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细节的把握,对过去的经历进行客观的分析和总结,不可遗漏或忽视重要的细节。接下来是一些明星、名人的成功经验总结,让我们共同来学习借鉴。
法律在身边篇一
法律就在大家的身边,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大家不仅要学习知法、懂法、守法。
作为一个小学生,就要学会用法。曾经就有一个小男孩不懂法而不去上学,整天玩网络游戏cs: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所以,法律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就如列宁所说的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一样,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
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每个人都要养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同时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
可是,在我们周围的人群中,总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规方面,人们违法的事情特别多。昨天,我就看见一个大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带着他的妻子,俩人边骑边聊天。这样也许给他们带来点方便,但是却多么的不安全。如果你仔细观察,还会发现,原来骑车带人的现象比比皆是。他们这样做,不但违反了交通规则,还把自己的生命带进了危险的境地。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什么总是违法而不遵守法律呢?难道说法律出得不对吗?不是的,这完全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心在作崇。他们往往在想,有这么急的事,违反一点点法律不算什么问题,但是他们哪知道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处养成好习惯,才会换来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才会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你遵法他也遵法,世界上就不会有“血”的场面。
在此,我劝周围的人们,遵守法律吧,为自己人生档案中不沾上一个污点而快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为瑞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而努力吧。
法律在身边篇二
法律无处不在,当人们出现事故时,法律可以制止一切,法律是合理的,无论是在公共交往、婚姻家庭、经济交往、劳动与社会保障还是诉讼行为问题,法律都可以依法,公正的解决。
有一天,我忽然在我那满满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举案说法100例》,书中有一个案例使我记意深刻,事情发生在2004年8月16日,陈女士带孙子到超市购物。当陈女士从二层楼梯下到一层楼梯的最后一级台阶时,因拽孙子未果被摔伤,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当日,公证处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公证,证明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且在陈女士摔伤后超市工作人员没有对其进行救治。后陈女士认为超市当时未设置防滑设施和警示标志是造成其摔伤的主要原因,而且超市未及时对其进行救治,故要求超市赔偿其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四万多元。超市则认为,陈女士摔伤完全是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市的经营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当时,超市地面上无任何油渍,水渍,故不同意陈女士的要求。陈女士将超市告上法庭。
从这件小事可以看以法律的伟大,法律的权力和法律的解决方式是公平公正的。
如果你做了坏事,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所以,我们要多学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祖国是要我们共同去发展创造的。如果人们都来破坏,那么祖国人民的生活要如何保障,因为有法律我们才有机会创造出更美好的生活。
只有人人遵纪守法,社会才会和谐,祖国会更好的发展下去。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
法律在身边篇三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而言,似乎显得有些遥远与陌生,但其实法律就无时不刻在我们身边,我们更应该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也是管理坏人的有利武器,所以说,法律至关重要,若一个社会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一团遭,后果不堪设想。
或许有人会说,我们只是学生,只要学习就行,和法律有那么大关系吗?其实我们既然是社会的一份子,就也是在法律的庇护之下。就像我们定海六中放学的时候,因为学校临近329国道,学生过马路时车辆来来往往,车辆开得又快,毫无礼让学生的意识,如果贸然过去,就会非常危险。况且是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段,天又会渐暗,学生和车辆都很难看清对方,真的很难保证学生的安全。不过,令我们开心的是,近期那儿装上了红绿灯,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段会启用。这样一来,我们的安全明显受到了保障,但这也要看我们遵守不遵守交通规则。只有谨遵“红灯停,绿灯行”,走斑马线过去,才能安全过马路。而这一些,正是在考验我们的知法与遵法。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自然是最基本的,但既然学了就要活用法律,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我曾看到过一个故事,小女孩江雪和同班吃了路边摊的廉价冰棍后都闹了肚子,江雪感到十分奇怪,找来了工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检查这冰棍,检查结果一出来,这些冰棍果然是劣质过期,还有许多病菌。江雪也得到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工商管理人员的有力证据面前,那个阿姨承认了非法自制冰棍儿的事实。江雪就是用她所学到的法律知识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我们也可以!当然,也还是有一些学生不遵守法律,使自己美好的青春留下了阴影。就像某一初中的一名学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天天偷偷地到网吧去玩,后来自己的钱花完了,竟然还干起了偷盗的事情。逃课,偷钱,上网……这些成了他每天必干的事情。最终,他在网吧被警察抓获,在法律的大网下,他最终自食其果。这位初中生就是因为不遵守法律,所以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这更是在时刻提醒着我们,要遵守法律!这些中学生都是因为自控能力差才明知故犯法律,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锻炼起自控力,对那些不良的东西坚决说“不”!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也将会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就让法律之花开得更灿烂些吧,我们会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成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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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边篇四
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总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法律。而你们知道法律在哪里吗?它,就在我们身边。大家一起走进法律吧!
在苏州吴江盛泽第三中学的两位同学就因为课间的一点小摩擦而大打出手,结果造成一学生不幸生亡。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的现象不断上升,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据来自公安部门的一则数据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犯罪无疑是永远威胁着我们的安定生活。!但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
还有,有一个小男孩在一辆公交车上,他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也许是对新事物的好奇,坐在椅子上很不安分,时不时把头手伸出窗外,这时,对面突然来了一辆公交车,差点把小男孩的头挤扁,辛亏驾驶员处理及时,才没造成悲剧。
只要人人遵守法律,社会就会和谐,祖国就会更好的发展下去!
法律在身边篇五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
法律在身边篇六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而正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才可以安心地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
这一件事,是我所亲眼目睹的:那天,猛烈的太阳照射在每个人的身上,烘烤着大地,而交通灯上却显示着红灯,我只好忍受着太阳友好的“照顾”,静静地等待。其实,当时车辆已经差不多走光了,但是,我们不能拿生命去开玩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正在这时,有一个人已经忍耐不住了,他看也不看,直接就往对面冲过去。但是,就是这一冲,他自己就往鬼门关里走了一趟。虽然司机已经紧急刹车了,却还是避免不了他与车身间的碰撞。所幸的是,正因为这一急刹车,才没有导致死亡。
法律在身边,亲眼目睹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场景,我也感触万分:难道要我们去遵守这一交通法则真的很难吗?我给出的答案是“不”。这并不难,难就难在有没有去珍惜自己的生命,法律,我们要去履行,去遵守,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家园中,快乐生活。
法律在身边篇七
夏日的午后,静静坐在阳台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手里捧着书,沐浴在书的海洋中。阳光洒在书上,暖暖的,散发着只属于知识的清香。
——题记。
书,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几张印有字的纸张,书,是知识的来源,是属于生命的一部分。书,教会我们执着,教会我们坚强,勇敢,奋进;书,给我们力量,懂得生命的精彩;书,宛如酷热中一阵清新舒适的凉风,给我们心灵的慰藉,让我们心旷神怡;书,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朵奇葩。
书,在我的生活中成了不可切割的一部分。伤心的时候,失败的时候,受伤的时候,有书这个挚友,我就不会孤单,就能尽快回复状态,重新投入到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去。
书,让读者和作者之间建起了一座心灵沟通的桥梁,让读者感受到了作者的情绪、心情和感受,是自己的心情得到了释然,压力得到了缓解,重新看到了希望。书,也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我一直牢记着一句出自于赵恒的《励学篇》的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你去读,去认认真真地读,不管你读的是什么书,你都会从中学到很多知识。这些知识也许你现在没有用,但是以后当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庆幸自己曾经读到过,记住过,不要“书到用时方恨少”。书一直滋润着我的人生,支持着我的精神世界,不管远方是一片黑暗还是一片光明,书将是我永远最好的朋友,让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我的成熟。
法律在身边篇八
如今是21世纪,也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只有了解法制、懂得法律长大后才能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这让人多么震撼啊!这些失足的少年,都是因为没有受到法制教育,不了解法律,才误入歧途,走上了不归之路。
有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路中间有段护栏被撞得严重变形,这一定是某位司机开车时不注意撞到的。虽然我没有看见事故发生时的情景,但从护栏“惨状”猜想,那一定不是一桩小的事故。也许正是司机小小的一时疏忽,却酿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们怎能不小心地爱护!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一天,一名小学生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这名小学生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她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她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学生发现不对了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21世纪的我们,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更应该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我看了一本《皮皮鲁总动员》中的《皮皮鲁和419宗》,没想到法律有这么多,其中有一个罪让我深有感触,启发很大。它是:第34宗罪—盗窃罪。最高刑期:死刑。
故事的起因是马南过16岁生日这一天,请了班上七位同学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徐彬彬是其中之一。生日宴会在一家以卖饼著称的外国人开的西餐厅里举行的。大家纷纷祝马南生日快乐。马南很高兴地对大家说:“大家想吃什么尽管点,要吃好喝好玩好!”于是同学们都海吃,李晓同学边吃边对徐彬彬说:“明天就是你生日吧?”徐彬彬愣了一下,硬着头皮说:“不会比这家餐厅差的。”大家很高兴,都说明天来参加徐彬彬的生日宴会。徐彬彬突然想到了他目前只有50元,他明天拿什么请同学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呢?同样一块点心,前一秒吃起来喷香无比,后一秒却感觉味同嚼蜡。饭菜是否好吃,不在厨师,而是在就餐人的心情。
第二天上午二节课时,老师让徐彬彬下课后送作业本到办公室。课后,徐彬彬去了老师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徐彬彬的目光无聊的四处转悠,心里很着急今晚的宴会怎么办。他看见一张办公桌的抽屉半开着,里面有一个钱包,于是他到门口往外看楼道里没人,他迅速地把钱包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把本子放到老师的办公桌上,然后就大摇大摆的走了。上课时,他很紧张,想看钱包里有多少钱又怕老师发现他的偷窃行为,坐立不安。三节课后徐彬彬进入男厕所关上洗手间的门,立马检查钱包,发现里面有整整五张百元钞,他立马把钱放进口袋,把钱包扔进垃圾筒,并用卫生纸盖住。放学后,徐彬彬请同学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同学们对他的慷慨刮目相看,大家玩得都很开心。
徐彬彬胆战心惊几天,发现没事,老师没发现,他又若无其事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有一天,政治老师讲了法律知识,其中就讲了偷窃罪,《刑法》规定16岁以上的人盗窃公私财物,一次偷盗500元以上或不足500元,但一年入户盗窃行为二次以上,就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可判死刑。告诫同学们,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犯罪行为总会有一天会暴露的。徐彬彬听了,幡然醒悟,我要做好孩子,不做小偷,我会把钱还给老师的,并承认自己的错误的。
从这则小故事中,能告诉我,不能胡乱攀比,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可以请家长帮忙,决不能做出小偷行为,我要做好孩子。
法律在身边篇九
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病。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律在身边篇十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
如果我们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警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反如果没有法律,社会该是多么黑暗!
从法制频道我看到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三个正值大好年华的青年,他们刚从大学毕业寻求工作,可是当他们到同一个城市的时候,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他们相继来到网吧,为了寻求一丝安慰。于是这三个素不相识的小伙子便结识了。有一天,他们经过一个买瓷砖的店铺,发觉这里生意兴隆。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三个青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天,他们兴高采烈地来到卖瓷砖老板的家,假意要与他们商讨生意上的一些事情,正当他们打开门的那一刻,死神也悄悄地向他们走来,在金钱的驱使下,这三个青年像恶魔般结束了这两个人无辜的生命,他们多么的惨无人道!这三个青年立刻拿走了这两夫妇的所有积蓄。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他们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听完我讲的故事,想必你们会感到心痛,三个正值青春年华将为国家做出贡献的青年在金钱的驱使下,他们忘记了法律,失去了人的秉性,造成了终身的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所有我们一定要牢牢——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法律在身边篇十一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
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
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诋毁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
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个人偷了人家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
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在身边篇十二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的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我们不仅学会了法律知识,而且还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的方便。荡漾在法律之路上,我的感受颇多。
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孩子手中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他们已经不把钱当做一回事了。铺张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把钱当成了玩具。记得上学期的一个早自习课上,陈明来到学校后,放下书包,拿出一叠崭新的面值一元钱的人民币,高高兴兴地叠起来。一会儿工夫,他就用这些人民币叠出了一只精巧的小船。正当他玩得高兴的时候,老师走了进来。亲切地说;“小船叠得很好,可是你知道吗,你的做法不对,这是一种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损害人民币?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只陈明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也是疑惑不解。看到我们这个样子,老师严肃地说:“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了。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人民币是货币,只能用来正常的流通,像你这样把人民币叠制成工艺品就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听了老师的一番话,同学们都茅塞顿开。知道爱护人民币了。谁也不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了,也不用人民币叠纸船了。而且还知道了节约用钱,不在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宝贝,父母对我们过分溺爱,言听计从,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就行,根本不为别人着想。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任性妄为,自私自利,别人说一句,我会骂十句,别人骂一句,我便大打出手,更有甚者,会动刀子、动棍子,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针对这种情况,上学期,我们学校领导组织我们学习了法制教育讲座。这次法制教育讲座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的。有的孩子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饭店、网吧吃喝玩乐,乐而忘返。成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交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做尽了坏事,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的断送了。聆听讲座后,同学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知道朋友,打架斗殴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严重的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以后,校园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小朋友摔倒了,大朋友会主动把他扶起来。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再有打架事件的发生。更没有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陈军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小淘气,今年刚刚十岁,放寒假时,他学会了骑自行车,这几天上学,他都骑上自行车在马路上晃来晃去,他的妈妈担心他会出事,不许他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可是陈军就是不听,妈妈急得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把陈军叫到了身边,对陈军说:“陈军,你学会骑自行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好事也会变成坏事”。接着,老师告诉我们,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是不能在街上骑自行车的,这是国家的法令,也是对少年儿童的关怀。你们这个年纪,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骑自行车上学的。听了老师的话,同学们对交通规则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仅知道了现在不能骑自行车上学,而且还知道了不能坐超员车,司机不能酒后驾车等等,自觉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学生生命的安全。
总之,自从法律进入我们校园后,校园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学们都知法懂法了,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会在法律的陪伴下一路前行,让自己的明天更加美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法律在身边篇十三
可是,最近我在《常州日报》、《溧阳日报》上陆续看到了《同学之间有矛盾,竟雇打手来报复》的这样一篇文章,看完后我很有感触,原来,法就在我们身边。
文章写到,今年7月,溧阳市某中学学生陆某参加完期末考试后,走到校门口,突然窜出七八个男生对陆某一言不发就拳打脚踢,学生陆某被打得晕头转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将作案后逃跑的芮某等七人一举抓获,据芮某等交代,原来陆某曾得罪过学生费某,于是费某打电话告诉芮某,为了“兄弟“义气,芮某找了几个“有两下子“的“兄弟“来帮费某出气。结果,这群“兄弟“全被拘留警告。
看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咯噔“一下:“芮某?“那芮某不正是村里王奶奶的孙子吗?真没想到,他竟然被人家雇去当了“打手“,竟落得被拘留警告,给自己的人生划上了一个抹不去的耻辱,这能怪谁呢?罪魁祸首还是他们自己啊!
哎!真是一群法盲呀!要怪只能怪他们平时法律知识淡薄,守法很重要,但我们首先要学法、懂法。我们只有时刻用法律知识提醒自己,才能远离犯罪的洞穴。
法律是公正的裁判,永远维护着真的、美的、善的,打击假的、丑的、恶的。他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就像一座天平,衡量着世界的每一寸方土。
我们应该学法,要深入了解法律,并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和别人,有法的社会才会使我们变得更加美好。
看到此,我想对所有的青少年朋友由衷地说,“记住:法,就在我们身边。”
【作文2】。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法律在身边篇十四
法是什么呢?“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行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这是我在字典上翻出来的。
这就叫法,但法又在哪里呢?
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校园,社会,家庭。
就是父母不能看孩子的日记,尊重孩子的私权。遭小偷偷了自己珍贵的财物,就可以用法来捉小偷,挽回自己的损失……可以说哪都有法,是无处不在。
一个高中同学在学校成绩也是很好的,但家境不好,被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没钱,又不感向家里要。一直没有给,被打了很多次。快考试了,又有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拿刀砍人。最终还是要等到制裁。
这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我门身边的,都是由于不懂法,走上了不归的路……。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是邓小平爷爷说的。我们要学好法,只有法才能给予我们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他能使我们不会走向黑暗,而是走向光明。
法是无边无际的,你要是犯了罪,永远逃不出法网。天无绝人之路。改正以前的过错,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法律在身边篇十五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
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蔑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律与我们作伴。我们生活在这个法律的世界里,是否真正理解法律了呢?对法律的无知,就是在伤害自己。对于林肯说过的“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我深有感触。法律和道德如同一根线,在你剪断法律线是时,道德线也同时收到牵连。要知道,心中牢记法律,道德也逐渐形成了。
法律与道德是支撑这个社会的柱子。破坏这根柱子同时,也在破坏你自己的未来。或许你觉得你自己在遵守法律,但是,在你殴打同学时,已经触犯法律了。虽不满十六周岁不用服刑事责任,但也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时,你不仅为你所做的事而受到处罚,还牵连到你的家人。为你的未来添上了阴影,让人们为你的道德而感到鄙视。后悔已成了触犯法律者的代名词。要想让你的世界充满色彩,就要加强自己的“柱子”
法律是人定的,它说不可拆除他人信件阅读,那么你就安静的看自己的信件。它说不可带匕首等利器到公共场所,那么你就带上你的`书去公园看。它说不可进入舞厅等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那么就到操场上活动身体。在你遵守的同时,你的道德也在提升。道德能使一个人的未来显得跟美好,要知道“无才有德,可以培养;有才无德,坚决不用。”而那道德的源头也就是法律。
法律的世界时美好的,他总能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他在支撑整个世界。不要为了一时的快乐而得到一世的痛苦。或许你可以去触犯那些法律。非要去阅读他人的信件,非要携带利器到校园,非要去舞厅消费,非要去殴打别人。若真到了那个地步,我想,那可不是偷阅信件、带利器到校园、殴打他人那么简单了。那可是在危害社会,伤害自身的利益。你大可去找个律师,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找法律的缝隙,钻进去,就能脱离责任了。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在美好,到处都有人喊冤,开始报复社会。确实,也发生过这类事。
没有法律的世界是充满黑暗的。当道德受到伤害时,法律可以来治疗道德,也在修补漏洞。可想而知,法律的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更要理解法律的重要性与进入法律的世界。
理想的社会是由法律组成的。法律约束人们,是人们的道德离不开自身。我相信法律能使我们能勇敢地面对未来。
法律在身边篇十六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假如你去遵守它,并且学会使用它,它就会保护你;假如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
通过在安全教育平台上的学习,我了解了许许多多有关法律的知识,比如:我们小学生要知法、守法、遵法;以及各种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教育。而且法律并不是离我们远远的,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这不,暑假里我就上演了一场与坏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象更新的日子,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剩下我和表妹米多两个人。我俩一会儿看电视、一会儿吃零食、一会儿躲猫猫……玩得不亦乐乎,真是快乐似神仙啊!
就在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身穿黑衣服的男子闯入我们家,我和米多顿时吓得惊慌失措,呆呆的看着他,我心里害怕极了。可是我又转念一想:我是姐姐,我要保护好小米多,妈妈也说过,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想出办法去解决问题。
于是我紧紧地拉着表妹的手,悄悄地对她说:“米多,不要害怕,姐姐保护你。”小米多的表情便放松了许多。这时,那名黑衣男子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眯眯地说:“小朋友,我是广告公司的,有些资料上的问题想问你们一下,问好了就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米多被诱惑住了,刚要答应,我察觉到这个人嘴角露出一种猎物上钩的奸笑,我使劲地捏了捏米多的手,米多立刻明白了我的用意,对坏人说:“我们不吃东西,也不会回答你的问题,你找别人去吧!”坏人看到我们没有上当,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就想拉我们走。我十分紧张,一想:我们俩个人肯定斗不过他,我得想个办法才行。
突然,我灵光一闪,电视上不都说坏人怕大人吗?我就大声朝楼上喊:“爸爸妈妈,你们快下来,有个人在我们家。”那个坏人一听,吓得丢下资料赶紧跑了。
爸爸妈妈回来后,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他们。妈妈说:“孩子,你太勇敢了!都怪妈妈出去时忘记把门反锁了,幸好有你保护好妹妹!”听了妈妈的夸奖,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法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守护,遇到危险时一定要好好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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