。

三、受委托方应该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建筑物和设备的专项检查

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签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昌黎县刘台庄镇西窑窠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人代表:

本合同签于: 2015年 1 月 4 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七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贤区奉城中心镇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___及其周围土地________*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房屋结构为________,副房结构为:____________。

3、该房屋*面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30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定金。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20_年6月16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乙方权利义务:

l、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3、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违*相关管理规定或行政职能机关法令法规的行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擅自变更租金的;。

2、擅自将房屋再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3、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4、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不能再使用的;。

5、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延时交房赔偿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宣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700亩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农村耕地700亩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2017年03月25日起至2024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700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700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00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00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3月25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

征收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xx乡(镇)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_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园地亩,宅基地亩,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未利用土地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依据《_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_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xx元,旱地每亩xx元,园地每亩xx元,宅基地每亩xx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xx元,未利用地每亩xx元,计人民币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xx元,旱地每亩xx元,园地每亩xx元,宅基地每亩xx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xx元,未利用地每亩xx元,计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xx元。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巴邱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乡(镇)政府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签章)。

日期: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一

甲、乙双方根据《_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1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2%(工程施工费以经有权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资料为准,由于施工设计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费时相应调增设计费、减少工程施工费时不调减设计费),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银行转帐。

支付时间:项目首批资金到帐后一周内付款70%,待施工招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支付2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支付1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省直支行

开户名称:武汉坤盛土地整理设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200 1868 6080 5300 7880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4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甲方承担项目高程点补测和成果评审费用;

6.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2 乙方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3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乙方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该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7.6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盖公章): 承接方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一、成立项目部

甲方为乙方成立相对独立的项目部,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管理团队,乙方向甲方上交相关技术人员名单和职称证明,甲方为乙方团队提供工作支持。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xx-xxx土地整治相关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土地整治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投标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图、图说等所设计的内容为准)。

(四)工程规模:人民币 亿元,以相关设计图纸为准。

(五)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三、工程期限

xx-xx工程预定在2015年 月 日进场,具体时间依招投标文件执行,工程具体期限从开工令起算至2年止;其它工程依照相关合法文件执行。

四、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计价原则及工程价款

xx-xxx工程按照施工图预算,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算,即实行定额计价并按照下列约定的下浮比例计价;其它工程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xx-xxx工程计价原则如下:

本合同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相应的工程类别标准取费,具体如下:

财政评审招标工程总价下浮10%作为本工程签约合同款价,税收各负责自己部分。

(2)材料、人工单价执行当地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栏的信息价,如果材料缺项的,由业主与甲乙双方认质认价。

(3)本工程合同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变更以及本工程合同及施工图范围以外的增减工程,必须由业主发包方确定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预算评审程序进行实施,其费用仍根据本合同约定计取。

(4)工程结算的审计原则。本工程完工且乙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业主发包方协调市审计部门完成本工程结算审计。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施工设计图和变更设计图)合格工程计量,工程结算总量以遂宁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六、履约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本合同保证金为 万元正,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保证金付至甲方银行帐户。

2、工程开工两个月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进度按比例向乙方逐月退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最迟不超过12个月。乙方同时享受甲方与业主方签定的工程款和其它款项以业主方土地收益权作为担保的权益。

七、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量的确认:以甲乙双方实测实收、并经监理、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施工设计图和变更设计图)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的计价依据。

2、工程价款支付

2.1 工程的价款支付:乙方工程实行月结,期满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经监理及发包方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0% 进度款,次月滚动付款,总工程量完成至90%时,余下款项在本合同工程完成验收、审计后一个月内支付到95%给乙方。

2.2 剩余5%款项,根据国家相关类别规定须扣留相应质保金后余款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乙方。

八、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

九、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项目责任承包制,甲方任命乙方负责人为相关标段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部,根据标段工程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资质证书。

2、乙方不得再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整体转包给其他任何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通过乙方完善相关劳务用工合同。

4、开工时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的相关证书送到甲方备案,工程完工后退还。

5、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乙方工期应得以顺延。

2、指挥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4、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甲方指挥部负责施工期间对外协调工作,协调与当地政府、村社的关系,使乙方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保证乙方的顺畅施工。

6、甲方保障作业内道路畅通无阻,乙方要做到倾倒土石的场地平整无安全隐患。

7、甲方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照明、用水、用电接口,但费用由乙方自理,日常维修由乙方自理。

8、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9、协调乙方与其它作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汇处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10、甲方必须保证在合同期内给乙方合同总价的工程量。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及通过网络向甲方进行工程日报;如出现工程事故乙方须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呈送甲方和相关部门。

2、乙方须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全部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设立警示牌;施工人员、行人、过往车辆及其他人员若造成事故及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

3、对于施工现场甲方已标明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要求的公共交通安全、环保管理及安全生产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6、乙方应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并与相关部门签定建设项目文明施工合同。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甲方项目指挥部密切配合,听从甲方代表指挥,双方步调必须一致,除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日报上报制度外,做到事事均有各方签字的文字依据。

9、乙方必须依法为相关员工办理相关保险,特别要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持证上岗;同时要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0、须做好双方约定的由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场,超过3个月后退还保证金,同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打款之日起计算双倍补偿乙方。

2、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在7日之内不予赔偿,7日以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给予赔偿。甲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法定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不予赔偿。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而违约,甲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安排具体管理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如乙方现场负责人连续3日不在工地,每日罚款5000元。

4、乙方未按甲方施工作业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误工、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双方按以下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如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特此合同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三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南至: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15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四

(1)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樱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承包方式。

(1)以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合同的范围。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条款。

(5)施工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分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政党进行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了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的解释时,按合同条款的第40条关于纠纷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7条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

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天完成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培青,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开工前天向承包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天提供施工图纸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年月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开工前天进驻工地;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指令,必须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照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根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建;开工后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按合同规定,完成部份设计工作,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保险、货物运输险、设备损坏险等由承包单位承担保费的保险;保证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提供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写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环境保护;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习惯,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负责做好维修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完工清场及撤离;建立各种用于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8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和职责与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工程的分包、工期的延长、工程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某一工程项目;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建设单位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理的任命通知承包单位,总监易人时应由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行为其职责,并通知承包单位。

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单位。他们在授权范围内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单位可提出书面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认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

第9条书面通知。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10条图纸供应。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提供。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11条设计修改。

监理单位在提供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之后,倘因纯属设计方面的原因而需修改施工图纸时,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天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递交承包单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条件的改变必须修改施工图纸,经和监理单位认可,设计单位应尽快予以修改,报经国土厅批准。

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承包单位不得拒绝。

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诸方面:

(1)工程量的增减;

(2)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项目;

(3)改变某些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4)改变某些建筑物的形状、高程与位置或尺寸;

(5)其他的变更。

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报价表确定的单价不变,经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报建设单位确认并出具证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

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本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未曾出现的追加工程项目时,则该追加项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方根据省水利水电预算定额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商定,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样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的变化为理由,改变其对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确定追加工程项目单价时,材料价格应采用运达至工地的市场价,如双方对某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有争议时,建设单位有权联系材料供应商承单位提供此材料,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承包单位须自己直接向材料供应商采购,建设单位不参与材料采购。追加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应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格。

第12条参观现场所获得的资料。

承包单位参观现场过程中对了解的各种情况以及其它当地部门提供的参观资料,应做出自己的判断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条件。

第13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单位自秆组织货源,并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单位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第14条材质证明。

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试验所需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

第15条测量放线。

承包等有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应认真维护和管理施工控制网,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移交验收单位。

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须近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网,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五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___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面积共计_________亩(即:___长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第二条、土地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为________年。乙方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_______元整。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且完整无异议,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等纠纷,保证该土地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如因土地、道路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并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甲乙双方都应自觉遵守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

第六条、土地租赁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国家征用或政府开发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遇国家征用或政府开发所得补偿,土地补偿归甲方,厂房建筑、机械设备及搬迁补偿归乙方。

第七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条、本合同签署之后,根据本合同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六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镇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公顷(折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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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合同篇十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____镇____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____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____公顷(折____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小写:____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篇十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镇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公顷(折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土地整理合同篇二十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________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5、在租赁期内,若政府需要征用该土地,因征用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但乙方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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