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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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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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往往需要经过多次的讨论和修改,以达到最终的完善和优化。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调研和分析问题的原因和现状。了解一些成功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完善自己的方案。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公司经营过程中势必将遇到各种商业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内部风险和外在风险等。

若对风险因素没有防控或者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还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员工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

所长觉得,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是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内容。

所长今天就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方面,谈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宏观上,公司应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一)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的合理制定是公司风险控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制定了合适的风险控制制度,才能保证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够有效地实施。

通常而言,健全的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2、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的制度;

3、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二)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但需要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竭力配合,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各个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内控部或者法律事务部专门负责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工作;而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则可以将内控的工作交由某个特定人员监管,但务必注意,该监管人员在风险控制的职责履行方面,其汇报对象应尽量是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管理层,以避免内控管理形式化。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二

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7〕58号),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陇纪发〔2016〕12号),结合我办职能,市金融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金融扶贫贷款领域开展“查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以下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保证“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着眼防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保障和促进脱贫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既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脱贫攻坚这一最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障。市有关银行业机构,各县区政府金融办、机关各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两查两保”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贷款使用情况,做到贷款、区域、承贷行和受益群众全覆盖,不留死角。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抓落实见实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体系,形成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着力解决:

1.承贷行对扶贫贷款审查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贷款发放不精准。

2.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庸懒散软、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4.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5.其他影响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不正之风。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着力解决:

1.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2.挤占挪用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3.其他影响和干预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腐败行为。

(一)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发〔2016〕3号)和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陇纪发〔2016〕12号)精神,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组织力量集中查找、纠正和解决问题,把自查自纠情况和“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自查问题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25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市金融办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检组,适时会同陇南银监分局对各有关单位“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本系统本县区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深入查找在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部门。要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把查处金融扶贫贷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按程序严肃问责。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严重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纪律处分的要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置。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集中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媒体通报等形式,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震慑效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落实金融扶贫贷款,查处金融贷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常研究、常谋划、常推动、常落实。

(二)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各有关单位在深入查找问题的同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通过查处问题、抓源治本,达到“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的目的。

(三)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和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开展在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据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逐个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是否招投标、项目监理是否到位、验收是否达标;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重点查纠:。

3.项目所在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项目选址、设计未能与群众意愿充分契合,存在整治后的土地被撂荒的问题。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重点查纠:

1、项目设计不合理,严重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

2、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2.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廉政责任,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监管、质量和效益负责,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入手,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5.把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紧扣“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9”个精准扶贫方案,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6.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组)。

7.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8.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倒查追责。(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9.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办法》,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既剖析个案又分析群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发生(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10.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项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向市局和局纪检组报告开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违纪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地方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争取工作支持。

(三)细化实化任务。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实化措施、强化落实,认真做好“重点查纠”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市局办公室和纪检组。局各有关科室要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提出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对2013年来实施的项目按照“六个是否”标准和“重点查纠”要求逐个检查,建立健全台账,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力促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向局党组、纪检组专题报告。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增强国企抗风险能力,铁岭市国资委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体系,跟踪监测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积极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动仗。

统筹调度排查。铁岭市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贷款类别,组织我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的债务风险进行排查,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

动态监测管理。铁岭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带息负债情况月调度、季排查工作,实行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管理。该项工作通过对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指标综合分析,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对重点企业名单进行跟踪调整。目前,确认3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为重点调度企业。

积极应对风险。铁岭市国资委强化债权债务清理,对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运用企业预算硬约束,防范和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近年来,中央企业整体负债率稳步下降,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布置的“2020年较2016年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目标任务。在这个目标完成的前提下,今年以来央企负债率始终稳定在65%以下,债务结构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2017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债务违约,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控。

关于地方国资委,这几年我们一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力度,一方面专门下发通知,组织专项工作,更好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我前段时间到有关地方去调研督察,总的感觉是各地国资委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在债务风险防控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总体上控制在合理水平。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中央企业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带头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下一步,国资委将重点从完善机制、管住重点、优化手段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完善机制。国资委专门组建了中央企业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将建立完善中央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长效管控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及时识别和发现风险企业,实施挂牌督导、穿透监管和联动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第二,管住重点。在巩固降杠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化风险管控措施。对中央企业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措施,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企业发展阶段不同,都确定了合理的管控线,把这些重点企业要管好。

第三,优化手段。推动中央企业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司库管理体系建设。我们正在建立司库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风险穿透式监测预警,全面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同时,正像你刚才说的,关于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在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监测,指导地方做好重点企业风险化解的基础上,通过风险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地方属地监管职责和地方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整改工作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开展整改工作作风专项行动,全面查摆整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查找全局在转作风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切实提升政策落实水平、为民服务本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聚焦“整改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主题,加快推进工作作风大改进、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部门形象。

二、目标要求。

通过整改提升,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动为民意识更加牢固;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有效整治;

工作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

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争优创先意识显著增强,精神状态更加昂扬;

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制度建设更加健全。

三、明确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

一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重点整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的问题;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的问题;执法不严格,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震慑力不够的问题。

二是不细不实、管理松软的问题。重点整改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把关不严的问题;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问题;规章制度不落实,内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工作粗放不准确,大撒把慢节奏,路径依赖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慵懒怠政的问题。

三是脱离群众、调研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久拖不办的问题;**经办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让人民群众来回跑的问题;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甚至不深入基层、不深入一线摸清楚弄明白,提出意见建议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的问题。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省局提出的“五个必须”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创新和培育文化活动载体,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业务学习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全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提升服务现代**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持续增强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以文化提素质、塑形象、育精神、促发展,让文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关爱,努力造就一支“有情怀、敢担当、特能奉献”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要开展集中整治,深化整改提升。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查摆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深入査摆在抓落实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进行整改。加强经办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精简经办程序、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优服务质量。

四要全面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执行力、落实力,大力倡导任何工作有制度、有程序、有标准、有检查、有落实,实行闭环管理。要坚持按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全面建立党建和行政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提升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健全完善督导调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围绕重点改革事项和重点民生实施,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五要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聚焦医保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树牢实践实干实绩鲜明导向,以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清廉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打造廉政文化品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六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一线工作法”“点对点工作法”,建立实施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快建立群众满意度自我测评制度,加强**经办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增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整改工作作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同志负责,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要加强问责追责。认真落实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严厉追责问责。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六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组长:申xx。

副组长:李xx王xx。

成员:张xx崔xx王xx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七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监督、制衡的约束机制;建立高效运行的机构设置,保证各机构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各机构高效运行。使公司的重大决策都能通过集体决策进行,并且能得到有效执行,规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强化债务管理事项,完善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强债务审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强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资金一旦出问题便是大问题,筹资不当、资本结构不合理、无效筹资等都可能导致筹资成本过高或是发生债务危机。因此要加强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筹资活动业务流程,提出筹资方案、筹资方案论证、筹资方案审批、计划的编写与执行、筹资活动的监督、评价和追责、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从这几个环节设计科学的筹资内控制度,有效的进行筹资环节的风险防控。

(三)加强担保业务的审核担保业务属于企业的一项非常规业务,它会使企业面临一定风险,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因此对于担保业务要尤其谨慎。对担保申请人的整体实力、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细调查,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充分,对每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批,重大担保业务要实行集体决策。

有条件的公司应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科学的预算系统,指导公司的正常运营。一般的大额融资都是用于投资项目,我们要加强对专项投资的预算,事前对投资项目进行详尽的预算,以预算结果来指导投资行为,只有预算盈利的项目才允许进行筹资,预算不过关的项目不允许筹集资金,尽量降低企业的融资规模,严格控制超出预算、预算外项目的新增债务。

有些国有企业盲目追求经营规模,未经仔细研究便盲目投资,导致很多投资项目经营失败,这也是引发债务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对于投资项目要进行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资要量力而行,谨慎投资,不要因为不合理的投资行为而盲目举债,努力缩小融资规模,进行去杠杆化,降低财务风险。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很多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超过了6%,融资的高成本也使本来效益就不好的国有企业雪上加霜,所以企业要严格控制融资成本,规避高息债务的发生。有些国有企业是集团公司性质,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从集团公司角度进行融资的筹划,加强“总对总”战略对接合作等方式,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统一与银行谈合作,大的企业集团具备更高的谈判资本,可以争取到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信贷支持。这样就可以为整个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率,也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信贷优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自身要加强信用等级管理,使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这样又可以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和议价能力,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使企业轻装上阵。

国有企业效率低、效益差主要还是由于与市场脱节、企业活力不够,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国有企业生产运营、市场销售、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以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下,国有企业的运营模式显得格格不入,其市场主体地位未得到确立。因此我们要加大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通过“四个一批”促进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退出,对于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投资项目或企业,要加大清理力度,结合国家“出清一批”、“出让一批”工作,实现“瘦身强体”,减少竞争性不强、效益低下、高负债业务板块的投资,从根源上清理对外债务,压缩债务规模。另一方面把国有资本推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强企业的资本运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政府注资等方式增加权益性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资产的证券化水平,降低债务性融资规模。

我们一直在强调国有企业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对成本问题不够重视导致企业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因此我们要加强成本意识,改变国有企业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现状,引进精益制造、精细化管理、作业成本、目标成本等管理理念,从制造成本到期间费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费用,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成本费用的降低,可以为企业挤出利润,让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去应对债务成本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债务风险的降低。打仗还要自身硬,单位经营好坏是关键。面临当前经济下行、消费疲软的现状,我们要采取多种举措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供给效率,改善产品供给,努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不断创新增加企业动力、催生企业活力。努力改变企业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另一方面还要优化企业的资产,加大对资产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不良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资产周转率,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现金流的收回。

国有企业上级单位要加强对债务的管控,要求各下级单位建立详尽的债务管理台账,对下级各单位的负债情况定期要求其汇总上报,对大额筹资项目加强管控,通过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监督其筹资前的预算分析是否到位,监控其筹资活动的审批流程是否合规、合法,监管其筹资后资金的运用是否脱离预算等,特别是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要重点关注,关注其是否具备到期偿付能力,通过全方位的监管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

很多国有企业对于新型的融资模式应用很少,企业融资模式单一,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资产负债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额,单位对银行的借贷只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均衡、优化融资期限和融资结构,通过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合理设置来有效解决“短贷长投”和债务的期限错配。合理安排筹资计划,以分散大额单笔债务,减少债务的集中还款压力。企业要根据产业性质、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品种的融资组合来巩固资金链,科学确定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规模,确保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适当。单一的融资结构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也不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只有设置科学、合理的融资结构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规避债务风险。

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过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国有企业更应该加大力度防控债务风险,通过提质增效、瘦身健体、苦练内功来渡过难关、抵御债务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 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 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九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14年1月1日-**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巩固“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成效,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巩固商渔共治成效,深化水上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重点治理商渔船碰撞事故隐患,强化商渔船通航保障基础,推动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渔村、船员培训机构,商渔船员法治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防碰撞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联合执法行动更加扎实。执法形式更加丰富,陆海整治同步实施,治理范围不断拓展,商渔船舶、海员、渔民、航运企业、渔船船东等多点覆盖,商渔船碰撞风险联合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突出隐患治理更加聚焦。“网位仪ais”设备随意布设、擅自编码等突出问题得到充分治理,清理整顿“网位仪ais”形成高压态势,海上通航环境更加清爽。

商渔船舶航行更加有序。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碍航设施整治、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持续推进,渔船电子海图实现在线更新,沿海商渔船舶航行保障更加有力。

各方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商渔船碰撞事故问题整改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得到跟踪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压实。

联合治理机制更加完备。“商渔共治2021”联动机制得到巩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执法行动周密组织,执法力量优势互补,各项任务顺畅实施,部门协同机制日趋完善。

2022年,以“巩固成效、深化合作、攻坚破题”为主题,深化联合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2项常规任务,重点开展商渔船航路畅通、“网位仪ais”清理治理和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3项重点任务,全力防控商渔船碰撞风险。

(一)联合宣传教育。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宣讲。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的原则,海事与渔业渔政部门共同组建讲师团、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进渔村渔港对渔船船东和职务船员宣讲航行安全知识,重点讲授商船航行特点、海上无线电通信方式、沿海推荐航路、海上避碰要点和应急逃生等知识技能。(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进商船船员培训机构对商船船员讲授渔船航行和捕捞作业特点、主要渔区分布、安全需求、沿海推荐航路、《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等内容。(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警示教育。结合事故典型案例加强新颁布实施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开展航运企业、渔船船东及船长警示警醒教育,突出涉刑和违反法律新设条款有关案例的讲解。联合制作并组织行业学习观看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促进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广大海员、渔民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共同开展)。

3.开展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商渔船驾驶台参观、航海模拟器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推动双方相互熟悉通信导航方式、船舶操纵特性和航行作业特点等情况,进一步增进彼此理解,形成防碰撞共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二)联合执法。

行动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靠泊船舶安全检查。针对商船重点检查ais、雷达、海图、无线电等助导航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船舶及时整改安检缺陷,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直属海事局负责)针对渔船重点检查救生筏、号灯号型、消防、通信导航、ais、北斗等设施设备,依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查处,督促立行立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在航船舶安全巡查。在伏季休渔和开渔前后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航行密集交汇区的巡航力度,抽查点验商渔船舶航行值班、甚高频公共频道守听等情况,查处不按规定保持航行值班、违反定线制航行作业、不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定期摸排辖区碍航养殖情况、驱离碍航捕捞船舶,重点清理整顿进出港航道及周边水域、锚地等区域的非法养殖设施,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通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所有人限期搬迁或拆除。(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3.开展在航渔船无线电设备执法检查。加大渔船ais设备监管力度,重点打击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擅自篡改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等行为,对擅自关闭、破坏ais设备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4.开展“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中关于“三无”船舶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海陆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摸清“三无”船舶底数,依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5.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船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切实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司商渔船防碰撞相关体系文件运行情况,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督促渔业生产企业(船东)落实编组生产、船员教育培训等制度。(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三)商渔船航路畅通。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持续推动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继续落实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辖区重点水域沿海船舶航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推广,引导商船使用推荐航路。(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及时更新渔船电子海图。推动在电子海图上明确标注商船推荐航路信息。对配备“插卡式ais”设备的渔船,适时在线更新电子海图,促进广大渔业船员对商船推荐航路形成直观认识,引导渔船自觉避开商船推荐航路。(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3.强化海上安全信息播发。联合编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信息,通过海区巡航、vts通播、海岸电台和短信点对点发送等途径常态化播发,提醒商渔船加强值班瞭望,谨慎驾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网位仪ais”清理治理。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

1.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对外公告、宣传教育等形式,组织渔区渔民自查自纠,自觉清理治理“网位仪ais”,营造和谐执法氛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港内排查。伏季休渔期间,采用港内排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渔船“网位仪ais”等设备,开展全面清理。对违规使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涉及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直属海事局配合)。

3.开展海上执法。聚焦船舶定线制区域、安全作业区、港外锚地、交通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等重点水域,对随意布置使用“网位仪ais”的,予以清理治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五)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

行动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后续评估,对2021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商渔船碰撞事故中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牵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延续“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中建立的领导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将“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纳入各地水上安全工作有关协调机制,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渔业渔政、海事、港航、海警等涉海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联合执法的频次、重点;建立违法违规商渔船通报机制,优化各级通报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对通报的商渔船舶要立即核实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契机,总结推广一批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建立一套符合各地实际的商渔船防碰撞常态化工作制度。

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亮点、工作难点、下一步工作打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吴延国010-65292896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人:徐明010-59192913。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巩固“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成效,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巩固商渔共治成效,深化水上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重点治理商渔船碰撞事故隐患,强化商渔船通航保障基础,推动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渔村、船员培训机构,商渔船员法治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防碰撞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联合执法行动更加扎实。执法形式更加丰富,陆海整治同步实施,治理范围不断拓展,商渔船舶、海员、渔民、航运企业、渔船船东等多点覆盖,商渔船碰撞风险联合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突出隐患治理更加聚焦。“网位仪ais”设备随意布设、擅自编码等突出问题得到充分治理,清理整顿“网位仪ais”形成高压态势,海上通航环境更加清爽。

商渔船舶航行更加有序。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碍航设施整治、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持续推进,渔船电子海图实现在线更新,沿海商渔船舶航行保障更加有力。

各方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商渔船碰撞事故问题整改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得到跟踪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压实。

联合治理机制更加完备。“商渔共治2021”联动机制得到巩固,商渔船防碰撞联合执法行动周密组织,执法力量优势互补,各项任务顺畅实施,部门协同机制日趋完善。

2022年,以“巩固成效、深化合作、攻坚破题”为主题,深化联合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2项常规任务,重点开展商渔船航路畅通、“网位仪ais”清理治理和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3项重点任务,全力防控商渔船碰撞风险。

(一)联合宣传教育。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商渔船防碰撞专题宣讲。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的原则,海事与渔业渔政部门共同组建讲师团、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进渔村渔港对渔船船东和职务船员宣讲航行安全知识,重点讲授商船航行特点、海上无线电通信方式、沿海推荐航路、海上避碰要点和应急逃生等知识技能。(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进商船船员培训机构对商船船员讲授渔船航行和捕捞作业特点、主要渔区分布、安全需求、沿海推荐航路、《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等内容。(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警示教育。结合事故典型案例加强新颁布实施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开展航运企业、渔船船东及船长警示警醒教育,突出涉刑和违反法律新设条款有关案例的讲解。联合制作并组织行业学习观看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促进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广大海员、渔民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共同开展)。

3.开展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商渔船驾驶台参观、航海模拟器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商渔船船长“面对面”活动,推动双方相互熟悉通信导航方式、船舶操纵特性和航行作业特点等情况,进一步增进彼此理解,形成防碰撞共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二)联合执法。

行动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开展靠泊船舶安全检查。针对商船重点检查ais、雷达、海图、无线电等助导航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船舶及时整改安检缺陷,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直属海事局负责)针对渔船重点检查救生筏、号灯号型、消防、通信导航、ais、北斗等设施设备,依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查处,督促立行立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在航船舶安全巡查。在伏季休渔和开渔前后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航行密集交汇区的巡航力度,抽查点验商渔船舶航行值班、甚高频公共频道守听等情况,查处不按规定保持航行值班、违反定线制航行作业、不正确显示号灯号型等行为;定期摸排辖区碍航养殖情况、驱离碍航捕捞船舶,重点清理整顿进出港航道及周边水域、锚地等区域的非法养殖设施,加强执法协作和信息通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责令所有人限期搬迁或拆除。(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3.开展在航渔船无线电设备执法检查。加大渔船ais设备监管力度,重点打击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擅自篡改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等行为,对擅自关闭、破坏ais设备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4.开展“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中关于“三无”船舶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海陆执法力量,组织联合摸清“三无”船舶底数,依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5.开展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企业(船东)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切实做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司商渔船防碰撞相关体系文件运行情况,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督促渔业生产企业(船东)落实编组生产、船员教育培训等制度。(省级渔业渔政部门牵头,直属海事局配合)。

(三)商渔船航路畅通。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要任务:

1.持续推动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继续落实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辖区重点水域沿海船舶航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推广,引导商船使用推荐航路。(直属海事局牵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配合)。

2.及时更新渔船电子海图。推动在电子海图上明确标注商船推荐航路信息。对配备“插卡式ais”设备的渔船,适时在线更新电子海图,促进广大渔业船员对商船推荐航路形成直观认识,引导渔船自觉避开商船推荐航路。(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3.强化海上安全信息播发。联合编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信息,通过海区巡航、vts通播、海岸电台和短信点对点发送等途径常态化播发,提醒商渔船加强值班瞭望,谨慎驾驶。(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网位仪ais”清理治理。

行动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

1.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对外公告、宣传教育等形式,组织渔区渔民自查自纠,自觉清理治理“网位仪ais”,营造和谐执法氛围。(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

2.开展港内排查。伏季休渔期间,采用港内排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渔船“网位仪ais”等设备,开展全面清理。对违规使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涉及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负责,直属海事局配合)。

3.开展海上执法。聚焦船舶定线制区域、安全作业区、港外锚地、交通密集区、事故多发区等重点水域,对随意布置使用“网位仪ais”的,予以清理治理。(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共同开展)。

(五)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

行动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主要任务: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后续评估,对2021年度发生的较大以上商渔船碰撞事故中暴露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牵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延续“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中建立的领导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将“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纳入各地水上安全工作有关协调机制,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管理责任,统筹渔业渔政、海事、港航、海警等涉海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联合执法的频次、重点;建立违法违规商渔船通报机制,优化各级通报程序,提升执法效率,对通报的商渔船舶要立即核实处理。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直属海事局、省级渔业渔政部门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契机,总结推广一批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建立一套符合各地实际的商渔船防碰撞常态化工作制度。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西省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43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餐饮消费领域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餐饮消费环境,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文明进步,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三、整治重点。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形成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消费市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本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情况。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查重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查,逗硬奖惩。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通报同级政府,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四)强化沟通,灵通信息。7月15日前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局食品科。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市县局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9月20日前报送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工作会议和《县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1、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2、商场、旅业重点整治: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自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至8月)。县社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企业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项和内容,如有行动没按要求开展的,或开展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根据此次行动的安排部署,县社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股负责人和各基层社、公司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社业务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落实等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在供销系统开展活动的影响性。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则,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县社。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七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中央、省反邪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美的服务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反邪教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工作目标。

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各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加强外来人口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邪教组织渗透,摸清本辖区邪教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斗争形势的认识。

1、加强内部教育。建立和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包保工作情况,通报斗争形势,举办报告会,深入揭露“法轮功”作为西方反华势力政治工具的本质,使党政主要领导及各级党员干部抵御和平演变,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性质特点,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省、市、阆中市关于涉“法轮功”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会议、标语、广播、微信等其他宣传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教育内容,扩大受教育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增强全社会防思想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乡社会政治稳定。

3、以“三结合三深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全民防范邪教入侵的意识。一是加强针对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农民深入,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崇尚科学、倡导新风、远离邪教。二是强化实用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内教育有机结合,使反邪教工作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村。继续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工作。三是提高教育性。把邪教警示教育与中小学校科普教育、德育教育有机结合,使警示教育活动在学校更深入。

(二)突出深挖打击,坚决遏制住“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强秘密力量建设,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法轮功”等邪教地下组织、邪教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及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等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秘密力量和村级反邪教助理员建设,形成反应灵敏、渠道畅通、高效保密的情报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2、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网上有害信息的分析。积极配合公安网监、安全、通信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网上非法活动的监控,随时掌握其活动动向,同时加强对有上网能力、上网条件的“法轮功”人员的排查,全面封堵“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和非法宣传活动。

3、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密切注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挫败其捣乱破坏图谋。适时开展清理清查“法轮功”反宣品、深挖打击邪教顽固分子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案件发生一起,破获一起,不留积案,不出问题。

4、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置其他邪教及社会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和“一教一策、一功一策”,积极稳妥地做好防范处理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反应灵敏、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教育转化成果,抓好巩固措施的落实。

1、严格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把巩固教育转化成果,把防止原“法轮功”练习者反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并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逐人制定巩固教育转化方案和巩固工作措施。

2、着力做好巩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定期座谈、定期汇报三项制度。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对已转化人员逐人落实巩固责任和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因人施教。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

3、帮教与帮扶双管齐下,积极落实“给出路”政策,与责任单位紧密联系,坚持帮教与帮扶双管齐下的方式方法,切实帮助原“法轮功”人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4、积极做好对其他邪教组织成员的教育工作。对参与冒用宗教名义的其他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活动的受蒙蔽群众,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积极做好教育争取工作,促其脱离组织、远离邪教。

(四)突出防范控制,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

1、强化社会面防范控制。以防进京滋事、防当地聚集滋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性事件等“五个重点”,健全防范预案,强化防范效果。深入排查摸底,对“法轮功”重点人员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建立和落实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理“门前三包”等制度。有效遏制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构建全乡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

2、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充分认识邪教用现代技术手段渗透的严重危害性,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全面封堵邪教的反动信息。

3、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邪教从事发动宣传和颠覆活动的惩治力度。对各村各部门防范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防范控制取得成效。

(五)突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机构网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1、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目标,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做到村有人护、门有人看、遇事有人干。各村网格员做好具体工作,村党支书主持全面工作。

2、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干部队伍同邪教斗争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掌握斗争的艺术性,充分认识防范思想渗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3、健全完善基层激励机制。重点是将有奖举报制度、创建文明村和“反邪教示范村”创建活动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为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1、强化领导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各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乡上要建立部门分工责任制,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各项工作按照职能分解到有关部门,真正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2、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邪教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法制理念、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加强工作协调,讲究斗争策略,不断提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面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政治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和发挥反邪教“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明白人”作用,切实防范监控,做到教育辖区人不信邪教,防范外人不来传邪教和控制辖区内部不发生邪教组织案件。同时,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搜集上报有关“全能神”、“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重大邪情做到不隐瞒、不迟报、不漏报。

3、各村、派出所、乡综治办要根据单位职能,制作工作台账,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进一步收集掌握“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情报信息工作的力度,深入了解“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在我乡的活动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第一时间掌握各类信息,力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挫败其图谋,切实做好防范在先、化解在小、处置在早。遇有情况随时向乡政府报告,对因擅离职守,或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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