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避免同样的错误反复发生。在总结中可以提出问题或引用名人名言,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时,大家可以思考其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以及有哪些可以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写作中。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一
同学们:
我想,在座的每位同学,都在心中暗暗地描绘“六月”高考的宏伟蓝图。或许,你每次考试是从未失败过的“常胜将军”,此时,你一定更加信心百倍,你一定在想,只许胜,不许败,对!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或许,你是位力争上游的中间生,此时,你一定在想,拼吧,青春不拼,有何意义,生命不搏,何壮之有!但也不排除,你或许是一个因种种原因而成绩一直不太理想,且常常不被老师和同学们注意的学生,我想在这仅仅百天的冲刺时间里,你一定会去掉一切烦恼和忧愁,努力赶超,相信你的努力一点也不比别人差,成功往往在于后天的汗水浇灌,也不必在意别人重视与否,请你坚信,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也一样能长出绿色的奇迹!请记住“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这句话。咱们没有高考经历,咱们也没有忧伤;咱们没有痛苦,咱们也就更自信。刘翔没有经历过奥运会,他很自信;杨利伟没有经历过太空旅行,他也很自信;他们一次就成功了。所以,我们要自信,我们也一定能够成功!初生牛犊不怕虎,自古英雄出少年!这是给我们每一位初试者的兴奋剂!
同学们,没有风浪,就显示不出帆的威力;没有曲折,就无法品味人生的乐趣。愿你在风流浪中奋勇挺进,在崎岖的小路上努力攀登!
是星星,总要发光!是玫瑰,总要开放!是蛟龙,总要腾空!是鸿鹄,总要飞翔!
既然我们生在一个辉煌的时代,就该有一个辉煌的人生!既然有不负此生的理想,就该有英雄豪杰的气宇轩昂!高考复习,路途坎坷,风雨雪霜,但它终会被毅力、自信化为生活的芬芳!拼搏的汗水,开拓的足迹,也终将被坚韧刚强奏出人生的昂扬!让我们高高升起远航的风帆,继续展开飞翔的翅膀。涉水过残冰,伴月度黑夜,残冰之后定有春天,黑夜过后必是曙光!!!
百日博前程,闻鸡起舞收获总是勤耕者;。
一朝铸辉煌,悬梁刺股功名终归苦学人。
同学们,善于奋飞的人天上有路,敢于攀登的人山中有路,勇于远航的人海里有路,路在有志者脚下延伸……希望每位同学都有一条通往你理想大学的路,使你们顺利地送走“黑色”的六月,迎来“希望”的七月,奔向那“光明”的八月!
同学们,干吧!去掉那份忧郁和怯懦,鼓足勇气,一路挥洒过去,创造一个辉煌的明天!
倡议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二
时间是把锋利的刀,削去表面的菱角,把真实呈现在眼前。将我们的一点一滴刮去。
时间又可以温柔如许,如水滴石穿,不知不觉塑造了全新的面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初三将逝,中考在即。距离中考只剩下一百八十七天,不断有人叹息,时间好快!我们每天提心吊胆,担忧着中考的来临,默默承受着扑面而来的压力。我们都放下贪玩的脾气,收起了曾经的年少轻狂,等待着我们高中的洗礼。怀念那时,我们一起。
黑的像墨的夜空,我们盘腿坐在操场上,望着天边的亮星,幻想着未来的美景。突然,有个人开口:“你们的梦想是什么?”有的说是当老师,有的说是上大学,各自的都不同。他们眼中闪着比亮星还亮的光芒。转而问我:“你呢?”
我的眼神黯然,周围寂静的都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我回答道:“我知道,我的成绩太坏,不敢抱太大的希望,我怕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对面的一位老师却朝我走来,望着迷茫的我说:“不能如此颓废,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是一种营养,让我们学会坚强。人生中的风雨苦痛都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它不可怕!应该试着去接触它,这样你才会成功!”我的瞳孔一点点放大。慢慢仰起头。抬头望着闪亮的繁星,坚定地回答道:“我有梦想,我要做一个像您的人,使更多人努力!我会努力学习,迎接中考,超越自我,体现出自我价值!不会再因失败而颓废,以正确的态度迎接中考,面对中考,我相信我自己!”
岁月易改,年华已逝,初中生涯即将落幕。我们早已收起年少轻狂,收起锋芒,随时准备冲刺中考。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三
1自诉案件一般应由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提起,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非本人也可以提出,下列由被害人以外的人提起的诉讼不合法的是:
a.被害人不愿告诉的,其近亲属代为告诉。
b.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
c.被害人是精神病人的,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告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依《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0条的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由此可知a项中被害人自己不愿告诉,而他人代为告诉违背了自诉案件的立法精神。依题意当选。
2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个司法机关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
d.某侵占案审理过程中,自诉人丁某撤回告诉,法院依法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依《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知b项属于(一)项规定的情形,且处于侦查阶段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同样a项也处于侦查阶段,不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是撤销案件。c项的情形,法院对其宣告无罪的处理是正确的。d项属于上述规定第四种情形,已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故应当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依题意,a项当选。
3傅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下列证人证言,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是:
a.询问证人杨某与田某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b.询问证人张某的地点不符合规定。
c.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程某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内容。
d.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李某与赵某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二)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书面证言;(三)询问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a项正确。
该规定第1绦:汪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或者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证人的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内容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bcd项错误。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了当场处罚程序即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47、48条又规定了相应的当场收缴罚款程序:“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本案题干中涉及的正是上述两个当场处罚程序。
关于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依《行政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故本题c项正确,当选。
a.运输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但出售、购买假币罪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
d.“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是指可以并处罚金,而非应当并处罚金。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出售、购买、运输的物品是似币才能构成犯罪。刑法为了强调运输行为必须出于故意,便对运输作了注意规定。认为出售、购买假币罪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的说法,是错误的。故a项错误。根据前述理由,既然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自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犯罪对象是假币。故b项正确。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该条中刑法没有限制故意犯罪的具体形式,从通常法理及常识判断,运输假币罪同样可能是间接故意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犯罪对象可能是假币。因此,c项说法不正确。需要说明的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故意犯罪,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均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所以,d项说法不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刑法》分则关于故意犯罪的‘明知”的规定,都属于注意规定,但这并不表示其他没有规定“明知”的就不需要明知。例如,嫖宿****罪仍需明知对方是****,盗窃枪支罪仍需明知所盗物为枪支。
a.对乙某被谋杀案我国没有属地管辖权。
b.对乙某根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c.对乙某根据保护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d.对乙某根据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对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在悬挂中国国旗船舶上的犯罪就认为是在中国的犯罪。因此,适用管辖权的根据是属地原则。故d项当选。
a.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b.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全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高检规则》第38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陉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佻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b项当选。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抢劫罪和绑架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本题考查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关于二者的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他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考生可以据此进行判断。当然,考生也可以抓住二者实质区分点进行判断,绑架罪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下,然后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向他们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反之,如果行为人绑架他人后,直接向被绑架人勒索财物,而不是利用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心向他人勒索财物的,应定为抢劫罪。故c项当选。本案就是属于这种情况,甲逼迫乙拿出10万元钱,并没有逼迫乙的妻子,乙妻也不知道乙被绑架,因此不符合绑架罪“以人质为交换条件”的特征,不成立绑架罪。故bd项不当选。甲对乙的非法拘禁行为是抢劫罪的暴力表现,被抢劫罪评价,不再单独成立非法拘禁罪。故排除a项。
9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是否成立防卫过当不是以是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为判断标准的,而首先是以是否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为标准的。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仍然可以成立正当防卫。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特殊防卫是正当防卫的表现之一,而不是独立于正当防卫之外的。刑法关于无限防卫的规定属于注意规定,而不是拟制规定。换言之,特殊防卫也应该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所以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如果在防卫的必要限度内,致使不法侵害人死亡也属于正当防卫。故a项错误。《刑法》第20条第3款所说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不限于刑法分则第4章“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罪”的范围,只要是有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不法损害的场合,都可以适用特殊防卫。武装叛乱、暴乱罪中的暴力是针对人身的,当然可以对其适用特殊正当防卫。故b项错误。损害自己的财物在刑法理论上称为自损行为,如果仅涉及自己的利益,则不受刑法评价。但如果危害他人或者社会利益,就可能构成犯罪。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就可以构成放火罪。故c项正确。律师的这种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属于义务冲突。义务冲突的情形下,行为人必须履行其中的一个义务。义务冲突不同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情形下,避险人可以什么都不做。d项错误。
10某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案件起诉到法院,庭审时刘某阐述了其邻居赵某曾亲眼目睹被告人张某开车撞人后逃逸的情况,则刘某的证言不属于:
a.言词证据。
b.有罪证据。
c.间接证据。
d.传来证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以证据的表现形式为分类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言语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进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都属于言词谁据。鉴定意见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意见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是通过书面意见来表达的鉴定人的陈述。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物品或痕迹以及以其内容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勘验、检查笔录都属于实物怔据。其言论属于言词证据,故a项不选。
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肯定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案件能证明交通肇事的事实,故属于有罪证据,b项不选。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本题中的证据,直接证明了行为人和犯罪事实,属于直接证据,故c项当选。
按照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即指来自原始出处,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即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也就是俗称的第二手以下的材料。本题中的证据属于传来证据,故d项不选。
11按照刑事证据的分类理论,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a.张某故意伤害案,证人徐某证明张某到他的店铺买过作案工具匕首的证人证言。
b.姚某诈骗案,被害人岳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c.唐某抢劫案,记录唐某到银行实施抢劫的全过程的录像。
d.施某盗窃案,证明施某指纹与失窃保险柜把手上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直接证据与问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的不同所作的理论分类。凡是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凡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间接证据。abd项为间接证据,c项为直接证据。
a.仅行为的一部分或仅结果的一部分发生在中国的。
b.在未遂犯的场合,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之地、可能发生结果之地在中国的。
c.在共同犯罪场合,共同犯罪的行为或者共同犯罪的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中国的。
d.美国人甲在美国洛杉矶杀死一中国籍留学生的。
【参考答案】d。
13关于审查决定提起公诉,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c.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审查决定。
d.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审查决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7条的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4关于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关系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丁酒后驾驶交通肇事后,继续驾车到处冲撞,造成5死9伤,应定交通肇事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项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b项行为人仍属于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行人被撞死属于交通肇事的后果;c项应将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d项丁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b.以逃税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d.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本题是一行为两罪的特例,这个知识点被多次考到,考查的法条是《刑法》第204条第2款。根据《刑法》第204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规定的情形为:行为人缴税后再骗税的,对于没有超过已缴纳部分的税款的,认定为逃税罪,超过的部分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并且数罪并罚。本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偷税是应该缴税而不缴税或者缴了税又骗回来,实质上等于根本就没有缴税,是逃税罪(《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把偷税罪改为逃税罪);骗税是指不但没有缴过税,而且骗税。多骗出来的那部分就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本题最关键的话在于“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l9万元”,说明该企业已经缴纳税款19万元,那么骗回来50万元,差额达31万元,当然要数罪并罚了。这是一行为两罪的特例,司法考试曾多次考查,故abc错误,d正确。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题中,复议机关可以是该县人民政府或者是a市土地管理局,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l0条第5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故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土地管理法》并没有赋予县土地管理局的强制执行权,根据该法第83条的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d项错误。
17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b.某法院对正在怀孕、涉嫌毒品犯罪的妇女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a项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国家赔偿法》第l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i)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项中正在怀孕的妇女判处并执行死刑,侵犯其生命权。属于国家赔偿范围。c项中一般的轻罪重判,未至死刑,国家不赔偿。d项中方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仅赔判决生效并实际执行部分。刑期执行满3年部分,要赔偿。
18曾某就特定信息向政府部门要求公开查阅。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b.政府部门对曾某摊出的申请要求,应该在15日内予以答复。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彳|e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由此可知a是错误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可知b项是错误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c是正确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l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可知d是错误的。
a.院长,做出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停止执行。
b.审判长,上一级人民法院,暂停执行。
c.院长,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停止执行。
d.审判长,做出处罚决定的人民法院,暂停执行。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l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内此可见c项正确。
20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的合议庭可以出现陪审员。
b.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出现陪审员。
c.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的案件不能出现陪审员。
d.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可知合议庭的组成能否出现陪审员关键看是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本题选项a既然是死刑案件,那么中院应该是一审法院,可以出现陪审员,a项正确。选项b,高院作为二审法院合议庭不能出现陪审员,b项正确。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时,享有和审判员相同的权利。所以d项正确。至于选项c,如果依据《刑事诉讼法》第l78条的内容来看,似乎是对的,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可知简易程序也可能出现陪审员的,所以c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拒绝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项a、c属于受案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2)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3)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4)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故选项bd错,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发现被带人赵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
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潘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c.起诉时推供的一名外地证人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
【参考答案】abc。
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故d项错误。
3关于技术侦查,下列说法正确有:
a.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b.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了《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是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为了侦查犯罪而采取的特殊侦查措施,如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像、秘密获取某些物证、邮件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此考点也属于新增考点,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没有此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48条的规定,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包括三种情况:(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过程中,“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2)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3)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48条第l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所以ab为正确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4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因为检察院有决定权,但是没有执行权,执行该措施需要交公安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52条的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可知使用技术措施获得的材料并不需要经过转化就能在法庭上使用。所以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b。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关于从重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入户盗窃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入户抢劫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c.从重处罚只能在法定刑幅度以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
d.从重处罚只有应当从重的情节,没有可以从重的情节。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第26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因此入户盗窃、入户抢劫均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ab项错误。cd项属于明显正确的选项。
5张女士与青瓷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当地市房管部门予以备案。后青瓷公司将同一房产预售给陈先生,并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市房管局注销了其备案,并对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予以备案。后张女士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规向房管局提出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被告知必须经过预售登记才能进入该程序,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房管局注销其预售登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中对张女士房产的预售登记不影响其与青瓷公司预售合同的成立。
b.本案注销预售合同登记的行为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因其影响了张女士的优先购买权。
c.本案陈先生与青瓷公司的预售合同仍然成立。
d.本案的审理对象是市房管局对陈先生预售登记的备案行为。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商品房预售登记不是对预售合同成立的确认,a项的说洙正确;注销张女士的备案登记,影响了其预告登记,也就是直接影响了张女士的优先购买权,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8项正确;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与民事合同成立没有关系,c项的说法正确;本案张女士起诉的是注销行为,它才是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d项的说法错误。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a选项: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出售、购买、运输的物品是假币才能构成犯罪。《刑法》为了强调运输行为必须出于故意,便对运输作了注意规定。故a项正确。
b选项:根据一般人的认识,应当判断出购买的是假币。故b项正确。
c选项: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是《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犯罪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在这里《刑法》没有限制故意犯罪的具体形式,从通常法理及常识判断,运输假币罪同样可能是间接故意犯罪,此案中司机对于货主的行为是放任的和默认的,因此,对于货主来说是直接故意,对于丙则属于间接故意。因此,c项说法不正确。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l条的规定,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所以,d项说法不正确。
7《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意见。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意见。
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故a项正确.b项错误。
该意见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故c项正确。
该意见第7条规定:“对适用本意见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故d项正确。
8下列关于减刑幅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c.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故a项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1年以上。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b项中“应当”表述错误,故b项错误;c项中“判决确定之日”表述错误,故c项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d项正确。
9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随后“变”来“变”去,趁机掉换了红纸包,然后将掉换过的红纸包交给乙,让乙2小时后再打开看。乙2小时后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
d.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在行为人采用欺骗的手段获取财物时,盗窃和诈骗有何区别。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行为时,被害人是否具有处分能力和处分意思。本题,乙女只是希望甲帮自己将2000元变成2万元,并没有将2000元处分给甲的意思,所以不构成诈骗罪,构成盗窃罪。故bcd三项错误。
10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c.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一律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行政复议案件不能调解结案。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l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第2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故b项正确。依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故c项说法太绝对,忽略了但书的规定,c项错误。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可知,本条第l项情形下也可以适用调解。故d项错误。综上,a、b项当选。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某交通局局长胡某,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羁押。在侦查期间,胡某聘请了律师刘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请回答以下1-3题:
在本案中,有权为胡某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有:
a.胡某。
b.胡某的妻子。
c.胡某的30岁的儿子。
d.刘某。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饥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哩由。
a.责令胡某具结悔过。
b.责令胡某重新提出保证人。
c.对阿洁处以罚款。
d.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转为监视居住。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c项当选。该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据此,abd项正确。
a.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胡某。
b.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胡某。
c.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胡某。
d.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胡某。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批准逮捕,ad项当选。
4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3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选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
根据该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52009年5月31日,d县水利农机局向朱某颁发了c市河道采砂许可证,该证载明采砂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日,朱某向d县水利农机局提交了《延长采砂期申请》。d县水利农机局作出不准予延续的决定,朱某遂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于是朱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围绕该案,回答90-92题。
d县水利局作出是否准予延续决定的期限是:
a.2012年12月31日前。
b.2012年12月3日前。
c.2013年1月30日前。
d.2012年12月1日前。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的规定,被许可人常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诛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13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d县水利局应该在12月31日前作出决定,选项a是正确的。
6围绕本案的复议与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不予延续行为不属于可诉的行政许可行为。
b.如果法院撤销不予延续决定,则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c.如果法院撤销不予延续决定,可以直接要求水利局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不予延续对相对****利产生了实际影响,可诉,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4条的规定,lb正确;行政机关在此种情况下已经不用裁量,可以直接要求水利局作出准予延续决定,所以c项正确。
7围绕朱某申请办理该许可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涉及联合办理,有关部门应该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为朱某办结。
b.行政机关应该在作出许可决定l0天内向朱某送达许可证。
c.朱某申请许可证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等方式提出。
d.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以书面的方式。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45天内不能办结的,可以延长15天,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故b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的规定,无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都应当出具加口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故d项正确。
8张某被南京市白下区工商局行政处罚8000元,张某不服诉至白下区法院。白下区法院判决维持该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南京市中院上诉,南京市中院判决撤销该处罚决定。白下区工商局拒绝履行南京市中级法院的二审生效判决,对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南京市中院可通知银行从白下区工商局的账户内划拨返还张某。
b.南京市中院可向南京市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
c.白下区法院可向南京市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cd。《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5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9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
b.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一律不分案起诉。
c.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可以不分案起诉。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l》第23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士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分案起诉:(一)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二)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起诉可能妨碍案件审理的;(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起诉妨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审理的;(四)具有其他不宦分案起诉情形的o”故a项正确,8项错误,c项正确。
该规定第24条规定:“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犯罪事实,不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故d项错误。本题应选ac项。
10王某是某市市委组织部部长。张某是王某的大学同班同学,一日张某将某建筑公司的经理李某介绍给王某,李某想承担本市旧城改造的一部分工程,请王某帮忙,王某答应了,李某当场送给王某现金l0万元。王某与市建委主任赵某联系,要赵某把工程承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李某。李某后来又送给王某10万元。
王某的行为触犯的罪名是:
a.受贿罪。
b.滥用职权罪。
c.介绍贿赂罪。
d.敲诈勒索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案中,王某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没有。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四
xxxx:
漫天飞雪天气寒,期末战鼓已敲响。规范学习更勤奋,铸就山体新辉煌!
考试既是对我们学习成效的检验,也是对一个学期来我们刻苦努力的总结。为了使同学们能够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学习掌握更多、更扎实的科学文化知,为自己的大学生活书写一份完美的答卷,在此向大家倡议:
1、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所以大家一定要用勤奋刻苦,扎扎实实,坚持不懈的努力,来复习好自己的文化知识。
2、“独学而无友,孤陋则寡闻。”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而是要互帮互助。以先进带后进,督促班级其他同学发奋上进,构造良好的集体学习气氛。
3、劳逸结合,保持良好身体状态。健康的体魄,是学习成功的基础。期末复习阶段同学们思想比较紧张,学习任务相对繁重,这时更需要良好的健康状况。这段时间,大家要合理安排饮食,保持充足的睡眠,多进行户外活动,以良好的身体和精神面貌投入到复习当中。
4、古人云:“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
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分数诚可贵,荣誉价更高”。要充分复习,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风格。亲爱的同学们,考试的号角已经吹响,胜利的旋律在寰宇回荡,长风破浪正此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动起来吧,我们一定会谱写自己的辉煌。相信自己吧,人间自有公道,付出就有回报,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步步高。
倡议人:x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五
亲爱的同学们:
年终岁尾,伴随着凛冽的寒风,我们即将度过充实的一学期,开始紧张的期末复习考试,期末考试不仅是对本学期努力学习成果的大检阅,更是对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挑战。有一首歌唱得很感人:“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相信大家都熟悉这首歌。的确,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期末考试,怎么知道我们学得怎么样,因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再过几个星期,期末考试悄然而至,大家准备好了吗?是否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呢?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大家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一下:
第一,争分夺秒,抢占至高点。在历史的长河中,时间是最公正却又最短暂的。争分夺秒去努力,人生才会有更多成功的机会。珍惜时间就是珍惜青春。期末考试科目多,内容零乱,很多同学复习起来感应千头万绪,无从下手。所以科学合理的编排好复习计划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学科特点和自身特点,制订出适合自己的切实可行的复习设计。当然光有设计还不够,还需要同学们集中精力,充分利用时间保证计划的落实。要“见缝插针”,珍惜点滴时间,才可能聚沙成塔。
第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坚持到底,不懈追求,一切皆有可能。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永不言败的信念让他创造了奇迹。同时坚持也包含了历经磨练的过程。“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滴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不经历地狱般的磨练,怎能拥有创造天堂的力量;不踏踏实实走过学习的坎坷路,怎能拥有期末考试的辉煌。
临时抱佛脚,虽不是长久之计,却也不失为一种备战期末的良策。也许,就因为这为数不多的几个星期,可能会发生质的变化。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完全可以书写荣誉,创造奇迹。这是回报父母、师长的最关键的时刻,是夯实基础的最重要的.时刻。奋战期末,荣誉、奇迹都将属于你。放下浮躁,抛却杂念,埋头学习,为挺直脊梁而躬身,给即将过去的学期划上圆满的句号,为崭新的未来播撒希望的种子。
第三,端正心态,积极向上。同学们,临近考试,请放下背上的包袱,用平和积极的心态,坦然的迎接考试,迎接梦想的飞翔。可以思慕古人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旷达,向往诗圣李白恃才傲物的豪迈情怀,艳羡毛泽东的“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高瞻远瞩。要对自己充满信心,运筹帷幄,方能决胜千里之外,啸傲考场。
总而言之,态度决定一切,在接下来的复习中,应该把良好的学习态度放在首位,上课认真,勤做练习,不懂就问,课下积极主动补缺补差,入室则安,留室则静,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踏踏实实地搞好复习迎考。努力学习不是口号,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努力学习要有明确的目标、正确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学期期末是一学期的重中之重,学校为同学们备战期末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校园内已掀起复习总结浪潮,同学们应当趁此机会全力冲刺,不留遗憾。
冲刺期末,抓住时机,扬鞭上马;。
冲刺期末,合理统筹,提高效率;。
冲刺期末,端正态度,快乐学习;。
冲刺期末,坚定信念,一往无前!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知道,成功永远都是属于有准备的人。我们今天所做的努力是为了明天的幸福,那就让我们大家都来做追求进步,超越自我的勇敢者吧。我们有一万个理由相信,同学们是好样的,一定会认真投入复习当中去,一定能向自己的父母和老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你们听,考试的号角已经吹响,胜利的旋律在寰宇中回荡。乘风破浪正此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动起来吧,我们定能谱写出自己的辉煌!然后骄傲的宣布:我努力了,我奋斗了,我成功了。
最后,衷心地祝愿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xx科技职业学院校学生会。
xxxx年12月16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六
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是一首无声的歌,时间是一缕无痕的风,转眼期末考试已经来临,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鲁迅先生说:“不耻最后,即使慢,迟而不息,定能达到他所向的目标。”
期末考试,他是一个向父母证明自己在尽心,向老师证明自己在努力,更是一个向自己证明“我能行”的机会!这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机遇!
为冲刺期末考试,班委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一进教室就读书。
希望同学们每天准时进班。早读大声读书,读出一天的进步。课堂认真学习,练出一天的信心,自习细心整理,理出一天的收获。所有同学在这三个时间段内请勿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2、全面展开竞赛,积极参与竞争。
希望同学们积极展开学习竞赛:人与人比勤奋刻苦,比惜时高效,比专心致志,比持之以恒;小组与小组比学习投入,比互相帮助,比学习进步。
3、增强目标意识,重视备考过程。
希望同学们人人制定迎考目标,珍惜时间,遵守纪律,追求进步。以务实的态度夯实复习过程,凭果敢的行动提高学习效率,提前进入临战状态,认真搞好适应性练习。
4、劳逸结合,注意身体。
希望同学们能合理安排饮食,坚持早睡早起,保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体和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当中,让我们的复习更有效率。
人在有限的时间里快跑几步,生命的长度就会得到延伸。因为这几步虽然很小很小,但作用却很大,很大!同学们抬起青春的脚步和时间赛跑吧,给即将过去的学期划上圆满的句号,为崭新的未来播种饱满的种子。
高二、1班班委。
xxxx年1月1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七
xxxx:
为了给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给精心照顾我们的家长,也为了给我们自己上半学期的学习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度过一个快乐的春节。请大家从现在开始正式进入紧张的复习冲刺阶段,争取考出考出水平,考出佳绩,考出自信。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制定复习计划,提高复习的效率,明确自己的复习的方向和方法,在此,就本次期末考试,特对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希望大家严格的要求自己,争分夺秒,为期末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一、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请同学们严格按照状元教育自习学生辅导要求规定的时间,准时的到达状元开始投入到学习备考中,如果有迟到或者没有请假故意不到者,按迟到一分钟罚十个英语单词或者是一篇英语阅读或者是完形填空。
第二、在接下来的紧张备考阶段,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安静,积极的学习环境,在自习室里,请各位学生能够严格的遵照各项要求,自觉保持自习室的纪律,不许在自习室里随意的走动,大声的喧哗,以及做出其他扰乱自习环境的行为。对于屡次严重打扰别人学习,经过老师的劝导仍不改的学生,状元教育将通知家长将孩子带回家在家中由父母监督完成每天的学习和复习。
第三、每个学生必须制定自己的各科期末的复习计划,可以找相应的老师进行建议和指导,复习计划必须在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七点前交给张老师进行审核。
第四、由于时间和科目特殊性的原因,也为了更大化的减轻学生的复习负担,更好的帮助学生做好期末复习的冲刺准备,状元教育特制定初中组数学,英语和初三组的数学,物理,化学的复习辅导安排,具体的安排如下:
初二组:星期一、三、五,英语小组复习课;星期二、四数学小组复习课。
初三组:星期一、三、五分别是物理、数学、化学的小组复习课。星期二、四英语小组复习课。
倡议人:x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八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觉得有三个关键词应该是我们九年级同学要做到的,第一是坚持,第二是珍惜,第三感恩。
先说坚持。中考之前,最考验人的耐心,这一段时间,老师们能做的事情就是帮助大家梳理三年来应该掌握的基础知识,做试卷,讲试卷,成为课堂的主要内容,这样的训练看似简单枯燥,但是实用,每天都能给大家带来惊喜。当一套套试卷发到大家的手上时,我们会发现很多题目会做,试卷上的分数一次比一次长那么一点,这都是强化训练的结果。其实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舍弃一切只为一个目标的时候,中考前的冲刺也一样,这就需要大家坚持,不到走出考场的最后一分钟,就不能放弃。谁坚持到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胜者。九年级的同学们,我们全校师生为你们加油,鼓励你们坚持到底!
再说珍惜。珍惜在学校的每一天。珍惜和同学们呆在一起的缘分,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钟的意义,因此,你可以选择不迟到,早到校,少离校;珍惜聆听老师讲课的每一节课,对于有的同学来说,以后听老师讲课可能就是一种奢侈了;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到校园的旮旮旯旯走一走,到处都有值得你回忆的事情。等你毕业之后再回母校的时候,这其中更多的充满的是故事,是骄傲。
三说感恩。感恩母校三年来对你们不弃不离,你们从当初不谙世事的小朋友长成了有思想有追求的大孩子了;感恩老师对你们尽心尽力,不管老师们曾经对你怎样,有一点请同学们记着,这世上除了父母,指导你们做人的就是老师了,所以,我们要感谢老师,感谢他们的谆谆教诲;感恩与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他们给你的帮助在这三年里一定是最多的,无论你们之间曾经是否有过过节,有过小矛盾,一切都过去了,好好珍惜着难得的三十天,好好珍惜同学相处的三年的缘分。也要感恩你的父母,用最后的努力,给父母做最完美的汇报。
这是我们对九年级全体同学的要求,也是对全体同学的忠告,你们是xx中的学生,维护学校的荣誉,是每一个xx中学生的责任,当我们从母校毕业,要理直气壮地告诉别人,我是xx中人。我们要做为母校增光添彩的事情!
最后,我们祝福九年级的同学们,祝福孩子们每一个都能实现自己的中考目标,为了目标,坚持!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九
高三年级的同学们:
时间的列车飞速向前,悄然把我们送到了高三,送到了冲刺高考的最后二十天。高三,对于经历中的人来说,它也许意味着痛苦、枯燥、无聊;高三,对于走过的人来说,它却意味着美丽、充实、有趣。面对即将迎来的高考,你一定有美丽灿烂的理想,憧憬着能走进理想的大学殿堂。这是你人生的嬗变,是老师的希望,是家长的期盼!为了更好地迎接高考,校团委、学生会再次提出倡议:
一、坚定信念,超越梦想。
面对高考,我们要有积极的心态,要有必胜的信念,要战胜自己,在挫折面前永葆昂扬向上的斗志。勇敢和必胜的信心会使高考得以胜利的结束。
二、戒骄戒躁,安静守一。
每临大事须静气。高考是社会的大事,学校的大事,也是你人生的大事。在大事面前我们要戒骄戒躁,安静守一。宁静才能致远。
我们的校园绿树环绕鸟语花香,已有安静的自然环境。我们还要营造、保持教室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更要保持安静的心境——胜利不骄傲,失败不灰心;光明时不自满,黑暗时不痛苦;在失败中耐心积蓄,在低谷中静候涅盘;得意时淡然,失意时要坦然。高考是沉潜的事业,我我们要时刻保持一个沉潜的心境。
三、夺取高考胜利贵在坚持。
人与人差别最小的是智商,差别最大的是坚持。坚持就像黎明前的黑暗,伸手不见五指,似乎看不到希望。但只要耐心坚持一会,天就要大亮,太阳就要出来了。所以坚持不仅是数的增加,量的积蓄,更是心志上的死守。成功的花,往往在最后一刻绽放;成功的蝶,往往在最后一刻嬗变!谁坚持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同学们,羽翼已丰,势必翱翔寰宇,鸿鹄高飞,定能一飞冲天。高考是沉潜的事业,要洒汗用力,更要动脑用智。让我们坚信,汗水、智慧、毅力可以征服一切,让我们的雄心、智慧在六月闪光!相信20xx届的高考成绩会更辉煌,xx的明天会更灿烂。
xx中学团委、学生会。
20xx年5月13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
亲爱的同学们:
xx年高考的钟声即将敲响,我们即将迎来实现人生理想的激动人心的时刻。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就要实现它的价值,我们这一届同学是富有上进心、责任心的同学。十几年来我们风雨兼程,我们踏书山坎坷,我们渡学海茫茫,让我们用最后的一搏来迎接绚丽时刻,抒写每位同学的人生华章。
只剩十多天的'时间了,奇迹将会由我们创造!我们不会畏惧前方的艰险,不会轻言放弃,胸有凌云志,无高不可攀!“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们要用行动构建备考的飞虹,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是湍急的河流,而行动是架在河上的桥梁。言论的花儿开的越大,行动的果儿的越小,我们要用行动诠释今天,不去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全身心的投入到我们的学业中去,在奋斗中展示光芒。
我们现在正处在备考黄金期,“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了后面的阶段,越要高度重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精心准备,才能决胜高考。因此,我们高三、22班全体同学向高三全体同学发起如下倡议:
1、志存高远,饱含激情。我们不追悔过去,不空想未来。脚踏实地,立足现在,惜时如金,积极备考。
2、奋力拼搏,严守纪律。用行动来诠释今天,用实干来埋葬恶习。
33、科学备考,提高效率。强化基础训练,提高综合应试能力,规范答题步骤,书写绿色卷面。
4、满怀自信,心理过硬。因为我们有着敬业、而且高考指导经验丰富的老师,我们已经形成了扎实的基本功和考试技巧。面对高考不急躁,深怀平常心,发挥出最高水平,夺取高考的胜利。
5、强身健体、调节饮食和睡眠。高考也考我们的身体,健康的体魄会保障高考的成功。
同学们,智慧与恒心并存,付出与收获同在。在这十多天的时间里,让我们用激情与汗水,去催绽理想的花朵。预祝莒县二中高三学子都能决胜高考、金榜题名。
xxx。
xxxx年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一
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是一首无声的歌,时间是一缕无痕的风,转眼期末考试已经来临,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鲁迅先生说:“不耻最后,即使慢,迟而不息,定能达到他所向的目标。”为冲刺期末考试,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期末复习的时间很短暂,我们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复习时间。人们常说:“行百里者半九十”,认真总结每门功课的重点、难点,以及本学期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复习计划,把老师复习课的内容和自己的复习计划结合起来,以保证复习效果,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我们在帮助其他同学的同时,也会促使自己进行思考,从而得到长足的进步。希望同学们继续发扬一帮一、互助的学习方式.
希望同学们能合理安排饮食,坚持早睡早起,保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体和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当中,让我们的复习更有效率。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不仅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手段,也是一种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不足,严于自我约束的考验。坚决杜绝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展现自我的真实水平,用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好期末复习。最后,预祝大家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倡议人:x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二
同学们:
望着冬天渐去的影子,看着春天走来的脚步,一个充满生机、朝气蓬勃的阶段又开始了!。翻开日历,你会惊异地发现:距离高考仅剩100天了。转眼间,高中生活将与我们挥手告别!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以傲视群雄的信心投入到高考的竞争当中,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以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到高考的复习当中,从现在开始,我们要以前所未有的毅力投入到决战攻关当中,去书写我们人生的新篇章。
蓦然回首,十二年寒窗苦读,四千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我们已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也走到了最困难的时刻。拿破仑说:“最困难之日,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有学生言,“一百天的时间太长”。因为在接近目标时,往往是最考验人的时候。有学生言,“一百天的时间太短”。奇迹总由强者创造,一份耕耘,总有一份收获。“定局论”必须抛弃,我们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由渐变到突变的进程之中,笑到最后才是最好。“悲观论”没有必要,任何人都要敢于求变,敢于创造奇迹,敢于后来居上。人活着为了结果,更为了过程,在过程中收获开心,就是最大的成功。
少年自有少年狂,藐昆仑,笑吕梁,磨剑十二年,今将试锋芒。如果说之前的十二年是漫长的马拉松,我们已进入那最后的冲刺,如果说从前的付出是勤恳的耕耘,我们已面临夏秋之交的更迭,我们早已拉满弓,上好箭,我们唯一差的,就是这最后一百天的努力,最后一百天的挥汗如雨。一百天,我们举目望苍穹,不是为了摘星取月,而是为了有一个永不屈服的姿态!一百天,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它燃烧!一百天,我们将用青春证明,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我们深信一句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让我们走过迷茫、走过彷徨,积蓄力量,充满自信,变得坚强。用快乐的心迎接高考,用沉着的心对待学习,用平常的心对待成绩,用无畏的心对待困难。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以青春的名义在此宣誓:面对挫折,我们绝不低头!
面对失败,我们永不言弃!
面对困难,我们毫不畏惧!
面对挑战,我们勇往直前!
珍惜一百天,让理想与希望在六月张开翅膀!
奋战一百天,让雄心与智慧在六月熠熠闪光!
决战一百天,让我们大家在六月把凯歌高唱!
倡议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三
各位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要向辛勤培育我们的领导和老师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回想这三年,总有一种亲切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信心满怀,总有一种召唤让我们不断探索。三年的高中学习生活,弹指一挥间。三年前,我们肩负着家庭的无限期待,满怀着人生的美好憧憬,融入到五中这个美丽而温馨的大家庭中。三年来,我们在韩校长"情境、生活、实践"理念的引领下昂首向前,健康成长;我们在"主动发展、学会生存"的校训激励下,乘风破浪,丰富自我;我们在"读书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感召中,汲取新知,不断进步。在学校严格的管理模式中,我们铸就了坚强的品质和顽强的意志;在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中,我们学会了知识,更学会了做人。
今天我们毕业了,即将迎来高考的洗礼。在高考的赛场上,我们会展现最好的姿态,让生活绽放一次笑容,让生命澎湃一次潮夕。请相信我们,所有拼搏的汗水与理想的希冀,都会化做频传的捷报,来回报母校对我们的培育之恩,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情!
同学们,今天的毕业典礼不是庆祝结束,而是欢呼开始;不是纪念完成,而是宣告超越。让我们的生命之舟在新的港湾里启航,载着对未来美好的畅想,直挂云帆,驶向理想的彼岸吧!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对培育我们的母校和全体老师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四
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是一首无声的歌,时间是一缕无痕的风,转眼期末考试已经来临,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将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鲁迅先生说:“不耻最后,即使慢,迟而不息,定能达到他所向的目标。”为冲刺期末考试,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期末复习的时间很短暂,我们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复习时间。人们常说:“行百里者半九十。”认真总结每门功课的`重点、难点,以及本学期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复习计划,把老师复习课的内容和自己的复习计划结合起来,以保证复习效果,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我们在帮助其他同学的同时,也会促使自己进行思考,从而得到长足的进步。希望同学们继续发扬一帮一、互助的学习方式。
希望同学们能合理安排饮食,坚持早睡早起,保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体和精神面貌投入学习当中,让我们的复习更有效率。
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考试不仅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手段,也是一种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不足,严于自我约束的考验。坚决杜绝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展现自我的真实水平,用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好期末复习。最后,预祝大家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倡议人: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五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这首周杰伦的《蜗牛》也是我在高三冲刺阶段的“战歌”。是的,高三会很苦,高考是挑战。但有苦才有甜,挑战与机遇并存。面对高考,不必畏惧,而应感激,只有它能让人生在最短时间内增值,只有它能使我们磨炼出坚强的意志。“用一年,换一生。”这是我的高三宣言;“信念坚定+持之以恒。”这是我恪守的学习准则。(刘涵,云南高考文科状元)
1.准确定位,做好规划
认真分析,给自己的学业水平出初步定位,结合实际,树立目标。有了理想和目标,学习才会有追求的动力。可以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不断地检测目标,并在一定的时间后对目标进行修改和完善。
2.抓牢基础,形成网络
高三的学习一定要抓基础,并把知识网络化、系统化,在此基础上学以致用,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因为现在的高考正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化。
3.主动学习,善于总结
高三的学习其实是对十年苦读的一次总复习,在这个高二转折到高三的关键时刻,我们应该转变身份,主动学习,从知识的接受者转变成知识的梳理者,把自己的所学尽可能地全部整理一次,发现薄弱之处,及时有针对性地补漏补缺,强化自己的知识储备。
分析总结对高三同学来说是不可缺少的。遇到新问题,学到新方法,都应及时记下来;每次考试,对于新题型的解法思路、典型试题等都要及时整理分析。得失心中有数,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二、缓解压力,从容应对
非智力因素往往左右结果,摆正心态吧。当我因成绩波动而焦躁时,我会选择用安静的音乐来平静自己;当我意志消沉时,我会用榜样来激励自己;当我情不自禁开始胡思乱想时,我也会给自己放个假,留出时间来天马行空地幻想。我用各种方法来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永远乐观、积极,调整最佳心态来应对每一次人生的挑战。(李小龙,20xx年宁夏高考理科状元)
面对高考,压力肯定会有的。面对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做一只最好的轮胎。气不足,就打点儿;气太足,就放掉一点儿,无论在哪里使用,什么样的路面,轮胎都能够适应,并且跑得轻松愉快。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做一只最好的轮胎,还要有“备用轮胎”——这就是面对压力的平常心。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六
同学们:
再过一百天,我们就要整装上阵,踏上神圣庄严的中考战场。如果把初中三年的学习生活比作一次万米长跑,那么,现在我们已经跑过最后一个弯道,距离终点仅有百米之遥。这时,可以看到前面那一道道关切的目光,可以听到周围那一声声助威的呐喊。我们已经没有丝毫紧张、怯懦、动摇和倦怠的余地,只能像猛虎下山一样,义无返顾地向着终点那一道白色生命线奋力冲刺。
同学们,回想过去的九百多个日日夜夜,我们阅读过可以摞成山的书籍,我们做完了可以飞满天的试卷;我们有过成绩一步一步上升的喜悦,我们更有过成绩下滑伤心失意的泪水;我们背负着父母殷切的目光,我们描绘着自己心中的蓝图;我们共同走过了生命中最亮丽的青春花季,我们一起记下了每一张灿烂如花的笑脸。如今,嘹亮的军号已经吹响,加速前进的号令已经发出,我们别无选择,只有赶紧系好绑腿,打好背包,鼓起勇气,携手并肩,一起走过艰难,走过挫折,走过这一百一十天。这样才能在流金似火的六月,打一场漂亮的大胜仗;在最金黄的季节,收获我们最大的梦想。
同学们都知道,中考,是人生征途中最激动人心的驿站之一,它对翻开我们生命中崭新的一页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可能会让你的人生如诗如歌,可能会让你的梦想绚丽如虹,可能会让你拥有更大的施展雄心壮志的舞台,可能会让你登上一座座风光无限的山峰。而这一切的可能,都需要从今天的百日冲刺做起;这可能的一切,都需要你获得中学生活的成功。要获得这个成功,就需要你掌握制胜的武器,需要你寻到有效的途径。
这制胜的武器便是:科学的学习方法,敏锐的观察能力,勇敢的探索精神,严谨的思维方式,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优秀的人格魅力。
这有效的途径便是:远大的人生目标,勤奋的'进取精神;坚韧顽强的恒心毅力,冷静理智的平和心胸;战胜一切的英雄气概,永不言败的壮志豪情。
拿起这个武器之后,你还需要咬紧牙关,背水一战。踏上这条途径之后,你更需要勇往直前,一刻不停。带着破釜沉舟的气势,卧薪尝胆的精神,定会圆你一个绚烂人生梦,定会开启一个辉煌的未来。
最后以一幅对联和同学们共勉:
上联:三年攻读,经纶满腹,企盼才华一展。
下联:百日冲刺,宁静致远,必将妙笔生花。
校长室。
xx年x月x日。
专八考前冲刺及参考篇十七
将题干中否定陈述转换为肯定陈述。有“根据”“证据”“原因”等字样的题干,选项与题干之间要能构成因果关系。将称代内容替代称代词,使称代词与称代内容保持一致。找出选项所关涉的内容区域,将选项与文章内容逐字逐词逐句进行比较、对照。推导的选项要在原文中找到根据,要有前因后果。注意未然与已然、原因与结果、先与后、夸大与缩小、部分与全体的区别。
正常错误有故意混淆,以偏概全,无中生有,张冠李戴,偷换概念,颠倒因果,强加因果,胡乱划分。
答题技巧:找出选项相对应的内容区域,划出文章中相对应的语句,联系词语的本义,抓住语境义。
答题技巧:理清复杂句子的结构关系,适当作些句子成分的分析。其次要对修饰成分认真思考,这是选项比较的重点。找出文中相对应的阐释,与选项逐字逐句对照、比较。分析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分辨先后顺序。检查该选项的解释与全文或全段的倾向性是否一致。
答题技巧:找出选项相对应的内容区域,依次筛选。原文内容与选项保持一致,选项与题干要能构成因果关系。略过无关紧要的信息,如举例、描写等,抓住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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