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管理规定范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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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管理规定范文(22篇)
时间:2023-12-12 18:20:08     小编: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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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一

制校。

审:批。

准:

1目的。

适用于所有进厂生产用原辅助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编制外协外购件的技术要求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3.2质管部负责制定《外协外购件验收细则》,并负责对外协外购件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4.1.1采购员每日下午17:00前将当日发出的《采购订单》传递仓库库管员;

2、要求客户《送货单》必须注明采购订单号,零件名称互相保持一致;4.2货到清核。

4.2.1送货人通知库管员,货物按要求放入相应仓库外待检区;

4.2.3将待检标识板(黄色--待检)放置于待检物料上;4.3报检/检验。

4.3.1对相符物资,由库管员开具《来料检验单》,通知相关检验员检验;

4.5.1仓库开《入库单》(4联)。

5.1外协外购的产品必须经过检验人员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应在《来料报检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2外购件检验。

5.2.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品种、规格、数量等,填写《来料报检单》,通知原材料(或半成品)库。由原材料(或半成品)库库管员检查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和包装情况,并通知检验员到现场(待检区)抽检,同时对该批原材料作“待检”标识。

5.2.2进货检验员接到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外协外购件验收细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入《来料报检单》上并签字。确认合格的,通知库管员凭单办理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保管、发放和使用。

5.3.外协件检验。

6.1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时,即将外协外购件加以“不合格”标识,填妥《来料报检单》上的检验情况,同时填写《质量异常反馈单》,并通知库管员或车间外协收发员由其办理退货手续。6.2如生产急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申请“特采”。须按《紧急发行控制程序》执行办理;但必须进行质量追溯。

6.3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外协外购件不合格情况时应做好标识,按《装配线内不良品处理规定》执行办理。

7.进货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质检部按规定期限和方法保存。

7.1每月汇总进货质量检验情况。将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意见记录在《供应商每月交货质量月报表》内,以作将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依据。

8.对外协外购件进行检验,需要时还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8.1外协外购件的材料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检测报告。8.2.按图纸、技术条件要求做的各项试验与检验报告。(包括:无损检测、热处理工艺记录、炉号、材料牌号、规格型号等,应具有可追溯性。)。

品质部2015年5月。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二

为了加强员工就餐管理,方便就餐文明有序,保持公司良好的风气,给在公司就餐的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同时防止浪费,减少生活成本,建立良好的用餐习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按规定的时间就餐(早餐:7:00-7:45;中餐:12:00-13:00;晚餐:18:20-19:00),严禁提前就餐,因集体活动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的,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协调。

二、爱护餐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餐饮用具及公共措施。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三、在餐厅就餐时,要举止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养成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就餐秩序,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四、保持餐厅环境卫生,不在餐厅抽烟、酗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将剩饭剩菜放在指定的位置,保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

五、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吃多少取多少,一次不够可多次取食,严禁取食过多食用不了造成浪费,严禁将剩菜剩饭、餐具及其他餐厅用品带出餐厅。

六、尊重餐厅职工的劳动,理解餐厅职工的工作,积极配合餐厅共同做好餐饮工作;对工作有意见,应向办公室提出建议,协助食堂改进工作;不得在职工中散布谣言。

七、创建团队意识,顾及他人就餐,对饭菜不挑拣,多种菜品合理取用。?

本管理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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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支票购领。

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培训工作,提高会议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会议。

第三条本单位举办会议、培训应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对会议、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会务费、培训费是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第五条会务费、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第六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

(一)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二)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元;。

(四)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七条组织会议、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八条应当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基地等场所举办会议、培训。

第九条严格按开支标准、培训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培训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第十条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会务费、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会议、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五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办公室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六

为加强金色家园科技有限公司新办公区管理工作,倡导文明办公,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办公区域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环境管理。

(五)茶叶水应倒入指定滤桶内,严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内;。

(七)公司行政事业部将不定期对办公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整改。

(三)不准损坏或擅自挪动各楼层安全疏散标志;。

(四)不准在办公室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热水器等电器设备。

(二)不许乱拉、乱接电源和自行移动各种电器设施;。

(三)不准用水冲洗或用潮湿物品擦洗电器;。

(四)行政事业部派专人不定期负责对各部门工作时段外的用电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通报机制。

四、员工行为规范。

(一)办公区域内禁止员工吸烟;。

(二)禁止员工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奔跑或打闹嬉笑,保持安静、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资料摆放整齐、美观;。

(四)不准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及办公无关的物品;。

(五)不许乱扔垃圾和随意堆放各种物品;。

(六)工作期间必须衣着整洁;。

(七)要爱护办公桌与各楼层公共区域内的绿植,不得随意损坏。

五、治安防范。

(三)上班期间,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以便识别,对于公司外来人员,由前台接待人员或值班保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并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六、紧急事故处理。

(一)火灾事故处理。

如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2.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

3.发生电气火灾时,切勿用水扑救,应先断电后灭火;。

4.发生火情,切勿乘坐电梯;。

5.在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保持现场秩序,从楼层西侧消防步行梯撤离。

(二)治安事故处理。

如发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公司值班电话,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4.保持镇静并向警方或保安人员叙述详情。

(三)停电事故处理。

若发生停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不得使用有机燃料点火作为照明,防止引起火灾;。

3.使用大厦西侧的步行梯通行;。

4.电力供应恢复正常后,应检查室内电源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四)电梯困人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困人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

2.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试图强行打开或敲打电梯门;。

3.如有警铃等通信设备,要借助该设备求助,物业公司人员会采取措施援救困在电梯中的员工。

七、违规处罚。

(一)对无视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造成恶劣影响及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通报批评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对于触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员,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由行政事业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事业部。

20xx年6月12日。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七

一、公司禁烟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二、公司范围内所有场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单位车辆内等均为公司禁止吸烟区域。

三、在公司禁烟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区内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外来人员说明有关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做到不向来人敬烟和拒绝别人敬烟。

四、员工严禁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生产车间、仓库等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如发现有员工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的,一律视为在公司内吸烟。公司特殊作业人员所使用的点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业人员不准把火种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把火借给他人使用,对该员工也做连带处理。

五、公司禁烟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会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巡视。

六、公司员工有监督所有外来人员在公司吸烟(除公司接待室)的权利。

七、本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内(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吸烟的处以每次200罚款,在高火灾隐患区域内吸烟者每次罚款300元,并处以记过处分,多次发现后可予以开除处分,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公司高火灾隐患区域内的每次罚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公司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保障部。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八

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7:00——7:55。

午餐:11:40——12:50。

晚餐:17:30——18:30。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3、食堂饭卡充值时间为:每月10号、20号、28号,其他时间不予充值。

4、食堂实行严格的定价制度,食堂职工将每日早、中、晚菜价写在黑板上,刷卡严格按照菜价执行,严禁人为少刷或多刷。如有发现食堂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欢迎大家举报到食堂管理办公室。

5、就餐人员要有序排队刷卡,排成一队刷卡打饭,严禁插队,插队不予打饭。

6、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一卡一份”的标准,必须刷卡才能就餐,忘带饭卡者借用别人饭卡;丢失饭卡请及时补办饭卡;余额不足请合理安排自己的饭卡充值时间和金额。

7、各处室如有招待,需持有洗煤厂就餐申请单进行申请,3人(含)以下当天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来客较多,时间紧迫,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需补添就餐申请单,并核算费用。

8、食堂管理人员受理招待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9、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

11、各处室若经常有安装软件、设备等外来人员就餐的需办理饭卡,否则不予就餐。

12、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13、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九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原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对物品采购及出入库程序实行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材料包括:

1、各车间正常生产所需的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原料;

3、实验室正常做实验所需的各种实验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实验试剂、实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4、质检部正常检测工作所需的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及配件、玻璃器皿、精密仪表、检测专用试剂和原料、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防护用具等。

6、其它经仓库和相关车间或部门共同认定的必需原材料。

二、流程。

1、物品采购流程:。

申请---审批----采购。

2、入库流程:

入库----清点核对----计入账目----货物进仓----经手人(保管员)签字。

3、出库流程:

三、采购管理制度。

(一)一般流程:所有物品购入前,当事人向仓库保管员提出审请,或者车间或部门提前制定使用计划,由仓库和采购人员共同确认后明确专人采购;由仓库保管员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的项目、数量、规格等,根据需要采购的项目填写并提交给,此单据须有主任审批,大件物品由主任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购买。

(二)仓库保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经常库房进行清点,对需购买的各种物品提前例出计划,交审批人员审批。如果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和采购人员沟通,尽快确定采购计划。

(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严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购买物品的质量。

(五)仓库保管人员应建立常用物品(低值易耗品)价格信息档案,货比三家,尽量做到固定供应商,做好所需物品和供应商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在满足质量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六)所有采购,必须事前经过批准,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在申请单上注明“急购”,并向审批人员汇报,采购后补办审批手续。

(七)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集中计划办理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

(八)其他需所里出资或核销的项目亦根据以上规定执行。

四、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库房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和财务人员各一份。入库单上的填写内容必须和销售发票(或收据)上的内容一致,并由仓库保管员签字确认后整理归档。

(三)库房管理员要对所有库存物品进行登记建帐,并定期核查帐实情况;检查人员应当定期(一般为每月)盘库。

(四)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六)油料、贵重物品、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九)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五、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请用人应当填写请用申请单,大件物品需经所领物品车间主任批准后找库房管理员领取。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出库记录(记载项目与入库登记相同),由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物尽其用。

(四)对于专用物品的领用也须由车间主任审批后方可发放。

(五)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差错。

(六)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物品出库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出库物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如果出现实际库存和账面明显不符(特别是短溢物品的),由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各企业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银行账户审批权限。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条分公司管理企业、子公司所属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须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上一级企业审核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原有银行账户的变更或撤销须由各分公司、子公司统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

第八条开立银行账户只限于国有商业银行和集团公司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同时须满足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体系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不得在非认可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银行账户。

第九条银行账户必须由本企业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第十条各企业原则上只可开立两个账户:一个基本账户(即支出户);一个一般账户(即收入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开立专用账户。需要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和注册验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十一条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均统一纳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和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为满足结算要求,须选择同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电(热)费结算一般账户。网上银行可以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一)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支出;。

(二)一般帐户(收入账户)用于核算各企业的电(热)费收入;。

(三)纳税、还贷等专用账户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其他资金;。

(四)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开立程序。

(一)申请开户。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需要提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文。

(二)审批账户。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批。

(三)开立账户。各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网上银行登记。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对各企业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底,各企业对截至上年12月31日保留的所有银行账户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见附表1),集团公司根据审核情况签发年检结论和年检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各企业银行账户存款限额。

第四章银行账户管理责任和监督。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统一管理各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情况,并对各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各企业主要领导、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银行账户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好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企业须明确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正确办理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建立健全本企业账户管理档案。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限期纠正错误;。

(二)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违纪单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

(三)有关人员如有循私舞弊、贪污受贿、纵容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xx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年检申请表。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申请表。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医学证明系指医院为患者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医学证明文件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作为病假休息、计划生育、工伤司法和残疾鉴定、保险索赔、出生信息和死亡信息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临床医务人员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完整真实地书写相关证明内容,表格式文件要逐项准确填写,与实际病案记载相一致。

1、医学诊断证明书只证明患者的疾病情况,需要证明健康情况的须到体检中心参加健康体检。

2、临床医师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要实事求是,符合医学规范,必须亲自诊治患者后方可开具,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为非患者本人的人员开具诊断证明时,办理人需出具本人及患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5、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司法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6、患者因病需要开具病休证明的,要根据病情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一般不开,如病情确需休息的,门诊医师可开给一周以内的'病休时间,一周以上的病休由门诊办主任签字;对已确诊的癌症、骨折等特殊病种及某些传染病,如结核、慢性肝炎等,医师每次可开给一个月以内的病休时间,产假、计划生育假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签名不得代签或使用印章,医师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书须经科主任或科副主任签字,开具日期必须是当天日期。

8、盖章处工作人员需仔细审核证明书内容及医师签名,并进行相关登记后加盖“xxxx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发现诊断证明书未按规定开具,盖章人有权拒绝盖章并要求开具人进行改正,情节严重的上报医务科处理。

9、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则上一次诊疗活动只能开具一份,带印戳的复印件不再盖章。患者因办理多项业务需要多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可在首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盖章前进行复印复制,一同进行盖章。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

(2)、诊断名称。

(3)、病情介绍(接诊时间、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出院病人还应注明出院时间。

(4)、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

(5)、医生签名和开具日期

11、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生的资格要求。

(1)、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在xxxx医院注册。

(2)、正在xxxx医院临床(不含医技)岗位上工作。

(3)、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开具诊断证明书。

1、按照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定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和存档工作。

2、我院只为在院内出生的婴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其他非院内出生的一律不予开具。

3、由在我院出生婴儿的父母携带其身份证、结婚证及出院结账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产科核查核对相关信息后,由产科专职人员开具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到医务科加盖“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xxxx医院专用章”后生效。

4、特殊情况(单亲、非婚生育、延迟开具)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5、出生医学证明书的存根和相关办理资料由医务科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1、按照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死亡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定执行死亡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和存档工作。

2、我院只为接诊的急诊死亡患者和在我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他非院内死亡的一律不予开具。

3、由在我院死亡患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其他亲属携带死者身份证(或驾驶证、军官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死者的就诊科室核查核对相关信息后,由死者的主管医师携带病案资料到医务科开具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医务科审核无误后加盖“xxxx医院医务科”印章后生效。

4、主管医师还需填写《死亡报告卡》,由医务科进行网络直报。

5、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存根和相关办理资料由医务科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七、其他证明。

1、如有患者姓名或年龄出现错误,则应由主管医师在核对患方提供的患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后,在该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标注清楚。规范更改格式要求如下:

证明。

患者:***,年龄:***,科室:***,住院号:***,根据患方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其姓名应为“***”(或其年龄应为“***”)。

主管医师签名:***时间:***。

2、主管医师更改姓名范围,仅限姓名中同姓、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如出现姓名中字音完全不同时,必须有科室主任签名,否则无效。如发生与患方共同作弊情况,将取消其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资格,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患者住址或联系人出现错误的,主管医师应在核对患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文件后据实开具。

4、住院患者的陪护证明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及护理级别据实开具。

5、门诊医师不得开具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6、上述(3、4、5项)证明材料须统一使用xxxx医院信纸(整张)书写,不得使用诊断证明专用纸等其他类纸张书写,开具医师应签全名及日期。

八、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在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后方可开具诊断证明。

书:

1、涉及司法办案需要,主管医师在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2人以上工作人员证件和办案函后,报请医务科或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应将执法机关的介绍信及工作人员证件复印件存档并登记。

2、因病退休、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等情况,主管医师应接到相关部门的介绍信,并附有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患者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请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应将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患者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存档并登记。

3、患者本人要求开具涉法涉规涉保类诊断证明书的,须由经治医生报请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二

日前,经过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联合修订完善的《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并施行。《规定》明确,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分年度按照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归档,永久保存。

出生证一人一证一号。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是新生儿出生法定医学证明。依法管理、统一制发、规范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对加强母婴保健、规范出生人口登记、确认公民身份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出生时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和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依据有关规定,由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的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一人一证一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放。1月1日后在本省出生的婴儿,应当依法申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省卫计委委托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全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申领、发放保管、调拨鉴定、质控检查、信息监测、分析评估、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管理工作。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工作。

按《规定》签发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制度,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分年度按照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归档,永久保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置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建立出入库登记、申领、签发、报废等台账记录。

出现六类情况视为无效出生证。

依据《规定》,原则上新生儿监护人应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为其取名,并按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后未正式取名的新生儿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拟申报变更新生儿出生登记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规定》还明确,下列六类情况属无效《出生医学证明》:1月1日前,手写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未用钢笔或炭素笔;《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201月1日后,手工签发的视为无效证件;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严禁伪造、买卖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免费发放,严禁收费及变相挂靠项目收费。

各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法治教育,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未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单位和人员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依据相关规定,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处罚。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本规定,出具虚假出生证明,由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出生证申领注意事项。

《规定》明确,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机构内出生是指本机构住院分娩、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

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签字的“亲子关系声明”和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同时附有效期内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不能用其他证件代替。

无法核实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特殊情形出生的新生儿(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如不能提供其父亲信息,母亲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单位在存根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产妇姓名等信息不一致时,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父母一方或双方因死亡、离异、出走等原因放弃或暂时脱离对新生儿监护义务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填写新生儿亲生父母信息,信息不全者,由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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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确保严肃性、有效性、唯一性、准确性,《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昨日印发。

依据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191月1日后在本省出生的婴儿,应当依法申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且实行一人一证一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放。

各市、州司法局对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开展dna亲子鉴定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省司法厅及时向全省公布具有dna亲子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妇幼保健院负责全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申领、发放保管、调拨鉴定、质控检查、信息监测、分析评估、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管理工作。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工作。签发机构必须落实证、章专人分开管理要求,严格签发流程,统一使用甘肃省网络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签发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制度,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分年度按照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归档,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空白件入库时至少要有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确认无误后入库。验收时如发现空白件有损坏或遗失,证件编号有误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管理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及“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由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原卫生部、公安部规定印章规格及式样统一刻制,并将印章印模式样抄送辖区户口登记机关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年1月1日后出生的婴儿第一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为首次签发;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完整正页,因其他原因需重新办理为换发;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丢失出生医学证明,重新办理为补发。

首次签发要求。原则上新生儿监护人应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为其取名,并按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后未正式取名的新生儿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6月1日后全省所有签发机构统一使用甘肃省网络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系统。

无效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以下情况:年1月1日前,手写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2014年1月1日后,手工签发的视为无效证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认真核查真伪,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原始凭证。本管理规定有效期5年。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甘卫妇幼发〔2014〕124号)同时废止。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三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

交通银行江岸支行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四

中国**银行**支行:

身份证号码 123456789012345 ###性别 () 系我单位员工,自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在 **** 部门担任*****职务。

该员工税后月基本收入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他*****收入 人民币 *****元、大写 ******* 月平均收入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上述证明真实、有效。

单位:***************** (公章)

**** 年 ** 月 ** 日

单位地址: **********************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固定电话 1234567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五

兹证明____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职员,在本公司____岗位工作,并已经在本公司任职____年____月,年收入为______元;此证明只作为员工申办信用卡专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特此证明。

附注:单位全称:公司

电话总机:

地址:

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六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已婚未婚离婚)系我单位(正式临时兼职)在职员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毕业,目前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负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该收入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七

______学校:

贵校学生__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以下:

一、家庭人口__人,家庭年收进约______元;

二、主要收进来源是父亲的工地收入;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收进来源单一;劳动力较少。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______

日期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八

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_村(社区)组村民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家庭人口________________人,经本村(社区)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入户调查,该家庭因(病、灾、残)致贫,年人均纯收入元,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社区)村民委员会。

xx年x月x日。

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毕业,目前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兹证明_______(先生或女士),系我单位职工,已在我单位工作_____年,职务_________,月收入为______元人民币,年收入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我单位对本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十九

xx:

兹证明(先生/女士)证件名称及号码系本单位(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元人民币。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或有权部门章: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x年x月x日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二十

_____银行:

兹有 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在_____部门,担任_____职务,工作已满_____年,年收入约为_____万元。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仅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办理信用卡,本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职工欠款还款责任。)

工作单位盖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二十一

xx银行xx分行:

兹证明__________为本单位___________(正式/短期合同/临时)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职务。

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_____(良好/差)

本单位谨此,上述证明内容正确、真实,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证明单位公章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收入证明管理规定篇二十二

贷款收入证明范本,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推荐

贷款收入证明样本

,欢迎阅读与借鉴。

贷款的条件

从目前实际看,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1)一是中国大陆居民;

(2)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贷款的`申请材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兹证明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该员工:

1、现任职务为_______;

3、月均收入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工资及津贴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元,奖金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元,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_______元;(提供《税收转让专用完税证》复印件一张)

4、因向银行借款或担保,第_______次(大写)出具收入证明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真实。

人事劳资部门或财务部门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部门或财务部门联系人:

单位公章:_______

人事劳资部门章:_______

或财务部门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兹有 同志,

身份证号:

自 年 月 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任 职务。其本人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 元,特此证明。

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单位全称:

2. 法定地址:

3. 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

4. 联系电话:

5. 传真号码:

6. 邮政编码

各银行都有自己的格式去银行拿个填上就行 一般为:

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任职______,月收入_______元人民币,特此证明.

主管单位(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给出个收入证明就行了

兹证明xxx在我单位担任xx职务,月(年)收入xxxx元,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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