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黑龙江大学选调生公示 黑龙江大学 选调篇一
2、资格审查。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学校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黑龙江省2019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在12月6日前送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05办公室审核(405收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员《报名推荐表》盖章后邮寄给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收件人:蒙繁浩,邮政编码:150001)
4、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个科目,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时间为2018年12月下旬,地点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笔试总成绩为《行测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主要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
2018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考生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5、考察和体检。在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定于2018年12月下旬进行,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考察时一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体检定于2018年12月下旬进行(地点:北京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牵头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学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并分别与选调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2019年7月,待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为其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被录用的选调人员正式到岗前,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对2019年7月31日前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黑龙江大学选调生公示 黑龙江大学 选调篇二
选调人员的编制落在相应省直机关或市(地)直单位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本人须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培养锻炼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本人意愿,可回到原落编的省、市直单位工作,也可继续留在基层工作(编制相应转到当地)。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分别任命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职定级为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
此外,对于招录到黑龙江省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可享受当地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黑龙江省各市(地)2019年定向选调生招录政策》(附件3)。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此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蒙繁浩
联系电话:0451—82833105
邮箱:swzzbklc@
附件:1、黑龙江省2019年度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计划表(省直)
2、黑龙江省2019年度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计划表(市地)
3、黑龙江省各市(地)2019年定向选调生招录政策
附件1:黑龙江省2019年度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岗位计划表(省直).xls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1日
黑龙江大学选调生公示 黑龙江大学 选调篇三
(一)选调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人员。
(二)选调单位
1、省直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市(地):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等市(地)直机关。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5、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7、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87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