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种享受,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感受到文字的力量和魅力。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采用归纳法、演绎法等写作方法,使文章更具逻辑性。以下是历史学者总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请大家一起品读。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倡议:。
一、守安全,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安全第一。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主动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爱淄博,践行文明出行。倡导文明行车,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和学校路段时,主动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乱闯红灯,不车窗抛物,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车灯,共同守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倡导文明行路,行人在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弘扬“爱淄博·文明出行”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展形象,争做文明市民。积极维护出行秩序,乘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上下车,拒绝插队现象,严格遵守“一米线”。出行途中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言一行讲文明。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选择乘坐公交车、使用公共自行车、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等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建文明美丽时尚新淄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新社会贡献力量!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二
各位“蓝鲸”们:
大家好!
近来南京的马路上有不少骑电动车的'市民朋友们佩戴上了安全头盔,但也有少部分市民仍然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戴不戴头盔是我个人的“自由”,出于种种原因,没有佩戴头盔就骑行上路了。
众所周知,电动车因身姿纤细,动力十足,环保耐用,像五色的河流穿行在城市各个角落,方便的同时实则暗流涌动,危机四伏。电动车相较与汽车来说,刹车性能和防碰撞功能都不堪一击。如果出现碰撞事故,电动车主最易受伤的部位就是头部,头部又是人体非常重要而薄弱的部位,不戴头盔骑行,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伤害事故。
天气渐渐炎热,闷热的头盔必然不会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在过去,头盔主要是骑行摩托车的车手的必备,这种认识似乎已经成为市民的思维定势,这给我市全面普及电动车骑行戴头盔,又增添了一道难题,因此我在这里提出以下倡议:
电动车车主们,相信大家一定看过各种事故现场的视频。在车祸发生时,头盔能保护我们脆弱的头部,使事故受害者逃过一劫。而没戴头盔的人,常常在车祸中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所以,心中有安全,做安全事,行安全路,才能平安顺利。
在公路上有的骑行车主会边骑行边听耳机,甚至看手机。这些人里有人戴着头盔,有人没戴。没戴头盔的人固然是安全意识极其淡薄,但戴了头盔的车主也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关注一切风吹草动,车来避让,鸣笛有理,防止路怒,对自己负责,为他人着想,防患于未然。
生命至上,安全先行,如果我们南京所有的市民能提高素养,佩戴头盔,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城市秩序,南京的明天会因为你的安全素养提高一小步而更加美好。
一名中学生:xxx。
20xx年6月。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三
员同志们:
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和措施,作为。
党
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
党
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
党
员同志发出倡议:
一、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
党
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
党
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机关全体。
党
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
党
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海盐县文明办。
海盐县直机关工委。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四
xx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出行密度高,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是在夜间和农村地区,部分道路照明条件不足,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因为没有“被看见”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大力倡导“被看见才安全”的理念,增强全民交通文明和安全意识,深化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服务首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xx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号召全民响应在电动自行车上张贴使用反光贴。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率先垂范,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示范者。广大公务人员和快递、外卖、销售、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张贴电动自行车反光贴,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去影响、带动身边的人乃至全社会,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
二、公益参与,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推动者。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积极参与我市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公益认购、捐赠、发放一批电动自行车反光贴或反光品,用爱心诠释社会责任,用真情守护交通安全。
三、全民行动,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志愿者、保险员、农村“两站两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电动自行车张贴反光贴,夜间出行穿反光衣或使用反光品,清除遮挡视线的道路隐患,用文明守法“点亮”交通安全。
四、广泛宣传,做“被看见才安全”理念的传播者。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全方位宣传报道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的意义、目的'和效果,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倡导文明守法的交通风尚。
“被看见,才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荧光守护行动”,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共建文明宜居的幸福家园,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1、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近期,xx市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六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七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如确需骑电动车上下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3、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4、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5、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6、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八
广大居民朋友:
您好!文明是宝坻这座城市的精神底色,优良的交通秩序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不仅给市民朋友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宝坻是广大居民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您倡议:
1.戴头盔,成习惯。
驾乘电动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2.上牌照,不乱停。
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要充电,必规范。
电动车应安全规范充电,充电时远离安全出口和可燃杂物,不能长时间充电。严禁在楼道内对电瓶车充电,停放,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在小区充电;禁止从楼内拉“飞线”为电动车充电。
4.靠右行,不闯灯。
自觉做到有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5.讲安全,非儿戏。
驾驶电动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6.大货车,要远离。
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人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大货车。
居民朋友们,文明交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创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增光添彩。
xxx。
2022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九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了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我们倡导“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遵守红绿灯”“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戴好护头盔”,共同打造文明有序、和谐畅通、安全放心的城市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倡议:。
一、守安全,践行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安全第一。驾车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视频,牢记行车规范,做到安全驾驶。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主动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爱淄博,践行文明出行。倡导文明行车,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和学校路段时,主动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乱闯红灯,不车窗抛物,不并行占道,不随意调头,不加塞并线,不乱鸣喇叭,不乱停乱放,文明使用车灯,共同守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倡导文明行路,行人在过马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走斑马线;不与非机动车争道,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劝导员的指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弘扬“爱淄博·文明出行”生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展形象,争做文明市民。积极维护出行秩序,乘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上下车,拒绝插队现象,严格遵守“一米线”。出行途中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言一行讲文明。倡导绿色出行,通过选择乘坐公交车、使用公共自行车、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等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共建文明美丽时尚新淄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新社会贡献力量!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xx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xxx市文明办。
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二
你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为您的出行带来便捷,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据交管部门统计,在我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0%,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人数的近50%,而不戴头盔的骑行者头部损伤几率是佩戴头盔的2.5倍。为保障您的个人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特发出倡议:
一、骑行和乘坐电动自行车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二、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等候信号灯。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
四、不违法载人(可载12周岁以下儿童1人),载学龄前儿童须使用安全座椅。
五、不超速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六、电动自行车要主动登记上牌。
文明滁州,有我更美;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积极劝阻身边亲友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特此倡议!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四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党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为党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党员同志发出倡议: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海盐县文明办。
20xx年7月26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五
亲爱的家长朋友: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省会交管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目前,全市正在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代步工具,在给大家提供方便的同时,由电动车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损伤造成的。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交通事故中的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因此,桥西交警大队呼吁广大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朋友,一定佩戴好大小合适、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并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督促本单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必须登记上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二、对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禁止驶入单位院内。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随意横穿,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桥西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及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的教育、处罚力度。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身份进行核实,涉及到贵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请贵单位加强管理。
希望贵单位大力支持全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中,为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省会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美丽石家庄做出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六
尊敬的家长、小朋友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小朋友们上下学。然而由于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关键一道防线。因此,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头盔,系好头盔锁扣,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安全。
为了各位小朋友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01、不占用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是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行为中较为普遍的行为之一,这不仅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更会引发交通事故。
02、不逆向行驶。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偏偏“反其道而行”,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03、不闯红灯。
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亮起的红灯,“任性的”在路口穿行。
04、不违法载人。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05、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驾驶者需要佩戴头盔,同行者也需要佩戴。
06、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
07、一停二看三通过。
当电动两轮车转弯、横过道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08、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09、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己的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七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部分电动车不具有生产许可和出厂合格资质,车辆安全性能没有保障,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轮、三轮电动车、四轮代步车大量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改型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今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身为泌阳县的一份子,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为此,泌阳县文明办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在日常的电动车驾驶过程中,做到不擅自改装加篷,做到文明驾乘。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文明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出行的示范者。
2、驾驶电动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以及乘坐电动四轮车时(包括坐后排)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未规范佩戴头盔或系安全带发生的,所以请大家养成出行正确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3、我县开展的电动车登记编码、防盗编码管理工作,定于20xx年7月10日至20日为登记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为免费上牌阶段,9月1日后需付费上牌。请大家根据车辆的类型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4、2021年9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两轮电动车和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驾车乘车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带动身边的人,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泌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
时间: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八
亲爱的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离不开文明市民。学生的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树立电动自行车骑乘文明新风,彰显xx文明风采,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骑乘合格车辆。不购买、不骑行无合格证照的电动车。对骑车上学的孩子,家长要经常检查车况,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
二、要依法登记上牌。积极配合县公安交管部门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三、要坚持文明出行。所有高中生、初中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一律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抢道、不占道,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不追逐打闹。小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佩戴头盔,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或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突然变道,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
四、要规范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五、要注意充电安全。不私接乱拉电源线为电动车充电,不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及其他禁止充电区域充电。
文明交通,从你我做起;文明xx,因你我更美丽!请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让我们携手共创平安文明和谐幸福的大美xx!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的倡议书篇十九
你们好!
近年来,因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不良交通造成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此,学生处、校团委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同时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汽车安全带又被称为“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乘客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无论是汽车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伸长和收卷,身高不到140厘米的儿童,不宜系随车附带的标准安全带,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
广大驾乘人员驾驶车辆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规载人载物,同时要时刻心系安全之绳,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养成“戴好头盔”的良好习惯,将“安全出行”理念深入心中,提升自身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警句铭记于心,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安全头盔是个宝,驾乘骑车要戴好。安全带是我们的生命带,发生意外防我们受伤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虽然戴头盔、系安全带,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养成这样一个良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交通事故猛于虎,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家人的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愿所有人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的交通环境。
《倡议书》号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应将“一盔一带”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应带头遵法守规,践行“一盔一带”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
不断加强宣传倡导,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大力倡导开展“为职工配发安全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学交规送头盔”等公益活动。倡导全省所有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保险公司为前来购买摩托车、电动车及保险的驾驶人免费赠送安全头盔。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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