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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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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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应该充分了解目标的需求和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准备。这是一份优秀的计划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思路和方法。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一

导语:价格鉴证师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相关考试试题,需要考试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李某的司机驾驶奔驰s600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对方司机华某应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发后奔驰车经维修花去5万余元。李某认为,奔驰车被撞严重受损,虽然车已修好,但该车会因此而贬值。随即将肇事司机、车主起诉到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两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汽车修理费等费用,并要求二被告赔偿车辆贬值费20万元及评估鉴定费8000元。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民事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原告的车辆由于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得到修理,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车辆自身的价值在事故后也发生了实际意义上的贬值,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在汽车交易时,相同条件下,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价值比无事故车辆要低。这一价值的差额应是车辆的直接损失,应该属于民法的损失范畴,受害人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受害人要求过错车主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请求在法律上应被支持。法院一审认定,被撞车辆虽经修理,但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评估车辆贬值、鉴定费等共计19.91万元,第三人保险公司赔偿汽车维修费等5万余元。

案例二:上海陈女士的车辆,在三车追尾事故中受损。修复还原后,陈女士聘请了上海二手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其车辆进行了有关评估,发现维修后,车辆贬值竟达4万余元,陈女士要求肇事车辆单位赔偿车辆“贬损费”,并提起诉讼,一审中,法院并没有支持陈女士提出的车辆贬值费和评估鉴定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法律上之恢复原状,其内涵为恢复应有状况,而非绝对的原有状况。陈女士的polo车经修理恢复原来的形状、颜色与性能,已是恢复了应有状况。polo车已经恢复了原形(修理厂应该保证达到规定技术标准)并能正常驾驶;贬损费这类商业价值差额只在出卖汽车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故该差额之赔偿必以汽车出卖为条件,车辆若不出卖仍保留自用,则无贬值损失可言。陈女士就贬值主张赔偿,缺乏事实依据,因此被告方无需承担这笔费用。陈女士对一审的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对本市首例车辆贬值费案作出终审判决,车主陈女士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

在这两起官司中,法院为什么采取截然不同的判断方式呢?笔者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贬损价值概念缺少了解,加之评估鉴定人员本身,对贬值内涵、形成过程的模糊不清,导致法官作出上述判断。

事故修复车辆的贬值,究竟是个什么概念?是否只有交易时才会发生? 本文力图从经济学、物理学、法学角度来分析贬值概念。

首先,什么样的修复车辆需要考虑贬值。是否车辆被撞后修复,都会发生贬值?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这个问题:

二是物理学机械原理。汽车许多机件之间属于往复运动紧配合,即便采用全新配件更换方式修理,经修复还原重新组合后的车辆新老配件之间,有时会因磨损程度的不一致,导致安装瑕疵,机件加速损耗等。也就是说以更新全新配件的修理方式还原车辆,机件贬值也可以客观存在。但上述磨损导致的贬值,考虑机动车强制报废特点,一般而言在车辆使用周期内,可以被忽略不计。

三是金属结构力学原理看,若采用修复还原方式恢复机配件,金属件机配件自身的结构有可能会有一定损伤,如应力分配、晶体排列结构、材质等等会发生改变。但以覆盖、保持外形功能为主的机配件,在车辆使用周期内,其主要功能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最可能的贬值是材质局部变化导致的配件加速折旧。

二手车评估理论中,评定交易二手车,市场收购几乎都采用快速折旧方式。事故还原车辆,鉴定师则在快速折旧基础上采取扣分减值的折价方式。即根据不同修理部位,扣减不同分值,加和后作为整车区别非事故车减值依据。同一款车、同样使用条件,是否事故车辆其价值不同。久而久之人们形成思维定式,车辆只要发生过交通事故,二手车交易时,必然会产生价值贬值。毫无例外,这个贬值也包含了正常交易贬值。案例二中两级法院未支持陈女士的诉讼请求,主要原因:是对交易时的车辆贬值等同于车辆物理性贬值的不认同。

一是金属机件本身的物理性改变,引发的车辆贬值。机动车辆为保持一定强度,结构上大部分采用了金属件。当发生事故,车辆变形后,修复时,若机配件未作更换,而是通过加温、焊接,加压、拉伸、敲击等外力加工方式恢复机配件原貌,金属机件通常会改变原有金属结构、预应力分配方向、原有设计意图等。表现出机配件物理性能上的损失,如原设计功能的部分缺陷,机配件原有正常使用寿命的减少或加速老化折旧等等。

二是修复后的机配件在整体配合上的缺陷,可能带来的车辆贬值。如轿车的承载式车身,采用切割、焊接方式修理车身局部,车身原有应力分配,原有设计意图都会改变。行驶系的固定点相关联部位的修复,也有可能导致车辆加剧振动破坏、轮胎磨损等。

三是交易时保值率不高的车辆卖方市场变现风险、收购方利润差价的转移,导致车辆加速贬值。事故车辆的贬值,应该说主要来自于车辆物理性的贬值,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是否事故车辆,也主要是考虑车辆物理性能上的差异。但由于国内二手车市场还不是很完善,二手车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要转嫁经营风险,对一些未发生事故的保值率不高车辆,交易时,也必须对车辆加速贬值。对于事故车来说,通常我们理解的车辆贬值,用交易作为条件就无形中包含了静态物理性贬值和非事故车辆动态交易贬值。

四是缺乏鉴定评估规范,人为操作带来的评估差价。同一台车,不同的鉴定师,鉴定时价格可能不同;同一鉴定师,用不同的方法评估鉴定,车辆价格差异也会很大。如一台10万元的车,10年报废期算,已使用2年,同一基准日或时点鉴定评估,直线折旧成本法计算,车辆价值8万。市场法或加速折旧成本法计算,车价6.4万左右。

在鉴定事故车辆贬值时,若先采用直线折旧方式推算事故前车辆价值,用收购时双倍余额折旧评估事故后车辆价值,再用上述的贬值加和,要求肇事方或责任方赔偿,显然是扩大了贬值概念,转嫁了车辆交易风险。形成不公。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盐城市的相关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共同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物价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17日两天。请严格按照《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三

厦门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17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报名公告,为了方便大家,下面整理了公告的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2、考生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 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还须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一) 网上报名时间:6月26日至7月5日

(二)报名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此处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然后使用该软件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的照片文件。只有上传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注:本次考试只接受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报名: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的考生;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的考生。考生报名后可以直接缴费,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时间: 6月26日至7月14日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下载)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16日

上午8:30— 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下午1:00— 3: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4:30— 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 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七)成绩公布时间:预计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 )查询成绩。

(八)领取证书时间:省级主管部门将证书下发至厦门考区即可领取,具体时间请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

(一)除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所列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无需审核直接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在报考填写信息时更正。若无法更正,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7月3日至7月5日期间,逾期将无法更改)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资格考试申报表》和《个人信息更改申请表》一并到我中心提交修改申请(请详见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关于在福建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考信息有误的处理办法》)。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二)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单位公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价格业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经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方可使用)(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同时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条件中所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和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

4、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考生还须通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考试,完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标准收取。价格鉴证案例分析按每科80元收取;其他四科按每科75元收取。

(四)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五)领取发票:预计报名结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的60个工作日后,具体时间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报名序号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所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共设5科目。具体为:《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我省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按照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如下)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凡符合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2年,并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

(一)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用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四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考试辅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十条 价格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载明的情况对实物进行查验,如发现差异,应立即与委托机关共同确认。

价格事务所一般不留存扣押、追缴、没收物品,如确需留存时,应当征得委托机关同意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价格事务所估价确实需要时,可以提请委托机关协助查阅有关的帐目、文件等资料。可以向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或索取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价格事务所应当在接受佑价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十三条 价格事务所办理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估价工作人员共同承办,出具的估价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内部审议。

价格事务所估价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估价事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与该估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估价事项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公正估价的。

第十四条 价格事务所在完成估价后,应当向委托机关出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估价范围和内容;

(二)估价依据;

(三)估价方法和过程要述;

(四)估价结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有关材料;

(六)估价工作人员签名。

价格事务所出具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五条 委托机关对价格事务所出具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要求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也可以直接委托上级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复核或者重新估价。

第十六条 接受委托的价格事务所认为必要时,在征得委托机关同意后,可以将委托事项转送上级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原委托估价机关。

第十七条 国家计划委员会直属价格事务所是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的最终复核裁定机构。

考纲要求:了解价格鉴证文书的定义和分类,了解档案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意义

1、了解价格鉴证文书的定义和分类

价格鉴证文书是记录、描述和反映整个价格鉴证过程和结果的各类文件的统称。它属于专门业务文书,主要有四种:

(1)价格鉴证委托书

委托书是一种合同契约文件,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签字。

可分为价格鉴证委托书和复核裁定委托书

(2)价格鉴证调查资料

价格鉴证调查资料是受理方收集的资料。

(3)价格鉴证结论书

是反映鉴证过程和成果的综合性文件,是价格鉴证的成果形态。

可分为价格鉴证结论书和复核裁定界论述

(4)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书

价格鉴证文书是正在承办中尚未形成档案的文书

2、了解档案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意义

1、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9项

2、重要意义

(1)提供支持性论据

(2)提供参考资料

(3)积累经验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五

考后心得:看上班族如何战胜价格鉴证师,别人的经验讲师你考试成功的秘诀,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样考上价鉴证师的呢?思来想去总是找不出系统的、可供借鉴的方法和经验,而大脑中却时闪现那段复习迎考的夜晚,自己伏桌苦读的身影,这个身影是我难以抹去的记忆。

我拿到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计算一下到试那天只有2个月了时间,因为我是经济师,享受考4科级别待遇,但4门课要在么短的时间内学习完成也是非常紧张,况且本职工作很忙,8小时上班时间根本无暇学习。为了把时间用在刀刃上,忙而有序地展开复习,我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一至周五每晚学习不少于4个小时,周六、周日不少于8个小时,4本教材实行滚式学习,并辅之以做练习题和模拟试卷,每本书读三遍,第一遍泛读,用2周时间,第二遍精读,用5周时间,第三遍记要点、啃难点,用3周时间。计划一旦确定,就要扎实实地完成,因为前一阶段推迟,就会延误下一阶段学习。我把这个计划写好贴在写字台前,完成一关划掉一关,以满足成就感。在整个备考过程中,我都严格按此计划进行。计划订好了,关键在于行动,在于坚持。

除了做好学习计划外,还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或门路。我的方法是先看书,看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做练习题、模拟试卷、以前年度的考题,通过做题发现不足,看书补缺,如此反复下去。在泛读的时候,注意把握这本书的精髓、主线、脉络结构、主要知识点,把书的轮廓在胸,精读的难点除了理解和掌握书中的理论,还多注意思考,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地把握好教材的内容。有人认为考试复习要找人划重点,只要记住重点就行了,这是大错特错的。现在执业资格考试教材都是根据考试大纲编写的,书中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是考试范围,不存在重点非重点问题。也有人认为,复习就是看书,做题的作用不大,这句话也是不对的,最起码对我不适用。我认为看书做题,两者缺一不可,疏于做题,就像一个没开过枪的士兵,是上不了战场的,毕竟有许多应试的技巧在指定教材上是学不会的。总之,掌握了可行的学习门路并运用之,才能“吃透”应试内容。所谓“吃透”,我想标准就是把一本书读成一张纸,也能把一张纸读成一本书,这样,进考场时会“胸有成竹”,出考场时才能“成竹在胸”。当然,这是考试的理想境界,也是我追求的目标。

在备考过程中,还安排除来自外界、内在的干扰和压力,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心境平和,古人云“心不欲杂,杂则神荡而不能收”,亦即心境不能杂乱,否则就会精神恍惚,做事不能专心,我深知其中道理,所以,在复习期间,除了工作之外,我基本上杜绝了与外界交流,只在于一件事,那就是能在严格如期地完成自己的复习计划。保持平静的心态,这对我最后顺利通过价格鉴证师考虑是很有帮助的。

考证其实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凡有过这段经历的人都有相同体会,但没有奋斗、没有挑战,就不能超越,不能完善。记得《范通中举》里范进的岳父胡屠户说过:自古无场外的举人。当然这是鞭鞑封建科举制度的不足为道,但是拿当今执行资格考格来讲,也有一定道理,不迎考场怎能取得执业资格呢?最后我想用苏轼的话与准备考证的诸位共勉:“古三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拨之志”。

衷心地祝愿同仁介坚持不懈,考证成功,唯此,才能与“狼”共舞,和谐共赢。

考试介绍

1999年6月,依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国家开始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2001年11月,人事部办公厅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中,对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六

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公证等,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考试复习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熟悉:利用收益法对专利权进行价格鉴证

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收益法

利用收益法确定专利权的价格,主要问题是确定专利权的收益额及其相关参数

收益额的测算可以通过直接测算超额收益和通过利润分成率测算获得。

收入增长型专利

超额收益计算公式

因高价格获得的超额收益

r=〖(p2-p1)q〗(1-t)

r――超额收益

p2――使用专利权技术生产产品的价格

p1――不使用专利权技术生产产品的价格

q――产品销售量

t――所得税税率

有高产量引起的超额收益

r=〖(q2-q1)p〗(1-t)

r――超额收益

q2――使用专利权技术生产产品的.销售数量

q1――不使用专利权技术生产产品的销售数量

p――产品价格

t――所得税税率

费用节约型专利的超额收益的确定

r=〖(c1- c2)q〗(1-t)

r――超额收益

c2――使用专利权技术生产产品的销售数量

c1――不使用专利权技术生产产品的销售数量

q――产品价格

t――所得税税率

2、熟悉:利用成本法对专利权进行价格鉴证

成本的构成

3、了解:非专利技术的特点

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营诀窍、图纸、数据

1、实用性

2、新颖性

3、价值性

4、保密性

(1)非专利技术具有保密性,专利技术在《专利法》范围内公开

(2)非专利技术范围广,专利技术通常指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

(3)专利技术具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期,非专利技术不具有法律保护期限

(4) 专利技术《专利法》,非专利技术《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4、了解:影响非专利技术价格的因素

(1)使用期限

(2)预期获利能力

(3)市场情况

(4)开发成本

5、掌握:非专利技术价格鉴证的基本方法

(1)成本法

(2)收益法

建筑物价格鉴证的特点

(一)了解建筑物及特征、分类

建筑物从总体上分为两大类:房屋和构筑物

基本组成有: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和屋顶及围护结构

建筑物不同一般商品的特特征:

1、不可移动性

2、限制性强

3、功能变异性

分类:

1、按承重结构分类

(1)钢结构(2)钢筋混凝土结构(3)混合结构(4)其他结构

2、按照功能分类

两大类:

(1)工业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可分为两类: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

3、根据建筑程度和使用状况分为:已完工工程和在建工程

(二)熟悉:建筑物价格鉴证的特点

1、建筑物与土地分别鉴证

2、建筑物产权受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制约

3、需要把握建筑物的物理特性

熟悉:建筑物间隔鉴证的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作业程序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七

价格鉴证师考试设五个科目:《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基础理论》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国际市场和国际市场价格形成与运行

国际市场价格是国际范围市场价值或其转化形态的货币表现,是指某种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一定时期内客观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成交价格。

(1)参考价格

例题3-16(单选)国际市场中参考价格的性质属于( )。

a实际成交价格 b卖方要价

c买方还价 d合同价格

答案:b

(2)外贸统计价格

(3)实际成交价格,包括交易所价格、拍卖价格、开标价格、合同价格。

例题3-17(多选)在下列国际市场价格形式中,属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是( )。

a合同价格 b开标价格

c参考价格 d交易所价格

e外贸统计价格

答案:abd

2.国际市场价格与我国国内市场价格的关系

例题3-18(单选)在衡量外债规模大小的指标中,偿债率是指( )。

a偿还外债本息与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国际收支口径)之比

b外债余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

c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

d外债余额与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国际收支口径)之比

答案:a

例题3-19(单选)截至2004年底,我国外债余额2286.00亿美元,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国际收支口径计算)为6650.14亿美元,偿还外债本息为209.60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汇率折算为16446.04亿美元。则2004年我国的负债率应为( )%。

a 3.2 b 13.9

c 23.6 d 34.4

答案:b

3.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的对接或接轨问题

国内外市场价格对接或接轨,一是指国内外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价格运行规则的一致或统一;二是指可贸易商品、服务或要素的价格接轨;三是指商品、服务或要素国内市场价格水平与结构和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与结构逐步接近;四是国内外市场价格对接或接轨是有条件的。

(1)汇率是实现国内外市场价格对接或接轨的关键因素。

汇率形成机制是由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决定的。

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是指,我国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包括无形贸易的支付和转移不得加以限制,不实行歧视性的货币安排或多种货币制度,所有法规和规章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

例题3-20(单选)决定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关键因素是( )。

a国际收支状况 b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

c进出口商品结构和规模 d国家外汇储备状况

答案:b

(2)关税是对接国内外市场价格的一个手段。关税是指对进出关境物品所征收的税,由国家设在港口、车站、机场、邮局等地的海关,向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征收。

(3)出口退税是国内外市场价格对接的另一个手段。

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价格方面的影响

wto有关价格的规定有:对低价倾销出口商品的限制;对增加出口补贴的限制;对成员国国内最高限价的限制;对国内规费及费用的国民待遇的规定;要求成员国建立一个公平、统一、不偏不倚的海关估价制度;对价格管理方面的限制和我国对价格管理其他义务的承诺。

4.价格条件或贸易术语的选择

(1)价格条件的含义

价格条件亦称贸易术语。它是国际贸易中构成价格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三种常用的价格条件

fob价格条件,又称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通称为离岸价格。

cif价格条件,又称抵岸价格,或称为成本加保险费、加目的港运费价格,通称为到岸价格。

cfr价格条件,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我国称为成本加运费价格。

(3)如何选择价格条件

例题3-23(多选)在国际贸易中采用fob价格条件时,卖方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

a负责租船和订舱并将装船日期通知买方

b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日期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

c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手续和支付保险费

d负担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e承担货物进口关税

答案:bd

例题3-24(多选)在国际贸易中cif价格条件下属于卖方责任的有( )。

a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

b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并支付货物出口税

c负责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费用

d负担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用

e负担货物进口税

答案:abce

例题3-25(单选)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fob、cif、cfr三种价格条件中,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界限都是( )。

a装运港货舱门 b装运港码头

c运输船船舷 d目的港货舱

答案:a

5.计价货币的选择

硬货币是指信用较佳的货币;软货币是指信用较差的货币。

1.国际分工与世界市场

(1)国际分工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

例题3-1(单选)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 )。

a区域分工 b产品分工

c劳动分工 d市场分工

答案:c

当代世界国际分工主要有:垂直型国际分工、水平型国际分工、混合型国际分工。

例题3-2(多选)根据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以及生产的部门结构不同,当代国际分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

a水平型 b交叉型

c垂直型 d互补型

e混合型

答案:ace

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社会生产力是影响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自然条件是国际分工形成与发展的基础;跨国公司和资本输出对国际分工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上层建筑对国际分工有重大影响;人口、劳动规模和市场制约着国际分工的发展。

(2)世界市场

世界市场是世界各国由国际分工联系起来进行商品、货币、劳务和技术等交换活动的场所,是一切交换关系的综合。

2.国际贸易的概念、分类和特点

国际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八

2017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时间9月16、17日。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年价格鉴证师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密切留意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考试设五个科目:《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五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可知:2017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时间9月16、17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先翻开目录,仔细看一下分布,了解全书的结构,在脑子里形成一个教材的脉络,然后再开始阅读。泛读的意思就是并不要求一定要把看到的内容都背诵下来,只是做到有个印象,理解性的记忆。然后要到网上去找些资料来抓重点。对于资料的好坏,分辨起来很简单,拿出整理好的考试重点分布表,看一下这份串讲的涵盖情况,如果有一份资料如果他的内容涵盖了一次考试90%的内容,这是否是一份好资料那?我个人认为,他可甚至可能不如一份只覆盖每次考试70%内容的一份资料,因为使用这种资料复习的风险太大了,万一资料有些偏颇,情况就很糟糕了,虽然总结精简是必要的,但有时候也不能一味求简,这样很可能本末倒置,反而加大了考试的风险。根据你已经整理好的分布表与串讲资料对照,把该补充的知识要点,画在书上或写在旁边,如果地方不够可以写在即时贴然后贴在旁边,就样就可以勾划出全书所有的考核重点,通过这种方法,把一些不重要的内容剔出去,将为下一步的背记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遍阅读的主要目的是背记,把没有必要的连结性内容去掉,只勾画重点,总结核心词汇,会很有利于记忆。

最后这一遍看书,一般是在考前,有些考生甚至是提前到考场门口复习,这一遍要把前面的已经背记好的内容再看一遍,其他没有标注重点地内容,也再快速浏览一下,以备不时之需。而对于刚才画下来的,不太好背的的题目,可以利用短期记忆的方法。

通过三次的复习和背记,相信整本书的`重点都已经清晰的记忆在你脑子里了,不管考试出的有多么偏多难,对于其他考生来说也是一样的,你只要好好发挥,就什么什么困难可以难倒你的,到此,我的考前复习三招已经全部传授完毕,希望都顺利通过考试,取得理想的成绩。

怎样考上价鉴证师的呢?思来想去总是找不出系统的、可供借鉴的方法和经验,而大脑中却时闪现那段复习迎考的夜晚,自己伏桌苦读的身影,这个身影是我难以抹去的记忆。

我拿到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计算一下到试那天只有2个月了时间,因为我是经济师,享受考4科级别待遇,但4门课要在么短的时间内学习完成也是非常紧张,况且本职工作很忙,8小时上班时间根本无暇学习2016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技巧2016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技巧。为了把时间用在刀刃上,忙而有序地展开复习,我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一至周五每晚学习不少于4个小时,周六、周日不少于8个小时,4本教材实行滚式学习,并辅之以做练习题和模拟试卷,每本书读三遍,第一遍泛读,用2周时间,第二遍精读,用5周时间,第三遍记要点、啃难点,用3周时间。计划一旦确定,就要扎实实地完成,因为前一阶段推迟,就会延误下一阶段学习。我把这个计划写好贴在写字台前,完成一关划掉一关,以满足成就感。在整个备考过程中,我都严格按此计划进行。计划订好了,关键在于行动,在于坚持。

除了做好学习计划外,还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或门路!。我的方法是先看书,看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做练习题、模拟试卷、以前年度的考题,通过做题发现不足,看书补缺,如此反复下去。在泛读的时候,注意把握这本书的精髓、主线、脉络结构、主要知识点,把书的轮廓在胸,精读的难点除了理解和掌握书中的理论,还多注意思考,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地把握好教材的内容。有人认为考试复习要找人划重点,只要记住重点就行了,这是大错特错的。现在执业资格考试教材都是根据考试大纲编写的,书中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是考试范围,不存在重点非重点问题。也有人认为,复习就是看书,做题的作用不大,这句话也是不对的,最起码对我不适用。我认为看书做题,两者缺一不可,疏于做题,就像一个没开过枪的士兵,是上不了战场的,毕竟有许多应试的技巧在指定教材上是学不会的。总之,掌握了可行的学习门路并运用之,才能“吃透”应试内容。所谓“吃透”,我想标准就是把一本书读成一张纸,也能把一张纸读成一本书,这样,进考场时会“胸有成竹”,出考场时才能“成竹在胸”。当然,这是考试的理想境界,也是我追求的目标。

在备考过程中,还安排除来自外界、内在的干扰和压力,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心境平和,古人云“心不欲杂,杂则神荡而不能收”,亦即心境不能杂乱,否则就会精神恍惚,做事不能专心,我深知其中道理,所以,在复习期间,除了工作之外,我基本上杜绝了与外界交流,只在于一件事,那就是能在严格如期地完成自己的复习计划保持平静的心态,这对我最后顺利通过价格鉴证师考虑是很有帮助的。

考证其实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凡有过这段经历的人都有相同体会,但没有奋斗、没有挑战,就不能超越,不能完善。记得《范通中举》里范进的岳父胡屠户说过:自古无场外的举人。当然这是鞭鞑封建科举制度的不足为道,但是拿当今执行资格考格来讲,也有一定道理,不迎考场怎能取得执业资格呢?最后我想用苏轼的话与准备考证的诸位共勉:“古三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拨之志”。

衷心地祝愿同仁介坚持不懈,考证成功,唯此,才能与“狼”共舞,和谐共赢。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九

导语: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公证等,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多项选择题吧。

1、价格鉴证程序一般是指规范的价格鉴证()

a.作业流程

b.调查

c.次序

d.勘查

e.估算

参考答案:ac

2、广义的价格鉴证程序应包括()等环节。

a.价格鉴证的委托

b.价格鉴证审核与回复

c.价格鉴证的调查、估算、认定价值和出具结论书

d.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

e.价格鉴证文书档案管理

参考答案:acde

3、价格鉴证事项承办单是记录价格鉴证机构内各个工作环节的承办人和工作进度的一种专用表格,主要适用于()的大型价格鉴证机构。

a.价格鉴证业务量大

b.价格鉴证人员多

c.内部分工细

d.实行流水作业

e.规模较小

参考答案:abcd

4、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的特点有()

a.特定的书面形式

b.就价值问题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

c.客观性较强

d.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e.用途广泛

参考答案:abc

【解析】d:仅限于解决案件所涉及的财物价值问题,而不是就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5、价格鉴证结论书附件中必须附有()

a.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

b.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c.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说明

d.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说明

e.价格鉴证人员收集的所有资料

参考答案:cd

【解析】附件主要包括价格鉴证人员和价格鉴证机构的资格证明,反映价格鉴证标的权属的资料,以及价格鉴证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

6、价格鉴证根根委托人和价格鉴证目的的不同分为()

a.市场提供的价格鉴证

b.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c.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d.民事物品价格鉴证

参考答案:ab

7、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对()等物品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a.扣押

b.追缴

c.抵押

d.没收

e.纠纷

参考答案:abde

【解析】涉案物:扣押、追缴、没收、罚没、索赔理赔、财产损失、财产纠纷等

8、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指()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a.国家司法机关

b.行政执法机关

c.仲裁机构

d.当事人

参考答案:abc

【解析】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在司法、行政执法等领域发生的价格鉴证活动,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仲裁机构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对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财物或者服务等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9、价格认证是对鉴证标的价格的()出具证明的活动

a.真实性

b.合理性

c.合法性

d.准确性

参考答案:ac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客观性

e.科学性

参考答案:bc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十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21号 )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7〕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1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程序

1.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除价格鉴证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0元外,其余科目为每人每科75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电话:2431510)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四、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了方便大家复习2017价格鉴证师考试,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考试要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密切留意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1、公民、权利以及义务的概念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平等性和一致性等特点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被剥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请愿

(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要贯彻自传、自治、自养的“三自”政策。

(四)人身自由:其内涵是指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以及物质帮助权

(七)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八)妇女、儿童、老人、婚姻、家庭受保护权

(九)华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

四、公民的基本义务

1、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维护公共利益的义务,如国家秘密、公共财产、公共秩序、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的义务

5、纳税的义务

参考试题:

1、下列人员当中,是中国公民的有( )

a.一个不久前加入加拿大国籍的华人

b.一个加入中国国籍的美国人

c.一个脱离英联邦成员国并意欲加入中国国籍的人

d.一个土生土长的甘肃籍回族人

答案:bd

2、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当中,哪些人真正享有选举权( )

a.甲是一个年满18周岁的汉族女性

b.乙是一个年满16周岁、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藏族人

c.丙是一个信仰基督教的成年中国人

d.丁是一个仅在中国居住半年的、刚随父母入中国籍的美国少女

答案:ac

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人不享有被选举权( )

a.甲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回族人

b.乙是一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犯

c.丙是一个信仰佛教的成年汉人

d.丁是一个18周岁便考上了北大的安徽小伙

答案:ab

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 )

(一) 目前我国三种定价方式及定价体制

1、 政府定价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比如:国家储备粮食、石油等的定价。

2、 政府指导价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其本质是双重主体定价。

3、 经营者自主定价

经营者自主定价是指经营者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商品和服务定价以政府定价为主,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经营者自主定价为主体的定价体制。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比重已经下降到5%以下。

(二)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价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边界?

有如下三项重要原则需要考虑:

(1) 垄断程度。垄断性强的商品和服务,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2) 资源约束程度。资源约束强的商品和服务,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3) 重要程度。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例子:自来水、电、气等。

除以上三种情况外,一般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即市场调节价

经营者在法律上的价格权利,是指法律对经营者能做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的价格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的价格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此定义只作了解,无需背诵)。经营者四项主要价格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1)什么是新产品?

新产品一般指全国范围内没有生产过的产品,或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质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具有新改进的产品。

(2)什么是新产品试销价格?

试销价格是工业品试制阶段的销售价格。

(3)为什么要制定新产品试销价格?

由于新产品一般尚未定型,质量和效用也不稳定,试制成本可变性大,且没有同类产品可供比较,因此,合理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对调动企业生产新产品的积极性以及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对政府将来制定正式价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哪些新产品经营者不可以制定试销价格?

特定产品。所谓特定产品是指不允许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的产品,如武器等军工产品。

(四)经营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当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来自外部任何方面的侵犯时,经营者有权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检举、控告其侵权行为。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执行。可以向政府反映价格执行中的问题,但在政府做出正式调整之前,必须严格执行。

(三)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四)实行明码标价;

(五)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价格法》: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什么是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是经营者协调内部价格管理工作秩序,规范内部自身价格行为的准则。主要包括:定调价管理制度、内部价格报告和检查制度。

为何要建立内部价格制度?

价格法规定;

对于经营者来说,可以保证其合理、科学的制定价格;

方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十二

价格鉴证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价格鉴证师《政策法规》考试要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密切留意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 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含义

(一) 农产品生产成本

指为生产一定数量的农产品而耗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总和,包括各项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

农产品生产成本=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家庭用工机会成本和雇工费用)+土地成本(自营地机会成本和流转地租金)

按成本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可以将农产品生产成本分为个别生产成本和社会生产成本。其中,社会生产成本是制定和调整农产品价格的重要依据和最低经济界限,是反映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情况的重要综合性指标。

(二) 农产品成本调查

指政府价格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为满足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统一的调查表式和方法,对农产品生产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并汇总得出农产品社会平均成本。

二、 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制度

(一) 组织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国家发改委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各级业务部门进行配合。

(一) 调查报表体系

我国将农产品分为种植业产品、饲养业产品、畜牧业产品和林业产品,并形成了相应的调查表体系。

种植业产品调查表

饲养业产品调查表

畜牧业产品调查表

林业产品调查表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

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是农产品成本调查的最主要内容,从2004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新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新指标体系结构如下:

(1) 产量指标

(2) 产值指标

(3) 成本指标

(4) 收益指标

其中,(3)成本指标,包括:总成本、物质和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现金成本等。

总成本指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所有资源的成本,是理论意义上的完全成本。

生产成本指直接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各项资金和劳动力成本,等于总成本扣除土地资源消耗。

物质与服务费用,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物质材料和服务费用。

人工成本即劳动力成本,包括雇工费用和家庭劳动机会成本。

土地成本即地租,包括自营地机会成本和流转地租金。

现金成本反应的是为生产该产品发生的.全部现金和实物支出。

(5) 收益指标,包括现金收益和净利润。

现金收益=产品产值-现金成本,反映了生产者实际得到的收入。

净利润=产品产值-总成本,反映的是生产中消耗的全部资源的净回报。

(一)价格监督检查

1. 价格监督检查的概念及其特征

价格监督检查,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管理相对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例题4-1(单选)价格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 )。

a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b职工价格监督组织

c消费者协会 d居民(村民)委员会

答案:a

2. 价格监督检查的种类

3. 价格监督检查主体的职权

依照《价格法》第34条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复制资料及核对银行资料;(3)责令暂停相关营业;(4)先行登记保存。

例题4-2(多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 询问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b查询、复制资料

c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d冻结银行账户

e 依法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答案:abce

(二)价格社会监督和价格举报

1. 价格社会监督的概念及其与价格监督检查的区别

价格社会监督是指非国家权力机构对价格行为进行的监督,它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其主体很广泛,包括消费者协会、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和新闻单位。

例题4-3(多选)价格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 )。

a 物价检查所 b 消费者协会

c职工价格监督组织 d居民委员会

e村民委员会

答案:bcde

2. 价格社会监督的种类

(1)职工价格监督组织的价格社会监督

(2)消费者组织的价格社会监督

(3)居民(村民)委员会的价格社会监督

(4)消费者的价格社会监督

(5)新闻单位的价格舆论监督

3.价格举报

价格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检举价格违法行为。

(三)价格行政处罚

1.价格行政处罚的概念

价格行政处罚是指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制裁。

2. 价格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3. 价格行政处罚的种类

价格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例题4-4(多选)价格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

a 警告 b 责令停业整顿

c 冻结银行账户 d 罚款

e 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abde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十三

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报名公告,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告的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常州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常州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17日两天。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9月16日

上午0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17日

上午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价格鉴证师考试的工作计划篇十四

1、价格鉴证程序一般是指规范的价格鉴证()

a.作业流程

b.调查

c.次序

d.勘查

e.估算

参考答案:ac

2、广义的价格鉴证程序应包括()等环节。

a.价格鉴证的委托

b.价格鉴证审核与回复

c.价格鉴证的调查、估算、认定价值和出具结论书

d.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

e.价格鉴证文书档案管理

参考答案:acde

3、价格鉴证事项承办单是记录价格鉴证机构内各个工作环节的承办人和工作进度的一种专用表格,主要适用于()的大型价格鉴证机构。

a.价格鉴证业务量大

b.价格鉴证人员多

c.内部分工细

d.实行流水作业

e.规模较小

参考答案:abcd

4、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的特点有()

a.特定的书面形式

b.就价值问题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

c.客观性较强

d.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e.用途广泛

参考答案:abc

【解析】d:仅限于解决案件所涉及的财物价值问题,而不是就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5、价格鉴证结论书附件中必须附有()

a.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资料

b.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c.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说明

d.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说明

e.价格鉴证人员收集的所有资料

参考答案:cd

【解析】附件主要包括价格鉴证人员和价格鉴证机构的资格证明,反映价格鉴证标的权属的资料,以及价格鉴证中引用的其他专用文件资料。

6、价格鉴证根根委托人和价格鉴证目的的不同分为()

a.市场提供的价格鉴证

b.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c.非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d.民事物品价格鉴证

参考答案:ab

7、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对()等物品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a.扣押

b.追缴

c.抵押

d.没收

e.纠纷

参考答案:abde

【解析】涉案物:扣押、追缴、没收、罚没、索赔理赔、财产损失、财产纠纷等

8、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指()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a.国家司法机关

b.行政执法机关

c.仲裁机构

d.当事人

参考答案:abc

【解析】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在司法、行政执法等领域发生的价格鉴证活动,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仲裁机构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委托特定价格鉴证机构对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财物或者服务等进行的价格鉴证活动。

9、价格认证是对鉴证标的价格的()出具证明的活动

a.真实性

b.合理性

c.合法性

d.准确性

参考答案:ac

a.真实性

b.合法性

c.公正性

d.客观性

e.科学性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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