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个总结自己思考和理解书中内容的机会。写读后感应该遵循客观、真实、准确、有理有据的原则。这里有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一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二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终于的终于,她累了。“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两年后,我们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他问:什么好处?她说;请我吃饭吧。他问去哪吃。她轻声说:哈根达斯。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三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四
《史记》记载了许多古代的名人名将:汉高祖刘邦,西楚霸王项羽,“烈丈夫”伍子胥,助秦称霸的李斯,商人政客吕不韦,横扫齐国的乐毅,以奇制胜的田单,“至圣先师”孔子,贤相管仲、晏子,枉死的`彭越等等生动形象的人物,而且每个人都有描述他们各自的故事,使这本书更栩栩如生。读起来,就好像回到了那一战争连连、动荡不安的历史场面,使我身临其境。
《史记》最吸引我的人物是“烈丈夫”伍子胥。伍子胥是吴国的大臣,毕生都对吴王忠心耿耿,常向吴王献良策,吴王也十分重用他,这就是吴国为什么多年来都国泰民安的原因了。可是好景不长,到了吴王夫差的时候,吴王居然听信奸臣的谗言,不再重用伍子胥,还赐伍子胥宝剑,命他自杀。伍子胥死前,老泪纵横,悲愤交加,他说:“我毕生都对吴国忠心耿耿,我献良策,夫差反而觉得我烦闷,整天就顾着饮酒作乐,国家政事一点儿也不理,再这样下去,吴国迟早会被邻国越国吞噬啊!”说完便自刎而死。终于,果然不出伍子胥所料,过了不久,越王勾践率领大军攻打吴国,打败吴军,吴国灭亡。从中我体会到夫差没有慧眼识人,把奸臣收入国家,那也算了,还要听信他,把忠臣全杀光了,以导致吴国灭亡。我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取灭亡!
《史记》里记录了许多栩栩如生的。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五
一段罪孽与惩罚的故事,一段重生与救赎的佳话。
拉斯柯尔尼科夫,似游离在两个人之间一样,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同时,他也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好像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对于这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来说,他正在忍受冰火两重天的折磨。
罪
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但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想变为“不平凡”的人。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高利贷者,心狠手辣,于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在一天晚上杀害了他,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漫上了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内心的煎熬,使他紧张得昏厥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缠住他的血液,缠住他的心灵。这就是罪。
罚
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要么证明杀人是一种对抗不公平社会的合理行动,要么承认罪恶,接受惩罚,痛苦的他,无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不承认,等待着的他的便是更深的煎熬,承认呢,承认的话会怎么样,承认之后还要服刑,但是,他去选择了后者,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坦白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向索尼娅一人认罪,到向广场上的众人认罪,拉斯柯里尼科夫的灵魂终于摆脱煎熬,从而走向了解脱和救赎。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获取精神上的新生。这就是罚。
罪与罚,一部让人审视自己心灵的良药,从中,你的心灵将会和拉斯柯尔尼科夫一样,获得新生。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六
都说《城南旧事》是一部好书,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这篇小说。小说的作者是著名的女作家林海音,小说主要记载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经历,它讲述了旧北京的老故事,体现了那么一个小巷子的温馨:一座座可爱的小平房,和蔼可亲的左邻右舍,院子里奔跑嬉闹的小朋友,还有到处耸立着的老树,我陶醉于书中,简直像是身临其境。
小说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又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会馆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长眠于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经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起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个个悄然离去,英子苦苦思索,但是始终不得其解。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浓浓的相思,深深地印在了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那一幕幕也深深地打动着我,感染着我,令我久久不能自已。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幼儿园中快乐的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七
假期里,我有幸读到了一本好书名为《简爱》。
读了之后,我深有感触。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八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他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他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他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杀人、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
也许,大家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大家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九
在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快乐、向上的心!从这一段话里,我知道了这一本书所存的知识是那么的大。(.)。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印向最深刻的是《有个苹果是烂的》这篇故事,是讲一个人无意中收到一张百元假币,令他心里很不平静,想方法要花掉它,然后决定在买苹果的时候花掉它,卖苹果的是一位大嫂,旁边还站着一位小女孩,那个人向卖苹果的大嫂说:“要10斤。”大嫂马上装好10斤苹果,然后过了秤,那个人刚想把那张假币给大嫂,突然听到旁边的小女孩大声喊:“妈妈,妈妈!”那人吓了一跳,连忙把钱塞回口袋,只听那小女孩说:“你给叔叔的苹果里有一个是烂。”大嫂马上倒出来,重新一个一个地检查,将好的苹果装进袋子里而且向那个人道歉,那人将假币捏烂,拿出一张真币给大嫂。
做得不对也改过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人一定诚实,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处而去骗人,你要是诚实地对待别人,别人也一定会诚实地对待你。
我相信你读了这个故事后一定有所感想的,当然这本书还有许多让人不能忘记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应该怎样学习,让我们知道人生的真谛。我会好好珍惜这本书,记住里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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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
不知为何,这一部小说在金庸的作品里算是相当低的了,我觉得挺好的。这一步小说线索非常清晰,如果说有败笔的话,我觉得最大的败笔是温青青这个人的塑造,比较拧,我觉得不太讨好读者。
小说的开头从浡泥国的两位来中土赶考的书生写起,这一侧面反映了外面国家对大明王朝的向往,然而很遗憾,他们没赶上好时候,险些赔上命;小说的最后,这两个人和上次跟着一同回去的镖师再次来到中土,因为他们听到中土太平了,他们想亲睹一下太平盛世,很遗憾,李自成的盛世名不符其实,自始至终中土反而不如他们的小国家的人民生活幸福,在最后,袁承志偕同众友离开了中土,说是去南亚的那个小海岛上落脚生活去了,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天地,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这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是无可奈何的逃避,清兵入关,他们不愿降服,只得离开。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理解为是对袁崇焕将军的致敬,大家都知道,金庸先生非常崇敬袁崇焕,一个爱国将领,最后被皇帝错杀,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百姓的错怪,何其委屈。袁崇焕死后,其子袁承志发挥余热,继续驱除鞑虏,以一代大侠的身份,这就注定了他的反抗很有局限性,因为这是打江山,不是称霸武林,一人之勇用处甚小,除非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才有资格跟清兵对抗,袁承志没有军队却不能归咎到他的眼界低上,因为他们所有人,都以为闯王李自成就是那个为天下苍生奋力拼搏的将领,袁承志以为自己的使命只是以一代侠士的身份协助李自成打天下,但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李自成的境界,原来是这样低,所以失败,所以我们看到,故事的结局是国家哀鸿遍野,黄钟毁弃,最多,只是袁承志一行人,去了南亚小岛,维持他们的乌托邦去了。
看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不自觉的联想到《书剑恩仇录》,其实挺像的,都是反清,然后都有一帮为此奋斗的侠士,但是我更喜欢书剑,因为那里面的所有人最后是生活在一起的,互相扶持,以图下一次对抗,他们也是一种桃花源,境界却比《碧血剑》的高,因为前者始终是与现实接壤的桃花源,是不会放弃信念的桃花源,后者呢,不是所有人都在一起了,很多侠士没有同去,比如,华山派众多门人,还有,阿九,所以我觉得,看似结局是个桃花源胜地,但是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种离别。
金庸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种桃花源意识,到底,人是为了美好生活而存在的。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一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二
白岩松是我最喜欢的新闻评论员之一。从《东方时空》到《新闻1+1》,他所表现出的机敏、睿智,沉稳,令我敬佩和崇拜。《白说》这本书,不是自传,也不是演讲集。它更像是在与智者交流,那些生命中我们所困惑的问题都能从中得到启示。
想想自己,已身处而立之年,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友,为人师等等,人与人之间该如何相处?怎样我们才能到达幸福?也许,我们追求的不是幸福,而是追求幸福的过程。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三
生命的日子里,有晴天,也会有雨天雪天。
人生的路上,有平川坦途,也会撞上没有舟的渡口和没有桥的河岸。面对着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怎样才能战胜它们?折一只船驶过重重叠叠的黑暗,摆渡到胜利的彼岸!20岁,生命的狂妄年龄,充满了幻想。
生命是如此的短暂如同划过天幕中的星星,然而最璀璨的即是那最容易失去的。现代文学巨匠史铁生在生命的旺季忽然失去了双腿,面对着这一人生的不幸,他痛不欲生,几回回他站在地坛上脸色异样的悲戚、沉痛,像寒冰雕成一般,神态像岩石一样峻冷,漠然中似乎有无限的懊悔绝望,但是他终于感悟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且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当他坐在轮椅上再一次面对着繁花似锦,春意盎然的地坛时,他笑了,他的视线模糊了,他终于折了一只船,将自已从死亡的诱惑里摆渡出来了。古今中外,类似史铁生这样将绝望折成一只船,渡过挫折的痛苦与沮丧的`人不胜枚举,他们面对着人生的失利,重新站了起了,取得了胜利的辉煌。
但是还有一些人,当他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人生“暴雨”,他们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叹息,就轰然被击倒。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川端康成,在生命中取得了许许多多的荣誉和地位,但是他却以煤气结束了生命,乘着他的《千只鹤》回到了《雪国·国都》;著名诗人海子,留下了一部部惊世之着,但他却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又会想到什么?所以,无论命运有多么晦暗,无论人生有多少次挫折,都会有摆渡的船,这只船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四
前几日,我再一次阅读《摆渡人》这套书,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读过它,如今再拿起它来,内心依旧感慨万分。
这套书一共有三册,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死亡”与“活着”这两个词并没有什么概念,“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你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再一次进去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故事中,当神秘男孩—崔斯坦告诉迪伦她已经死了时,迪伦愣住了。没错,崔斯坦就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这是崔斯坦的职责。起初的迪伦不能接受自己已经死了这个现实,她想起了她的朋友,她还没有见到的父亲,不能享受本该有的天伦之乐,不能再进入职场,结婚生子了,她感到悲从中来,心情沉重。
崔斯坦曾说:“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但我希望每一个人都会有明天,只要这个手表继续亮,我就会继续做摆渡人,这不是宿命,只是我的选择。”后来,迪伦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最终她在崔斯坦的保护下成功到达了“那个地方”。在度过荒原的过程中,迪伦与摆渡人崔斯坦相爱,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终于鼓起勇气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回过头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同一起的崔斯坦。她悲痛欲绝,甚至以为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一直都是崔斯坦为了完成任务在欺骗她。
她发疯,她哭泣,她拼命地想要回去。在“那个地方”迪伦遇见了老妇人伊莱扎,听说了她的故事,她告诉了迪伦真正回去可以的方法,“你宁愿让自己魂飞魄散都要回去?”这是老妇人的疑问,是那些想回去却没有回去的人的疑问,亦是众多读者心中的疑问。因为古往今来,想要回去的人太多太多了,却从未有一人能够成功回去,打开“那扇门”,或许是因为内心信念不够坚定,无法战胜恐惧,亦或许是因为自己回去后想见到的那个人没有那么重要吧!所谓回去,是重返人类世界还是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他已经是别人的摆渡人了,你们并不一定能相遇。”若是他们不能相遇,那么迪伦面临的将是最可怕的——魂飞魄散。“带着崔斯坦回到人类世界”——这便是迪伦的答案;“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会找到他!”——这便是迪伦的决心。
迪伦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选择在历尽千辛万苦后里过着平淡的生活,也许是她坚定的爱感动了上苍,她创造了不可能,她一个“没有真实肉体的灵魂”独自回到了荒原,并在那里找到了崔斯坦。这深深的感动了我,迪伦能够成功,绝不仅仅在于爱,更是对生命的的真实渴望与未知生活的挑战。他们打破了生死界线又经历了千辛万苦回到了人类世界,却受到了审判官的惩罚。他们与恶灵斗争,与苏珊娜携手。最终,他们战胜了恶魔,战胜了命运。他们成功了!
读完后,这本书让我感觉到“意难平”。作者文笔很好,写出的文很精彩,把他们每一个人的心理活动都描绘的栩栩如生,把他们所经受的苦难记叙的生动形象,一切仿佛都发生在眼前。人性的回归,能够让人找到真实的自我;感情的力量,能够让人战胜恐惧。以前自卑,软弱的小女孩开始变得勇敢而坚韧,如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愿望,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前阅遍人间生离死别几近麻木的摆渡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心灵深处对生命的认知,对完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情。最终人性的伟大改变了命运,应对未知的恐惧,迪伦和崔斯坦勇敢的选取了即使灰飞烟灭也要在一起的决定。他们一齐回到肉体死亡现场,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们都成了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类,能够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一起。
与迪伦他们相比,故事中的苏珊娜和杰克的结局并不完美。虽然苏珊娜仿照崔斯坦用同样的方法来到了人类世界,却没有他们一样的幸运。他们没有跨越那条界限却也依旧受到了惩罚:杰克变成了恶灵中的一员,苏珊娜被迫重返荒原成为摆渡人。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我想了很久,在我看来最为准确的答案应该就是杰克对人类的世界不够憧憬,苏珊娜他们之间也远不如迪伦他们般相爱。当然无论如何,也许这样的结局并不是众多读者希望看到的,但我认为这也代表了另一层含义,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幸运的,也并不是所有人如愿。迪伦所遇到的困难远超过了杰克,可到了最后,迪伦生存了下来而杰克却受到惩罚变成了恶魔。这说明,若是真心便不会有过不去的坎。真正能够让我们克服困难的,是内心的信念和那股“劲”。这也确确实实是真实的生命——并不是所有的都是一帆风顺。
爱的力量是不可限量的,爱让胆小懦弱的迪伦变得坚强勇敢,让没有血肉的崔斯坦有了血肉之躯,正如书中所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迪伦说“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人真正消失,他们只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他们。”
崔斯坦说“你不用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保证。”
——彼岸烟波流转,可有人寻我。对岸繁华三千,可有人渡我。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五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六
小说《摆渡人》述说了一位厌恶周围环境而想去见不曾有过一面之缘的父亲,但是途中不幸出了事故失去生命的迪伦,在自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指引下穿过荒原来到灵魂的归宿地之后返回荒原与崔斯坦一同冒险回到人间的动人故事。
崔斯坦坚定有神的指引,义无反顾的保护,不予言表的贴心让愤慨世俗、失去生活热情的迪伦找到了生命的意义,点燃了爱的焰火。
迪伦待己如友的尊重,为他人着想的纯真,不屈命运的意志让循规蹈矩、抹去七情六欲的崔斯坦找到了抗争的勇气,重拾了人的情感。
互相真挚的爱让他们做到了不曾有人尝试过得逆天改命,他们对未来坚贞的信仰促成了最终美满返回人间的结果。若说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不如说他俩互为指引,互为摆渡。
现实生活往往充斥着不满与不公,切不可气急败坏,也不能一味地等待,消磨。人生苦短,或许并不是人人都能遇到小说里的灵魂摆渡人带你战胜所有困难,无论是否可以遇到,一定要热爱生活,尊重善待他人,用内心的爱产生的信仰带你勇敢尝试,突破既定的壁垒。也许下一秒你就能看到阴云笼罩过后的阳光普照!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七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这几句话很有名:三人行必有我师。说的就是:有三个人并肩走在大道上,有一个人知识渊博,有一个人是武术高手,还有一个是音乐家,三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可以互相拜师学艺,这样三个人可以学到,自己不会的本领,自己学会了别人的长处,也就可以当自己的长处,教会每个人。所有人都可以当学生,还可以当老师。在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所有的人都可以当师傅和徒弟。不是三个人才有师傅,哪怕是全世界的人都有师傅。
现在的老师我觉得都没有古代的老师尽心尽力的教我们上课,上课才说一两样东西就打下课铃了,东西呢没有听懂许多,老师讲课只是简简单单的讲一些表面难的题,我们真正的难题都没讲到,我们的缺点老师一律没有见到,而且还不是圣贤,令我感到很失望。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八
借一双眼睛看世界,所以很喜欢央视主持人写的书,《白说》共分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部分二十余章,通过记录他来在各个场合与公众的深入交流,分享其世界观和价值观。书中内容涵盖时政、教育、改革、音乐、阅读、人生等多个领域,每篇文章后都有一篇“自己的读后感”,增加了文章的丰富性;用与读者相同的身份,做进一步跨越时空的交流。对于中国时政和改革,白岩松直言不讳,他说“中国结束了挨打的时代、挨饿的时代,正在进入一个挨骂的时代。”“眼下这个时代的不够公平,是通往更高层次的公平的必经之途。”“中国人似乎在用望远镜看美国,美国所有的好,都被这个望远镜给放大了。美国人似乎也在用望远镜看中国,但我猜他们拿反了。”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物质快速增长创造了世界奇迹,gdp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直线上升,世界排名由第十名升至第二名,不止翻了两番,财税的增长速度更是远超gdp的增速。不可否认的是,在追求gdp增长的过程中也积累了相当多的问题,而且现在似乎成了问题的集中爆发期。但我们不能因此责怪政府、痛骂社会。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模式,欧洲走过,日本走过,有人说是“中等收入陷阱”,但哪个成长期没有困难?白岩松结合自己的`成长故事讲述中国梦,这也是普罗大众走过的历程和该有的梦。针对当下社会的纷纷扰扰,白岩松则在书中表示:“理性,是目前中国舆论场上最缺乏的东西,有理性,常识就不会缺席,但现在,理性还是奢侈品。也因此,中国舆论场上总是在争斗、抢夺、站队并解气解闷不解决。”“资讯爆炸时,别被忽悠了。”
新兴媒体,假新闻太多,传统媒体,时常态度失真。钱的力量太大了,市场的力量也太大了,一时间,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层出不穷,一味地迎合、媚俗、八卦,人群中的对立和撕裂也愈演愈烈。身处这样一个快速变革的传媒时代,如何处理自己与传媒之间的关系,面对纷繁复杂的资讯,如何拥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变得越来越重要。既不能彻底隔绝,也不能沉浸于此。不仅要选择接收什么样的资讯,还要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它。当信息趋于对等,每个人又学会了理性思考,负责表达,这个社会的舆论环境该会改观。
在关于生活和幸福的话题中,白岩松写了一个细节:“曾经在飞机上看过一篇康洪雷的专访,被一个细节戳中泪点。康洪雷是我的内蒙老乡,当初当助理导演的时候,每天都要面对乱七八糟各种事。早上起床,总会有一番挣扎,然后对自己说,你康洪雷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你打算怎么过?说完之后冲出屋子干活去。看到这儿我热泪盈眶,把杂志合上了。”有一段时间,因工作的纠缠和人事的纷扰,很有一种想一走了之的冲动,每天上班前都需要给自己鼓劲。读到这儿,一下释然,坚强锐利如他们,也会如此,于我更不足为怪。自此,一扫阴霾,一身阳光。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每当遇到挫折和问题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去找一找合适的书籍,静下心来阅读。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这样一本书能在你不知所措的时候给你安慰,让你冷静下来整理思绪再次前行。
一部《白说》,没有教条,极少理论。只像一个充满睿智的大哥哥与你促膝谈心,以其凌厉但却无比平实的“白氏”话风直面现实,读来亲切自然,时时处处体现着白岩松对人生的参悟,作为新闻人的敏感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十九
漫步荷田之畔,但见荷花各式各样,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似娇似羞,惹人遐思;盛开的花儿,似笑似舞,让人驻足;还有的迫不及待蜕去外边的几瓣,中间的莲蓬,让人想起母亲,想起孕育,想起希望。微风吹来,荷花左右摇摆,翩翩起舞。荷叶托着荷花,有节奏地跳舞。荷叶衬着荷花,美丽极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莲花别样红。”看着眼前的荷花,我不由地想起杨万里的诗。荷花的颜色是淡淡的粉红,花瓣上略带点白,给人一种纯洁的感觉。
荷花没有牡丹高贵,也没有竹子的坚毅,但它却有着一种清纯超俗的美。虽然从污泥中生长出来,却很纯洁,并不显得妖媚。亭亭玉立的荷田中是那么引人注目。淡淡的清香在空气中飘荡着,在闷热的空气中添加了新的滋味,能让人心旷神怡。立于荷田之侧,世俗之心淡了,你会拥有一种旷达的境界,一种超然的心情便会油然而生。与荷相比,人只能算是一棵更高大的树,但那棵树的叶子上多少粘上了飞扬的尘土,他的枝干上难免有伤痕累累。一棵孤独的大树可以撑出一片孤独苍凉的景色,但是田田的莲花荷叶,给人的是恬静、旷远、雍容,虽贵而不华,虽傲而不形单影只。她有一颗悲苦的心,已经过千疮百孔的沧桑,却用生命的绿叶,擎起朵朵如火的花朵,脱下衣裳,把最美的肉身奉献给人类——这是一种怎样让人敬仰的品格!
很小的时候,家乡很穷。茅檐青苔,牛耕人种,鸡犬之声相闻;青柳碧水,袅袅炊烟,农人荷锄而归。如今想起,那是诗歌的意境。
但是这穷,并非那时的感觉,更多是现在对比之后的心情。那时候,吃什么,穿什么,似乎并不重要,那种感觉已经淡忘了,遥远了。但是,每一次在荷田边等待三叔隔半天才会抛来的老莲蓬,那种心情是多么的.富贵。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穷,哪怕是老莲蓬也是舍不得吃的。也许是我的羸弱多病而最让三叔疼爱罢,他总是能够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满足一下我满口清香的需要。他经常调皮憨厚的朝我眨眼睛,我便会灿烂一笑。
那时候采来莲蓬之后,把莲子从莲蓬中剥出来是我们这些孩子的任务,我们也乐此不疲,经常进行剥莲子比赛,谁剥得多,或许就会得到老人的奖励。那时候,一颗莲子,都值得大家珍惜,都会让别人羡慕半天。
剥出莲子之后,大人就会拿出莲刀,以一种熟练得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开始割开莲子的壳。我们这些毛孩子便在一边帮着把白白的莲子从割破的莲子壳中捡出来。经过烘干后,莲子的制作就算完成了。当年,很多农户就是靠这样的莲子置办了家庭用具,凑齐了孩子上学的学费,购买一年之中的油盐酱醋……小小的莲子,为老家那些憨厚勤劳的父老乡亲带来了踏实和依靠。我无法猜测他们的心情,但我终于理解了乡亲们那种近乎苛刻的“吝啬”:因为这莲子是全家的经济活水,因此不是孩子们嘴巴里的零食。
每年过冬时,那田里只剩下残荷寂寥着。可那荷田确是农家不尽的菜篮子。有客人来了,主人家拿不出菜来招待,男主人便会挽起裤管子,走进荷田,用脚在荷田里面踩着。当忽然不动时,两只大手往下用力挖,一会儿一根粗壮雪白的莲藕就出田了。要是哪家没有荷田,忽然来客,那家主人也会和邻居吆喝一声,走进田里,挖上几节藕回家,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就成了。
现在想起那些贫穷年代和莲子有关的故事,很感人,也难忘。那种纯朴的让人感动的农村特有的片断,就像五味的橄榄,不管你如何咀嚼,总是兴味绵长而让人遐思的。如今回到故乡,带着孩子在荷田边漫步的时候,孩子总会提出很多在我看来很无理的要求,诸如摘一朵荷花玩,诸如摘一个嫩莲蓬吃。路过的乡亲总会毫不犹豫的满足孩子的要求,我还是大声地喝斥制止,总会惹来乡亲大惊小怪的埋怨:一朵花一个莲蓬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当年了!
罪与罚小说的读后感篇二十
我在读这本《摆渡人》之后,有了些许感想,也明白了英国卫报对这本书的评价的意思。
整本书,都描绘了主角二人相互引领着对方,前半部门是男主人公保护并带领着女主人公去“家”;而后半部门,却是女主人公抛却了“虚幻的城堡”,原路返归,找到了男主角,并一路鼓励和带领如最初的自己的男主,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关于书名和男主角的职称名摆渡人,实际上是以希腊神话中冥王哈迪斯在冥河上安排的摆渡者卡戎,他有权判定和决定亡灵们是否应入进地府。而令人惊讶的是,希腊神话中与宙斯等同级,十二星座中的射手座,亲身教导出数位闻名的'的大英雄,拥有“大神的聪明”的喀戎在名字上有与之有着骇人的相似度。这一切,好像将“摆渡人”指向了同样具备“聪明”的男主角。但是,无论是书中明面上的表述仍是网上一些闻名的评价,都或多或少指向“通过摆渡人这一个表面的词汇,来表现真正的主旨”这个方向来。摆渡人是为何人,渡者惹人至己身已至之地,而孤返。“汝为何人,是本来的面貌,仍是期看之形体,又要接谁,引至何方?”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望法,“摆渡人”亦是如斯。
何谓“摆渡”,正似接引,佛度众生,然众生皆为佛之转世,哪怕是书中“恶魔”所为,亦可言之为“摆渡”。
众生皆渡者,人渡众生时,众生渡人日。众里寻他千百度,回顾回头,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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