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书籍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心境的记录和概括。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表达和观点?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吧。我们希望这些读后感范文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使你的读后感更加精彩和有深度。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一
美国的心理学家弗洛姆曾写过《爱的艺术》一文,其中提及共生有机体这一概念。在其论述中,认为好的共生状态应当是,一个个体因为另一个个体的存在而得以升华,两者的心理上,是相互依赖的。这是一种共生关系,而绝不应该是一种控制或者不对等的存在。
爱情里的双方,应当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便意味着双方都应关注对方的存在,是一种对等的共生而非寄生。如若因着张爱玲的状态,低至尘埃里却依然欢喜,总是存在着力竭之时。因为她是在一个不对等的状态之下存在着,她必将在围城之中受到煎熬而“想逃出来”。
爱情,应当是一种积极的情绪,是一种基于对方而带来的愉悦感。但“给予”其实是一个复杂的双层含义的词语。给予绝不仅仅只是“给”,也不是放弃,或者被别人夺走东西或做出牺牲。对于一个有创造性的人而言,“给予”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予”的过程,他才能体会到自己的力量,他可以发现他不依赖外界的输入而自发产生的内在的力量。“创造性的人”的创造性便在于此,可以独生产个体存在所需的力量。
而爱情中的独立,便意指于此。爱情之中的人,应当至少具有创造性,正如同一棵植物,生产着成长所需的物质。
然而,共生有机体的形成,可能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如何在两个人的相识相伴中得以升华,并非是一个容易解答的问题。
在步入婚姻的殿堂时,每一个人似乎都需要完成一个超越——超越过去那种只有一个人的生活。个体在真正的成长之前,似乎都是一个“非生产型性格结构”的人。何来此说?个体在原生家庭中,其实都是作为一个被供养的对象而存在的,父母面对子女是,无所取的状态可能会让一个人没有足够的意识去关注“给予他人”。即使是能够关心他人,如何做到无索取的给予,仍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任务。如何从一个需要外界供给的动物转化为自给的植物,这种转化的过程充满着痛苦与挑战。
而我们的生活中,多少人便是如同方鸿渐等人一般,是生活在一个需要物质供给维系的动物世界里,每一个人都被社会的洪流裹挟着、被动的前进着,能有几人得以以坚定地意志去关注自己的精神状态而非是否饿肚子。
这种对精神成长的忽视,一是出于对社会洪流难以抵抗的处境,另一个便是对精神成长缺乏关注。而且,自我意识的发展与成长,是一个折磨人的过程,充满着对自我的否定、怀疑、需找、融合的过程,或许,这是条“少有人走的路”。
我们的前辈们似乎总结出了另一条捷径,以减少因为精神状态的差异而导致的婚姻失败的可能,那便是“门当户对”。相似的背景下的两个人精神层面的差异小,冲突会减少。然而这种结合可能多数时候只是减少了冲突的可能,却不见得能够会因“结合”而带来两个人的升华。这种结合,更多的是减少出现矛盾的可能,不至于“想逃出去”,至于是否能乐在其中,便不得而知了。
爱情与婚姻,或许真是一个永恒之难题,几千年的纷纷议论,也未见其果,或许,我们也只能在围城的内外,体验着、观看者芸芸众生相。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二
年轻的时候骄傲自诩不凡,在最好的时段被大家包容吹捧。
但迟早社会会揭开你的面具,发现下面的你软弱无能,假的文凭,一般的家世,不中用的傲气。
你看不上爱耍小聪明的苏小姐,你放弃了你的红玫瑰唐小姐,生活开始磨平你的棱角,它给了你一段世俗的婚姻,你的存在对于她而言是自保,是可以掌控,然后开始了一段充满对生活妥协的婚姻,处处都是琐碎的吵闹。
然后慢慢发现你的每次谋生都需要仰仗你当初的朋友,曾经爱慕你的女生在你面前轻视你与你的妻子。
你的人生一路下滑,这时你觉得婚姻是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其实你是可以有不同的生活轨迹的,你可以挣脱这桎梏,你在留学时本可以努力拼搏获得博士学位,在上海时本可以不与周家翻脸,你在拒绝了苏小姐本可以放手追求你的红玫瑰,你甚至在三闾大学可以试着谦虚去争取留下来的机会,可你没有,你终究是不中用的无能。
可被困在围城里的何止你一个,世俗之人都囿于这围城中,我也在进围城的路上。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三
十六岁时,在高中语文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翻开《围城》。那时,自己对扉页上"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的题字似懂非懂,对主人公方鸿渐求学、恋爱、求职以及结婚的故事也觉得索然无味,反而书中钱钟书式的幽默却让我忍俊不禁。
譬如,在方鸿渐回国的游船上,有位穿着暴露的鲍小姐,被船上的中国留学生称为:真理,因为"真理都是赤裸裸的",但由于鲍小姐并非一丝不挂,所以修正为:局部的真理。钱钟书先生用这种近乎嘲讽的语气,既表达了对当时部分中国留学生崇洋媚外行为的不满,又让读者在阅读时会心一笑,又不觉粗俗刻薄,文学的魅力大抵如此。
又如,对于西菜馆里不合胃口的饭菜他这样写道,"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经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期潜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我想,若是钱钟书先生活到现在,大约也会因为这些令人捧腹的"段子"而成为时下流行的一位"网红"吧。
如今,二十六岁的我在单位职工书屋中,偶然翻到《围城》,重新再读,才发现书中蕴含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其中最为记忆深刻的,有以下三点。
保持人性的善良,以柔和的眼光看待世界。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一行去三闾大学赴任的途中,因旅费不够要到吉安领取银行汇款,但银行要求有保人。多方周旋后,孙柔嘉找到了妇女协会的一位女同志帮忙。领到钱后,几人聊起这件事,赵辛楣说:"……鸿渐,你看那位女同志长得真丑,喝了酒更吓得死人,居然也有男人爱她。"鸿渐说:"我知道她难看,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对于丑人不细看不是歧视,而是人文关怀一种方式,意即不要差别化对待他们。就像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侏儒,如果你用异样的目光去探询,那么对他而言无异于是一种伤害。平和对待他人,保持互相尊重,世界也许不能报之以歌,但至少也会温柔以待。
珍惜同甘共苦的友人,享受纯真友谊带来的快乐。钱钟书先生说,旅行最实验得出一个人的品行。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性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我深以为然,朋友之间除了三观相合、志趣相投,还应是在困境中相互扶持、不离不弃的坚强后盾。如何分辨,我相信时间和困境会一一过滤,而留到最后的挚友,只需珍而重之即可。
保持求知若渴的状态,明白知足常乐的含义。方鸿渐在出国"学成归来"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从点金银行的小职员到三闾大学的副教授,再到华美新闻社工作人员,三次工作都是依靠旁人关系获得,三次也因旁人干系而失业。求学时不用心,工作时不尽心,好高骛远,一心钻营,等到回首,才知一切已是枉然。无独有偶,孙柔嘉权衡利弊后,认为方鸿渐是她周围最适合的结婚对象,为此想方设法地想要嫁给他。结婚后也因自身家庭环境的影响变得敏感和自卑,觉得方鸿渐心中还想念着以前的白月光,导致夫妻不和、争吵不断。
到如今,才读懂"围城"指向的,是整个人生。事业如此,婚姻如此,生活亦如此。我们朝思暮想的东西有许多,得不到时、心心念念,得到之后、意兴阑珊。求不得苦,求得也是苦。如何破解这一困境,我想应当是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心和探知力,常怀知足感恩之心,在思考和行动中走出自己的人生围城。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四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五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要冲进去。”《围城》中似乎一直描写着两种人的心境,然而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却一直觉得还有第三种人的存在。
这“第三种”,就是身在围墙之内却毫无察觉,或是即使知晓也无丝毫动容,单纯得想要在围墙中平平淡淡了此一生的人。
细细想来,这种人大抵是最可怜的一类人吧,他们明知陷入围城却依旧是毫无反应的麻木,似乎围城是自己生命中一种无法逃离的宿命。当被厚重的墙圈禁的习惯了,也便忘记一开始在围城中的局促不安,反而开始享受这座城中的“乐趣”,将自己变成“乌托邦”的居民,在围城中开辟着自己的“小城”,虽说荒诞,却也现实。
作者钱钟书也在后记中说道“《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围城,围城,城中人恨城外人,城里人惜城中城。
城里人一直保持着无思而无脑,他们或许忘记了,或着并不只是“活着”就一切顺利了,忘记了如何活着,才是第三种人骨子里的悲哀。
其实不仅仅是思想,婚姻、工作、人际,甚至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大围城。在整本书中,钱钟书所刻画的人的局限性与复杂性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每个人穷尽此生都在不同的围墙边努力的攀爬着,直到再也爬不动为止,然而可笑的是人们往往想的懂却看不透,依旧无法克制自己去追随城内或是城外的事物,这便是人的局限与复杂。
现在的自己还是当局者迷,我无法去左右别人,但可以去选一种方式或是一座不那么局促的城,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或许应当说“很荣幸,我还有足够的精力选择一些城墙去攀爬。”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六
《围城》以抗战为背景,以方鸿渐为主角,展示了他留学回来后几年内,寻找工作、恋爱结婚的经历。我因久仰其大名而读,但是读完之后,感觉自己可能只理解了不到1/10。暂且先记下,看看经过生活的磨砺之后,重读会不会有更多的感悟。
可能因为自己目前尚未走入社会,所以并未遇到很多工作上的困难,对于书中相关的描写也没有很有感触。但是通过读别人的读后感,认为以下观点还是非常有理的,暂且先记下:
志大才疏、狂妄自大,多么精妙的总结!这也正是方鸿渐走向平庸的关键所在——因能力撑不起野心,故而常常感到不得志;不得志却又看不清自己的缺陷所在,故而只会发牢骚,却毫无改变现状的决心。
实际上,现实就是现实,既不冰冷也不残酷,只有当一个人的野心与ta的能力差距太大时,现实才是“残酷”的。如果这个人发现现实残酷后,自暴自弃,既不甘心调整自己的期待,也不愿意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现实会变得更加残酷。
但不管是调整期待的人还是突破局限的人,大概都不会被我们归入“平庸”的那个类型。反而是方鸿渐这样,既看不清自己又轻易向所谓的命运缴械投降的人,才最容易变得平庸。
所以从人生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在不断地失败中认识到自己当前的能力,并及时调整短期内的期望;二是确定自己的长期目标或者人生追求的意义,并在遇到挫折后坚持不放弃长期目标,而是不断探索可能的路径,锻炼到达目标所需要的能力。
由于最近我经历了感情上的波折,也做出了一定的抉择,虽然目前来看我无法坚定的说出这个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或者说就没有所谓的正确和错误,但是《围城》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
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对彼此都是有感情的,但是因为自尊或者矜持,在发生误会的时候双方都没有解释,而是等待对方迈出第一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一拍两散。不过也有人说,幸好是这样,唐晓芙才避开了方鸿渐。但现实中如果两个正确的人因为矜持而不解开误会,导致分开,多年以后再相遇才知道当初的真相,岂不是徒增遗憾。
而方鸿渐和孙小姐两人的恋爱和结婚后的种种变化,也让人感触良多。在暧昧时期,两人都非常倾心对方,交流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但是由于外界的调侃等等,他们两个被迫迅速结婚。在婚后,必然需要拜访彼此的家庭,并参加一定的家庭活动,而由于之前从未接触或者深入的了解对方家庭,所以出现了很多分歧。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固有的观念或者习惯不同,方鸿渐非常传统的父母无法接受新式思想的孙小姐,孙小姐要强的姑母也无法接受平庸的方鸿渐;另一方面是由于双方家庭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孩子的对象能对自己的孩子付出更多,所以会对其提出很多要求,这样“人人为己”的环境下,必然生出很多矛盾。
而且让我觉得非常无力的一点是,虽然结婚后两人依然爱对方也希望体谅对方,但是在双方父母引起的矛盾出现时,大多无法好好交流达成一致,甚至会因为自己夹在中间而产生烦躁情绪,从而赌气说出违心且伤人的话。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婚姻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目前也无法指出如果遇见这类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或者更好的沟通。
回到该书的题目,为什么叫《围城》,我读之前以为是“事情往往外表看起来很光鲜靓丽所以想参与,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其痛苦从而想逃离”。
现在读完,却以为:
方鸿渐是你也是我,他不讨厌,可他全无用处。前人经历的种种人生困境,我们都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避开,却都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投降,不可避免的陷入其中。这样随波逐流的人生便是围城。
想来只有“永远保持独立思考,永远不会轻言放弃”才是跳出围城的好方法了。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七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所著的一篇长篇小说。
纵观整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性的角色,他无论是爱情,婚姻,事业,求学上都是坎坷的。他与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四个人的故事可谓是跌宕起伏。他被鲍小姐诱惑,不喜欢苏小姐却一直迟迟不敢直说。自己心仪的唐小姐,好不容易有了一段开心的日子,却被苏小姐从中作梗,而最后却娶了平凡的孙柔嘉。这些感情纠葛,每每都因自己的怯弱,不敢多言,言不由衷而使自己陷入困境。这是一座情感的围城,城中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
这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批判,讽刺。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言,批判当时的人顽固不化,崇洋;讽刺人性的虚伪,奸诈,虚荣;调侃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人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如:“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给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钱钟书先生用一个充满悲剧性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
的确,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每个人,每件事都是组成这个围城的元素。你可以喜欢它,你也可以憎恶它。每个人都有自己所逃不出的命运。生活的围城并不重要,只要我们拥有一个平常心,开心,精彩地度过每一天,这样就好。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八
《围城》是我国著名文学家钱钟书先生所写的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围城》在中国的文学史上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围城》总共分为九章,在本书中主要描写了方鸿渐这样知识分子的形象,表达了作者对于他们的讽刺和批判。
在《围城》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主人公方鸿渐,钱钟书先生把这个人物非常生动的刻画了出来。我认为,方鸿渐是一个悲剧,他是一个被动的,毫无奋斗意识,缺乏责任感的人。他的家境不错,有所谓的丈人资助他出国读书,在国外的这段时间,他并没有好好的珍惜这个机会,而是在国外混日子,每天过的毫无意义,在毕业时,他尽然用钱去买文凭,可见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上进的浪荡公子。以及在他在后来几段感情所表现出的品性,都说明了他是一个经不住诱惑和失败的人。有很多的人都探究其失败的原因,有的人说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所致,如果不是他出国留洋,就不会经不住诱惑,被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所吸引,以至于为后来失败的婚姻留下了伏笔,有的人说是当时的背景环境所致。但是更深层次是由于方鸿渐自己本身性格的弱点所导致的.。方鸿渐是一个失败者,他的失败不仅说明了他缺乏在恶劣环境下所具有的反抗精神,他只是一味的逆来顺受,缺乏信仰和力量,所以他会生活的如此迷茫。最终,他失去了对与生活的希望。而且,他的失败更加说明了像方鸿渐这样的知识分子,他们始终游离在抗战的烽火之外,他们受到过西方文化的熏陶,但是却是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缺乏一个对于自己人生的规划。所以,他们才会是一个生活的失败者。我想,作者是像通过他们来表达自己所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表达出自己对于人生的思考。
总之,《围城》的比喻,辛辣犀利,钱钟书先生以高超的艺术手法,向我们展现了像方鸿渐这样的人,向我们揭示了人性的丑陋,深刻的揭露了社会的现实。我们在书中有时好像看到了我们自己,在他们身上所表现的是所有人的性格中所潜在弱点,所以我们必须努力的改变,拥有崇高的信仰,不断在追求自己的人生价值中取得进步。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想不仅是婚姻,我们在生活中有很多的时候同样会碰见“围城”,但是我们不能像方鸿渐一样,只是一味的忍让,我们应该拥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并且要拥有崇高的信仰。只有这样,才能不会被“围城”所困,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冲出“围城”,最终取得成功。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书,在这本书中,我们会学到很多,让我们冲出心灵上的“围城”,在人生之路上,收获一份属于自己的感动。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九
从逻辑上来说,要考察一个行动为什么结果有悖初衷,首先考察这个行动的相关决定是否是在足够信息下做出的,其次考察是否是在足够的能力支持下实施的,再次考察外部环境是否对这个行动足够宽容。我们发现方鸿渐的两次失败问题都出在沟通能力不足上。
方鸿渐追求唐小姐,是因为她“是魔登文明社会里的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虽不尽然但叙述者对此也并末反对,所以方鸿渐的信息应该是足够的。而他追求苏小姐也好唐小姐也好在方家或周家都没有阻力,所以环境也足够宽容。只是方鸿渐无法与苏小姐沟通,并且无法向唐小姐解释。
与苏小姐建立关系,方鸿渐还扎扎实实是“体验欧洲生活”的游学生心理,尽管是在国内。苏小姐虽然是法国博士,但是去“兑换外币保值”的,是典型的中国女人——的一种。方鸿渐最后要躲在法语里说爱另外一个女人,而苏小姐自然用地道的中国话骂他。差异在这个层面上,怎么都解释不清了。
从报馆辞职一事,也是同样的情况。孙柔嘉并不是,至少不坚决是反对方鸿渐辞职。问题在于,方鸿渐已经厌倦这种生活,而孙柔嘉却正如鱼得水,甚至想把方鸿渐拉进水里。辞职所指向的,是他们俩对自己生活的一个基本评价问题。实际上,这两次决定的灾难性结果,与决定的正确与否无关,也与环境的宽容度无关,而是方鸿渐根本在价值层面上无法与别人认同。
从作者的序言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这很可能是作者创作的主旨。
方鸿渐不是没有作过努力,不过没有目的的努力只等于妥协。他一天天地志气消磨——不过似乎他也并没有什么志气,说骨气消磨也许更准确——从上海逃到三闾大学,又忍气回上海,又想忍气受赵辛楣之荐进内地,国家危机深重,归国之后个人的生活也与日俱下,归根结底一句话:社会没有目标,个人没有目的,都陷于混乱、破碎、危机之中。如果要说本书的主题,那么这就是:混乱和破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冲出来;如何解决——什么是我们的城?我们要进去还是出来?最终,这是一个目的/价值的问题。
破碎感来源于无目的性,无目的性来源于价值问题的混乱和虚无。方鸿渐,可以说是在“古今中外”之间寻找着的一个失败的游魂,最终体验到生活的破碎。可怜今日虽然家国忧患不再,我们的漂泊迷乱一如往昔。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
今天看了《十月围城》我颇受感动。它体现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的精神。
这部影片讲述了孙中山先生要来香港捐款,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有商人,有车夫,有小贩,有赌徒,还有乞丐……他们在香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孙中山先生,暗杀了一场行动。负责接待他的义士商人知道有一批满清政府派来的刺客暗杀,所以请了一批身怀绝技的保镖护送,最后顺利将孙中山安全送去日本。
真的,很久没有一部电影能让我流泪了,而《十月围城》,却会让我眼眶湿润,心为之跳,气为之促。每一个人都能让我感受到他的那份爱国之心。陈少白,他是一个有知识分子的人,人们都觉得他很懦弱,很胆小,但是,就是这些看似胆小的书生,才是民族的精英,他们是不可缺少的。李重光,他只是一名学生,又是李玉堂唯一的儿子,。他不顾生命危险,坚决参加暗杀活动。那些市井人物,也是必不可少的。他们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他们抗起了中华民族的大灾大难,他们才是民族的脊梁!
爱国,意义很深。我们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长大用自己的知识来报效祖国。其次我们要在升旗仪式的时候庄重,眼睛要注视国旗,想想那些革命战士英雄。我们还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在危难时刻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平时要主动帮助同学;反对反动派;接受的任务要努力完成,不能见到困难就退缩等等。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一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二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风趣的说话讥讽,一个是深邃深挚的生涯经历。林语堂老师在他的《生涯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度的人评了评分。
当评到风趣感的时刻,他觉得中国人具有很强的风趣感,固然在中国文学汗青里并无风趣这个词,这照样林语堂老师从humor一词翻译过去的。然则他觉得中国人本性风趣,只是中国正统文明与文学不允许风趣而已。
在《围城》里,你就相对能领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风趣感,中国说话文字里的风趣绝不减色于东方。一个特色便是,钱钟书老师用了许多的比方,援用,表示等等。好比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传授升到正传授的时刻他写道,讲师,副传授,和传授的干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干系同样,从老爷身旁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轻易,然则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堪称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传授易如反掌,可要想从副传授晋升为正传授,就不那末轻易了。
再好比,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刻,远别虽非即是暂死,至多变得生疏。回家只像半生的器械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到特别的认识,离家万里,每次的归程,未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深邃深挚的思想在风趣的说话的包抄下更显得妙不可言,使人耐人寻味。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进去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只说了婚姻和恋爱,更说的是人生。
在小说里,无论是不苟言笑的小丑,照样自命不凡的留洋蜜斯,亦或是爱好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一个不是生涯在本身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欠亨事件又能干脆弱的大人物的目光看世界,然则却涉及了政治,经济,教导,银行,消息,等社会的各个方面。林林总总的讥讽伎俩也用得极尽描摹,让人在笑过以后又能思考到许多。
小说的开头最是令我观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妻子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谁人不停走时禁绝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曩昔。
其时刻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伉俪不欢;其时刻,柔嘉在家里等鸿渐返来吃晚餐,盼望他会跟姑母亲睦,到她厂里办事。这个光阴掉队的计机会无意中对人生包括的讥讽和惘然,深于统统说话,统统啼笑。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三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
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
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
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
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
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
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
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
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
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
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
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
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
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的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
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
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
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
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
买了假的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
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
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
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
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
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
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
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四
用了两个星期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的文学水平太高了,我难以理解到大家所说的层面,不得不从网络上借鉴一些经验才能较好的理解这篇小说。
其实小说通过了方鸿渐的故事,写出了中国社会的市井百态,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异常艰难。
美好的爱情是人人向往的,然而当你得到了爱情后却发现与自己想象的大不相同,但你却已经步入了围城之中,尽管你再怎么努力的挣脱束缚,却还是困在围城中。当你慢慢的在围城中居住下来后,爱情也渐渐的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温暖的亲情,但你却依旧没有离开围城,你依旧羡慕着墙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也想进入城墙里。
也许题目的选取不仅仅是把婚姻比作了围城,它更是指着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事物,我们一直在一个空间里绕圈,突然发现了更令人向往的空间,就费尽心思的进入了新的空间中,却依旧是不停的绕圈,又想去其他的空间,从一个笼子跳到另一个笼子,不停的重复,却乐此不疲。
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事业、家庭……它们都想一座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
《围城》不得不说是一篇极好的小说,我感觉一遍是不足以理解的,必须再读,多读,才能更好的理解小说的意义。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五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六
电视剧十月围城,我看到32集李玉堂之死,就没看下去了,不是剧不好,而是没看下去的勇气。可能是因为吴刚老师演得李玉堂太好了,太真实了,他的死让我觉得很沉重,很压抑。
影响最为深刻莫过于李重光之死,分离多年,未曾想重逢之日,竟是生死别离。耳边依稀传来重光的声音:爹,我想回家。是啊,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是要回家的,落叶归根。可是,重光的死不能暴露,没人祭奠,只有一个灵牌而且深藏与密室,只有一个老父亲在夜深人静时,才可哭诉怀念自己的儿子。每次看到阿四,无疑是对李玉堂的一种折磨,笑,不由衷;哭,独自垂泪;恨,藏之.
死亡,对于死去的人已无感,可对活着的人是无尽的折磨,无法想象李玉堂在擦拭儿子尸首时的痛苦,对于李玉堂,儿子的死已经让他失去生的希望,唯有仇恨是让他坚持的理由吧。可是为父的悲哀时,他不能复仇,还有李家,还有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忍,忍到了华南制造局那一幕,有的人说是阿四的回来,造成李玉堂不得已以死解局,可是在他对母亲的深深一鞠躬,离家前的嘱咐,已经注定他不会在回来,他早已心存死志。
弥留之际,李玉堂眼前浮现重光年少是的容貌,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幼小。重光,爹,对不起你,爹不该骂你,爹替你去死.在那一刻,李玉堂幻想着死去的不是他的儿子,是他代替了自己的儿子中了箭。我多么希望就让李玉堂死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着儿子没死。?可是,放不下,放不下来老迈的母亲,他的仇还未报。重光,照顾好奶奶,完成我未完成的事。
从一开始到死,他都未想过自己,他爱护儿子,却只能收敛儿子的尸首,不能光明正大的祭奠,甚至未能报仇;他孝敬母亲,却不能给母亲一个乖巧的孙子,不能侍奉母亲百年,甚至要让母亲承受丧子之痛。无奈啊,怪谁啊,身处乱世,生不由己。
当阿四重返李家,昔日热闹的李家,已经没有人烟,重光,李老爷,李奶奶,都已作古,繁花似锦,回首间,伊人已逝。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七
刚刚读完钱钟书的《围城》,不由得想起被誉为它姊妹篇的——杨绛的《洗澡》。
这两部书有着鲜明的共同点的:都是以旧时期知识分子的爱情为主线,表现一个时代的人们面对生活,事业,婚恋等的徘徊困惑,淋漓刻画人性中的卑劣,懦弱,虚伪,淳朴。
而行文却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笔调辛辣,幽默中饱含讽刺。围城中的人想突进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不止于婚姻,对人生,对万事的一个矛盾而写实的理儿。
一个运筹温婉,平实中摄人心魄。人的思想,价值观,利益观,靠写或背上几个条文就可以如洗澡一样,洗去污垢,清白而统一吗?当然不会。
“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毛巾擦脸就可以抹而去之的。”
“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没看清的一片又划回到黑暗里。”
“鸿渐昨晚没睡好,今天又累了,邻室虽然弦歌交作,睡眠漆黑一团,当头罩下来,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平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
《洗澡》中,妙喻虽不多,平实的白描,却将人物的心理活动跃然纸上。那时,那情,那景的温度随着文字浸入读者内心,千迂百转,经年累月,仍低低不肯散去。
“她一人坐着看书——其实她只是对着书本发呆。因为总有个影子浮上书面,掩盖了字句,驱之不散,拂之不去,像水面上的影子,打碎了又抖呀抖的转成原形。”
“彦成凄然说:你的话,我句句都记着。
姚宓没有回答。她低垂的睫毛里,流下两道细泪,背着昏暗的灯光隐约可见。她紧抿着嘴点了点头,想说什么,没说出来,等彦成出门,就缓缓把门关上。”
抛开其他主题且不谈。两部书中爱情这根主线,情感的份量,在我看来,却是有极大差别的。
《围城》中,方鸿渐的爱情是激情式的。
遇到唐晓芙的一刻,他便迷恋上了她。是外貌?是聪慧?说不清道不明。然而,阴差阳错的误会,方鸿渐的优柔暧昧,以及唐晓芙对爱情的唯美主义: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促成了两人的分手。
分手后的方鸿渐心痛得不能自己。这种激情燃烧后的痛,将他的心与骨焚得几乎成了空壳。这种痛,如一把利刃,剖开皮肉,血淋淋地疼着。
而治疗这种痛,时间则是一剂最好的良药。
以至于最后,方鸿渐在与柔嘉婚后的琐碎碰撞中,感觉从前的鲍小姐,苏小纨,唐晓芙,那些往事,如梦一般。
《洗澡》中,许彦成的爱是温情式的。
见到姚宓的一刻,他只感觉这女孩子不一般。镇定,从容,明理,有着与年纪不相当的沉稳。还有,朴素宽大的青衫下,偶尔掩盖不住的天真顽皮。
随着彼此的了解,时间的推移,这一切,使许彦成无法遏止的爱上了她。
姚宓的爱,是一株铁树,遇到许彦成后,才为之花开。
这样的女子,除非不爱,爱了,便痴得如飞蛾扑火,将一世的情感,顷了进去。即使,表面上故作沉静得如潭水般。
何其芳曾说:在你的眼睛里我找到了童年的梦,如在秋天的园子里,找到了迟暮的花……这种爱,如初见这个句子时般,让人欣喜与感动。
然而,各自的背负的责任与义务,社会对情理的局限,使他们最终手也没碰一下,便选择彼此远离。
因为爱,所以懂得;因为爱,所以珍惜;因为爱,所以沉默;因为爱,所以离开。
这种爱所生成的痛,如一根长长的锈花针直直刺透心脏,那疼,滴着血,是隐隐的,切切的,任时间如何变迁,也挥之不去,抹不之灭。虽然,那伤口,是无法看见的。
其实,这世上的爱情,无非不是分为大致的两类:
一类是,那五官平淡得用热毛巾擦脸,便可抹而去之的。
另一类,驱之不散,拂之不去,像水面上的影子,打碎了又抖呀抖的转成原形……。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八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十九
周一的早上,和往常一样的休息日。窗外,依旧是重庆风格的浓郁天气,而现在,阳光出来,雾散尽,这才是拂晓吧!心境也变得更加清朗了。
之所以想写一篇随笔,是因为自己有很久的时间没有完整而认真的看完过一本书,对于自己来说,这是一件很惭愧的事。而在昨天半夜,终于花了三个月的零碎时间,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故事的结尾其实非常平淡,仅仅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一次大吵,让故事落幕,看似戛然而止,其实生活依然如此反复继续着,哪有什么结局,除非等到一柸黄土洒下,你才有资格拉下生活的帷幕,敲响属于你生活的丧钟。
杨绛先生说,不要试图去揣摩《围城》的用意,也不要去揣摩它的原型。是呀,有什么好揣摩的呢,因为这本来就是我们各自生活的原本模样。每一部小说的原型都是来自于我们生活的本质,只是被作者用更夸张的方式演绎出来了。中间或许有发生过的,有作者期待发生的事,借着这本书表现出来而已,看了快乐也好,悲伤也罢,能产生共鸣那也是属于你自己的感悟,不代表任何人。作者愿意把自己的经历发酵成一杯美酒,供我们品尝,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了,我们只管享受就好罢。
看完书,合上后。不禁思考,爱情似乎远没有我们想象的美好,也许还带着更多的腌臜和不堪。网络社会,粉饰了太多了爱情,让人不禁审视自己,审视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别人家的“老公、男朋友”都这么好,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位,果断想把他再塞入六道轮回里面重新做人。而我们没看到的,都是别人不想让你看到的那一面,我们看到的,都是别人想让你艳羡的那一面。坦白地说,我很讨厌书中的方鸿渐,他好面子、懦弱、没有主见、依附于人、优柔寡断……太多的缺点,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可能都不会欣赏他吧。
但偏偏几个女人都为他而动情,因为人最先看到的都是对方身上的美好:热情火辣的鲍小姐,端庄内敛的苏文纨,甜美可人的唐晓芙都对方鸿渐青睐有加。就算在三闾大学时,他的前途已经快看不见希望了,孙柔嘉还想要“千方百计”的嫁给他……因为,男人在任何女人面前都想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而女人在男人面前,更喜欢展现自己魅力无穷,你没有理由不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可当成功吸引对方后,一切都变得那么乏善可陈,如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所以,方鸿渐能让那几位女性都对他产生青睐,原因是他最擅长暧昧而“不知自。”但其实他是知道的,他享受被别人崇拜、追逐的感觉,而却不希望这种感觉被戳破,因为没有戳破的事情可以由得自己任意的想象,凡是事情成了定局,便没有幻想的余地了,一切也便不再抱有期待。而那几位小姐迷恋方鸿渐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确定自己在他身上有没有吸引力,所以“确定恋爱关系”才是最好的说明,说明——你已经成功的被我吸引,掉入我的陷阱。但,女人一旦使出这招杀手锏,便不再有退路,因为,决定权已经到了对方的手里,你只是被选择和被评判的那一个。所以暧昧时期是最甜蜜的,因为看到的都是美好,一旦要清楚地确定关系,你才会看到你的那些“不欣赏”和“不确定”。
《围城》里面的爱情和婚姻并不美好,因为我是一个读者,不再是主角,我可以理性的审视。它让我看到了人物最真实的内心想法,看到了他们暴露无遗的缺点。每一段看似美好的恋情后面,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只是,人,习惯沉浸在最初自己营造的美好氛围当中,从而相信,继而期待,想要跨入这座“城”,但“城”里是怎样,你没见过。当真正见到那一刻,你又接受不了美好背后的丑陋,接受不了原来这座漂亮的城堡背后也有如此肮脏的死角。鱼和熊掌怎可兼得?除非你上辈子拯救了地球!这时,你只看到了那些不美好,却忘了这座城都已经被你占领了。你已经走进“城”里了。
只有走进,才有亲近;唯有亲近,才能看清。可远观的那一朵花,永远都不会是属于你的那一朵花,不能踏入的“城”,永远都不是你的“城”,它不属于任何人,也可以属于任何人。唯有你拥抱的,那才是属于自己的,哪怕有一些瑕疵,那也只是属于你的标签,别人无法看见!所以,珍惜身边的那一位看似有些“丑陋”的城吧!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二十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而城里的人想冲出去。”这据信是《围城》书名的来由。
不清楚自己是在城里还是城外,因为这个“城”无非是比喻人的处境。
除了几个高僧不会再有人对自己的处境从头至尾地满足,既便是“就地坐下来”也期望着“音乐从空隙中涌出”。何去何从,看各人对其处境的理解,更看各人的欲望。欲望在时间中延伸,就构成了目的。可以说目的是我们对时间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时间的功利地度量。
没有明确的目的,行动就失去了在时间中的价值,尽管这可能反而更凸现了这个行动纯形式的美,用与美在我们心中往往是对立的;而没有共同的目的,一切行动,包括这些行动合成的事件,自然也是断裂的。《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幸正是一个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他的眼中,或从它的经验中,倒更可以看出世界的破碎来——包括他自己内心的破碎。
书中有一个比喻:“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剧,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曲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明其妙。可是每一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这是方鸿渐在议论它和孙柔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在议论自己的人生。他倒没有想到孙柔嘉不是自己所认定的,他认定的——倒还真不敢说是认定呢——是唐小姐,不过,这认定只证明了断裂,因为他和唐小姐并没有因为目的的明确而相知,进而相爱,他们俩的.目的并不一至。唐小姐望着雨中的方鸿渐是否有一点点爱情呢?这已经不重要,方鸿渐抖一抖身上的水走掉了。唐小姐窗边的柔情和此后“宁可忍痛至于生病”,方鸿渐的失神落魄,恐怕难用误会两字来嗟叹,只是结果扮成了误会而己。误会也是一种断裂,被认为可以接补的断裂——但其实我们总以为只是误会而己。
这时候,勿宁说“臂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睽隔的渺茫。”这已经几乎是宿命了。
我不知道说此书描写了人世宿命般的断裂感是否是作者的本意,也难拟定本书的主题——用一个概念来浓缩一件复杂的艺术作品总是一件牵强的事,艺术多少有着游离在概念之外的东西,要用无数的字词、色彩、线条、声音搅到一块,桶和搅拌这个场景才是艺术最迷人——也可能是更本质的地方呢。
在《围城》的最后:“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一一搬出来细数……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杨绛女士认为这一段令人荡气回肠,而我左思右想,也只有时间能嘲讽和超脱破碎的生活——嘲讽和超脱给我们带来理性和安慰。这里实际上是用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反写了那个兜圈子的比喻(原形?)——比喻方鸿渐在境况上又被抛到了城外,又回到了自己的破片上。
这也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全书里唯一处抛开叙述者冷静的观察和议论,直接流露出隐含作者“忧世伤生”(杨绛谈《围城》写作所言)的一段文字。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二十一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远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向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二十二
我不知道该写什么,因为我一直觉得压抑的是所有人,除了坦诚的赵辛楣,都困在自我的围城里,喜欢猜疑,喜欢掩饰,喜欢“作”,即使没理的事也要表现的很对一样。
主线是方鸿渐,留学回国船上的内容我忘了,四五个月前看的,看自己的笔记大概是觉得苏小姐自认清高,摆臭架子,明明嫉妒还要说鲍小姐咋咋不好吧,还害怕自己以后会成为苏小姐一样的大龄剩女。
而后是苏唐方之间的三角戏,赵等作为苏文纨的追求者我一开始是没有印象的,只记得大胖子曹元朗和苏的“诗论”实在咋舌。选择嫁给曹可能是因为曹能满足她大才女的虚荣心吧。赵辛楣在看到汪太太后留恋的对方鸿渐说有点像苏文纨,这一刻开始正视赵的感情了,可能,他才是唯一真心喜欢过苏的人,只是因为一个长的像苏的人,就敢去触碰禁忌,最后狼狈逃走。唐晓芙,我以为她会是故事的`女猪脚,后来,她不是。她是方心中最喜欢的人,是不是最爱不知道,因为他们并未真正互相了解,否则也不会热烈开场,然后一个小误会就彼此相忘于江湖。也许这也是人生的奇妙之处,必然蕴含偶然,偶然表现必然。唐是因为喜欢方才开始的?不,细细回想,她是因为方的爱慕、表姐的紧逼和妄想控制而走向方的。无论如何我都不觉得两个相爱的人会因为一通不清不楚的电话就over。
随后,就到了三闾之旅了,这一路上,这一年,更是将人心的虚掩和维护自尊表现的淋漓尽致,李梅亭、顾尔谦、方鸿渐、孙柔嘉在赵辛楣的带领下从上海到小县城,……一言难尽……在这里曾经想过,是像李梅亭那样讨厌但有用好呢,还是像方鸿渐这样不讨厌但没用好呢,最终答案是像赵那样不但不讨厌而且还有用好,当然“讨厌”“有用”是因人而已,最重要的准则是正直诚实善良,其它……各安天命吧,毕竟人总是多面的,一面的优点到了另一面会变成缺点,如果生活呀人生呀什么的那么容易看懂那还要一百年的时光干什么孙柔嘉,最看不懂的人,钱先生着墨不多,正是要体现她的深不可测,也体现了普通女性的深不可测,赵说她不简单,“千方百计”后与方鸿渐订婚结婚,估计这过程中的意味需要我们自行琢磨。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句话,大意是:他的本性如此,地位低的时候看不出来,地位权势高了就原形毕露。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二十三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在中外文学界都备受赞誉。其语言魅力及思想深度自然毋庸置疑。全文借用法语中的一个谚语——“城堡中的人想出去,而城堡外的人想进入城堡”来成就“围城”这个象征意义,而思想内涵也得以升华。
对《围城》里女性形象的研究和探讨似乎已经是老生常谈。的确,在这部作品中,有姓有名,有姓无名或无姓无名的女性几近60位之多。无论是其知性女性的现代意识、女性生活的悲剧根源等都始终是专家学者孜孜不倦探究的话题。在这里,我想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来,钱老的《围城》的确塑造了两座无形的城——一座是“女人围的城”,另外一座即是“围女人的城”。
女人围的城。
所谓“女人围的城”,从文字层面看,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是女人处在主动地位的。当西方的现代文化潮流以排山倒海之势涌入中国,个性解放思潮和要求婚恋自由的呐喊,根本动摇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家庭观念的时候,《围城》中的女子走出闺门出外谋职,对中国女性挣扎了数千年的传统宿命进行了有力的回击。她们与传统女性截然不同的现代意识,使她们与那些刻板封闭的女性不同,从而围成一座充满诱惑的城池,诱捕着一个个自投罗网的男人。
那么,《围城》里的女人又是拥有了怎样的资本来建构让男人飞蛾扑火的城呢?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她们脑子中的现代女性意识使她们懂得追求自己的爱情。
围城高三读后感篇二十四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范本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想,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方鸿渐的爱情在我看来是个悲剧,一个本来玩世不恭的人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中选错了人,更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最终无奈的和孙柔嘉结为夫妻,而求生路上也异常艰难。
本书以他们的一次巨大争吵而结尾,作者暗示了在这次争吵之后两人会因此而离婚。是现代社会变化太大了吗?还是我还不理解婚姻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夫妻之间会因为一次争吵而离婚。现代社会离婚率是很高,越来越多的人也选择了不结婚,但是那些选择结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换工作引发的争吵而离婚的,婚姻生活中争吵是必然的,因为在乎才会争吵,也是因为争吵才让生活有了一点点或甜或苦的味道。如果两人相敬如宾,各自做自己的事情,那结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再恩爱的夫妻,婚姻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两次的大争吵,这都属于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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