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影响因素,综合各种资源和条件做出合理安排。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现状是制定方案的重要前提。在查找方案范例时,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和图书馆等资源来获取更多资料。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一
按照新和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和县预算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新和财办字38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查的目的(一)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向管理要生源,向管理要效益,不搞形象工程,切实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做到管理规范化。
(三)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可靠,固定资产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20日—4月5日)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一)准备阶段(20**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年5月-6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随县*******
三、工作方法
由机关财务科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配合。
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我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明细台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防止“前清后乱”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单位进行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20xx年5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核查工作报告等报送县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三、工作方法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6月)。
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五、组织实施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洪河桥镇中心学校
2016年4月25日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xx〕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完善资产管理数据库,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三)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准日学校所有资产均需进行清查;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其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赵卫东。
副组长:安士伟。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宝山朱仁可刘建秀闫铨钊许培援李霞吴刚。
辛作义张旭虹张建伟袁道强高峰韩超韩庆林。
管洲熊卫东。
主要工作职责:审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任:师宝山。
副主任:熊卫东许培援。
成员: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向“资产清查办”进行反馈。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
各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占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清查工作组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
3.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汇总上报(5月21日至6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3.表彰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五
做好全县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
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
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
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
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明晰资产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学校统一要求,对我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宏科
副组长:卜文华、沈立
成员:王能辉、樊振宇、王晓兰、赵凡
二、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对、查、点、清”、“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账、物、卡”相符的“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和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全面摸清家底。对 2015年 12月 31日 之前购建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清查。
2、单位自查阶段( 4月 27日 — 5月 11日 )
对本科室所属资产进行核查、标签粘贴和报表上报工作,明确去向、位置和管理使用人。各科室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并对差异情况进行实证性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特针对校园一卡通“隐形”资产,通过清查核实存放地点及使用人,为产权登记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将此一类资产暂时编号为“jsyh2015001”。
对本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既可以把我们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的情况了解掌握,也可以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整齐化管理,责任到各个科室到每个人。通过资产管理系统,随时可以通过资产编号或设备编号,即时掌握资产的现状,达到物物有人管的效果。
3、工作要求:
1)查数量:要依据资产账目逐件核对、落实,做到账物相符。有账无物资产,要查明去向。调出的要补办交接调账手续;转借到学校其他部门使用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应由本部门经手人负责索回;丢失的要形成文字说明材料,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如已报案应提供保卫处证明和公安机关案件相关证明。
2)查状态:对仪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确认,注明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等资产,对待报废资产进行统计,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3)查地点:由于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流动,账目上的物品可能调出或不明去向,各科室必须要负责将本单位资产账目上物品追查清楚,查清去向,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领用人发生变动的必须注明)。
4)查账外物:本次清查对账目上没有的账外资产(包括办公家具等)也要逐一登记,各个项目要填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号等项目为必填项);价值不能确定的,可以不填。
4、集中清查阶段( 5月 16日 — 6月 17日 )
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人员以各部门所上报的资产报表为依据,对其逐一进行核查,保证账、物、标签相符;如发现漏登或账、物、标识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
5、汇总核销阶段( 6月 20日 — 6月 25日 )
根据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各类资产核实汇总,完成实物账与资金账对账工作,并对盘盈、盘亏、损失资产和挂账资金等情况进行统计,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核销等处理。
6、总结完善阶段( 6月 26日 — 6月 28日 )
各科室应结合资产清查结果,全面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科室资产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13年7月中旬开始,到2013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10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准确数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二、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四、清查时间和步骤。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月开始,到20*年*月底基本结束,具体按照以下5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
1、成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有关文件、资料和报表等。
2、对各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户数清理,确定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具体单位。
3、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开展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报表和软件操作等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
1、各单位组织自查。包括清理核对会计帐目,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取得相关备查证据材料等。
2、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3、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结果上报情况选择排定重点审计单位,确定参与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复查审计阶段。
1、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排定的重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组织复查或抽查。
2、各单位根据审计或复查意见对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修改确认,再按财务隶属关系正式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四)汇总报告阶段。
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须于20*年*月*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报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查办)。各财政所须于20*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等一并装订成册,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报区清查办。区清查办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财政所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年*月*日前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上报市清查办。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和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产核实办法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五、工作要求。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1、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区清查办组织的复审和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关于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的反映。
3、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在人员、设备、场所和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积极为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在正常经费中列支,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4、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总结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区清查办将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把清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八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
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
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
×××年12月31日。
经清理。
即行政本部1户。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
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
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
及时做好工作底稿。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
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
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
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根据省、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办学条件普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
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
工作量大。
时间紧迫。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密切配合。
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
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
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
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
指定专人。
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
尽量简化办事程序。
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
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
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
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
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
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
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
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
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
进行产权登记发证。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
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
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
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
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
经研究。
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中、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根据公司轻舞计财[xx]399号通知的要求。
我站在xx年11月3日至2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10月1日丽容轻舞正式成立。
接收了原丽容车站的固定资产。
经过三年运行后。
各部门的工作已步入正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站资产管理。
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彻底摸清家底。
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
根据公司轻舞计财[xx]399号通知的要求。
我站精心组织了全站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护肤品。
二、清查的主要美容做法。
(一)领导重视,腹部如何减肥。
组织得力。丽容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
把清查工作作为11月丽容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站长张帆任组长。
副站长为副组长。
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宣传到位。
求实创新。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
丽容专门下发了《关于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文件。
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丽容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各部门的清查人员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
认真学习了轻舞计财电[xx]399号通知。
并对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填写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
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
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去皱纹)分工明确。
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
工作组分为实物清查工作组、财务帐册工作组、使用台帐工作组、资料整理工作组。
明确规定各工作组的责任人、组员、分工范围等。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组又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精兵强将担任清查登记人员。
设立四个清查工作小组。
分别负责电子信息设备、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站场设施等设备的清查。
明确了各小组的清查范围及工作职责。
(四)(抗衰老)循序渐进。
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清查小组对全站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
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
要求查清原因。
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由帐册工作组与使用台帐工作组将各自的帐、卡与实物清查工作组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核对。
对有异议的项目再次清点确认。
确认后由资料整理工作组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
各清查工作组对“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进行相互复核确认。
连同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丽容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
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周针对清查工作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
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
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0xx〕2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转发龙海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龙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xx〕24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x月x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1.账务清理。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卡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财产清查。是指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3.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已成立“程溪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已委托漳州日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查固定资产,完成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系统建设,改变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步骤如下:
(一)第一阶段(预计6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清查,摸清家底。
(二)第二阶段(预计22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帐实核对并完成固定资产的数据优化操作。
(三)第三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实施文档整理及交付。
(四)第四阶段(预计2个工作日)。
提供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系统数据录入、编制及上报服务;。
(五)第五阶段(预计5个工作日)。
制作并粘贴条形码标签;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进行二次盘点,将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再次进行核对,并且将帐实有出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打印出正确的条形码标签并粘贴。
五、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xx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xx〕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xx年x月x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具体协调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査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阳泉市教育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并要对举报事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6〕57号)的要求,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摸清家底,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二、清查范围和基准日
本次清查范围为市工商局机关和东侨分局,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三、清查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宁德市工商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局长陈美莺任组长,副局长刘思忠、东侨分局局长卓庚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装备科,林碧英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吴小韧、包继芳、胡良帮、林峰、钟育强、黄少清、林莺、余莺、施晓瑜、许义重、王晓敏、张炜琼。
四、工作任务分工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核对、查实,对应原新中大资产系统的条码,重新粘贴资产条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平台生成的条码);负责使用采集器(扫描枪采集信息)进行盘点,查明盘盈、损失原因,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编报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以及相关清查明细表和报表。
财装科:负责财务清理工作。主要对流动资产、在建工程、负债等情况进行清查,查明往来款项形成原因,收集证明材料,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认定;编报相关清查明细表、清查报表、清查汇总表;负责上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负责指导东侨分局清查工作。
信息分局:负责代管ca资产的清查,完善ca资产建卡管理;协助办公室分清工商资产、ca资产。
人教科:负责单位基本情况清查,以及原市工商局培训中心(牙城)资产清查,填报机构人员情况表。
监察室: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追究责任。
东侨分局:比照局机关对应科室分工职责,组织开展分局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13日-20日):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与会计人员进行账卡核对、决算报表核对,校验单位基本信息、卡片拆分;办公室资产管理员打印新条码和各部门资产明细账;召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东侨分局资产管理员会议,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21日—30日):各科室、直属单位兼职管理员进行自查,粘贴固定资产新条码,核对补充基础信息、使用状态,查明损益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三)清理盘点(5月1日—5月31日):办公室进行实地盘点,完成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编报;财装科清理往来款项形成的来龙去脉,收集证明材料,完成报表编制工作和清查结果认定初步意见,提交党组会研究。
(四)汇总上报(6月1日—20日):清查结果需要经济鉴证审计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汇总上报清查报表、清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落实责任。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量大,要求严格,分局及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牵头科室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联系,落实清查责任;各科室要明确兼职资产管理员职责,积极配合牵头科室按时间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共同完成财务清理、财产清查的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按时保质。各科室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清查,如实反映,按时完成,并对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相应责任。对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虚报损失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追究责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xx]52号)文件精神,落实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教育厅直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行资发[20xx]2号),为保证学校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掌握各二级单位资产占用、使用和管理情况,学校决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清查范围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含无形资产),即房屋与土地、仪器设备(含软件)、家俱、图书、文物、及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商标权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查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2.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3.推进两个结合。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学校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三、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其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讨论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员如下:
主 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xxx xxx
其主要工作职责:制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组织检查和督促有关方面完成学校布置的资产清查任务,审查、汇总并上报学校清查核资工作报表。
学校资产清查具体分工(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专班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其组织自查并提出自查结果,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涉及到合并、撤销、分设的部门,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项工作的负责人,组织完成原部门有关工作。
2.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3.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如实反应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见附件2),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保管人、存放地点。其中保管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15日)
1.学习上级资产清查工作文件,研究确定资产清查各类报表,准备有关资料;
2.制定武汉纺织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3.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布置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10月26日)
1.自查阶段(5月16日至7月8日 ),各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具体分工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和财务账进行自查,其中资产台账登录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查看、下载本部门资产台账(网址:,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索取),完成相关报表填写(签字盖章),并在6月25日前将自查结果及相关资料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复核阶段(7月9日至10月26日),学校清查办公室对各单位自查结果报表整理汇总,并组织专班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再整理和汇总。
(三)总结和完善阶段(20xx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
2.学校对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整改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六、经费保障
清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专项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准确数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月开始,到20*年*月底基本结束,具体按照以下5个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有关文件、资料和报表等。
2、对各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户数清理,确定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具体单位。
3、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开展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报表和软件操作等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
1、各单位组织自查。包括清理核对会计帐目,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取得相关备查证据材料等。
2、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3、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结果上报情况选择排定重点审计单位,确定参与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1、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排定的重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组织复查或抽查。
2、各单位根据审计或复查意见对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修改确认,再按财务隶属关系正式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须于20*年*月*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报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查办)。各财政所须于20*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等一并装订成册,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报区清查办。区清查办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财政所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年*月*日前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上报市清查办。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和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产核实办法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1、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区清查办组织的复审和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关于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的反映。
3、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在人员、设备、场所和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积极为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在正常经费中列支,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4、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总结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区清查办将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把清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三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确定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之间的差异,查明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差异,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下面是关于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千全文:
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局:
根据财务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干轨制、政策,根据市财务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当真按时结束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环境报告以下:
×××年12月31日,
(
经料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履行行政单位管帐轨制。
2、根据本局订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构造履行。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互助进行。
3、根据要求,当真展开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料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奇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本表》,式样《行政奇迹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奇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1、中断×××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环境。
资产合计×××××元。
(1)×××。
(2)×××。
(3)×××。
2、中断×××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环境。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中断×××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环境。
净资产合计×××元。
(1)×××。
(2)×××。
此中:凡是性节余×××元。
专项节余×××元。
3、资产盘盈、资产吃亏清查结果环境。
我局无产生资产盘盈和盘亏环境,
4、对资产清查透暴露来的单位资产、财务办理中存在题目、因为的分析及整改办法。
(一)存在题目。
××××××。
(二)因为分析。
×××××。
(三)整改办法。
1、进步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办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加强财物办理人员的责尽情识,使账物办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增逼迫度构筑,健康根本工作。四是典范资产处理行动,严厉资产审批轨制。严厉按《行政奇迹单位国有资产办理方法》《行政奇迹单位国有资产处理办理履行方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法则的程序和承诺权限,履行严厉的审批轨制。应用谋划机等当代化东西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办理与财务办理、资产的代价办理和什物办理联合起来,及时反应单位的资金举动、资产存量和变量环境,兑现由静态办理向动态办理的变化,真正阐扬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清查组织应由单位领导和财务会计、业务、仓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一般应由管理层研究制订财产清查计划,确定工作进度和方式方法。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清查人员要做好盘点记录,填制盘存清单,列明所查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和款项及债权债务的实有数额。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xx)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理顺农电企业管理关系,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提高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资委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订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请各县级供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本次资产清查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39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5号)、《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05]757号)、《国家电网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申报文件规范指引》(国家电网财资[]65号)。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关损(溢)的确定参照《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等文件的规定。
通过资产清查,一是将清理出的资产损失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审核无误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依据。
资产清查范围:济南、青岛、潍坊、临沂、泰安五市所辖32家县级供电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1、账务清理。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产权界定。
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的产权关系,确属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4、损溢认定。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
5、资金核实。
根据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组织进行审核,确认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6、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审计的基础上,针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一)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清查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及重大决策;各级农电企业应当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范围内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2)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3)统一组织选聘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4)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汇总和上报。
(四)各级农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2)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编报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及相关报告材料;。
(3)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与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联系,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编报。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布置;。
(4)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协助企业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料汇总和上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具体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如下:
(一)组织动员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号—3月16号。
工作内容:成立资产清查专门机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选聘中介机构,组织资产清查政策法规、开展具体业务的专项培训。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7日—20xx年3月30日。
工作内容:账务清理。各单位以资产清查时间点为基准,对本单位各种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保证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填报资产清查基础表;资产清查。在账务清理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损失申报。填报损失申报表并提供各种资产损失内外部证据。
(三)中介机构审计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6月20日。
该阶段工作分四个步骤,并与下一阶段工作同步进行:
1、现场审计。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4月10日。
工作内容:对企业填报的资产清查基础表及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事项、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确认。
2、汇总初步审计结果。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17日。
工作内容:根据审计结果初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具体包括划转资产整体情况、存在的重大事项及解决方案,待核销资产事项汇总等。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8日—20xx年5月10日。
工作内容:根据初步审计结果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意见,完成相关资产核销工作,调整初步审计结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工作时间:20xx年5月11日—20xx年6月20日。
工作内容: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调整资产清查结果,并出具最终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四)损溢认定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工作内容: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的各项损益和资金挂帐事项,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证。
(五)资金核实阶段。
工作时间:20xx年5月20日—20xx年6月30日。
工作内容:根据企业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进行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国有资本金数额作为本次产权上划的依据。
(一)账务清理方面。
1、各单位应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统一性。即企业对国资委、税务、银行等的统计报表应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调整或作特别事项说明。
2、各单位账面记录必须与企业申报的报表相一致,即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使资产清查基准日的数据可靠,以此为基础进行财产清查和损溢确定。
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预计损失,同时应当就此事项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获取批准。
(二)损溢认定方面。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过程中,应对需要报废、清理、无法收回的资产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资产损失认定的条件,鉴定其损失理由是否充分,各项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三)产权确认方面。
1、企业产权。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如未办理国有产权登记证,应由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出具证明函,证明其产权性质为国有产权并归本单位所有;如本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产权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不一致,应由其主管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明确不符事项的原因及最终结果。上述相关资料作为各单位上报资产清查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2、资产产权。
a房地产产权。
如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现房地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b车辆产权。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车辆如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该车辆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车辆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3、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涉及的抵押、担保贷款等或有事项,应当核实贷款的用途及其使用方,如贷款使用方为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取得金融机构的同意函;如贷款使用方为其他企业,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办理抵押或担保的解除手续,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各单位及其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出具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承诺函。对于未决诉讼应根据法律意见书披露的风险在划转协议中约定风险处置方式。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可根据控股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对于持有控股权的,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工作,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对于非控股单位应对其报表进行常规性审阅,在此基础上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
六、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
(一)纳入清查范围的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建立资产清查工作联系制度,资产清查机构内部和上下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遇重大或疑难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沟通汇报。
(二)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对所管辖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状况,实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应与产权清理和界定工作结合起来。在收集整理产权证明资料的基础上,对于产权不清的资产,应按“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界定产权,存在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遭司法冻结情况的,应登记归档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
(四)资产清查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总结经验,如实汇总上报。需要申报认定资产损失的,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同时就相关重大事项应当加强同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协商与沟通。
(五)建立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内部审查制度。各级农电企业必须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并逐级上报。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获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后,须撰写资产清查账务处理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备案。
(七)各级单位必须建立“账销案存”的管理制度,对于经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认真加强管理,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八)资产清查完成后,各单位必须全面总结和分析资产与财务核算。
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九)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执行。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六
不怕,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小学清查资产实施方案。
欢迎阅读。
做好全县小学校校产清理和《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普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所属学校校产清理和办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将村完小、村小学原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交回换发新证,超过xx年4月10日拒不交回学校的视为作废,学校可重新办理。
2.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及县房管所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工作。
3.县教育局要做好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学校“两证”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两证”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4.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所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学校“两证”办理中的各项业务工作,真实、准确绘制各学校校舍平面图。
(三)各学校《土地使用证》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申请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
县国土资源局除收取每本《土地使用证》工本费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房屋产权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申请,以村完小、中学为单位办理,村小学、教学点挂靠村完小办理。
校舍布置图、房屋分幢平面图的绘制及建筑面积计算由各中心学校承担,县教育局负责审核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县房管所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后的材料,进行产权登记发证。
县房管所除收取每本《房屋产权证》工本费(含表册费、印花票)20元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必须全部办齐《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产权证》,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三、时间要求
xx年4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含中心学校)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
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必须于4月8日前将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材料提交房管所,以确保“两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产清理和“两证”办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县各学校按时完成校产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校产清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杨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校产清理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做好各乡镇小学的校产清理及“两证”办理工作。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提高教育系统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
及《关于印发黟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1]28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源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学校教育系统运行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为逐步实施绩效预算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工作目标:全面掌握我校教育国有资产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了解我校教育国有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等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资产动态化管理机制和有效的资产监管制度。
二、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基准日:此次我校以县教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1年3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2.清查范围:全校所有处室和班级。
3.清查内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凡属于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属于此次资产清查内容。
具体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和土地。
三、2011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领导组及职责
组 长:程国营(全面负责本次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副组长:汪云、姚伟民(全面负责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
组 员:鲍时德(制定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方案、布置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步骤及实施)、刘晓明(完成本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统计和汇总)、谢旭芝、吴丽芳、童巧燕、吴亦男、江海峰、周小九、何利英、各年级组长(完成本部门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日常工作由鲍时德、刘晓明联系。
四、清查方法和步骤
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处室、班级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处室和班级资产清查自查工作。
总务处对各处室和班级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一)清查方法
各处室和班级要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包括账内账外、单位内外,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
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把实物盘点同账户核对结合起来,把清查资产同查清资产流向结合起来,把各负责人员清查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1.房屋及构筑物清查。
要对是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情况,出租出借收入情况,是否抵押,是否及时决算入账,都要如实清查、填报。
2.土地清查。
要对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情况,出租出借收入情况,是否单独记入无形资产,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抵押,都要如实清查、填报。
3.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清查。
均应在自查基础上,如实填报。
4.低于固定资产价格标准的低值易耗品清查。
各单位也要进行清查、核实、造册,加强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二)清查步骤
1.准备阶段(2011年5月10日—5月11日)。
(1)拟定我校有关资产清查工作的方案。
(2)县财政局网站下载资产清查报表及有关资料。
(3)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方案,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实施阶段(2011年5月11日—5月20日)。
(1)部门自查。
我校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清查。
(2)清查结果汇总上报。
一式三份(含报表和电子文档)分别上报县国资办、县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及县教育局计财股,同时将固定资产建档建卡。
(3)学校建章立制。
各学校根据清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人员。
3.接受验收阶段(2011年5月21日—5月30日)。
认真接受由县国资办组织财政局、审计局、纪检监察部门抽调行政事业业务骨干与社会中介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我校资产清查情况、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建档建卡情况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验收。
五、资产核实程序
认真参加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教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中的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资产核实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清理。
2.专项审计。
3.部门审核。
4.财政审批。
6.账务处理。
单位按照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按期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2.规范操作,严肃纪律。
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各处室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服务。
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学校的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按照新和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和县预算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新和财办字【2012】387 号) 的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 2012 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 清查的目 的 ( 一) 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加强对人、 财、物的管理, 向管理要生源, 向管理要效益, 不搞形象工程, 切实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 二) 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要管理创新, 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 做到管理规范化。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青财资字〔2016〕178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为保证此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我县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我县政府综合报告奠定基础。
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清查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国有资产,要求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资产清查时间: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6月30日。各预算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清查汇总结果及电子汇总表上报县财政局行政股。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
2.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自查结果。
3.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自查结果进行清查批复。
1.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2.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3.财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4.财产清查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应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提供合法证据,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申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审核过程中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行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清查核实中违反本方案规定程序的,不组织或不积极组织,未按照时限完成清查核实的,由财政局责令其限期完成;对清查核实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财政局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清查核实;对清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者拒不完成清查核实的单位,由财政局予以通报;有意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局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省委办公厅、省的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因地因业因会逐个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的主体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同业公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三、脱钩任务和措施
(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
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
依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独立平等法人地位。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
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业务主管单位对剥离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职能提出具体意见。
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行政机关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三)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以2015年财政拨款数(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为基数,以2016-2017年为财政拨款退坡过渡期,按照财政部所制定的过渡期内拨款经费标准,实现财政直接拨款逐年递减;自2018年起,取消财政直接拨款。同时,各级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用于安置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资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门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使用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理清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厘清财产权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确保行业协会商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限期清理腾退;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暂由行业协会使用,2017年底前按有关规定清理腾退,原则上应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具体办法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
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含顾问等名誉职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领导干部退(离)休后3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3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由所属行政机关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退出公务员管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
(五)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外事工作按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行业协会商会主管和主办的新闻出版单位的业务管理,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配套政策
(一)完善支持政策
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引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鼓励各有关部门按照《省的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号)要求,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及时公布购买服务事项和相关信息,加强绩效管理。
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政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南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等方面作用,完善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机制。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行业协会商会应按原渠道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行业数据和信息。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行业公共信息交汇平台,整合行业协会商会的有关数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服务,为行业协会商会提供必要的行业信息和数据。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交流、企业“走出去”、应对贸易摩擦等事务中,发挥协调、指导、咨询、服务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搭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完善综合监管体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修订《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民政部门备案。健全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在实施脱钩中对职能不清、业务开展不正常、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予以注销。鼓励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间公平有序竞争。
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制定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完善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信用记录,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要求,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探索实行理事长(会长)轮值制,推行秘书长聘任制。实施法定代表人述职、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重要的行业协会商会试行委派监事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制
省的政府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推进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脱钩工作。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领导机制,负责推进本地区脱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省外办提出相关外事管理工作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国家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对接;
省民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牵头提出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具体措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清理腾退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办法。
省各有关部门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分别出台以上相关配套文件。
(三)稳妥开展试点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2016年1月开展第一批试点,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7年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在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
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主管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1/6推荐参加第一批试点名单,主管数量不足6个的推荐1个,主管数量只有1个的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试点。各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参加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由省民政厅汇总报领导小组审定。
原则上参加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与第一批开展试点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保持对应。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鼓励、支持有积极性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试点。2016年6月30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参加第一批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逐个制定形成脱钩试点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
各试点单位在完成试点工作后,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1个月内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总结报省民政厅,由领导小组对试点成效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
各市、县(市、区)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方案。是否开展试点由各地根据本地区脱钩改革工作情况确定。
已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的地方,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按照本方案的范围和要求,通过检查评估等方式,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外事、职能、资产管理、购买服务、转移职能等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
参加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试点期间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本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
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其中第一批脱钩试点的行业协会商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适时进行成效评估,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各业务主管单位在开展脱钩试点工作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稳过渡
脱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严明纪律,做好风险预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任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脱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脱钩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改革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培训力度,坚持示范引路、试点先行,及时交流典型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宣传这次脱钩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的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为推动脱钩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强化督查指导,搞好总结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切实做好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脱钩改革不走偏、不出问题,为全面实现脱钩改革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八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冀财资[2016]32号),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秦财资[2016]2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受市财政局委托,7月13日,秦皇岛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李红娟一行三人审计组对我局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核实。
4月20日-6月30日,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资产清查工作。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财务、监察等科室组成。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格资产采购制度以及采购前的审批论证、验收、核算和处置制度,完善采购、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资产采购、保管、使用,在各部门之间建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从而确保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健全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分科室进行反复帐实清查,盘点核对,做到清晰明了。
此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樊海涛局长高度重视,并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是对我局资产管理工作的一次检验,一定要多取经,查漏补缺。核实工作分成两个步骤进行:一是核实基础账表资料,二是实物盘点。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过程中,我们积极配合,认真提供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往来明细表等各项资料文件,有效保证了核实工作顺利开展,仅用了半天时间盘点核实进行完毕。同时也得到了审计组的高度评价: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你们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得扎实有序,相当不错!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理顺农电企业管理关系,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提高资产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资委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订了《山东省县级供电企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请各县级供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本次资产清查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05]757号)、《国家电网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申报文件规范指引》(国家电网财资[2007]65号)。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有关损(溢)的确定参照《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等文件的规定。
(一)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一是将清理出的资产损失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二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审核无误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提供依据。
资产清查范围:济南、青岛、潍坊、临沂、泰安五市所辖32家县级供电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资产清查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的产权关系,确属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依据国家国有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损失认定和核销。
根据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组织进行审核,确认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状况。
在资产清查审计的基础上,针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一)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清查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及重大决策;各级农电企业应当成立相应的资产清查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范围内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定资产清查方案;
(2)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3)统一组织选聘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4)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汇总和上报。
(四)各级农电企业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资产清查方案;
(2)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编报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及相关报告材料;
(3)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与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联系,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编报。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布置;
(4)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并协助企业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料汇总和上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具体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如下: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号—3月16号
工作内容:成立资产清查专门机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选聘中介机构,组织资产清查政策法规、开展具体业务的专项培训。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7日—20xx年3月30日
工作内容:账务清理。各单位以资产清查时间点为基准,对本单位各种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查,保证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填报资产清查基础表;资产清查。在账务清理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损失申报。填报损失申报表并提供各种资产损失内外部证据。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6月20日
该阶段工作分四个步骤,并与下一阶段工作同步进行:
工作时间:20xx年3月26日—20xx年4月10日
工作内容:对企业填报的资产清查基础表及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事项、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确认。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17日
工作内容:根据审计结果初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具体包括划转资产整体情况、存在的重大事项及解决方案,待核销资产事项汇总等。
工作时间:20xx年4月18日—20xx年5月10日
工作内容:根据初步审计结果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意见,完成相关资产核销工作,调整初步审计结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工作时间:20xx年5月11日—20xx年6月20日
工作内容: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审核,根据审核意见调整资产清查结果,并出具最终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工作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工作内容: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的各项损益和资金挂帐事项,报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认证。
工作时间:20xx年5月20日—20xx年6月30日
工作内容:根据企业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批复,进行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国有资本金数额作为本次产权上划的依据。
1、各单位应保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统一性。即企业对国资委、税务、银行等的统计报表应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应调整或作特别事项说明。
2、各单位账面记录必须与企业申报的报表相一致,即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使资产清查基准日的数据可靠,以此为基础进行财产清查和损溢确定。
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预计损失,同时应当就此事项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获取批准。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过程中,应对需要报废、清理、无法收回的资产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资产损失认定的条件,鉴定其损失理由是否充分,各项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如未办理国有产权登记证,应由其主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出具证明函,证明其产权性质为国有产权并归本单位所有;如本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产权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不一致,应由其主管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明确不符事项的原因及最终结果。上述相关资料作为各单位上报资产清查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
a房地产产权
如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现房地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房地产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b车辆产权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车辆如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所有人不是本单位,则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应当取得该车辆产权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人放弃该车辆所有权的声明,并取得相关权利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其下属被投资单位涉及的抵押、担保贷款等或有事项,应当核实贷款的用途及其使用方,如贷款使用方为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及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取得金融机构的同意函;如贷款使用方为其他企业,应当在本次资产清查结束日,办理抵押或担保的解除手续,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各单位及其相关被投资单位应当出具办理抵押或担保解除手续的.承诺函。对于未决诉讼应根据法律意见书披露的风险在划转协议中约定风险处置方式。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可根据控股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对于持有控股权的,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工作,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对于非控股单位应对其报表进行常规性审阅,在此基础上确定长期投资清查值。
(一)纳入清查范围的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建立资产清查工作联系制度,资产清查机构内部和上下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遇重大或疑难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沟通汇报。
(二)各级农电企业必须对所管辖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做到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状况,实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应与产权清理和界定工作结合起来。在收集整理产权证明资料的基础上,对于产权不清的资产,应按“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界定产权,存在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资产遭司法冻结情况的,应登记归档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
(四)资产清查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总结经验,如实汇总上报。需要申报认定资产损失的,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同时就相关重大事项应当加强同主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协商与沟通。
(五)建立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内部审查制度。各级农电企业必须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并逐级上报。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获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复进行账务处理。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后,须撰写资产清查账务处理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备案。
(七)各级单位必须建立“账销案存”的管理制度,对于经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认真加强管理,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八)资产清查完成后,各单位必须全面总结和分析资产与财务核算
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九)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执行。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公司领导关于资产管理登记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全面核实、登记公司资产,掌握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化管理。
凡占有、使用、管理公司资产的各业务部门、个人,都应向资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申请办理登记。
公司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要求,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部、××部、××部、××部等部门负责各分管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公司办公室由财务办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处、××处分别由外围机构负责人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各类库室、值班室由隶属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公司财务办负责全公司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并负责检查指导。
以单位占有资产登记为主,兼顾注销资产登记和变动资产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质量。要对照实物进行详细登记。资产规格主要登记资产型号、材质特征或主要配置,等等。
价值凭证的,一般可比照同类商品价格,按新旧程度折合金额,上报主管经理批示,由财务办进行确认。
3、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且耐用时间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由财务办负责统计)、一般设备、文体设备、运输设备、通信设备、施工及修理设备、特种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音像制品、其他固定资产。
库存物资是指为保障服务需要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自购周转物资、交接继承物资、接受捐赠物资。分七类:修理器材(工具)、通信器材、文体器材、办公用品、被装鞋帽、各种消耗性配件、其他物资等。
1、高度重视。公司资产清查、登记是公司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资产与经费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各业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严密组织。公司将成立由经理任组长,财务会计、出纳、各
业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资产清查登记小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级资产第二责任人,资产使用管理人是第一责任人。
3、搞好协调。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清查中要不漏死角,全面清查登记配发资产、自筹资产有捐赠资产,做到数据准、资料全,部门或个人不得瞒报、漏报。对在清查中存在问题较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清查小组将报公司领导研究处理。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二十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xx)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成立机构。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张水剑、刘洪、张荣清、李晶晶、徐宾、苏益峰、顾兵、杨晓波、吴美娟、朱春均、赵葛祥、孙玉坤、王旭、傅伟、曾少林、王雨卉、金益锋、曹城、严勇。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和清查的基准日。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xx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0日。
局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为加强我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xx]20号)和“全市机构编制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提高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信息支撑。
(三)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健全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成立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苏旻同志任组长,李德坤、李争平、覃章荣、刘瑛任副组长,财务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企改办、办公室、人事科等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资产清查办),刘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12月3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我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
四、清查内容
我局的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我局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20xx年7月底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4日-5月15日)。局机关召集各直属二级机构开会,传达娄底市机构编制工作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部署相关任务。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5月l5日至20xx年5月31日)。各直属二级机构要在5月21日前向我局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
局机关统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市资产清查办。
(三)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局机关组织专门人员,重点抽查一些单位资产清查难度大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也要组织力量做好自查工作,不留死角。
(四)清理规范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完善本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我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切实做好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
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资产清查中如果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体安排
清查工作从20xx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
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
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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