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水泥购销合同(实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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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水泥购销合同(实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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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合同应该包含具体的交易细节,如交付时间、数量、质量等。合同范文中的示例案例,可以帮助双方理解合同在实际情况下的运用。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工程名称)的这一批次水泥购销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序号产品名称厂家规格型号产品单价产品数量金额合计(元)。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若超出合同总价需另签合同。

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并将合同标的货物运输至购买方指定地点。

3、特别约定:本合同为一次性付款合同,禁止赊欠,若因卖方超额发货,则视为无偿提供行为。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2、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有关施工操作规定,送检后方可进行预制、安装、施工。如发现不合格,检测、退货等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的交货不能视为交付合格。

3、水泥随车合格证应清楚注明:执行标准、产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净含量等。如卖方未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买方可拒绝验收。

4、产品在运输与存储中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第三条交付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买方提前24小时以书面、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卖方提供下批次的需求量计划,卖方接到通知后,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货物2、交货地点:。

第四条供货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供货前,由买方按需要报送卖方,卖方按报送材料品种、型号等组织货物。

2、货物送到指定工地后,双方要在现场对到货的材料进行清点确认。以有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的签收单为准。

3、货品验收合格后天内,买方全额支付货款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对公账户;卖方在收到买方货款时提供税率为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卖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买方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的赔偿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卖方所供货材料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无权要求支付相应货款,并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能按约定供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供货货款数额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数额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终止条件:合同条款执行完毕。

甲方(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法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章):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法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自19xx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校轮机管理专业之后就来到了远洋公司工作,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承蒙公司各级领导和船舶各级领导的关心与关怀,我从一个刚出校门的学生,一点一点成长为一名远洋干部船员,一名专业的轮机管理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有我付出的汗水,更有公司各级领导的帮助,在这里一同表示深深的感谢。

由于个人身体及家庭方面的原因,在最近几年里一直没有能上船工作,但我依然深深地喜欢远洋这个大家庭,喜欢远洋船员这个称号,并以自己曾经在远洋工作过为自豪,现在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希望公司领导能给予批准!我会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继续发挥远洋人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努力为社会发展和建议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

敬礼!

辞职申请人:

20xx年7月21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需方同意到供方定点采购水泥使用于_______工程,具体细节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价款、数量及交(提)货时间:

1、成交价格:_______元/吨。

2、成交数量:_______吨。

3、按需方要求供货,大宗货物需提前三天报备计划。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提供产品。

第三天: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需方的损坏或施工未按厂家的技术要求造成的后果,由需方负责。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五条: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元。

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按需方出具的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与具体数量送货到需方_______工地。

第七条:运输方式和费用的负担:大宗货物供方免费送到工地,由需方负责派人卸货。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的第二条所规定的标准,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地点,由需方指定专人验收后在销售单上签字,对产品质量的异议期限应当在使用前。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损失。

第十条:违约处罚方式:供方未如期供货,由供方每天赔偿需方拖欠发货金额的5‰,若需方未按照合同第五条的规定付款,则需方每天向供方支付尚欠货款金额5‰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资料提供和费用承担: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厂家检测资料,如工地需要送检,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退货期限、要求费用承担:需方如因计划不当出现退货,需在提货后三天内提出,如出现产品损坏则供方有权拒绝退货,退货的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供方收取退货金5%的退货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服从长沙市经济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四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项目名称:。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兹有乙方向甲方订购混凝土砌块一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

二、订货内容: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甲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时需乙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由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工地,乙方派人签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公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数量的确认:甲方将货送至工地现场,随车携带已填写好的材料送货清单。乙方组织现场清点,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每月5日结上月货款的100%。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等给施工单位,并委派供方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为需方及施工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在施工中供方与需方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保证工程进度。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能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无法通过等事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本合同成立后,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价格,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4、合同未尽事宜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五

第一条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散装水泥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工作。

县级以上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负责散装水泥的具体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散装办指导。各级散装办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建设、交通、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统计、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支持配合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散装办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第六条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其散装比例和实现期限由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须按散装率70%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扩初设计审查时,须有同级散装办参加;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九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均化、化验等设施、设备,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计量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设备制造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必须按国家和省散装水泥统计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散装办应当协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质量和计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卸、运输、储存、使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当配置与使用散装水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水泥熟料粉磨、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和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应达到90%以上。

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加快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并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措施及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管理办法,由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第十五条对散装水泥专用汽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流动罐自装卸运输车、气卸式散装水泥罐车,下同)和散装水泥船舶征收的有关规费,应予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散装水泥专用汽车进入市区和城镇的交通控制路段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给予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便利,以保障建设工程正常施工。

第十七条铁路部门和省散装办应当加强全省散装水泥铁路运输管理,实行优先安排计划、优先配车、优先运输,并做好散装水泥专用罐装车调度工作,提高运输效率。

第十八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包括纸袋、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水泥的,由主管散装办或其委托的业务单位,按袋装水泥销售(含自用)量,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水泥生产企业应于次月10日前,向主管散装办缴纳上月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在本省的建设项目,由主管散装办或其委托的业务单位,按项目建筑面积或按水泥预算定额,向建设单位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设单位可以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凭有效证明,向主管散装办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手续。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70%的,按散装水泥实际使用量退还;低于70%的,不予退还。

对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由主管散装办或其委托的业务单位,按上年水泥使用量,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90%的,按散装水泥实际使用量退还;低于90%的,不予退还。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上年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90%以上的,当年不再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二十条征收(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标准和征收年限,按照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级散装办向水泥生产、使用单位征收(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具体分工,由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征收(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统一使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浙江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据》。

第二十一条按规定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缴入各级国库。

缴入各级国库的比例为:市解缴省级,市本级留975%;县(市、区)解缴省级、市级,县(市、区)本级留95%。

解缴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

第二十二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政府性基金,必须专项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和上级散装办的监督检查。按本办法应当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任何地区、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批准减免,也不得截留、坐支、拖欠、平调、摊派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

(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

(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科研与新技术开发、推广;。

(四)经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与散装水泥管理有关的其它业务性必要开支。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散装办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编制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决算,报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散装办备案。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实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措施的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擅自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按每立方米80元的标准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但罚款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足额缴纳或者拒绝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处以违反规定金额20%的罚款,但罚款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并可以按违反规定金额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不按本办法规定征收(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或者截留、挤占、挪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监察、财政、审计、散装水泥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级散装办应当协助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审计、财政、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散装办,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六

甲方:

地址:

电话:_______传真:

乙方:

电话:_______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水泥买卖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甲方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产品、等级及价格向乙方供应水泥:

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注:每月购货数量超1000吨时,每吨返还_______元。)。

乙方应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用认购单通知甲方下一个月份拟购水泥数量品种并得到甲方确认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货计划。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及计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在乙方的预付款额内安排发货,并保证供货量。

四、验收标准及异限议期。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以厂方地磅单为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在提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两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两个月。

3、在两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损坏、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

六、责任及索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七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新版)。

四川省第十二届^v^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并将于20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v^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v^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优化产能、适应市场、规范发展的原则,编制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市(州)、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编制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意见。

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符合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应当维护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市场竞争。

第七条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第八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用地,应当予以保障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安排。

第九条鼓励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企业等进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开发适合农村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配套装备。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先进产品及配套装备的应用与推广,公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信息。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八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单价(元)备注:

二、质量标准:水泥管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管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管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管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经办人:_____经办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

签订时间:_____签订地点:_____。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___日-___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

第一条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散装办领导。各级散装办应配备专职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金融、物价、建材、建设\\\(城建\\\)、交通、公安、铁路、物资、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散装办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第六条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其散装率比例和实现期限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须按散装率70%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扩初设计审查时,须有同级散装办参加;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九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均化、化验等设施、设备,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计量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设备制造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必须按国家和省散装水泥统计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散装办及有关部门,应协同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质量和计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卸、运输、储存、使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应配置与使用散装水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未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准参加投标,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发展水泥熟料粉磨、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五条^v^门对散装水泥专用汽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流动罐自装卸运输车、气卸式散装水泥罐车,下同\\\)和散装水泥船舶征收的有关规费,应予适当优惠。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散装水泥专用汽车进入市区和城镇的交通控制路段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给予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便利,以保障建设工程正常施工。

第十七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包括纸袋、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水泥的,按销售\\\(含自用\\\)量征收每吨5元扶持散装水泥发展费\\\(以下简称扶散费\\\)。

向外省购入袋装水泥的,由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按提货单载明的数量向收货单位或个人代征每吨20元扶散费,全额上缴主管散装办。

第十八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散装水泥的,按散装水泥\\\(包括集装袋、箱\\\)销售量,每吨提取22元节约包装费\\\(以下简称节包费\\\),其中4元上缴主管散装办、9元支付用户、9元企业自留。水泥生产企业散装率超过50%以上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由主管散装办从其上缴的节包费中每吨返还元。

第十九条在本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投资方向许可证时,由县级以上散装办委托投资或施工许可证发放单位,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或按水泥预算定额每吨10元的标准,收取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以下简称限袋费\\\);建设工程竣工时凭使用散装水泥的有关证明退还限袋费本息\\\(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可在单项工程竣工时退还\\\);散装水泥使用量占水泥总用量比例50%以下的,不予退还;达到50%至80%的,按实际使用量退还;超过80%的,全部退还。

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由主管散装办按上年水泥使用量收取每吨5元限袋费\\\(上年度散装使用率达到90%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免交\\\);散装水泥使用率超过80%的,限袋费本息全部退还;未达到80%的,不予退还。

因施工环境、散装水泥供不应求等客观因素和其它特殊情况只能使用袋装水泥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以免收限袋费。

第二十条扶散费、节包费、限袋费统称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散装办直接征收或由其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的具体范围和分工,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必须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浙江省发展散装水泥专用收费票据》。

第二十一条水泥生产企业应于次月5日前向主管散装办缴纳上月的专项资金。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代征的专项资金解缴主管散装办。

第二十二条县级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5%上缴市\\\(地\\\)散装办,其中50%由市\\\(地\\\)上缴省散装办;市\\\(地\\\)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上缴省散装办。县级散装办于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上缴;市\\\(地\\\)散装办于7月20日前和次年1月20日前上缴。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依法严格管理,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的监督检查。各级散装办收缴的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平调、摊派、挪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建设和购置散装水泥专用设施、设备;。

\\\(二\\\)散装水泥的科研、技术开发、信息交流;。

\\\(三\\\)散装水泥的宣传、培训、管理、奖励等。

第二十四条用于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专项资金实行滚动使用。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还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各级散装办的办公经费,年初必须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上级散装办备案,按核定的计划指标控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其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财政、物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物价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足额或拒绝缴纳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处以违反规定金额20%的罚款,并按违反规定金额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散装办要协助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一

1.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

2.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提高水泥散装率。

3.奋力推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三圈一体”发展。

4.关爱地球,发展散装水泥。

5.关爱地球,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6.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7.加强基础管理,完善法律法规,走“以法兴散”之路。

8.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散装水泥设施装备水平。

9.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0.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1.禁止现场搅拌,打造绿色低碳环保人居环境。

12.禁止现场搅拌,科学治理施工扬尘。

13.禁止现场搅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14.面向市场,强化服务,加快水泥散装化进程。

15.生产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二

1.实施全域禁现,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2.实施全域禁现,铸造碧水蓝天之城。

3.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确保工程质量。

4.使用散装水泥,改善作业条件,减少环境污染。

5.使用散装水泥,实现文明施工。

6.使用预拌混凝土,确保工程质量。

7.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确保工程质量。

8.试点推广,散装水泥进农户;建材下乡,加快建设新农村。

9.水泥散装化,混凝土砂浆预拌化是建筑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0.水泥散装化,混凝土预拌化是建筑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11.水泥散装化,利国利大家。

12.提高水泥散装率,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我国一项重要产业政策。

13.提高水泥散装率,发展预拌混凝土是我国一项重要产业政策。

14.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建筑业向低碳节能转型。

15.推广预拌砂浆,营造绿色空间。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第一条建材材料名称:水泥。

乙方采购甲方325水泥5000吨,每吨350元,共计:175万元整。备注:如遇原材料涨价,水泥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协商达不成价格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保证以本地区最优惠价格供应产品。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供应到乙方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费(含通行费)、发票等)。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

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第四条供货期限:

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收货的第二个月向甲方支付100万元,剩余款项75万元于供货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水泥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5%的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国。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收款账户:

户名:

帐号: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四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_________。

2、强度等级: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

4、商标牌号:_________。

5、数量(吨):_________。

6、单价(人民币:元):_________,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元):_________。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_________。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1、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2、违约责任:_________。

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某即为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供某(盖某):_________需方(盖某):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五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_____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数量、数量、金额。

数量_______数量_______数量________金额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货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起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交货期限。

甲方逾期提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应偿付退(或拒)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朗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六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就水泥购销事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交货地点:麻章至遂溪路段。

三、运费负担:供方负担。

四、验收方法:数量验收按供方地磅单(国标三级误差3),双方签字为准。

五、货款结算方法:每200吨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每月用量不足200吨则每月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需方不付清当次货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并限十天内需方付清供方货款。

六、违约责任:由《民法典》规定的人民法院仲裁。

七、其他特定条款:

3、需方提前十小时通知供方,如果供方不能及时供应水泥给需方时,每天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超过五小时按壹天计)。累计超过三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经济责任。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需方接到供方通知后可另外购买其它水泥,双方都不算违约。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供需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变动,应经双方依照规定协商一致,另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有关的民法典规承担经济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限至需方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供方单位:(签章)需方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七

水泥作为一种重要的胶凝材料,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购销水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水泥合同范x,感谢您的欣赏。

1、甲方:乙方:

2、质量要求:乙方的生产加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提供相应的合法生产或销售文件。

3、验收方式: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水泥型号,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

4、交货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将水泥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因甲方资金紧张,双方协商在________年付款。

甲方承担乙方自购货之日起至支付水泥款期间所欠货款总价款1%利息。

7、发票形式:开具17℅增值税发票。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gb175-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就水泥购销事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交货地点:麻章至遂溪。

三、运费负担:供方负担。

四、验收方法:数量验收按供方地磅单(国标三级误差3),双方签字为准。

五、货款结算方法:每200吨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每月用量不足200吨则每月结算一次,并付清当次货款;若需方不付清当次货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并限十天内需方付清供方货款。

六、违约责任:由《民法典》规定的人民法院仲裁。

七、其他特定条款:

1、供方供应的水泥若不符合。

3、需方提前十小时通知供方,如果供方不能及时供应水泥给需方时,每天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超过五小时按壹天计)。累计超过三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经济责任。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需方接到供方通知后可另外购买其它水泥,双方都不算违约。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供需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要变动,应经双方依照规定协商一致,另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有关的民法典规承担经济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限至需方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供方单位:(签章)需方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gb175-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十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水泥国家标准,依据水泥国家标准(甲方)生产厂家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甲方所供水泥有质量异议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将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封存样品送国家水泥质检中心仲裁,检验费用有责任方承担,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的甲方向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运输交货方式:

由甲方组织车辆运到乙方施工工地即:乙方必须保证工地道路畅通;乙方要货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发货。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甲方,剩余70%的货款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逾期不能付款的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天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共计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二十

卖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建铁塔基础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安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价格;按甲乙双协商价格结算。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篇二十一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__年__月__日前提(供)__吨。其中:__吨。__吨。

__年__月__日前提__吨。其中:__吨。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付定金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年__月__日前电汇__元;__年__月__日前电汇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日-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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