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有效性受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限制。编写合同时要注重法律用语的准确运用和表述。来看看下面的一些合同样本,或许对您的合同起到一些启发和参考作用。
采购商品合同篇一
供方:需方:
一、产品名称、质量要求、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是、数量、金额。
二、执行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
三、交、提地点: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库房或生产现场,当场验收。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需方电话通知送货,提前一日报所需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供方提供合格的气瓶,气瓶安全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六、到货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当场验收,以双方提货卡签字认可生效。需方气体产品入库后,如产品质量有缺陷,供方派员到现场询问处理。召回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及时通知需方并及时改进。
七、结算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供方每月25日前核对气体用量并开具发票,需方于30日前付清款项。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在买卖过程中若买卖双方发生法律纠纷,法律诉讼地为买方所在地法院。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有责任为需方提供气体方面的技术支持。宣讲气体气瓶安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2、需方有义务提供气瓶的安全存放场地,并对供方所提供的气瓶实行安全管理、监督。
3.为了安全,在气瓶使用时拴好铁链以防撞到伤人。
4、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气瓶及其附件,若人为损坏气瓶则按以下价格进行赔偿:钢瓶650元/支、手轮10元/支、胶圈5元/支、瓶阀60元/支。
5、需方在供货前一次性交纳气瓶押金方一次性退还所交押金。
6、需方在气体使用完后需保留0.5mpa的余气,以确保下一次的气体纯度。如无余气按50元/瓶收取钢瓶处理费。
7、需方在气体使用完后,需要保持钢瓶清洁,忌油、忌水。如有污染,按50元/瓶收取钢瓶处理费。
十一、为了保证供需双方的商业利益,本合同不得向同行业的第三方泄露。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限:年至年月。
供方:需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商品合同篇二
购货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长期向甲方供应食品原材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
1、甲方于每周星期五下午5点前以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将下周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表发送到乙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经乙方确认后该价格作为下周的结算价格。甲方的价格须低于市场均价。
2、乙方每天下午5点前将次日的订购清单以邮件方式或者传真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
3、甲方按照乙方的订购清单的要求于次日8点前将相应的食品原材料送至乙方饭堂。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的,双方协商解决。
4、如遇市场缺货,甲方无法提供乙方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则甲方可以更换类似品种,但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5、甲方送货到乙方饭堂后,经双方人员现场过磅,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该送货单作为结账的凭证。
1、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该月货款,乙方须在结算次月的15日之前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方式将甲方上月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据。如果乙方需要发票,则相应税金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前及时付款,如果超过规定付款期限,则每超过一天,乙方须缴纳罚款为货款的0.1%,如果超过付款期限30日历天乙方仍未付款,则甲方有权停止配送服务。
1、如果甲方在食品储存及加工等环节导致食物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甲方负责。
2、甲方如果在向丙方下达订购清单后需要改变清单内容,必须在当天晚上10点前向乙方提出。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因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的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责任确属甲方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2、乙方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新鲜的,如果甲方发现食品原材料属于隔夜或者变质,则可以拒绝收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补送新鲜食品原材料,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员工正常就餐,则每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甲方须提供书面的通知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甲方将直接从当月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4、乙方送货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甲方除饭堂之外的其他区域。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签约权。
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希望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约。但如果在通知后的三十天以内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而另外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一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人民币一万元。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双方可以向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商品合同篇三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___。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年月日止。
15、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采购商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技术优势,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努力提高施工效率,按照《_经济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拟将桩基工程的劳务部分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责任,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商品砼)。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不含水电、税金、管理费、不开发票),乙方自带所有施工机具。
四、工程总量。
约根桩,单桩工程结算=(有效桩长米)桩截面积(按设计图纸计算)。
五、协议价款。
按第一款施工内容,综合清包总价。
六、付款方式。
1、机械进场甲方付给乙方每台套设备进场费。
2、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施工时乙方借支必要的生活费和生产费,正式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元;完成工程总量的甲方付工程款元;工程完工付工程款元;其款桩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余款最迟不得超过当年春节前)。
3、工程款以现金支付:
七、工程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场地有障碍物,致使桩位偏差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派施工员现场放线,乙方协助。
八、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2、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施工报验不延误施工时间;。
4、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及对外联系。
九、乙方责任。
1、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质量及进度;。
2、提供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保证场地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十、安全。
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与之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如在施工场地因乙方施工因素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补充条款。
1、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签证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听从指挥,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应保证机械进场以后3天内投入施工,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开工(如材料没进场、三通一平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工期顺延。如果7天不开工甲方应补助乙方每天元。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余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劳务清包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按照《_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形式:(含辅材,见附表1)。
三、承包范围:
四、施工工期:
1、以发包方的工期提前两个月为准。
2、由于业主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乙方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甲方按乙方结算总额每天万分之三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优良,乙方确保清水砼(如实行新的验收标准另行协商);。
7、乙方施工因质量未能满足本合同承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套。
2.办理施工方面的有关手续及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3.提供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不含三级以下(见附表。
2)及临设(包括职工宿舍、厕所、食堂、办公用房、水、电)。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标准进行交底,以及工程的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现场配备机电工。
5、甲方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7、甲方按合同约定确认乙方工作量,并及时拔付工程款,逾期拔款,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
七、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方和甲方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及监督。
2.每月15日向甲方报下月材料计划,25日报月完成工作量,双方于三天内认定,并于认定后十日内付款。
3.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4、乙方施工人员的暂住证由乙方自行办理。
5、乙方负责所施工工程的自检资料,试块制作及检验材料的现场取样。
6、乙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对隐蔽工程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7、乙方负责施工放线,甲方负责复线;。
8、组织专门班子,(具体负责人:)配备满足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和相对稳定的技术工人,并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所承建的施工工程技术、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全面负责。
9、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和违法、违纪人员。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确保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采购商品合同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住址:
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办理信用卡,依据《xxx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向银行代办信用卡。具体贷款卡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核发放为准。
二、甲方应按乙方及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信用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三、贷款卡代办服务费的支付:
甲方须向乙方预先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同时甲方按照银行发放信用总授信额度的____%(百分之)支付乙方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银行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经银行审核甲方情况,若最终银行不办理信用卡给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甲方获得通过乙方办理的信用卡并付清乙方办理期间的服务报酬,立即撤销此合同。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采购商品合同篇六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一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xxx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商品合同篇七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窗帘数量和价格统计表。
一、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于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险(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窗帘实际高度为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按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商品合同篇八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关于买卖商品混凝土之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_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昆山建颖商务办公楼。
科技广场北侧。
以过磅方式进行计算混凝土立方数,标准以混凝土标号每立方标准重量为准。
自本工程开工时间至竣工验收完成。
乙方按照苏州市每月发布的混凝土材料信息统一下浮18%作为本月混凝土结算价格,不同标号的混凝土价格应作相应的调整(例c15、c20、c25、c30、c35、c40、c45、c50)。
补充说明:
1、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件已含税;
2、泵送费按照实际用量每立方10元;
4、其他:以上下浮后的混凝土单价已含运输费;
5、混凝土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产生的回弹费用等一切由乙方承担。
对甲方工程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进行回弹检测项目,若回弹不通过,对甲方已完成的工程需要进行加固或增加其他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工程期限拖延导致甲方相应损失及甲方向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提供混凝土试块测试报告、混凝土资料等相关资料。
1、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10倍数额标准对所有和甲方发生的供货数量进行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若江苏省或苏州市或昆山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质量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并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混凝土行业部门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以高标准执行。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或大体积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5天前),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理检查混凝土数量手续,并安排卸料。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和料。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服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或者相关标准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货款前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一切相关资料。未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甲方无法进行备案或其他相关事宜的,甲方有权扣留货款。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向业主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乙方拒绝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供应商供应,乙方以该批次混凝土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7、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有关人员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8、乙方所属车辆、机械设备及人员造成甲方机械设备、工程等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欠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数量及金额。乙方逾期未与甲方进行结算的,视为放弃结算。
2、支付方式:
1、甲方在本工程基础结束,收到业主工程款7天内,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50%货款;
2、主体工程施工时,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支付货款的50%货款数额;
3、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乙方供应量总额的70%货款其中扣除已支付货款数额;
4、剩余货款在竣工验收结束6~8月一次性全部付清。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未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乙方所属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发生争执以及与甲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供货的时间,逾期供货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超过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30分钟以上视为逾期供货)。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8、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相关赔偿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壹份。
2、本协议为商品混凝土买卖协议,与其他协议相抵触的,以该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采购商品合同篇九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窗帘数量和价格统计表。
一、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于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险(人为损坏除外)。
六、补充条款:
窗帘实际高度为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按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产品名称、商标、数量、单价。
1、商品砼强度等级及单价。
三、质量和重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1强度:混凝土坑压及抗折强度试验应按gb/t50081的有关规定进行;。
1.6特殊要求项目:对合同中有特殊要求的检验项目,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没有相应标准的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2、质量复检:按每批产品甲、乙方取样封存并送检,乙方不参与取样,视认同甲方取样封存样品。
3、质量异议处理方式:当甲方对乙供货品质量有异议时,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共同委托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鉴定,以鉴定质量报告作为判定依据,一经发现不合格产品,一律都不予结算,如产品已经使用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发现所送货品中有不是甲方指定品牌一律都不予结算,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供商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6、数量、重量的计取方法:货到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协助过磅计量验收(如过磅重量未达到相应强度等级商品砼所应有的重量范围的按比例予以扣除混凝土数量),磅差允许在百分之一以内,百分之一以内(含百分之一)的由甲方承担,超出百分之一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计量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在入库单及送货单上签字,入库单及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交货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为准,乙方所供应的货物由甲方指定专人验收才能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指定验收人为:
姓名:联系方式:
姓名:联系方式: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杂费及相关所需的一切费用。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主体封顶付至已完工程的60%,余款主体封顶后一年内付清;。
2、室外附属工程全部完工半年后付已完工程的60%,余款室外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3、货款支付必须凭盖乙方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否则乙方公司不予认可;。
4开户行:;账号:;。
5、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格的入库单及送货单而导致货款支付迟延,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后续商品砼的供应。
6、质量、交货期限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支付任何款项,如因质量、交货期限达不到约定要求而解除合同的,已履约货款在处理完成后在合同付款的前提下支付。
7、乙方应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出具“对账单”,与甲方经办人员核对供货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双方对账核对无误后,再按甲方要求提交“项目部工程、材料款付款审批表”,并同时提交与申请付款金额同等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甲方在付款审批流程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各种工作人员带证上岗、遵纪守法,在装、运、卸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任何一笔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车辆、人员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听从甲方指挥,乙方产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应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工地周边环境卫生保护,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给甲方工地所在地环境卫生保护等造成影响的,乙方除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处罚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供应,且按甲方要求运货到指定地点。乙方必须在甲方订单通知的时间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壹天,乙方应按4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如单次延期达到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合同,乙方按甲方外购商品砼总货款的10%承担违约损失。
4、乙方负责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地方关系,维持进料秩序,防止和解决因送料问题而发生的阻工事件,确保及时到达甲方堆场。
5、由乙方提供的商品砼的水泥必须是为甲方指定品牌(南方、中材、牛力),若因乙方的水泥为其它品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指导。
7、本工程的混凝土资料均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资料。
8、若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能保供,需在30天前提出,提出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9、因非甲方原因,乙方在供应商品砼过程中出现的中断、不及时现象,给甲方的工程实体带来质量事故或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按相关规范要求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执行费。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各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____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二
乙方(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5、乙方所有之将投产的产品,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人员,一经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用料,每次对乙方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追究更换材料造成的'其它损失(本条限甲方材料在乙方加工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计量方法:pcs。
2、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规定为0。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
1、乙方必须按能确保货物安全储运方式及产品技术标准严格进行包装。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方法和到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会根据货物生产所需要的生产周期及所需货物之时间确定好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的完成时间进行交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该批货物总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包含产品的包装各方面材料、运费)。
3、交货地点:按当时订单要求,送达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268号康宝城。
第六条:下单方式。
甲乙双方自签订此合同即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则按甲方订单状况和需要甲方以《采购单》的形式下单给乙方,乙方要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内容和要求交货,不得减少供货或推迟我司要求的货期。
第七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1、结款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所提供的地址,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收后,甲方将给乙方开30天的承兑现金支票。.
2、其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入仓96小时内。
2)按照双方确认的签样确定产品的颜色和质量验收标准;。
3)按照甲方技术图纸和技术报告的要求验收。
第九条保质条款。
乙方保证货物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和技术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乙方以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3年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自甲方产品出货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依合同要求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而引发的甲方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另如因此而引起甲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款项,交货日期则可顺延。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即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3月24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之后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提前一个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该套模具费用由甲方按折旧比例付款购回。
6、双方在合作期满时,如双方没异议,此合同自动延期1年。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便利店商品采购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便利店商品采购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的加油站销售车用小包装燃油添加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在所负责区域外的加油站开展添加剂产品的销售。
二、乙方需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否则视其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零售价格如需调整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价格调整单为准。乙方不得私自调整产品零售价格。
四、乙方在甲方加油站提供销售服务时,其销售过程应在甲方加油站管理系统监控中进行。乙方在加油站管理系统外实现销售行为的,一经发现,每笔罚款人民币100元。
五、乙方承诺每月销售添加剂为支,如当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承诺销售数量的80%,如未能完成应将所缺部分的销售金额补偿给甲方。
六、乙方有义务为其派驻甲方加油站的促销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驻站促销人员上、下班和驻站促销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确保销售人员获得足够的加油站安全知识以及甲方在加油站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后,才能允许进入甲方加油站现场进行产品销售。
八、对于乙方销售人员在甲方加油站现场内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违反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或终止其销售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九、对于乙方销售人员在甲方加油站现场内引发的新闻媒体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消除因此引发的影响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乙方如未完成添加剂的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续签并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力。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四
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第13条(产品责任)。
1.因标的物的缺陷导致使用标的物生产的产品或者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亦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但是,发生以下的任意一项情况时,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2)标的物的缺陷是由于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而且乙方对该缺陷的产生无任何过失时。
2.与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或标的物相关,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遭受损害时,甲方认为该损害可能是由于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乙方应就原因的调查、损害赔偿金额的承担等事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甲方向因标的物遭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其损失,且该损害是因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经与甲方协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及所需其他费用。
第14条(维修零件的供给)。
无论是在甲方向乙方订购标的物的期间,还是因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的生产结束或中止等、或标的物的销售结束或中止等而使甲方不再向乙方订购标的物以后,在甲方对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负有供给维修零件的义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标的物及其零件。另外,有关供给期间、价格等详细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15条(材料供给)。
1.原则上乙方应自主采购生产标的物所需材料。但是,特殊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向乙方提供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以下总称“供给材料”)。
2.乙方向其委托或外包部分或全部标的物生产的第三人(以下称“乙方委托方”)再提供供给材料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同时,乙方应与乙方委托方之间办理再提供供给材料的手续,并向甲方报告。
第16条(供给材料的接受等)。
1.乙方接受甲方每次提供的供给材料时,对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应立即检查。另外,对于不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乙方接受该供给材料之时,以及对于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甲方向乙方交付供给材料。
2.乙方在前款规定的检查中或标的物的制造中发现供给材料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7条(供给材料的管理)。
1.乙方应作为善意的管理者注意管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为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同,应在保管及帐簿上加以区分。
2.乙方未取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供给材料用于制造标的物以外的目的,或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向第三人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另外,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犯供给材料或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甲方所有权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问题。
3.甲方在必要时经过事前通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以及乙方委托方以后,可以现场眷查供给材料的保管状况及使用状况等。另外,乙方在同意甲方现场盔行该检查的同时,应向乙方委托方通知该检查,协助甲方顺利进入乙方委托方进行检查,并为该检查的提供方便。
4.对于甲方另行规定日期时的供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包括乙方及乙方委托方保存的用于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供给材料),原则上乙方应从该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另外,甲乙双方对于该书面报告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5.乙方在供给材料发生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如果该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是因乙方责任所引起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修理该供给材料,或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供给材料的损失。因此而发生交货期拖延时,应适用第6条的规定予以解决。
6.因使用供给材料生产的标的物交货完毕、制造结束或中止、或规格变更等原因而产生剩余供给材料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8条(供给材料的所有权)。
1.无偿供给材料及使用无偿供给材料以及乙方尚未支付货款的有偿供给材料正在生产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有偿供给材料的所有权,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时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19条(货款金额的确定)。
1.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应在(5)日内就标的物的货款金额,制作成既定格式的明细数据或明细表,并通过传送或交付的方式将其通知给乙方。
2.甲方对前款通知的内容有异议时,应自明细数据发送之日或明细表记载的发行日起(5)日内,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应对有关资料互相进行核对,并在(5)日确定货款金额。
3.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时,该期间届满之时,则视为乙方认可明细数据或明细表中的债权以及费用请求。但是,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与乙方对前款规定的期间届满后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20条(标的物货款的支付)。
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月结(60)日向乙方支付接受乙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货款。
第21条(有偿供给材料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向甲方支付接受甲方交付的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
第22条(有效期限)。
本基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____年1月1日开始到20____年12月31日为止有效。但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变更本基本合同的内容或不再继续本基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基本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23条(合同结束后的措施)。
1.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第29条将模具等返还给甲方,另外,将购入规格书等以及无偿供给材料、所有权尚未从甲方转移给乙方的有偿供给材料、以及基于第18条第1款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正在制作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无任何异议地协助甲方进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取回这些物品,以及协助甲方顺利地取回存放在乙方委托方的该些物品予以全力协助。
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及本条规定内容仍继续有效,甲乙双方要基于该些条款继续履行债务。
3.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本基本合同对于仍继续存在的个别合同仍然适用。
第24条(过渡措施)。
1.本基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交易及有关外购交易的基本合同(以下称“旧基本合同”),自本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2.本基本合同同样适用于基于旧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缔结的个别合同。
第25条(合意管辖)。
因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26条(协议解决)。
有关根据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产生疑义或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本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五
第13条(产品责任)。
1.因标的物的缺陷导致使用标的物生产的产品或者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亦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但是,发生以下的任意一项情况时,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2)标的物的缺陷是由于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而且乙方对该缺陷的产生无任何过失时。
2.与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或标的物相关,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遭受损害时,甲方认为该损害可能是由于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乙方应就原因的调查、损害赔偿金额的承担等事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甲方向因标的物遭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其损失,且该损害是因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经与甲方协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及所需其他费用。
第14条(维修零件的供给)。
无论是在甲方向乙方订购标的物的期间,还是因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的生产结束或中止等、或标的物的销售结束或中止等而使甲方不再向乙方订购标的物以后,在甲方对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负有供给维修零件的义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标的物及其零件。另外,有关供给期间、价格等详细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5节材料供给。
第15条(材料供给)。
1.原则上乙方应自主采购生产标的物所需材料。但是,特殊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向乙方提供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以下总称“供给材料”)。
2.乙方向其委托或外包部分或全部标的物生产的第三人(以下称“乙方委托方”)再提供供给材料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同时,乙方应与乙方委托方之间办理再提供供给材料的手续,并向甲方报告。
第16条(供给材料的接受等)。
1.乙方接受甲方每次提供的供给材料时,对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应立即检查。另外,对于不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乙方接受该供给材料之时,以及对于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甲方向乙方交付供给材料。
2.乙方在前款规定的检查中或标的物的制造中发现供给材料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7条(供给材料的管理)。
1.乙方应作为善意的管理者注意管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为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同,应在保管及帐簿上加以区分。
2.乙方未取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供给材料用于制造标的物以外的目的,或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向第三人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另外,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犯供给材料或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甲方所有权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问题。
3.甲方在必要时经过事前通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以及乙方委托方以后,可以现场检查供给材料的保管状况及使用状况等。另外,乙方在同意甲方现场进行该检查的同时,应向乙方委托方通知该检查,协助甲方顺利进入乙方委托方进行检查,并为该检查的提供方便。
4.对于甲方另行规定日期时的供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包括乙方及乙方委托方保存的用于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供给材料),原则上乙方应从该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另外,甲乙双方对于该书面报告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5.乙方在供给材料发生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如果该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是因乙方责任所引起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修理该供给材料,或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供给材料的损失。因此而发生交货期拖延时,应适用第6条的规定予以解决。
6.因使用供给材料生产的标的物交货完毕、制造结束或中止、或规格变更等原因而产生剩余供给材料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8条(供给材料的所有权)。
1.无偿供给材料及使用无偿供给材料以及乙方尚未支付货款的有偿供给材料正在生产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有偿供给材料的所有权,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时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6节付款。
第19条(货款金额的确定)。
1.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应在(5)日内就标的物的货款金额,制作成既定格式的明细数据或明细表,并通过传送或交付的方式将其通知给乙方。
2.甲方对前款通知的内容有异议时,应自明细数据发送之日或明细表记载的发行日起(5)日内,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应对有关资料互相进行核对,并在(5)日确定货款金额。
3.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时,该期间届满之时,则视为乙方认可明细数据或明细表中的债权以及费用请求。但是,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与乙方对前款规定的期间届满后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20条(标的物货款的支付)。
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月结(60)日向乙方支付接受乙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货款。
第21条(有偿供给材料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向甲方支付接受甲方交付的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
第7节有效期限。
第22条(有效期限)。
本基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1月1日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有效。但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变更本基本合同的内容或不再继续本基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基本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23条(合同结束后的措施)。
1.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第29条将模具等返还给甲方,另外,将购入规格书等以及无偿供给材料、所有权尚未从甲方转移给乙方的有偿供给材料、以及基于第18条第1款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正在制作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无任何异议地协助甲方进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取回这些物品,以及协助甲方顺利地取回存放在乙方委托方的该些物品予以全力协助。
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及本条规定内容仍继续有效,甲乙双方要基于该些条款继续履行债务。
3.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本基本合同对于仍继续存在的个别合同仍然适用。
第24条(过渡措施)。
1.本基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交易及有关外购交易的基本合同(以下称“旧基本合同”),自本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2.本基本合同同样适用于基于旧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缔结的个别合同。
第8节协议解决。
第25条(合意管辖)。
因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26条(协议解决)。
有关根据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产生疑义或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本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5、乙方所有之将投产的产品,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正式生产;。
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人员,一经发现未按规定要求用料,每次对乙方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追究更换材料造成的其它损失(本条限甲方材料在乙方加工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计量方法:pcs。
2、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规定为0。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
1、乙方必须按能确保货物安全储运方式及产品技术标准严格进行包装。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方法和到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甲方会根据货物生产所需要的生产周期及所需货物之时间确定好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的完成时间进行交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该批货物总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
2、交货方法:乙方负责送货。(包含产品的包装各方面材料、运费)。
3、交货地点:按当时订单要求,送达顺德区杏坛镇齐新路268号康宝城。
第六条:下单方式。
甲乙双方自签订此合同即建立了合作关系,之后则按甲方订单状况和需要甲方以《采购单》的形式下单给乙方,乙方要按照甲方下达的订单内容和要求交货,不得减少供货或推迟我司要求的货期。
第七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1、结款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所提供的地址,经甲方相关负责人验收、签收后,甲方将给乙方开30天的承兑现金支票。.
2、其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入仓96小时内。
2)按照双方确认的签样确定产品的颜色和质量验收标准;。
3)按照甲方技术图纸和技术报告的要求验收。
第九条保质条款。
乙方保证货物系按甲方指定的材料和技术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乙方以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3年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自甲方产品出货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依合同要求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而引发的甲方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另如因此而引起甲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款项,交货日期则可顺延。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即2012年3月24日至年3月24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之后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提前一个月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该套模具费用由甲方按折旧比例付款购回。
6、双方在合作期满时,如双方没异议,此合同自动延期1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9.采购委托协议范本。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六
(以下称“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节合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2天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2节交货价格。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3节交货。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4节质量。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采购商品合同篇十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出卖人:xx黑猪养殖场(下称“甲方”)
买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嘉兴黑猪父母代种猪应当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种猪数量1500头,具体交付数量和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种猪,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
双方同意根据种猪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及付款方式由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潘清煜、乙方代表为徐美根)以签署《结算单》形式进行结算。
由于运输等原因致使种猪交付后七日内死亡或伤残的,甲方承诺包换,病死猪由乙方依照当地规定处理,但所获补助归甲方所有。
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饲养的,按母猪市场公允价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饲养的,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重新结算。对不能配种的公猪,经技术人员鉴定属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调换相同规格和数量的合格种公猪。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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