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下律师函篇一
北京市xxx师事务所接受北京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xx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合同款项事宜,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我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查明如下事实:x年x月x日贵方与委托人购销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购买xx,总价款xxxx元,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贵公司在收到等额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付清全部货款总额;合同还约定由委托人完成xx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xxxx元,由贵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调试验收合格十日内须支付完95%的工程款。后委托人按时交付太阳能设备,并完成安装和调试,经贵公司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贵公司本应按时支付全部约定款项,但至今仍拖欠xxx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实表明: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和承揽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而贵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_合同法》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贵单位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项 元(大写:);
2、按照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 元(大写: )
据我委托人陈述,仍然愿意与贵单位友好解决此事,敬请贵单位接收此函告后,及时支付欠款,避免双方诉讼之累。
本律师函以传真(快递)形式送达。
特此致函!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二零零九年x月x日
本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物业下律师函篇二
xxx先生:
本所/本律师依法接受xxx先生的委托,就您与xxx先生于2012年10月2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事务出具本律师函。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的审查了您与xxx先生先后签订的三份《租赁合同》,也认真的听取了xxx先生的陈述。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租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结合xxx先生的要求出具律师函如☆☆下:
1、在您收到本律师函后,《租赁合同》在2013年10月31日到期终止,xxx先生将不再与您续签租赁合同。
2、在《租赁合同》到期后,xxx先生多次要求您搬离租赁物,但您现在仍强行占有、使用,xxx先生保留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追究您强行占有、使用的行为。
3、希望您收到本律师函后七日内搬离该租赁物,搬离时不得损坏该租赁物,应当保留该租赁物的原貌,否则,xxx先生将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4、该租赁物的水、电等费用,您应当及时结清,否则,将从押金中扣除。
5、您在租赁物到期后强行占有、使用期间的占用费,希望您和xxx先生协商解决。
本律师函的使用,只是依据xxx先生与您租赁的就位于xxxx路的《租赁合同》使用。
xxxxxxxx事务所
xxxxx律师
物业下律师函篇三
鉴于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需承担的以上违约责任,本所律师希望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于收到本所律师函5日内,立即支付所欠委托人剩余货款元。委托人在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支付所欠委托人剩余货款元后,将不予追究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的违约责任。如果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在期限届满时仍拒不支付所欠委托人剩余货款元,委托人将以适当的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将由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承担。
一旦提起诉讼,贵公司及贵公司xxx项目经理部将不仅需要承担违约金,还需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赔偿委托人与之相关的全部损失。
委托人及本所律师希望能够与您们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上述事宜,并在此感谢您们对上述事宜的重视及采取的积极主动的态度与措施!
特此函告!
顺颂商祺!
xxx律师(西安)事务所
xxx 律师
xxx年x月x日
附:本所律师联系方式
物业下律师函篇四
太原市某某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代理律师,就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的工程欠款事宜,致函贵公司。如工作中给贵公司带来不便与困扰,悉请见谅。
根据我委托人的口述及提供的材料反映: 某年某月,李某某承揽了贵公司某合同段桩基工程,某年某月某日结算工程款为100万元;同年11月,又承揽了贵公司某合同段桩基工程,某年某月某日结算工程款为80万元。从20xx年至20xx年某月某日,贵公司分期支付李某某工程款,但至今尚欠李某某162355元工程款未付。贵公司虽承认此项欠款,但总以上游公司未支付工程款或资金链断裂为由一直推拖不予支付,李某某多次讨要无果。
本律师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为法治经济,讲究守法经商,诚信待人,贵司理应实事求是地按期支付欠款。我们完全相信其他公司也拖欠了贵公司的工程款,但这不成为贵公司拖欠李某某工程款的法定理由。贵公司一直推拖不予支付的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也极大地损害了贵公司的商业信誉,并影响李某某工友及家庭的正常生活,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鉴于此,本律师郑重函告贵公司,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将所欠李某某工程款尽快支付,双方可不伤和气,以后还可以继续合作。否则,本律师将依照李某某的委托,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向贵公司追偿。届时贵公司将承担一切本可避免的额外费用之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金等),并不可避免地遭受商业信誉损害的后果。为贵公司计,敬请采纳本律师的建议,尽快归还欠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维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信贵公司会做出明智的选择,请及时与本律师联系。
特此函告,顺祝商祺!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
杨建旭 律师
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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