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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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8 07:24:04     小编:琴心月

在组织和企业中,汇报工作和撰写报告是非常重要的能力。在报告的主体部分,要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归纳和分类,提炼出核心内容。撰写报告不仅是一种技能,更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我们可以通过不断的练习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近日,河南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市推送和符合标准的“双公示”信息数量均居全省第一。根据市领导批示,我们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双公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梳理汇总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目前,全市应开展“双公示”工作的市直部门41家,实际开设“双公示”专栏的部门29家,10个县(市)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除马村区、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外均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链接。全市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1222条,行政处罚信息3678条(具体情况见附表),其中:市政法委、司法局所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依法不予公开;市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近三年未作出过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马村区、修武县政府,市工商局、质监局、民宗委、残联、公安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农业局、财政局13家单位没有报送。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双公示”工作未实现全覆盖,仍有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尚未在网上开设“双公示”专栏;部分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虽开设了专栏但并未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或推送信息数量较少;还有部分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开设了专栏但并未与市政府网站建立链接。二是“双公示”信息达标率不高,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的`通报结果,截止2016年4月18日12时,我市在信用河南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30236条,达标率65.1%。与其他省辖市相比,达标率较低。

三、有关要求。

近期,国家将对各省(市、区)“双公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已开设“双公示”专栏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再接再厉,开展上传信息“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漏补缺,完善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内容,提升信息质量,提高达标率。仍未开设专栏和没有按要求开展“双公示”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开通“双公示”专栏并按要求上传信息,同时做好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工作,争取我市尽快实现“双公示”工作的全覆盖和上传信息达标率达到100%目标。同时,还要对新作出的“双公示”信息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并同步上传至信用河南网站。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市信用办:

20xx年,阜阳人社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及信用“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了各项行政活动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一、基本情况。

我局局共有6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一共有5个科室(中心)有行政权力,分别是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管理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截止4月底,共公开59条数据信息,其中行政审批9条,行政处罚4条,行政确认37条,其他行政权力9条,提高了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对我局权责清单的关注度。

二、主要做法。

一是机制建全保畅通。根据上级下达文件要求,我们及时成立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为组长,局办公室王卫锋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立健全我局“双公示”的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同时畅通公示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更快的向社会公开。

二是专栏完善及公开。对照《阜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项目录》,结合我局承办的相关业务,认真梳理完善相关业务栏目和信息,并在我局相关科室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格式完成上网公开。

三是目录编制全覆盖。对我局4项行政审批、5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共计62项行政权力清单,根据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管理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5个科室(中心)业务职能,结合“双公示”的相关目录进行全覆盖的编制,做到不露编,不错编,不多编。

四是数量质量保公正。去年以来,截止到20xx年4月,我局共公开59条数据信息,在相关科室(中心)报送信息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审核,严格问题问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59条信息无一错误、无一受到不良的反响。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痛定思痛,我们还存在着公开不及时、等、靠的思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成员加强学习,提高本职业务素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问题问责制,适时完成“双公示”信息公开的任务。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优化抽查工作流程,统一执法标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法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抽查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或者开展全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取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企业名单。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委托下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抽取企业名单。

第四条抽查对象是辖区内未吊销、注销的存续企业。

第五条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在见证人见证下,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按比例抽取检查企业名单。检查名单抽取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检查名单产生后,应当以光盘等电子方式固化。

见证人是指公证机关、纪检监察、企业联络员代表、行风评议员或者媒体代表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据程序公正的原则,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制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对“双随机”抽查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确定的抽查名单,对抽查企业的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第二章企业名单确定程序。

第八条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每年对全区工商机关不定向抽查的总量、比例以及实施时间制定抽查计划。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分别抽取辖区不少于2%的企业,确定不定向抽查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一次不定向抽查。除此情形之外,年度内开展的不定向抽查不限定次数。

第九条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于本年度结束前30个工作日内,制定下一年度定向抽查计划,报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本年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1%的企业,确定定向抽查企业名单。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的企业名单开展定向抽查。定向抽查不限定次数。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要求开展抽查工作的,检查的企业数量计入全区开展定向或不定向抽查企业总数。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开展计划外定向抽查工作的,应在定向抽查工作开始前20个工作日内,由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抽查计划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抽取相关定向检查企业名单,并下发至申请单位,其抽查的企业数量计入全区开展定向抽查企业总数。

第十一条检查名单产生后不对社会公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检查名单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所属辖区将检查名单派发到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三章检查内容。

第十二条检查内容是企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公示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第十条规定公示的即时信息内容。

第十三条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及企业选择公示的其他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销售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十四条对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检查内容包括: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四章检查实施。

第十五条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检查名单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检查情况公示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第十六条在对企业实施检查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对外泄露抽查名单。

第十七条上级工商部门委托下级工商部门进行检查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实施机关、委托权限、具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完成时限等事项。

下级工商部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向被检查企业出示委托书。检查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反馈给委托单位。

第十八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综合运用书式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抽查。进行书式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要求。

(一)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营业执照、会计资料、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行政许可证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章程、场所使用证明、银行资金往来凭证、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材料。还可以通过与其他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获取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比对企业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二)实地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抽查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名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实地核查的同时也可以进行书面检查。检查人员应留存检查的'相关书面材料。

(三)网络监测。通过对企业公示信息和其他政府公示信息进行网络数据比对,对企业是否依法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并运用互联网监测技术检查企业的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第十九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其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职监管中发现,或者根据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案件移送和相关举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抽查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抽查结果公示为:

(一)正常;。

(二)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三)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五)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六)不予配合情况严重。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

(一)拒绝检查人员或其委托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向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不如实或不按要求提供情况或相关材料的;。

(四)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二)通过实地核查,能确认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的;。

(三)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的。两次邮寄间隔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四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示后,按照“谁管辖,谁归档”原则,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抽查文书、资料立卷归档。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档案保管及查阅,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档案材料。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不能替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职需要开展的监督检查,但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可以结合监督检查一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对于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依法按照相关程序移交其他行政部门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抽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信息,因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以及相关抽查工作产生的费用,应当在行政机关相关业务经费中按规定列支。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应当统一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文书样式。

第三十一条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的抽查,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1月1日之日起施行。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市信用办:

20xx年,阜阳人社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及信用“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了各项行政活动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我局局共有6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一共有5个科室(中心)有行政权力,分别是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管理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截止2017年4月底,共公开59条数据信息,其中行政审批9条,行政处罚4条,行政确认37条,其他行政权力9条,提高了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对我局权责清单的关注度。

一是机制建全保畅通。根据上级下达文件要求,我们及时成立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为组长,局办公室王卫锋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立健全我局“双公示”的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同时畅通公示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更快的向社会公开。

二是专栏完善及公开。对照《阜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项目录》,结合我局承办的相关业务,认真梳理完善相关业务栏目和信息,并在我局相关科室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格式完成上网公开。

三是目录编制全覆盖。对我局4项行政审批、5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共计62项行政权力清单,根据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管理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5个科室(中心)业务职能,结合“双公示”的相关目录进行全覆盖的编制,做到不露编,不错编,不多编。

四是数量质量保公正。去年以来,截止到20xx年4月,我局共公开59条数据信息,在相关科室(中心)报送信息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审核,严格问题问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59条信息无一错误、无一受到不良的反响。

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痛定思痛,我们还存在着公开不及时、等、靠的思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成员加强学习,提高本职业务素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问题问责制,适时完成“双公示”信息公开的任务。

怀化市工商局对照省局和市政府20xx年度工作要求,共有两项工作,现将前段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打算汇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1.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怀化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举办电视讲话、组织在线问答、手机短信、12315电话平台等形式,印制10000余份宣传资料、年报操作指南,积极与怀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群发告知短信100000余条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连续刊登《条例》、公告等向社会介绍,还在市区内主要街道的led电子显示屏中滚动宣传企业年报相关要求和方式。在怀化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连续发布企业信息公示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利用微信、qq平台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我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提醒和指导服务,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

4.举办培训大会,集中宣传。为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我局先后三次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大会。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

5.开展全市系统总动员,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将未年报企业、个体户名单按照每人100户的任务分配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头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告知,取得了较好效果。

6.每周一次例会,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查找不足和商讨对策,抓好时间节点,逐步提升年报率。

7.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并每半月发布一次年报率通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对县级局督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的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对策,督促落后县级局加快进度提高年报率。

9.在工商系统各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年报公示信息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设立三个年报公示全岗工作人员,专项处理联络员备案、年报及换照工作。

10.要求各县市区局将未年报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配到工商所,协助机关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11.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专项工作及经费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全员工作意识。

12.为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后续的抽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和总局《关于开展20xx和20xx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xx〕93号)要求,20xx年7月15日,全市正式开始了对已公示20xx和20xx年度年报的企业的随机抽查。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抽查工作见实效。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召开分工部署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干部认真学习、解读抽查方案及抽查工作的目的,并详细讲解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组织调配监管口抽查人员,安排具体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对省局随机抽查的478户企业,按照要求由市本级和各县局对抽查企业进行初审,企监科(股)、个监科负责审核,分管领导最后进行公示。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抽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抽查监管的震慑意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被抽查企业公示的20xx年、20xx年的年报信息;以及企业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对企业公示的`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核查。

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抽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企业抽查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提交会计报表)、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以及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做好抽查档案规整,及时记录抽查结果。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公示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收集抽查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成册,汇总抽查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措施,总结抽查经验。

全市工商系统20xx年度共年报11965户企业,20xx年度共年报14671户企业,共抽查478户企业,其中外资企业11家,13年抽查比例3.9%,20xx年抽查比例3.1%,其中19户为内资企业,有373户抽查结果正常,未发现有异常情况,60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但该类企业全部都是因第一次年报,联络员将万元单位看错、财务报表数据未精确以及从业人员数据无法准确填写每月数据错误等原因填错年报数据),7户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即时信息,1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15家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5家企业已注销,共有7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其中7家未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报,51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共有48户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其中45户企业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改正并移出异常名录,3户企业公示了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下阶段工作:我局将做好下一步年报后续工作,即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以及抽查工作,及时汇总未年报企业、个体、农专数据,建立花名册,以备20xx年工作使用。工作将按照市政府、市商贸办的工作部署进行落实。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政府*息公开条例》和《安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与目录建设。

1、平台建设。在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黄山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新闻宣传信息更新数量及频率在全省、全市处于领先层次。

2、信息联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门户网站实现信息整合共享。专门开设黄山市民政民生工程、黄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黄山市区划地名网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公开。

3、目录建设。落实《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我局网站基本目录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点完善目录提下,突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决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化。

(二)新闻发布情况。

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拓展来源、注重业绩”四个内容,修订完善《黄山市民政局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民办〔2016〕5号),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全市计划安排,2016年我局无新闻发布会计划任务。

(三)基础信息公开。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1、机构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民办〔2016〕7号),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简介和领导活动规范公开。

2、机构设置。我局新一轮三定方案正在审核中,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均规范公开。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外,还分别在黄山民政信息网站和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实时公开。

4、规划计划。主动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6条。

5、经济社会统计。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4条。

6、政府会议。主动公开重要会议6条。

7、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条。

(四)规范性文件。

1、发布时效。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2016年共及时更新部门业务文件92件;公开政策解读6项;制定印发了《黄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7个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发布。

2、文件修改废止情况。根据市委要求,积极做好涉及民政事项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件、实效1件。根据《黄山市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民政部门13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方式,《黄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决策公开。

1、决策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施意见》(民组〔2014〕9号)和《黄山市民政局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民办函〔2016〕49号),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做到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2、意见征集。共发布意见征求7条,确保出台重大政策之前,广泛听取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3、意见反馈和采纳。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于收到的修改意见,认真研究,所提意见合理在《送审稿》中予以了采纳。

(六)执行公开。

1、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积极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

2、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共发布工作规划1条,共发布信访工作要点、老龄工作要点、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规划要点等在内的年度计划5条。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重点领域工作推进等基础工作情况。加强对市民政局牵头落实的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二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慈善组织信息。2016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7条。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公开及更新情况。市民政局公布行政权力1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8项。我局公共服务清单一审已经顺利完成,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一审后的公共服务清单和反馈意见。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包括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事项和服务指南。

5、行政强制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无行政强制事项,已在网站上进行了说明。

6、其他行政职权信息公开情况。无此类情况。

7、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33条,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

8、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黄山市招标采购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9条。

9、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发布社会救助类信息253条,社会组织类信息77条,养老服务信息17条,社区管理类信息10条。

1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2016年,交办民政部门主办的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建议、提案11件,全部于6月15日前答复办结,办理情况全部予以公开。

(八)政策解读。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应解读,解读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特别关注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

(九)回应关切。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反映的“生活困难;低保问题;关于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均及时回应。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二)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黄山市民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

(三)答复规范化。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

(四)信息公开救济。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规定,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格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我局未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快速,网站子栏目每日更新,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2010-2014年度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对区县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公开效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照《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

(五)问题整改。对2015年度考评和2016年日常监测存在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深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市编办主动作为,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动态要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双公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双公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主抓“双公示”工作,登记处为“双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办综合处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编制“双公示”目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市编办许可事项1个、处罚事项6个。

三是明确“双公示”内容。我办自20xx年1月1日起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双公示”内容以市政府统一制作的信息展示格式和数据项模板为准。

四是规范“双公示”方式。在市编办网站开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用公示专栏,并通过内网定期将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

截止4月底,市编办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77条。同时,将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483条信息在“诚信常州”网站上对外公示。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冀政督〔2017〕第12号)要求,我委对201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报送如下:

为落实好政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我委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了监管依据、对象、方式、抽查比例频次、结果处理等,积极推进监管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意见》经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得到张庆伟省长高度评价,指示要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根据《实施意见》,我委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得到政府的肯定,10月20日在全省“双随机”抽检工作视频会议上,我委代表省直机关作典型发言。

(一)清清楚楚建立“双随机”抽检事项清单。

省卫生计生委以自身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共有19项,覆盖全部有事中事后监管任务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医疗机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母婴保健机构、医师、护士等多种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生产企业及卫生从业人员。清单以19个“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为体现形式,分别包含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方式、内容、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处理、执行责任主体等内容。随着工作推进,我委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我委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比例根据当年工作情况合理确定,总体控制在20%-50%的范围内,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增加监管频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我委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全年,省级“双随机”抽查监管单位328家,其中,抽检医护人员11272人,医疗广告466条(含中医),抽检结果分九批次全部公示,公示结果公众点击率达1.3万余次。行政处罚和社会公开相结合,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管理对象形成的压力倍增,取得了非常好的'抽检效果。

(二)明明白白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委明确“双随机”抽检工作由综合监督执法局具体执行。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定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整合、细化了监管任务,最终形成了17项具体实施方案。每个实施方案在明确监管依据、方式及抽查内容等基础上,将执行责任主体具体到相应的业务处室,并分别制定了现场监督检查表,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

市场主体名录库以省卫生计生委现行审批有效的审批对象为主体,分事项建立,每年更新一次。2016年,我委市场主体名录库共涉及81家医疗机构,3.7万名执业医师,1.5万名执业护士。还包含采供血、人类辅助生殖、产前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戒毒医疗、放射诊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断、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共计1167家。

执法检查人员库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从事相应专业的监督员为主体,按照事项分别建立。共涉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多个卫生监督专业的46名卫生监督员。库内监督员也将动态更新,随着监督范围和对象增大,而适度调整监督员抽取范围。

(三)规规矩矩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我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处室根据责任分工,按照“双随机”事项,通过应用随机函数、抓阄摇号等多种随机方法,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应用卫生监督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频次开展,不扩大比例、不缩小范围,确保抽检公正有序。2016年,我委共随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28家,抽查医护人员11272人,顺利完成2016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抽检结果全部通过我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官方网动态公示,共公示9批次,公示结果点击率达1.3万余次。

(一)在“双随机”抽检工作中发现,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或企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遵法守法意识不强。还需要在“谁执法谁普法”上加大工作力度。

(二)“双随机”监督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成本较大。我委负责抽检的市场主体广泛分布于全省各地,随机抽检时路途往返产生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我委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中执法人员少,年龄老化等现象严重存在。

(一)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出台我委具体推进方案,在国家和我省监督抽检中全面采取双随机模式,实现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

(二)及时补充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2016年检查情况及时调整随机抽查工作力度。推进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企业信用等级和抽查事项风险等级挂钩机制。加强双随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三)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发现的问题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水平。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八

为推动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主动接受全社会对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及时落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是按照既有权责清单,对照省市清单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是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要求,指定相关科室一名信息报送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双公示”工作。

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科室产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按照时限要求在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示。

目前,财政局已按照池州信用信息平台操作要求将过去年度行政许可信息准确、无误地成功上报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九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与目录建设。

1、平台建设。在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黄山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黄山民政网、黄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新闻宣传信息更新数量及频率在全省、全市处于领先层次。

2、信息联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门户网站实现信息整合共享。专门开设黄山市民政民生工程、黄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黄山市区划地名网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公开。

3、目录建设。落实《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我局网站基本目录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点完善目录提下,突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决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化。

(二)新闻发布情况。

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拓展来源、注重业绩”四个内容,修订完善《黄山市民政局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民办〔2016〕5号),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全市计划安排,2016年我局无新闻发布会计划任务。

(三)基础信息公开。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1、机构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民办〔2016〕7号),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简介和领导活动规范公开。

2、机构设置。我局新一轮三定方案正在审核中,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均规范公开。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外,还分别在黄山民政信息网站和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实时公开。

4、规划计划。主动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6条。

5、经济社会统计。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4条。

6、政府会议。主动公开重要会议6条。

7、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条。

(四)规范性文件。

1、发布时效。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2016年共及时更新部门业务文件92件;公开政策解读6项;制定印发了《黄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7个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发布。

2、文件修改废止情况。根据市委要求,积极做好涉及民政事项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件、实效1件。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民政部门13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方式,《黄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决策公开。

1、决策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施意见》(民组〔2014〕9号)和《黄山市民政局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民办函〔2016〕49号),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做到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2、意见征集。共发布意见征求7条,确保出台重大政策之前,广泛听取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3、意见反馈和采纳。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于收到的修改意见,认真研究,所提意见合理在《送审稿》中予以了采纳。

(六)执行公开。

1、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积极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

2、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共发布工作规划1条,共发布信访工作要点、老龄工作要点、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规划要点等在内的年度计划5条。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重点领域工作推进等基础工作情况。加强对市民政局牵头落实的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二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慈善组织信息。2016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7条。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公开及更新情况。市民政局公布行政权力1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8项。我局公共服务清单一审已经顺利完成,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一审后的公共服务清单和反馈意见。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包括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事项和服务指南。

5、行政强制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无行政强制事项,已在网站上进行了说明。

6、其他行政职权信息公开情况。无此类情况。

7、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33条,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

8、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黄山市招标采购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9条。

9、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发布社会救助类信息253条,社会组织类信息77条,养老服务信息17条,社区管理类信息10条。

1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2016年,交办民政部门主办的'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建议、提案11件,全部于6月15日前答复办结,办理情况全部予以公开。

(八)政策解读。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应解读,解读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特别关注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

(九)回应关切。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反映的“生活困难;低保问题;关于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均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二)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黄山市民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

(三)答复规范化。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

(四)信息公开救济。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规定,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格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我局未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

三、保障监督机制。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快速,网站子栏目每日更新,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2010-度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对区县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公开效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照《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黄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

(五)问题整改。对2015年度考评和2016年日常监测存在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深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局石工商函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于207月24日至2018年9月30日部署开展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负责对抽取出的1044户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进行“双随机”抽查。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制定《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成立了由彭敬芳副局长任组长,企监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成员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事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内被抽取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的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通过“双随机抽查”中的“人员随机选派”模块随机确定检查人员,由执法人员打印调查表并对被抽查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抽查人员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

(二)积极宣传培训。企监科对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对在抽查工作中涉及的抽查重点、文书使用、资料比对、文件归档等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培训。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求抽查工作必须以实地检查为主要方式,按照检查工作规范,认真仔细进行检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中,要在《企业年报信息实地核查表》和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上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

(四)加强工作督导。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分别带队深入到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基层市场监管所及抽查人员按时完成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二、抽查结果:

我局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1044户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其中企业247户,个体工商户7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外资企业2户。经过逐一检查发现:在247户被抽查企业中,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的212户,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的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17户,不配合检查的1户,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的3户;在791户被抽查个体工商户中,抽查结果未发现问题的的668户,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的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89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4户,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的5户,注销2户;在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均未发现问题;外资企业2户,未发现问题。

目前,已将1044户被抽查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录入内网并公示,其中5户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户个体工商户已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剩余13户企业、69户个体正在做后期列异工作。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一

教师安全工作自查示范报告(一)一年来,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日常管理条例》和《博白县中小学日常管理条例和细则》,结合我校实际,认真抓好我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开学时,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课。未经教育局同意,我校绝不随意停课,绝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商业庆典。一开学,学校就制定好教学计划,每天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睡觉、锻炼。为了方便学生的健康发展,学校规定老师不能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部分补课,也不能在休息日和节假日补课。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教务处制定了《凤山二中教师教学工作常规制度》,对教师备课、听课、批改作业、听课、评课等做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教学。根据上级的规定,我们学校全面减轻了学生的负担。教务处据此制定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制度》,要求教师严格执行。

在学期开始时,所有教师都要写好当前的教学计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为了了解每个老师的教学进度,我们学校每周都会进行检查。每周五上午,各科组长检查老师的日常教学,并填写表格,提交教务处。校领导不定期抽查。

学期开始时,各学科负责人对该学科的教研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每位教师每期至少要上一节研究课。我校的教研活动开展得很好,尤其是年轻教师,他们不断尝试玉林市的问题教学法和山东省杜郎口市的教学模式。各科老师互相听课,互相评价,共同进步。

我们学校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把学生的思想教育渗透到各种教学中,在学校舞台的两面墙上分别起草《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让学生随时用它来比较自己的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凤山镇第二中学学生个人量化管理规定》,起到了督促学生规范行为的作用。

加强学校、社会和家庭的联系,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学校在校外聘请法制副校长,请他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要求各班班主任积极家访,认真做好记录。联系家长了解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对学生的各种教育。学校不时召开一些家长会,和家长讨论如何教育孩子,如何管理学生,以达成共识。

我们学校非常重视班级和团队活动的发展。一开始,每个班级都被要求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这一时期要举办的活动。我们学校每个学年都会举办七年级广播体操比赛,八年级篮球比赛,九年级蒸汽排球比赛。

12月7日下午,我校组织全校领导和各科负责人对教师执行各科教学套路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检查了教师的计划总结、备课、讲课评价记录、教研活动记录、作业批改、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等。本次检查发现,各科教师按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日常教学工作,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简要总结:

1.计划摘要

每个老师都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班主任和毕业班教师制定了班主任计划和复习指导计划;每个老师在每学期结束时写一份工作总结。中国文化教师刘义华的教学计划,分析学习情况合理,体现人文关怀,充分考虑学困生的学习障碍,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2.备课

大部分教师可以针对“三备六备”备课,编写的教案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实际情况;在课堂教学中准确传授知识,渗透情感和爱国主义教育,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课堂互动充分,能充分凸显学生的主体学习状态;教学环节安排合理紧凑,教学程序清晰,教学方法多样,教学过程细致,黑板设计准确;学生对课堂教学非常满意。教案写得比较多的老师有:、蒋军、陆、、、刘、、冯元琼、、、刘源等。

3.作业指导

课内课外作业量适中,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作业批改适当;辅导学生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集体辅导和个人辅导相结合,好学生和差生相结合。作业指导工作做得好的老师有:、、蓝春兰、何、等。其中,张清华的作业难度大且适当,教师批改与学生批改相结合,并有具体的鼓励性语言;蒋军老师对学生作文进行详细批改,包括眉评和总评,并有详细的批改记录。

4.学习评价

5.教育和科学研究

教师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每个老师每学期在中心讲课或演讲一次以上,每学期参加研究班和公开课一次以上。每节课每位老师听课超过15节,并积极参与课堂评价活动。一年来,全校教师在各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教学论文50余篇。以刘朝武副校长为首的十位老师参加了玉林市c类项目“农村初中写作生活的教学实践与研究”的研究。

检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教师对教育教学的日常工作重视不够;一些教师的教案不适合自己班级的课堂教学实践;有的老师批改作文不认真,评语太简单。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学校的老师们在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决心继续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努力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民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照《县新冠肺炎病情控制应急预案》《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现将近期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压实防控责任,及时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近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控领导小组职责。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工作不松。

二是强化防控措施,排查不留死角。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方案和联防制度,全面落实“健康出行码”的常态化应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控工作,严密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及时掌握国务院客户端调整更新的高、中风险区清单,对本单位所有干部及家属有无从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情况进行逐个排查,主动向共建共驻社区申报有关情况。经排查,所有干部及家属无外出情况。

三是注重沟通协作,提早谋划。紧密加强与省市科技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与县域内相关医护专家的密切联系,持续关注疫情进展、科研动态。支持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攻关,探索解决疫情防控应急技术、药品、疫苗研发和应用的科学问题。

四是引导正面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科普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科学风险防范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安全距离,按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科学防控,群防群控。

五是开展以“科技战疫创新强国”为主题的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征集活动。在大力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的同时,组织鼎信陇源、正和商务、诚泰药业、亚东生物等企业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学知识与方法的科普工作,制作了一批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作品,有效普及了疫情相关卫生健康知识,提升了公众科学素养和防控能力,为控制疫情传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工作。组织正和商务以线上直播的方式面向全县中小企业经营者及管理人员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优惠政策进行培训,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同时,疫情期间免费开放培训资源,组织广大中小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鼓励鼎信陇源开发“健康出行码”软件,全面实行“健康出行码”常态化应用,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三

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以来,合黎乡林业站按照《合黎乡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精心组织实施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以评风工作促发展。通过三个月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全站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林业站在县林业局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本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评判标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互相提,自己找”等方式,全面深入开展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工作。现自查汇报如下:

1、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行动迅速。乡党委实施方案下发以后,我们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把评议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了站务会议和护林员会议,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成立了林业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对站上人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五项”教育,一是强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站上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爱民、为民的观念;三是强化法制教育,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法律处分条例;四是强化以“浅议合黎林业发展”为主题的行业发展研讨教育,不断增强加快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五是强化增强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发展意识和整体意识。大兴学习之风,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挤时间,多深入基层,勤于思考问题,珍惜岗位,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全站上下营造了"人人代表林业形象"氛围。达到了“四度”,即认识上有高度,措施上有力度,行动上有进度,效果上有深度。

2、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展开自查。按照要求,我站紧紧围绕中兴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依法行政方面;为群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抓民主评议工作,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我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二查”,一是深入社会调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问卷调查,走访座谈、设立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对林业站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深入进行自查,本着“提高自我,帮助他人,一切为民”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主动地自觉地对照工作从思想、制度、作风、廉政等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客观真实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征求到得意见建议和自我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动真格、见实效、不走过场,对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林业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等向服务对象公开,增强政务的透明度,树立林业行业的诚信形象。坚持“两个做到”,做到边评、边纠、边建,确保整改到位;做到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确保行评与当前的林业工作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检验行评实效。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是促进被评议单位和部门的作风建设。为此我们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把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贯穿到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做到部署工作有行风、检查工作有行风、工作落实有行风。对征求到得意见建议和自我查找出的不足认真整改,件件有回音,事事落到实处,用实际效果转变行风赢得民心,取得一定实效。

(一)林业宣传不断深入。针对代表提出的林业宣传不力的问题,在深度上做文章,在广度上下功夫。利用召开护林员会议、落实设施葡萄、20xx年三北工程造林面积和设施葡萄技术指导的实际,在农村广发宣传林业新技术和林业法律法规,并编印林业科普、林业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林业宣传工作。

(二)林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强。针对代表提出的林业执法薄弱的问题。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建立站、片、村三级护林网络,站上专职护林员包片,兼职护林员包村,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地块、人头。加大对森林管护中队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专职护林员的积极性和护林先锋队作用。依法治林,大力护林。深入开展秋冬季林业护林活动,严厉打击林业违法行为,加大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木材加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在乡安监站的大力配合下对全乡9户木材加工户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其按时整改,保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面清理整顿合黎乡木材加工市场,规范木材市场秩序。

(三)行业行风建设不断提高。针对代表提出的机关作风改进上造林期间技术指导不到位、科技推广跟踪服务还有所欠缺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经过申请局里对我站最近补充了人员,我们对全站人员进行了细化分工,尤其是对设施葡萄的技术服务上,对现存的23座设施葡萄分工到个人名下,跟踪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x程序,努力做到程序到位,减少麻烦,在三个月来,为五四村、六二村、x村、七坝村9条黑节工程渠道进行了树木免育林费审批采伐,为加快工作节奏,站上人员接到申报当日现场勘验,每木检尺,次日便协调林政稽查大队现场勘验,随后我站人员亲自带全资料到县政务大厅给与办理审批手续,做到了合法、快捷、方便了群众,加快了工程进度。在行风作风建设上,我们从身边小事、优化服务做起,切实认识到“行风建设无小事”,把行风建设列入工作的重点,看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做到“六个一”(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中听,一套好程序快捷方便)。通过不断改进和要求,站上全体人员观念得到自觉增强,努力当好群众的热心人、贴心人、代言人和维护人,达到了“以评促建,评建并举”的目的。

(四)林业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加快。针对各村提出的退耕还林荒滩造林补植补造年年造,年年成活率不高,既浪费财力又浪费人力的问题,我们今年加大工程造林的力度,采取开沟造林,保证灌溉,造林后加大对未成林造林地的管护力度,站上人员和村上护林员深入林地,坚决制止羊只进入林地破坏成活率,今年的912亩荒滩造林补植补造顺利通过了市县林业退耕办的验收,同时完成退耕还林薪炭林造林面子208亩。在三北工程造林上,针对一些造林群众提出的苗木质量不好,生活率地的情况,我站从造林一开始就多次到苗圃看好苗木质量,本人亲自到现场调运苗木,亲自押送到造林农户和村的田间地头,督促其对苗木进行合理假植,确保成活率,今年共完成三北工程造林面积768亩,在设施葡萄产业发展上,我们从加强技术培训入手,今年新栽植温室葡萄26座,并做好了20xx年栽植的7座的技术指导,今年,7座2年生的葡萄全部坐果,产量的可达20xx斤,为设施葡萄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示范带动作用。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针对部分村提出的林地权属不清,现有的林地和森林资源效益不高的问题。我们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出了切合我乡实际的方案,正在进行各村的集体林地、荒滩、荒地的摸底工作,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后,我们将结合各村不通实际情况,指导制定出适合各自的实施方案,达到一村一案,切实做到让群众受益,让林地发挥好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加林业的经济效益。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林业站政风行风建设明显加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态度更加热情周到,业务知识更加熟练,技术指导更加及时,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内部理井然有序,全站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如何使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入每个人的思想深处,成为他们的自觉意识,如何高品位、高起点地搞好服务工作。因此行风建设绝不能就此止步,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全乡林业建设重点工作,牢固确立“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止点”的观念,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信号,坚持不懈地抓政风行风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认识到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具体体现,明确新形势、新任务对行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各种渠道,把行风建设具体体现在队伍上,体现在服务上;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纠建并举。在整改落实中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建立新的有效的工作管理制度有机结合,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健全制度促进工作。

总之,我站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在社会各界和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的关怀和指导下,我站站在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县林业局和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努力塑造“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努力推进我乡林业可持续发展。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四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抓教育,抓规范,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等具体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是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xx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 ,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1, 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 胥维忠 孙守星 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 周思新 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 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 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济阳县崔寨镇中心小学

xx年9月20日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南城街道优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党工委、办事处切实加强领导,民政办牵头具体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优抚工作任务。下面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合”为要求,丰富工作载体,促进全街道双拥优抚工作得到新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标语、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和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全年共办双拥优抚宣传黑板报4期、书写大小标语35幅,发放慰问信和年画等5200份,召开专题会议3次、座谈会4次,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广大适龄青年涌要报名应征报效祖国,每年超额完成了县下达的征兵任务。

二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每年在“八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及“端午”、“中秋”等传统佳来临之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全体重点优抚对象。20xx年,全街道共组织机关、村社干部开展慰问活动8次,慰问双拥优抚对象300余人次,发放慰问款物26000余元。

三是积极开展为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始终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让他们“居有其屋、病有所医,生活有着落”。如两路社区伤残(精神残疾二级)军人郑跃友,一直由其哥哥郑跃位代为照顾,又无房屋居住。经办事处通过与县民政局协调,共补助资金1万元,新建房屋3间,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桐子社区老复员军人彭海清,瘫患在床5年多,在民政部门的救助下及时得到医治,今年终于站起来了。据统计,20xx年,全街道共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困难12户、生活困难15户、医疗困难51户,发放“解三难”专项资金9.2万余元。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优抚对象管理。南城街道共有优抚对象5380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07人(老复员军人36人,伤残军人45人,烈属1人,病故军人家属1人,因公牺牲家属2人,带病回乡104人,参战参核152人,企困7人,义务兵家属58)。通过我们的摸底调查,在上述重点户优抚对象中生活水平高的占172户,中等212户,较差的23户,对全街道的重点优抚对象建立了档案,实行了规范化分类管理,对生活水平较好的鼓励参加优抚对象奔小康活动,带头致富,对生活水平较差的优抚对象,给予技术、物资和资金上的帮扶,使其早日脱贫。

二是做好资金统发和提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抚保障政策和制度,积极收集资料,为带病还乡,参战参核的退伍军人办理优抚定补金,全年新增优抚对象12人,足额按时发放优待抚恤金,全年累计发放各类优抚金120余万元,发放08、09年义务兵优待金58人14万余元(优待金标准达到农村4170元/年、城镇800元/年)。同时,按政策做好了部分优抚对象优抚金提标工作,做到无一错漏,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做好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安置工作。配合县民政局宣传复员军人转业安置政策,最大限度地安置就业,去年共安置复员军人13人其中重庆企业5人,本县企业8人,同时还组织复退军人参加劳动就业培训,介绍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己创业,帮助5名农村退伍军人小额贷款32万元用于发展个体工商业,从而促进了广大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后有活干、有事做。

四是扎实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近年来,南城街道配合县政府投资448万元在两路村滴水岩处征地60亩,作为铜梁部队官兵军训用地,极大地支持军队建设,深受部队官兵好评。南城街道每年在“八一”建军节、春节与铜梁部队和县武装部开展了节日慰问、兰球竞赛、实弹射击等活动,部队官兵到敬老院打扫清洁卫生等,促进军民共建工作的开展。

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县工作任务及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加大稳控力度、强化结对帮扶等措施,全面落实“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把握政策,落实措施。街道多次召开了“参战、涉核”人员政策落实情况座谈会议,详细传达市、县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县有关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8023、8126部队的退役人员开展了评残工作,并按政策落实定补待遇,对4名8023部队以外参核不够评残条件人员落实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复退军人的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详细摸排,结对帮扶。经常性开展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摸排工作,及时掌握他们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思想动态,对其中的困难对象和重点对象,分别落实一名领导、一名机关干部和一名村社干部与其结对,逐一制订帮扶措施并负责落实到位。20xx年,全街道共开展“助耕”、帮助协调项目等帮扶活动12次,实现了优抚对象因生产生活困难“零上访”。

三是积极引导,细致工作。在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民政办、综治办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真切了解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积极引导和教育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街道复退人员目前稳定,没有上访现象的发生。

一年来,南城街道优抚、双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差得很远,与其他镇街相比也有差距,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虚心学习,努力探索做好优抚及双拥工作新举措,扎实工作,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六

按照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外放输入内防扩散”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对照自查自纠问题的通知》的指示和部署,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部署,现将开展商贸领域体温监测疫情防控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1、一是组织召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通知全县所有商超负责人到局会议室参加商超疫情防控部署工作会议,会上,明确并传达此次开展自查自纠等疫情防控工作内容及重要性;二是对商贸企业做出相关要求,要求商贸企业负责人必须落实好测温、消毒、通风、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求企业必须利用好室外大屏幕和室内广播,对顾客进行有关疫情防控方面宣传。三是部署商贸企业再一次严格做好员工、顾客近期外出或外返轨迹排查,并要求商贸企业认真如实上报,若发现有瞒报情况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五是部署商贸企业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和卫生管理工作,员工必须全员佩戴口罩并且按照佩戴标准佩戴口罩,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回收桶,做好废弃口罩回收及垃圾等方面卫生管理工作。六是部署商贸企业必须认真做好环境消毒,对每次消毒都要如实记录,决不允许记录造假。消毒工作人员要熟悉了解所使用的消毒用品配比,决不能对用品使用性质不了解。

2、实地督查指导疫情防控督查工作。一是部署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在原疫情防控督查组的基础上再增加人手,必须确保县内所有商超及分店有局督查人员督查商超是否按要求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消毒等工作,决不能让疫情防控工作流于形式。

下一步商务局对全县所有大型商超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指导商贸企业落实好体温监测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商贸企业体温监测自查指导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波动信息,为企业做好百姓生活必需品供应提供好决策信息,满足百姓购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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