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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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7 07:22:04     小编:笔砚

读后感是对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体验和思考进行总结和归纳的过程。那么如何写一篇引人入胜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对所读书籍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思考,把握主题和情节,捕捉到作者的核心观点。其次,要结合自身的生活经验和阅读背景,从个人角度出发,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感受。同时,要语言简练,情感真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最后,要注重结构和逻辑,将读后感分为导入、主干和总结三个部分,使整篇文章层次清晰,文字流畅。以下是一些热门图书的读后感分享,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美好的生产前进!

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章。奥利弗在水中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劳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令斯——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特威斯是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苦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只有十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正面临着失去家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国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

———题记。

常言讲:“近墨者赤,近墨者乌”。然而,我却不是这样以为的。古返昔去有很多事例皆脚以证实我的这一观点:屈本身处顺境仍用性命诠释《离骚》;周敦颐身处浊境仍《没淤泥而不染》;钱教森身处物资丰盛的资标主义国度却仍然归到困窘潦倒的中国,投进到了祖邦的修设中……他们之所以能干到这些都是由于他们有着刚强的意志不替艰苦所屈不为环境所扰的意志。再次捧讫《雾都孤儿》这利书,奥害弗又让尔想伏了“近朱者赤,近朱者未必黑”这句话。

故事中的客人私奥利弗是一个出生于穷济院孤儿,他一诞生母疏就分开了人间。于是,他即从小在贫济院的童农作坊干甜力劳动。起初生活中又阅历了种种曲折。无邪的奥利弗先是被骗到伦敦市区的一个贼窝,从此他就学会了偷盗。只管如斯,他心坎那善良的原性依然没有改变,逐步意识到了妍媸擅恶,添上他底本具备的坚强的意志,在像布朗先生那样的善意己的辅助下,卑躬屈膝地取邪恶入言抗争,终极跟布朗学生一起功上了幸福美妙的生活。

有地晚上,野面来了客我。饭后,我去上楼写作业,而其别人都在客厅内谈笑自若,道到乏味的事件时,会不断地传来阵阵欢啼。有几回,我老是按耐不住,想抬下手中的功课,参加到他们的走列。但转思一想,奥利弗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都没有改变自己的实质,没有失往自我,他那坚强的意志莫非不值得我学习吗?何况我点对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诱惑罢了,岂非的我的意志就那么经不起考验吗?不,我必定要要保持,做自人当做的事,不能让外界环境来左左我自彼,奥利弗是和我一起的。最后动摇地意志末于使我克服了引诱,安口的卧下来学习。

固然我们有时不能转变恶劣的环境,但是我们能够一直地磨难大家,像奥利弗这样用坚强的意志来战胜外界不良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我们须时刻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受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许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妈妈就过世了,别人也不知道他的爸爸究竟是谁,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留了奥利弗,但是孤儿院对里面的孩子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小孩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现在的小孩简直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道人间冷暖,每个都是家中的小霸王,爸妈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小孩都在爸妈怀里撒娇哭闹的年纪,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学会了独立。

奥利弗在受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独自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怎么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答应,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手段强迫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这样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很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别人的影响,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管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会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有怨恨过别人,也没有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了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是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正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总是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爸爸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有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人间的冷暖,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

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觉得是繁忙学习后的一种放松。

简单地看了下书的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大概内容了,雾都是指英国的伦敦,全书就是写了一个名字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孩子怎么度过了坎坷又刺激的人生。

刚出生,母亲就离他而去,打小就在救济院长大,饱受痛苦。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每天的虐待,生活的困苦,使他不得不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挨骂受苦,在成长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但是奥利弗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不论怎样,都不去做坏事,这是他下的最大决心,他的那种善良,正与世俗的人们的形象做对比,更反衬出当时社会人心的丑恶。

当然,他的一生,并不完全是那么悲惨,他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且收养了他,如布朗鲁先生以及梅里太太,他们愿意收养一个被称作“贼”的孩子,并且使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可恶的盗贼集团还是不肯放过他,不停地缠着他,最可怕的是连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想致他于死地,这使他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但他勇于挑战恶势力,不畏惧,不屈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获得了遗产。

还有一位人物的刻画也是很完美的,那就是南茜。她的心理复杂,并且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自从到了贼窝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善良又肯同情她的人,等她遇到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最终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她看透了那些丑陋的嘴脸,但毕竟待在那的时间太久,对那里还是有了感情,她遇到了奥利弗之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弟弟一般,在奥利弗危险的时候可以挺身而出。当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劝说她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她向往那样的生活,可是心理又很矛盾,所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南茜这个人物被狄更斯刻画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想想我们吧,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父母不会让我们受任何委屈,有些孩子正因为受宠变得特别娇气,没有了坚强、善良、勇敢的精神,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生活中的享受,使我们在学习上变得懒惰。处于21世纪的我们需要被磨练,需要有奥利弗的精神,让我们向他学习吧,为了自己更好的明天!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小说,与《匹克威克外传》不同。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对社会现实的残酷描写更加多。

前半部分讲述奥利弗出生后在贫民习艺所的生活,在这里,他受到的是穷人应有的悲惨待遇,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当时英国的慈善机构的虚伪。奥利弗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如有一次向习艺所管事请求更多食物,但不但没成功,还被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棺材店受到诺亚的侮辱,他更是用拳头对待。

中间部分奥利弗来到了伦敦,但不幸被骗到了费根的贼窟,被迫去参加偷盗,幸好两次有好心人相救,分别是布朗劳先生和洛斯本先生。因为他们相信他是个心灵淳朴的孩子,且奥利弗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使自己过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是盗贼没有就此放弃,费根为了防止他告发他们,让南茜把他抓了回来。幸而后面遇到了洛斯本先生。

故事的最后部分则是由南茜听到费根与蒙克斯的谈话开始,蒙克斯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想要独吞遗产,想要将奥利弗铲除,费根则想把他先培养成小偷。南茜出于她的善良和同情心,暗地里去告诉了与洛斯本先生关系好的`露梓,她想让他们弄清奥利弗的身世,保护他,但她却又不想告发与费根同伙的赛克斯,不愿意跟他们过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又痛恨赛克斯却又无法离开这个从小就不幸陷入的圈子,导致了南茜最终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我读到了看似光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黑暗,而奥利弗正是黑暗中的光明,宣扬了人文主义的思想。

蒙克斯的卑鄙不只是源于对遗产的渴望,奥利弗的厌恶,更多的是自身所在的圈子污秽,成天不干正经事,这是当时社会所造成的。在故事的结局,有部分小偷最终找到了正经但苦难的职业,也许是作者认为这些人物并不坏,只是没有得到良好的环境。

这部小说我也认为是有缺点的,为何好人会对奥利弗那么好?这只能算奥利弗的运气好,在现实中则是比较少的。书名应为“奥利弗退思特”,但是在书中后半部分,更多是一些配角充当重要角色。

“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常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干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利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啃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令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立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最近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一本书。我随着本书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而迷醉在里面,为狄更斯那幽默、富有想象力的写作技能禁不住地不停地啧啧称羡。

首先狄更斯爱憎分明,对奥利弗退斯特的成长经历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邦布尔先生的官僚作风,对贼首老犹太——费金的阴毒嘴脸……给予了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一切看上去又是那么顺理成章——罪恶总将毁灭,善良总将有好报!

本书的书名叫做《雾都孤儿》,很显然小说应该围绕着奥利弗退斯特这个孤儿来写。可我看到后面,却看不到奥利弗退斯特的出现场次,相反越看到后面越是更多的出现了正、反人物的正面较量。以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在南希小姐的通风报信帮助下,一举将贼首费金、两号人物赛克斯一网打尽。这和看到这篇小说的广大读者的心愿是完全吻合的,我一边看一边希望那些可恶的人物能够尽快消失掉。狄更斯满足了我的愿望——让赛克斯的脖子被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让老犹太走上绞刑台,走完他丑恶的一生。应该说小说着力要表达的并不完全是奥利弗退斯特的可怕遭遇,相反小说着力要表达的恰恰是作者自己的良好愿望——善必将战胜恶,正义的阳光必将普照大地!而奥利弗退斯特在其中只不过起到一个正反双方进行交手的连接点的作用,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一个孤儿带着他懵懂的眼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通过其不幸的遭遇揭露出人性的光芒和丑陋,善良和残忍。在经过了苦痛,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小奥利弗退斯特才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轨道,这或许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真理——社会有时并不如我们想像得那样美好,光明和黑暗,善良和残暴,宽容和野蛮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将会永远相互抗衡——既相互依存又互相对立着发展下去。

朋友们!睁大你雪亮的眼睛,看清楚这个你身边最真实、最丰富、最迷茫的社会现状吧!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肯定还有我的理解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这需要我继续研读本书内容,并结合我的社会实践,总结、挖掘出更多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愿与广大的狄更斯迷共勉!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一本书。我随着本书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而迷醉在里面,为狄更斯那幽默、富有想象力的写作技能禁不住地不停地啧啧称羡。

首先狄更斯爱憎分明,对奥利弗退斯特的成长经历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邦布尔先生的官僚作风,对贼首老犹太——费金的阴毒嘴脸……给予了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一切看上去又是那么顺理成章——罪恶总将毁灭,善良总将有好报!

本书的书名叫做《雾都孤儿》,很显然小说应该围绕着奥利弗退斯特这个孤儿来写。可我看到后面,却看不到奥利弗退斯特的出现场次,相反越看到后面越是更多的出现了正、反人物的正面较量。以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在南希小姐的通风报信帮助下,一举将贼首费金、两号人物赛克斯一网打尽。这和看到这篇小说的广大读者的心愿是完全吻合的,我一边看一边希望那些可恶的人物能够尽快消失掉。狄更斯满足了我的愿望——让赛克斯的脖子被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让老犹太走上绞刑台,走完他丑恶的一生。应该说小说着力要表达的并不完全是奥利弗退斯特的可怕遭遇,相反小说着力要表达的恰恰是作者自己的良好愿望——善必将战胜恶,正义的阳光必将普照大地!而奥利弗退斯特在其中只不过起到一个正反双方进行交手的连接点的作用,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一个孤儿带着他懵懂的眼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通过其不幸的遭遇揭露出人性的光芒和丑陋,善良和残忍。在经过了苦痛,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小奥利弗退斯特才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轨道,这或许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真理——社会有时并不如我们想像得那样美好,光明和黑暗,善良和残暴,宽容和野蛮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将会永远相互抗衡——既相互依存又互相对立着发展下去。

朋友们!睁大你雪亮的眼睛,看清楚这个你身边最真实、最丰富、最迷茫的社会现状吧!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肯定还有我的理解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这需要我继续研读本书内容,并结合我的社会实践,总结、挖掘出更多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愿与广大的狄更斯迷共勉!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之后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日的生活是多么的完美,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仅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期望。

在一个悠闲宁静的午时,我读了一本叫做《雾都孤儿》的书。

在这本《雾都孤儿》里,主要讲了奥利弗为了找到亲人而经历了许多坎坷的事,最终找到自我的亲人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为什么奥利弗要当一名扒手为什么他会要那么做看到那里,我体会到了社会上的人们的无情。比如,我们整天说着要爱护动物,可又有多少人亦是这样该丢的宠物狗继续丢,该虐待的流浪猫狗继续虐。甚至有些人拿宠物来做衣服。有一条新闻是这样的:最近x小区里业主们的猫总是失踪,弄的小区里的爱猫人士担惊受怕。之后有人在一家老奶奶家里找到了许多猫肉和用猫毛做的大衣,这时老奶奶才承认最近的猫都是她杀的,因为她觉得猫毛很适合做大衣。每当看到那篇新闻,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也是一条命啊!它们是活得啊,不是任你宰割的东西啊!

最终,我想告诉大家一句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忙下,最终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完美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那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仅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终还进入了贼窝,之后在许多朋友的帮忙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样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终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我,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此刻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忙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终,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经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之后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明白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终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必须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读完了《雾都孤儿》,我真为主人公奥利弗感到悲伤,因为他的命运实在太惨了。从小父亲就死了,母亲在济贫院生下他后也死了,于是奥利弗就生活在济贫院里。济贫院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福利院,可它没有我们福利院好哦。那里的孩子一天只能吃三顿稀饭,奥利弗长得像个豆芽菜似的,每天还要干许多超过他们体力的活。九岁的奥利弗太弱小了,经常挨打,于是被卖到棺材店里当伙计。你们想一想和我们一样大的奥利弗,被别人当商品卖而我们被父母当公主王子一样地疼爱着,小小的奥利弗多么可怜啊!在棺材店时由于陷害,奥利弗逃出来去伦敦流浪了。在伦敦,他遇到了抢劫团伙,被迫当了小偷。本身心地十分善良的奥利弗,根本干不出一些坏事来,所以,经常受到他们的虐待,不给饭吃,邪恶最终并没有在奥利弗的心里站稳脚跟。奥利弗被好人营救,收为养子。

多么坎坷的一生啊!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罗斯小姐、哈里夫人、布朗洛先生和南希。他们的心地都十分善良,他们千方百计的帮助奥利弗,就连一直帮助邪恶的人的南希,为了透露抢劫犯的消息,连命都不要了!

当然,也有三个人最令我讨厌的。他们是:费金、比尔·赛克斯和蒙克斯。最最最讨厌的还是蒙克斯。他其实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他对奥利弗下毒手,对奥利弗很坏,就为了一点父亲的遗产。他们是邪恶派。

善良派vs邪恶派,谁输谁赢?不用说就知道,善良派赢了!因为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同样也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让我们加入善良派吧!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这个故事发生在伦敦这个到处布满浓雾的大都市。在狄更斯的笔下一个从小生活在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跃然纸上。充满艰辛的生活赋予了小奥利弗坚不可摧的意志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无比向往,然而这背后还隐藏这巨大的身世之谜。

在济贫院里的一天晚上小奥利弗诞生了,来到了这个并不是非常欢迎他的世界。由于鲜为人知的身世奥利弗在济贫院里生活地很痛苦,本来每星期就少的可怜的补贴已经让他饿地又黄又瘦,而照顾他们的麦太太还要抽出一点留给自己享用。无奈的奥利弗被送去给了一个鞋铺老板当学徒,备受折磨地奥利弗终于在一天晚上成功逃离了鞋铺。漫无目的的他沿着铁路走了好几天,来到了雾都伦敦。在途中认识的一个少年将他带到了费金老头(其实他是一个专门让小孩子偷东西的头子)的跟前。先前小奥利弗根本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结果在一次“行动”中他明白了这些人不是什么干正经行业的人,而是专业的扒手。奥利弗由于头一次干,吓了一身冷汗,被警察当场逮住。后来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接到了他家里进行修养。结果在一次外出时又被费金那伙人抓走了。在后来的一次“行动”中奥利弗被同伴抛下,扔在一个臭水沟里。第二天被那家人发现,赶忙把他带回去养伤。好心的医生帮奥利弗挡下了警察的追捕。在经过一个月乡下的疗养,奥利弗的身体逐渐好转,那好心的一家人又重新搬回了城市里的家。但新的灾难刚刚降临,回城后,奥利弗找到了布朗罗先生将他买东西之后的经历向他说了一遍。而另一边一个神秘的男子正在济贫院调查奥利弗的身世。费金的一个手下南希姑娘向梅莱太太收养的女儿露丝姑娘诉说她所知道的关于奥利弗身世的秘密,但最终她还是死在了费金的手里。最终奥利弗的身世之谜终于被解开了,那个神秘人就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他费尽心思的想让奥利弗当小偷就是为了他父亲的那笔数额巨大的遗产,因为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没有干过一件坏事才可以。但奥利弗并没有惩罚他,而是给了他一半的遗产让他走远一点。布朗罗先生将奥利弗当作亲生儿子对待,他们一起搬到了乡下与那位好心的大夫一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小奥利弗的这段经历或许会成为他这一生无法磨灭的记忆,他获得幸福的同时也见证了一个真理那就是邪恶永远也战胜不了正义。一个社会的组成伴随着许多因素,当然光明和邪恶也其中不可缺少的。如:可恶的费金,一心想要私吞财产的奥利弗的哥哥——孟可斯。还有热心的布朗罗先生,美丽善良的露丝姑娘,好心的大夫以及最后改邪归正的南希姑娘等等象这样的好心人才帮助奥利弗解开了他的身世之谜。隐隐之中也告诉了我们要懂得爱,并且去关爱他人。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七

读书可以陶冶情操,使自己温文尔雅;读书也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使自己才思敏捷。我今天向大家介绍一本书——《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他出身于贫困家庭,他的父亲因欠债而入狱。后来他享有盛名,并拥有许多财富。可见,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深入地了解当时欧洲社会的'黑暗和混乱,许多人不能享爱他们应有的平静生活。反观我们,今天能够愉快地坐在教室里,接受良好的教育,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但同时,通过媒体报道以及电视节目播放,我发现同样的现在也有个别犯罪分子为了得到一些财富而不择手段买卖小孩,让那些本应该接受教育的学龄儿童去乞讨,风餐露宿在街头,是多么可怜!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学习环境。我提倡:我们都应该警觉起来,提高警惕,坚决和不法分子斗争。虽然我们很小,但可以告诉家人、老师或者警察。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家园!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八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九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

查尔斯·狄更斯,是一名英国作家。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海军小职员家庭,生活窘迫,做过童工、事务所学徒、录事、法庭记录员、报馆采访员。他的生活充满坎坷,正是因为这些经历,他创作了多部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经历的著作,反映了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英国文学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雾都孤儿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我利用了这次寒假期间对这本书籍进行了反复的阅读,有很多的感悟,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利弗的故事,他本是上流社会有钱人的私生子,母亲在他刚出生便去世了从小在贫民院长大的他,后来被卖去棺材铺当学徒,在其他学徒和老板娘欺负下,忍无可忍的他逃去了雾都伦敦,却不幸落入贼窟,被逼去当小偷,在其他人的帮助下他的身份之谜也破了,善良的他最后和自己的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

书中有段话让我记忆深刻“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认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被当作重要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和大慈大悲。”每天吃不饱,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他们,要求添粥却被说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受到了惩罚,这是何其的荒唐。在同情奥利弗遭遇的同时,也看清了济贫院理事丑恶的嘴脸。他们打着帮助孤儿的旗号,却虐待他们,身在济贫院的他们得不到一丝关爱,还将奥利弗卖去棺材铺做学童。简直可恶至极。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善良的人多。落入贼窟的奥利弗始终不愿意同流合污做窃贼,一次次反抗挣扎,同为盗窃团伙的南希同情他的遭遇多次出手相助。这个世界有多少的奥利弗存在,没有温暖的家也没有父母的关爱,吃不饱饭还被别人欺辱。有多少人正在经历这些生活,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将他们推向深渊,又有多少人视而不见,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可能去帮助他们。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说的没错,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但是在选择和诱惑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有的人选择了恶。奥利弗身处泥泞,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受尽委屈,可是尽管这样,不论如何屈打他心中的正直和善良始终不允许他屈服,不与窃贼同流合污,也正是这样才一步步走向希望,能和亲人相认,过上辛福的生活。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爱,播种爱和希望!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一

人生是一本深奥的“处世哲学”,如何“把握尺度”,将是你成就完美人生的关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人处世都应该有一定的标准与原则。倘若你将这些“尺度”拿捏的恰到火候,这无疑将为你赢得宽广深厚的人脉网。

春秋时的越王勾践,在失败后以当奴隶于吴为“小节”,卧薪尝胆,十年积蓄,一朝灭吴,最终成就了立国的大事;韩信不拘于胯下之辱,最终成了西汉的开国功臣;爱因斯坦不拘于衣衫褴褛,提出了相对论……这些成大事者志存高远,将目标放远,从大局着眼,不拘小节,最终获得成功。

“不拘小节”是一个比较泛化的概念,形容待人处世不拘泥于小事,不被小事约束手脚,多指不注意生活琐事。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拘”和“小节”两个地方。首先,“拘”是拘泥的意思,表达的是被束缚其中。很显然,不拘泥不等于不注重、不遵守。不束缚于小节,即让我们做事的眼界更宽阔、更灵活。其次,“小节”的意思是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非原则的琐事。其外延非常广泛,从小的方面来讲,涉及吃穿住行;从大的方面来讲,包括生死攸关等切身利益。科学家爱因斯坦整日蓬头垢面,可谓不拘小节;诗人李白豪放不羁,当称不拘小节;雷锋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不在乎个人利益,更是不拘小节。

此外要注意,“小节”不同于“细节”。“细节”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不可或缺;而“小节”在事物发展中属于次要矛盾。一个细节被忽略了,那么它往往会影响整件事情的成败;而一个很大的小节可能对事物的发展毫无影响。这就像航行中的商船,如果船底破了一个小洞,则整艘船可能会沉入海底,那么这个小洞就是细节;而如果水面上的甲板上破了一个小洞,那么除了影响美观外,却不会造成任何损失,此时这个小洞就可称为小节。细节与小节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等同。

成大事者只有不拘小节,才能成功。

一方面,从“成大事者”的主体特点看。成大事者必是在某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并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比较大、比较持久。纵观古今成大事者,不难发现他们具备一些共同特征:一是看待事物的眼光长远,并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具有敏锐的预见力和洞察力;二是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清楚“小节”的关键所在和作用,不会拘泥于没有原则的琐事上;三是成大事者一般性格独特,不拘小节。某领导人在人才的定义中提到:要用人唯贤,不拘小节……这在客观上肯定了不拘小节与人才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精力非常有限,欲成大事,必须洞察事物的发展方向把握大局。正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只有心无杂念,才能一心一意地做事。若拘于小节,在非原则的琐事上投入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眉毛胡子一把抓”,必然对成大事产生阻碍作用。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二

星期六,所有作业完成以后,我近不急待地捧起前天老妈送给我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一开始,觉得“水浒传”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不好看,可是,我只看了几行就爱不释手了,这本《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里面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这本小说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宋朝统治者腐朽凶残,太尉高裘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让他当了太尉,从此,他更加无赖,无恶不做,他的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得取八十万进军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入军事重地—白虎堂,把林冲充军,还想在半路把他杀死,幸好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才把林冲从死里救了出来,就这样,林冲和鲁智深都投奔梁山。

打虎英雄武松因为西门庆勾结他的嫂子潘金莲设计害死他的大哥武大朗,为了给大哥报仇,他也被逼上梁山。

此外,还有宋江、马扈娘、吴用等一百零八名好汉相继被腐朽的官僚逼上了梁山。他们取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打遍大江南北,替贫苦的人民找回公道,沉重地打击了统治者的嚣张气焰。赞扬了众好汉的神勇斗智,干出了一翻轰轰烈烈地大事业。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道理。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三

我读了《三国演义》之后,那是感叹万千啊!特别是对人物,各种人物有各种不同性格,有的会引人发笑,有的会让人忍不住破口大骂,有的会让人不得不打心底佩服。

好了,不多说了。我们就直接飞奔进入主题!看看,我对这些人物有什么不同的感想吧!

首先,我就先讲最喜欢的人吧,他是诸葛亮,字孔明,全称诸葛孔明。是刘备的军师,他足智多谋,随机应变。可算得上帮了刘备许多大忙,还把周瑜气死了。可所谓真是神机妙算,人杰地灵!

其次是我最佩服的.人其就是关羽,字云长,全称关云长,也有人叫关公,他是刘备的结拜兄弟之一,他英勇善战,是军中猛虎,他手持青龙偃月刀,可谓是血性男儿,铁血精英,义字当头啊!

接下来,是我觉得最好玩的人物,他是张飞。说起长相也好玩,胖胖的,粗胡子,大脸,居然还睁着眼睛睡觉。张飞他字翼德,全称张翼德。

我要学习诸葛亮的聪明,做一个像诸葛亮一样聪明的人。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四

与《简爱》一样,《雾都孤儿》中的孤儿院也是那么的黑暗和凄惨。简一直倔强地与不公抗争,而奥列弗只是说出了所有孤儿的心声:再添一碗!就被无情地赶出了孤儿院。

其实,从孤儿院中离开,奥列弗并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命运,在棺材铺中展开的学徒命运,亦是天不佑善人。同样是被天主赐予人间的少年,有的是前途无量,而有的却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棺材铺老板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成材,却可以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奥列弗只能默默地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侮辱甚至殴打与辱骂。

终于有一天,奥列弗熬不住了,他进行了对命运的抗争,当然这也需要他用性命来一搏——他逃出了棺材铺。像寓言里的丑小鸭一样漫无目的地,孤独地在马路上走着。他害怕被抓,害怕回到过去的痛苦的日子里。可是现实是,他依然饥饿着、寒冷着。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若是哪一个好心人能够稍微伸出援手。若是我,我愿一生感激。奥列弗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

带他到温暖的火炉旁,给他吃美味的火腿,给他睡温暖的床,奥列弗好久都没有那么美美地睡一觉了。一连几天,“好心人”都把奥列弗好吃好喝地待着,还让年龄相仿的少年们给他表演好玩的“魔术”。奥列弗很开心。这么“苦尽甘来”的生活,若是我,那真是要甜到心里,掉进蜜罐里了。若是我,即使后来成了小偷,我也要继续抓住这难得的有吃有喝的生活。

而是事实上,奥列弗就不!

他没有成为“好心人”所期望的人,他违背了“好心人”的命令,他的善良,使他不愿伤害收留了自己的另一位真正的好心人。这位真正的好心人对他没有索取,只有给予,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别有所图的帮助,不是每个人都是利欲熏心的窃贼!真正的好心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了奥列弗,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以德报怨、忘恩负义的败类。奥列弗依然是善良的、正直的,这是他的本性,也必将跟随他的一生。

上帝用他精巧的手腕创造出了一出跌宕起伏的人间悲喜剧,“好心人”自己钻进了绞套,被正义就地正法,而真正的好心人被正实是奥列弗的外公,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成了整部书的亮点。让读者在此经受着道德的与亲情的双重洗礼,并在书中祖孙团聚的那一刻留下了挂着眼泪的笑脸。

我含着眼泪写着感想,庆幸奥列弗没有成为猥琐的小偷,事实上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我担心奥列弗会在一念之间做出错误的决定,成为一个与道德相悖的人。这实在是因为,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真不敢确定,若同样处在那个环境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而此时,我这一个揪着的心舒展了开来。正义与善良,是书里书外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五

书中的主人公奥列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平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去世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好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的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可怜的奥利弗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那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中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令我最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段经历。奥利弗独自一人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肠辘辘,筋疲力尽,他遇到了一个叫杰克的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屈服,于是就逃了出来。读到这儿,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只有十岁,和我们都差不多,但她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都难以相比的。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但我们可想过,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孩子也向奥利弗那样,再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都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六

《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他是唐僧的大徒弟,毕竟是个猴,总有点野性。开始时,是见到妖精、坏人,不等他说什么,一下子就打了下去,孙悟空是个妖怪,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就如七十六章里的,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有师傅的教导,有师弟的帮助,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人最大的害怕,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在这漫漫取经路上,他保护了唐僧,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红尘世中,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一个妖,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刚开始,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后面慢慢就能应对,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我记得哪一章还说不要把他【】死)结交了很多友人。这些都是他的改变,他的成长。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往东边去吧”的时候,他并无退缩,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还身材矮小,但他总是丑,用处可大着呢。是呀,唐僧,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悟空,机灵法力又高;八戒,好吃懒做,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沙僧,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但老实,总能在调和大家,在这部书中,每一个人,没一件事,都缺一不可,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取到了大乘经书时,他则是懂得什么?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在生活中,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有的聪明,有的老实,有的憨厚,有的善良。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选难的那条,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许多人也是这样,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去发现,去了解,去探索,去懂得。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有人问我,什么是美?“美呀,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七

作者开篇就说:“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一下英雄的气息!”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对于我们来说这部作品无不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他们敢于正视黑暗现实,揭露社会腐朽,渴望自由,主持正义的精神,赞美他们以造福人类为己任,坚持真理和信仰,追求“真正的艺术”而受苦受难的钢铁般的意志。

这三人中我最同情贝多芬,他的一生是多么的不幸,多么的坎坷,几乎作为一位音乐家所有的不幸都让他遇上了,暴力粗鲁的父亲,痛苦的童年,16岁母亲逝世,父亲也经常酗酒,不断地挥霍,从此贝多芬独自一人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不幸的爱情,凄凉的遭遇,通心的亲情奖贝多芬抛入了悲苦的深渊。贝多芬在内心深处呐喊着,斗争着。他只有在音乐的世界里寻找生命的快乐。逐渐的,他的听力越来越来差,他因此变得越来越孤僻,性格也越来越怪异。然而他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尽管他的生活依旧没有任何的改变,音乐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物质利益,他的生活依然那么的窘迫,疾病依然折磨着他,他依然是那么的孤苦伶仃。可是苦难让他更加坚强,他战胜了疾病的痛苦,战胜了世俗的庸俗,战胜了命运的悲苦。而这一切都源于他坚毅的品格,高尚的道德,还有他为之终生奉献一切的精神圣坛——音乐。他说:“您要抛弃,抛弃生活中的庸俗愈无聊,为了您的艺术——这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人生的低谷给他带来了创作的巅峰,在痛苦的生活中他的意志并没有消沉,他在艺术世界中寻找快乐,发泄自己的痛苦,倾诉自己遭遇。音乐是他最好的朋友默默的帮他分担,然后它又把高亢激昂的旋律展现给世人,但是麻木轻浮的人们却置之不理。是啊像他那样个性激昂,狂傲不羁的天才是无法在轻佻浮华的城市立足的。

他的一生如同一个暴风雨的日子,而他则如海面上与暴风雨搏斗而跌宕起伏的海燕,那样羸弱。但最终他还是胜利了,什么胜利能和这场命运的胜利相比?这种灵魂的凯旋!令人由衷的敬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名著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八

父母、老师常常教育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自从我读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才更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

"要是人把活著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著,他们追求的生活还不如那些乞丐,至少还知道去要饭。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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