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工作总结(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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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工作总结(优质19篇)
时间:2023-12-13 13:16:18     小编:念青松

总结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它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自己,并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以下是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一

在我大学的最后一学期,我有幸成为一名三供一业实习生,深入了解并参与了一个重要的部门实践机会。在这个实习期间,我遇到了很多挑战和困难,但同时也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了解了三供一业,还学会了重要的实践技能,并且调整了自己对工作的态度和期望。下面是我对三供一业实习生经历的心得体会。

首先,三供一业实习使我深入了解了这个行业的基本情况。在实习的最初几天,我注意到这个行业是一个充满竞争和压力的行业。项目的进展常常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时间、预算和需求变化等等。我了解到在这个行业中,只有具备丰富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才能够取得成功。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实践,我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在这个行业站稳脚跟。

其次,三供一业实习让我学会了重要的实践技能。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多个项目,学会了如何进行项目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和与团队合作。我发现,项目管理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细心和耐心。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协作,我掌握了如何与不同性格和背景的人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以实现项目的成功。我还学到了如何应对问题和挑战,采取灵活的方法和策略,以解决出现在项目中的各种难题。

第三,三供一业实习调整了我的工作态度和期望。在实习的前期,我对工作抱有很高的期望,希望能够迅速融入团队并参与重要的决策。然而,我很快意识到,在现实中,作为实习生,我的角色是从小事做起,并逐渐积累经验和知识。我从实践中认识到,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自己不断努力和成长的结果。因此,我开始努力改变自己的心态,调整了对工作的期望,并重视每一个工作的细节。

最后,三供一业实习让我更加清楚了自己的职业规划。通过实习期间的观察和实践,我逐渐明确了自己的兴趣和潜力所在。我发现我对项目管理和团队合作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在这些方面有着一定的潜力。因此,我决定将来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发展这些能力,以此作为我的职业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三供一业实习生经历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让我了解了行业的基本情况,还培养了我重要的实践技能,并调整了我的工作态度和期望。通过实习,我更加清楚了自己的职业规划,明确了自己的兴趣和潜力所在。我相信,这次实习将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二

辽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驻辽阳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下面是方案的详细内容。

驻辽阳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

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六、移交与接收企业责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具体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七、分离移交项目管理和实施。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支付。

制定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由接收单位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照我市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区和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工程改造预算报市专家审核组论证确定。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九、资产处置。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移交企业协调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四、接收主体。

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

(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二)供热职能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公司承担。

(三)供水职能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物业职能由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担保公司)承担。

五、责任分工。

(一)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电组、供暖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市国资委负责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体协调推进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负责与省国资委沟通联系并及时报送我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负责资产组工作,牵头做好资产接收有关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供电组工作,制定供电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供电公司实施供电接收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立项等工作。

3.市建委负责供水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水务集团实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产局负责供暖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企业实施供暖接收工作。负责物业组工作,制定物业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汇鼎公司和沈阳担保公司实施物业接收工作。

5.市财政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移交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社保接续等工作。

7.市规划国土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土地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8.市环保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三供一业”维修设施改造涉及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

9.市信访局负责维稳组工作,牵头做好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

10.市公安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以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协调工作。

11.沈阳供电公司在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电网的统一部署,做好供电接收工作。

12.沈阳水务集团在市建委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阳公用集团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担保公司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物业接收工作。

六、资产处置。

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驻沈央企协调提供。

七、操作流程。

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相关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房产局分别组织接收企业与驻沈央企进行对接,参照《驻沈阳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开展现场勘察等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分离移交费用。交接双方分歧较大的,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和裁定,相关企业应服从专家组的裁定结果。费用测算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移交协议,约定相关责任、义务等事宜。驻沈央企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有关规定,根据移交协议向上级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申请相关费用。资金到位后进行资产交接,并由接收方启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项目改造完工后,交接双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移交接收工作。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促进驻沈央企改革发展、改善企业家属区居民生活、整合社会资源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1.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接收的土地、房产,由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房产局、国资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补办有关权属证书后进行移交。

2.市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有关审批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

3.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减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绿地、卫生防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相关问题。

5.“三供一业”移交接收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稳妥做好维稳工作。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属人、属事、属地”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稳步推进。在移交过程中,驻沈央企承担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要向本企业职工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职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业要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职能正常运转,并做好接收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三

作为大学生,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的重要一步。而亲身经历三供一业实习生的实习生活,不仅让我对实际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下面我将从实习的目的、实习具体内容、所得到的经验与收获、遇到的困难与解决方法以及对未来的规划等几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实习心得体会。

首先,谈到实习的目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希望能够通过实习来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对我来说,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实习来实现自身的成长与进步。在实习之前,我对三供一业行业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课本知识的层面上,通过实习,我希望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行业的特点和运作方式。

接下来,我谈一下具体的实习内容。作为实习生,我被分配到了一个大型医药公司的采购部门,主要负责协助采购人员完成采购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协助采购人员完成供应商的筛选和沟通、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协商谈判等。通过这些工作,我深入了解了采购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并通过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得到了更加丰富和全面的实践经验。

在实习期间,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收获。首先,我学会了如何与不同类型的供应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在采购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与供应商的沟通能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次,我学到了如何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在实践中,我发现采购计划的编制需要考虑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制定出一个满足需求又不浪费资源的采购计划。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如何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和解决。通过实践,我逐渐培养了一种的应变能力,能够在压力下保持冷静并迅速应对问题。

当然,在实习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由于缺乏实践经验,我在与供应商的沟通和谈判中常常感到紧张和不自信。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一个比较健谈的人,但是在工作中需要与陌生人进行沟通时,总是感到有些拘束。为了克服这个困难,我主动向导师请教并寻求帮助,在导师的指导下,我逐渐克服了紧张和不自信的情绪。此外,我也遇到了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的安排上产生了一定的冲突。为了克服这个困扰,我学会了合理安排时间和任务的能力,将工作和学习合理地组织起来。

最后,谈到对未来的规划。通过实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对三供一业行业的兴趣和认识。我认识到,这个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仅薪资待遇相对较高,而且具有很大的晋升空间。因此,我决定将来继续从事三供一业行业,并通过深入的学习和实践,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这个行业中取得更好的发展。

总的来说,通过三供一业实习生的实习经历,我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实践经验,也明确了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实习不仅仅是一种体验,更是一次对自己的考验和提升。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才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因此,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实践为基础,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四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18号)以及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发的《阳泉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阳国资发〔20xx〕108号)精神及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

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形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政策性破产、关闭撤销的国有企业未按规定移交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其中:供水分离移交至市自来水公司;供热分离移交至市热力公司;供气分离移交至市煤气公司,供电分离移交至市供电公司;物业分离移交至区政府指定部门。

物业分离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社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接收工作。

(一)落实责任主体。

1、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接收主体是区政府。中央、省、市属驻区国有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申报并与接收单位对接,按时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设施设备的现状,按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离移交资产、费用、人员安置)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2、为防止出现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行为,优先移交给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无专业化国有接收单位的,可指定相关部门或机构接收,由接收部门或机构将有关业务委托专业化企业运营管理。

3、对基本符合移交条件的“三供一业”应一次性整体接收,由接收单位负责全面运维管理,移交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协商,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设立过渡期。过渡期间由移交企业收取相关费用,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和维修改造,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二)探索物业管理移交途径。

按照国家彻底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精神,物业管理职能要在移交方与接收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彻底移交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不得成立物业公司接收“三供一业”,现有物业公司的管理职能也应彻底移交区政府。区政府积极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具有物业资质物业管理公司跨区域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所在地街道指导下,由业主大会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三)明晰职工家属住房产权性质。

移交企业应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住宅的产权进行明确。对具有完全私有产权的,移交企业应及时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办理相关证件;对不具有完全私有产权(如经济适用房)或暂时无法办理的,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对租赁性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企业与住户协商,完善住房租赁合同,妥善处理房屋产权问题。

(四)职工安置。

移交的物业从业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分流安置;劳务派遣人员等非移交企业的职工由移交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一)移交企业应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移交申请,区政府应于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移交申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移交“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情况、日常运维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从业人员人数、涉及居民住户数量、收费标准等。

(二)区住建局确定工作联系人,与移交企业对拟接收的“三供一业”进行工作对接。

(三)以区住建局为主,各街道、相关部门配合,对拟接收的“一业”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对需维修改造的提出改造方案,与移交企业进行协商,确定改造方案。

(四)移交企业应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组织企业移交家属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移交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并组织实施。移交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三供一业”移交涉及家属区的名称和区位、资产状况、设施设备状况、人员、维修改造费用负担、技术资料等。其中,对维修改造任务较大的,可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

分离移交费用以移交企业承担为主,政府给予补助。费用项目具体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费用测算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阳泉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建设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测算。分离移交费用的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确定。双方在移交方案及费用审核方面分歧较大的,由区“三供一业”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裁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核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有效衔接和“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改造移交。

中央、省、市驻区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后续运营费用较大、区政府负担较重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助金额和补助方式。

(一)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移交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70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一)规范审核程序。

依据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对移交到其他所有制企业的,由区政府先行接收,再委托专业化公司运营管理,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资产、土地等进行处置,可依法转让,也可依法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持有股份,实行混合所有制。

(二)严格移交程序。

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一)区政府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我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建军兼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李志刚、高鹏兼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

区财政局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工作。

各街道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接收和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管理指导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三供一业”收费等价格监管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

(二)移交企业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施工保障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主动与区政府协商,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分离移交工作。

(三)抓住政策“窗口期”,切实用好国家相关政策。按照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包含中央下放的政策性破产企业)以及驻晋中央企业补助政策的时间节点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中央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申请上报工作。补助资金申请的必备条件为移交双方签订移交协议,20xx年底前,移交企业与区人民政府要全部签订移交框架协议。

(四)做好宣传和稳定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的稳定问题,维护分离移交职工的合法利益,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过渡。

(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并向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报告。

(二)各有关行政审批和执法部门要给予全面配合,简化手续,减免相关费用,确保维修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三)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规范使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查处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五

近来,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受到关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xx年“三供一业”

欢迎阅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

(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二)供热职能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公司承担。

(三)供水职能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物业职能由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担保公司)承担。

(一)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电组、供暖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市国资委负责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体协调推进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负责与省国资委沟通联系并及时报送我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负责资产组工作,牵头做好资产接收有关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供电组工作,制定供电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供电公司实施供电接收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立项等工作。

3.市建委负责供水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水务集团实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产局负责供暖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企业实施供暖接收工作。负责物业组工作,制定物业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汇鼎公司和沈阳担保公司实施物业接收工作。

5.市财政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移交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社保接续等工作。

7.市规划国土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土地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8.市环保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三供一业”维修设施改造涉及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

9.市信访局负责维稳组工作,牵头做好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

10.市公安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以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协调工作。

11.沈阳供电公司在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电网的统一部署,做好供电接收工作。

12.沈阳水务集团在市建委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阳公用集团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担保公司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物业接收工作。

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驻沈央企协调提供。

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相关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房产局分别组织接收企业与驻沈央企进行对接,参照《驻沈阳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开展现场勘察等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分离移交费用。交接双方分歧较大的,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和裁定,相关企业应服从专家组的裁定结果。费用测算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移交协议,约定相关责任、义务等事宜。驻沈央企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有关规定,根据移交协议向上级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申请相关费用。资金到位后进行资产交接,并由接收方启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项目改造完工后,交接双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一)高度重视移交接收工作。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促进驻沈央企改革发展、改善企业家属区居民生活、整合社会资源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1.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接收的土地、房产,由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房产局、国资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补办有关权属证书后进行移交。

2.市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有关审批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

3.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减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绿地、卫生防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相关问题。

5.“三供一业”移交接收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稳妥做好维稳工作。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属人、属事、属地”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稳步推进。在移交过程中,驻沈央企承担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要向本企业职工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职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业要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职能正常运转,并做好接收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根据国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具体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制定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由接收单位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照我市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区和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工程改造预算报市专家审核组论证确定。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移交企业协调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六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促进企业轻装上阵的重大改革措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把握国家、省、市及潞安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题推进会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职工家属区的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进行社会化管理,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分离移交,不再承担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

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以维护职工利益为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点,为快速推进、高效对接,高质量的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特成立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并制定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领导组及职责组。

长: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后勤矿长。

经营矿长。

工会主席。

纪委书记。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通风矿长。

安全矿长。

成员:企业管理科财务科。

劳动工资科。

法律顾问室。

党委宣传部。

电力科。

后勤中心/7基本建设科。

矿长办公室。

计划科。

审计科。

党委组织部。

环保办公室。

人事科。

信访办公室。

广播电视台。

保卫科纪。

委调研室。

机电技术管理中心。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部署、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

(二)推进组及职责。

领导组下设六个推进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资产组、维修改造组、职工安置组、法律顾问组、宣传维稳组。、综合协调组:

成员:企业管理科牵头,后勤中心、社区、调研室、矿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配合。

责:协助领导组做好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政策沟通、督导检查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起草、修正工作;负责对接收单位及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接集团相关单位做好资料、图纸、方案等报备工作。、资产组:

成员:财务科牵头,后勤中心、社区、计划科、审计科、基本建设科、机电技术管理中心、电力科等相关单位配合。

责:负责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的编制、申请、上报工作;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的审核备案、账务处理、维修改造资金补助申请的总体协调以及参与维修改造费用的测算指导等工作;负/7责“三供一业”各类资产原值、现值、负债、折旧等账目资料的查询、审核等工作;负责“三供一业”收费账目、缴费情况、运营情况等工作。、维修改造组:

成员:社区牵头,后勤中心、基本建设科、计划科、机电技术管理中心、电力科、财务科、审计科、环保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配合。

责: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方案的指导、编制、上报等工作;负责“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费用的测算、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与接收方协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方案并共同测算维修改造费用。、职工安置组:

成员:劳动工资科牵头,社区、党委组织部、人事科、后勤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

成员:法律顾问室牵头,所涉相关部门配合。

成员:党委宣传部牵头,社区、信访办公室、纪委、广播电视台、保卫科等配合。

责: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宣传、维稳工作,负责向本矿/7职工宣传、解读“三供一业”相关政策,做好职工思想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宣传维稳工作的督导等相关工作。

(三)专业组及职责。

在推进组的基础上,下设五个专业组,分别为:供电组(电力科、供电队)、供暖组(供暖队)、供水组(供水队)、供气组(液化气站)、物业组(社区),协调配合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我矿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液化气)、物业管理工作。三、移交程序。

(一)提出移交申请。我矿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移交申请,移交的主要内容包括移交“三供一业”设施设备情况、日常运维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从业人员人数、涉及居民住户数量、收费标准等,同时提交资产移交清单。

(二)明确接收单位。由县人民政府明确接收牵头部门、工作联系人,对“三供一业”进行工作对接。/7(三)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对拟接收的“三供一业”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对需维修改造部分提出改造方案,进行协商,确定改造方案。

(四)签订移交协议。我矿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并组织实施。移交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供一业”移交涉及家属区的名称和区位、资产状况、设施设备状况、人员、维修改造费用负担、技术资料等。如维修改造任务较大,可签订移交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

四、工作步骤。

(一)年月日前,制定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定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申请及资产移交清单。

(二)年月底前,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申请及资产移交清单。

根据县人民政府审批情况,对拟接收的“三供一业”设施设备与接收单位进行协商后进行资产评估。

(三)年月日前,制定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方案和费用测算。

(四)年月底前,与接收方依据《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费用测算依据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号),协商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共同测算维修改造费用。经双方认可后,签订移交协议或移交框架协议。

(五)年月日前,制定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7(六)年月底前,申请立项批复,上报申请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

(七)年月——年底前,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我矿所涉相关单位应明确关键节点,超前调研摸底,提前安排部署,积极与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建立良好的对接沟通机制,确保“三供一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三供一业”所涉资产应核定清楚,为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三)“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方案要按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经济合算,能够满足正常运行维护,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费用测算依据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号)进行方案设计。

(四)清晰职工家属住房产权。矿后勤中心、社区要主动与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家属区范围内的住宅产权进行明确。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具有完全私有产权住宅,应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好房屋产权问题。

(五)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与接收单位积极协商,本着工作需要、优先安置现有从业人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落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明确涉及职工情况、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内容。不能移交的“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应妥善分流安置;/7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分离移交费用主要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和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用等。费用测算由我矿与接收单位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费用测算依据标准的通知》(长政办发﹝﹞号)执行。

(七)做好政策宣贯和维稳工作。宣传维稳组要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尤其是与政府部门对接后,要通过多种渠道全方面、多角度、高频率的宣传介绍“三供一业”分离工作内容,促进广大职工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七

在今天(13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上,xxx主任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xxx主任肖亚庆说,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所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仍制约着他们进一步发展。

肖亚庆表示,目前各级xxx监管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万个,其中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约4900个,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承担费用1400多亿元。

据介绍,2012年起,财政部配合xxx率先在黑龙江省等地区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2012年到去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亿元。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肖亚庆表示,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将按照比例预拨、据实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为减轻企业筹资压力,加快推进分离移交,中央财政根据企业签订协议的情况,分别按照应补助金额的90%,或者全额来预拨资金,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后,再据实清算。

拓展阅读:用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鲁瑞。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中航工业东安(简称“东安”)推进分离移交工作起步较早,2008年完成了供水职能的分离移交。自2012年以来,东安成立项目团队,按照项目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的分离移交,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所有分离移交工作任务。

东安专门成立“三供一业”分离项目团队,按照项目管理规范的管理流程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实践证明,正是项目管理的有效贯彻和落实,确保了东安“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科学决策、有效实施和项目成功。

有章可循,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启动前,通过认真的swot分析,东安高层和执行层一致坚信要抓住国家支持企业减负的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克服现金流紧张的压力,勇于挑战存在的问题,力求尽早实现“三供一业”职能的分离移交。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八

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六、移交与接收企业责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具体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七、分离移交项目管理和实施。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支付。

制定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由接收单位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照我市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区和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工程改造预算报市专家审核组论证确定。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九、资产处置。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移交企业协调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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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九

在为期五天的学习中认识到三供一业改造的必要性,我有以下几点认知。

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利国利民。

二、三供一业的形式是移交,实质是社会化管理。

1、清算报告正文。

2.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

3.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四、通过学习培训感受到自己掌握的知识太少了,在改造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前准备清算需要的资料。

五、在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法律政策上请教刘锡民老师,清算中遇到疑问请教连国栋老师。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四、接收主体。

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

(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二)供热职能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公司承担。

(三)供水职能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物业职能由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担保公司)承担。

五、责任分工。

(一)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电组、供暖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市国资委负责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体协调推进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负责与省国资委沟通联系并及时报送我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负责资产组工作,牵头做好资产接收有关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供电组工作,制定供电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供电公司实施供电接收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立项等工作。

3.市建委负责供水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水务集团实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产局负责供暖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企业实施供暖接收工作。负责物业组工作,制定物业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汇鼎公司和沈阳担保公司实施物业接收工作。

5.市财政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移交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社保接续等工作。

7.市规划国土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土地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8.市环保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三供一业”维修设施改造涉及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

9.市信访局负责维稳组工作,牵头做好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

10.市公安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以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协调工作。

11.沈阳供电公司在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电网的统一部署,做好供电接收工作。

12.沈阳水务集团在市建委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阳公用集团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担保公司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物业接收工作。

六、资产处置。

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驻沈央企协调提供。

七、操作流程。

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相关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房产局分别组织接收企业与驻沈央企进行对接,参照《驻沈阳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开展现场勘察等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分离移交费用。交接双方分歧较大的,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和裁定,相关企业应服从专家组的裁定结果。费用测算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移交协议,约定相关责任、义务等事宜。驻沈央企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有关规定,根据移交协议向上级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申请相关费用。资金到位后进行资产交接,并由接收方启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项目改造完工后,交接双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移交接收工作。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促进驻沈央企改革发展、改善企业家属区居民生活、整合社会资源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1.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接收的土地、房产,由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房产局、国资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补办有关权属证书后进行移交。

2.市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有关审批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

3.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减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绿地、卫生防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相关问题。

5.“三供一业”移交接收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稳妥做好维稳工作。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属人、属事、属地”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稳步推进。在移交过程中,驻沈央企承担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要向本企业职工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职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业要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职能正常运转,并做好接收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制定了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基本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中央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的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原政策性破产企业),包括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三供一业”是指分离移交前中央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第四条补助资金分配遵循“分项核定、比例补助、年度预拨、据实清算”的原则。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补助资金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拨付和清算,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集团公司按要求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并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审核集团公司汇总上报的补助资金申请,编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预算,督促集团公司合理使用补助资金,并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情况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负责制定本集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总体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集团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补助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接受财政部、国资委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补助范围和比例。

第六条补助范围是中央企业在201月1日以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中央企业在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中央财政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予以补助,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和改造费用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50%,对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100%。

第三章补助资金申请、预拨和清算。

第九条中央企业已签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或者框架协议的,可以申请预拨补助资金。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完成后,中央企业应当及时申请清算补助资金。

签署框架协议的中央企业,应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签署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

第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当向集团公司报送补助资金预拨申请文件。集团公司审核汇总形成本集团补助资金预拨申请文件,2016年8月底前报送至国资委、财政部,以后年度每年于2月底前报送至国资委、财政部。

第十一条补助资金预拨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总体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拟(已)分离移交项目基本情况、分离移交费用预算金额、申请补助金额,以前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同时包括以下材料:

(一)相关协议、分离移交费用预算金额说明及相关依据文件等材料。

(二)相关企业属于原政策性破产企业范围的证明材料。

(三)补助资金预拨申请表(见附表1)。

第十二条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后,集团公司随同补助资金预拨申请文件一并报送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文件。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离移交费用支出情况、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同时包括以下材料:

(一)移交协议、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分离移交费用清单、资金支付凭证等材料。

(二)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见附表2)。

第十三条国资委对集团公司报送的补助资金预拨和清算申请文件进行审核,2016年9月15日前将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以后年度每年于3月20日前将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并同时报送预拨资金审核汇总表(见附表3)、清算资金审核汇总表(见附表4)、资金拨付审核意见表(见附表5)。

第十四条财政部对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复核后,核定中央财政应补助金额,并按照以下标准预拨和清算:

(一)对签署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协议的,按应补助金额的全额预拨。

(二)对签署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框架协议的,按不超过应补助金额的90%预拨。

第十五条财政部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集团公司。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提交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文件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月底前,逾期未提交的,财政部将会同国资委进行清算审核。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

第十八条财政部、国资委适时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等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中央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作为费用性支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资产无偿划转和移交的,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做好审核批准、报备、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和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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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供电分公司关于“三供一业”主辅分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我公司职工家属区两个家属院,即新家属院户,旧家属院户,共计户。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6月至10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筹备工作。第二阶段:11月12月,签订“三供一业”改造协议和移交协议。

第三阶段:2018年底前完成我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改造到户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由负责,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我公司主要任务是供水分离移交工作,供电已经分离,其他方面不涉及。提前做好供水移交协商工作,确保×××自来水公司按时接收。

六、移交与接收责任分工。

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各项手续。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协商解决。

七、分离移交项目管理和实施。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分离移交费用测算和支付。

制定×××供电分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供电分公司。

2017年8月16日。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三

1.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分离移交正式协议,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违约责任、项目建设标准、分离移交范围、项目建设时间、户均改造费用标准、资产移交等事项。

2.接收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根据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立项。

3.接收单位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备案。

4.市建设局牵头、国资委、财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维修改造方案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确定维修改造方案。

5.接收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组织项目设计,绘制蓝图。6.委托工程造价单位对维修改造项目依据“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编制工程造价预算。

7.接收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8.接收单位会同移交企业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拨付维修改造启动资金。

9.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严格以“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为依据组织施工。

10.由接收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11.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三供一业”整体移交至接收单位。

12.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通过相关部门出具划转文件,划转至接收单位。

13.接收单位会同移交企业申请补助资金清算,分离移交全面完成。

;.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四

(二〇**年**月**日)。

一、**公司第**次职工大会于**年**月**日在**店**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的听取了**同志代表总公司“三供一业”移交办公室,就此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的必然性必要性、接收单位的相关情况、职工所关心的生存问题,所做的报告,并系统的回答了一个时期来,职工提出的各类具体问题。

二、**物业公司经理**同志对《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做了具体说明。会议对《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这个方案。

会议认为,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和必须,是改革的大趋势,势在必行。

会议号召全体职工,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理性的认识和把握形势,克服指责埋怨情绪,积极的对待和支持这场改革,在对企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前提下,做出自己的选择。

会议对即将报名奔赴新单位工作的**名同志表示致敬,并期待着他们今后能够把**家属区服务、管理的更好。同时,会议也寄希望**物业留下来的干部与职工,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不回避、不逃避、不等、不靠,切实以我们**物业人的聪明才智,在二次创业中,积极探索,准确定位,以坚定的步伐,乐观的态度,精心的组织,艰辛的付出,开辟一片**物业人自食其力的新天地。

会议由总公司副总经理**同志主持。

**公司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相关政策,在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下,**两公司经**集团同意,依据哈囯资发[2008]37号文件要求,将正式与哈尔滨市属接收方签订《**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依此协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有22名正式职工,随业务移交,调转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为使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人员移交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对移交人员工作生活及未来发展高度负责的原则。

(二)对移交人员的确定,釆取按物管区域成建制划拨与职工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

(如自愿报名额满,则不再按区域成建制划拨)。

(三)对移交具体人员的确认,坚持对交接双方企业负责、双向选择的原则。(四)和谐稳定,平稳过渡,确保**自有生活区服务管理质量不断提高的原则。

二、拟移交人员的职别与年龄结构。

(一)领导干部与管理人员**人;(二)技术工人(含技师)**人。

(三)五年内将正式退休的职工限定在**人以内。

三、步骤与方法。

(一)**物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向全体职工通报企业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的必然性、接收单位基本状况、移交人员待遇等,审查通过《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

(二)职工可自愿报名(递交个人书面申请)。依报名情况,确定成建制移交人员的物业小区。

(三)**公司总经理部听取拟移交人员、资产等情况的报告。确认有关事宜。

(四)如拟定与报名人数大于应移交人数,由接收单位从名单中选择接收人员。(五)人员确定后,双方进入物业职能、资产移交过渡阶段。

四、其它工作与相关事宜。

(一)移交人员名单一旦确定,**公司人力资源处即进入移交人员的工资、工龄买断、企业年金的具体测算。“五险一金”档案的整理,双方移交基准日之前,完成全部交接。

(二)依《**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协议》附件,双方交接基准日之后,乙方“在实际管理中依然需要增加人员,甲方未移交的物管专业人员,享有优先被选用权”;**公司开发新建小区竣工,接收方可按新建住宅建筑面积的万分之零点五继续接受**物业人员。凡再次分离的原**物业人员,不再享受本次移交的一次性倾斜政策(如晋升工资、工龄买断、支付退休前企业年金、就医应自付部分补贴等)。

(三)本方案需经**物业职工大会应到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实施。

**公司。

**年**月**日注:此件已经**公司第二十次职工大会满票通过。

*市国资委文件*国资发〔20**〕**号。

**市国资委关于**有限公司**公司家属区物业分离费用预算的审核意见。

**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有限公司家属区物业移交费用的请示》(**〔20**〕**号)收悉。经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实地踏查,按照《关于分离市属国有企业水、电、供热及物业所需费用测算依据与标准》,现对**工业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有限公司家属区物业分离费用预算**万元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经审核,**有限公司家属区物业分离费用预算为**万元,较原预算核减**万元。以上分离项目费用审核情况详见《审核报告书》。

二、以上费用预算审核意见仅作为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的依据,**有限公司、**公司实施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移交,要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国资发字〔2008〕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

**年**月**日。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五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资源以及资金的需求也不断的上涨。为了更好的应用我国资源进行经济建设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主要是指将国有企业职工生活所耗用的水、电、气以及物业方面的整体管理,逐渐从国有企业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切??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针对这种变化,本文在了解“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的必要性的基础上,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移交的稳定管理提出一定的对策。

关键词:“三供一业”;移交;稳定管理;对策。

“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作为我国企业普遍实施的一种管理体制,正在逐渐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一定要不断提高其稳定管理的能力。这种专业的管理工作,对其进行有效的实施与监督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其涉及到员工生活的很多方面。因此,加强对于员工的意识的转变,促使其更好的配合“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是移交管理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般来说,我国在对于企业员工的电、水、气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是比较大的,需要耗费较多的资源。很多小区的物业管理又不全面,很容易出现物业费用收取不及时的现象出现。再加上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经营状况的不理想等情况,都为企业的管理造成很多的阻碍。“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可以更好的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不断提升其生产经营的能力,是保持其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很重要的一种手段。

但是,“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员工的利益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很造成员工一定时期的不适应情况出现。尤其是从事后勤部门服务的老一代的人员,由于其思想认识比较落后,又很注重自己的利益,就会不能及时的适应这种管理模式的变更,会产生一系列恐慌、畏惧等心里状态。[1]因此,企业在进行“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时,怎样合理的把握员工的状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引导,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能够保证“三供一业”移交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企业“三供一业”移交中队伍稳定管理工作对策。

1.加强宣传与引导。

对于“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宣传,企业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的效率。通过对于制度政策的了解,进行“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合理宣传,使移交工作的优势之处被员工所熟知并接受。可以采取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宣传,同时正确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介,扩宽宣传的渠道,使得“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能够更好的传达到企业员工处,增强移交工作的认同感。同时,企业要设立一定的问询窗口,及时解决员工在“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期间存在的问题,促进移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首先要进行工作开展前的引导工作,使员认识到“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对于企业以及员工自身发展存在的好处,使其认同并支持“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开展;[2]在“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针对管理模式转变过程中一些制度、方案、利益等多种问题进行合理的引导,解决其在移交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问题,使其不断的配合移交工作的开展;另外,在移交工作完成后,企业要及时掌握员工心理,了解其在工作的转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惑,促进“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稳定管理。

2.积极主动的参与管理。

由于“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会对于员工的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其很容易出现反常心理,会对移交工作不认同。针对这种情况,企业要进行积极的引导,不断解决其问题,合理化解决移交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积极主动的帮助员工了解移交政策,与政策带来的积极影响,使其正视移交工作的开展。同时不断的了解并解决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移交工作的顺利程度。针对移交工作开展过程中员工关心的问题,一定要进行及时的回应与解决,积极主动的应对问题并处理问题,促进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善自己的职责。

(1)正面宣传引导。

相关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介,不断对“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进行正面的引导。使员工尽早的了解到“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不断提升改革工作的认同感。针对员工在“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积极的将其解决,正确的进行舆论引导,使员工不断提升移交工作的信息,将消极的情绪逐渐转向正缺应对改革的动力,促进员工积极的参与到移交工作中来,促进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2)注重顶层设计。

针对“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带来的变化,企业一定要不断的对员工的需求进行一定的了解。通过对企业发展的历史、移交的政策制度等多种情况的了解,综合企业与员工等多方面的利益,制定一种最适应的管理制度方案,寻求最佳的发展方式,为其顺利的执行提供一定的基础。同时,在进行“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多渠道的安置政策,使得员工有不同的选择,不会造成较大的员工失业问题。

(3)注重依法规范。

由于“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改革制度,在进行移交的过程中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3]因此,对于企业移交工作的开展,一定要对其进行依法进行,提高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严格移交工作开展各个不同阶段的法律的遵守情况,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开,尽最大程度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同时,对于企业的员工安置政策,要提升其覆盖面,使得员工能充分熟悉这项制度,不断的寻求改善意见,促进制度方法的落实与完善。

三、结语。

在“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由于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人们生活用电、“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用水等价格产生一定的变化,很容易造成其不能及时接受的现象出现。因此,对于一定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升管理部门的管理,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考虑员工的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安置。特别是对于员工方面的管理,一定要不断的了解企业员工的诉求,增强其知情权与选择权,增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认同感,促使其更加顺利有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鲁瑞.用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n].中国航空报,2015-12-8(002).[2]刘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将在衡全面推开[n].衡阳日报,2016-6-27(001).[3]谭玉华.企业“三供一业”移交中做好队伍稳定工作的对策[j].冶金企业文化,2016,5:32-33.作者简介:宁慧(1983-),女,山西长治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分公司后勤中心财务部,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主要从事会计学研究。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三提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市、县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提升”活动为载体和抓手,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为主线,紧紧围绕“争创五个好,筑坚强堡垒;争当五模范,树先锋形象”主题,紧扣“打造城郊特色经济乡和坝头文明生态乡”目标,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遵循以下六项原则:一是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活动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做到两促进、两提高。二是实施分类指导。要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确定活动主题,设计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三是推动科学发展。要进一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在各项工作上当先锋、作表率。四是促进社会和谐。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重要作用,积极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五是服务人民群众。认真贯彻群众路线,主动服务人民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六是加强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加强党员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三、争创目标和重点。

党组织争创“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共产党员争当“五模范”:自觉学习的模范、执行政策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

争创重点:全乡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争创“五个好”、“五模范”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党支部要着力构建科技推广、治安防控、公共服务三大网络;党员要争做脱贫致富带头人、服务群众贴心人、政策法规明白人、勤政廉洁放心人。机关党支部(包括学校、医院、信用社等支部)要争创“五型”机关;党员要争做学习表率、业务尖子、创新能手、服务标兵、廉洁楷模。

四、方法步骤。

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利用2010年4月下旬—2012年十八大召开前这段时间,通过宣传部署、全面争创、对标定位、晋档升级、总结表彰等环节工作,促进我乡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0年4月下旬—5月下旬)。

要结合“三提升”活动,通过标语、板报、新闻媒体等途径搞好宣传发动,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迅速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1、迅速动员部署。按照全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支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机关支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悬挂相关标语,并将方案报乡活动办公室;农村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在一周内召开支部动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将会议情况上报乡活动办公室,各村至少刷写一条“创先争优”或“三提升”活动标语。

2、组织学习讨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阶段(2010年6月上旬—2010年7月下旬)。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争创活动,重点抓好三项活动。

3、培训教育活动。全乡党员干部中开展“科技攻关学赵治海、干事创业学郭建仁、为民服务学王彦生”活动,开展“集中活动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机关支部,结合党员“双育”工程,通过调查研究、专题辅导、参观考察等方式,全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农村支部,以转变生产、经营、生活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为重点,组织党员群众向先进个人、先进村庄学习;每村组织本村村民至少开展一次农业典型观摩活动。

4、结对帮扶活动。在全乡党员中开展“三比三看”(即比作风,看谁党性好;比致富,看谁本领高;比带头,看谁帮扶能力强)活动,开展党员一句话服务承诺、“手拉手”结对帮扶和走访慰问活动。机关支部,点亮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评比服务群众先进党员。农村支部,每个村必须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搭建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两委成员一句话服务承诺要张贴于便民服务中心);引导和鼓励本村致富能手、先进模范与村民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

5、组织创新活动。在农村,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结合新民居建设布局调整,推进农村党组织联村共建。

(三)对标定位阶段(2010年8月上旬—2010年8月下旬)。

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对标定位”作为创先争优的基础和核心,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6、深入查找问题。机关支部,立足本单位、本站所实际情况,征求群众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方案上报乡活动办公室;党员个人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写问题查找整改报告。主要领导要针对本单位重点工作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问计调研活动,调研报告上报县活动办公室。农村支部,立足本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本村村民意见,查找制约本村发展的问题,根据本村优势,提出解决方案,征求意见书和方案上报乡活动办公室;设岗党员要查找个人在党性修养、业务素质、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创先争优积极性不高、措施不硬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村书记的问题查找整改报告上报乡活动办公室。

7、选树典型标杆。做好典型选树工作,结合全县“百业标兵”选树活动,在本支部选树业务最好、标准最高、效率最快,具有较强公众影响力的业务能手、行业模范、服务标兵。农村支部尤其做好流动党员典型的选树。每个支部至少选树一名典型,并将典型材料上报乡活动办公室。做好典型宣传工作,各支部要对个人先进典型事迹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增强标兵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与标兵看齐、向标兵学习,带动本行业、本系统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8、开展对标定位。按照“同类可比性”的原则,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结合选树标杆活动,分别开展“对标定位、创先争优”活动,选准对标典型,确定赶超内容,制定赶超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赶超措施,形成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对标定位报告。各级党组织对标定位报告上报乡活动办公室。各级党组织尤其做好无职党员的对标定位工作,引导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晋档升级阶段(2010年9月上旬—2012年4月下旬)。

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重点抓好三项工程。

9、示范引领工程。在全乡深入开展“亮牌示范”活动,组织党员佩戴党徽。机关支部,设置党员先锋岗,明确党员职责分工,形成全体党员学习先进、对标模范的工作氛围,提升战斗力和竞争力。农村支部,引导党员“依岗承诺、设岗认责”,设置党员示范户,在本村范围内为在村党员划分责任区,并实施挂牌管理,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致富能手、业务标兵。

10、业务练兵工程。各支部各种形式的“业务大练兵”活动,锻造能力最强、标准最高、效率最快、成果最新的“张北精神”。机关支部,开展一次“业务大练兵”活动,组织业务竞赛。农村支部,依据对党员的设岗认责,对党员在本责任区、本村的示范带头作用进行评比。同时,继续组织党员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使服务窗口亮起来,在全县营造“将业务做到极致、将工作干到一流”的浓厚氛围。

11、集中整建工程。认真对照创先争优目标和要求,集中对全乡所有党组织进行一次现状评估调查,按照较好、一般和较差三个档次分出类别,分类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措施,逐一建立整建台帐,抓好整建提升。党员个人要对各自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估,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按照较好、一般、较差三个档次提出评价,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5月上旬—十八大召开前)。

12、总结活动成果。对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尤其要全面总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是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

13、选树表彰优秀。结合全县的表彰活动,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业务标兵进行表彰奖励。

五、加强组织领导。

14、明确领导责任。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原则,各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目标一致、统筹推进的方法,与“三提升”活动统筹成立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运转科学、步调统一的组织机构,有效推进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列为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5、强化督导检查。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结合县活动办公室的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定期调度、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形式,深入了解各支部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6、搞好舆论宣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创先争优的典型事迹,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尤其是加大针对外出党员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赶超标杆的良好风气。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工作目标。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年底前基本完成。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三)明确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四)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62号)的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五)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05〕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六)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七)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八)探索移交途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三、保障措施。

(九)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请、预拨和清算,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四、组织领导。

(十)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造便利工作环境。省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推动本地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工作。地市级政府要制定完善工作办法,协调落实接收单位,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

(十一)落实企业责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所属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分离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阅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气(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工作,习惯上我们将供水、供电、供气(暖)与物业分离移交工作,简称“三供一业”移交工作。45号文件还在“三供一业”原来的含义上加了“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的'内容。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央企、省企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真正主体,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是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必然要求。

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我市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驻岳央企、省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9号)和《岳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进“三供一业”及其他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以上几个文件是我们做好“三供一业”移交工作的基本遵循。

1、由试点变为全面铺开。4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驻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指导意见》(国资改组[]161号)文件,20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与湖南政府在长沙联合召开驻湘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启动工作会议,标志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在湖南正式试点开展。2016年7月13日,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召开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下发了19号文件,标志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由试点变为在全国全面铺开。

2、工作目标任务。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暖)和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3、工作责任主体。19号文件指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45号文件明确,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按时出台落实措施,积极筹措资金,防止逃废金融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19号文件指出,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地方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加强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造便利工作环境。

要明确“推动、协调工作开展的主体是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国资委、财政局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市直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要报主管财政局和国资委备案。

4、工作时间节点。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可在底前完成外,其他分离移交工作要在我市制定的总体方案框架内,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加快推进,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特别是针对巴陵石化和长岭炼化,今年8月底前要签订电、气移交协议,今年年底前要签订供水移交协议,底要完成水、电、气的分离移交工作。

5、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该工作由国资委牵头协调,市直部门配合,充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物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工作,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项财务处理,地方政府要积极协调推动工作。

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八

**单位(模板)。

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实施方案制定、分离移交计划情况,工作机构成立情况,“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梳理清单,各项工作进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分离移交协议签订情况。3、改造实施情况。

4、所在地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有关标准出台情况。梳理统计明确:已累计完成分离移交户数(*户),完成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协议签订户数(*户),已分流安置人员人数(*人),已完成分离移交的户数预计可减轻企业年负担(*万元,按照企业负担有关成本情况统计)。

二、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的问题。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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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工作总结篇十九

**单位(模板)。

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实施方案制定、分离移交计划情况,工作机构成立情况,“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梳理清单,各项工作进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分离移交协议签订情况。

3、改造实施情况。

4、所在地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有关标准出台情况。梳理统计明确:已累计完成分离移交户数(*户),完成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协议签订户数(*户),已分流安置人员人数(*人),已完成分离移交的户数预计可减轻企业年负担(*万元,按照企业负担有关成本情况统计)。

二、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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