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违规报告优选(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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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规报告优选(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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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告,我们可以向他人展示我们的成果、经验和见解。在报告的撰写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避免主观感情色彩的干扰。请大家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要求,适当调整和改编这些范文。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一

按教学计划安排,20xx年12月30日开始了为期30天的生产实习。实习地点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坐落在美丽富饶的长白山脚下,延边朝_自治州首府所在地延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由上市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吉市三家制药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作,于1998年9月8日发起创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拥有雄厚的研发、生产、经营等基础条件,有国内一流的gmp标准厂房和先进的生产线及检测系统.是按中药现代化进程构想和要求设计的现代化制药企业。

参加关于固体制剂配料岗位的实践,包括称量,混合等。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

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操作人员按人员净化程序进行着装到达本岗位.

换批或更换品种、规格时必须取得清场合格证。

准备生产用具和器具,要求清洁干燥。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二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船山作为遂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区,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全面落实、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现正紧张有序向前推进。统一部署,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协作指导,多方共同参与,精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紧张有序向前推进。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2、完善政策,落实措施。

三是学习培训。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是基本药物制度最直接的执行者,因此我们特别注重抓好基层医务人员的学习,了解制度内容,把握任务要求,先后4次对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座谈、学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是医保报销。将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加的31种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目录,修订并提高了报销比例。

六是资金保障。区财政预算安排250万元,作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药品利润亏损补助资金。

七是分步实施。自3月1日起在老池、复桥、保升、新桥、唐家、河沙、西宁等7个乡镇卫生院和灵泉、南强、高升、育才、凯旋等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批实施,4月10日,桂花、永兴两个中心卫生院也相继实施,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在船山基层医疗机构已实施了全覆盖。

八是督查监管。建立健全约束、监管机制,不定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零加价销售、首选使用、合理使用、使用比例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三、主要成效。

1、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100%配备基本药物,100%使用基本药物。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三

为确保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工作全面覆盖,根据省政府^v^组织召开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集团公司组织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关于进一步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研究落实追责工作体系建设相关事宜,并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要求各权属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设置相应机构,设置专责部门和专职人员,确保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具体情况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和“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求,对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和专门制度,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确保改革目标任务落地。

(一)组织体系方面。

一是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集团公司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批准问题线索的处置建议,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统筹安排部署审议核查及处理实施等工作。

二是成立责任追究职能部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作为责任追究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已明确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承办相关违规追责工作。

三是明确建立协同配合体系。建立内部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反馈机制,成立由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综合管理、组织人事、财务、企管、监事会办公室等各部门组成的违规经营核查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核查工作,形成核查工作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持保障工作等。

四是建立配套完善的评估体系。为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的基础上,拟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建立能有效对企业投资风险和资产损失进行科学评估的工作平台。

五是探索设立其他相关机制。在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尝试建立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处理及容错机制等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规范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行为,实现有章可循,集团公司于12月初制定印发了xxx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规则,集团公司根据省政府^v^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xx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查处工作指引,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权属企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设。集团公司规定权属企业结合实际合理设置责任追究机构,配备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出台专项制度,细化权属企业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标准、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处理等,将责任追究工作层层压紧压实。

(三)加大追责力度方面。

一是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自查。集团公司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权属企业认真梳理各类投资项目,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二是实行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建立xx盐业集团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当前的问题线索统一编号,登记入账,全流程跟踪记录办理情况,办结后予以对账销号。

三是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利用信息平台发布有关违规经营内容,以警促廉、以案促改,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好经营投资风险教育预防。

一是将责任追究嵌入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使该工作纳入集团年度考核目标中,同时在起草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中加入违规责任追究工作管理要求。

二是在xxx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下发到各权属企业之后,第一时间要求各企业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权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有待加强,需尽快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和细则。

二是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参与此项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经验欠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未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追责工作提供支撑。目前正在逐步按照省政府^v^工作要求,尽快接入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动态监测、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等系统,并探索建立本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关信息系统。

1.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各权属企业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促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做到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全覆盖,确保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上下贯通,有效实施。

2.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集团公司投资经营活动。同时从制度层面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既要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又要保护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敢担当、敢作为、敢负责的同志营造良好氛围。

3.工作协调方面。坚持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动各方监督力量协作,提高监督效能。对于制度执行和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情况,核查工作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总结反馈,加强交流,取长补短。

4.建立长效机制。将责任追究情形和多发问题与采购销售、资金管理、投资并购等业务逐一对应,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预警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突出典型问责,通过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四

第五十四条开展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一般应当遵循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程序。

第五十五条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并进行有关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五十六条^v^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受理下列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和线索: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

(二)审计、巡视、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移交的。

(三)中央企业报告的。

(四)其他有关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和线索。

第五十七条对受理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必要的初步核实工作。

第五十八条初步核实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资产损失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二)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责任追究范围。

(四)有关方面的处理建议和要求等。

第五十九条初步核实的工作一般应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十条根据初步核实情况,对确有违规违纪违法事实的,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处置。

第六十一条分类处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属于^v^责任追究职责范围的,由^v^专门责任追究机构组织实施核查工作。

(二)属于中央企业责任追究职责范围的,移交和督促相关中央企业进行责任追究。

(三)涉及中管干部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后,按要求开展有关核查工作。

(四)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责任追究职责范围的,移送有关部门。

(五)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的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构。

(六)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第六十二条^v^对违规经营投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工作,核实责任追究情形,确定资产损失程度,查清资产损失原因,认定相关人员责任等。

第六十三条结合中央企业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工作进展情况,可以适时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第六十四条核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核查取证:

(一)与被核查事项有关的人员谈话,形成核查谈话记录,并要求有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二)查阅、复制被核查企业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资料和账簿、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

(三)实地核查企业实物资产等。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计、评估或鉴证等。

(五)其他必要的工作措施。

第六十五条在核查期间,对相关责任人未支付或兑现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益等均应暂停支付或兑现;对有可能影响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关责任人,可视情况采取停职、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措施。

第六十六条在重大违规经营投资事项核查工作中,对确有工作需要的,负责核查的部门可请纪检监察机构提供必要支持。

第六十七条核查工作一般应于6个月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十八条核查工作结束后,一般应当听取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关于核查工作结果的意见,形成资产损失情况核查报告和责任认定报告。

第六十九条^v^根据核查工作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形成处理决定,送达有关企业及被处理人,并对有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十条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七十一条^v^或中央企业作出处理决定的,被处理人向作出该处理决定的单位申诉;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作出处理决定的,向上一级企业申诉。

第七十二条^v^和企业应当自受理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复核,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处理决定的复核决定,并以适当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企业。

第七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整改要求,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体系,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防范经营投资风险的长效机制。

第七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v^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

第七十五条^v^和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规定,逐步向社会公开违规经营投资核查处理情况和有关整改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六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推进相关数据信息的报送、归集、共享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违规经营投资损失和责任追究工作信息报送系统、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查询系统等,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发现问题线索、专项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运用力度。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五

第三十一条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二)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三)禁入限制。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纪律处分。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

(五)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三十二条中央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外,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发生一般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等处理,可以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50%以下的绩效年薪。

(二)发生较大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5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5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及前一年度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30%-7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30%-7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三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三)发生重大资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7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7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第三十三条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中央企业有关人员责任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3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3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并延期支付绩效年薪,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三至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第三十四条对承担集体责任的中央企业有关经营决策机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金额巨大且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或造成其他特别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改组。

第三十五条责任认定年度是指责任追究处理年度。有关责任人在责任追究处理年度无任职或任职不满全年的,按照最近一个完整任职年度执行;若无完整任职年度的,参照处理前实际任职月度(不超过12个月)执行。

第三十六条对同一事件、同一责任人的薪酬扣减和追索,按照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责任追究等扣减薪酬处理的最高标准执行,但不合并使用。

第三十七条相关责任人受到诫勉处理的,六个月内不得提拔、重用;受到调离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级的职务;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规经营投资未造成资产损失,但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对相关责任人参照本办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资产损失频繁发生、金额巨大、后果严重的。

(二)屡禁不止、顶风违规、影响恶劣的。

(三)强迫、唆使他人违规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扩大的。

(五)瞒报、漏报或谎报资产损失的。

(六)拒不配合或干扰、抵制责任追究工作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

第四十条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

(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

(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

(四)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并得到追认,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

(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挽回资产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

(六)主动反映资产损失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追究工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造成资产损失相关人员,查证属实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规经营投资有关责任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处理,但是具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违规经营投资有关责任人减轻或免除处理,须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企业或^v^批准。

第四十三条相关责任人已调任、离职或退休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十四条相关责任人在责任认定年度已不在本企业领取绩效年薪的,按离职前一年度全部绩效年薪及前三年任期激励收入总和计算,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追索扣回其薪酬。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中央企业董事、监事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等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六

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企业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一)本人或与他人共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三)未经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以其他方式研究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五)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应作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授权(委托)其他领导人员决策且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等。

(六)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领导责任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致使发生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形的,上级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一级企业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包括:

(一)发生重大资产损失且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多次发生较大、重大资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除上一级企业有关人员外,更高层级企业有关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包括:

(一)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资产损失金额巨大且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

(二)在一定时期内多家所属子企业连续集中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第二十八条中央企业违反规定瞒报、漏报或谎报重大资产损失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比照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责任认定。

第二十九条中央企业未按规定和有关工作职责要求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对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比照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责任认定。

第三十条中央企业有关经营决策机构以集体决策形式作出违规经营投资的决策或实施其他违规经营投资的行为,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承担集体责任,有关成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七

县社冲中心小学地处xx市西北面,位于县最南端,距县城约60多公里,与柳江县洛满镇和xx_五监区相邻。学校原为县社冲初级中学校址,创办于xx年秋,秋学期社冲初级中学撤并到县凤山初级中学,社冲中心小学在原社冲中学校址实行寄宿制办学。校园总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约6673m2。学校五室齐全,各室配备拥有量均达国家级三级标准要求,普九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要求。全乡小学共有在职公办教师106人,医护人员1名。校长、教导主任岗位培训合格率为100%。社冲中心校现有教职员工61名,教师合格率100%。中心校现有在校学生455人,寄宿生328人。全乡小学入学率为100%,完成率为100%,辍学率为零,全乡小学生犯罪率为零。

(一)学校严格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遵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成立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我中心校设立一个银行基本户,一个银行专户,中心校所管辖的各学校以报帐形式来报帐,我乡目前设立有主管会计一名、会计二名,出纳一名,8所村完小设立有报帐员各一名。学校的报帐员由有财务经验的、严守职业道德的人员专任或兼职管理。我乡的财务人员队伍比较大,业务素质较好,有会计证1人,财务人员中本科学历3名,大专学历6名,中专3名。几年来,中心校财务人员共获17人次各类奖励,我校在以来连获县教育局开展的中小学校会计报表评比一等奖。每位财务人员都能兢兢业业,勤劳肯做,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强的责任心。其中韦莉萍会计能按时参加上级相关部门举办的财务继续教育培训。其他会计及报账员也能参加本乡有关的财务业务培训,参加上级相关部门举办的财务继续教育培训相对较少,今后要积极主动参与。

(二)学校财务制度建设相对完善。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有《社冲小学财务制度》《社冲小学预算管理制度》《社冲小学收费管理制度》《社冲小学内部牵制制度》《社冲小学收支审批制度》、《社冲小学收支稽核制度》、《社冲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社冲小学寄宿生生活费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学校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使学校经费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三)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编制预算制度。学校年度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年度预算,并通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预算合理后上交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下拨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校舍维修费等。在公用经费管理中成立财务领导小组。开支过程中,学校先组织领导、教师代表、报帐员做好预算,待预算批准后再支出,不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和津贴补贴、教学奖励等人员经费的情况。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使教育经费合理使用,学校成立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每学期对学校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会计在办理账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格、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保证我校财务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各种票据手续齐备,规范合法,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可有效,确保了我校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我校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惠民扶持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核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并将享受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各村民委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分管领导管理,各室的公共物品由各室负责人管理。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每期的收支情况,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名单等在公开栏处进行公示。

(四)学校财务记帐凭证较规范,帐簿基本符合要求,每年有财务报告。学校专门设有财务档案柜,财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保管、使用、销毁。

按《xx市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验收评分标准》,通过学校自查自评(按中心校),分值如下:

1、管理体制:分;

2、制度建设:分;

3、财务管理:分;

4、会计核算:23分。

共:分。

1、由原来中学转下来的一笔普九欠债的应付款挂帐已有几年,由于找不到债权人核实,现无法及时清理。

2、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不够及时。

3、由于3月主管会计韦莉萍会计借调县教育局,新接手的会计不是专业会计,所以有极少数原始凭证的填制可能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出账,对有些票据没取得正式发票也要求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加完善学校资产的管理,注重年度预算,把学校的每项支出都纳入预算,并能严格执行预算。建设县教育局加强财务人员的派出业务学习培训,让我乡财务人员多向发达地区的学校学习,使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更大提高。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八

根据《xxx药品管理法》、新版《良好生产规范》和《良好生产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我药房高度重视普惠制的实施,做了周密的准备和全面的检查。现将我院药房实施gsp认证和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本店成立于20xx年11月21日,位于天元新村17号楼12号店。企业负责人吴爱知,质量负责人吴爱知。经营范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乙类非处方药等。目前从业人员4人,其中取得从业资格证的药剂师1人,从业人员3人,营业面积106平方米。业务品种有800多种。

由于我店规模小,人员少,业务少,针对这种情况,只成立了一个质量管理团队,由四人组成:药房法人颜屋;质量管理负责人吴爱知(兼任驻地药师);申巡视员;和维护者方莉。本药房在开业之初,就根据gsp要求,制定了一套药品管理的质量管理文件。在业务流程中,我们的药房严格遵循gsp要求。在业务初期,有些系统没有很好的执行,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经过多次整改,该制度已全面实施,完全符合新普惠制的要求。

为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根据新gsp的要求,公司配备了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的计算机和药品购销存管理软件。营业场所配有检测温湿度的设备,现在配有温湿度计和空调。并配有防鼠、防虫、防火设备。营业场所干净明亮,商业货架和柜台齐全。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良好生产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所购药品进行质量和合法资格审查,取得企业公章的药品gsp认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期限;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采购进口药品,向供应商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质量管理机构的公章原件;进口药品应有带中文标志的说明书。首个企业和首个药品实行审核制度。企业建立了药品采购台帐,真实、完整地记录药品采购情况,做到票、账、物相符,然后按照相关程序进入计算机,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验收管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原始凭证和税票,对采购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和记录。主要检查验收的药品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标准。

(1)外包装是否牢固干燥;密封件和密封是否损坏;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通用名称、规格、制造商、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和有效期。具体储运标志是否符合药品包装要求。

(2)每个包装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容器是否合理,是否破损,密封是否严密,包装字迹是否清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不得遗漏;瓶标应粘贴牢固。

(3)通用名、成分、规格、生产厂家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药品标签说明书上清楚地印着。标签或说明书还应包括适应症或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储存条件。

(4)进口药品验收包装的标签应当用中文标明名称、主要成分和注册编号,并附有《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准文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并加盖供方质量管理机构的红色印章复印件。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立即向药品监督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为了向消费者提供可靠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企业对从事药品零售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销售药品,针对客户购买的药品,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给客户,开具销售凭证,向客户详细讲解用药方法和禁忌;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约定,公布监督电话,设立顾客建议簿。及时解决客户的评价和投诉,认真对待客户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计算机系统由国内知名公司深圳万国思讯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相关模块符合新gsp的应用要求,每天自动提醒库存,每月提醒有近期库存销售的产品,自动限制相关过期企业和过期药品的采购、验收和销售,自动限制和登记含麻制剂的名称和身份证销售。

我药店成立了由xx经理和质量主管领导的自检小组,对我店实施普惠制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检和整改:。

一是科学总结整理相关档案记录;二是填写货架上的销售标签规格;三是重新打扫店铺卫生;四是进一步检查和规范分类管理。通过自查自纠活动,普惠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gsp自查,我们认为已经初步达到标准要求,现在申请认证。欢迎领导前来检查指导。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九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063元,实际增长,同比提高个百分点。国家xxx的统计资料还同时指出,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元,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而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元,占全部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剔除其中的一些不可比因素,仍然可以看出,医疗消费在城乡人均消费构成中的比重差距并不大。农村居民人数基本是城镇居民人数的二倍以上,如按实际数字计算双方医药销售金额应当大致相近。但是今年上半年,由于多种因素,全国医药市场销售额723亿元,而其中农村销售额亿元,仅占全国销售额的。城乡医药市场消费差距之大,确实应该令人思索。笔者认为农民缺医少药的问题从某种角度讲还依然存在。这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极不相适应。医药保健是保障社会正常发展的基础,长久下去,势必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医药市场的问题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农村市场药品供销渠道混乱。

(二)农村市场药品质量低劣。

(三)农村市场药品价格混乱。

农村医药市场由于价格信息闭塞,价格方面又无实质性的管理机制,市场价格十分混乱。药品价格靠高不靠低、看涨不看降。加上进货渠道的不同,往往同一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同一乡镇药品零售店之间、村与村卫生室之间、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之间价格往往都不一致。消费者往往因此而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抗生素药,价格出现成倍的差别。

(四)农村市场药品管理松弛。

由于农村市场面积宽广,村落分散,经济构成零碎而复杂以及自上而下的医药监管体制刚刚涉及县级,造成目前农村许多地区药品经营基本处于无机制管理状态。在农村的偏远地区药品监管几乎成为空白。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许多地市尚未建立,刚建立的地市,县级执法力量也十分薄弱。人员少、素质差、经费缺、交通工具无等问题严重影响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农村市场的客观因素,大幅度增加监管力量,又会成为地方财政的很大负担。

农村医药市场的实际状况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第一、农村医药销售市场药品供应问题,建国以来主要靠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和委托代批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体制等因素分割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了原有的农村医药批发机构不适应多种经济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消费层次的农村医药市场现状。

第四、经济实力雄厚,品种齐备的医药集团企业热衷于在城市拼搏,无暇顾及如何占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农村医药市场销售力量的单一和薄弱。市场药品种类不全,低价、低利润的商品无人经营,传统的繁琐薄利的药店售后服务也基本不见。

第五、在农村许多地区,由于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投入等超常规发展,造成单位经济负担过重,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许多卫生院抓住了行政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多数供应给卫生室的药价往往高于市场上一般零售店的进价。管理严格的乡镇,有些村级卫生员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对上实行明顶暗抗,偷偷摸摸在无证药贩处购药。他们甚至八小时在卫生室上班,业余时间在家里行医,成了一证多摊。管理松一些的乡镇,由于经营的分散性,村级卫生员采购药品基本处于监督管理的空白状态。

我们认为这许多因素归结起来,基本上可分解为两个方面。一、农村医药市场监管工作非常需要加强和规范;二、农村医药市场药品流通渠道非常需要疏理。药品监管工作好,药品流通渠道就通畅。只有药品流通渠道通畅,农村医药消费才能正常发展。

农村医药市场要加强监管力度,已经引起许多领导的重视。县级药品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工作也正在建立和强化,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但是农村医药市场的特殊性和因此而形成的难度我们更应该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建国初期,由于农村医疗水平的落后和医药商品的缺乏,农村急切的是要解决药品的供给问题。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解决了农村医药市场的根本问题。由于药品掌握在国营经济手中,在国营商业系统从上到下的统一管理下,农村医药市场发展比较平稳。随着农村的合作化运动,农村集镇上的个体诊所联合起来,组成联合诊所。个体零售药店联合起来,组成合作药店。有一定规模的医药商店实行了公私合营。由于联合诊所、合作药店、公私合营药店都在掌握住医药物资的国营经济统一管理下,农村医药市场还是发展平稳。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农村中心集镇由国营经济直接组建地区性人民医院,联合诊所也接受卫生局的领导和管理。

这为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带来很大的方便和效益。建国几十年中,农村医药市场的平稳发展,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农村医药市场长期有一个主体力量统管。大型医药集团牌子硬、信誉好、实力强、品种齐、价格廉、质量有保证。支持他们占领农村医药市场这从根本上解除农村医药市场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三、市、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否能以农村中心集镇上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农村医药配供中心为依托,借用或聘用配供中心的领导为农村药品监管的人员。在县级药品监管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农村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1、生活在农村中的人员熟悉农村中的情况;

3、可节省行政机构人员编制;

5、农村居民民风淳朴,讲究情感。监管人员在农村工作,为严格、公正执法,容易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实行政务公开,提高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改变农村药品市场的不良现状,确保农民用药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城市与农村有一定的行政障碍,这很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

4、医药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大型集团企业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当成自已的眼睛和手足在农村的延伸,支持他们,依靠他们,共同监督管好农村医药市场。

随着农村医药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相信只要加强药品监管力度,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农村医药市场一定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十

这篇口腔健康调查的社会实践报告的关键词是社会实践,口腔健康调查,此次实践活动已结束,回顾那段难忘的日子,我感慨很多。对照之前,感觉自己成长了很多,变得更加成熟、英勇、自信。我在付出的同时收获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这些都成为我人生不可或缺的财富。为了让此次“三进三同”社会实践活动更加丰富和故意义,我做了充分的预备,主要内容触及以下4个方面:

身旁做起。一个人的气力微薄,因此我设计了一次既简单又有效的“口腔知识”宣传活动。首先,制作好一份简单易懂的“口腔基本知识宣传单”,收录了一些常见口腔题目和常识,并动员兄弟姐妹组成宣传小队,向亲朋好友宣传和讲授。

我们选择了就近的老虎口(地名),沿途发放宣传单。部份居民不识字,宣传小队的队员就耐心肠为他们讲授。我们一路爬到山顶,在做口腔知识宣传的同时,还欣赏了美丽的风景,品味了当地乡镇的特点小吃,真是一次不错的体验!3.调查问卷。由于大二有过社会实践经验,为进一步了解故乡的口腔健康题目和医疗卫生状态,我搜集资料后制作了“口腔医疗卫生问卷调查表”、“口腔健康的调查问卷”各50份。为进步问卷的有效力,只抽样调查彭水县汉葭镇滨江居委25到40岁范围内的人。以后,我将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回纳,两份问卷各收回47份。

我在彭水县中医院的见习为期一周,由于还没有学习专业知识,所以对临床的操纵不太了解,不过为期一星期的见习,让我知道了很多知识。了解医生这个职业的同时,也了解了病人。我想,“三进三同”的精神就是让我们用自己的气力往感受农民,感受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更好的与社会融会。固然我没有机会往与他们同吃同住,但是在医院也能够看到他们的身影,看到他们的需要。

接近60%的人愿意到大型公立医院,而23%的人选择私人诊所,说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在选择救治医院时,实在不是把价钱选在第一位,而医院的口碑、名看和医生医术的水平对人们的选择产生很大影响。

79%的人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险,其中69%感觉“医保”会相对减轻国民负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有时父母让我往药店买药,就让我带上医保卡直接刷卡。要是之前,他们宁愿不买药进行治疗,拖延几天,这样肯定是对身体不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好的现象,人们觉得所在地区医疗水平一般,服务态度一般。而且多数人觉得国家下令下降药品价格以后,并没有感遭到这一政策的作用。

这是为甚么呢?我想,医疗水平是受很大方面限制的,地方小,相对的医疗投进就未几。而服务态度则是可以人为改变的,需要医院的培养和规范,这也是改善医患关系的关键点之一。国家下令调低部份药品价格,就是为了让百姓买得起药。调价的药品基本都是一些经常使用药,但是现在的制药商也是很“聪明”的,他们将调价的药品减产或停产,然后换汤不换药,换个包装以更高的价格投进市场。不过,要抵制这类现象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所以也需要各方的理解。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__关于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秉公执法执纪,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批示精神,德兴市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针对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和言行举止,健全队伍管理制度约束和长效机制,彰显德兴交警队伍良好形象。

一、全警动员掀起活动热潮。大队围绕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点,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内容、步骤和整治突出问题重点,层层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二、加强学习增强执法意识。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思想教育。大队通过每周至少两次的部门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例会等方式,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自觉渗透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二是加强纪律警示教育。大队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的纪律教育,每次不少于1小时,重点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通过学习内部通报、文件,组织全警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民警认清违法违纪的代价和成本,时刻保持警醒。

群众满意度。

四、集思广益强化民生导向。一是突出抓好警民互动交流。大队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区群众,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满意,让广大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二是突出抓好问题意见整改。大队重点围绕活动中征集的意见建议,深度核查,举一反三,逐项抓好问题整改。三是突出抓好群众工作考评。大队通过阶段性对接受服务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重点抓好交通保畅、窗口服务、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等服务项目的群众满意度考评。

五、接受监督增强活动实效。一是进一步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大队定期对各窗口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一旦发现不文明、不规范现象,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领导,当即进行核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实行执法过错“问责制”。大队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体系,对不规范执法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有失公正行为的,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发生执法过错情形的民警严格问责,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追责,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范例2】。

为认真贯彻落实__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__委员会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公安厅《转发_党委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市公安局的有关指示,11月4日下午,广西钦州交警五大队迅速组织召开“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会上,大队长刘庆首先传达了公委通字〔2015〕29号《__委员会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公安厅《转发_党委关于开展“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深化公安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确保公安民警始终做到秉公执法,_党委决定,自10月起至12月,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3个月的“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将从打牢思想根基、突出问题导向、切实严查彻改、建立长效机制等几个方面开展。

活动对于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安民警做到执法为民、秉公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庆提到,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__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习_关于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党章》、《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纪律规定和业务工作规范,打好思想基础。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密切联系群众走访评议、警务公开、案件当事人回访、向群众报告工作、便民服务等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五访”工作法,主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三是大队的服务群众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坚决不容许存在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服务态度问题,以及违规办事、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会上,全体民警纷纷表示将严格自律,扎实开展好“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十二

仁心大药房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xx》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_,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十三

*年截至目前,我市紧紧围绕严厉打击假劣农药,严禁五种高毒禁用农药在市场流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宗旨,主要开展了春秋季农药市场执法检查和高毒农药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农药经销商合法经销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科学用药水平,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促进我市农业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药市场检查情况。

(一)大力开展了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专项检查,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

一是按照年初部、省、市要求,从一月中旬至十月初,我站在全市开展了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检查2个生产企业个农资市场的农药经销商175户,发现有3家经销商销售商品有标签不合格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对所查获的标签不合格农药进行了封存登记,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对经销商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整改。二是对限用的高毒农药进行了详细的销售台帐检查。检查中发现21种限用农药中大部分品种已经在我市淘汰,只有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等市面上少量有售,但台帐反映都明确用于大田粮食作物拌种使用,经销商在销售此类农药产品时也一再向群众解释只能用于大田粮食作物拌种。

(二)开展了农药标签抽查,整顿标签不规范现象。

主要以各类农药的标签、登记证号、使用范围、有效期以及产品进货渠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询问。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药产品标签300个,其中合格标签260个,占86%;不合格标签40个,占13%。

(三)开展了农药质量抽检,加大假劣农药查处力度。

为了保障农药产品质量,加大假劣农药查处力度,省农药检定所在春季来我市检查督导的基础上,5月份又会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来我市抽检了10个农药样品,主要品种涉及多菌灵、三唑酮、阿维菌素、吡虫啉、毒死蜱、高效氯氰菊酯等产品,重点检查产品有效成分含量是否达标,我市积极配合并且在抽样时做了详细的调查笔录,抽样后做了厂家确认,对一些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要求企业提供了产品标准,截止10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执法车辆60余次。

(四)加强农药安全使用,落实农药台帐与可追溯制。

为了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有效跟踪农药进销及使用途径,对全市农药经销户实行了农药进销台帐制。经检查,95%以上的经销户建立标准的农药进销台帐,一旦出现农药安全问题,可通过进销台帐来追溯责任。

(五)广泛开展农药执法管理年活动,提高经销者合法经营素质。

今年是农业部农药执法管理年,我们结合农药市场检查,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为目标,以6项农药新规定为重点内容,广泛对农药经销户进行了宣传培训,提高了广大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对农药新标签知识的认识和农药标签真假的判断水平。据统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训人数500多人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连续一年的规范和整顿,全市农药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农药产品质量大幅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大批发商意识不断加强,经营的产品质量全面提高。二是高毒农药的市场份额逐渐下降,无公害农药品种的占有率持续增加,截止去年底我市低毒及无公害农药所占比例达75%。但是还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全市农药市场总体还不太规范,个体私人经营者还占一定比例,沿街摆摊设点、流动销售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经营的农药品种“多、乱、杂”,小宗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农民难以分辨。三是部分经营者尤其是村镇零售户的业务水平较低,对与农药相关的法律法规、植保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知之甚少,对真假农药更是无法辨别,难以正确指导农民科学用药。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全面净化农药市场。做到市场检查不留死角,坚决杜绝禁用高毒农药的销售,对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者依照《农药管理条例》严肃查处。

二是继续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冬季农闲时间采用散发各种宣传材料、组织宣传车辆深入集镇、市场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农药管理办法》,从而使经营者和使用者都能自觉维护农药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建立舆论监督机制。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国家有关农药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让广大群众及时掌握农药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信息。其次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和报刊对不合格农药产品和经销不合格农药的经营户曝光,以动员社会力量有效净化农药市场。

四是探索建立和完善农药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改变当前一阵风的工作方式和部分经销商管理就规范,不管理就不规范经营的现象,堵塞监管上的漏洞,从根本上抓好药管工作。

五是继续搭建厂商合作交流平台,努力服务于全市农药市场,大力引进无公害和生物农药及植保新技术、新器械,逐步淘汰高毒农药,推动全市农药使用水平的提高,构建一个更为和谐的多方共赢的农药市场。

药品违规报告优选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v^公司法》、《^v^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v^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v^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v^)代表^v^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二)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认定相关人员责任,保护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坚持分级分层追责。^v^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界定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分级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分别对企业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形成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四)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的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在责任追究工作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纪或职务违法的问题和线索,应当移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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