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对研究的主题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在撰写报告时,我们要注意适当运用引用和注释,引用相关研究和资料来支持观点。所有的报告范文都是经过认真筛选的,对于我们的写作将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法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我被分到青岛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实习。实习期间接近两个月,从xxxx年4月24日至xxxx年6月16日止。
进入市南法院后根据安排,我被分到法院的研究室进行实习,主要从事一些文字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庭室其他人员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研究室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努力工作。并利用空余时间参与案件的开庭,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和学习,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实习期间努力我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此外,在实习期间我认真遵守法院的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审判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及全体审判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撰写市南法院先进个人的事迹报告。在实习初期,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我克服了初来乍到对法院相关事项不熟悉等困难,撰写了民一庭副庭长曲波法官的先进事迹报告和民二庭庭长王宝金的先进事迹报告,费时近七天时间,总共写了5000多字。研究室主任看了以后非常满意,对我提出了表扬。
(二)编写市南法院每日的工作信息和工作简报。这项工作比较烦琐,需要每天到各个庭室去调查和搜集。搜集上素材之后,还要抓紧时间写成初稿,主任审批后,马上要复印多份并分发到各个事业机关。
(三)日常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归档。每天研究室都要处理很多的文件和材料,为了以后查询的方便,每份文件都需要进行装订。归档。
(四)法学类杂志的领取和分发。为了加强全院的法学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理论功底,研究室隔一段时间要到邮局去领取市南法院订的各类法学杂志和期刊。
(五)到中级人民法院递送或领取材料和有关文件。
(六)到法庭去旁听案件的审理。我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
(七)与法官一起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请教。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与研究室主任讨论一个关于证券法方面的案件。我主要是从法律关系和案件性质等比较宏观的方面发表的见解,主任是从审判和程序方面谈的看法。主任很谦虚,他虽然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法学功底很深,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对我不同于他的观点不屑一顾,而是很认真的听取我的观点,对其中正确的予以肯定,不对的进行了指正。我对主任的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深表敬佩。
虽然不像其他同学一样被分在业务审判庭里实习,可以接触到实际的案件,但我还是努力克服了许多困难,在完成研究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其他同学和他们的法官的帮助,也接触了不少民商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旁听,使我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巩固了所学的知识。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此外,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首先,通过旁听案件的审理和接触具体的当事人,我发现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不能用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感觉当今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不可否认,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目前的状况离我们的目标还很远,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从而在这此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达到法治建设的目标。
其次,我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对法学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均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6375件,结案6240件,结案率97.6%,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罚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效裁判的此类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1人,重刑面占10.7%,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平安黄山区建设。
推行规范量刑,注重依法保障人权。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对73件刑事案件实行规范化量刑,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判处缓刑80人;为经济确有困难的17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期羁押问题,充分彰显司法文明。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庭审中专门设置帮教程序,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罪犯165人,其中依法判处缓刑81人,尽力挽救失足者。20xx年我院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黄山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时,采取以案说法、举办讲座、上街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36件,审结4125件,结案率为97%,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516件,调撤率为61%。区法院黄山风景区法庭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议案件41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及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件,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区的进程。
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坚持依法执行和文明执行并重,分散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669件,执结1651件,执结率98%,执结标的达8900余万元。20xx年区法院执行庭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年区法院被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xx年区法院被省高级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完善立案、信访工作场所便民服务设施,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努力做到受理及时、移送审理快捷;推行办案法官及信访工作人员联合接访制度,慎重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树立人民法院形象,我院规范了信访接待场所,诉讼服务设备齐全,还配备了安检门禁等设施。在立案上,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注重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结案,尽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倡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特别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因案制宜、有的放矢。采取主动引导、效率优先两项策略。把握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时机。做到关心、用心、耐心、细心四心并用。尽力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的。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完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评查监督制度,突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随案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对审判形势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司法公正。五年来,共评查各类案件6000余件,案件总体优良率97%,审、执案件合格率100%。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两个过硬”等学习教育活动,以宋鱼水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五年来,全院有22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和命名。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五年来,有270人(次)分别参加了市委、区委、本院和上级法院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通过连年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书记员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法警技能训练等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干警钻业务、练技能,先后有20余篇法律文书和论文获奖,法警大队在20xx年全市法院第一届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为公正高效司法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坚持“制度治院”、“从严治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40余项,编制了《黄山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使队伍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审判绩效考评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四个一律”要求,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推行廉政承诺制度,配备廉政监察员,强化内外监督,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廉政建设。
(五)积极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五年来,我院把加强“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作为增强法院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有力地改善了法院执法条件。经过积极努力,我院先后对上争取资金及物资装备共计810余万元,争取到2个“两庭”建设国债项目,总面积为1400平方米,两个基层法庭均已建成使用。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总投资1680万元的区法院审判大楼也已正式投入使用。更新补配办案警车18辆、办公电脑160台,建成政法专网,实现了法院间的远程视频会议功能,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和办公办案质效。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法官定纷止争、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须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2018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__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504906件,审(执)结455545件,同比分别上升、,创历年新高。省法院受理案件6302件,审(执)结5990件,同比分别上升、。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判处罪犯233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及常进元“村霸”、马某某恶势力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个。
助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95件,判处罪犯345人。依法审理了马光明、栾克军、雷志强等有重大影响的13名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彰显了中央、省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379件,审结7157件。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安南坝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甘肃模式”。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省法院为结对帮扶的临夏县8个贫困村832户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筹措扶贫资金270万元,为131名贫困学生发放“天平助学金”,免费培训贫困群众350人,组织“送法进村”26场次。审结涉农惠农领域的“微腐败”案件67件,编印、发放精准扶贫贷款宣传手册上万份,集中办理了一批精准扶贫贷款案件。
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首期中亚国家法官研修班,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法院和_主办的第二届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首创性地在甘肃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建成首座中国法院民族法制文化陈列馆。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支持以破产方式清理“僵尸企业”,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甘肃成为全国在省级层面建立此项机制的第一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0件。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20条实施细则,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2件。主动参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发布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审结所有权确认、股权转让、执行异议之诉等典型产权案件955件。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审结商事纠纷案件160321件。
三、全面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571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的高承勇执行了刑罚。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1件。依法惩治_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_等犯罪案件1925件。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意见,建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735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被指控犯罪的刘生贵、张爱琴等5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切实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拆迁安置补偿、医疗损害责任、社会保险等民生纠纷案件7400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189件。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主动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593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04份;向_提出的“登记离婚增设1个月离婚缓冲期”的议案被民法典草案吸纳。庆阳、平凉等地法院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遏制“天价”彩礼。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与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相结合,审结行政案件6072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案件,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宝兰客专”东川货运中心和兰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1%,同比提高个百分点。行政机关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采纳和回复率达到100%。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主要做法,被_《内参选编》等刊发。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21.88%。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二是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各个层面抓起,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从提高审判质效抓起。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提高办案效率;依托法院三级网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期限。从强化监督指导抓起。严格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10169件,改判、发回重审1853件;审结再审案件423件,改判、发回重审12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151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占20.5%,以调解等其他方式处理120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从深化审判改革抓起。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依法从速审理。从推进司法公开抓起。公开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案件”,录播重大敏感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全省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3759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司法民主,省法院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五是不断深化法院管理。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以质效保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司法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司法人事管理。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评,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制定出台《直属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铁路、林区、矿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为基层法院协调招录公务员282名。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9个,建设面积15.7万平方米。完成了338个人民法庭标识统一工作,启动了覆盖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设。启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使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和其他政务工作更便捷、更智能、更直观、更公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不强,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老问题由于成因复杂、牵扯面广,虽下了大气力整治,但效果还不理想;个别干警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编制紧缺,尤其是基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司法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二、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
(二)主动服务全省大局。紧贴省委“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发展战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争取和落实惠及基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七
法院。
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江西法院工作报告,希望你喜欢!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
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20xx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一)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1.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规划、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等工作意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供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多发等专题调研,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4487条。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转型,依法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赛维公司与德国q-cells公司供货合同纠纷、与韩国重工保证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提供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国家级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围绕深化国企改革部署,依法审理执行华意电器总公司破产重组、省电子集团与江西信达资产公司债务纠纷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国企改革。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3.依托审判,参与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
社会调查报告。
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评估排查社会稳定风险,组织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571场次,深入推进综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打拐等专项行动,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刘世波等称霸一方、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严惩,该案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0人,吴志明、汤成奇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裁判标准,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无罪。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标的额607.39亿元。
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7036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524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9663件,保护合法利息收入,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7970件,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138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96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主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景德镇”等驰名商标案件,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634件。
更加注重促进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工作,加强与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法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提高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358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509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39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36%。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6件,决定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13952件,标的额329.96亿元。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执结案件9267件。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依法对933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金融、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查询机制,形成缓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为民措施有效落实。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新机制。
1.着力深化诉讼服务。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在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保、旅游纠纷等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各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8115次。
2.着力畅通救济渠道。
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465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021万余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项救助基金3569万余元,为368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935万余元。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20xx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比20xx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司法协理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501件,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分级约谈、带案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清理并化解信访积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1.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严格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审结十五种犯罪试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828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4.12%。实行诉访分离,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29件。认真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准备。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案件评查和未结案件清理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庭长的层级监督职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网络侵权、破产等审判难点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301个,发布参考性案例639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再审审查关,审结二审案件56538件,再审案件2275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对审判质效实行动态分析、定期通报,强化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实施《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将考核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把岗位目标考核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各项审判工作依托科学管理得到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44%,上诉率、再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五)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不断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38期,培训47352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76%,比20xx年上升14.09个百分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常规化、竞争上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46人,764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晋升领导职务。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员、廉政谈心、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拍卖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诉讼收费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74件76人。
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表彰全省首届“十佳法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展现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五年来,全省法院有113个集体、11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9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优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机关和寻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加强监督指导,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指导,开展司法巡查,组织院长专题研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院班子领导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中、基层法院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后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本科以上学历由82%提升到99%。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问题,开展“作风效能年”活动,促进基层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63757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1.31%。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为中、基层法院增加1400多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1414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人才,为38个国家贫困县定向招录101名干警,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的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部署,积极争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2295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8654万余元,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增加19286万余元,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经费管理,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大物质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
3.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省新建27个法院审判大楼、200个人民法庭,有32个审判大楼、38个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远程立案、庭审直播、视频提讯试点等信息化应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数字化法庭290个,对外网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监督自觉主动。
全面强化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全省法院执行、涉农审判、人民陪审员、量刑规范化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专题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对立案信访、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248件,省高院办理73件,办理工作获得省人大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457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094件,省高院办理44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63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29次,办理抗诉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17560件。推进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有72个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79个法院推行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只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管好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持续增长,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办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风、司法水平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层法院面临人才流失、“两庭”建设负债等突出问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八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九
我于xx年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
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在今年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
同时在院里至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代表永善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永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
过去一年,永善法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9件,审结1543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6件,结案率为98.17%,收结案数同比上升4.7%和1.4%。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2件,审结120件,扣除鉴定案件1件,结案率为99.18%。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1件15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件5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5件48人,侵犯财产犯罪37件6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53人,贪污贿赂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2件2人。其中生效判决99件127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9人、五年以下刑罚62人、管制2人、拘役2人、缓刑41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并处罚金56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6件,审结1090件,扣除公告、中止、鉴定案件63件,结案率98.04%,调撤率76.51%。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44件,诉讼标的659万元;合同纠纷案件234件,诉讼标的1292万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412件,诉讼标的1737万元。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27件,涉案标的24.13万元。应县工商联邀请为企业家代表上法制课,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启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2·03”鹏锦兰花建筑工地围墙倒塌致数人伤亡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慎重妥处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判决维持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对县路政大队新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创新行政和解工作方法,转换矛盾化解方式,采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当事人不服土地使用权行政处理决定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和谐管理关系。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用活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执结327件,执结金额1366万余元,执结率为98.21%,同比上升7.57%,自动履行率达50%以上。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溪洛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成功执结永善县第三中学申请执行吴某等十余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党的领导,队伍司法能力稳步提升。
(一)抓党建带队建,强化干警党性意识。以夯实党建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抓班子政治思想和司法为民教育。按照“党建引领、服务审执、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完善党组织建设,将部门分管领导纳入支部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建与工青妇协调联动、党组与支部党员上下沟通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在深入抓好“三会一课”、“授旗评星”、“四亮四评”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了“扬政法风范、展创新成果”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红歌演唱会、廉政知识抢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的效能。不断拓展组织生活领域,在支部活动中开展审判疑难问题探讨,实现党建与审执工作有机结合。
(二)抓作风促廉政,强化干警廉洁意识。以制度保廉为“硬手”,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等措施,筑牢防腐墙;联合廉政监察员、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纪律、司法作风、执法办案等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司法廉洁。以文化促廉为“软手”,采取读书思廉、听廉政讲座、看廉政电视、发廉政短信等措施使廉洁教育常态化。建成了廉政文化走廊,选取名家名言、本院法官作品等装裱上墙,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全年共开展审务督查14次,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在全院上下营造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公正司法的思想氛围。
(三)抓学习重实效,强化干警争创意识。着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良性包容的队伍建设文化氛围,继续推行部门副职竞争上岗、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措施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开展“读经典·谈心得”活动18次,将班子成员纳入支部读谈活动,确保高位推进。选好学习载体,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原则向干警推荐经典书目,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及非党干警集中畅谈学习体会,开办“法官讲坛”两期。队伍建设举措得到县委认可,全年共有1名干警被提拔为副院长,1名干警被选拔到其他单位任主要领导,1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5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
三、自觉接受监督,司法民主建设深入推进。
(一)狠抓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一是强化审执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执行、调解、调查取证等工作271件492人次。实施“阳光司法”审理案件11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所有案件裁判结果一律公开宣判。全年在永善法院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7份,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2次。二是强化审务公开。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开通微博、微信与群众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与法院近距离接触。依托法院网站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信息、案件信息等内容,满足群众知情权。三是强化业绩公开。设立干警业绩公示栏和创先争优光荣榜,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向广大群众和全院干警晾晒“成绩单”,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监督管理,强化司法民主建设。主动争取监督,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从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拓展到监督法官言行、司法作风等方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期间安排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各代表团审议法院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明确专人限期办理,逐项落实。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实现代表、委员监督法院工作常态化。加强专项报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四、回应群众期待,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完善。
(一)窗口前移,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深入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访咨询接待窗口、群众意见薄,实行审判业务法官轮值、首问首办责任等制度,尽最大努力便利群众诉讼。畅通“96128”专线转接,开通社会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年诉前调解纠纷110件,调结率100%,兑现金额75万元,兑现率100%,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8万余元。
(二)服务民生,注重巡回化解矛盾。进一步巩固巡回接待点和流动巡回审判庭相结合的“二合一”办案模式,开展上门接待、立案、调解、审判、法律宣传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直通车”、“法治进村”、“和谐使者”活动,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完善三维一体“无缝”对接纠纷化解机制,落实“法官包片”村社制度,用活“人民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多主体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全年巡回审判案件400件,巡回审判率32.89%,法官干警开展“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2次,“和谐使者”活动2次,“法治进村”9次,走访社区交流136人次,送法“六进”活动900余人次。
(三)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优先审查立案,及时移送处理。积极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协调争取司法救助基金,保障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共救助解决4件执行案件,为4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148件15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000余元。
(四)教育疏导,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专题部署信访工作,落实督办和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提升化解质效。畅通信访渠道,在腾讯网开通永善法院官方微博,搭建法官与网民便捷、高效沟通的平台。接办院长信箱信访件,通过网络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175人次,处理来信539件。
五、重视基层基础,司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法院、数字法庭建设,完成五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四级内网系统建设,建成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和ftp资源共享平台系统。探试远程立案、开庭、提讯工作方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高效。为基层法庭配置彩色打印机,开通远程电子签章,实施裁判文书网上审核和签发,使法庭办案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群众诉讼。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办案人员配置警用记录仪,留存执法依据,促使法官规范司法行为。
(二)狠抓宣传立体化发展。狠抓新闻宣传和媒体舆情应对,开展通讯员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宣传整体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干警投身司法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共有67名干警撰写稿件582篇,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4092篇次,圆满完成相关调研任务,信息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积极搭建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利用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0余条。不断拓展宣传途径,案件视频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电视台成功播出。同步充实和完善党建展室、工会展室等六大文化成果动态展示平台,编辑全面反映五年工作成就的作品书刊,有效传递公正司法、服务民生正能量。
(三)创新科学化管理机制。建立“11234”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机制,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院长案件管理系统权限下放审管办,实现审判监管随机性和长效性。设立一套公示评优制度,将每位法官干警审判业绩、办案质量、调研宣传、违纪情况按季度上墙公示评比。实行两个挂钩,即岗位目标责任指标与办案经费挂钩、考核责任指标数据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数据挂钩,对干警办案质效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案件三级审核机制,对报结案件实行庭内互查、庭长审查、分管领导审签的监管体系,确保案件不出问题。实行四部门联动质量监控,开展案件流程跟踪卡监督、审监庭全面评查、审管办随机抽查、纪检组和监察室不定时督查,以质量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移民援建工作,全年派出干警做移民工作360余人次。参加城区秩序整治,抓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挂钩扶贫工作。深入扶贫联系点玉马村开展调研帮扶活动,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饮水、春耕生产等困难。
20xx年永善法院被云南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市委表彰为风范创新十佳政法单位,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共获得各级表彰20余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永善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创新力度不够,工作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不足,特别是司法为民举措与群众的需求尚有差距。二是队伍工学矛盾突出,少数法官素质有待提高,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尚有差距。三是基层法庭工作有待加强,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新审判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更是永善实现和谐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永善法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契机,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围绕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相关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强化理论学习,抓好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上级法院的有关部署,坚定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信念,以学习助推才干增长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更大提升。
二、着力发挥先锋作用,抓好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放松,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互促共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将支部建在庭上。
三、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抓好公信力建设。
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快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工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强化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着力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效能建设。
审慎推进审判权运行改革,健全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倒逼”机制,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的培训、培养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
五、着力推进司法公开,抓好民主建设。
及时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以巡回审判为载体,深入村社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目标,推进顺畅、高效、便捷、温馨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反映快速、运行高效、高度安全的网络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着力完善干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强化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七、着力推进信息宣传,抓好文化建设。
巩固既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载体,拓展文化形式和内容,做大做强信息宣传工作。实现理论调研与审执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永善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永善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20xx年1月任县法院纪检组长,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管执行工作。近两年来,围绕岗位职责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针对本院执行工作现状,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基本履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院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述职: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执行工作针对案件多、干警少、外界反响大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推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去年制定了《关于恢复执行的若干规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规则》,填补了执行工作的法律空白,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20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0件,结案率达90.1%,其中实体结案率达5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45%,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居前列。今年以来,结合省、市两级法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制定了《执行来访接待暂行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公开的实施办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缓解由于案件太多带来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提高权利人实现权利的程度,今年6、7月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执行会战,对利用早、晚、夜间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数十名债务人采了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2件,标的额到位13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止今年1——11月,共执结案件1082件,执结率达71.68%,标的额到位率达73%,在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
自20xx年1月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导致理论水平不高、素质能力不能较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二是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接受有关乡镇、单位宴请的情况,忽视了自我约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要求其它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其它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针对法院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法官与法律之间的“隔离带”、“反腐墙”,制定相关事前防范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着力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建制度监督制约体系,为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二
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整体质量保经济增长速度与效益。通过扩大招商引资、降低准入门槛、推广ppp模式、强化要素保障、落实项目质量评估和目标考核制度等综合措施,实施市级重点项目160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重点抓好电动客车、比亚迪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中德产业园汽车液压缸、硅科技产业园、秦岭“飞行小镇”等重大产业项目,力促奥科纳米级材料产业园、欧珂医药产业扩能、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全力促进西合铁路复线建成投运,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县级中医院等公益设施项目建设。继续狠抓“五件大事”不放松,争取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山柞高速等重大项目早获批、早开工。紧盯国家政策取向,编制“十三五”规划,策划实施一批重大战略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建设,拉动当期增长,增添发展后劲。
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培育消费新业态,千方百计激活消费需求。一是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工资挂钩制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企业工资指导线作用,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二是调动市场力量培育消费新业态。瞄准群众多样化需求,大力培育休闲、健康、养老等新兴消费,积极引进电商、物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互联网内容产业和衍生产业,促进电子商务和信息消费快速发展。实行公租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并轨,出台收购商品房补充保障房政策,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定群众住房消费。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一是狠抓投资环境建设。抓住陕西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的机遇,放宽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投资准入限制,打造“暖人心、留住人、有发展”的投资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建立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常态化招商机制,大力开展节会招商、专题招商、叩门招商,加强重大签约项目跟踪落实,积极引进新的战略合作伙伴。三是实施外贸孵化器工程。依托商山物流园建立二类陆路货运口岸,争取独立的报关、商检权。继续抓好商南中小企业孵化园等省级出口基地建设,以光伏产品、电子产品、生物医药、农特产品出口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出口企业,确保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二)以迈向中高端水平为导向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支持优势骨干企业稳产促销与培育新兴产业同步发力,加快打造商洛经济升级版。一是支持企业稳产促销。建立“政银企”季例会制度,加强生产企业运行保障,推行企业互保联保和融资租赁,支持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票据,力促骨干企业扩大产能、开拓市场,主要工业品产销率保持在9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二是扶持壮大主导产业。围绕做大做强现代材料、现代中药、绿色食品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市场调研、技术研发、品牌设计等工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物流分销、品牌营销、售后服务等市场服务业,实现产业链条向两端延伸、规模和效益持续提升。三是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突出抓好光伏农业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快高端饮用水产业规模化发展。四是狠抓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商丹园区建成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全力推进洛河市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13个县域工业集中区扩容提质,实现更多企业入驻和产业项目建成投产。
依托特色农业园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一是抓好特色农业园区建设。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新建市级以上特色农业园区10个。二是做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以创建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为抓手,将产业培育、品牌打造相结合,大力发展核桃、板栗、山羊、生猪、土鸡、蔬菜、香菇、木耳等商洛特色农业“八大件”。强化“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总产稳定在55万吨左右,新发展蔬菜2万亩。三是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和专业社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四是持续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狠抓农田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新修改造基本农田5万亩,恢复新增灌溉面积2万亩。策划实施一批水源水库项目,解决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五是坚决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进度,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全面提升服务业规模和层次。一是加快大型景区提档升级。全面实施《大秦岭生态旅游核心区规划》,突出抓好蟒岭郊野公园、江山风景区、营盘旅游产业园、洛河源旅游度假区建设,继续抓好金丝峡、牛背梁、天竺山等3个5a级景区创建,全力推进丹江漂流、老君山、塔云山、月亮洞及棣花文化景区等5个4a级景区创建。二是精心筹办“一节一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电商合作,精心筹办20xx中国秦岭生态旅游节,高标准举办20xx中国环秦岭公路自行车赛,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3300万人次。三是积极培育特色文化产业。全力推进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建设,打造我市文化旅游精品带、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带和新的经济增长带,推动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四是大力发展休闲健康养老产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医疗、养老机构融合发展。支持民俗体验、观光农业、农家乐、自驾游等特色休闲产业加快发展,打造“秦岭原乡”休闲旅游示范区。
围绕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一是继续深化“校(院)企”合作。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推动市内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协同创新,全力推进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尽快就地转化。二是切实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业务,探索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认真落实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暂行办法,采取股权激励、销售收入提成、成果处置收益等分配方式,激发广大科技人才的创新动力和创业激情。三是推进金融和保险服务创新。稳步推动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山阳、丹凤两县农村信用社改制任务,支持长安银行设立小微支行,推进农行、邮储等金融机构业务向镇村延伸,全年新增贷款40亿元以上。扩大政策性保险业务,完成保费收入11亿元。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促使发展红利充分释放。
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制。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城投、交投、商丹园区建设开发、中小企业担保等市属国有企业发展,组建商洛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实施国有企业经营体制和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三是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执行新《预算法》,全面加强预算约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稳步推进“营改增”,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实施“拨改投”等方式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促进财税、金融和产业政策有效衔接。
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效能。一是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镇村综合改革任务,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二是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精简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保留审批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三是加快改革试验区建设。认真落实加快商丹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南秦新区建设的体制机制和开发模式,建立洛河市级工业园区市县共建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土地和财税分享机制,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全力加快园区(新区)发展步伐。
稳步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加强监管和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做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二是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一般性事故。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和药品放心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四是继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创新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四)以人为核心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提升新型城镇化规划水平。树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一体化”规划理念,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的产业支撑、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以及人口、资源和环境等因素,系统规划建设城市产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和休闲区,努力做到每一个城市区域都相对功能完备、规模适度、综合品质高、效益最大化。精心编制“一体两翼”重点区域控制性规划,编制好棚户区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制定修编相关规划,全面启动建制镇规划编制,控制好城镇风貌和强制性指标。
加快“一体两翼”城市建设。围绕建设“山水园林、休闲宜居”城市目标,坚持“秦岭休闲之都、关天产业新城”城市定位,按照“做强一体、提升两翼、组团开发、串珠发展”的思路和“产城一体、板块推进、中疏外扩、成网增绿”的原则,加大“一体两翼”中心城市建设力度,实施城建重点工程87个,其中续建工程36个,新建工程51个,总投资达到174.3亿元,年度投资任务65亿元。集中精力推进“十大工程”,西街旧城改造安置房建成入住,环城北路6月底前建成通车,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新建商洛高级中学主体基本建成,商丹城市干线、商洛城市干线完成路基主体工程,商鞅大道及滨江银杏公园建成,市一级客运中心投入运营,环城南线和南秦新区全面启动建设。
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棚户区改造放在城镇化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主要抓手,建立健全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管理机制,出台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调查登记办法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分级负责,依法征收、安置先行,配套建设、整片推进”的原则,突出抓好商运区域、黄沙桥片区、通江路东侧等棚户区改造工程,努力把棚户区建成城市发展的新亮点。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县城、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9条干线公路、11条县乡公路、47条通村水泥路建设,新建县乡公路162公里、通村水泥路200公里。持续推进城网农网升级改造,抓好19个电源点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镇云及商镇“五位一体”等统筹城乡示范区建设,以提高入住率为重点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善在建项目综合服务设施,新建项目更加注重选址宜居性,建成项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全年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42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0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万户,让群众搬进新居的同时优化城镇布局和功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完成86个新型城乡社区建设任务。三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政策衔接,逐步建立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保障体系。
全力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途径,作为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为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指数的有力抓手。围绕“环境美、经济强、民风好”的建设要求,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从今年起每年每个区县至少打造2个、全市每年打造15个左右高标准“秦岭美丽乡村”,带动抓好“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与“全国美丽乡村”创建,形成“普遍提升、明珠镶嵌”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以精品意识推进,加快建设安全高效便利的市政公用设施,合理布局公益性菜市场和便民超市,统筹建设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建设、公共空间使用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线布局、公用标识、垃圾分类、停车站点、户外广告等事项。大力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扎实做好中心城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深入开展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城镇等创建活动。加大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搞好智慧城市试点,加快智慧城管建设。
(五)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加快推进循环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继续做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产品上下游衔接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实施60个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延伸拓展10大循环产业链。加快园区绿色化、生态化、低碳化改造步伐,加大循环园区、循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扎实搞好丹江等流域综合治理。健全断面监测月考核、季评比、定期公布、年终问责制度,深入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系统实施堤防、治污、湿地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完善水源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好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不正常问题,确保丹江出境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
强力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全力推进“气化商洛”建设,加快实施“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启动丹凤至商南、商州至洛南、商州至山阳等气化工程,适时开展西安至镇安、柞水气化工程前期工作,努力使全市气化总人口达到12万人。全面推行超净排放、热电联产和脱硝除尘技术,有序拆改城区燃煤锅炉,坚决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建立市县联网的大气监控数据中心,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狠抓资源节约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资源环境总量控制、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等制度,全面做好节地、节水、节能工作。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加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从数量质量两个方面守住耕地红线。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位“双控制”。扎实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健全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
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和农村清洁工程。扎实搞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加快主要河流、公路沿线坡耕地退耕还林,继续抓好中心城市城周绿化和生态绿道建设,统筹实施小流域治理等重点工程,完成造林绿化3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00平方公里。扎实推进工矿废弃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尾矿库的综合整治,积极防治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以更实的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方略,以改善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产业、增强发展能力为重点,全面深化“双包双促”精准扶贫,投放扶贫贴息贷款3.5亿元,扶持3万贫困户发展产业,抓好11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坚持将陕南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四区”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搬迁安置房、保障房、商品房、棚改房“四房”打通,新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90个,搬迁1.6万户。通过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挖“险根”、除“穷根”,确保8.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认真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适度放宽创业促就业个人小额贷款额度和贴息年限。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五保合一”试点,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社会保险制度人群全覆盖。按照托底线、保基本、可持续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工作,做好救急救难和减灾救灾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事业,改善社会福利,支持慈善事业,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抓好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各类弱势群体“雪中送炭”。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提高学前一年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城区中小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教学体制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中职教育规模化实用化发展步伐,支持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内涵式发展。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围绕群众“少生疾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四大目标,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四大体系,突出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镇安县医改综合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认真落实全科医生制度,有序放开社会力量办医准入。进一步提升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将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到400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以内。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基层文化场所建设和文化资源整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完成151个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配送。实施城市数字影院、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应急广播、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加快镇村综合文体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商洛法院工作报告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xx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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