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学法律法规论文(专业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9 09:42:08
最新医学法律法规论文(专业14篇)
时间:2023-12-09 09:42:08     小编:影墨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创造个人学习的独特方式和方法。总结不仅是回想过去,更要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和展望。总结一下,情感表达是一门需要学习和锻炼的技能。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一

提要:造价工程师对建筑市场应有清醒的认识,能针对建筑市场现状,从完善法律体系、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自我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推动建立规范化的建筑市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入wto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等的需要,造价工程师应积极推动建筑市场的规范建设及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创新,使之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的机制。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与需要有较大的差距。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造价管理问题及在规范建筑市场中怎样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试论如下:

一、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的现状。

1、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市场的法律地位较弱。造价工程师的任务是: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即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实际上,造价工程师并没有完全介入工程造价管理,在人们的心目中仍然是编制预算书的预算员。因为,其法律地位并没有象监理工程师那样有明确的界定。第279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所以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管理有法可依。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标底和企业报价、工程结算、决算审核工作,预算员都可以担任,建筑市场各主体方没有造价工程师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造价工程师在建筑市场造价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工程造价容易失控。

(1)招标投标中的不合理竞争招标投标的本意,是通过公平竞争把工程项目交给有实际经验,业绩显著,资质符合工程项目条件,对工程造价有着实际的、较好的管理水平的优秀承包商去做。从而打破行业、地区的分割和垄断,消除惰性,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地控制。但是,不能否认当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的竞争,关系户工程、人情工程、行业保护、地方保护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了这样的不良环境,承包商自然将工程造价控制置于脑后,什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自己的利益才是最最重要的。这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也无法控制。

(2)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掩人耳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一些公共项目的投资也不再是国有一家,私有资本的介入能使我国经济建设资金更多,本来是件好事,但有那么一些投资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采用掩人耳目的手法,使业主和承包商明里是合同主体,暗里是一家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单价,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需求随意更改,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还有一些人,自己既无技术,也无管理能力,利用关系挂靠到有建设资质的单位,以别人的名义投标。在合理低标的定义还不够确定的今天,凭借低报价中标。拿到工程后自己既无经验,又无能力,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更是无从谈起。然而凭有关系、有手段,使各方围着他的指挥棒转。这就给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样的弊病亦使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建设非常不利。

(3)随意修改原设计有些业主为了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在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上,趁机向国家多要投资,任意改变设计单位的文件。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迎合长官意志随意修改原设计,增加、扩大工程项目,提高设计标准。有的工程项目为了容易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采用上报工程项目规模小,投资少的不正常手法。一旦获得批准,又是修改设计,又是增加投资额。

还有的承包商在低价中标后,没有能力按照承诺的`单价完成工程项目,只得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与业主、设计代表串通,通过修改原设计,增加新项目企求再捞实惠。

以上所述的设计修改都是非正常设计更改,都会使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工程造价控制形同虚设,对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破坏巨大。

(4)造价工程师没有实权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是在工程质量得到监理认可后,造价工程师审核工程数量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最终计量支付的决定权在总监理工程师手上。即使是工程结算,造价工程师亦只是一个算账的工具,结算数额的决定权在业主代表那儿,造价工程师无法左右施工期间的工程款的支付,亦无法左右结算款的支付。工程造价控制难以实施,这是造价工程师没有最终决定权的尴尬地位所致。

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的标底没人能监督招标投标中有一种以业主标底评价投标人商务报价的评标方法。这时业主的标底就成了检验投标人报价是否正确的唯一的“真理”。但是这个“真理”编制的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正确,是否有漏项,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选择应用是否恰当,无人监督,无法控制。事前监督,容易泄漏标底。事后监督,生米做成了熟饭。

4、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无法贯彻在造价咨询活动中,造价工程师应当担负起责任,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和行政干预,完全可以拒签,这是法律上赋予造价工程师的权利。而在现实中,由于建筑市场不太规范,法律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造价咨询单位为了自己能生存下去,能得到一点市场份额,只能看委托方的脸色行事。委托方如果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造价工程师还可以发挥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的作用。如果委托方坚持自己的主张,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片面迎合委托方的意愿,造价工程师就无法行使法律上赋予的权利,使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成为一句空话。

5、造价工程师还是习惯使用“定额”,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现行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工程标底和投标人报价的编制和审批,都以各部门、各地区发布的工程定额和相应的费用为基础。即使在当前有些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中采用了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工程造价人员还是因为以前的习惯,不能脱开“定额”计价。由于“定额”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定价制度,“定额”只能体现社会平均计价水平,不能体现先进的个别成本。这种“定额”计价方式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当然亦与国际通用作法相去甚远,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参与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二、在规范建筑市场中造价工程师应发挥的作用以上是对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现状的一点浅显的看法,我们要规范建筑市场,就要改变这些不规范的做法,造价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政府宏观管理。为保障建筑市场的秩序和防范风险,政府只制定“游戏”规则。由行业协会制定准入制度,进行自律管理。凡是不符合准入制度的一律取缔,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坚决清理出场。由市场自行调节,将没有竞争能力的淘汰出局。政府主要靠政策引导,进行宏观管理。

2、完善法律体系。造价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不仅取决于造价工程师,还取决于各相关方面的条件,尤其是建筑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使造价工程师不但有法可依,法律地位突出,造价管理和控制在法律上确定是以造价工程师为核心,使建筑市场造价管理不仅是造价工程师一方出力,而是各相关方面一起形成合力。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和执业人员要严加处置。从而完善法律体系。

3、规范市场行为。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建立,每一位造价工程师都应该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以自己的遵纪守法的行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以正常发展。行业协会通过制定系统化的规则、规范,来约束造价工程师的行为,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监督相关企业和执业人员,纠正其违规行为,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行为规范了,各相关方面的行为也规范了,就会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

4、造价工程师应加强学习,提高水平。随着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这样的形式,对造价工程师的要求更高了,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既懂施工工艺又懂施工管理的全面的复合型人才。要想成为复合型人才就必须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技能。通过不断学习,勇于实践,把自己逐步造就成为复合型、知识比较全面、能胜任新形势要求的人才。我国加入wto以后,需要我们加强对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的规则和国际惯例,研究国际市场的相关计价方式,对于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或是国内市场对外开放,都是十分重要的。总之造价工程师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高速发展,才能与建筑市场规范化与时俱进。

5、建立造价信息体系网。国外工程造价信息发达,不仅政府、协会、研究机构发布有关造价信息,有些咨询公司和新闻媒体也发布有关造价信息、工程成本数据、造价指数和参考文献,并从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全面、完整的体系。而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才刚从“定额”中走出来,造价信息不论从内容到发布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都比较单一,信息量也很少,工程造价信息不发达,造成了造价人员对“定额”的依赖。造价协会应广泛收集、整理、发布造价信息,造价工程师亦有必要建立造价信息数据库,只有掌握了大量的有用的造价信息,才能使自己应该履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做得井井有条,才能推动建筑市场造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6、要参与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造价工程师不仅是计算工程建造成本,也要考虑前期费用与运营成本,甚至要研究构成一个项目的所有的和潜在的战略资源的成本,所以造价工程师应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只有参与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才能实施设计、招标投标、施工中的造价控制,也才能控制住因随意进行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建造成本的提高,从而推动市场向理性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7、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我国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规则。作为造价工程师,应该把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己任,在日常工作中以《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则,使自己应该履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工作不违规,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

8、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要树立良好的形象。造价工程师一定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模范。尽管目前的建筑市场还很不规范,但造价工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提供服务,不能以一己之私利去迎合委托方,而是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树立公正的形象。用良好的形象去赢得市场,这是市场规范化的需要,亦是造价工程师立命之根本。

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立一个以造价工程师为主导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规范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二

摘要:

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强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习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习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习: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习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习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近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习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部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习,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8-13.

[3]何宁.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与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30(2):208―210.

[4]杨芳,周新生,潘荣华.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4):10―11.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三

摘要:就国内医护类专业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内容与专业建设思路。

关键词:

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

卫生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和服务行业产业的基本功能。

高等卫生职业院校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遵循卫生职业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为满足人们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健康生活提供了充足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有效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现状分析。

《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主要开设护理学、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明确界定了护理学、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在专科层次上属于高等职业教育范畴。

近十年来,全国高等卫生教育护理学、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毕业生人数从的22.22万人增加到的58.87万人[1],极大地缓解了人民群众“有病无人医”的社会矛盾,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尽管我国高等卫生职业教育通过专业建设与改革在医护技术人员的培养上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尤其是国家教育部对高职类专业进行了调整,但是,与社会发展、医疗科学技术进步和卫生健康需求相比,存在专业建设滞后、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模式单一等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专业建设打上“本科”烙印,不符合职业教育特征。

以大学科门类进行专业划分,按学科的特点构建医药学体系的专业课程,重理论教学,轻实践训练。

以这种方式进行的专业建设无法与产业形成有效对接,培养出来的大部分人才很难获得行业企业的认可。

1.2专业设置口径过窄,学生适应岗位工作能力较弱。

有些新专业的设置针对某个职业中的特定技能(比如药物制剂专业),使得人才培养岗位适应能力低、职业迁移能力弱,对学生的长远发展、社会的进步不利。

1.3校企合作缺乏纽带,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不力。

尽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成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但是校企合作仍处在浅层次,医院、药厂、科研机构等部门不愿抽出更多的时间、人力和财力与学校合作。

工学结合缺失政府主导和政策保障,从社会、学校、企业、学生层面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难以建立。

1.4师资队伍来源单一,实践能力“先天不足”

教师是专业建设的实施者和组织者,当前高等卫生职业院校绝大多数教师是由本专业学生转变而来,基本没有医院或企业一线的完整工作经历,实践经验缺乏,实践能力薄弱,不利于专业建设。

1.5医疗设备成本过高,实训基地建设层次不齐。

实训基地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没有实训基地就难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高等卫生职业院校大部分是由中职学校升格建成,实训基地建设底子薄,继续建设资金投入大,导致实训设施不足,校内基地建设层次不齐,实训课程无法落到实处。

2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高等卫生职业教育培养高端技能型创新人才,对接产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重点加强护理学、医学专业(群)建设。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全面推进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全面提升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课程设置体系,重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

以提高卫生职业领域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探索建立教学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多渠道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3以就业为导向,全面推进专业建设。

3.1对接岗位任务,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主要内容。

卫生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过程要充分体现课程的知识性、实用性和职业性,要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医生、护士等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典型工作任务,以工学结合的内涵要求为框架,兼顾学生的岗位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参照护士、医师等相关职业资格标准,通过对典型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要求的分析,确定学习领域,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通过人文素养课程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交流表达能力[2]。

通过专业基础课程学习,突出卫生职业院校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通过顶岗(跟岗)实习,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综合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能力。

特别是卫生职业院校的学生,对实践能力的要求更高,课程体系设计必须要做到从单项到综合、简单到复杂,且有一定的针对性。

3.2以就业为导向,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3]。

职业教育即就业教育。

卫生职业院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的就业能力。

校内实训基地探索以医疗卫生典型工作任务为单元进行专业能力培养,形成专人管理、教师指导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使学生不出校门即可完成简单的医疗医护实践锻炼任务,实现“学中做、做中学”。

校外实训基地重点完成学生顶岗(跟岗)实训任务,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一般每个专业拓展校外实训基地3~7个为宜。

校外实训基地探索引企入校模式,建立校企双赢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校外实训基地长期运行的互动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实现双方的深度融合。

3.3突出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构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医疗卫生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岗位典型任务为导向,以护士、药剂师、医师具体任务为载体,明确相对应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要求,确定学习领域,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职业能力培养规律,通过单项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顶岗(跟岗)训练,将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贯穿始终。

由简单到复杂,层层递进,使学生将知识内化,达到工学结合的目的.,体现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卫生职业教育特色。

3.4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积极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以“专业教师进医院,专家学者进课堂”为途径,着力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通过医院进修、培训学习、学位进修、职业考证、医德建设等途径培养专任教师;以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为核心,培养专业骨干教师;以实践技能过硬、基础理论扎实、能够带领完成医护卫生类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发展为标准,培养引进专业带头人。

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统筹考虑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和医院兼职教师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构建由校内专任教师、医院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学团队。

3.5深化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共管的长效机制。

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共建教学团队,开展课程建设、技术攻关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

优化校内实训条件,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培育适应卫生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以卫生职业院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或职教集团为核心,建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共同组成的医疗卫生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定位,落实人才培养计划。

积极与长期合作医疗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校内设立专家工作室,校外成立校企合作工作站,制订标准与规则,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4结语。

教育的核心内容是专业教育,如何做好专业教育的核心工作是专业建设[4]。

对于高等卫生职业教育,因其专业设置时间短、师资队伍建设滞后等原因,专业建设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因此,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优秀的技能型人才是最为关键的核心工作。

作者:王婧单位: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3]文历阳.关于发展我国高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6):1-3.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与产品营销的范围日趋扩大,现代企业竞争的结果使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产品的成本和利润变得非常透明;电子商务的推广,加快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后,需要一个有效的现代物流对实物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适时、适量的转移服务,这使现代物流在整个商务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带来对物流的巨大需求,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性也日益突出。这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变革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我国电子商务物流业的现状与问题。

物流在20世纪80年代才一传入中国,我国的电子商务只有二十多年的发展。这客观上决定了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物流观念落后,管理体制滞后。

观念落后导致我国不论是国民经济或企业管理均不重视物流,缺乏规划,投资严重不足,现有的储运被看做是物流的全部内容,更谈不上电子商务物流。体制上,中国物流业仍然是分散的或者称多元的管理方式,涉及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商务部、能源部、农业部等专业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综合部门。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部门之间分工又有交叉,造成了物流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部门分割、重复建设等种种问题。

1.2物流设施陈旧,利用率不高。

在物流硬件上,物流设施如物流站、场,物流中心、仓库,物流线路,建筑、公路、铁路、港口等;物流装备如仓库货架、进出库设备、加工设备、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包装工具、维护保养工具等都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陈旧装备,功能单一,无法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且工作效率低下。此外,由于物流管理跟不上造成使用效率低下,使原本陈旧的物流设施更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如我国仓库的利用率只有50%。

1.3物流与电子商务脱节,重电子商务轻物流。

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将使传统的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重新整合,但我国实际却呈现出重商流、轻物流,重硬件、轻软件,重电子、轻商务的倾向。运作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传统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的运作效率较低,成本居高不下,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快速、准确、及时的物流服务要求。

1.4物流业经营管理低效,缺乏规模效应。

我国企业物流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横向联合薄弱,物流管理手段落后,没有充分发挥城市的规模效应和整体协同效应。物流时间、物流速度就是例证。

2.我国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策略。

2.1必须得高个社会对申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电子商务是商业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而现代物流则是物流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国家与企业共同参与,共建电子信息化环境。政府要在公路、铁路、航空、信息网络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交通流和信息流的通畅,形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企业要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商贸活动,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制造企业和商业企业上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电子商务企业不宜普遍采用自建物流中心的物流模式,应采用综合物流代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共同配送模式,削减物流企业间的不当竞争,从整体上提高供方取得价格优惠的能力,并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企业走向联合的规模经济之路。

2.3整合业务流程,提供优质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

目前世界许多大公司都拥有“一流三网”,即以订单信息流,全球供应链资源网络、全球用户资源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同步模式”,来实现零库存、零距离、零营运资本的“三零”目标。电子商务的个性化、多样化特点,企业在商品生产、经营和配送上充分对应不同区域,不同时间和不同消费需求的客户需要,客观上也要求多品种、少批量、大频度的现代物流服务。通过电子化、集成化现代物流管理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对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做出快速反应,保证电子商务物流通畅。如采用电子商务的“量身定制”方式,客户可以利用互联网或手机来决定包裹何时送达目的地,而包裹送到后,信息将自动反馈到客户指定的计算机或手机上。

2.4建立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极为有利。

搭建信息平台是运用互联网对企业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电子商务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度对称、融合与互动,信息流贯穿于商务活动的始终,引导着商务活动的发展,现代物流是商流的继续,是商务活动中实际的物资流通过程,同样需要信息流的引导和整合。信息流在现代物流过程中起到了事前测算流通路径、即时监控输送过程、事后反馈分析等作用。在环环相扣的现代物流过程中,虚拟的场景和路径简化了操作程序,极大地减少了失误和误差,使得每个环节之间的停顿时间大幅度降低。现代物流朝着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柔性化方向发展,具有良好的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刁能快速、准确地获取销售反馈信息和配送货物跟踪信息,从而大大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赢得客户信赖,并不断降低成本。

2.5制定一套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的可行性方案。

根据消费者的'收入、需求偏好、地理分布等条件的不同,合理定位销售区域,对不同的销售区域采取差别性的物流服务政策;认真筛选销售品种,确定最适合自己销售的商品,将品种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减少流通中的过多费用;再由专业人员精心设计配送细节,一个好的配送方案应该考虑订货状况信息、库存的可供性、反应速度、送货的可靠性、送货频率等;要根据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不同,扬长避短,实现供应链集成,共同完成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工作;要扩大在特定的销售区域内消费者群体的基数,不断降低物流成本,合理控制库存,规范库存控制技术,对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参照模型对未来需求进行短期预测和中长期预测,或对时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合理确定库存,并充分考虑配送途径和结算方式等。

2.6高度重视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把国外先进物流的经验与本土化人刁有机结合起来。

随着许多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和物流企业信息密集程度的提高,对物流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物流从业人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是彻底改变物流领域信息技术水平落后的关键。政府应当拓宽教育和培训渠道,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大专院校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培训工作,加快培育物流领域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人刁,要培养从事现代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刁,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刁,使其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成为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刁。

3.结语。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通过电子商务将所有的商品买卖虚拟成一个大的商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买到世界上任何一种商品。但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快捷的交易方式,只有将虚拟活动与实体形式有效结合,才可能具有整体优势。而现代物流能够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协调电子商务的目标,扩大电子商务的市场范围,使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集成。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物流的支持,现代物流必须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五

卫生统计质量一共包括卫生统计服务质量和卫生统计工作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一个来解释,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也可以说是卫生统计的服务效果,他包括多种质量的特性,可以反映卫生统计在技术方面的水平、在整体管理方面的水平和在统计服务方面的水平。卫生统计工作质量其实就是和卫生统计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与统计服务质量相关的人员配置、设备的采购和经费的多少等。还有技术工作和思想工作能对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保证到什么程度。其实,这两方面并不完全对于对方而存在,卫生统计的服务质量由工作的质量决定,而服务质量又是卫生统计在各个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卫生统计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保证工作质量,应该在以工作质量很好前提下,来保证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影响卫生统计质量和控制的因素。

(一)有关部门对卫生统计质量的重要性不够重视。

部分单位对于卫生质量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既没有足够专业的人员来专门进行卫生统计的工作,而且工作的环境、设备都不够齐全,待遇也不够好,所以有的人即使有能力也不愿意去干。但是,卫生统计的最初阶段是对于数据的收集,而所收集的数据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卫生统计最终的质量。以医院为例,目前有些医院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强,在填写统计报表时存在填错空或者漏填空的情况,使收集的原始数据本身就存在问题,最后医院或卫生局的卫生统计工作将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缺乏真实性和准确性,这就影响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二)卫生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够。

卫生统计是一项对专业技术性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的工作。它不仅要符合一定的活动规律,而且还要遵循统计学的一般规律。以医院为例,医院不仅要找统计学专业好的',还要考虑其是否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但我国目前卫生统计人员大多分成两类,一类是医疗经验丰富的老医生或老护士,转行来做卫生统计人员,但是他们没有统计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另一类是刚从经济类或是统计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或者研究生,他们拥有卓越的统计学类的知识,但是医疗经验和知识基本为零。这就导致我国卫生统计人员在医疗和统计方面的知识结构不够统一,不能保证医院的卫生统计质量。

(三)卫生统计的环节和资料过于分散。

比如,医院的统计环节包括挂号、就诊、拿药、检查、住院等一系列的看病过程,十分繁杂并且每一个环节的数据都与最后卫生统计的质量息息相关,一个环节的数据不够准确就会影响整个统计的最终结果。但是在一些医院的统计室里,只包含上述所有环节中的一部分环节的数据,其他的数据都在与其相关的不同的科室,这就使得统计的数据资料过于分散,不利于统一的比较核实,这就容易引起最后卫生统计的片面性从而影响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卫生统计信息化程度不够全面。

信息化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信息的资源共享,有些单位网络服务不够发达,不能将信息及时共享,而且缺乏信息统一的标准和信息一体化的设计,统计的信息不够全面,信息系统所产生的大量数据没法形成共享,就难以被有效的利用,降低了处理信息这项工作的效率,所以信息系统整体的功能也被影响了,也就是影响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三、提高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增强有关部门对卫生统计质量的重视程度。

应该大力向各个单位宣传卫生统计的重要性,特别是领导要重视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的工作,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可以适当的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工资来吸引一些专业技能十分优秀的人前来应聘。并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加强现有卫生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和专业素养,健全相关的机构,使卫生统计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二)增强卫生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各单位应该将自身的特点和我国卫生改革的情况结合起来,对卫生统计人员进行医疗方面和统计专业方面的知识素养的培养,可以建立专门的培训班,分为与卫生统计有关的基本医疗知识培训和统计学知识两门课程,不需要所有的人都培训所有的课程,只需要根据每个人的需要来上课,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人员的知识强化,提高卫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再就是要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让他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每一次数据处理都要认真,不能粗心大意导致数据不够准确,这样可以通过减少人为的失误,来提高卫生统计的质量。

(三)建立专门的卫生统计资料管理室。

因为过于复杂的环节和过于分散的资料都不利于最后数据的统一处理,所以应该先让各类统计数据来源于各单位,所以应该先在各科室登记好原始数据,然后设立专门的人员将其放置在专门的地方并进行定期的检查,这就可以及时的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准确的原始数据资料,最后在需要进行卫生统计最后处理时,相关的科室就可以相互结合起来,将数据作比较和核对,使资料可以统一起来,这样可以加强卫生统计的管理,确保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深入普及卫生统计的信息化。

实现信息的统一共享,各个科室应该定期的一起举行一个会议,将这一段时间所产生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和共享,使这些统计数据形成一个有效的循环圈,并在其中快速传递,并建立信息咨询服务,可以在网络上设立一个平台,有专业的人员在那里。在相关人员遇到问题时能有处可寻,大大的提高了卫生统计工作的效率,也就提高了卫生统计的质量。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卫生统计与各个单位的管理工作息息相关,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并且对各单位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重视卫生统计的质量的管理并加强对其的控制,使卫生统计质量在现在的基础上能有较大提高,这样就可以促进各个单位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卫生局进行统一的管理。

作者:刘慧影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卫生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六

[1]蔡菁.索赔.劳动权损害赔偿[m].北京:群众出版社,.1.

[2]董保华.名案背后的劳动法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3.

[3]张朝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9.

[4]吕忠梅等.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1.

[5]余元玲等.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7.

[6]刘左军、洪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10.

[7]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8]李俊.产品质量法案例评析[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

二、期刊。

[2]吕忠梅,张宝.环境问题的侵权法应对及其限度——以《侵权责任法》第65条为视角[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2:106-112.

[6]代杰.非典型环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初探[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3:1-4.

[10]刘璐,缪宇.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举证责任的分配——《侵权责任法》第8章“环境污染责任”的理解与适用[j].政治与法律,2010,05:28-36.

[11]王莘雅.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1.

[12]谭向阳.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行为[j].法制博览(中旬刊),,01:257.

三、论文。

[1]张书芳.装修污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案例分析[d].甘肃:兰州大学,2011.

[2]刘晓静.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1.

[3]张斯琴.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案例分析[d].甘肃:兰州大学,2011.

[4]安金珠.我国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1.

[5]林凤超.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11.

[6]李维.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11.

[7]徐宝童.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1.

[8]贾云云.海上运输管线泄漏污染损害侵权责任研究[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

[9]李沫.论住宅装修污染的侵权责任[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

[10]于林川.论民法视角之下的环境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推定[d].新疆:新疆大学,2012.

[11]杨钦.环境污染侵害排除民事责任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七

摘要:随着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着巨大的改变。电子商务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人们生活。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依托于物流,而物流的生存发展又不能脱离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时代发展的关键支撑,物流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物流发展的现状也引发了许多迫切需要改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以开放的思路和先进的理念重置电子商务时代下物流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电子商务;物流;发展。

1电子商务与物流两者之间联系。

1.1电子商务为物流发展指明方向。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变革、经济一体化等背景条件下,传统的销售模式向电子商务发展转型。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货物运输经营模式,创新的物流行业的服务项目,加快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多元化的电商发展直接影响物流的运营观念、运行方式、管理形式的发展方向,改变了物流企业的内部结构模式、实际工作环节等,进一步确定了物流在电商经济改革中的社会地位。伴随新形势下电子商务运行媒介不停变化,交易模式快速方便等特点,这就需要物流企业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完善服务项目,更新设备技术等,以此来适应电商发展。

1.2物流质量决定电子商务水平。

电子商务的运行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其中物流质量是很关键的一个因素。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能加快电子商务的运转。在目前情况下,电子商务中实物商务还是占有绝大比例,伴随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不断深入,物流对其影响性渐渐显现。优质物流服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根本条件,高水平的物流服务有益于资金流、商流等全面体现。从另一角度说,我国的经济建设需要加入更多的信息技术,经济发展提升需要依靠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因而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决定着物流企业的发展。因此,与电商高速发展相适应的'优质物流服务是决定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

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中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对物流的要求,可从以下五方面措施提升物流企业发展。

当前,关于物流服务国内、国际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铁路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等等。如何确保物流行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良好发展,正确处理利益与道德的问题,这些都离不开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引导与制约。

2.2完善配套服务。

面对我国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顾客对于物流行业要求和服务项目也会随之增加。物流企业应适应市场的需求,广泛开展调研,完善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与模式。进而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增强物流企业的竞争力。

2.3加强信息建设。

电子商务作为全球信息化时代发展的产物,关键是需要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信息网络。物流信息化建设包含两方面要素:首先,完善物流信息系统信息收集、信息分析、调整和管理的各个途径。确保每个物流传输过程在物流信息系统中统一安排,时刻了解商品库存、种类、商品形态、传输状态等情况。其次,完善现代化的物流信息系统,运用各项信息处理技术,如设置条形码、全球卫星跟踪定位方式、语音识别等等,逐步建立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的配送系统,进而实现物流体系智能化管理,提升物流服务质量。

2.4创新配送模式。

不同于实体销售,电子商务是网络信息销售,是一种虚拟经济。人们选择电子商务因为它省时省力、选择面广、价钱可比等与实体不同的购物体验。但如果配送效率低下,人们对电子商务的选择也会受到影响。而且,这两种不同的消费方式,人们是根据所得的商品来评定商店。物流作为商家与客户链接纽带,质优高效的配送会大大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促进商家与客户的合作。反之,必然影响两者的合作,进而改变消费模式。所以,增强基础设施,创新配送模式,精分物品种类等,提高配送效率,使其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

2.5加强员工培训。

人在社会经济发展当中起着重要作用,物流企业作为应用实践操作非常强的一种行业,提高从业门槛、提升物流人员职业素养、加强复合型从业员工的培训非常必要。不仅需要熟练物流各个环节的实践应用的管理情况,还需掌握各种专业设备实际操作的能力。所以,加大员工培训的投入,定期开展各项专业化培训活动,增加优秀员工的表彰等,促进物流人员不断学习新的专业知识,持续提高员工从业素养,提升行业服务体验。促使物流行业发展与电子商务的发展步调相同。综上所述,物流系统的发展为电子商务时代的前进发展承担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在实际生活中日益显现,并对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随着时间推移,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子商务对物流的要求还会逐步提高。物流是保障电子商务发展的根基,只有打好根基,电子商务产业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八

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学生,学习医学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一门科目。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医学法律法规对于医生和患者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对于初学医学法律法规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医学法律法规,是医学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其中包括了医疗保健法、医疗器械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等。它的存在是为了规范医疗行业的运作,保护患者和医生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医学法律法规规定了医生对于患者的职责,如诊断、治疗、咨询等等;也规定了患者的权利,如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权等等。只有了解并严格遵守医学法律法规,医生才能够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做到合法、安全、稳定地为患者服务。

了解医学法律法规,不仅需要理论学习,还需要实践中的不断磨练。在学习中,我接触到了一些医学法律法规的案例。其中,最深刻的是一则关于医生隐私泄露的案例。这位医生因为披露了他人的隐私信息,被追究刑责,并在医学行业中受到了重罚。由此可见,医生必须恪守自己的职责,对于患者的信息保密是必须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医学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学好医学法律法规,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来着手。首先,我们需要认真听讲和阅读相关材料,掌握医学法律法规的知识点。其次,通过实践、模拟场景等方式加深理解,掌握运用医学法律法规的方法。最后,我们还应该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明确自身应该做到的边界,防止因不慎言行而违规,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段:结语。

总之,医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不仅仅是一种学科建设和知识更新,它更是我们与社会法制交互的现实需要。通过学好医学法律法规,不仅能够保护患者的权益,也能够保护医生不受非法的侵害。因此,我们在学习医学专业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医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其纳入我们医学职业化的成长之路。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九

第一段:引言(200词)。

医学法律法规是指对医疗行为、医学研究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医学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保护医疗工作者合法权益、提升医疗质量、维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我不断深化对医学法律法规的认识,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的规范(200词)。

在医学实践中,合法、规范的医疗行为是保证患者权益和安全的基石。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的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和变更,医疗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等。在实践中,我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医生必须严守职业道德,遵循合法、诚信的医疗规范,不能随意开药、做手术,以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生还需遵循医疗纪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行医风险与责任(200词)。

医学法律法规也明确了医生行医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医生在诊疗中如果未尽到必要的预防措施导致伤害或者死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背景下,医生需要时刻保持谨慎和慎重的态度,避免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在实践中,我深化了对医疗风险的认识,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循医学原则,充分尊重患者隐私和知情同意权,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四段:医疗机构管理与规范(200词)。

医疗机构的管理与规范是医学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此外,医疗机构还需遵守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确保医疗质量、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等。对于医疗机构来说,除了合规运营,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第五段:个人成长与自我要求(200词)。

经过与医学法律法规的接触与研究,我深感医学法律法规对于医生的重要性。医学法律法规不仅是医生的底线,也是医生成长的推动力。作为医学工作者,我应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更新医学知识,严守法律法规,提升医疗技能和研究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我还应该提高自我教育和道德修养,增强职业操守,保护患者权益,争取公众的高度认可和信任。

总结(100词)。

通过对医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我切身体会到医学法律法规对医生行医行为、医疗机构管理和患者权益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只有合法、规范的医疗行为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才能让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并保障医生的权益。作为医学工作者,我将一以贯之地遵守医学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我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医学进步和社会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的基础和依据,良好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将在食品安全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因此,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应当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应当按照社会分工和社会协作的辨证统一来设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重在防范的精神,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如下建议:

3.1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整合现有法律资源:

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最高效力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对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内容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律的同一性;同时,食品安全立法还应当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的所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的完整性。

3.2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以国际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典为依据或参考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立与时俱进、重在防范,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的多种层次的立体框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其中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各种部门法、单行法对基本法的某一方面进行更加明确全面的规定。这些方面应该包括:标准化、产地环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标签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激素、添加剂等)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信用、食品安全评价和质量召回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

在整个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领域,首先,大力推行目前cac(食品法典委员会)、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已经开始使用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南和准则,加快在标准体系上与国际接轨;其次,在整个食品产业(从农田到餐桌)推行haccp,iso9000,iso14000及有机食品标准认证认可工作,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绿色技术壁垒。

3.4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

加强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委员会的合作,以统一协调管理,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压滤机滤布从整个食品产业链的全过程对我国现有的非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原创:地方标准等进行重新制定或修订,从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消除现有标准互相矛盾和抵触或者有些食品生产环节根本就无标可依的现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从根本上杜绝不法厂商利用国家标准的漏洞牟取不正当利益,切实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食品拒之于流通领域之外,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3.5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

坚持贯彻“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及相关企业(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实行强制性管理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为此,要扩大执法部门的检查权,加大对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律制定的惩处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目前,在我国实行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二十八类食品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处罚较轻等问题,对食品安全获证企业未能实行连续持久的监管,许多中小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名存实亡,产品出厂基本上不检验,检验设备常年不使用。因此食品安全是比其他任何一种与健康相关的政府活动更需要连续的和强制性的管理,对于那些生产、制造、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的企业获经销商,无论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大小,都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罚其倾家荡产,使其永无东山再起的基础和条件;财产刑和人身刑同时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

3.6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现象。

整合执法力量,就是要合并现有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对设置不合理或人员严重超编的机构,或撤销、或合并、或精简,将商检、质检、卫生、工商、农业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合并,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中国食品(包括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这一部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并赋予更高的权威。

4结束语。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世界各国都被当作一件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我国加入wto后,贸易伙伴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也日益显著。国内国际形势迫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必须尽快地和国际接轨,努力缩短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标准的差距,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必将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韩运镇.食品安全体系的法律思考.人民代表报,206月,第三版.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一

我国对物流所下的定义是:对货物进行加工,运输,储存等活动,实现货物向需求地流通的整个信息处理过程。与传统韵物流企业相比较,现代的物流企业实现了运输方式的多样化,包括陆地运输、海上运输、航运,甚至管道运输等多种方式的组合。同时,现代物流迎合科技社会的发展趋势,将信息科技引入物流产业中,使物流企业开始向管理合理化,配置自动化和货物包装标准化以及管理信息化等方向发展。综合来看,物流业是一个包括货物运输,储存,信息管理等多方面为一体的综合性行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物流业的合理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作为后盾与支持。因此,迅速结合现今物流企业的发展状况健全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是促进我国物流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反观现今状况,物流法律的缺位使得物流企业的发展伴随着许多问题的出现:

物流行业竞争无序.市场发展不规范。行业内信用缺失严重物流法律的不健全,使得许多物流企业有机可乘,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很难实现真正的和谐统一。整体信用的缺失使物流企业的发展缺乏总体行业规范的束缚,市场发展不规范,一部分企业甚至开展非法经营,严重破坏行业发展的整体秩序。使整个物流行业呈现发展欠佳的成长态势,产生物流企业的信用危机。

现代物流活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前景光明的新兴行业正在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和通讯技术的兴起,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我国加入wto以后,跨国物流公司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国内物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物流市场规模相当可观,先进的跨国物流企业对中国市场虎视眈眈。从目前世界物流行业市场占有率来看,世界物流三巨头ups、dhl、fdx占有大部分的国际物流市场,我国物流企业要想突出重围,难度可想而知。

随着我国物流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以及物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物流企业正在茁壮成长,但是面对资金和技术实力都很雄厚的跨国物流企业,似乎有点以卵击石。纵观我国物流企业的整体实力,与世界现代物流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而我国不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完善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对提升物流行业竞争力,构建有序的物流竞争环境,节省社会成本,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深远的意义。

我国现行的有关物流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可以填补物流领域的法律空白,一定程度上维持目前物流行业的正常运转,但是,要想满足国际全球化环境下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我国物流法制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我国物流业缺乏系统、和谐的物流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调整物流行业的法律规范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各种技术规范中,涉及物流活动的不同环节,如采购、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和流通加工等物流环节。而这些法律法规又是又不同时期、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和颁布的,因此,造成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程序出无序无章的局面,迫切呼吁专门,系统的物流法律制度的出现。

(二)物流市场缺乏协调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机构。

由于物流法规体系的杂乱无章,,导致物流市场管制过程中冲突的不断出现。在中国行政执法领域,经常会出现独立操作,部门分割、地方封锁等有碍社会和谐的现行。没有统一协调的物流业专门工作机构,再完善的物流法制建设都等于纸上谈兵。

(三)诸多领域物流法律规范层次较低,效力不高。

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数由各部委和省级政府制定,在形式上表现为“办法”、“条例”、规定,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高,缺乏普遍适用性,在守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只能作为参照性依据,因此缺乏可操作性,难以严格规范物流主体的物流行为。

(一)明确物流法律体系构建的条理与逻辑。

物流法律法规由于结合了物流业的发展特点,必然是对与物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概括与总结,包含各类法律文件和形式。必然不能像刑法、行政法,民法那样形成独立的成文法典。物流法律法规包含了民法中的财产关系,合同法原则等内容,也包括经济法律规范以及保险法律关系等,所以我们必须将物流法律法规定性为一个有层次,逻辑连接分明,涉及广泛的各种与物流业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部门法律的结合体,其中的每项部门法律都能够切实地发挥作用,协调操作。我们要构建物流法律体系,但这并不是指我们要把各个部门法涉及物流的内容进行收集,形成一部明确专门的成文法典,而是要l坚持物流业自身的特点,坚持我国现有的合理法律和司法解释框架的基础上理清物流法律之间的关系,使物流法律法规形成明确的层次,不重于产生重复立法的资源浪费。从而确定出现代物流发展所要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作为各方立法的共同标尺,防止物流立法中各个部门法,中央和地方立法之间冲突的产生。

(二)建立与现今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物流法律体系。

上文我们谈到现行的物流法律中包含了大量不合时宜的内容。这些在物流立法中和法规的调整中都要进行细致的清理和重新修订,杜绝由于市场环境的巨大变化已经不能发挥正常作用,甚至制约物流业发展的物流法律法规的存在,保证物流法律现实意义的实现,使物流法律法规始终紧跟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保证立法的完善与健康。对于物流立法町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紧抓主体法与行为法的建设,开展国家宏观调控法以及社会保障法的完善。在充分明确物流参与者主体资格和行为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国家与物流活动参与者之间市场关系的法律规范。确定物流活动各方面的行为指南。

物流已经由传统的加工、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向现今先进的系统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寻求物流各个环节的整体利益的提高。所以,结合物流的发展趋势,系统的建立方式,适合现代物流新理念的高度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实现物流各环节的最佳配合和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使物流业的生产效率最大程度的提高已经成为国内外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和wto的要求,中国物流走出国门已是必然,面对与国际接轨的新趋势物流立法的国际性,立法的广度都需要有新的把握。必要的情况下设立物流立法委员会等,专门协调市场与国家各部门的工作,负责物流法律体系的研究与构建。

(一)明确政府在物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政府应当对物流业的发展前景有着足够的重视,不断增加对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我国物流技术水平,合理规划物流宏观市场。在国家大政方针方面,应当重点针对物流业明确可行性、科学性的发展目标,制度物流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物流业发展方向,为物流业的稳定发展指明道路。日本物流产业的繁荣景象正是政府在现代物流业发展中扮演好基础设施建设者、产业政策引导者以及市场秩序维护者三大角色。我国政府理应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松紧适当的宏观环境。

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的无序状态亟待清理,才能为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序的环境。物流活动环节众多,没有一部法律可以把它们囊括其中。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他国的物流立法,我国同样也没有必要把所有的物流法律条文全部整合在一部所谓的《物流法》中,而是根据物流法所调整法律关系的不同,构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相互协调的物流法律体系。因此,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框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物流主体法律制度,明确物流企业的性质和主体资格,物流企业进入和退出的相关规定。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切记不要严格限制物流企业的准入,而是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放松,给物流企业创造宽松的竞争环境。其次是物流行为法律制度,明确物流行为主体在物流活动中权利义务关系。现代物流活动存在供应链与供应链,主要包括采购、运输、装卸搬运、分拣、流通加工、包装以及配送等。通过制定具体的物流活动环节的行为规范,减少物流活动中的各种纠纷,提高物流的各种效力,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最后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物流活动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包括政府对物流市场的宏观调控以及政府对物流经营主体的监管,同时在行政层面上还要制定与物流行业相关的技术性法律制度。现代物流是高度综合、集成的物流系统,相应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也必须呈现专业性和系统化,因此在物流立法过程中要注重体系的协调性和逻辑性,同时可以通过法律修订、司法解释等途径缓解法律体系内的冲突和混乱。

(三)组建集中统一的物流执法部门。

物流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我国应尽快组建统一协调的物流专门工作机构,集中管理物流活动各个环节。日本目前也没有专职物流管理部门,但是通产省、运输省管理主要的物流环节。特别是运输省,不仅负责主要运输方式各项工作的管理,还包括现代物流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管理。根据我国的实践,,物流活动频繁,市场规模巨大,国家应在设立专门物流管理部门之前,可以委任某个部门或某些部门负责主要物流环节的管理工作。

面对我国相对滞后的物流立法,必须尽快更新完善,尽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法律制度,剔除与市场经济相违背的法律条文。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市场的开放程度加强,国际倡导自由化、公平化的竞争原因,物流行业也同时迎来真正的发展高峰期。市场竞争加剧,降低物流成本已成为竞争的重要筹码,同时物流已从以传统物流向向现代物流转变,一系列客观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制度既符合我国特点,有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物流法律体系,不断壮大的我国物流企业,提高物流行业的经济效率。

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提高经济利润,降低生产成本是所有企业追求的首要目标,而物流已经被人们誉为“第三利润源泉”。作为第三产业的主要支柱,国家已经将物流产业纳入战略发展目标中,而构建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物流业发展目标的根本基础。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检讨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立足实践,吸取他国成功经验,多管齐下,力争早日建立国际化的现代物流法律法规体系。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二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竞争的激烈,电子商务物流已经成了电子商务中的瓶颈环节,传统的物流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本文详细分析,从物流相关理论、电子商务物流优势、服务质量、服务内容等方面认真探讨了物流企业建设服务品牌的一系列问题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

一、电子商务物流的特点。

(一)信息化。

物流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必然要求。信息化是一切的基础,减少了物流成本,带动了物流业的发展。

(二)自动化。

自动化的基础是信息化,自动化的核心是电脑与机器共同完成,自动化的外在表现是无人化,自动化的效果是省力化,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人工产生的差错等等。

(三)网络化。

网络化也电子商务下物流活动主要特征之一。网络化有两层含义:一是物流配送系统网络;二是组织的网络化。这就需要物流的网络化这个特点,物流网络的基础是信息、电脑和网络。

(四)智能化。

这是物流自动化、信息化的一种高层次应用,智能化使物流作业运作更便捷,从而提高物流现代化的水平。

(五)柔性化。

柔性化的物流正是适应生产、流通与消费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物流模式。要求物流配送中心要根据消费需求,灵活组织和实施物流作业。物流设施、商品包装的标准化,物流的社会化、共同化也都是电子商务下物流模式的新特点。

二、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一)物流产业地位的`提高。

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将会越来越强化,因为它们必须承担更重要的任务:既要把网上商店的货物送到客户手中,而且还要从生产企业及时进货人库,保障库存稳定。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成了代表所有生产企业及供应商对用户的最集中、最广泛的实物供应者。

(二)供应链管理的变化。

1.供应链距离短。

供应商和客户都是相互关联的,不需要设置多层实体分销网络,也不需要存货,这个特点既降低了流通成本,又缩短了流通时间,使物流路径短距离化。

2.供应链中货物流动方向转为拉动式。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实现了一体化,供应商与零售商、消费者通过网络连在了一起。及时且准确地掌握产品销售信息与顾客信息,按所获信息组织产品生产和对零售商供货。

三、电子商务物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电子商务物流存在的问题。

1.国家政策问题。

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没有从根本上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中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起步较晚,其物流行业本身并未形成较好的管理方式,后台的it系统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政策监管的问题较大。

2.行业与行业竞争问题。

从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发展来看,行业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知识的竞争和技术的竞争,配送物流的方式、速度与安全等都是物流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3.电子商务物流产业自身问题。

大部分电子商务企业物流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民营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人才短缺,现代化管理匮乏;民营快递公司财务管理急需规范,人力资源方面问题还需完善。

(二)解决措施。

1.物流中央化――物流中央化的物流模式强调“整体化的物流管理系统”,是一种以整体利益为重,冲破按部门分管的体制,从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管理的管理方式,国家应鼓励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

2.在行业中鹤立鸡群,拥有自己的经营宗旨和特色来吸引顾客,建立品牌企业,同时扩大产业,拥有先进和成熟的it手段相结合,行业的服务对象集中化,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这样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3.企业应该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适应电子商务的全新物流模式--物流代理,不断的更新、改变,加强管理措施,招聘大量人才,顺应时代发展。

参考文献:

[1]宋远方.姚贤涛电子商务[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6月.

[2]屈云波.网络营销[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1年.

[3]姚国章.中国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三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命安全问题逐渐被国家重点考虑,而加强食品安全是民生的大事,因此加强食品的安全管理成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尤其是最近几年的时间,国内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这就引发了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实际上,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单一因素导致而成,它是涉及到食品相关领域的问题综合体,即使在是原材料的供应环节出了些许问题,也会严重导致食品事故,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从而无法有效保障消费安全。由此可见,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和监测机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管制管理,至关重要。

一、我国食品供应现状。

通常情况下,食品的供应并不是单一的过程,它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种植、加工等各个环节,这就会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供应方面的问题。食品供应的主要源头是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方面,这对产品的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经常受到农药和化肥的污染,还有的农业用水也已经受到工业方面的污染,因此,消费者在食用的过程中,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应该是我国目前食品问题的主要问题。据不完全统计,48.4%的种植地和养殖场周边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源,35%农民在生产中使用农药和兽药时没有经过农业技术人员指导,64%蔬菜上市前没有进行产地检验。食品供应链的生产环节。从这一环节上来看,我国的食品生产环节基本处于食品供应链的前端,所以存在着各种问题,例如食品供应链的规模小、管理差、技术性不强等问题。大部分的企业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都没有统一的合格标准,没有一定的安全控制意识,还有些企业一味的追求自身的利益使用过期或者是变质的原料。这些都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消费者长期使用影响生命安全。食品供应链的流通环节。对这一部分的要求也是十分严格的,因为物流体系所需要的难度高、技术复杂,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我国的物流设施建设,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我国的运输设备不先进,很多的运输设备都很落后,这些冷藏运输的主要是干线运输,这样在运输的过程中就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食物变质;其次,运输的成本高,这就迫使企业寻找各种方法降低运输成本,很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现象。而且有些企业没有专门的运输工具、存储地点和实际的操作经验。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的供应链逐渐变长,安全环节逐渐增多,所以,应该建立安全供应链管理机制,加强创新管理。

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供应链的构建。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食品供应链往往最大限度的减少成本,缩短供应周期,保证物流的质量,食品的安全供应与其它产品的供应有着很大的区别,它是以保障产品安全为主要的目标,采用全新的管理模式、协调监管信息等方式保证食品供应链的安全。包括很多的内容,例如农产品的供应、日常用品的加工生产,加工完成之后的包装过程。还有成品的运输等。这些过程都是需要全程监控的,建立多重的'监测体系,这样才能够保证食品的供应安全。

努力的创建食品安全供应的平台。每个过程中都有各自的特点,每个环节都要加强监管,再搭建一个基于供应链的食品品质安全供应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实现全程的信息交流和监督,实现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以及各个部门的信息流和货物流的信息共享,这样可以提高食品安全。此外,通过这种监管方式还能够降低人员的工作任务量,减少企业的人力成本,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能够保证企业产品的可追溯性,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升企业的科技含量和品牌价值;此外,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大量的减少行政成本,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现代化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上如果加强监管,能够有效的保证食品免受污染。食品的配送能够实现食品的采购等功能,另外还附带着配送和管理等,还可以对食品进行再加工处理。另外,专业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能够可以免去传统的运送中的各种漏洞,提高食品的质量,还可以防止食品变质或者是污染。食品物流配送中心有利于充分的收集食品质量的信息,利用这些有效的信息来促使生产者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医学法律法规论文篇十四

医学法律法规是指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关系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医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学习医学理论的同时,也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规。通过学习医学法律法规,我深刻体会到法规对医疗行业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在未来从事医疗工作时应当恪守法律法规的精神。

篇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是社会上备受尊重和仰慕的职业群体,他们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在医疗领域,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密不可分。职业道德是医生在日常工作中要遵守的规范,而法律责任则是专业行为的底线。当医学道德遭到诟病或客观存在争议时,法律责任会给予医务人员以制裁。因此,作为医学生,我们必须时刻谨记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并且了解法律责任的底线。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频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医疗纠纷的背后往往与医学法律法规的执行不严密有关。医生的权益和义务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导致医生在医疗行为中没有足够的自由度,而患者的权益也受到侵害。因此,医学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非常重要。只有加强对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提高医生和患者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学研究是医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对医学科学的进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医学研究涉及到伦理和法律问题。医学法律法规对医学研究起到调节和规范的作用,保护被试者的权益,维护伦理原则的底线。通过了解医学法律法规,医学生能够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医学研究的科学性和道德性,从而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医学教育是培养医学人才的关键环节。医学法律法规对医学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深入了解医学法律法规,医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医学职业的法律规范,理解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合理而严格地执行医学法律法规,有助于培养医学生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使他们将来能够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

通过学习医学法律法规,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了解医学职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要求,还能够更好地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因此,作为医学生,我们应该时刻关注医学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23173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