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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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实用15篇)
时间:2023-12-06 17:25:07     小编:琴心月

方案是在实施一项计划或解决问题时所制定的详细步骤和措施。一个完美的方案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强、可衡量性高和可控制性好等特点。方案的成功案例说明了良好的规划和管理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一

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通过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不断增强困难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全县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实行全覆盖。20xx年完成生活救助10户、医疗救助5户、金秋助学40户的目标任务。在帮扶过程中通过走访和信息比对不断完善精准识别精度、精准帮扶效果,健全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将针对不同致困原因对困难职工分别进行生活救助、金秋助学、医疗救助,实现脱困解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一)帮扶范围。

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及时将符合规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按照属地原则由县总工会建档后给予帮扶救助。

(二)帮扶标准。

根据有关资金发放标准规定,确定帮扶标准,足额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

1、生活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况,按照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确定帮扶标准。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年按7900元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每户每年按6300元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生活救助金按季度发放。

2、医疗救助标准: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个人自付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按照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部分100%救助(四舍五入精确至百),不超过个人自付部分。如自付医药费过高造成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救助标准经市总工会报上级工会批准可适当提高。超过2万元的报送省总工会审批,超过5万元的报送全总审批。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帮扶标准参照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80%确定(四舍五入精确至百),只予单一项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最高不超过1.6万元。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按照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部分的15%确定帮扶标准,最高不超过1万元。

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2.4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申请程序。

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精准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池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授权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申请和认定程序按照《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一)规范资金管理。县总工会将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按规定及时将帮扶资金拨付到困难职工手上。建立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经费保障机制,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县总工会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定期电话回访帮扶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二)强化绩效导向。坚持绩效导向,以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核心,生活救助困难职工数、大病救助困难职工数以及子女助学数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统计范围。加强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工作满意度。

(三)动态管理档案。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全总和省总关于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要求,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比对核查,分类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核,根据核查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困难职工脱困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已脱困序列。困难职工解困是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尚未达到脱困程度,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解困序列。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宣传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面向困难职工,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深入宣传困难职工帮扶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利用率。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保障范围。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原则上,低保标准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

(三)申请认定。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25号)规定执行。

(四)动态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资金统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低保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的通知》以及县政府下发的《县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方案》文件,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对象。

1、持续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社会救助对已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家庭和个人,持续做好跟踪。

对因疫情影响或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境的,给予临时救助。

2、积极关注“低收入贫困对象”的帮扶救助。

要对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因病因学造成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救助或临时救助。尤其是要关注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对象、近期申请未通过对象、近期退保对象中新出现的困难对象,做好筛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对支出型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

3、重点探索“特殊困难对象”的精准救助。

对以下四类重点困难对象,要分类分层实行精准排查,针对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织密兜底保障网。

(1)“老”对象:

80岁独居老人,属于无稳定收入的孤寡对象,纳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80岁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会化服务补贴,加强居家服务。

80岁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灾的予以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

80岁以上留守老人,属于建档立卡和困境的,纳入低保,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2)“弱”对象: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政策救助。

困境儿童。纳入低保或视家庭情况,予以临时救助,并确保此类儿童不因病因灾因困而失学。

农村留守儿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通过教育部门享受寄宿生营养餐和生活补贴,其他困难留守儿童予以临时救助。

农村留守妇女:计生二女结扎户,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倍(含),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纳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贫困的纳入低保并予以临时救助。

(3)“病”对象:

加大对因病而困群众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并对其医疗费自费超额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和县爱心扶贫基金两个途径进行救助。

(5)“残”对象:

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残疾),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有因病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其他残疾人,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因病因灾有刚性支出的,予以临时救助。

1.生活救助。一是创新低保、特困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对扣除医疗、残疾护理、教育等刚性支出(多重致贫可叠加扣除)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对象,按规定纳入低保(特困人员)。

2.急难救助。一是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着重将低收入对象纳入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对发生重大困难的,第一时间给予救助。

3.医疗救助。一是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医疗帮扶基金,对因病困难对象给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帮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对象如有涉及,做好与扶贫办、社会保障所、学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

三、明确工作任务。

1、建立动态管理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络。

(1)摸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对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筛选基础上,逐户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对象数,并对帮扶服务需求作出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

(2)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把特殊困难群体从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致贫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儿童、孤寡困难老人、失能困难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类别进行细化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

在对“老、弱、病、残”困难对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帮扶施策。四类困难对象,总体要纳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实施“临时救助”。对困境儿童还要关注就学问题,确保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失学和辍学的困境儿童要与教育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残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点关注有无办理“残疾证”,对事实患者且无“残疾证”的对象,要单列整理,上报残联统一核对处理,对“残疾证”未年检换新证的对象,要敦促其及时换新证;对孤寡与留守的困难老人,还要关注住房条件,对住房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与村委反馈,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不发生住房安全事故。

3、积极稳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

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低保政策,执行好社会救助的工作纪律,既不“漏保”,也不“错保”,坚决杜绝“人情保”。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高效提供救助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成立由主任挂帅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人员力量;各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2、宣传培训阶段(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并安排工作培训,培训对象为村(社区)业务人员。

3、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区)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对本辖区的特殊困难群众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因病、因残(伤)、因学、因灾(疫)等致困原因进行分类。并于5月25日前将摸底排查数据报送至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

4、实施推进阶段(2021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识别,录入相关摸排数据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难群体基础信息”,实施精准救助,同时组织引导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并做好动态管理。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四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生活贫困教师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好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将于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慰问活动,为做好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贫困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慰问活动由教育局牵头,学校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生病、生活贫困教师。

四、慰问形式贫困教师发放慰问金、发给慰问品、座谈、聚餐。

五、慰问费用预算。

生病、生活困难教师共xx人,慰问开支xxx元左右。

六、慰问时间安排:

20xx年1月31日(初定)。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慰问活动涉及人员多,面积广,学校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等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学校礼品采购。

3、活动分组:

第一组:

走访对象:

第二组:

走访对象:

第三组:

走访对象: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五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开发学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贫困生,使其得到转化。

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组长:马亚男。

副组长:刘艳。

成员:曹瑞萍、刘书立、刘文思、李小强、程红艳。

(1)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荣辱观,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指导,做好学业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进步。每周辅导1-3次,每次辅导有记载。

(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在学校的协助下,以献爱心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学具,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1.学校工会组织要建立需帮扶学生信息库,根据参与教师情况确立帮扶对象,列出结对名单,为教师提供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信息。

2.结对教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

3.参与帮扶的老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指导帮扶工作。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村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各村干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田心寨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扶贫帮困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众得实惠”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景区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景区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落实扶贫帮困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真抓实干,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是景区政治部、社会事业管理局、林业局、农牧水利局等部门要联合组织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积极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要针对联系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竞争力;同时要主动积极协调多方面提供就业机会,及时为贫困对象提供就业信息;二是景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要建立贫困对象档案,将贫困对象的管理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工作重点工作,及时动态掌握贫困对象人数及相关情况;三是景区共青团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扶贫帮困小组,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对贫困对象进行文化教育和技术辅导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景区广大共青团员为贫困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四是景区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扩大扶贫帮困工作的影响面,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弱势群体。

(三)真抓实干,讲求实效。

景区扶贫帮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本部门(单位)本人联系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从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入手,真正使扶贫帮困工作取得实效。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七

20xx年,我中心全面落实xx,以x为统揽,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平稳较快的发展,结合辖区居民的需求和本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如下: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以“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重点,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进一步延伸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内涵,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吃透上级下达的每一份文件精神,认真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家庭责任医师团队,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和利用居民家庭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100%。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量化逐步建立以数量为服务指标,以满意度为服务质量的考核方案,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继续实行药品“三统一”、“零差率”销售工作,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巩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创建成果,充分发挥我社区中心的优势,积极推广中医药和适宜技术的应用。

(一)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卫生服务。

1、掌握辖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认真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计划,,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根据“卫生宣传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定宣传主题,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康信息。每两月办一期宣传栏,继续开展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全社会关注健康,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消除高危行为。

2、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加强基础免疫。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准入的管理和疫苗运输冷链化要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率达90%以上,同时组织实施好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的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工作,法定传染病上报率100%。制订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手足口病、甲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制订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计划,加强对城镇孕产妇和流动儿童的系统管理,孕产妇以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补助、增补叶酸项目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的管理。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孕药具发放和咨询点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避孕措施,开展避孕知识宣教,提高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晓率。

3、创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社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并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专项健康档案管理。

(二)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全科医生熟练掌握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正确处理社区常见健康问题。

2、继续开展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中医药服务。

(三)为弱势人群提供服务。

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医疗、康复等工作。建立康复病人档案,组织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共同参加,开展群体个体相结合的康复治疗和辅导。加强对重型精神疾病的管理做到有服务、有指导、有记录。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本年度的工作。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就做好我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

(三)经费筹措。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地方党委报告。民政部门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

(二)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应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法处理。

(三)优化救助服务供给。救助管理机构应按要求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民政部门应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要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各地要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

(四)强化源头治理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对特殊困难人员,要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报请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帮助返回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辖区人员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促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五)强化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

(二)强化部门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的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其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其疾病防控和内设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康复及护理进行监管,根据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内设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管。财政、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注重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展现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惠民实效。要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并把开放活动范围覆盖到托养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多方评价,吸取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救助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要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责任。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九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齐心抗疫”稳企惠民纾困补充政策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从细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对象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方便群众”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救助和综合帮扶。

帮扶对象原则上为户籍在本辖区的特殊困难对象。

(一)低保对象;

(二)分散特困供养对象;

(三)困境儿童;

(四)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

(五)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

(六)其它因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对象。

(一)特定帮扶。

2、高温、寒潮期间(指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首次橙色预警),帮扶对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二)重点帮扶。

低保家庭中患12种慢性病(重症)、门诊特殊病种的`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省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其保障对象;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于2022年12月,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三)节日帮扶。

2、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重点独居、空巢老年人,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物资或爱心消费券。

经费保障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十

体育局帮扶贫困村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帮扶贫困村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帮扶贫困村两河口镇宋家村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年度目标。

1、扶持贫困村发展。帮助宋家村争取一个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扶持宋家村发展。

2、帮扶贫困户。局机关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宋家村困难户,全面完成结对帮扶任务。

二、重点工作。

1、制定帮扶工作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措施,明确帮扶工作目标和任务。

2、落实帮扶工作任务。一是现场办公。全年到宋家村办公达3次以上,与村“两委”共同研究脱贫致富工作。二是指导制定规划。年初指导宋家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确定脱贫致富项目。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体育局部门优势,援建1套农民健身工作设施,并派专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基础工作。

1、加强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积极落实帮扶贫困村各项工作。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杜春三为组长,梅卫东、周玉、郑淑清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建立工作专班。分管局长郑淑清为工作队队长,抽调2名工作人员为工作队员。

2、强化责任落实。把帮扶工作当做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秭办文〔2011〕37号文件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

3、报送情况。按时上报帮扶工作计划、总结。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帮扶工作情况,认真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4、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帮扶工作经验,及时报送帮扶信息,宣传帮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户帮扶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十一

区镇村继续按照“经济强村、产业富村、科技兴村、文明治村”的发展思路,以“成方连片、规模布局、有序开发、共同发展”为工作思路,突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为主题,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为己任,以实现村繁荣、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为更好实施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体现大扶贫的要求。统筹规划,周密部暑,全力实施,为贫困村脱贫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

围绕国家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到今年年底使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区的平均水平;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特色增收产业基本形成;农民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是带领村干部和党员认真宣传好、贯彻好、学习好党的及今年中央“”精神,把村党建工作抓牢抓实,继续巩固党组织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加快培养农村党组织的后备力量。主要做法:(一)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二)进一步调研、摸底、走访,包括:1、建立民情日记、档案;2、召开村“两委”座谈会;3、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组织召开村民小组座谈会;4、积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党员的教育培养,建设一支能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强有力党员队伍。(三)讨论研究今年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对制约当前农业发展的因素进行调研,探索农民脱贫致富新思路、新办法,选准发展路子,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走访村贫困户,对他们进行重点帮扶,力争计划内帮扶的贫困户当年脱贫。

二是抓紧抓快协调区组织部、计生局、卫生局、文化局等职能部门对村部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投入,监督去年我局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主体工程投资35万元,计划3月份动工,6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年内交付使用。

三是跟踪、协调区水利局对那马屯、六合屯的人畜饮水工程的实施,计划投资30万元,力争年内解决两屯600多人口的饮水问题。

四是协调、跟踪区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全村8条总长12公里的农田水利渠道及那马屯1.6公里屯级道路的建设。计划7月份完成,总投资480万元。

五是协调区扶贫办、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对那华屯0.3公里,那母屯3公里,平利屯0.5公里,那户屯0.8公里的屯级道路改造,计划8月份完成,投资92万元;二桥头至百拿屯4.8公里的屯级道路硬化工程,投资200万元,计划10月份完成;跟踪区国土局对大垌田总长3公里的防护坝建设,计划11月份完成,总投资600万元。

六是继续跟踪区交通局完成对二桥的修缮工程,计划2月份完工,投资15万元;协调区农业局50吨水泥,发动那华屯群众投工投劳年内完成屯内道路硬化。协调林业局年内完成500亩油茶低产改造,形成以油茶为主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

七是通过协调区教育局及其他渠道为六合屯教学点建卫生间、硬化操场等基础设施,年内计划投资5万元,力争创造一个较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把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到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矛盾,确保无重大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包括:1、调解、处理一些矛盾纠纷;2、开展反警示教育: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3、加强法制教育,帮助村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劳致富的好思想。

九是结合局直属单位广西第一工业学校及动力技校开设的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热门教学专业,大力向该村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及准备外出务工群体宣传、积极推荐职业资格教育和技能培训。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十二

20xx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建会企业坚持高温生产的一线职工,参加创建卫生城市露天作业的一线职工。

好职工群众参与改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制定活动方案。制定下发全区“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通知和方案,组织动员基层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夏送清凉活动。

2、走访慰问一线职工。由区领导带队,合理安排时间,分组走访慰问一线职工代表。走访结束后将物质发放记录、影像图片资料提供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爱职工、尊重职工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敬业奉献、共建和谐的社会风气。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真正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联系帮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强化家庭履行赡养、抚(扶)养和监护职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补齐补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短板,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本方案所指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包含以下几类人员:第一类为自理能力不足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第二类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第三类为生活照料存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第四类为赡养、抚养缺失或照护不到位人员;第五类为困境儿童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受监护人侵害儿童、流浪儿童以及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儿童。

(一)做好人员信息摸排、审核、和评级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在5月18日前从范围对象中的五大类人群中逐组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摸排,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摸排出的困难户进行审核和评估定级,同时明确困难群体人员名单。

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三级、二级和一级,等级认定方法如下:

五大类人群中单独一人生活的失能半失能人员且居住地较为偏僻,附近500米左右没有其他常年在家邻居照应的应当定级为三级。

五大类人群中有大病重残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料人自身困在困难的,居住地500米左右在家邻居不超过3家的应当评估定级为二级。

五大类人群中有法定监护人或赡养、抚养人的,但是赡养、抚养存在缺失的或照护不到位的应当定级为一级。

(二)明确关爱帮扶主体(5月18日前完成)。各包联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责任人。评估等级为三级的要明确镇包联村干部进行包保联系。关爱帮扶责任人至少每3天要走访联系1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评估等级为二级的由村(社区)包组干部进行包保联系。关爱帮扶责任人至少每周要走访联系1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评估等级为一级的要落实落细监护人或赡养人责任,村(社区)干部要定期联系走访并督促监护人或赡养人履行责任。关爱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探视至少2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关爱帮扶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志愿者、党员等作用,根据就近就亲就邻原则,定期联系走访区域内特殊困难群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对在规定时间内走访不到位、走访间隔时间过长(三级高于5天、二级高于10天、一级高于20天)或有重大风险隐患的,管理服务系统将实行监测预警,及时提醒帮扶责任人开展关爱帮扶服务。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灾害期间按照要求加大走访探视频次。

(三)做好信息的采集与系统录入工作(5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在5月18日前要完成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镇民政办将于5月18日后对村(社区)进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培训,5月23日前各村(社区)需将信息在系统中录入完毕,并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台账。

(四)建立镇村两级联动问题解决机制。各村(社区)可以根据扶贫、人社开发的辅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四联四帮”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对象开展探望、代购等服务。对于走访发现的问题,各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对接镇级相关部门,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多方资源,解决关爱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镇中心学校要落实学龄阶段困境儿童教师包保责任,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作用,督促监护人、赡养人履行责任,及时纠正并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中赡养、抚养缺失等问题;镇妇联、团委、卫生院等要定期组织志愿者、医疗人员开展入户关爱帮扶;镇残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要统筹资源,及时落实部门政策;各村(社区)要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并及时上传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工作组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镇残联、扶贫站、中心校、卫生院、司法所、妇联、团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共同参与,各联村干部负责走访与督导。镇民政办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监督问责。对于因摸排不精准,存在错漏导致关爱帮扶缺失而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各包片干部的直接责任和村书记的领导责任。

对于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将追究帮扶责任人相应责任。

对于因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镇民政办将向主要领导进行通报,适时调度。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十四

为更好的体现我院对本院职工的关怀爱护,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励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质量。

(一)本部在册职工及配偶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

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主要指我院在职教职工,因生病住院,由院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活动。

(二)教职工家属去世看望慰问。

教职工家属病故看望慰问,指我院在职教职工的父、母亲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出面进行看望慰问。

(三)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病逝看望慰问。

凡是我院在职或离退休的教职工,因病或因意外事故去世的,由医院出面进行慰问其家属。

1、凡属于我院教职工,因生病住本院的,由院医保及时向工会提供名单,工会到所住病房进行慰问。

2、教职工家属(指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教职工本人。

3、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其家属。

4、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或去世,由离退休科组织看望慰问。

附院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其家属所须经费由行政、工会共同支出。

看望慰问教职工采用一次性经费补助方式。其标准如下:

1、教职工生病住院,由工会组织探视,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00元;

3、教职工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元。

困难教职工帮扶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新时期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粤贫[20xx]1号)和《关于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办发〔20xx〕19号)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切实做好韶关乐昌市云岩镇长塘村对口帮扶工作,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切实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充分调动各帮扶成员单位的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长塘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长塘村及其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力争使帮扶的176户贫困户基本都能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上;使长塘村有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村集体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1、依靠现有的合作社,以发放化肥补贴形式,继续鼓励贫困户种植优质蔬菜,并进一步扩大种植反季节蔬菜的规模。

2、新增扶持发展雪莲果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引导村民集中连片试种雪莲果(约70户村民种植,面积约150亩,其中贫困户有39户,约70亩),力争在20xx年开始向全村推广。雪莲果产量多,价值高,而且不占用水田,亩产在6000斤以上,最高能产10000斤以上,产值在4000元/亩以上。除了产雪莲果,还能产雪莲果种子300斤/亩,20xx年的种植目标在四百亩以上。

企业推荐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条件成熟可组织部分企业到村委会召开现场招聘会,增加农户收益。

(二)以依靠扶贫资金为主,适当给予经济补助的方式,积极帮助危房住户进行危房改造,完成对13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中未完成改造的10户贫困农户危房进行重建、修复或翻修,主要是老旧泥屋的修葺维修工程,尽快对墙体变形、存在危险性的住房进行加固,对裸露的泥砖墙体进行批荡处理,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增强农户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户生命安全。

(三)逐一核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是否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100%纳入。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农户,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捐款、节日慰问等倾斜性直接资助方式,尽量保证其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脱离贫困境地。

(四)逐一核实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是否达100%,是否有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的,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对存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家庭,发动捐款,帮助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鼓励有条件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密切留意在读的初三、高三学生,注意消除其影响升学的贫困原因,保证全部在读大学生顺利毕业,初三、高三学生不因贫困影响升学。

(六)逐一核对贫困户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达到100%。对于确实因为贫困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考虑继续以直接资助的形式,帮助其参加合作医疗。对于因为个人思想原因没有参加的,积极动员,做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户提供基本保障。

(七)力争使长塘村村民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达95%。妥善解决下陂村群众饮用水工程,下陂村饮用水源缺乏、不达标,每年旱季缺水严重,拟在长塘村建设涵洞和引水管道,把山泉水引入下陂村,解决整村安全引水问题。引水涵洞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八)实现镇到村公路硬底化,自然村通机耕路,其中300人以上大自然村实现硬底化。

1、长塘新村机耕路(进行中)、魏家村小组机耕路建设。两自然村连片500亩水田、400亩旱地没有通机耕路,种植效率过低,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2.8公里机耕路工程。

2、半斤塘村公路硬化工程约1.6公里,在争取省财政资。

金的基础上,挂扶单位筹资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村民集资完成,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硬化工程。

(九)水浸洞三面光工程。水浸洞的大水路水圳大范围破损,失去大部分灌溉功能,严重影响种植效果,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500米水圳的修复和重建三面光工程,受益面积达200多亩。

(十)组织新班子成员到江门市先进村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高致富能力,为贫困村培训一支永不撤退的扶贫队伍。拟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十一)积极协助长塘村党支部顺利完成长塘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使两委班子交叉任职100﹪。协助长塘村新“两委”班子搞好团结,强化村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完善支部活动,形成支部学习的自觉性,打造群众拥护、作风民主、廉洁高效的村领导班子。协助村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村宣传公示栏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文明乡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标情况等均完善公示制度,及时收集村民反馈意见,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专项资金的监控。协助村两委班子完善村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民主管理,每自然村建立公开栏,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

五、对照完善帮扶任务。

1、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以省扶贫办下达的扶贫任务为标准,查漏补缺,继续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做好迎接考评工作准备。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考评办法,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全面评价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纵向横向的学习比较,不足之处尽快改正,按照要求做好整体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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