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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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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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需要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思路,既要清晰目标又要灵活应对变化。方案的监控和评估是必要的,可以根据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范例方案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一些常见问题和困扰,提高方案的实施和效果。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进一步压紧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在全市范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防火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补短板、强能力,着力提升森林资源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推进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按照2016年省政府与淮安市人民政府签定的《森林防火责任状(2016-2020年)》要求: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控制率在1.2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70%以上,火灾报告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全市各森林经营单位,重点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牢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力度不够,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各地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法律法规不严格、依法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不力,是否编制和完善属地森林防火规划等问题。

结合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防范实际情况,突出整治三个方面问题。

(一)火源管理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适时发布林区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划定禁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民政部门倡导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林区散坟平迁;森林经营单位要在散坟较多区域建设集中焚烧设施,对确实难以平迁的散坟要建立生物防火隔离带,发挥焚烧阻隔作用和生态景观效果;农业农村部门要制止在林缘地带农田焚烧田埂,防止农事用火漫延毁林;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旅游景区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宗教部门要抓好处于林区宗教活动场所火源管控,防止香烛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油气管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施工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巡护。林内林缘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军事管理区、宗教活动场所、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各种纪念地等周围要清理可燃物,营造防火林带,开辟防火隔离带。进入森林防火期之前,各地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林区主要进山道路两侧、重要设施周围、人员活动密集区、重要山体林缘等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期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森林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增设护林站点,依法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杜绝火种进入林区。各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森林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二)基础设施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稳定增长,保障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在编制本级林业发展规划中单列森林防火规划的篇章;盱眙县作为一级森林火险区,要在2020年10月31日前单独编制完成县级森林防火专项规划;当地人民政府要将重点林区道路建设纳入乡村道路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统一建设。森林经营单位要通过新建蓄水池、铺设消防管道等方式开展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切实推进以生物防火隔离带为主的林火阻隔网建设,保持科学合理密度。盱眙县要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能满足本区域森林火灾扑救需要的标准进行物资储备。其他县区要配足森林防火物资。加强森林火灾远程监控中心建设,提高火情及时发现能力,无线电通讯覆盖率、火情瞭望覆盖率分别达到85%以上。

(三)防火力量方面。各级应急和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监管机构。森林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其中:一般森林经营单位按照每人管护山林面积不超过800亩的标准配备管护人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城市周边山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和人员活动较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地区,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500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对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处置,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并提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力量扑灭。国有林场要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并保持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开展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化、正规化、科学化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制定或修订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部门要制定或修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重点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督导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分析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召开林业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国庆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森林防火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情况、物资储备情况、火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火值班备勤情况、宣传情况、防火预案及演练情况等。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整改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敦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导市县两级归口部门抓好落实。联合组成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森林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将彻底根除隐患与森林防火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推进森林火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韩文军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吴广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机制,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强化落实,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到底。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森林火灾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火情政令畅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争取专项整治行动多出战果。推动整治成效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共管机制。

(四)强化舆论宣传。组织主流媒体和流行媒介,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的舆论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防火紧要期要组织形式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范森林火灾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于12月下旬报送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并同步报送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每周三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隐患清单。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组长:。

副组长: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规划方案《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

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

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

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bao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根据《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字〔2020〕17号)《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0〕42号)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防控工作,严防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四川森林防灭火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西昌“3.30”森林火灾教训,在全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巩固全镇森林防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我镇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影响制约森林防灭火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化解,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森林、荒山、荒地火灾多发频发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能力显著提高。

专项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好落实。各村按照辖区负责制,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弱项和短板,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村强化森林防灭火思想意识、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全面开展野外火源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二)加强专项整治。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划定责任片区,按照整治内容和措施分工负责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一)整治内容。

1.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识不到位、对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汲取森林火灾教训不深刻、现场处置不力、信患不畅,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火灾重复发生的问题;对如何采用有效措施来应对防灭火严峻形势缺乏深入思考,在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秋冬季节焚烧秸秆、智障人员监管等难点问题上整改力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2.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不落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他办公室设置未实现“上下基本对应”,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火场指挥不规范,前线指挥员缺乏实战经验,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与决策特别是组织现场指挥作用,指挥联动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

4.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支部村委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畅、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的问题;护林员不认真履职尽责,到岗到位开展工作。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不按要求在岗备勤,不按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事故的问题。

5.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校园、进村、进旅游景区、进寺庙等群防群治落实不到位。治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等手段宣传效果不佳。治理对林区通道、重要路段、进出路口、林区与田间交界处等地方未设置宣传牌、提示牌,对在村路口未公布森林防火常识、入山下地用火管理、扫墓祭祀等规定。

6.风险防控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从严从细抓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一是治理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不按要求设立哨卡进行火源治理管控。二是治理未落实坟头、墓区等重点地段定期巡护,存在林内、林缘周围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行为;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工作不力,综合管控不到位,党员干部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烧烟花爆竹等问题。三是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四是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等行为。五是治理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断线、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问题。六是治理违规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七是治理组织人员进行巡山护林,落实林区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以及村规民约不到位等问题。

7.应急队伍方面。重点整治修订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组建应急扑火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扑火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不及时,发生森林火灾,启动预案不及时,预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整治扑火力量建设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治无专业扑火队伍、现有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普遍存在标准不高、扑救火灾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老化、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

8.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普遍存在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等问题;扑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林区防火通道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森林集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林区通信网络覆盖率低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清晰认识新时期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深刻汲取森林火灾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2.理清体制机构。健全森林防灭火相关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规范火场指挥,建立有效的指挥联动机制。

3.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森林防灭火各级行政负责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明确巡山护林人员。严格落实各林区、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4.推动群防群治。坚持群防群治,平面宣传与网络媒体相结合,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校园,进村(社区)、进旅游景区、进企业、进寺庙,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开展警示数育,以案说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制观念。

5.严格重点管控。坚持突出重点,把握重要节日,扑火队员集中靠前驻防,在重要关口设立防火检查点,无关人员一律劝返、禁止入山;健全野外用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把握关键人员,将“上坟祭祖、上山采摘、农事生产”人员以及智力残疾精神病患作为重点,实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坚决社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类巡山护林人员认真履行好巡山护林、火情监测、防火宣传等职贵,严格履行火源防控。

6.强化应急防范。加强预警监测、应急办、林业协同配合,丰富预测预报手段,为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村、各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制定完善紧急避险疏散办法,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保障群众和扑火队伍生命安全,树立安全扑救、科学施救理念。强化专业扑火队伍,提升义务(志愿)扑火力量扑救火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7.强化基础设施。提升防灭火信息化水平,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林区通信网络建设,配齐相关扑火装备,进一步规划和建设林区防火道路。

8.强化依法打击。加大执法力度,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纵火肇事者,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巡山护林入员直接责任,村属地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结束,分为4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6月上旬)。镇党委、镇政府成立赤溪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任务目标,时同节点,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暑到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8月底)。各有关职能办公室要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自查自纠方案,督促基层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防灭火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合账,深入分析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建立本辖区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推动问题逐个研究解决。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各相关办公室要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接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结台秋冬季节、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敏感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2021年1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有关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动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于每月30日前将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2月至5月)。专项整治工作组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台春季防火期检验专项整治成效,特别强化对突岀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并通过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交又检查,并会同镇纪委重点督办,督促各村(社区)推进问题彻底整改。专项整治工作组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认真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加强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专项整治组组长对责任片区负责,各相关职能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各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支部书记、村主任全面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部暑,任务分解到人,积极主动督促辖区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发力。各办公室要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提高综合防控水平、提高现场救援能力、提高火灾防治成效”的目标要求,以严肃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抓好专项整治部署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推动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按照划分片区抓好责任片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

(三)抓好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化整改落实工作,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间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时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专项整治内容,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认真总结反馈,严肃责任追究。各村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做好防火信息的收集、工作总结、并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因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底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纪委监要倒查追究责任。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各乡镇人民政府、望城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精神,加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做好新一轮森林防火期的防火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1.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森林防火指挥部充实调整情况,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情况等,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森林防火宣传取得哪些实效;重点部位、关键地段宣传碑牌、标语是否到位,各种会议、宣传车及中小学生森林防火课开展防火宣传情况。

3.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控制野外火源,是否认真实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是否结合秸秆禁烧、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巡查监测,违规用火是否得到查处。

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否落实,防火装备及森林消防经费是否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森林消防队伍人员是否落实并布置到位,林区乡镇街村、林权单位及景区消防装备物资是否准备充分。

5.火灾处置情况,发生火灾时,各级领导是否按要求到达现场,是否成立前线指挥部,有无火灾及扑救情况记录,火灾案件是否进行了查处,对火灾肇事者是否进行了处理,对火灾责任人是否进行追究。

6.是否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7.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经验,现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

根据今冬明春防火期各阶段的特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责任分工,包保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本单位包保乡镇森林防火安全,切实找出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乡镇街要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具体方法是:

1.听汇报和介绍,了解基层群众的反应。

2.查档案资料,组织现场专项整治勘查,看内外作业是否吻合。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追究责任。各乡镇街要将森林防火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专项整治、检查情况作为防火责任状考核依据之一,纳入被查单位、人员效能考核。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一年来,我局召开所辖系统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xx次,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xx次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企业厂矿等单位,督促、强化各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把制度落实到车间、班、组,使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格局。与本系统3家企业厂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月报表零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我市按照《河南省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办公室建设标准》要求,认真搞好业内建设,做到了图表装框上墙,通讯设备运行良好,文书档案资料管理有序,森林防火机具保养良好,防火配套物资落实到位,值班室设备齐全。对卫星发现的2起热点及时查明情况,及时反馈信息。进入防火期后,防火办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领导带班,坚守岗位,并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制定了森林防火情况记录和火灾统计及报告等制度,使火情迅速上通下达,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人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谈谈自己的体会及看法。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非常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通过近段的学习,我们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罚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近几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人,农村信用社发展务必牢固树立人本观念。

一、树立“人本意识”,提高思想教育水平。大家都知道,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本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本次活动中所例举的一些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比如《20xx年农村信用社系统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的通报》、山西金融诈骗案的报道,特别是发生在我们身边黄石信用社案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及秀屿区埭头信用社职工脱岗事件的处理决定,使每一位员工真正认识到搞好内控制度,并不是领导的责任,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一人不遵守内控制度,就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机会,最终损害的是集体的利益,更是自已的利益。因此,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1、要经常性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常到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

2、抓好员工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严防内部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共同作案。

3、抓苗头,抓落实,抓薄弱环节,确保案防措施到位。对于地处边缘的网点及员工作为案防工作的重点,强化稽核人员的岗位责任,采取现场稽核,重点审查和非现场监督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序时检查和岗位离职审计。

4、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总之,要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四、黄石信用社案件的教训与思考案件发生后,本人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主要有以下几点:

1、应深入落实内控制度情况的检查工作。该案件的发生,虽然是由于两人的相互勾结形成的,但该案时间跨度这么长,帐务、凭证等管理混乱,却长时间无人知晓,主办会计离职审计也轻易过关,说明各级包括黄石社在内的内控制度的落实检查稽核上必须加强,一些流于形式的工作方法也要切实改变。

2、应重视重要岗位人员的交流工作。许建良任主办会计长达7年时间,林辉任柜面会计时间也长达4年,这为两人的相互勾结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近几年来,信用社的人事安排僵化,各岗位人员罕有交流,大家长时间在一起工作,相互熟悉,相互信任,抱成一团,即使发现问题也往往隐瞒不报,力求自我解决,这也是造成该案长期不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应千方百计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案情来看,他们作案并不是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特别是作为替班会计员,当班出纳员等,业务素质低下,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核对帐务,轻易放松了原则要求,为他们的作案提供了方便之门。

4、应切实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案情来看,信用社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员工受拜金主义及享乐主义思潮的'影响,法制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老好人意识及随大流意识严重,在原则问题上容易放松自已。同时,对于员工的家庭生活、社会交际圈子缺乏了解,不能从日常生活的表现中发现问题。通过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区联社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活动中,我们要求孩子们回家后和爸爸、妈妈一起朗诵森林防火标语“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记心间,争做守法小模范。”并将自己知道的森林防火知识告诉爸爸、妈妈;和家人到林区时,时刻提醒家人不吸烟、不用火。通过我们的孩子切实把森林防火知识带给了每一个家庭,真正做到了保护绿色森林,人人有责。

火灾是人类文明的基础,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火源存在,就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所以,通过本次宣传教育和活动的开展,全园师生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防火和灭火知识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同时通过孩子也把活动的效果由幼儿园延伸到了家庭,使家长也接受了一次防火教育。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进入防火期后,防火办确定了11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多方筹资25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宣传。要求宣传形式多样化,重点面向林区乡村、居民点,面向广大青少年和外流人员。利用广播、电视、《今日xx》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汝州电视台每天播出防火宣传字幕,在电视台每日发布火险天气预报,印发森林防火挂历10000份,印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禁火的通告》5000份,文明祭祀倡议书2000份,出动宣传车200多辆次,悬挂宣传标语1000多条,并在国有风穴林场周边设定固定防火宣传牌30个,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佛罗镇市民社区,现有2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653人,共203户。为贯彻落实《佛罗镇开展农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佛府发〔20xx〕17号)相关部署要求,建设清洁美丽社区,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社区人居环境,切实做好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整洁美丽市民社区、提高市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社区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

社区主街道、主出入口公路及两旁,社区办公区、沿街农户院子及房屋周围、农业生产基地周边等市民社区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

利用近两年的时间,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全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社区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社区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建设,普遍改善社区环境面貌。着重抓好“五整治”、“五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净化美化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市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市民社区居民生活水平。

(一)主要目标。

5、全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更加规范。积极配合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全社区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管理,规范引导科学建设,遏制和打击违章建筑,提高建设水平。

(二)具体指标。

1、20xx年底前,市民社区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社区收集设施设备、收运保洁人员配备到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社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社区开支预算。

2、20xx年,建立起合理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全社区环境卫生垃圾实现常态化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1、配套公用基础设施。全社区所有社区小组配备垃圾收集桶(箱)。

2、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全社区各社区小组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清扫收运保洁人员。

3、对全社区环境卫生实行“社区规民约”管理。对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理进行约定,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4、参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社区居委会分别与各社区小组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整治各社区小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污渍斑斑、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现象;明确社区小组、社区居民的卫生保洁责任范围,明确要求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投放。

5、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市民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户清扫分类、社区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市民社区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目标。

6、重点规划建设社区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配备给排水设施,加强市民社区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按照有关标准配建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做到“有路就有灯”。

8、积极动员组织全社区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和开展全社区卫生大扫除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质素;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建活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一)动员部署,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12月)。

召开各社区小组、社区居民代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垃圾大扫除行动,清扫、清运、处理垃圾,做到无卫生死角,清楚杂草,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杂物,规范农户堆放杂物行为,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道路、庭院、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全社区。

(二)建章立制,建立整治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全社区各居民小组要按照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建立整治常态化机制,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加强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表彰和问责,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稳步提升市民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改善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迫切需要。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社区里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社区各项环境卫生整治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区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因此,全社区各居民小组要把宣传发动工作不间断的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到,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健康深入发展。

(三)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机制。

要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社区“两委”将根据整治任务加大对全社区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整合使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资金,争取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常态化管理。

社区“两委”负责人为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各居民小组组长为本居民小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小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镇驻社区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积极配合镇环境卫生管理站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社区里也将及时把镇检查、考评情况反馈给各居民小组,并适时开展全社区各居民小组环境卫生考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居民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见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防火办二月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24小时安排有专人值班,具体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在二月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准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查找事故隐患,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二月二、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全市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我镇根据区上的要求,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主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办所主任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落实,同时各村也成立了由村长为组长,两委会成员和小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防火组织,并和各村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各村成立了1530人的抢险队。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镇林林业站,对护林人员进行了分片包干,落实了三个护林员和责任,落实了他们的责任心。每天上山巡查,已有火情及时扑救。做到了小火不出村,大伙不发生,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公园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_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中心结合__山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

1.前线指挥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森林防火工作。

2.火灾扑救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组织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等相关后勤工作。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案情调查组。主要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成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队伍。本预案启动后,公园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公园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公园森林防火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管护人员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公园股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接到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及时向公园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赴现场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较大火情时,我中心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在1小时内报告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等情况。

(三)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公园内要准备好柴刀、油锯、灭火拖把、高压水枪等充足的防火用具和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等,要有充足的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过程中前线指挥、火灾扑救等五个小组分工合作。

1.应急处置。

2.公园内的居民及巡山护林人员,要见火即报、见火即打,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公园股、村就近组织力量扑救。

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公园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扑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公园股协同处理,其他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分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股室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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