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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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范文(16篇)
时间:2023-12-06 16:28:13     小编:MJ笔神

哲学是对世界和人生的研究和思考,它能够引导我们认识自己和理解世界。创造性的总结方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总结学习过程中的个人体会和感悟。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优秀的总结范文,相信会有所收获。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一

招标编码:cbl_20100805_54636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三全路索凌路向北200米,省消防总队教导大队院内;。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4、工期:两个月;。

5、改造面积:600平方米;。

6、总投资额:200万元。

四、招标范围:

满足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展示性、模拟性、演示性并能够进行反复操作和实际测试功能的鉴定专用设施设备组成的'下列系统。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2、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水泵结合器、室内消火栓箱、室外消火栓;3、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喷雾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炮;4、各种消防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5、应急广播系统;6、消防专用电话:智能总线制消防电话主机、总线制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插孔电话等;7、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8、灭火器:各类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及充装装置;9、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设备配电箱、发电机、储油设施;10、泡沫灭火系统:供水设施、启泵按扭、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和泡沫枪;11、模拟消防电梯;12、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控制柜和排烟管道;1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机、送风阀、控制柜和送风管道;14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惰性气体等气体灭火系统。以及节水、防水设施、功能分隔、局部建筑结构补强等。

五、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6、2007年以来,报名人应具有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7、2007年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8、2007年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获得奖项;。

10、监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五项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注:如报名超过7家,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业绩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取前7名。

七、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

八、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整,未中标单位图纸押金定标后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花园支行。

帐户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户帐号:16001101040012432。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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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二

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粤劳社函[]169号,机构编号19001024号),可开展15个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大、中专学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职工通用工种的鉴定工作。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鉴定所增设车工等14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粤劳社培就字[]7号),11月18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函1776号)《关于公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对我院鉴定所的鉴定工种范围及级别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部分工种的技师鉴定资格,同时,还争取在我院设立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工种的鉴定点资格,已开展鉴定的'工种有:机械cad、电子cad、秘书、营销员、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等。

我院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原劳动部同意(劳部发[]442号),铁道部于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铁劳函[]85号文,机构编号014号),可开展7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铁路有关专业毕业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部分铁路特有工种的鉴定。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铁道部同意我站增加21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劳卫组函[]37号),经广铁集团鉴定指导站和我站申请,7月铁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我站检车员、接触网工、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车电员5个工种可开展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将鉴定站名称更换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鉴定站,机构编号:铁道59093058号。

我院特种作业培训点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粤经贸安全[2001]446号),于5月22日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可开展电工特种作业安装、维修的培训。证号:018,代码:12号。1、开展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3、承担新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监测期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有关评估工作。

4、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行政许可工作。

5、负责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6、承办省局有关部门、市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三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直属机构劳资、教育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劳动部从1990年开始,在山东、江苏等省试办了11所高级技工学校,取得了成功经验,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实践证明,发展高级技工学校,有利于加快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经济发展对高级技工的需要,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高级技工学校。现就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工学校是培养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基地,主要承担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其他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任务。

二、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应列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计划,招生数量列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职业技能鉴定《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

三、高级技工学校名称根据其所在地区和行业类别确定(如××省(市)高级技工学校、××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等)。

四、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应与本地区、部门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相应。办学规模一般不少于900人(每年培养高级技工一般不少于200人)。

五、高级技工学校招收技工学校及其他具有中级技术水平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职职工,学习期限2-3年。

六、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仪器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习工厂必须保证学生训练工位,并应选择1-2个技术设备先进的企业作为学生定点实习基地。

七、教师队伍必须与办学、专业设置相适应。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应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包括从社会上聘请的兼职教师)。

八、经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毕业生发劳动部印制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获“双证”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考评技师。

一、高级技工学校是培养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基地,主要承担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其他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的任务。

二、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应列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计划,招生数量列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高级技工学校名称根据其所在地区和行业类别确定(如××省(市)高级技工学校、××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等)。

四、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应与本地区、部门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相应。办学规模一般不少于900人(每年培养高级技工一般不少于200人)。

五、高级技工学校招收技工学校及其他具有中级技术水平的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职职工,学习期限2-3年。

六、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仪器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习工厂必须保证学生训练工位,并应选择1-2个技术设备先进的企业作为学生定点实习基地。

七、教师队伍必须与办学、专业设置相适应。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应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包括从社会上聘请的兼职教师)。

八、经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毕业生发劳动部印制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获“双证”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考评技师。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四

西路鲁班大厦25楼。

陈光强。

1977广东省揭阳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中药制剂工、药物检验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医疗器械购销员、化妆品配制员初级、中级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一期3栋楼下3号。

1977广东省梅州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医药商品营业员(西药)、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中药调剂员、药物制剂工、中药制剂工、药物检验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医疗器械购销员、化妆品配制员初级、中级梅州市江南梅江四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楼。

13502375519温丽妮。

13925365398颜台璐。

13690788618麦穗。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五

一是制定国家职业标准,使培训鉴定有据可依。职业标准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核心,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关键。3月,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由劳动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发布实施(劳社厅发〔〕8号文件),首次从国家层面对上述工作做出规范,成为有史以来民政行业的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12月,又制定发布了孤残儿童护理员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标准,进一步充实了民政特有职业标准体系。

三是开发鉴定题库,保证技能鉴定科学公正。组织有关专家完成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民政分库”的开发建设工作。建成的题库有近0道题,可以按照鉴定要求,实现计算机的随机组卷,从而改变以往鉴定考核命题标准不一、难易程度不同、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

四是建成技能鉴定站,为鉴定工作提供组织依托。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完成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执行机构。目前,我们已在北京、重庆、湖北、贵州、安徽、四川、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陕西、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湖南、江苏等18个省(区、市)建立起41个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承担具体鉴定任务的组织机构。

五是加强基地建设,规范鉴定培训活动。为有效利用民政行业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的管理,我们按照“考培分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提出了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目前全国已有38家单位报备民政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近期,我们拟公布第一批次共23家民政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名单。

六是培训认证考评人员和培训师资,为培训鉴定工作储备人才队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师资和考务人员肩负着鉴定、培训的重任,是一支关键而特殊的队伍。近两年,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已有300余人通过培训考核获得考评员资格,培训师资近200人次。这次会议结束后,我们还将安排考务人员培训。

七是制定制度办法,规范鉴定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办法(试行)》、《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试行)》等十余个规章制度,对鉴定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及有关的工作程序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以保证鉴定工作从一开始就步入正轨、良性运转。

八是研究出台政策,推动工作开展。起草下发了《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上半年将在全国普遍开展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并轨,较好地指导和推动了地方积极开展工作。

九是开展新职业论证,实现可持续发展。为适应民政事业发展需要,近年来,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殡葬礼仪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婚介师”、“婚庆礼仪师”、“灾害信息员”、“骨灰管-理-员”、“福利彩票销售员”、“助听器验配师”、“助听器制作师”、“人工耳蜗调试师”等10个新职业进行了申请论证。经积极努力,“孤残儿童护理员”、“灾害信息员”、“婚介师”、“助听器制作师”、“人工耳蜗调试师”等5个新职业已顺利通过论证并发布,“福利彩票销售员”、“婚庆礼仪师”等2个新职业还在进一步论证中。

十是积极稳妥,开展鉴定试点工作。2012月,我们在江苏省开展了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共7个民政特有职业的鉴定试点。鉴定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和综合评审三部分,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江苏省假肢、殡葬行业的近百名一线从业者参加了鉴定。鉴定试点工作准备充分,组织周严,程序合法、公开,结果公平、公正,取得了圆满成功,积累了宝贵经验。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六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的处理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涂装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制齿工、

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模型工、锯床工、

铸造、锻造、冲压、剪切、焊工、金属热处理、

维修工(摩托车、勘探机械、汽车发动机)、

修理工(摩托车调试、汽车、农机轮胎)、

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电梯安装)、

钳工(装配、工具、机修、模具、检修)、

检修工(锅炉本体、水轮机、汽轮机本体、电机、变压器、锅炉附属设备)、继电保护员、

维修电工、冷作钣金工、钣金工、烧结工、炉前工、轧钢工、热力司炉工、

安装工(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变电设备)、变电检修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

装配工(锅炉设备、电机)、锅炉操作工、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

装饰装修工(镶贴、打胶、涂裱、金属)、抹灰工、

油漆工(建筑、装饰)、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管工、打桩工、

供水(生产工、供应工)、测量工、线路工、

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运输机、输送机等)、

驾驶员(起重机、推土、铲运机、挖掘机)、

驾驶员(汽车、起重型汽车、汽车运材)、

驾驶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

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维修工(照相器材、钟表、办公设备等)、机车司机、

值班员(锅炉运行、电气、汽轮机运行、变电站)、

送(配)电线路工、车站值班员、客(货)运员等、

化工(操作工、试验工、分析工)、制冷工、

仪表维修工、防腐蚀工、分离工、反应工、煤制气工、

液化石油气罐瓶检修工、污水处理工、化妆品配制工、燃气储运工等子设备装接工、

调试工(无线电、计算机)、计算机维修工、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电工)、

仪器仪表修理工(精密、电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等、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检验工(化学、仪器、纺织纤维、食品、商品)、

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地毯)、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机绣工、工艺品雕刻工、装饰美工、摄影师、冲印师、唱片工、

音响调音员、电影放映员、文物修复工等、

糕点面包烘焙工、豆制品制作工、制油工、熟肉制品加工工、冷食品制作工、

眼镜(验光员、定配工)、木工(手工、机械、精细)、

制版工(凸版、凹版、平版)、

印刷工(凸、凹、平版)、

出版物发行员、装订工、

供水调度员、净水工、水质检验工、

泵站运行工、管道工、燃气具修理工、燃气表装修工、

下水道工、自行车维修工、装卸工、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机动车检验工、变压器装配工、互感器装配工、

变压器试验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

水泥制作工、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汽车模型工、汽车饰件制造工、

蒸发工、蒸馏工、萃取工、吸收工、干燥工、结晶工、

化工总控工、玻璃配料工、玻璃钢制品工、气体净化工、

压缩机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柔性版制版工、网版制版工、

柔性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纺织染色工、缝纫机装配工等。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粮油管-理-员、农艺工、农业实验工、

园艺工(蔬菜、花卉、果、茶、蚕桑)、加工工(粮油、棉花、蔬菜、茶叶)、

家畜饲养工、农禽饲养工、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

水产养殖、珍珠养殖工、水产品腌熏烤制工、

海盐晒制工、采收工、湖盐采掘工脱水工、

精制盐工、冷藏工、商品养护员、粮油仓储、

食糖制作工、味精制作工、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农机机械操作工、农机化技术推广员、

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有害生物防治员、

农机营销员、农机服务经纪人等。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七

变更鉴定所负责人或增加鉴定职业范围,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批文。

许可证和铜牌领取日期另行通知。记者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经过整合,目前我市确定12个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鉴定的`工种涵盖了百余个职种。如果想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到负责所属工种鉴定的鉴定所进行鉴定。

据了解,这12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包括:鞍山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师范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交通执业管理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新能电力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海城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台安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岫岩满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康泰华传统疗法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工商家电维修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鞍山市燕丽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如果想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可拨打鞍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话8555802咨询,之后到相应鉴定所进行鉴定。社会上各类冠以“职业资格”的考试、培训、认证等,很多都是不合法的。要辨别真伪,可以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据介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级别。报考者可以按照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国有90个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包括车钳铆电焊、汽车驾驶、维修等机械加工及设备操作类,农林牧渔等生产类,烹调师、面点师、餐厅、客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等商业、服务类,还有就是秘书、计算机操作员等办事员类,也就是说,需要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在这些行业就业。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八

2009年,全省各级鉴定机构围绕稳定就业的大局,紧密结合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实施,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龙头,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继续创新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夯实技术资源基础,加强人员队伍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双提升。全省鉴定人数预计达到120万人次,取证人次95万人次,分别比2008年增长13.2%和2.6%,完成年初目标的132.5%和135.7%,高级工以上鉴定20万人次,占总鉴定人次的比例为16.67%;全国全省统考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全年有16万人参加考试,完成全年目标的123%;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2.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8%。

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扎实推进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编制印发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手册,汇编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政策文件、经验集锦、经典案例及精要点评,指导各市和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制定了省及各市工作计划,按月汇总数据,检查工作进展。深入企业和基层走访调研,了解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开展情况及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草拟了高技能人才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文件。全年企业鉴定人数达到27.23万人,比2008年增长120%,占总鉴定人数的比例达到22.69%。

2、继续发挥高技能人才统一鉴定规模示范效应。完善了技师、高级技师统考日制度,调整和规范考点管理,全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统考1100人。为促进各市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省中心探索调整中烹等八个职业高级以上鉴定组织实施方式,由原全部由省中心组织实施改为有条件的下放给各市组织,省市共同监督管理,保证这八个职业的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3、积极拓展全国全省统考范围。通过报纸、网络、报考简章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统考日制度,大力拓展人力资源管理等二十三个职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覆盖面,全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超过9万人,创历史新高。规范考务管理,明确各市和

报名

点考务操作流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试卷管理、保密、考点考场管理制度,保证试卷

安全

,考务管理过程规范。积极拓展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开发技术资源,开展了汽车营销、景观设计、陈列展览设计、动漫设计、紧急救助员等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

4、配合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强特殊人群的职业技能认证工作。开展院校学生鉴定55万人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鉴定16万人次。加强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认证技术资源开发,专门组织召开了开发座谈会,并收集、整理、修改了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试卷,开发了10个专项职业能力试题库随国家题库配发至各地使用,规范各地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

5、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取得新

成绩

。全年完成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7万人。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实施办法,开展技术力量培训,在全省技工院校中推广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考,提高技校毕业生计算机操作能力,缩短与工作岗位的能力差距。升级考试平台,并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了升级培训,保证考试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1、深入细致开展了一次全省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检查活动。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过程,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全面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省中心积极探索借鉴运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办法,部署开展一次历时半年的全面质量管理检查,检查采用“一听二看三查”的方式,点面结合,全面检查各级鉴定机构综合质量管理情况,并随机抽取三个鉴定批次跟踪检查考务管理过程的规范化程度。各市根据省中心的部署和本地鉴定工作实际,开展了认真的自查、初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省中心于组织了全省的检查验收,分成四个小组对十三个市中心及所属各一家鉴定所和县级鉴定机构进行了检查,对照评分标准逐项对每个鉴定机构进行了量化评分和综合评价,进行了评优并表彰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中心专门组织了一次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要求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此次质量管理检查的效果受到了全省各级鉴定机构的认可和好评,不但丰富和改进了传统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效果,而且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我省的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建设技术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2、加强质量督导、质量通报和违规事件查处。以现场督导为重点,今年以来省中心共开展督导180场次。质量管理检查结束后印发了一期质量通报,对检查结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对违规事件的查处,由事后向事前转变,注重预防,将可能的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证书管理。在空白证书一直空缺的情况下,为保证全省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省中心参照广东省的做法,实行鉴定成绩凭证制度,对经过鉴定合格的考生发放鉴定合格凭证,在有效期内换取职业资格证书,缓解因空白证书短缺造成的矛盾,服务考生就业。同时,加强证书监管,防止非正常渠道购证,定期核对空白证书数据、发证数据、上网查询数据,保证三个数据的一致。做好出国人员换证工作的移交交接工作,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有序过渡。

5、规范鉴定统计工作。根据厅统计数据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鉴定统计工作流程和要求,细化统计内容,建立月报制度和月度数据会审分析制度,加强数据的审核,保证数据的准确及时。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九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 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开发计划。

第五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第六条 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和培养规划,指导和推动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 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职业技能标准

第九条 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技能标准,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对从事特定技能类职业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职业能力水平,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职业技能等级。技术较为简单的`职业,其技能等级可以少于五个。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应当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

第三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二条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应当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前款所列之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面向社会开展营利性的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发布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

第十五条 就业前培训应当针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其他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侧重实用技能的培养。

国家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升学且有就业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6至12个月的定向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岗位、待遇相衔接的机制。

第十七条 再就业培训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特点,以订单式技能培训作为主要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 创业培训应当针对劳动者的创业意愿和条件,结合创业项目的要求开展。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贴。

困难用人单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费用,在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技能开发计划,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建设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职业培训资金专户,对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培训的部分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职业培训资金按照规定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课程标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快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

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通过技师研修、名师带徒、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

第二十二条 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可以举办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

技工院校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技工院校应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联合制定培养计划,设计培训内容,共建实训基地,定期派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

用人单位应当参与技工院校教学,接纳学生实习,提供实习场地。

用人单位与技工院校签订一定期限的合作协议,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机构,与之签订培训项目合同。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机构的认定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培训补贴发放信息。

第二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的培训专业和等级进行培训,保证学员接受培训的时间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发布招生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计划,定期派教师到用人单位参加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并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网上评议等方式,加强社会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

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娶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制定。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娶使用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监督。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员暨考务工作会议12月3日上午在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百亮主任到会对这次鉴定活动作了缜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对所有考评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从考点的设置到考核人数逐年增加,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9日结束,历时一周,共涉及33个职业(工种),22个监狱考点,5368人参加考核鉴定。这次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这次鉴定活动是政府的一次德政工程,是政府对服刑人员的关爱,通过培训鉴定,使他们掌握一种技能,为他们刑满出狱,进入社会,就业生活提供了一个保障平台。

二、通过培训鉴定,使他们“劳”有所成,对生活充满信心,从这个意义来讲,这次鉴定活动也为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通过培训鉴定,他们获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掌握了技能,同时也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提供了人才支撑和保障。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员暨考务工作会议12月3日上午在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百亮主任到会对这次鉴定活动作了缜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对所有考评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一

临近大学生毕业季,保险公司纷纷招聘销售员,并承诺高薪。本市人才顾问提醒,保险销售员的高薪待遇是建立在良好业绩上的,该行业竞争激烈,不要盲目应聘。

本市应届毕业生小明近日来电咨询,他考研、考公务员均失败,眼看就要毕业离校,无奈招聘单位已不多。而保险行业职位较多,都称薪酬很高,甚至有保险公司承诺“月薪上万,三年买房不是梦”,不知这些岗位是否值得应聘。

5月29日,记者在泰达人才网调查发现,当日发布的保险行业职位信息超过200条,涉及10余家保险公司,空缺职位包括理财规划师、储备干部、内勤、保险代理人、电话销售员等。不少保险公司承诺“高薪,发展前景好”,而这些岗位对学历、工作经验、

专业

基本无任何要求,甚至高中、中专毕业生也能应聘。小明说,一些

同学

已经投了简历,基本都获得了试用机会。

南开区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管理人员介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市场上招聘的`都是销售人员,入职后就是卖保险,卖得多收入才高。由于很多岗位不是直接和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中介、人事代理公司签订,保障性较差。近年来保险行业竞争激烈,整体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已陷入“不断招人,留不住人”的怪圈,只有留不住人的工作才会不断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市场一位顾问提醒,根据统计,保险行业的简历投递量和离职率都较高,这类岗位适合有工作经验和社会关系的人。毕业生应根据专业和学历制订职业规划,除非有志于从事保险销售,否则不要盲目应聘。

作者:李鸽

来源:渤海早报

免责声明:所有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职业信息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文中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临近大学生毕业季,保险公司纷纷招聘销售员,并承诺高薪。本市人才顾问提醒,保险销售员的高薪待遇是建立在良好业绩上的,该行业竞争激烈,不要盲目应聘。

本市应届毕业生小明近日来电咨询,他考研、考公务员均失败,眼看就要毕业离校,无奈招聘单位已不多。而保险行业职位较多,都称薪酬很高,甚至有保险公司承诺“月薪上万,三年买房不是梦”,不知这些岗位是否值得应聘。

5月29日,记者在泰达人才网调查发现,当日发布的保险行业职位信息超过200条,涉及10余家保险公司,空缺职位包括理财规划师、储备干部、内勤、保险代理人、电话销售员等。不少保险公司承诺“高薪,发展前景好”,而这些岗位对学历、工作经验、专业基本无任何要求,甚至高中、中专毕业生也能应聘。小明说,一些同学已经投了简历,基本都获得了试用机会。

南开区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管理人员介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市场上招聘的都是销售人员,入职后就是卖保险,卖得多收入才高。由于很多岗位不是直接和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中介、人事代理公司签订,保障性较差。近年来保险行业竞争激烈,整体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已陷入“不断招人,留不住人”的怪圈,只有留不住人的工作才会不断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市场一位顾问提醒,根据统计,保险行业的简历投递量和离职率都较高,这类岗位适合有工作经验和社会关系的人。毕业生应根据专业和学历制订职业规划,除非有志于从事保险销售,否则不要盲目应聘。

作者:李鸽

来源: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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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二

关于印发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15]17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2015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我们研究起草了《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实际,对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出相应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能力建设司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素质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宗旨,以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为引领,以规范鉴定管理和提高鉴定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公正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夯实鉴定工作基础,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一、以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为重点,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一)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生产服务一线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工作。对于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研究确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的领域与范围,拟定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二)做好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所(站)标准、考评人员资格、命题管理、考务管理、证书管理”要求,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继续推行全国“统考日”制度,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打造全国统一鉴定品牌,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总结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规程和工作手册。印发《中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程》,指导中央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四)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加强对依托院校设立的鉴定所(站)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评回避制度。开发院校鉴定管理平台,启动平台试点工作。结合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过程化考核办法。

(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工作。重视并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将其作为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按照统一考核管理和证书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特点,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办法。

二、以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为重点,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继续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分批向社会公告职业资格清理结果。研究制定公告发布后的应对方案,积极妥善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强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题库使用,严禁擅自设置职业资格和违规鉴定行为。加大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和院校职业资格考核认证的质量督导。继续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咨询和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开展咨询和投诉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工作,探索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预警机制。全面建立鉴定工作质量责任制度,在全系统普遍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七)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的审批,加强对鉴定所(站)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公布评估结果,完善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交流活动,总结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设经验。

(八)加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完成《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编印工作。修订考评人员管理技术规程和考核试题库,完善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管理办法。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规范专家选用工作流程,建立专家档案库,提高专家队伍整体水平。

(九)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加大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已发证书数据整理入网进度,争取年内实现所有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推广使用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实现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及库存的精细化管理。各地各行业要根据规定的职业和本地本行业季度鉴定合格人数,按照实名制原则,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督管理。各地要继续做好专项能力证书印制和核发管理工作。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考核,认定其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

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州(地、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级的职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进行管理。

其他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盛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和提供技术服务。

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

专业

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者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名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有特殊贡献或者技术专长的劳动者,经单位推荐或者个人申请,可以提前或者越级申请职业资格鉴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国家对申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事国家和省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和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的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他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用人单位招用需持证上岗工种的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取;对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本省需持证上岗的工种,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从事国家和省规定应当持证上岗工种的在岗人员,在本条例施行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除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职业技能人员的信息时,应当注明对应聘人员职业资格的要求。

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应当向盛州(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件;

(三)本人资历和能力水平证明。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提龋国家题库中没有的,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拟订。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对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免予理论考试。

鉴定结果应当自鉴定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布并通知申请鉴定人,申请鉴定人可以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查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之日起五日内给予答复。

申请鉴定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理论考试或者操作技能考核单项合格的

成绩

,有效期限为二年。未合格的项目,申请鉴定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补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应当实行岗位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和技师、高级技师;乙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四

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它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

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立,标志着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真正进入社会化管理体制及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管理体系。鉴定站是完成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具体执行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实行鉴定站许可证制;考评人员资格证制;鉴定命题统一管理制;考务统一管理制,证书统一核发制。

地区:河南。

详细内容:招标编号:tahp--023。

招标编码:cbl_20100805_54636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就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河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工程。

三、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三全路索凌路向北200米,省消防总队教导大队院内;。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4、工期:两个月;。

5、改造面积:600平方米;。

6、总投资额:200万元。

四、招标范围:

满足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展示性、模拟性、演示性并能够进行反复操作和实际测试功能的鉴定专用设施设备组成的`下列系统。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2、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水泵结合器、室内消火栓箱、室外消火栓;3、湿式、干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喷雾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防炮;4、各种消防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5、应急广播系统;6、消防专用电话:智能总线制消防电话主机、总线制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插孔电话等;7、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8、灭火器:各类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及充装装置;9、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设备配电箱、发电机、储油设施;10、泡沫灭火系统:供水设施、启泵按扭、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和泡沫枪;11、模拟消防电梯;12、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控制柜和排烟管道;1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送风机、送风阀、控制柜和送风管道;14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惰性气体等气体灭火系统。以及节水、防水设施、功能分隔、局部建筑结构补强等。

五、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6、以来,报名人应具有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业绩;。

7、20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8、年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获得奖项;。

10、监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第五项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注:如报名超过7家,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业绩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取前7名。

七、报名时间:8月5日至208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

八、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a823房间。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整,未中标单位图纸押金定标后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花园支行。

帐户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户帐号:16001101040012432。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五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承担组织、实施、指导广州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事业机构。

中心成立于1994年,地处华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指引下,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迅猛发展,技能鉴定总量和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据统计,历年鉴定量达200多万人次,年开考职业(工种)达400多个,属下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80多家、拥有考评员6000多人。鉴定范围覆盖了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目前参与鉴定的考生涵盖本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职工、部队军地两用人才、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下岗)人员、残疾人员等社会各类群体。

近年来,中心勇于站在技能鉴定的.潮头浪尖,紧紧围绕省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新职业(工种)开发工作,并重点致力于动漫设计类、计算机高新技术类、机电一体化类、汽车类等与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开发。同时,为加快与国际逐步接轨步伐,积极引进了c&g等国外知名品牌职业资格证书开展鉴定。在高技能人才考核方式上,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实行了企业技师考评、社会化认证、转系列认证和特殊认证等制度。近年来又率先在全国探索并建立了一套学科规范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广州模式”,为全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体系的建立树立了标杆作用,并在全省和全国予以了广泛推广。为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又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工学结合培养评价课题研究。在技能竞赛方面,已逐步建立起较为成熟、系统的职业技能竞赛人才选拔机制,积极开展穗港澳青年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竞赛、农民工技能竞赛、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市残疾人技能竞赛、市职工技能竞赛和园林、花卉、建筑以及其它有关行业技能竞赛等多项赛事。其中,穗港澳蓉青年技能竞赛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一项颇具影响力的重要赛事。在鉴定质量管理上,建立起了以信息化为手段的鉴定工作体系,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多年来,中心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坚持标准、开拓创新、团结进娶敬业奉献”为指导思想,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为一批批的劳动者就业提供了技能鉴定服务,不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使之真正成为劳动者的“就业通行证”,为广州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心地址: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劳动就业大厦)。

邮政编码:510100。

报考咨询电话:83800667、83819965。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开发计划。

第五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第六条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和培养规划,指导和推动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技能标准,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对从事特定技能类职业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职业能力水平,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职业技能等级。技术较为简单的`职业,其技能等级可以少于五个。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应当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

第十二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应当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前款所列之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面向社会开展营利性的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发布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

第十五条就业前培训应当针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其他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侧重实用技能的培养。

国家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升学且有就业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6至12个月的定向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岗位、待遇相衔接的机制。

第十七条再就业培训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特点,以订单式技能培训作为主要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创业培训应当针对劳动者的创业意愿和条件,结合创业项目的要求开展。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贴。

困难用人单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费用,在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补贴。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技能开发计划,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重点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建设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职业培训资金专户,对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培训的部分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职业培训资金按照规定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第二十一条国家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课程标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快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

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通过技师研修、名师带徒、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

第二十二条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公民个人可以举办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

技工院校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技工院校应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联合制定培养计划,设计培训内容,共建实训基地,定期派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

用人单位应当参与技工院校教学,接纳学生实习,提供实习场地。

用人单位与技工院校签订一定期限的合作协议,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机构,与之签订培训项目合同。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机构的认定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培训补贴发放信息。

第二十五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的培训专业和等级进行培训,保证学员接受培训的时间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发布招生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计划,定期派教师到用人单位参加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并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网上评议等方式,加强社会对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费用,依法在税前扣除。

用人单位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娶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制定。用人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娶使用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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