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努力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期许和规划。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围绕主题展开,突出重点和亮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旅游景点介绍,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旅行的参考和建议。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一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兹委托项目经理担任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权处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项目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现场事务联系、协调工作。
委托期限为该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止,此委托书中被委托人不得再次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受托人(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二
兹委托贵单位承建_______沙盘模型底座施工,具体工程委托约定如下:
1、工程范围:_______沙盘模型底座。
2、施工依据:配合营销部顺利开放。
3、工期:(填写工期及开工日期)
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计价项目及单价见报价单。
6、保修:按照合同第五条有关条款。
结算后14天内一次付清。)。
8、违约:由于被委托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违约金200元/天处罚,处罚总金额。
不超过本委托工程造价10%;由于委托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他:本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被委托单位须在5天内申报工程签证单及相关资料,
28天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否则,视为被委托单位经济权利放弃。
委托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工程部被委托单位: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盖章):(工程部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签约代表(盖章):(被委托单位签字)。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填写工程名称,同上)。
编号:_____________。
(填写委托编号,同上)注: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三
委托人(全称):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全称):弥勒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我单位建设需要,现将五山134线大麻配分线#28-#29-#30杆更换工程的施工事宜全权委托乙方办理。
委托内容及范围:五山134线大麻配分线#28-#29-#30杆更换工程。
请贵公司尽快组织人员开展工作,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应工作。
委托人:(公章)受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四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兹委托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兹委托某某(居民身份证编号:xxxxxxxx)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某市第三级橡胶坝复建工程合同(合同编号:xxxx)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未尾所示,特此证明。
例:甲施工企业与乙设备租赁站订立了一年的设备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甲继续使用并向乙缴纳租金,乙接受,则该合同(a)。
项目经理担任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权处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配合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项目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现场事务联系、协调工作。
委托期限为该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止,此委托书中被委托人不得再次委托。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汇入以上账号款项视为贵司支付我方的工程款,届时贵司可从我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抵扣,若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我方因承包贵司xxxxxxxx工程(合同编号:xxxxxx),现贵司应支付我方本期工程款,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因我方原因,现委托贵司将上述款项中的元(大写:)汇入以下账号: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现场受托人(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五
委托书。
致:黄陂西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华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嘉琦代表本单位委托张颂为黄陂春天住宅小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该工程项目监理部,履行监理合同,完成有关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工作。
项目监理部章样。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六
一、请贵公司尽快确定本工程负责人,并于20__年06月10日前完成设计交底工作,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尽快启动本工程。工程结算应按照我公司相关取费标准进行预估。
1、施工期间各类人身安全事故、电源等其他事故;。
2、施工不当所造成的通信故障、对其他公共财产、私人财产损害;。
3、设计所造成的。
4、由于施工考虑不到位的原因引起工程质量、材料问题事故;。
5、其他相关的责任事故。
三、本工程联系人:________部门。
建设维护部职位项目经理姓名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电子邮箱。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网络建设部。
20__年_月_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七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八
我公司承建工程,根据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任命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任命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上述二人代表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工作,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委托。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九
安监编号: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根据你站对我公司所承建 工程下达安全监督任务通知书的各项要求,目前该工程的形象进度已进展至 。我公司已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了自我验收,并已对下列施工专项方案进行了备案管理:
我公司认为已具备了施工安全验收的条件,现向你站申请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安全条件验收,时间大约定于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
(施工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仲建平 (姓名)
今全面委托 夏雪华 (项目经理姓名)同志,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中级担任 东港幼儿园第一分园中庭景观改造 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经济工作,并参加招投标开标会议。受托方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本委托不得转委托。
委托方: (公章) 受托方: (项目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12月31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梁文君 (注:个人承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安防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概括:兹云南省怒江自制州兰坪县,黄登水电站,扩建云南省第十四局厂房 宿舍 消防控制室,供第十四局职工工作之用。
1.1工程名称: 扩建第十四局厂房工程
1.2工程地点:云南省怒江自制州兰坪县,黄登水电站
1.3承包范围:扩建云南省第十四局职工厂房
1.4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
1.5工期:本工程自 20xx 年 5 月 1 日开工,于 20xx 年 11 月 15 日竣工。
1.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柒拾叁万元人民币整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协调好工程现场出现的影响施工进度的事项、清除工程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需要拆改原有建筑环境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 梁文君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甲方不能及时配合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5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甲
(甲)固定价格。
(乙)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丙)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5.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5.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 一个星期 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一个月 天内,结清尾款。
第6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防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弱电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叁万元人民币整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20 % 支付滞纳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 伍万元人民币整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一万元人民币整 ,作为奖励。
8.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环境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环境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附则
10.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0.2本协议书共: 两 份,双方各执 一 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二
_________单位: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到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兹授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处理xxx事项。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三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现委托在我与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四
_____:
兹有我单位______同志(性别:____职务: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我委托到你处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事宜,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法人签字:_______。
单位盖公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五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代理人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六
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单位法人证明。
公司现委托下列持卡人作为款项的收款人。骏网公司对上述账号的付款视为向公司完成付款。持卡人信息:账户名:卡号:开户行:公司(公章)持卡人(签字)。
日期: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七
性别:___。
年龄: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代理人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八
委托人:xx;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受托人:xx;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xx。
受托人(签字):xx。
20xx年x月x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十九
如果你需要委托你的员工帮你处理事务,你就需要写一份法人受权。
委托书。
给你的员工,那么法人受权委托书到底要怎么写?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法人受权委托书,欢迎参阅。
______________(受理单位名称):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性别: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姓名)系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姓名)全权代理_______工程材料价格公证及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相关事宜。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
兹有我单位______同志(性别:____职务: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我委托到你处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事宜,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法人签字:_______。
单位盖公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二十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盖章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人:职务: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我方同志在从事本公司的药品配送、账务结算等业务。付款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结算,以电汇或汇票形式汇入我方公司账户。
被委托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和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超出范围所产生的后果及所有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委托期限:xxx年1月1日至xxx年12月31日。
委托书签发日期:xxx年12月31日
注:1.本委托书如经改动视为无效。
2.本委托书不得转让、出卖。法人代表。
签名(盖章):被委托人签名:。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二十一
附件2:。
致:xxx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中心。
我方授权委托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为我方办理xxx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有关事宜的代理人,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xxx省药品配送工作。
授权委托人(经营企业名称)(盖章)。
经营企业电话(必须填,单位座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意:本委托书必须加盖经营企业公章鲜章,如无鲜章视为无效。经营企业联系电话必须填企业座机电话以便核实。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在本委托书背面,并加盖经营企业鲜章。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二十二
孙兴闫志强张宗平。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除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外,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称受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下称受托组织)两类非行政机关。从处罚权力来源角度观之,受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可谓之为受权处罚;受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可谓之为受托处罚。本文对受权处罚和受托处罚的立法缺陷及其改进发表一已之见,就教于同仁。
1、受权处罚与受托处罚立法的缺陷。
根据授权处罚的一般理论,通过揣摩《行政处罚法》第17条的规定,可以认为,只要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并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如社团组织、事业组织、企业组织,都可以受权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具备相应工作条件(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有条件组织相应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事业组织才能受托实施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并非所有事业组织都可以受托实施行政处罚,而且社团组织、企业组织和行政机关都不能受托实施行政处罚。
本人认为,上述规定存在下列问题:
(一)未规定受权组织应具备的必须条件。
立法者从执法需要角度认识到,受托组织若不具备一定条件就无力受托执法、实施处罚,在《行政处罚法》中设专条规定了受托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本人认为,从执法需要角度考虑,受权组织要从事执法活动、实施处罚行为,同样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受权组织若无具有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员,或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检测鉴定条件,就不能正常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另外,由受托处罚和受权处罚的性质所决定,对实施处罚行为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受托组织不承担法律责任,其自身条件如何,对相对人的影响不大:反正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而受权组织需要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其自身条件如何,直接关系到对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与救济:法律若不对受权组织的执法动机、目的进行特别规制,营利型受权组织(如企业组织和差额、自收自支的事业组织)就可能滥用行政权力来“创收”牟利;受权组织若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或一定的经济实力,就难以独立承担因实施处罚行为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从责任承担角度和保护相对人权益角度考虑,也完全有必要规定受权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未作出受权组织不得委托处罚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受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但受权组织能否委托行政机关或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未作规定。本人认为,受权组织不得将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理由有二:
一是违背受权处罚制度设立的初衷。在当今,社会形势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需要国家加大干预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由之引起的行政管理范围扩张、行政管理专业化技术性加强态势,又使行政机关在编制、经费等限制下,因不能无限扩张公务员队伍规模而难以胜任现实行政管理的需要,受权处罚制度才得以产生。因此,受权组织若可以将所受之权委托给行政机关实施,立法机关事先就没有必要授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样,受权组织若可以将所受之权委托给其他组织实施,立法机关事先就不如直接授权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不具备适用委托处罚的前提条件。受权组织毕竟不是行政机关,其只是在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成为“准行政机关”。按照委托处罚的一般理论和立法规定,只有“行政机关”才能委托其他组织行使其一部分行政职权。
(三)不当排除行政机关可以受托处罚。
薛驹在八届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行政处罚法〉(草案)〉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草案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内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有些代表提出,对决定委托的权限应当从严掌握,同时为进一步防止乱委托的现象,应当明确规定不得委托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因此,建议修改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并增加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从中可见,删去草案中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内容,既不是为了“对决定委托的权限从严掌握”,也不是为了“防止乱委托”,理由是什么,无从而知。不知立法者是否产生了这样的误会:行政机关拥有当然的行政处罚权,不需要其他行政机关委托。要强调的是,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都当然拥有行政处罚权,都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5条、第20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行政处罚权”,二是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说,从职能上看,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部行政机关,即基于隶属关系(特别权力关系)对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人员和事务实施管理的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从层级上看,乡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均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这种立法例的不足是:
一是县级行政机关对大量的行政违法事件“该管但管不了”。《行政处罚法》确定的“行政处罚以县级行政主体管辖为原则”的层级管辖体制,带有效仿三大诉讼法确定的级别管辖体制的痕迹。孰不知,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活动特点大不一样――行政管理的主动性、持续性、广泛性(预防与处理并重)、效率化特征和“先取证,后裁决”要求,根本不同于审判活动的被动性(“不告不理”)、间断性、单一性(“或止争或追责”)、期限化特征和“只认证,不举证”要求。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设置模式存在差异――县级审判机关可以在区域内设立数个派出法庭,而县级行政机关除公安部门可设立派出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可设立派出机关外,其他县级行政机关在区域内均无派出机构。受人员编制、机构体制、工作经费、物质条件、人员精力等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县级行政机关难以在行政效率和法定程序的相互制约下,对行政区域内的大量行政事务进行全面、及时、有效地管理。
二是乡级行政机关对大量一般性违法事件“能管但不好管”。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城区建设带动卫星城镇的发展,乡级行政区域内的集镇建设初具规模,城建、卫生、治安、土管、物价、交通等问题也渐成集镇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停乱靠、乱丢乱倒、乱贴乱画、私开旅馆、私设赌场、无证经营、制假贩假等一般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若将这些普遍存在的一般性违法行为都交给县级行政机关来调查处罚,显然不切实际;若将这些一般性违法行为统统不予处理,显然不合法理。实践中遂创造了两种处理模式:一是乡级人民政府要么出台“土政策”,自定处罚措施,责令职能部门执行;要么进行“大会战”,采取整治行动,使行政相对人暂时收敛行为。二是县级行政机关要么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处罚文书,交乡级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实施处罚,要么正式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实施处罚。单从合法性角度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模式都不合法。要指出的是,县级行政机关采取的模式其实是。
委托处罚,该委托因《行政处罚法》否定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而构成非法委托。若从必要性角度言,县级行政机关采取的模式不失为一个值得认可和推广的经验性做法。
三是否定了已经开创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立法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这一规定,显然是县级公安机关可以委托乡级人民政府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之一般法律,《行政处罚法》系全国人大颁布之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之颁布晚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此可以看出国家立法机关受托处罚的立法取向是,否定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立法例。
从上述分析来看,否定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合法性,最直接的影响是,否定乡级行政机关受托处罚的可能性和合法性,从而使乡级行政机关对区域内的一般性违法事件的处理始终处于违法状态:要么非法受托处罚;要么无法进行处罚。
2、受权处罚与受托处罚立法的改进。
为了防止营利型受权组织在得到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后利用权力“创收”牟利,保证受权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力时切实出于公共利益目的,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受权处罚立法中增加受权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条款和“不得运用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牟取自身利益”的规定。
为了防止受权组织乱委托,坚持受权处罚制度设立的初衷,有必要在受权处罚立法中增加受权组织不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处罚的规定。
鉴于实践中出于压缩行政编制的需要,乡级人民政府下属工作部门(俗称“七站八所”)部分被划为行政单位(如财政、公安、司法、民政等),部分被划为事业单位(如水利、土管、农技、兽医等),而现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受权组织”与“受托组织”的外延并不一致――受权组织可为任意类型组织,受托组织限于事业组织,为了使现实中乡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托处罚的做法能“合法化”,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充分发挥有效管理一方的职能作用,并使其走上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轨道,在受托处罚立法中,应当坚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开创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规定,允许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摒弃受托组织限于事业组织的规定。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但不得运用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牟取自身利益。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得委托行政机关、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除应当具备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443100。
工程受权委托书篇二十三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xxx(签名)。
20xx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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