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代理合同(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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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代理合同(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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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生活中,合同起着规范和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的作用。编写合同时应注意规避潜在的风险和法律漏洞,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的签订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特订立此合同。

一、经销关系甲方为丙方在区域的总经销商,现在因业务需要,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的授权代理经销商,负责在(地区)内经销x品牌地板。

店名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二、经销条件。

1、商品名称:品牌地板。

2、经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经销数量:乙方在经销期内向甲方进货不少于平方米地板,首三个月进货数量不少于平方米,首次进货数量不少于平方米。

4、进货价格:乙方向甲方按丙方全国统一价格内进货。

5、乙方的经销活动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丙方有权监督和制止有损x品牌形象和市场的行为。

6、乙方建店时适用以下条款:

b、由丙方向乙方的专卖店提供配送和装修支持:

a、乙方需要向丙方提供门店具体照片和具体尺寸。

b、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门店进行装修和摆设,甲方负责到现场指导。c、由丙方向乙方提供整体店面支持,包括标志、门店设计效果样图、各种宣传及信誉证件资料、部分花色品种展板等,总计价款不超过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

d、由甲方和丙方向乙方提供销售、安装施工及管理方面的培训。

e、由甲方统一供货,乙方负责安装维护。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和售后服务,确实是甲方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

f、丙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家的全国统一经销商加盟费,以支持对乙方的'店面建设与开展经营,乙方经营权可以进行有偿转让。

g、乙方在经营期内的宣传与促销活动,需遵循甲方和丙方的统一要求执行。由甲方推荐申报,丙方给予优秀店面、工程队、店员奖励。

h、乙方的货品回款直接跟甲方接洽,丙方不直接参与。

i、甲乙双方在有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丙方调解。

j、门店开业,甲、丙方需派人登堂庆贺。

k、兼营店原则上不享有上述装修支持和年终奖励。

7、乙方自行提货或由甲方安排运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8、乙方违法、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规定销售量,甲方有权就此事上报丙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另行委托代理商。

9、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该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续约,并同甲方联系确定。

10、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1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三份民法典律效力等同。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

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数量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区域总经销)。

乙方:(代理商)。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特订立此合同。

一、经销关系甲方为丙方在区域的总经销商,现在因业务需要,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的授权代理经销商,负责在(地区)内经销x品牌地板。

店名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二、经销条件。

1、商品名称:品牌地板。

2、经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经销数量:乙方在经销期内向甲方进货不少于平方米地板,首三个月进货数量不少于平方米,首次进货数量不少于平方米。

4、进货价格:乙方向甲方按丙方全国统一价格内进货。

5、乙方的经销活动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丙方有权监督和制止有损x品牌形象和市场的行为。

6、乙方建店时适用以下条款:

b、由丙方向乙方的专卖店提供配送和装修支持:

a、乙方需要向丙方提供门店具体照片和具体尺寸。

b、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门店进行装修和摆设,甲方负责到现场指导。c、由丙方向乙方提供整体店面支持,包括标志、门店设计效果样图、各种宣传及信誉证件资料、部分花色品种展板等,总计价款不超过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

d、由甲方和丙方向乙方提供销售、安装施工及管理方面的培训。

e、由甲方统一供货,乙方负责安装维护。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和售后服务,确实是甲方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

f、丙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家的全国统一经销商加盟费,以支持对乙方的店面建设与开展经营,乙方经营权可以进行有偿转让。

g、乙方在经营期内的宣传与促销活动,需遵循甲方和丙方的统一要求执行。由甲方推荐申报,丙方给予优秀店面、工程队、店员奖励。

h、乙方的货品回款直接跟甲方接洽,丙方不直接参与。

i、甲乙双方在有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丙方调解。

j、门店开业,甲、丙方需派人登堂庆贺。

k、兼营店原则上不享有上述装修支持和年终奖励。

7、乙方自行提货或由甲方安排运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8、乙方违法、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规定销售量,甲方有权就此事上报丙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另行委托代理商。

9、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该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续约,并同甲方联系确定。

10、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1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三份民法典律效力等同。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地板稳定、有序、协调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商品在三十里堡的工厂代理经销商。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责任,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经销总则。

1、乙方同意以区域经销商的方式经销甲方地板系列产品,乙方必须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房租协议,店面平面图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产品价格体系和限价规定,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所经销的产品违背市场价格规律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情节严重的,甲方应收取乙方相关的违约金,(按单笔销售金额1%计算收取)。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供货给本合同约定区域外的客户。

第二条:产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销售价格与产品包装识别签等级相一致。注:甲方产品等级:一等、优等和合格品共三种。

2、本年度内供货价格均以甲方统一制定的"______地板统一价格表"为准。因市场原材料连续上涨__天,比例超过__%,甲方有权调整产品价格,调价比例在4%以下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调价时间按规定通知,对乙方已付款部分,产品价格不变,包括已付定金3%以上的定货产品。

3、甲方调低价格,乙方已付款部分未提货的甲方均按新价供货。

第三条:乙方区域经销商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的经营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资信。配置完善的传真、电脑等。

2、地级城市以上经销商,首付款给甲方不得少于__万元,并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付足作为首批提货账款。

3、愿意接受甲方营销管理、销售政策,乙方能按时完成甲乙双方确认的区域年度销售目标。

4、积极维护"____"品牌形象,特别提高品牌服务质量,能够独立及时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

5、根据甲方销售管理的需要,及时反馈甲方规定的有关销售报表,及相关市场情况信息。

第四条:年度销售目标及网店建设。

1、年度销售目标: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全年总销售目标___平方米。

第五条:经销区域方式及委托法律关系。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省(市)___市内经销商,若乙方完成以下目标,自动升级为合同规定区域的总经销商。(总经销商指大城市)。

(1)乙方一年内超额完成目标销售数量___%。

(2)合同年度内推荐2家以上经销商(分销商)。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特许乙方在区域内使用甲方企业标准,徽章、广告用品、办公文。

具用品、宣传资料、名片、制服、及其它店内形象装饰。

3、合同期内,乙方权利只限于该地区范围内销售产品,承揽合同规定或甲方许可的业务,不含其它定义,乙方不能代表甲方(甲方书面委托除外),双方不存在雇员或合伙关系。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六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_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相应损失。

2.1.1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3.1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4.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5.4在5.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5.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7.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八条附则。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七

为了促进__地板稳定、有序、协调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商品在三十里堡的工厂代理经销商。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责任,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经销总则。

1、乙方同意以区域经销商的方式经销甲方地板系列产品,乙方必须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房租协议,店面平面图及身份证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产品价格体系和限价规定,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所经销的产品违背市场价格规律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情节严重的,甲方应收取乙方相关的违约金,(按单笔销售金额1%计算收取)。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供货给本合同约定区域外的客户。

第二条:产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销售价格与产品包装识别签等级相一致。注:甲方产品等级:一等、优等和合格品共三种。

2、本年度内供货价格均以甲方统一制定的"______地板统一价格表"为准。因市场原材料连续上涨__天,比例超过__%,甲方有权调整产品价格,调价比例在______%以下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调价时间按规定通知,对乙方已付款部分,产品价格不变,包括已付定金3%以上的定货产品。

3、甲方调低价格,乙方已付款部分未提货的甲方均按新价供货。

第三条:乙方区域经销商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的经营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资信。配置完善的传真、电脑等。

2、地级城市以上经销商,首付款给甲方不得少于__万元,并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付足作为首批提货账款。

3、愿意接受甲方营销管理、销售政策,乙方能按时完成甲乙双方确认的区域年度销售目标。

4、积极维护"____"品牌形象,特别提高品牌服务质量,能够独立及时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

5、根据甲方销售管理的需要,及时反馈甲方规定的有关销售报表,及相关市场情况信息。

第四条:年度销售目标及网店建设。

1、年度销售目标: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全年总销售目标___平方米。

第五条:经销区域方式及委托法律关系。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省(市)___市内经销商,若乙方完成以下目标,自动升级为合同规定区域的总经销商。(总经销商指大城市)。

(1)乙方一年内超额完成目标销售数量___%。

(2)合同年度内推荐2家以上经销商(分销商)。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特许乙方在区域内使用甲方企业标准,徽章、广告用品、办公文具用品、宣传资料、名片、制服、及其它店内形象装饰。

3、合同期内,乙方权利只限于该地区范围内销售产品,承揽合同规定或甲方许可的业务,不含其它定义,乙方不能代表甲方(甲方书面委托除外),双方不存在雇员或合伙关系。

甲方:______(区域总经销)。

乙方:______(代理商)。

丙方: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特订立此合同。

一、经销关系。

甲方为丙方在____区域的总经销商,现在因业务需要,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系列产品的授权代理经销商,负责在(地区)内经销_________品牌地板。

店名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负责人:

二、经销条件。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品牌地板。

2、经销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经销数量:

乙方在经销期内向甲方进货不少于_______平方米地板,首三个月进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平方米,首次进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平方米。

4、进货价格:

乙方向甲方按丙方全国统一价格内进货。

5、乙方的经销活动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丙方有权监督和制止有损_________品牌形象和市场的行为。

6、乙方建店时适用以下条款:

b、由丙方向乙方的专卖店提供配送和装修支持:

a、乙方需要向丙方提供门店具体照片和具体尺寸。

b、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门店进行装修和摆设,甲方负责到现场指导。

c、由丙方向乙方提供整体店面支持,包括_________标志、门店设计效果样图、各种宣传及信誉证件资料、部分花色品种展板等,总计价款不超过5元,从货款中扣除。

d、由甲方和丙方向乙方提供销售、安装施工及管理方面的培训。

e、由甲方统一供货,乙方负责安装维护。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和售后服务,确实是甲方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

f、丙方向乙方收取5元/家的全国统一经销商加盟费,以支持对乙方的店面建设与开展经营,乙方经营权可以进行有偿转让。

g、乙方在经营期内的宣传与促销活动,需遵循甲方和丙方的统一要求执行。由甲方推荐申报,丙方给予优秀店面、工程队、店员奖励。

h、乙方的货品回款直接跟甲方接洽,丙方不直接参与。

i、甲乙双方在有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丙方调解。

j、门店开业,甲、丙方需派人登堂庆贺。

k、兼营店原则上不享有上述装修支持和年终奖励。

7、乙方自行提货或由甲方安排运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8、乙方违法、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达不到规定销售量,甲方有权就此事上报丙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另行委托代理商。

9、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该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续约,并同甲方联系确定。

1、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1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三份民法典律效力等同。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九

供方:(简称甲方)需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购销模板规格915x183,价格43,方木规格标准格,价格、规格以供货单为准。

二、乙方地址: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首次付款时间:货到一半,二次付款时间:8层付总款的80%,余款封顶后付清。

四、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如需开发票,税金按总金额的4%计算。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模板,保证乙方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重复使用6次,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开胶、脱层现象,小于5%的应视为正常,大于5%的甲方应负责调换,不能调换的应协商补偿,不得推脱责任。

七、甲方向乙方供货时,乙方指定收货人为签字为算,其它人除乙方负责人外,不得随意签名打条。

八、签定合同时,乙方需要提供负责人、项目经理、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峻一份。

九、若双方发生纠纷,在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供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20__年__月__日。

乙方负责人(需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20__年__月__日。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第四条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_____,每箱片_____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平,共计约_____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_____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_____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_____元)。

第六条:产品运输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1、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2、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十二

甲方:(供应商)。

乙方:(经销商)。

地址:(经销商)。

身份证号码(经销商)。

1.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供货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地区经营其产品。

3.经营期限:从(日/月)至(日/月)。

4.如果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产品,甲方应提供双方同意的样品,乙方应支付样品费人民币。

5.乙方出售广场并结算后,甲方应以付款方式将样品费退还给乙方。

6.甲方应提供产品报价单(如有价格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双方根据报价单进行结算。

8.甲方提供的价格表应在同一地区保持一致。

9.如工程订单数量较大,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供货:(注)。

a类地板(a类地板中有一定比例的.b类地板,常规比例为南美木3%,国产木5%)。如果b板超过常规比例,可以用几种方法处理:。

1:多余零件的更换。

2:超出部分由甲方按报价单的50%结算。

3:安装多余部分时:(开始、结束、修整)。

b类地板(b类地板有一定缺陷,如裂缝、虫洞、疤痕等)。地板服务不满意,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对于甲方提供的地板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和换货,对于非质量问题(如产品运输不当、地板安装、储存、人为损坏等),甲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下单后,应及时将清楚标明的订单传真给甲方。

2.订货后,乙方应及时将%的定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如果乙方下单后单方面违约,甲方将不退还定金。

4.库存地板品种下单后,应提前六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5.及时通知甲方非库存或非常规品种,经甲方确认后下单,下单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6.如果乙方遵守&ldquo色样&rdquo如为定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下单,付款总额为%。

7.如果乙方遵守&ldquo特殊颜色的样品、盘子、规格和包装。如为定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下单,付款总额为%。

8.定做的地板不退。定制地板的数量要求准确。如果需要补货,价格另议。

1.乙方提货数量超过20平方米的,甲方负责发货(敦煌市区)。

2.乙方提货数量不足20平方米的,甲方收取相应运费(敦煌市区)。

1.甲方收到订单定金后,开始备货或生产地板,货到后付清余款。

2.在乙方付清货款之前,该地板产品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如果本协议到期,双方打算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重新签署。

3.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条款。

注: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并在协议内容明确后签字确认。双方应根据协议内容执行,责任、权利和义务应明确到位。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十三

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定购的标准:

注:

1)、包安装包踢脚线安装等相关材料(含在单价内)。

2)、结算按实际送货面积结算,多的整块未锯的'可退还。

3)、甲方不提供发票。

二、质量要求与验收:

1、货到工地,乙方组织有关部门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认可。

2、乙方在安装前应将施工场地清扫干净,不得有砂等任何杂物存在,施工安装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三、付款期限方式。

(扣除预付定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甲方承诺地板质保________年,自然及人为损坏不在质保范围。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代理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xx市xx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第四条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xx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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