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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的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出让土地编号为____________,出让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
第四条土地费按每亩___________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七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市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二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__________________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_________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至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西与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_________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_________%,即每年_________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_________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三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以东、以西毗邻的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00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00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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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的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积约 亩,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 年,荒山林地自20_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年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 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
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5、乙方在租赁山地期间,如向上级申报项目需该村小组出具相关证明,甲方在不影响本村小组其它林地归属权的情况下给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给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现有树木的砍伐涉及报批相关手续由甲方村民负责,如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7、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把山权证过户到乙方为法人的企业,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山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山地乙方只能(除业务用户占地外)用作生产农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产经营。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生产和水利等设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产经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业生产。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道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毕,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如三个月未清理结束乙方可自行处理。
八、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会的变更和该村小组干部换届而变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4、甲方内部纠纷及山权证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产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把山权证过户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租给第三方经营。
十二、整体合同过户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必须重新订立合同,且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继续承租,应负责将林权证过户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报备公证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会成员(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山地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山地面积、座落地点及四周边界。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山地转让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山地转让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山地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山地转让金。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甲方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纠纷,没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山地。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山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全面负责解决山地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维护乙方的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9、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山地交给乙方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转让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6、转让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
7、乙方有权依法在转让区域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产权;
8、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八、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给乙方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六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_______东至:_______现 西边; 南至:_______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_______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____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马坝镇欧湖村组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共28.85亩出租给乙方作农业生产经营使用。其中村民赵玉国1.1亩、欧清河0.23亩、赵玉兵0.2亩、李国华3.1亩、赵清高4.9亩、赵清民9.65亩、赵清平1.4亩、赵玉银1.62亩、欧清普1.97亩、欧清堂1.38亩、欧清海3.3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20xx年元月10日起至20xx年元月10日止,共(大写)壹拾柒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每亩年租金700元,共计20xx5元,大写:贰万零壹佰玖拾伍元整。以上租金考虑到租金的上涨趋势,可作适当调整(即约定的租金每四年作一个调整周期,即调整日期为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0日。调整后的价格为580斤水稻的当日市场价作调整),在调整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二)租金交付方法:租金为每年一付,即每年的1月20日预付当年的租金。
(三)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青苗费400元/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土地相关水工费等各项税费。
(三)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双方合同终止后,国家的补贴补偿与乙方无关,归甲方所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年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乙方于租金调整后的第2年交付甲方1年租金作为押金,此金额作为租金调整期的第4年的租金。
(二)、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可享受甲方的水利方面的便利。
(三)、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方村民、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章)代表人:
见证日期:
租山地的合同篇八
出租方:
(甲方)代表。
承租方: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
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租山地的合同篇九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山地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_______
洛江区镇(乡、街道)______(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_______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
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_______立方米,其中松树类_______立方米、其他阔叶树_______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_______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机关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家业产业化进程,根据《__________________》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_)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甲方经村____组同意,报经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该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发包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山地古堡一带。
二、承包期限:20____年09月22日至20____年09月23日止,共计4年。
三、承包金额核算:
水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山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四、付款方式:满一年即付清当年承包金。
五、合同签字后,甲方必须终止该宗土地上的种植,管理权交与乙方。乙方具有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种养业及经济与作物全理布局安排,包括家禽养殖。
六、甲方应认真做好干部群众工作,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管理权利,村负责协调村民及外地人员在乙方租赁的地内葬坟、取土、开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扰障碍,否则视为农户违约,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七、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当地农户一样享受水源、道路、电力、通讯、电话等自然资源和公益设施的权利,水力资源和电力资源由乙方自己和相关人员协调,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于生产、生活、经营及畜禽养殖的基础设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八、乙方在承包生产经营期间,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和用工权,甲方应保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该宗地国家的补助政策(包括资金补贴)由乙方享受(必须由农户认可)。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属国家总体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必须服从,该承包合同随即终止。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其征地费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若终止合同,乙方投资基础设施及产业根据物权法归乙方所有,自行处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累计投资150%的经济价值负责赔偿对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要求对该宗承包土地的剩余租期以同样的内容实行流转和传承。(必须经过甲方和农户认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费支付结算,承包期内前20_年按每年每亩人民币小写___元,人民币大写___元计算。20_年内,根据国家发改委所定物价不管上涨或下降5%内照原价不变。如超过5%则按5%浮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山地位于村,以实际丈量为准。
具体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己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赛辉村娄新高速西连线高速公路管理处边三角空地十多平方米左右山地一块给乙方使用。该山地上农作物、树木、小广告牌及其他矛盾由甲方负责拆除、解决。
第二条山地用途。
山地用途:合情合理的原则办企业(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5年,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租金:初始每亩租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之后按每五年5%上调,即第一至五年租金800元/亩,第六至第十年租金840元/亩,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租金882元/亩,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租金926元/亩,第二十一年至第二十五年租金972元/亩,第二十六年至第三十年租金973元/亩,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五年租金1022元/亩。
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前叁年租金,之后每年九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乙方按本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产权证由乙方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管,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所有租赁的土地。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对所租赁的山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投资建设。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等)。
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不得随意提高租赁费用。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5、甲方有义务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向乙方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接入和使用。水电搭火的接入,甲方配合乙方协调相关手续,但水电费用由水、电部门规定核收。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村里的水、电、路相关规定使用、缴费。
6、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明确终止合同,不再续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该土地;如乙方要续租,甲乙双方提前半年时间共同协商,但甲方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按娄星区周边村组当时的土地价格上浮10%优先续租给乙方。
7、甲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初,处理好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确保所有租赁土地能够顺利交付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涉及的租赁土地出现纠纷,甲方有义务负责解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通过减免租金或依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现金赔偿。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对周边农户造成侵权,引起土地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协调处理费用和乙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告知甲方,并必须经求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再包方签订有关事项的补充协议。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土地、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超过3个月,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拖欠的租金按2%的月息支付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退还乙方预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预付的全部租金,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间内,如遇国家征收,本合同按不可抗力。
原因解决,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和征地部门共同协商,征收所得土地费按当时征地时土地实际性质所征得的金额和征地政策规定的土地基本青苗费归甲方所有,企业相关的投资建设、地上、地下及基础设施及房屋等资产设施青苗附属物的补偿、赔偿等归乙方所有。另外,国家、集体的一切权益按本村村民同等对待乙方(包括承包人的家庭成员在内)。
2、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有权处臵自主经营期内投资建设的全部资产,但不得影响甲方重新招租或收回自主经营。甲方给予乙方30天的时间处臵固定资产,乙方未及时处臵的固定资产归甲方免费接管并使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报请娄星区百亩乡土地经营流转服务中心同意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娄星区百亩乡经济经营管理站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县 镇(乡) 村 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 .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 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 (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内 容 结 束 ]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三
乙方:
乙方为发展个体经济、扩大种养业规模,需要甲方处于南村南机坳一块山地开发利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转让协议。
1、甲方同意转让山地的永久使用权给乙方。具体山地界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西以原水泥厂拆除的`房屋屋基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沟边(南进一米)为界;南以靠山掘进10米为界。共计总面积约肆佰肆拾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叁拾元的转让并青苗补偿费购买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一次性从银行转入甲方账户。
3、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若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有关纠纷,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5、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则甲方代表应在乙方申请表上签字。
6、乙方获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后,不得转卖。
7、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表示无异议,应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项付清,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时间:20__年_月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四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
1、甲方将坐落在___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___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北至______,西至______,东至______。森林类别: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___元。支付的时间为___年____月____日。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则,经双。
一、转让山地的地点与面积。
乡组小地名四址界限详见1:1万地形图,面积约方(按林权证过户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本山地转让期限为30年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山地用于林业开发(种植油菜)以及配套附着物的建设;。
三、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转让价格每方共计元,自签订本合同,乙方付给甲方定金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2:甲方转让后的山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除国家用地)否则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3:乙方自主经营、自主投资、与甲方无关,不得干涉,乙方享有相关优惠补助政策与甲。
5:林权证过户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开支乙方不负责;。
6:甲方必须在规定期内把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2个月内);。
7:租期满后如村民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租山地的合同篇十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
1、甲、乙双方达成的山地租赁意向;。
4、甲方对其山地资产转让合法性的保证及甲方对此次转让标的物享有清洁所有权的承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山地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一、租赁标的:
甲方所有权项下的国有富阳市龙门林场程坟林区的全部山地。
该山地的坐落、界至、范围、面积以:
1、富政林字第000156号《浙江省山林所有权证》;。
2、富政林字第000078号《浙江省山林所有权证》;。
3、附图。
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经富阳市档案局核对无异)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五十年,即自20xx年至2052年,本合同获得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
2、金额:按租期的顺延依如下比例递增,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一个十年,每年支付5万元;。
第二个十年,每年支付6万元;。
第三个十年,每年支付7万元;。
第四个十年,每年支付8万元;。
第五个十年,每年支付9万元。
本合同期限内租金最高不得超过9万元。
3、支付方式:一年一付,于每年度的12月底以前付清。
四、租赁山地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将标的物山地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七、管护责任:
在乙方租赁使用山地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作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
八、出租方的协助义务:
1、协助并以其名义共同申报更新造林和幼林抚育项目。
2、协助并以其名义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
3、协助征用或租赁山地范围之内的水田和其它土地、资产。
4、撤消其原有在程坟林区内的机构并自行安置其职工。
5、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山地权属变更的手续。
6、处理出租山地的相邻纠纷。
7、对乙方进行林木的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管护责任进行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九、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继续承租该山地,租金为每年100000元,且最高不超过每年100000元,付款方式和时间如本合同第三条第3项。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租赁或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对方,山地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本条约定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3、甲方有义务对出租期限的约定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负责。
十、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租赁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该地面资产包括: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上述资产在交付租赁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资产转让费人民币600000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由甲方将尚存的地面资产按评估价返还给乙方。
十一、定金条款。
1、乙方为本合同签订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50000元,此款在合同生效之后折抵为乙方应付款的一部分。
2、甲方如在本合同报上级机关审批期间将合同项下的承租权转由第三方行使,甲方应双倍返还该定金。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额的5倍承担违约金。
2、甲方未尽法律规定的合同报批义务导致合同无效,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比照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担保或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程坟林区的经营权,并根据乙方的过错程度扣除乙方已交的资产转让款。
十三、免责条款。
1、在租赁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十四、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林业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地转租给他人。
十五、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浙江省林业局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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