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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一
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和家庭责任,确保疫情不反弹、疫情防控成果不前功尽弃,奋力夺取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个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准备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部暑,落实属地、相关单位、村(居)、个人“四方责任”,快速响应、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有序实施疫苗接种,以“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现阶段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4.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防控应急责任,全面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分级响应,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时期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5.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二
1.主动配合监测。配合县卫健部门强化来(返)x人员健康监测。督促市场监管所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开展环境监测,重点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及非冷链食品的检测力度。
2.及时预警响应。根据县卫健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在首日和第14日开展两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以县区为区域统计。
4.做好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和外卖配送等行业人员防控。交通、邮政、市场监管要加强交通运输、进口冷链、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和外卖配送人员的防控监督,增强其个人防护意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进口冷链、快递外卖等重点职业人群要加大例行核酸检测频次,由原先的每周一次增加至每2-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指导邮政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做好揽投服务工具的清洁消毒,在开展邮政快递和外卖配送过程中与收件人尽量保持距离,减少身体直接接触,督促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加强相应防护措施。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
5.坚持社区防控和网格化管理。各村街要制定封闭村组、小区管理预案,预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要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工作机制。全面管理辖区的各级各类单位及全体村民的疫情防控,做到“一让三请”,即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理解,请群众支持,请群众参与。规范小区、村庄出入管理,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落实入口测量体温、扫安康码等措施,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信息。
6.坚持发挥“哨点”作用,守住医疗机构和药店关口。
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县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要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持续升级改造或新建。镇卫生院要设立规范的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诊室)要设立预检分诊台,对就诊人员进行测温、扫码、询问流行病学史、信息登记。所有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必要时进行血常规、胸部ct、血清抗体等检查,核酸检测报告出来前,应在留观室留观。针对新冠病毒肺炎可疑病例,开展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疑似新冠肺炎,立即向镇计生办、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报告。
(3)加强院感防控。所有住院患者入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落实“一患一陪一卡”,陪护人员均要核酸检测。各病区或科室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用于急诊入院患者核酸报告出来前的留观。住院患者减少人员探视(医院要向社会公布探视的时间段),治疗期间不予探视。加强内镜中心(室)管理,患者持有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方能检查,就诊时须测温、扫码,做好详细的信息登记。严格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重点部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人员严格落实标准防护。医疗卫生机构每周开展一次全体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所有医疗垃圾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封装后,规范进行收集、暂存,交医疗废物专业处置机构处置。
对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报告,尽快转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报告的医疗机构给于重奖。发热患者经发热门诊排查后,三天内可凭有关证明到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报告的药店给于重奖。对药店不按规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实行有奖举报。
(二)落实精准化疫情防控措施。
1.及时发现。
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观察、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2.快速处理。
(1)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隔离。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村街监管下进行居家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立即进行科学精准研判,并依据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域,设定分类管控措施。
(3)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防控单元(楼栋、村民小区、自然村、病区等)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医院筛查和诊断。
(4)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消毒和随时消毒。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消毒和随时消毒。
3.精准管控。
发现疫情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上级确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后要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4.保障民生。
(1)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场所、封闭小区等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村民必需生活品供应。
(2)镇卫生院要统筹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加强院感防控、发热门诊管理,完善诊疗流程。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三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1)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1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1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1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1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科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理,保障发病人和发现人的人生安全,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运转,现制定__公司经营科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突发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但是高于37.2℃本科室就要上报。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络血和腹泻。
三、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上级。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救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科室办公室要马上禁封隔离。小组成员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其他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易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两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一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二是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科室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公司成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成员的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五、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及时请示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当地救援机构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在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源均已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五
(一)局部出现输入性病例防控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打击和扑灭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断病毒传播。主要以医疗卫生机构维持病例发现、救治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措施为主,除高风险时期外,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获取的国内、省内、市内的疫情信息,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及危害,并按上级要求的应急响应策略和措施开展防疫工作。
对发热门诊和常规门诊实行严格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疾病的医源性传播。
3.及时应急处置。加强培训和演练,当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病例时具备迅速扑灭疫情的能力。
4.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拉。加强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护,做好敬老院等重点场所防控。
5.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传导疫情信息,继续向全社会提倡讲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米线”人际安全距离。
6.强化境外疫情输入防范与应对措施。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小组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无缝街接、闭环管理。
(二)中风险时期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辖区内核酸检测应急预案。根据辖区内新增确诊病例和流动轨迹,启动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直至本地区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区。
2.防控区域划定。将病例发生地所在的行政村或街道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地区判定为中风险地区的防控区域。当发生发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或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区或与其周边相邻较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区。
3.人员流动管理。疫区(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村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中风险社区(行政村)人员减少外出和聚集。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或健康证明通行的要求,引导村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4.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学校、托幼机构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程度、学校规模等采取学校停课等紧急措施。其他学校、托幼机构,允许上课,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做好教职员工和上课学生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单位停工停产,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方可复工复产;
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后,及时取停工停产的措施。
6.特殊机构防控。疫情发生后敬老院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进人员,停止家属探视活动。如确有探视需求的,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7.公共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暂停开放棋牌室、游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8.密接追踪和隔离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按疫情波及人群数量和专家组意见,启动隔离场所运行,负责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9.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公众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高风险时期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扩大到全镇。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社区(行政村)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域,确需离开外出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人际距离,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
4.企事业单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类和二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产,三类和四类企业停工停产。
5.特殊机构防控。敬老院院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6.公共场所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开放;
暂停开放棋牌室、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
7.密接追踪和隔离场所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8.公共交通管理。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等出行。
9.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顶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咳嗽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等。密切关注舆情,依法向社会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内紧外松,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增强公众信心。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以及其他干预服务。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六
1.主动配合监测。配合县卫健部门强化来(返)xx人员健康监测。督促市场监管所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开展环境监测,重点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及非冷链食品的检测力度。
2.及时预警响应。根据县卫健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健康监测,在首日和第14日开展两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人员以县区为区域统计。
4.做好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和外卖配送等行业人员防控。交通、邮政、市场监管要加强交通运输、进口冷链、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和外卖配送人员的防控监督,增强其个人防护意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进口冷链、快递外卖等重点职业人群要加大例行核酸检测频次,由原先的每周一次增加至每2-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指导邮政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做好揽投服务工具的清洁消毒,在开展邮政快递和外卖配送过程中与收件人尽量保持距离,减少身体直接接触,督促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加强相应防护措施。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
5.坚持社区防控和网格化管理。各村街要制定封闭村组、小区管理预案,预案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要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工作机制。全面管理辖区的各级各类单位及全体村民的疫情防控,做到“一让三请”,即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理解,请群众支持,请群众参与。规范小区、村庄出入管理,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落实入口测量体温、扫安康码等措施,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信息。
6.坚持发挥“哨点”作用,守住医疗机构和药店关口。
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县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要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持续升级改造或新建。镇卫生院要设立规范的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诊室)要设立预检分诊台,对就诊人员进行测温、扫码、询问流行病学史、信息登记。所有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必要时进行血常规、胸部ct、血清抗体等检查,核酸检测报告出来前,应在留观室留观。针对新冠病毒肺炎可疑病例,开展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疑似新冠肺炎,立即向镇计生办、县卫健委和疾控中心报告。
(3)加强院感防控。所有住院患者入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落实“一患一陪一卡”,陪护人员均要核酸检测。各病区或科室要设置过渡(缓冲)病房,用于急诊入院患者核酸报告出来前的留观。住院患者减少人员探视(医院要向社会公布探视的时间段),治疗期间不予探视。加强内镜中心(室)管理,患者持有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方能检查,就诊时须测温、扫码,做好详细的信息登记。严格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重点部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人员严格落实标准防护。医疗卫生机构每周开展一次全体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所有医疗垃圾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封装后,规范进行收集、暂存,交医疗废物专业处置机构处置。
对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报告,尽快转诊到发热门诊就诊;
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报告的医疗机构给于重奖。发热患者经发热门诊排查后,三天内可凭有关证明到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对报告的药店给于重奖。对药店不按规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实行有奖举报。
(二)落实精准化疫情防控措施。
1.及时发现。
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观察、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2.快速处理。
(1)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隔离。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村街监管下进行居家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立即进行科学精准研判,并依据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域,设定分类管控措施。
(3)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防控单元(楼栋、村民小区、自然村、病区等)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医院筛查和诊断。
(4)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消毒和随时消毒。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消毒和随时消毒。
3.精准管控。
发现疫情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上级确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后要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4.保障民生。
(1)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场所、封闭小区等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村民必需生活品供应。
(2)镇卫生院要统筹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加强院感防控、发热门诊管理,完善诊疗流程。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七
为全面防控经开区疫情蔓延,切实改善经开区疫情防治工作,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整治,针对长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对疫情进行常态化防控管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及集团公司党委、环境公司党委、贵分公司党委的号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按照在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不降标准、不降档次的工作要求,团结一致,恪尽职守,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经开区生活垃圾日常日清及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作业与安全部,由作业与安全部部长助理李芸担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长:唐向峰。
副指挥长:赵国彬。
成员:韩忠燕、代素莲、周湛、安念、邓仁男、胡德贵、杨莹、周小俊、郑发发。
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为:防疫卫生消杀组、后勤保障组、应急隔离处置组、防疫宣传督查组。各工作组需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以达到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并及时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各工作小组职责。
防疫卫生消杀组主要职责:
(一)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在疫情期间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的具体要求,京河公司安排车辆和人员专职对废弃口罩进行收转运,确保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二)加强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各项消杀工作。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员工的防疫防控工作。由作业部安排大型水车,按比例配兑适当消毒液,针对作业部转运站、停车场、公厕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定时消杀与适时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疫消杀,登记消杀台账,不定期督查消杀情况,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的消杀工作。另外,针对疫情期间上岗员工要定期抽查员工体温状况,全力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员工和群众健康。此外,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进入作业区域。各中心、车队要做好作业车辆的消杀工作,督促驾驶员定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消杀。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加强后勤保障力量,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公司为一线员工配发了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基础防护用品。为保障环卫作业需求,公司积极与各大物资供应商协调,多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
应急隔离处置组主要职责:
负责启用应急隔离点;负责对应急隔离人员的监控;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配合疫情调查组调查隔离人员近期健康状况、14天前活动轨迹;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体体温探测;负责稳控员工情绪,做好情绪疏导;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宣传督查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健康宣教,正确引导员工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新冠肺炎的防疫常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会、不外出,避免交叉感染。在办公区域、公厕、停车场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画册,普及防疫常识。要紧紧围绕_“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联防联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食堂防疫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围腰等卫生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凡出现咳嗽、发烧、腹泻等症状一律停止上岗。后勤物资部要对食堂操作间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堂卫生。防疫期间,公司用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食堂聚集用餐,一律不得使用公共餐具,由食堂统一分发盒饭,错峰用餐。
(三)加强办公区域防疫工作。办公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由作业部安全中心负责每日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并登记消杀台账,特别要对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间进行适时保洁及消杀。同时,设立办公区域废旧口罩回收点,统一收集员工废弃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四)做好疫情期间安全工作。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尽量不集中开会,以电话或微信方式联系传达;要求公司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线保洁员驾驶员安全认知的普及,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保洁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求员工做到废弃口罩、手套丢入专用垃圾桶;降低疫情隐患,保证员工的安全。
(五)每半月对员工动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动向,向专业防疫机构提供及时的人员流动信息,将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送至属地办事处,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人员的情绪疏导工作,劝说被隔离员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治疗。
(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信息、监督工作情况等重要上报数据,要力求保证准确、准时的按规定上报。
(七)注重作业质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京河公司要积极做好经开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全力维护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常态化防控工作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方案启动期间,全体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一律取消所有休假,24在岗带班。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确保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疫情期间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酒精、人用消毒液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确保防护用品能第一时间供给。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八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乡境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乡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个别乡镇或全县范围内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高坪返乡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遂昌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需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一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对活动轨迹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对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需要县级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市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行政村、自然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6)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本地暴发疫情,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省、市、县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全县其他乡镇(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省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对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以及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遂。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行政村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持续性村级传播,并形成全县扩散蔓延局面。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应急处置措施,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省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国家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完善乡镇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乡镇管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乡镇局部区域或整个乡镇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人员、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县道、乡道、小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离乡通道可暂时关闭。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商店、农家乐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针对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随时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九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市面临境外输入和市外输入病例风险持续,冬春季本地疫情风险增加。为科学精准做好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的总体思路,前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应当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或将发热病人护送到砲台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可疑发热病人引导至隔离留观区进行隔离留观;发热病人居家隔离的,与家人保持距离,佩戴口罩,不准出门走动。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加强返乡人员登记,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动态,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外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对于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要求开展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辖区内有码头的村要落实港澳流动渔民和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船只人员疫情防控举措,严防输入性风险,一旦发现及时报告。
3.加强对返乡人员管理。要做好返乡人员摸底登记造册并上报,密切掌握返乡人员动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宣传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就地过节,错峰返乡,减少把疫情带回农村的风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安排“点对点一站式”返乡免费专车,统一安排务工人员返乡。交通运输工具提供消毒液等便利服务,引导务工人员返乡途中全程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务工人员返乡后要主动报告村委,尤其是近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等从业人员、或有其他流行病学史的,不能隐瞒行程,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提倡村民非必要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
4.重点场所防控。各村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祠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等重点场所进出人员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消毒灭源。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生产环节及冻库冷链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屠宰环节检查力度。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保持环境和家庭消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并定期更换口罩。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孽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简办习俗活动。倡导“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年”,镇村要宣传筒单过年,通过发布通知通告,发动理事会、老人会等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停办春节和元宵节前后游神赛会、拜老爷聚集性或其它聚集性宗教活动,婚丧嫁娶必须简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微信群、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若出现发热、干咳、无力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做好自我隔离,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呼吁村民要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要在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搭乘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长途出行时,全程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本地疫情,村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村民接受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负责对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
9.快速响应。发生本地疫情后,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卫应函[20xx]141号)开展应急处置。镇村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10.疫点管控。若有疫情发生,区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根据病例的活动轨迹和活动过的场所适当扩大防控区域范围。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11.流行病学调查。市、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镇卫生医疗部门、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病例活动轨迹,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对于偏远地区公安轨迹定位较为宽泛,存在较多视频监控盲区的地域,应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力量。通过发布公告、村(居委会)发布通告等宣传形式鼓励村(居民)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调查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甄别密切接触者,摸清传播链。
12.核酸筛查。若有疫情发生,上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13.人员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三层排查机制要求,初步评估判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第1、4、7、14天接受核酸排查。必要时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一般接触者交由村委进行居家隔离,接受第1天、第14天两次核酸检测;对防控区域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排查,做好自我健康监护。
14.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区镇一级人员在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229号)要求,除“三类人群”外,集中隔离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人单间隔离,隔离点驻点医生加强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向其强调出现不适及时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送医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每日早晚检测2次体温并上报村委。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5.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转诊可疑病例。镇中心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可转至上级后备医院排查,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6.环境消杀。各村要对公厕、快递集散地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污水消毒处理和新冠肺炎病w毒核酸监测,由相关部门处理。
17.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行政村、自然村网格化防控管理,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8.物资和人员保障。各村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物资的储备,镇中心卫生院加大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和村个体诊所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力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护物资和工作经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上级指挥部的统筹下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指引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配合开展演练,确保应对有序有效。
19.狠抓落实。各村(居)委会、单位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狠抓落实。对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台账。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维护好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推进年春季学期开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各项工作,根据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河南省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教职员工。
(二)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生)。
原定开学时间不变,推迟一周返校,3月1日-5日统一采用线上授课。为避免返校当日学生数量过于密集,分为两个批次错峰返校。其中,第一批返校时间为3月6日,包括级本科生(进行校外毕业实习不返校学生由各学院按计划安排)、级本科生、研究生、国际生;第二批返校时间为3月7日,包括级、级本科生。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教职员工。
1.行程报告。
预返新返校教职员工须根据自身实际,做好提前返程安排,教职员工必须如实向单位报告居住地情况。
开学临近,全体教职员工禁止外出旅游,不得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须持绿色行程码;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
2.健康数据上报。
各单位要继续组织所属教职工完成体温等监测数据上报,做到精准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统计并建立台账,出现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落实好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二)学生。
1.返校条件。
(1)返校前14天,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返校前14天,无发热(体温低于37.3度)、干咳、乏力、咽痛、胸闷、腹泻、呼吸困难、肌肉酸痛等异常症状。
(3)返校前14天通信行程卡为绿标。
(4)本人健康码为绿色、健康信息档案健全(至少具有开学前14天健康打卡连续真实数据)。
2.健康状况审核。
对照返校条件,对每位返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核、把关,主要审核内容:
(1)近14天连续健康打卡信息数据;。
(2)个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三)师生员工注意事项。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排查等。
5.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经所在学院同意并向学生防控组备案、持核酸检测证明和绿色行程码方可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
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教学工作方案;组织教师做好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抓好教学检查和督导。
(二)学生处。
指导各学院落实好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核准拟分别于3月6日、7日返校的本科生信息;学生报到时,指定学院报到地点,设置学院帐篷、桌子、凳子,每个报到点安排2人值班,提前打印学生14天健康档案、个人承诺书、准备签字笔、消毒湿巾、酒精等;在综合考虑返校学生规模、疫情防控要求等因素基础上,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返校工作。
(三)研究生处。
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并参照学校总体部署,全面负责做好研究生返校工作,组织教师做好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
(四)保卫处。
负责学生返校报到第一道防线,统筹安排学生报到时自驾车辆的安放,在学校大门设置现场警戒线、回字形通道等,对入校学生在大门口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人脸识别),达到入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园,完成入校过程。
(五)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购置和储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等物资;学生返校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负责配备学生报到时需要使用的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额温枪等防护物资,在集中隔离区和临时观察点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
(六)校医院。
负责救治药品的购置和储备、发热学生的处置和隔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七)各学院。
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认真制定学生返校复学方案(含每批次返校学生数量),并于年2月25日前报学生处备案。全面负责做好返校复学学生健康状况核验、返校审批、在校管理等工作,建立返校学生健康信息审查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开学工作。
四、开学后管理要求。
(一)学校管理要求。
1.严格日常管理。继续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网格化管理;严格外出、返校来校报批程序;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学校不留安全隐患;做好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全校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对流感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学院、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严控会议规模和数量,引导师生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3.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师生员工入校时需持出入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保卫处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
4.教室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后勤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5.食堂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后勤服务中心要狠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要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后勤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8.健康教育课堂。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二)学生管理要求。
1.学生到校时,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合格后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2.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坚持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学生入校后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在学生返校期间,全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自觉主动担责,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安排,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加强沟通、注重落实,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鉴于辉县校区的相对独立性,高职学院可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专科生返校复学和在校期间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新科学院在本部的级学生的返校工作,将根据新科学院的开学时间,由新科学院与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量确定。
(三)加强应急处置,若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学校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发生了调整,则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手册(试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__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__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1.3.2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依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3.3公司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项目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应将自有船舶、外租船舶和分包协作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纳入,明确应急措施。
1.3.4公司各自有船舶根据所在项目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不在项目施工的船舶由船舶隶属单位统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排查,密切关注相关疫情信息,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落实监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发挥公司系统管理优势,规范员工卫生习惯。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两级集团各项工作部署,完成疫情防控相关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领导和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疫情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提出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
各单位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并全力做好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动态跟踪掌握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收并传达指令;负责疫情应对期间公司相关宣传、媒体沟通和舆情应对工作;协调有关应急资源和相关部门应急联动,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办公室:
公司安监部:
2.3主要工作部门。
公司办公室:牵头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疏浚办公室和值班室;负责与疏浚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开展有关沟通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和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参与重要措施方案的拟定,该方案报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跟踪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进展情况,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疏浚宣传管理部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媒体沟通、协调与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引导,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工会办公室:根据疫情情况,为职工统一购置符合要求的医疗防护用品及预防物品;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内部义务捐献等活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
财务金融部:跟踪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进展及处置情况,并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应对工作和应急资源保障设施所需资金。
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开展疫情总体防范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订。
市场投资部:统筹协调公司各国内经营机构、项目公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各国内区域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国内各地政府、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海外事业部:统筹协调公司各海外驻外机构、项目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境外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外交部、商务部、境外当地政府、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其他各部门:跟踪掌握归口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进展情况,并及时开展本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公司办公室保持信息的互联互通。
2.4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
各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2.5项目部/船舶应急组织体系。
各项目部/船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部/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3.1疫情预防。
3.1.1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有效控制人员出差及出行,减缓人员换班,避免交叉感染。
3.1.2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足量配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洗手液、消毒喷壶、84消毒液、酒精、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做好人员个体防护,对各场所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加强人员体温检测。
3.1.3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对人员外出或出差、施工人员返场提前进行审核,密切掌握人员动态,避免疫情高发区人员入场,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防范工作。
3.2信息监测。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测信息,并按照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动监测,包括:疫情监测、主要症状监测等。
在境外,海外事业部应当密切关注驻在国(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动态信息,做好风险评估,并加强与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的信息共享,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苗头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向各相关方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3.3预警。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政府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和员工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公司的网络、电话等多渠道进行通报预警。
3.4信息报告。
3.4.1疫情解除前,公司各级单位实施疫情防范信息日报机制,各单位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疫情防范信息和人员动态,按相关要求向公司办公室、安监部报告。
3.4.2公司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工作,同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报送疫情信息,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应急处置。
4.1响应启动。
公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行全级次响应,即:发现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员工所属单位(项目、船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上级单位接报后逐级启动应急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1.1公司内部出现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1.2响应国家和省级政府应急联动要求的。
4.2响应程序。
4.2.1公司应急机构启动程序。
1.报告程序。
公司办公室收到相关疫情信息后,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组长,由组长决定启动公司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上级集团、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进行报告。
各单位、项目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本级应急通讯录。除明确企业内部通讯方式外,应识别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项目部应识别所在区(县)及所在市的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
2.首次应急会议。
启动命令下达后,公司办公室主任筹备召集首次应急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参加。
3.后续应急会议。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
应急办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事项。
4.2.2主要负责人的应急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行动。
(1)宣布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主持首次应急会议;。
(3)批准重大应急决策;。
(4)确定是否派工作组赴事发现场;。
(5)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国家领导人指示及政府部门要求;。
(7)授权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告疫情情况,审批对外公布的材料;。
(8)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9)宣布公司应急状态的解除。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应急行动。
(1)协助组长工作;。
(2)根据授权代理行使组长应急职责;。
(3)组织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
(4)组织召开后续应急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5)调动应急资源;听取专家建议,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6)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
(7)及时向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4.2.3应急办的应急行动。
1.协助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组织应急状态下24小时值班;。
3.保持与各方的信息畅通,及时汇总疫情情况;。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5.保存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记录;。
6.应急状态结束后组织编写总结报告。
4.3应急处置。
4.3.1应急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企业为辅。边远地区或境外地区企业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如果当地政府应急范围难以覆盖或者应急响应晚于企业,以企业应急为主。
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内部的,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和影响。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外部的,要及时做好通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3.2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疫情事件后,应当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范围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公司所在区域受到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的相关信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通过信息发布等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后,积极开展预防预警工作。
(2)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加强在疫区职工的健康检查和差旅控制;。
(3)采购、接受、分配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开展公司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司及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等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在建项目要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1)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2)要如实开展体检工作,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
(3)对在建项目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登记制度;。
(6)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6.各单位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到所在区域定点医院检测、确诊和治疗。同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将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情况报送公司办公室;并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和统计,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7.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受灾区域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员工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境外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涉事单位应当及时对受灾人群转运回国医治。公司外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境外机构或各单位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疫情区内或受波及范围内的,且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医疗药品、医疗设备等援助申请。
4.4应急结束。
当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境外机构和项目所在国或者业主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解除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解除命令,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后期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疫情感染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专业卫生机构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污染扩大。
对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隔离情况以及所采取其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积极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6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7附则。
7.1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十二
应急预案是指在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文件要求及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一)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宫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卫处。
(二)工作内容。
2.指导相关人员紧急应对和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3.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措施;。
6.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
7.做好疫情监测、筛查、登记、报告、安全保卫、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学校教职工:由人事处负责掌控情况;。
2.物业该公司员工: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3.食堂、商户:由后勤保卫处负责掌控情况;。
4.假期留校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控情况;。
5.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6.应用科技学院及航空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掌控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涉及单位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于20--年1月26日前将涉及湖北尤其是武汉及近期去过武汉的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第一时间报送后勤保卫处。同时要密切关注人员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负责掌握所涉及单位人员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控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4.针对出现疫情较重的省份,根据当地政府政策确有必要推迟返校的,各单位务必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将师生返校情况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
1.学校办公室:针对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第一时间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上级单位领导到校的接待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引导师生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做好校园网涉及此次事件的舆情、舆论的监控和管理工作;需要时做好媒体应对和网络辟谣的相关处置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3.教务处: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研究确定是否对开学时间和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
4.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负责落实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校内外隔离点;对春季开学师生员工开展分类指导,对自疫情较重区域返回的师生给出隔离和观察建议;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坚持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校医务室负责转诊、消毒和隔离病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业务上获得更多的指导。
5.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新型防治冠状病毒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做好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做好学生外出返校后的跟踪检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一)坚持师生员工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二)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教室和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人事处请假,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及二级学院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集体活动暂缓进行。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xx。
副主任:尹xx刘xx。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
副主任: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师生的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在预防全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的发生,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方面,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得力措施。为了打好这场抗击疫情的攻坚战,我校领导亲自挂帅,积极部署疫情防控方案。在广大师生们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努力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没有没感染人员,使我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疾病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吉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通过办公群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筛查活动。
1、制定方案,精心准备。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2、加强宣传,及时预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疫情防控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定期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进行消毒,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制度,完善措施。
开学后,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一旦发现异常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隔离。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发现异常现象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4、畅通渠道,上报及时。
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零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收集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1、各班除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题班会外,还经常利用晨会、午会等时间,发动学生从了解病状、预防措施到宣传。
2、学校教职工一旦有感冒发热立即报告学校,并由校长了解状况,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部门。
3、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发烧,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先送医院(不要任其返校或要求学校送医院而造成不必要的学生间互动)。
4、每日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5、每周进行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6、进行清扫或消毒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洗结束后要立即洗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
8、告戒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表现,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9、每天进行零报告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每天向教育局体卫办报告学校的情况,做到信息畅通。
1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证一天的一小时锻炼时间,从而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11、全校班级分别举行了以“防止肺炎”的主题班会,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形式多样,收效显著。
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做好防控工作,为全面防控疫情作出贡献!
口罩和消毒液等必备物资目前采购困难。
1、继续做好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起全体学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
2、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进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蔓延的严峻形势,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是学校应尽的义务,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流行疾病蔓延的严峻时期,是学校的责任。我校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条不紊。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放控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预防我校校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特制订我校关于处置校车交通事故安全应急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根据区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教育性原则;经常召开全体校车驾驶员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行驶要求,使全体驾驶员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统一指挥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
4、紧急处置原则;。
5、协调一致原则;。
6、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现场的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的事故现场,并马上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武进经济开发区领导、区教育局、区校车办、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门报告情况,请求支援。
2、学校校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四)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拨打“120”送医院救治。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及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3、政教处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4、抢救小组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到达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五)联络、教育: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当天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组长根据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处、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学校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区公安局依法处理。
(七)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经发区领导及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庆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开学报名时间待定,师生实行分批分期返校:开学前两天教职工返校,布置开学工作,参加防护培训;开学前一天进行全校消毒工作,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提前做好返校准备工作。
1.属地管理。各学校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以人为本。坚持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处置疫情的首要任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处置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感染。
3.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机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加强联防联控,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4.快速反应。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和处置,迅速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1、为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指挥。负责向上级汇报及对外联络。
2、:全面负责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疫情防控,疫情宣传、心理健康教育、晨午检、落实缺勤缺课信息登记及追踪制度等,信息收集、报送。
3:全面负责全校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口罩、酒精、体温计、工作服、手套等物品的配备、营养餐的管理。开学收费、书本发放等工作。
(一)全力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防控工作。开学前做到五个到位:精准摸排要到位、环境卫生整治要到位、物资条件保障要到位、教育教学安排要到位、开学条件落实要到位。以最严格的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的渠道,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1、做好教职工、学生的精准摸排工作。
2、做好线上教学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教研(2020)4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统筹工作,决不能教师各自为阵。
(二)教育教学管理。
进一步完善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预防工作坚决做到“六个严格”:严格落实校园“防输入”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卫生健康制度、严格落实预防性保洁消毒、严格落实健康卫生教育、严格落实教育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十制”。制定和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宣传制度、隔离制度、清洁消毒制度等10项制度。
2、做好教育教学安排。针对延迟开学情况,对本学期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正式开学后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3、入学前进行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卫生大扫除,全校全方位消毒,开窗通风,不留死角,重点是教室,厕所、厨房、隔离室。图书室等暂不开放。
(三)开学后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第一课”。以当前疫情防控为重点,上好开学健康教育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不外出、不聚会、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直接上学、直接回家,不在路边摊吃饭,不准吃零食。教会学生戴口罩、洗手常识和“咳嗽礼仪.,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要求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所有学生一侓在学校就餐,不在学校就餐的一律不得到校上课。家长不准送餐到校。
2、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应急条件,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3、学校应做好师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要及时报告、隔离、送医、消毒,同时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除需达到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必须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
5.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学校每日应当由班主任或科任落实晨检、午检工作。早晨第一节课前,班主任或科任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测温。午餐后进行一次体检。晨午检要做好记录,建立体测台账。询问和观察要点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发现可疑症状者,在体温测试确定后,应立即引导至校内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其家长,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尽早就诊治疗。
6.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跟踪及登记制度。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值日人员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若当日无人因病缺课缺勤,需进行零报告。
(四)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管理。
(1)门卫管理工作。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鼓励教职工错时、错峰到校。校门口增加人员,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须向班主任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
校门口不准3位以上的家长聚集。
(2)餐饮场所卫生管理。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餐厅时进行洗手卫生。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食堂桌椅每日2次(饭前、饭后)擦拭消毒。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食堂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清洗,阳光暴晒,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学生在班级用餐,需督促学生将桌子清理干净,饭前洗手后用餐。
(3)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卫生。教室仅供教学使用,暂停活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每日放学后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考勤机、门把手等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每日工作前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5)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各相关场所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应按照“学校消毒技术参考要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设立废弃口罩定点回收设施。
(6).严格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学校将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加强对隔离观察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各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学生由各班负责。教师由工会负责。
(五)心理健康干预。
1、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将疫情防控心理干预纳入学校总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了解与监测返校学生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分层分类应对。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科学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应急心理健康宣传。各学校应针对自身特点,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学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
(六)教师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1、加强教师人事管理。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学校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需出示相关证明)。
2、激励教职员工担当作为。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教职员工,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1、加强网络建设。学校应重视收集和处理网络舆情,加强学校内微信群、官方微博、微信建设,第一时间获取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思想动态。
2、明确专人负责。高度重视疫情舆情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将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制定预警方案,实行疫情信息发布校长“一口出”。
3、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典型,立标杆,激励引导广大学校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特制定本技术方案。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一校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校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学安排。
(一)组织要求。
1.提前筹划,做好开学准备。各级教育部门依据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中小学校开学时间,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2.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3.机制有效,保障防控效果。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完善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疫情防控要求及各项方案,并在开学前对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各项方案和预案专题培训。
4.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统筹做好全省____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确保师生健康、秩序良好、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以及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__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____-____学年度校历和各高等院校今年秋季开学时间安排执行。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__月__日报名注册,__月__日正式开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
__月__-__日报名注册,__月__日正式开学。
(三)高等院校。
制定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并在开学前提前一周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实行错峰开学。
二、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
(二)在岛外低风险区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同)教职工,至少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中小学生至少在报名注册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
(三)在岛外低风险区的高校教职工至少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__省,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高校学生按报名注册要求返校,返校前14天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根据《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返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480号)要求,在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且遵守当地防疫管控规定,完成必要的健康监测及核酸筛查,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的师生员工可返校。
(五)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六)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持健康码“绿码”及由隔离点开具的解除上述情况的证明方可返校。
(七)境外师生员工,返校政策暂保持不变。
(八)有发热、咳嗽、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皮疹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请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密切关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动态信息,并做好返校安排。目前暂以上述条件为准,视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部的最新部署及时作出调整。
三、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开学保障机制,完善疫情研判、家校沟通、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员工和家长四维防控工作体系,动态掌握家、校两地防控政策,科学有效指导。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优化“两案十制”,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将开学安排精准通知师生,提前与新生建立联系。与暂缓返校师生“一对一”保持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告知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配合。
(三)严格返校师生管理。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做到统计底数清、具体情况明。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分布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新生和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应在录取(用)后,及时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管理。
(四)强化防控条件准备。对学校现有防疫物资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盘点,按照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防疫物资。规范设立医务(卫生室)、临时离观察区。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有校医的学校充分发挥校医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尚未配备校医的学校继续保持建立的“防疫专员”机制,由“防疫专员”到校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和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五)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明确防控链条各环节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政策、指南、方案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科学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实境演练。秋季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对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应急处置过程至少进行1次演练,确保教育部门-学校-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根据应急演练情况进一步优化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环节应急处置流程,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掌握到位。
(六)分类制定教学计划。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方案和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的在线教学应急预案,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对正常返校和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制定针对性的学习方案。加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
(七)优化校园管理模式。校园管理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学习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因疫情暂缓返校师生的关心关爱与服务保障工作,对其进行必要的心理抚慰和心理疏导,在生活、工作、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细致安排。做好校内后勤服务、食堂保供稳价和超市物价稳定等保障工作。
四、开学报到工作。
化报到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不提倡学生家长陪同学生返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查看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建立健全应接未接人员台账。
五、开学后防控工作。
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加快推进12岁以上无禁忌症师生群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向师生宣讲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国家、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学校安排。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关注疫情形势,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引导家长加强对自身和子女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防控。落实个人防护。幼儿园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中小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高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应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校园内师生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六、工作要求。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细从实从快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漏洞,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督查追责。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初期,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最新版防控技术方案,逐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查漏补缺。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卫健委等部门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确保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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