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所有权合同(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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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所有权合同(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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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强制性,一旦违反,将产生法律后果。那么我们如何撰写一份合同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内容,确保所有条款都清晰明确,并且与双方的意愿相符。其次,合同中的语言要简练明了,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达,以免引起争议。此外,合同应具备完整性,包括主体、标的、条件等方面要全面涵盖,避免遗漏导致后续问题。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和风险,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错误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一

转让方(甲方):顶让方(乙方):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路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丙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前两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一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半个月交至丙方,第三年房租由乙方与丙方参照周边商铺协商决定。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需交纳规定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20_年6月8日前的房租已由甲方交付给丙方。

三、转止后店铺现有的货架设施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丁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百货烟酒等,租期内继续以丁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证件审核变更等相关事项需要丁方协助时,丁方须帮助完成。

六、在租期内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有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租期内乙方不得将丁方的营业执照、烟草证等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丁方有权收回营业执照和烟草证等相关经营手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注意安全,如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和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电话:

乙方签字:日期:电话:

丙方签字:日期:电话:

丁方签字:日期:电话: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即由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有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4、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质量要求: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1、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2、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体现装饰效果,合理利用资源,如遇材料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可对相应装饰预算总金额进行浮动,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2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

六、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总工程款的 70%,即工程开工起 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二次 总工程款的25% ,即各部件装配结束 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三次 总工程款的5% ,即保洁工程结束 支付___________元。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曾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2、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九、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1年,终身维护。损耗品、使用不当、人

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十、 违约责任: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3、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4、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

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5、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东方商城”商铺(摊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安顺市体育路“东方商城”xxxx幢xx层xx号,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铺(摊位)xx间(个),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用期限为xxxx年,租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缴纳方式和期限。

1、该商铺(摊位):第一年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xxxxxxxxxxx元正(元∕月)。

2、租金缴纳方式为: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先向甲方支付租金后方能使用该商铺(摊位)。

3、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xxxxxx元正(小写xxxxxxxxx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商铺(摊位)转租。如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方能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终止该合同,并有权将该商铺(摊位)收回另租他人;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于xxxx年xx月xx日将该商铺(摊位)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摊位)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按市场整体规划开通(畅通)。

3、在不违反甲方市场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

4、合同期满之日乙方退还该商铺(摊位),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摊位)的相关设备无损坏后xxx日内,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该商铺(摊位)交付乙方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及应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如需对该商铺(摊位)装修,未经甲方同意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摊位)的建筑结构部分;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市场对经营商品品种的整体规划,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摊位)的建筑结构及用途(商品经营品种)。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的规定,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摊位)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宣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甲方须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所交保证金总额的1%计收。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第五条第6、7、8款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如因违约的原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据实赔偿对方损失外,另罚款人民币二万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七条:合同终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如需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协议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香巴拉大道45号商铺一间。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租赁期限为年,自日至年月。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签章):乙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六

合同各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存在共有权、抵押权。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二手房买卖合同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478000元大写: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后当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的银行贷款23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_,剩余款项:248000元等乙方办完过户手续一次性付清。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如有一方违约并承担总房款50%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伊旗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各执一份,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七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_______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月租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登记日期:年月日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让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具有对该土地所有权进行转让的权力,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乙方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向阳堡乡铺上村:

第三条:本合同合同项下的土地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四条:乙方有权在受让土地上进行房层建设,种植、养殖或转让等活动。并拥有土地上所建筑物的产权。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若该土地依法被国家或企业占用,与该宗土地有关所有赔偿都归乙方。

第六条: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有甲方负责处理。

失。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二面,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中介:

公元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总 则

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甲乙双方均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权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及时履行协议的各自义务,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等原因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开荒地。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 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地埂、内外平台、坝塘等附属设施。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四至草图定界,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 证书,编号为 ,使用期限为 (见附件 )。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蔬菜、水果等普通农业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种植速生桉树、飞机草、养殖牛蛙等有碍生态环境等非常规农业生产经营;不得在承包地范围内种植法律禁止种植的植物。否则视为违约,法律责任自负,且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地范围内修建水池、沟渠、道路,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承包期结束后不得毁坏、拆除,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第八条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围内建造临时建筑物,但必须书面如实告知甲方建筑的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条 甲方自收到协议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承包起算期以双方签署本协议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为 年(大写: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亩承包 年。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四条 乙方在承包期届满之后欲继续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须在承包期届满之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签署承包协议,支付承包金。否则,超过承包期1天至1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过承包期1个月至6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给超期承包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标准为每年每亩 元(大写: /亩),共 亩 年,承包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承包期内,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土地承包金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 承包地周围的荒坡、蓄水坝塘等承包费另行议定。

第十八条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为银行现金支付,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须在自承包期开始 年之内全部付清。

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承包权

第二十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乙方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同时,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应交税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若乙方用承包地种植经济林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生产设备等财产,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沟渠抽水站及抽水设施以外,乙方有权拆除。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到收获期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超过承包期限时间的承包金,按已经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计付。

第三十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八)如发生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承包期内的补偿;

(三)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四)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六)乙方有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的义务;

(七)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内。

第三十三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五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 由于地震、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七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四十二条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更换联系电话号码或住址,都应当即时告知对方,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在三个月内无法取得联系、不知所踪,即视为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索要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索取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行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五十条 本协议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签字后即刻生效,双方完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共伍页,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十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的规定,是买卖合同一章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从本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各国对此问题也同样允许当事人自由作出约定。例如,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7条的规定,在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即所有权何时转移于买方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也规定,货物所有权可按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方式和条件从卖方转移于买方。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或者商法也都确定了允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本条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此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后来起草民法通则时认为,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作用,但是买受人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不仅不能实际利用标的物,反而在承担与所有权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加重了其承担。规定特定物自合同成立时起所有权转移买受人并不一定能起到保护买受人债权的作用。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交付之时。

本条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确立的原则,因为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这一原则在合同实践中并不存在问题。合同法如此处理,也是保持法律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

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国外立法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有特色的有以下几种:

(一)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

在英国的货物买卖法中,货物所有权的问题与货物的的风险承担、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以及发生违约时可能采取的救济方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情况,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加以规范。

1.特定物的买卖。前面提过,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订约双方的意图。一般来说,法院应依据的规则是:(1)凡属于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买卖,如果该特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则货物所有权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于买方,至于付款时间或者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是否在其之后,则是无关紧要的。(2)如果卖方还要对货物做出某种行为,才能使之处于可交付的状态,或者该物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状态,但卖方仍须对货物进行称重、丈量、检验或者其他行为,才能确定价款,则要等到以上这些行为完成并在买方得到有关通知时,货物所有权才转移于买方。

2.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凡属于说明买卖未经指定或者未经特定化的货物,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转移于买受人。所谓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一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美国在此问题上不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买卖。统一商法典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把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以前,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于买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应当于卖方完成其履行交货义务时转移于买方,而不管卖方是否通过保留货物所有权凭证(如提单)来保留其对货物的权利。因为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一般只起到担保权益的作用,即以此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担保,但这并不影响货物所有权按照该法典的规定转移于买方。可见,美国确立的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准的。

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主要应当区别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1.货物需要卖方运交买方。当合同要求或者授权卖方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但并未要求卖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时,所有权在交付发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至买方。当合同约定在目的地交货时,所有权在卖方于目的地提示交付时转移于买方。

2.不需要移动货物即可交付的。有时卖方可能已经把货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如已把货物存入仓库而让买方到指定的仓库提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应当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卖方交付凭证时转移于买方。如果合同订立时货物已特定化,且无需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合同订立时转移于买方。

(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

德国法认为,所有权的转移是属于物权法的范畴,而买卖合同则属于债法的范畴,买卖合同本身并不起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效力。依照德国法,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如让与动产的所有权,必须由所有人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并就所有权的移转由双方成立合意。在卖方有义务交付物权凭证的场合,卖方可以通过交付物权凭证(如提单)而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如受让人已占有此动产者,仅须让与所有权的合意,即生效力。但是,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或者变更的,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四)国际条约。

对买卖合同影响最大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规定,该公约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人货物所有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一概没有作出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实现统一。所以,在拟订公约的过程中,各国代表都不同意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作任何具体规定。

(五)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只有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关于cif合同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条件作了规定。该规则至今仍然沿用。其他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都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6条规定,除卖方依据法律对货物享有留置权、保留权或者中止交货权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就是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这里的单据指的主要就是提单。虽然该规则只是针对cif合同的特点制定的,但一般认为这项原则也可以适用于卖方有提供提单义务的其他合同,其中包括c&f合同与卖方有义务提供提单的fob合同。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到,国际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这个重大问题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各国的规定都受着本国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背景的影响。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规定的同时,根据我国的情况作出规定。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十一

乙方:___。

第一条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甲方捐赠下列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现金:元(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

甲方赠与现金万元(元整)只能用于购置个人住房。

购置的住房地址为: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乙方在购置住房前,双方约定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赠与款。

二、交付地点:安徽巢湖。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现金通过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以证明收到赠与款项。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且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赠与用于购置住房的现金,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地址:___地址___。

电话:___电话: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十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底街的《xxx药店》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药品、货柜、货架、经营执照、文件柜、办公桌、电脑、指纹机、中药柜、单人床等),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四,该店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药品等其他,转让后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使用,但是到期后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经营引起的一切事故、债权、债务等法律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经营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由甲方负责偿还和理清,与乙方无关。

五、因乙方以前未经营过药店,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甲方承偌在乙方接手药店后,帮助乙方认识药品知识,指导乙方管理药店,即以签合同日开始。期间双方不产生任何费用。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中间人签字:

日期:日期:日期: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软件 著作权转让 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软件版本: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四、共同条款:

1.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五、其他: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2.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3.本协议共壹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商铺所有权合同篇十四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所有权转让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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