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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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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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和规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时,需关注各方的权益平衡,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份合同范本,了解一下合同的具体结构和内容。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一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二

出卖人(甲方): 受买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 住房 户型(建筑面积 平米) 室 厅 卫以单价 元,总价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元整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所售房屋包含房屋整体及地下室等一切附属设施。

三、房屋交付及付款方式

由于该房屋为拆迁保障性住房,合同签订时交房日期无法确定,现约定:

1、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即小写 元整。

2、房屋由连队交付甲方后三十日内交付乙方(含房屋及一切附属设施),同时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证,土地证等房屋及其一切附属设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直至一切手续办理完毕。

四、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的购房款的0.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五、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点规定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的购房款的0.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六、在甲方向乙方交房时,如房屋面积发生变更由补充合同另行约定

七、甲方保证在交房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房屋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 住址: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章)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及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房屋户型平面图一份。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为乙方,该套房屋原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总成交价为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元整)。房屋销售合同更名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三、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成交价中的人民币______元整作为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的定金。

四、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手续在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成交价中的人民币元(大写:______)

五、该房屋的剩余款项人民币元(大写:______元整)在该房屋的产权证下发后,乙方一并支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签约后,甲方在外界发生的任何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与该房屋无关,如因甲方或政策等原因造成该房屋销售合同无法更名,甲方必须无条件将定金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的主观原因(如原房屋销售合同的尾款未付)造成该房屋最终的产权证无法办理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及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该房屋办理房屋销售合同更名甲方代为支付,该房屋办理房产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告知甲方,该房屋销售合同更名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其他款项(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如甲方中途违约,在书面告知乙方后,将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包括定金返还给乙方。如该房屋房产证下发后一月内,乙方未按本协议商定的该房屋剩余款项(本协议第五条)支付给甲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以房产证下发一月后开始,甲方向乙方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每过一天按本协议商定的该房屋剩余款项(本协议第五条)1%赔付甲方。

九、附加条款: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手印):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丙方(手印):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县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丘(地)号10020xx0042号房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万伍仟元:即人民币(小写)95000元。

三、乙方将所有购房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付清给甲方,乙方先预付定金3000元,如甲方违约愿付双倍违约金。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办理房屋转户、水、电、气、电视收视等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在乙方付清购房款后随即将该房屋所有权证等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等。

七、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宜移动的物件,并将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五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县 栋 单元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 丘(地)号10020xx0042号房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万伍仟元:即人民币(小写)95000元。

三、乙方将所有购房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付清给甲方,乙方先预付定金3000元,如甲方违约愿付双倍违约金。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办理房屋转户、水、电、气、电视收视等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在乙方付清购房款后随即将该房屋所有权证等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等。

七、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宜移动的物件,并将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一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市xx路xx号xx幢xx楼xx单元xx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产权证号:xx,土地使用证号:xx)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元;即人民币(小写)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大写xx元,即人民币小写xx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于xx内,向甲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水,电,气,电视收视等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xx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后,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等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xx前将该房产及产权证等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能按规定日期交付房产,逾期30日按2倍房屋购买定金返还违约金(含已交付的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在规定交付房产日期内拒不接收房产,逾期30日,甲方不得返还房屋购买定金,同时合同自行终止.

十,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

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身分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年xx月xx日

乙方(买方):身分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年xx月xx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七

委托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八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止。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名】为: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幢】【座】第____层____单元__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层高】【净高】为: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米,最高为: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有___个阳台,其中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____。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佰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__佰_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币)__佰__拾__亿__仟__佰__拾___万_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4、按照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八条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

1、提供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完成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0_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适用)。

第十条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九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代交下列第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第十二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

(3)供暖: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

(4)燃气: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

(5)电话通信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

(2)小区非市政道路: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年_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

(4)幼儿园: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

(5)学校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

(6)会所: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日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四条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八。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八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三)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如因买受人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商品房附属的_____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服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

地上停车管理费_______,地下停车管理费______。

(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___月_____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_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份,___份,___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附件二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附件四计价方式与价款的其他约定。

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附件六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

附件七物业服务。

附件八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商品房预售时通过实测取得)。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九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有门面房屋进行出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可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字本合同。

一、房屋概况:一楼为门面,二至三楼为住房,门牌编号从土桥镇政府大门从右至左,门牌编号,门面1至9号,住房一单元1-2-1,1-2-2,1-3-1,1-3-2,二单元2-2-1,2-2-2,2-3-1,2-3-2。

二、甲方将土桥镇旧市路81号(门面、住房)的门面(含后面的退堂)第号,面积约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单价:元平方米,住房元(套)出售给乙方,实际面积按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测绘和房屋产权证为准。

三、房屋移交时间为20xx年3月30日前交给乙方,交房后其房屋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由购买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将水、电统一安到进户门和门面,水、电的下户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将房面进行防漏处理,清运周围的垃圾,交房前保证卫生间的下水道畅通,楼梯维修后交给乙方。

六、付款方式:乙方首付给甲方元,余款甲方交房屋产权让给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否则是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支付给乙方贰万元违约金,乙方违约支付给甲方贰万元违约金。

八、此协议给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十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及储藏室出售给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等费用。

第四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交易后房屋产生的各种费用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十一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第六条房屋交付。

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十二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

其他

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_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另 _________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十三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安置的位于的房屋转让给乙方,面积约平方,房价每平方元。总房价万元。乙方在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第二条、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甲方同意协助乙方进行挑选房屋楼层及位置。该房屋交房期两年时间,在交房时如因面积减少或增大,均按协议所定放假多退少补。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即时付购房定金万元,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取得该房钥匙的同时,一次性付房款万元,尾款万元。在乙方取得房产证当天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主张任何的权利。更不得再将该房出售或赠与第三人,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如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同时承担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总房价的两倍)。

第七条、甲方应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对该买卖协议中的房屋有处置。

权。甲方是共人,乙方暂定代理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乙方可以为其本人或其他亲属等。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双方发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十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价万元。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的%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上述售价的5%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64475928,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 理 人:经 纪 人:

联系方式:地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眉山市房屋出售合同篇十五

出卖人(甲方):受买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住房户型(建筑面积平米)室厅卫以单价元,总价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整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所售房屋包含房屋整体及地下室等一切附属设施。

三、房屋交付及付款方式。

由于该房屋为拆迁保障性住房,合同签订时交房日期无法确定,现约定:

1、合同签订三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即小写元整。

2、房屋由连队交付甲方后三十日内交付乙方(含房屋及一切附属设施),同时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证,土地证等房屋及其一切附属设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直至一切手续办理完毕。

四、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的购房款的0.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五、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点规定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的购房款的0.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六、在甲方向乙方交房时,如房屋面积发生变更由补充合同另行约定。

七、甲方保证在交房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房屋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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