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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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管理制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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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条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六、独立性原则。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五条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全公司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横向结构由组织结构控制、计划财务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管理控制等组成。纵横结构相互交叉,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同构成对全公司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第六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要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

在各项业务经营中,坚持“授权有限,相互制约,事后复核”原则,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各项业务的开展要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手册和业务指导书,明确操作规则、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岗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照章操作业务,不允许违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必须建立三道控制防线:

(一)自控防线。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防范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经营风险的需要,组织开展管辖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并对控制效果承担控制责任。

(二)互控防线。

应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文件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工作程序,明确签字责任。

(三)监控防线。

应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反馈的监控防线。内部监督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业务监督,并及时将检查、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三、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以下业务及人员应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

(一)部门责任分离。

1、资金计划业务的管理和其会计的核算;资金调拨、授权和账户调剂;

2、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和现金出纳。

4、固定资产及内部财产的登记、保管、领发与账务核算。

5、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与核算。

6、各项资金(含信贷、财务)及财产损失的确认与核销。

7、开证申请人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审查与开证。

8、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部门。

(二)岗位责任分离。

1、各项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

2、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与贷款审批发放。

3、市场开拓与业务处理。

4、负责账务处理的人员与负责资金划转(含审批)人员。

5、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岗位。

四、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金信息资料。

(一)完整性。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按部门分类积累、整理和管理全面完整的'信息资料。

(二)真实性。

各类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

(三)保密性。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信息资料实行严格的密级管理,对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双重以上备份。

(四)安全性。

务必保证各类信息资料在采集、加工、处理、网络传输、输出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和完整;重要信息资料必须妥善存放在有保密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库房内,防毁防盗。对信息资料的存取、复制、更正、调阅、使用,必须实施严格的操作、授权及责任制度,保证信息资料安全。

五、要对各重要部位和岗位建立实施完备有效的应急应变计划。

(一)对意外灾害及人为原因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须制订严格的、可操作的、责任落实的、公开的应急预案。加强灾害性事故防范和应对演练,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并建立实体保护的保险制度。

(二)对重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适当的人员备份。

六、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建立各项业务风险评价、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内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盗窃、诈骗。

凡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做出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经营部门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内控风险意识,对管辖部门及分管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负责,对由于内控不严所形成的风险损失承担领导责任。

第七条组织决策控制。

一、制衡系统。

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

二、决策程序。

制定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全部经营管理决策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保留可核实的记录。切实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

三、关系协调。

(一)纵向协调。

应保证指标指令自上而下地完整执行和经营责任自下而上逐级。

负责,在系统内部形成有效的命令链和报告链。

(二)横向协调。

建立健全标准的协调程序,明确各部门的协调职能、义务及协。

调方法和措施,并建立健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制度,及时消除各种不协调因素。

第八条人事制度控制。

一、岗位职责。

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并赋予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凭证及财物要加强监控和管理。任何一项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或授权。

二、调配任用。

(一)录用调配。

严格扰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录用调配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明确的人员招聘录用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坚持近亲回避制度,重要管理岗位和重要业务岗位轮换制度。

(二)选拔任用。

制定明确的用人标准,坚持任职资格审查。建立严格的组织程厅。明确领导管理权限,严禁任何越权行为。

三、培训开发。

应制定职工教育与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入公司教育、岗前培训、各类专业培训和定期离岗培训制度。坚持每年对从业人员进一定期限的离岗业务培训和内控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岗位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考核机制。

建立并完善员工考评制度,促进员工积极进取。

第九条领导职权控制。

一、权力监督。

加强对领导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加权力透明度。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条件下,公开办事规则。公开的内容应包括办事职责、纪律、程序、时限及结果等。

二、任期责任。

在领导的任期内,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检查,对任期中演变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

第十条计划目标控制。

一、目标设计。

计划目标应根据全公司统一的经营思想及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计划目标应具有预见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二、运作程序。

充分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评价、选定方案,拟定经营计划,编制报告。

三、组织执行。

按部门有机分解目标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对目标实行系统监测。

四、目标调整。

计划目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目标调整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公司政策规定为依据,纠正偏差,使计划目标切实可行。

第十一条资产负债比例控制。

一、组织决策。

应成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建立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执行反馈的内控制度。

二、计划监测。

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资产负债比例或限额,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分析。

三、利率执行。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利率政策、制度及规定。合理制定内部资金利率。加强对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财务核算管理控制。

一、组织决策。

应成立财务审查委员会,作为财务开支审查机构,负责审议、分析、监督全公司重要财务事项,决议事项应保留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管理及授权。

(一)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建账,严禁搞“两本账”或弄虚作假。

(二)财务管理尤其是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授权控制和管理,根据制定合理的财务审批权限,对大额支出必须严格实行授权控制。未经批准超限额审批及越权审批的,要追究签批人的责任。

(三)财务指标的分配、所有财务资金的上划与下、筹集与使用等,必须归财务审查委员会和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开口子、下指标的,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执行;财务账户必须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完整入账。

严防跑、冒、滴、漏,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少计、少收、转移甚至截留任何收入。

四、成本费用。

(一)严格执行公司利率政策,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

(二)加强对各项成本支出的管理。严禁乱划、乱挤、乱冲、乱摊、乱支及虚列支出,各项准备金应按规定提取、使用。

(三)制定并严格遵循费用支出控制办法,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禁止任何部门及个人滥用职权乱用多支。各项费用支出不得以拨代支。

五、损益核算。

确保损益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所有应计、应提、应列、应摊、应并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严防损益失实,严禁隐瞒或编造损益,严禁截留利润。

六、分析预测。

建立健全财务分析制度,完善财务考核和激励机制;依据管理会计理论,建立成本、利润责任中心,强化成本控制,推行部门成本核算,建立预决算分析模型,加强对本公司及各项业务的本、量、利分析。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控制。

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严格遵守公司核定的固定资产控制标准,严格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等账务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领用、改造、维修、报废及实物管理、残值入账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纳入账内核算;租赁性资产要视同本公司资产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确保账卡齐全、账实相符;实行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计划管理控制。要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月编制资金营运计划,做好资金头寸预测工作,加强资金头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第十五条资金调度控制。

资金的调出调入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并及时划拨资金,登记相应台账。对大额资金调拨,资金汇出管理部门必须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汇出资金及时汇达指定行、指定单位,以减少在途损失;对当天未入账的在途资金,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六条组织控制。贷款审批机构必须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贷款的审查和贷款企业的资信评估。上述两个委员会都要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政策控制。

一、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政策和全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信贷制度规定。

二、贷款投量要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在授权授信范围以内。

三、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坚持贷款基本条件,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第十八条贷款程序控制。

一、责任分离。

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责任制度,严禁由单人或单个部门单独完成贷款金过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或违反程序发放贷款。

二、操作程序。

应针对贷款业务调查、(项目贷款)评估、审查、审批、签约、发放、检查、监测、收回、不良贷款催收等各环节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

三、分级审批。

应根据信贷政策、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质)押物、保证人及贷款风险度等情况,在授权审批权限内确定是否贷款。

第十九条安全保障控制。

一、各部门领导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合法有效的担保制度,不良贷款的监管、清收制度,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加强信贷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信贷管理台账,对信贷风险和借款企业经营风险进行监测,对每笔贷款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清收责任。

四、信贷部门对贷款的分析、考核、检查必须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五、发放贷款应使用公司统一的借款合同文本,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过法务部门审查。

六、住房信贷业务应抓好以下控制部位及环节:住房开发贷款的建设项目评定、项目工程保险、有效抵押和第三者保证;个人住房贷款期房和现房的价值评估、有效抵(质)押、房屋财产保险、第三者保证。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各部进行内部审计。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制订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5、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经济核算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计;

7、负责对下属单位经理离任的经济责任等有关审计事项;

8、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进行审计监督;

11、负责集团公司审计咨询工作,为被审计单位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2、负责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审计工作。

控制管理制度篇二

内部控制作为医院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科学与技术迅猛发展以及管理理论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产物。以下是“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论文”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00]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4、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第1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4、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x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5、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6、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控制管理制度篇三

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控制系统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闭路控制计算机系统、汽车装车站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1.电仪工段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责任区划分进行点检和定期...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闭路控制计算机系统、汽车装车站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1.电仪工段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责任区划分进行点检和定期维护。

2.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3.由电仪工段专业人员按照实际进行备品备件储备,并定期对软件进行备份。

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计算机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串用或随意调整,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其它有可能带来病毒的工具,严禁使用系统电脑进行上网。

5.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或办理联锁工作票后(申请和工作票要由生产部审批),由电仪专业人员或厂家人员进行修改并做好记录。

6.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控制室,控制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控制室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控制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控制室吃东西,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8.控制室内必须经常清扫,消防、安全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9.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室内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10.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运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操作。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私自退出监控系统,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11.工控电脑是我公司生产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凡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事故。

控制管理制度篇四

一、化验室的样品采集,分析工具使用,数据分析,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法的要求和步骤进行。

二、化验室的质量控制措施,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和领会。

三、化验室的'检验项目必须有专人操作,一直到结果报出。

四、常规项目检测,所有分析人员必须会操作分析。

五、大型分析仪器,必须专人管理、操作和维护。

六、所有仪器和分析器具,分析前和分析后要保持一致。并认真填写好使用记录。

七、当天的水样要当天作出分析结果,并于当日数据齐全后及时汇总上报调度室,若当天做不完的水样,必须妥善存放。

八、化验室要定期对使用的量器做计量鉴定,要对所承担的项目的检测方法和质控方法进行检定。

控制管理制度篇五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的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企业需本着科学、透明、制衡的原则,合理通盘考虑企业的整体情况来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通过制度建设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内部控制的作用与企业的规模成正比,规模越大,内部控制作用越明显。

(一)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有来自于宏观经济,有来自于企业的各种决策。内部控制可以对企业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及时识别、系统分析,进行有效评估,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控制各环节,最终达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如美国的安然公司由于出现严重的财务信息失真而倒闭的事件,就是基于内部控制制度没有起到相应的风险防范作用而造成的。

(二)确保企业有效运行。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运用会计、统计、业务、人力等部门的数据、报告,使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投资、等环节结合在一起,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三)确保企业信息资料的可靠性。

内部控制有助于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通过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的记录、分类汇总、解释说明进行监督,从而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为企业制定今后的发展战略,经营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伴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内部控制也逐渐被企业认识并重视,但同时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缺陷。

(一)组织架构混乱。

我国企业普遍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自身的组织建设不够完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内部机构设置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存在职能交叉、缺失的情况;缺少权利制约机制,架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力,完全由大股东操纵,尤其在决策时多以领导的意志为主。

内部控制的对象是企业权力的使用者,由此制度和权力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与否成为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平衡点偏向于权力的使用者就会造成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产生舞弊行为,对企业造成极大损害。

(三)信息不全面。

内部控制职责的主要承担者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信息储备和操作技能都会使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完整。科学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企业日常运营的各个领域,囊括了财务、金融、法律各方面的信息,企业缺乏相应的人才也造成内部控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企业缺少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渠道,造成信息传达不及时,对决策制定、人事管理、生产销售等环节造成不良影响。

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环节,因此对该制度的优化显得尤为重要。

(一)明确组织架构。

企业应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权力范围,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设定职权和岗位分离时,要充分考虑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同时要确保制定的组织架构能正常运行,定期对组织架构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有效地评估,及时予以优化完善。

(二)加强内部监督。

企业应强化内部审计,充分保障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企业还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体系,对于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缺陷及时作出评估,定期提交检查监督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对于权力的使用者,企业要重点进行监督。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具有监督职能的岗位或通过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进行监督或对某些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消除可能出现的违法意识。

(三)加强素质培养,强化部门沟通。

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充实其在运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方面信息储备,提高其业务熟练程度和实践操作能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围。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企业依托计算机互联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使各部门人员全面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经营现状,减少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增强信息可靠性。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重要内在机制,是企业得以健康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做大做强就须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控制管理制度篇六

2)根据承包商的分工进行预算分配。

3)提出合同方供应材料的采购项目和预算。

1)根据工程现场进度,对每月上报的工程量统计表进行审核。

2)根据工程验收单和施工承包合同为承包商办理结算手续。

1)确认本项目使用的工程劳务定额、材料使用定额和设备台班定额等。

2)在工程结算时,控制劳务、材料、设备的数量和价格。

3)审核合同方供应材料的采购计划,进行数量和价格上的把关。

4)进行预算和结算的成本差异分析。

1)工程竣工时,编制工程决算方案。

2)为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进行最终决算。

3)进行最终的决算和预算的成本差异分析,并向公司提出工程成本报告。

1)参与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论证,提供各项经济技术基础数据。

2)配合财务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企业经营效益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方案。

控制管理制度篇七

a)操作系统无异常情况反映,一旦系统发生错误应进行修复,必要时应用备份恢复或重新安装。

b)检查硬盘剩余空间的大小,为保证系统正常留有充足的空余容量,应对无用的数据文件进行清理。

c)检查系统日期和时间、各用户权限、口令等设置应正确,符合要求。

1.2应用软件的检查。

a)启动系统自身监控、查错、自诊断功能并进行检查,所有功能应符合要求。

b)检查各主要流程画面、主要参数监视画面、实时趋势曲线显示画面,包括历史曲线、趋势曲线、报警显示等所有显示功能正常,报警提示和关联画面连接正确,报警确认功能正常。

c)各动态参数和实时趋势曲线自动刷新,刷新时间应符合要求。

d)检查报表管理及打印功能画面显示正确。

2.1只要对系统的逻辑或组态等任何数据有所修改,均要再次进行软件备份。

2.2操作系统装在硬盘上时,应每年拷贝一次。

2.3组态软件在检修前必须完整地备份一次,检修后进行核对,并备份。

2.4操作系统(装在硬盘上)和组态软件以及控制软件备份应不少于两份并分级管理。

2.5软件保存宜采用硬盘和光盘作备份,保存周期不宜小于5年。

3.1工作人员应分级援权使用工程师工作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

3.2严禁在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控制系统的软件。

3.3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工作站和操作员站组态功能。

3.4定期或在机组大、小修中,通过厂家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维护。

4.1控制系统的`控制软件、组态软件(包括相关的硬件升级)升级前应取得制造厂技术支持,并论证升级的安全性,方可进行升级。

4.2未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技术部门的批准,未取得制造厂同意,严禁修改控制系统的操作系统或进行软件升级。

4.3控制系统的升级应严格按制造商的要求和步骤且在制造商的专家指导下进行,或在已有成功升级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进行。

4.4控制系统升级后,要进行功能性检查和稳定性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控制管理制度篇八

一、东安阳光商场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结合演练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二、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确保安全。

三、演练由保安部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加演练人员、演练部位、演练时间。

四、演练前以班组为东安阳光商场提前学习预案,落实人员分工和注意事项,演练分组轮流实施。

五、参加演练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位置。

六、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由保安部门负责对预案进行完善。

控制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设备设施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岗位提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届时实施。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车间主任提出和实施,并报安全科备案,以便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应参照《装置停开车管理制度》进行,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生产部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都应到安全、生产部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抽堵盲板、吊装作业等都应到安全科监督下进行。检修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aq3026-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拨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牌或上安全锁卡。

5、使用移动电器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6、安全科相关负责人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现场检修施工。

7、检修人员在检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和安全科有关人员的指导,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施工方案及作业证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

8、在禁火区内施工,要严格执行禁火区内相关规定,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防止产生火花。

9、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岗位检修时,要经常与生产部联系,确保检修安全,一旦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先停止检修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0、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检查阀门的开关情况。

3)检修所用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搬走或拆除,保持现场整洁。

11、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检查确认维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证其安全可靠,仪表管线畅通。

12、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必须将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情况相互交接清楚。以免下一班操作人员误操作。

3、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对于监视和测量设备,各部门按照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台帐、维护、保存记录。

6、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台帐”。

7、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设备等必须进行定期委托有特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台帐。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工序质量管理,有效控制生产现场影响质量特性的诸项因素,以得到稳定的制造过程,保证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稳定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2.1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原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设立质控点:

2.1.1按《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中属关键(a级〉特性的工序。

2.1.2加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或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关键的工序或工序的关键部位。

2.1.3经常出现不良品或质量长期不稳定状态工序。

2.1.4用户比较集中反映不良环节。

2.2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

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设置由技术科根据质控点设置原则确定。车间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质控点。车间增减质控点必须向技术科申报,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的管理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3工序质量控制的程序(见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

3.l对技术科的'要求

3.1.1按建立质控点的原则确定质控点,编制下达《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同时,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生产车间等部门进行工序分析。根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制订《工序质量分析表》、《作业指导书》、《工装周期检验卡》等,并根据车间生产过程中实际情况和工序质量控制原则,及时调整质控点,完善质保文件。

3.1.2进行工序能力分析,把影响工序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和相关管理标准编入《工序质量分析表》。

3.1.3根据车间质控点反馈表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并现场具体指导,每月对质控点质量保证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3.1.4对质控点长期不稳定因素应采取措施解决。

3.1.5考查由技术科抽查。

3.1.6认真参加工序分析活动,制订检验规程,编制“检验指导书”

3.1.7检验员要熟悉本耳职只范围内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某控制方法,严格按检验指导书规定进行检验,协助操作者及时发现影响质量特性的不稳定因素,并协助解决。

3.1.9考核自查,技术科抽查,纳入质量考核。

3.1.10对不稳因素加强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3.2对生产科的要求

3.2.1质控点计量器具抽、送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当抽查低于这

一指标时,及时调整检定周期。

3.2.2加强对质控点计量器具的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非正常使用计量器具情况,并督促纠正。

3.2.3督促车间做好三级保养、设备三检和预防性维修。保证质控点的设备完好率达100%。

3.2.4考查由生产科抽查。

3.3对车间的要求

3.3.1车间要积极配合各职能科室不断完善工序质量保证文件,并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车间质控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督促、指导操作者。严格执行《工艺守则》、《作业指导书》等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并做好记录,填好反馈表。

3.3.2车间设一名质控点负责人,负责做好质控点的检查验证和进行提高工序能力的分析。根据质量保证文件的要求,对质控点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归档。每月将检查分析情况汇总上报技术科。

3.3.3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或作业指导书操作。正确使用图表,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准确记录有关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因故中断应在图表上说明停歇日期、原因等以便备查。

3.3.5考查由车间自查,技术科抽查。

由于工序质量提高,已经能按工艺文件正常操作和管理,或由于质量要求改变,不需要特别控制的质控点可撤消,但必须由车间填写'质控点撤消审核表'报技术科,经技术科验审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办理撤消手续。车间不得自行取消或更改。

5.1质控点的标志牌

5.1.1技术科负责制作、发放、更改和撤消标志牌。

5.1.2各质控点所在班班长负责妥善保管标志牌。

5.2质控点的记录

5.2.1质控点活动记录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填写,并报技术科。

5.2.2技到这科负责记录的收集、汇总、考核和管理。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中心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中心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中心备查。

五、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中心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中心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八)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中心的设施,保持消防控制中心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中心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一)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防火规定,遵章作业。

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品。

三、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四、控制室内严禁进行其它设备的维修。

五、电气作业人员须具有安全操作证,按章操作。安装电气工程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要求。如电线过墙应加保护管,户外配电装置应设防雨保护等。

六、装设熔断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七、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线路,防止过载、超负荷运行。

八、线路的敷设,应按额定容量将主线和支线单独分开,不得主线支线混合,使线路前端超负荷运行,引起火灾。

九、电线连接必须牢固,不得采用搭接或用小木杆压紧等方式固定电线。

十、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线。

十一、在电控盘下面不能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各部门不准使用碘钨灯烘烤或照明,急需使用时必须向所在部门申报,按临时动火审批,否则视为非法动火处理。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三

2.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3.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真假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员,同时报告管理处主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10.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存档。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四

1.在中控室负责当班必须集中精神,监视及观察小区内的情况,不得闲谈、脱岗,打瞌睡等一切不当行为。

2.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系统及器材之操作,保证其运转正常,如发生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非值班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士不得随便进入中控室。

4.中控室电话只用于工作,不得作私人用途。

5.保持中控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做好工作记录,交接班要把事情交代清楚。接班时要主动检查各系统确定其是否正常,上一班有否发生情况。

6.熟悉小区地形环境、消防设施的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报警装置的位置,闭路电视镜头的`位置。

7.使用各种灭火器材,熟悉掌握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的操作程序。

8.爱护本岗位上的各种设备和器材。

9.灵活、果断地处理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遇有个别处理不了的问题,即报告保安领班及主管。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严格按值班表规定顺序上岗,每岗提前十分钟接班,接班人不到,当班人禁止离岗。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换好工作服,穿拖鞋进入总控室。

三、所值班员工要严肃做好交接班手续,把上一班的问题交代清楚,准确正常后方可下班,当班人员交接的`任务,情况及通知必须在值班记录上书写清楚,不得隐瞒、更改实际情况。凡属上一班应交接而没交接清楚的问题,属上一班责任。本班不认真出现问题,属本班责任。

四、当班人员离岗前应协同接班人员对机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被移交设备运转良好,如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汇报科长。当班人员要继续留下同接班人员一起把问题解决后,方可离开。

五、值班人员应爱护室内设备,凡当班人员对设备,物品等有损坏或丢失的,一起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承担。

六、交接班人员下班前对室内进行打扫,保持室内卫生及机器的清洁,经接班人员确认后,上一班员工才能下班。

七、当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接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

八、上述项目,如被发现当值未有跟办,将受到过失处分。

九、夜班人员要将报修资料或重大事故填写在值班日志上,早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控制管理制度篇十六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非工作需要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备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

6、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自动系统。

7、接受上级检查时,应主动起立,态度诚恳,礼貌相待,认真回答领导的提问。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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