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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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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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的深入思考和阐释,能够拓宽思维,提升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和感受,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并增加文章的个人特色。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它们总结了不同书籍的精髓和观点。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一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这个问题,我叩问过,却无法回答。我很困惑,直到我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才拥有了答案。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写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濒死的小狼。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嗥,将小狼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那,或许是母性的力量。

小狼触动了李微漪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并给他取名叫格林。

“我给他取名叫格林,英文“green”,因为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只是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出生的那片绿色的草原。”

格林是只草原狼,与城市格格不入,经历了数不清的惊险事件后,格林在城市待不下去了,狼嚎被邻居举报,格林又急切地渴望自由,李微漪下定决心,将格林带去了草原獒场,并约定:陪他重返狼群。

獒场的藏獒既狂暴,又对狼深痛恶绝,但格林凭一己之力化敌为友,在庞大的獒群中赢得了一席之地。可在獒群中,狗性占据较多,格林在其中逐渐被熏陶成了一只平庸的狗。李微漪心急如焚,咬牙和老友亦风一起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深处一片荒芜的狼山生存。

在狼山,格林找回了自我,并成功重返狼群。

送狼千里,终有一别。

李微漪流着泪,舍不得格林离去,这时,亦风开口了:“还是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啊!”

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李微漪看着格林盛满荒原的眼睛,明白了答案:

“自由。”

是啊,自由远比活命更重要。爱他,就给他自由!

格林走了,为自由远行。

自由,可能带着欢笑,可能带着泪水;自由,幸福,激动伴随着痛苦,失落;自由,超越万物,超越生死。为了自由,可以放弃所有;为了自由,可以丢下一切。

“格林宁可一文不值的流浪,也不愿价格不菲的被高贵囚禁。”

为自由远行,为自由而奔向远方。自由的快乐,是没有自由的人万万想不到的。无论自由带来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自由温柔而迷蒙,危险而狂野,但仍然遮不住它惊心动魄的美。

自由,是野性,坚毅的,冷血无情却还留有一丝温存。自由,是希望的曙光,是世界的色泽,是所有的精彩!

读了《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自由。离开腐朽与约束的第一步,就是自由。格林为自由远行,但风雪又抹平了自由的痕迹,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自由,简单,无声却庄重。无论对人,对狼,对任何生灵而言,自由胜于一切。

“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起伏的远山仿佛是温顺的巨浪的脊背。若尔盖在一片素白中恢复了寂静,在这圣洁的草原上,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那,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三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四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写生时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惨死,还未睁眼的小狼,并把它当并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回城市抚养,养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希望我们能像书中的小狼一样,做一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六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七

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

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在草原写生的李微漪找到,并成功救活,带回成都市喂养,为他起名“格林”。她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男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前段时间,看小视频,刷到了一个女孩子和一匹狼的视频,讲述了女孩子把一匹失去了兄弟父母的小狼从草原带回了家,并且视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陪伴、训练,又放回草原,让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当小狼从背部推起脚部受伤的女孩,帮助她站起来的镜头出现时,自己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但是……脑袋里浮现的却是我两岁半的娃,调皮捣蛋有时候偏偏还体贴你、关心你一把。可能是我真的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只能想到我儿子。看过那个视频,自己就买了这本书,人和狼的故事,这本书带给我的除了感动和震撼,还有人与万物相处的那种美好。

其实每个小孩在他的这个童年时代可能都会希望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我小时候也不例外,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让咱不挣钱,在家说了又不算,我那见猫就赶的妈,还有见狗就吃的爸,怎么可能接受家里有个除我之外的活蹦乱跳的家伙存在,每当提出这样的要求,拒绝就算了,还会挨一顿熊,于是,像脏、寄生虫、咬你、狂犬病……这些都成了猫猫狗狗的代名词。我知道我爸妈和这些小可爱们是彻底绝缘了,但是这些形容词、动词、名词依然压抑不住你对小宠物的渴望,于是,我终于有一天把我能买的起的“宠物”带回了家,一只五毛钱的小鸡。

那时候,每当风和日丽,总有一个老奶奶拿着一个大箩筐,在学校门口摆摊,箩筐里面挤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看着它们相互拥挤着取暖,张着小嘴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就在说带我回家,带我回家。总在刚要伸手的时候,就会被我妈多用几分力气扽走:养这个干嘛,脏死了。

有天放学,我又经过了那群小鸡身边,我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它们,可能是因为天越来越凉了,老奶奶给他们它们换了个泡沫箱子,只剩几只了,三三俩俩的聚着,老奶奶拿出一只,让它站在一旁的的泡沫盖上,这只小鸡虽然很结实活泼的模样,但也哆哆嗦嗦快被冻坏了,不管那么多了,就这只了,一定要带回家,我付了钱,奶奶小心翼翼的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递给我,我小心的把它揣起来,快步的往家走。

回家的路,只有七八分钟的距离,但就在这短短的路程里,我摸着他从塑料袋探出来的小脑袋,绒绒的,暖暖的,满心欢喜,听着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想象着给他喂饭洗澡,哄它睡觉,以及在楼下溜鸡的场景,心里美极了,并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它起了个名字,蛋蛋。

蛋蛋就这样在一个深秋,搭乘着一个塑料袋,被我掖在兜里,偷偷带回了家。到了家门口,我屏住呼吸轻轻用钥匙开门,真是天赐良机,客厅居然没人,我爸不用说,准又和他的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去了,老妈在厨房做饭,我探头进厨房打了声招呼,甩了鞋子就赶紧跑回房间关上门,我打开台灯,兴奋地从衣服里掏出这个小黄球,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你了,我仔细端详,两个黑豆豆一样的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后端还有两个小鼻孔,那是它的鼻孔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两个小洞洞的。它站在台灯下,小爪子爬满了细纹,指甲放佛天生就修过了一般,紧紧抠着铺着玻璃板的桌面,可能是因为刚到了一个新环境,也可能是在外面冻了太久,或者是写字台的桌面太滑,生怕劈个大叉还一样颤颤巍巍,它太小了,就像两个黄色的绒线球拼在一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叽叽咕咕的叫,推了推它的小脚,它挪了几步,可能觉得没有那么危险,于是开始慢慢在玻璃板上踱步。

高兴了没一会,我妈突然敲门喊我吃饭,我迅速的拉开胸前的抽屉小心地把它放进去,用身体紧紧的挡着桌子,伪装写作业,我敢百分之一万的保证,如果我妈当时推开了门进来了,只要蛋蛋不叫,他就一定认为我在老老实实的写作业。我低头大声回答:知道了,马上。

虽然蛋蛋不大,但毕竟也是个活物,吃喝拉撒的功能都有,藏是藏不住的,但如果让我妈知道那就是一阵狂风暴雨,等我爸回来,必然更是一阵血雨腥风。但是,困难总要面对的不是么?于是我鼓足了对抗一切恶势力的勇气,端着我的蛋蛋,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我妈跟前,刚一开口居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一副殷切谄媚的口气,脸色挂满了纯真的微笑:妈,我买了一只鸡。

果然不出所料,我妈吃惊的瞪眼看着这个毛绒球,接着皱起来眉头:胡捣鼓,养这玩意干啥,噼里啪啦叽里咕噜一顿熊,最后以:“看你爸回来不给你扔了”结束了这段对话。

我可怜巴巴的站着,依然端着我的小鸡,想象着我那粗犷伟岸力大无穷的爸爸把这个小毛球扔到垃圾道的场景,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我妈瞪了我一眼气势汹汹的回了厨房,再转身回来的时候,竟然给我端出来一小碟加了点水的小米,依然是不耐烦的口气:“喂喂吧”。我立马破涕为笑,我妈看来已经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小家伙。

可是还要给他一个家呀,妈妈又帮我找了个红色的大盆,放在阳台上,铺上了几层报纸,这就是蛋蛋的家了,我满意的把它放进去,还把小米和水也放在它的家里。

11月份初的北方,暖气还没有来,睡觉前,蛋蛋不停的叫,我觉得它可能是太冷了,我妈给我找了个小纸盒,铺了几块手帕,又垫了报纸,让我把它放进去,挪到屋里来,我从盒子上方看着小鸡,一直在叽叽叽叽的叫,这时候我爸回来了,但是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回自己卧室睡觉了,我松了口气,先过去今天再说吧。

第二天,忘记老爸是怎么批评教育的了,只记得他告诉我,让我自己打扫,不要把家里弄得臭烘烘的,并且还说我房间里就已经像鸡窝了,那我养小鸡不是正好么。但是幸运的是蛋蛋并没有被扔掉。

每天中午回家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因为这时候,不用被催着写作业,还可以和蛋蛋玩一会,总是上到第四节课的时候,就盯着教室的大表,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到了家,就先去看它,给它换报纸,给它加小米。蛋蛋总是很享受的在阳台晒着太阳,但是好像它真的不认识我,和我从来没有啥眼神的交流,即便是抱起来它来对视,似乎它的眼神也凝聚不到我这里。但是我依然很开心。蛋蛋长得很快,没有多久,身上的绒毛就被更坚硬的羽毛覆盖,小尖尖嘴巴的上方,也开始有了小小的鸡冠的雏形,它真的不是个特别爱干净的小鸡,有时候会才踩着自己的便便来回走,也试图从盆里跳出去,于是中午回家,我有时候就会把它抱出来跑一跑。

一天中午回来,看见蛋蛋总是发抖,也不吃东西,我妈说这是生病了,肯定活不了了,在外面买的小鸡,哪有长大的。我焦急把它放在有太阳的地方晒太阳,觉得这样也许暖和一些,等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蛋蛋还是去世了,我把小米塞到他的嘴里,总觉得它吃下去就还能好一样。就这样,我就失去了我的小宠物。我把它埋在了楼下绿化带的东青树前面,中午放学也没有那么兴奋了,下午放了学也开始慢吞吞踢着石子儿回家,小盒子扔掉了,红色的大盆也重新回到了阳台柜子上,渐渐地我也就把蛋蛋遗忘了。后来依然看到卖小鸡的老奶奶,长大了在市场上,也会经常偶尔看到染得红红绿绿的小鸡们,但是再也没有勇去买一只回家了。

宠物和人类带给彼此的幸福是相互的,不知道蛋蛋有没有感觉过温暖和快乐,但想起来就总觉得有些愧疚。书中女孩和那匹叫格林的狼分开时,也是种种不舍。

说来也奇怪,我的闺蜜们无一例外的都从小养着小猫小狗,端姐家的lisa去世后迎来了lacey,lacey去世后她就只养猫了,蕾蕾家的果果也是寿终正寝,她直到重新拥有了张大包,才真正开心起来,袭小料的黑子是从大集上买的,说要养肥了送给她黄叔,到现在也成了一只老年狗狗,自己还是喜欢小狗小猫,但依然没有勇气再去养一只,也许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

现在申申在小区里,也总是惊喜的追着小狗狗,特别喜欢它们,我想等他再大点,请求我养一只小狗狗,我可能也会回答:养那玩意干啥,脏。哈哈。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八

这是一本写狼的纪实小说,主角是一头名叫格林的小狼。

小的时候有关狼的传说,那都是凶狠、残暴的反面形象,家长拿来吓唬小孩子,往往也用狼来啦之类,形容词中只要是有狼那肯定都是贬义词,听闻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觉得不可思议。之所以对狼有了全面的认识和改观是几年前看了姜戎的《狼图腾》,看完后对草原、对草原狼有了全新的了解,心底认为不会再有比《狼图腾》更好的描写狼的书,不会再有比姜戎更了解狼的人。

看完这本《重返狼群》才觉得之前的想法太过简单,好文章,各有各的精彩!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所以有着比男作家更细致的观察力,更丰富的情感,一点一滴把和小狼格林朝夕相处的经历写了出来,透过文字告诉人们有关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感动之处,比比皆是。

关于小狼的名字,取自《格林童话》,寓意谱写新的童话。格林是作者从若尔盖草原救回的一只小狼,不得不说的是刚刚出生的小狼,离开父母,没有人教,就懂得用装死的方法保护自己,只有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卸下伪装。在与藏獒的交锋中,屡战屡败后,聪明的运用自己身材矮小、动作灵敏、速度惊人的优点惩治了那些欺负它的大狗,顺利的加入獒的团队。对待生病的主人,平时抢食护食的小狼不但寸步不离的守在主人身边,还把仅有的存粮留给她,谁说狼就是六亲不认。

印象最深的是两次系铁链,第一次是为了出行安全,毕竟带着狼上路有一定的风险,小狼对铁链表现出的宁死不屈,让人动容,几经周折之后,达成协议,系链也行,只可在前,不可在后,路线狼来决定,其实因爱你才跟你走,小狼绝不放弃骨气和尊严。第二次是放归草原后的小别,作者实在不舍格林,想用铁链把它留下,小狼明白,但还是默默承受,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

作者尊重狼道,在被抓伤的情况下都不肯剪格林的爪牙,因为那是它赖以为生的武器和生存的根本,推崇自由,不惜以身犯险,陪伴小狼一起远离人群,过着真正狩猎生活。这些都为小狼成功的融入狼的世界,被狼群接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看《狼图腾》的时候一直为最后的结局久久不能释怀,这本《重返狼群》圆了所有爱狼人的一个梦想,与《狼图腾》不同的是作者不但用文字,更是用大量的图片记录了小狼成长的每一过程,非常难得、非常珍贵。看着图片上毛茸茸的可爱小肉球,彤彤也禁不住要求,咱们也养一只吧!既然爱它,那就给它自由!作者深蕴狼的内心世界,再不舍,也要放手,也要给它自由,这才是真正的爱!也正是因为爱,才有了这本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巨作!

好书是要反复来读的,匆匆一遍写出的感想,实在不足以把全书的精华一一道来,如果没有看过的朋友,真心的建议有机会有时间的时候读一读,好书不容错过!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九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齐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紧紧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实,情节是如此抓住读者的心弦。看着它不想吃饭,看着它不愿睡觉,就这样看、,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页的这本书。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读完这本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里面多处让我感动得泪流不止。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深受感动,你们也会重新认识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义的狼,一匹优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风范”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凶残令我极度恐惧;它的聪明智慧令我分外惊异;它的忠诚让我深深感动;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万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怀里长大,有了人的灵性。它小小的身躯为了保护犹如母亲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满身伤痕瑟瑟发抖,谁人不为之心动?谁人不为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传奇。李微漪是极其普通的一员,是从小就怕写作文的一员,只因为救助了一只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转折点;只因为她“天天日记”,写下四十万字,记录下每天的真实生活,集成一本书,她就成了作家;只因为她放生成功,她就成为中国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险,与狼共生存,还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猎者手下救小狼……她的这种母爱更超乎伟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顽强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为实现梦想就不能放弃,要有尊严,纯真的情谊,狼和草原、羊等动物之间相互依赖的大自然问题。我从中深受启迪,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有很多启发。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一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二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好多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电视剧《亮剑》里的李云龙很崇拜狼;蒙古将军从狼那里学会战争的智慧;很多教育机构对狼性格有深入的研究。可见狼行天下,自有其理。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三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四

几天的时间把偶然拿到手的《重返狼群》读了一半,感触很多,想法很多,思维更加开阔,现在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一些切实感受以及书中一些深含哲理的美句。

作者李微漪,也是一名画家,结合亲身经历撰写了这部纪实体小说杰作,人送外号“狼女”。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我认为,我们能从狼身上学的还真不少,而这本书就像是一幅全景画,如雷达般扫描到小狼的各个细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我坚信动物和动物之间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但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总想拿起手中的枪,瞄准动物无情地掠夺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灵,我暗自思忖: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狼图腾》作者姜戎给这本著作的评价是: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而这种震撼,通过字里行间,作为亿万读者之一的我,同样,也感受到了这种震撼。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五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六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七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八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十九

儿童版《狼图腾小狼小狼》一向是我的最爱,当我和妈妈一起在新华书店购买成人版《狼图腾》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发现了又一本以狼为主题的书——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我们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一口气读完,果然不出所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能够杀死自己的同类,但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取。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下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忙下,小狼格林最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盼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篇二十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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