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合同起着明确责任和约束双方行为的作用。在起草合同时,我们需要考虑各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参考使用。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一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处于____县上海东xx公路段院内值班室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____县上海东xx(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室建设费用为1600.00元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全包方式。
第二条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值班室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值班室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________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值班室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支付工程款,________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质保金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100.00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客观上无法实现的施工要求有权拒绝。
第十条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费用时,应向乙方支付100.00元日的滞纳金;乙方建设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建设工程不符合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时,应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父母子女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房产析产协议:
第一条:该协议中析产房产概况如下:
(一)该析产房产位于_____;
(二)该析产房产是在甲方原所有权证号为房产的基础上翻新加盖的房屋(原房产平面图及四至范围见附件)
(三)该析产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大约为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有正方上下二楼六间,南房上下二楼六间。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析产房产正房上下二楼六间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所有权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利归乙享有),南房上下二楼六间所有权归丙方所有(所有权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利归丙享有),甲方自动放弃协议中所述析产房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因该析产房产属农村小产权房屋,且该析产房产是在甲原有房产的基础上翻新加盖的,因政策原因不具备重新(变更)登记的条件,在办理重新(变更)登记条件成就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在未办理重新(变更)登记前,本协议约定的析产房产被征用拆迁的,征用后房屋拆迁补偿款,乙、丙各方就各自在此析产协议中分得部分享有完全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该析产房产协议签订前,该房产无产权纠纷,并不受他人追诉。甲、乙、丙各方均应保证,在该协议签订后一直到房屋产权重新(变更)登记或拆迁手续办理完毕期间,该房产不因自身原因受第三方追诉,如因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原因,使其它方无法享有该析产协议中分得房产所有权及项下相关权利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未经其他方同意,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约定的不属于自己部分的房产进行抵押、转卖或进行其他涉及所有权及所有权项下相关权利的处分行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向受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三
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主合同)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位于(位置和情况)。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撞自转让、买卖、租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万元)。
第三章土地利用。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受让人使用该宗地的现状条件为: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三条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利用土地,确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六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七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五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____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年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六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为胜利油田限价商品房(毛胚房),位于**市**区锦苑一区九十五号楼四单元四零一室,建筑面积八十八平方米(另带车库三十平方米)。
二.价款与计价方式。
该房屋总售价款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已交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人民币(两千元整)并转为房款;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交付乙方房屋钥匙时,乙方支付甲方部分房款人民币四十七万元整,甲乙双方在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过户费用共同平分支付。过户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三.交付房屋。
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以给予乙方房屋有关的相关凭证。
四.特别约定。
1.在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还清房屋贷款及是否有房产抵押,并结清房屋水、电、气、暖、卫生、管理等其它相关费用。乙方搬进房屋之后发生的房屋水、电、气、暖、卫生、管理等其它费用与甲方无关。
2.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中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平分支付,该房屋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后续如需要相关证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
3.甲方在得知具备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时通知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手续。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甲方放弃售房,则属甲方违约。甲方除返还乙方已交付的购房定金和已付房款外,要按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及违约时的该房市场价格额外折算费用赔付乙方,并赔付乙方违约金三万元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乙方放弃购房,则属乙方违约,乙方已交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不退还。甲方返还乙方已交付的房款,乙方要按房屋装修费用及违约时的该房市场价格额外折算费用赔付甲方,并赔付甲方违约金三万元整。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未经双方同意,不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的,除执行第五条第一、二款外,还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十元。
4.该房屋自签订合同后,因油田政策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过户的,乙方可以转让,甲方配合过户。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基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本合同号同具法律效力。
当事人基本信息:
见证方:鉴证机关:
延伸阅读: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想要分析在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必须先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陈建刚律师表示在通常情况下,下列二手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纪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七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
受让人:(丙方)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沁源县河西村窑上20—1的房屋一套转让给乙、丙两方,乙、丙两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其它权利状况。房屋转让时房屋及土地基本情况为:砖混结构楼房5间;土地用途为宅基地。
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房屋是其合法所有,不存在查封,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产权瑕疵。
第三条:交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在乙、丙两方支付转让价款后将该房屋交付乙、丙两方,自交付之日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归乙、丙两方享有,其合法权归乙、丙两方享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具体转让认证。
1、甲方将东边两间半房屋,附属建筑为厨房及大门归乙方所有。乙方所购房屋四至如下:东山墙外线往西7.9米,后墙外线往南12.8米至围墙外线,其主房面积为平方米,厨房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将西边两间半房屋转让给丙方,附属建筑为小平房、
第五条:转让价格。
1、房款总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其中,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该房屋时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及所转让房屋附属设施。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前乙、丙两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元),乙、丙两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元)。
2、甲方收取款项后,应向乙、丙两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七条:资料的交付。
乙、丙两方交清款项后,甲方应将该房屋相关全部手续原件交付乙、丙两方。
第八条:税费负担。
本协议所涉及房屋办理所有权变更时费用由乙、丙两方承担。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情况。
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房屋后,该房屋的权利和义务随文转移给乙、丙两方。
第十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收取房屋价款。
(2)按约定时间向乙、丙两方交付房屋的权利。
(3)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及附属设施交付房屋。
2、乙丙两方的权利义务。
(1)乙、丙两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有权要求甲方交付符合协议所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有权在支付全部款项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3)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价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房屋存在权力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乙、丙两方可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乙、丙两方的违约责任。
乙、丙两方延迟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丙方承担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八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房屋规格。
房屋面积。
备注:该房屋已于___年___月___日出租给______(姓名)使用。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九
乙方:(房产中介公司)。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1、合同双方确认已经获取了本合约所涉及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相关信息,充分阅读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内容及附件,接受并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愿签署本合同,并且确认不能仅依据本合同而获得商业利益和成功;承认房地产中介服务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成功须依据自身的商业能力和努力。
3、合同双方郑重声明并保证:
2)在获得本合约所规定的有关权利时没有隐瞒或伪造任何客观事实;
4、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没有任何误解和歧义。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编号: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由资格证书的有效期:
3、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范围:
1)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是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法拥有者。
2、甲方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再次注册。
3、关于房地产中介营业事务,均由乙方依法执行,甲方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具体执行,也无须在乙方办公地点上班。但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相关情况,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返还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亏损及对任何客户、第三人索赔等赔偿责任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6、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二)将甲方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借给任何其它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
(三)超出其经营范围从事其它房地产中介服务。
7、甲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转让给乙方使用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成立的’;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该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正式转归给甲方使用。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许可使用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该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各方签署书面文件表示同意。
5、凡因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变更等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合同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乙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相关资格证书,并有权追究一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工资报酬500元,
3、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当月工资。
1、合同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
2、凡出现违反本合同规定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2、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项下的任和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署正本一式叁份,自甲、乙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3、任何一方如变更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信件交给速递服务公司后七(7)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或者,如以传真发出通知,发出后一(1)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并应发出上述确认信件。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部门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日期: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
委托人(乙方):经纪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六)日止。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
第四条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房地。
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一)(二)(三)。
第十条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共有人签字:
经纪人(丙方)签章:
经纪人签字: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一
甲方(赠与方):(姓名)。
乙方(受赠方):(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
姓名:
住址:
电话:
签:
盖章:
乙方:
姓名:
住址:
电话:
签:
盖章: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二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买方和卖方;。
(3)如系出让土地,载明剩余使用年限;。
(7)房地产交付时间;。
(9)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比率或数额的滞纳金;。
(10)税费负担。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1)纠纷的解决。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的解决方法;。
(12)生效条件;。
(13)其他约定的条款。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三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合同: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再行约定。
六、为担保上述款项及有可能因违约而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违约金及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愿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双方在签定抵押合同后至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图(略)。
甲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
合同签定时间: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五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合同范本《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文》。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六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
购买一套位于南昌市建筑面积:房产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元人民币乙方出资元人民币;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五、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六、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12个月结算一次.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份属于双方共同享有.
九、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债务导致共有房产所有权受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损失.
十、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七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
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房产赠与合同房产赠与合同(2)|返回目录。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盖章)。
乙方:(签、盖章)。
江夏区房产合同篇十八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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