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书面文件,但书面合同更便于证明和执行。在撰写合同时,有哪些关键要点需要特别注意?下面是一些建议以供参考。附上了一些常见的合同示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一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明确规范:第一,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第二,试用期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次,试用期只适用于企业新招收录用的人员;第三,先签合同才有试用期,在合同期间内可以约定一段时间作为试用期,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合同。企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视同无效。劳动合同期间,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者签订无期限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换句话说,企业与职工签订3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不允许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技术性强的工作,适宜签订较为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宜签订较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遵循原则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持用工灵活性,愿意与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有的劳动者为了能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更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双方的意愿如何,究竟签订哪一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一个共同的选择。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二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明确规范:第一,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第二,试用期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次,试用期只适用于企业新招收录用的人员;第三,先签合同才有试用期,在合同期间内可以约定一段时间作为试用期,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合同。企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视同无效。劳动合同期间,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者签订无期限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换句话说,企业与职工签订3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不允许约定试用期。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三
专家介绍,所谓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其实就是按照最低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与最低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计算五险一金缴纳费用。
因此,要想知道“杭州五险一金最低标准”,首先要了解20杭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与缴费基数相关的知识。
据了解,年杭州五险一金比例如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具体缴纳比例存有差异):
养老保险:企业14%,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11.5%,个人2%。
失业保险:企业2%,个人1%(农民不交)。
生育保险:企业1.2%,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工伤保险:企业0.8%,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住房公积金:企业12%,个人12%(备注: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决议、申请表等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下面,我们再了解一下与“2015年杭州五险一金最低标准”相关的另外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杭州五险一金基数。
【社保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967.54元)确定,其他社保险种的缴费基数最低按60%(2225.65元)确定;高于300%(11128.26元)的,按300%确定。由上可知,20杭州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2225.65元,最高为11128.26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控高保低”相关政策规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147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按1470元确定;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本次年度调整上调缴存基数的,调整后缴存基数不超过15916元。
最后,专家提醒,每个职工缴纳的比例与基数是存有差异的,当您发现自己的五险一金缴存比例或者基数低于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可以向杭州社保局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四
医疗保险:企业11.5%,个人2%。
失业保险:企业2%,个人1%(农民不交)。
生育保险:企业1.2%,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工伤保险:企业0.8%,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2014杭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决议、申请表等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最后,小编提醒,职工个人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存有差异,因此,以上2014杭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向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咨询,也可以登陆杭州社保局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相关的缴费政策以及缴费指南。
4.2015杭州社保缴费基数。
5.20我国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6.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最新消息。
9.五险一金大概要交多少钱?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五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2%,职工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目前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
如果您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可以拨打五险一金查询电话:社保12333,公积金12329。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六
我朋友小张在一家生产企业工作,因技术能力突出,厂里决定让他从生产车间调到研发部门,从事新产品的研发,工资待遇等都有所调整。因此,厂里和他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又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他感到很纳闷,工厂又约定试用期的作法是否违法,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试用期]。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七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技术性强的工作,适宜签订较为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宜签订较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遵循原则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持用工灵活性,愿意与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有的劳动者为了能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更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双方的意愿如何,究竟签订哪一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一个共同的选择。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八
如题。
老板打了份合同草稿出来,叫我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就叫我签合同,我看了下,上面写着“双方同意按无试用期方式确定试用期限”,可是我都做了四个月了,竟然写无试用期,我就觉得奇怪了。
上面也写着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可是我还要上多半天的班。
而且就算我转正后工资还是和试用期的一样。
我就觉得老板这份合同有点怪。
大家意见如何?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九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从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了解到,目前,杭州市企业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1.5%、个人2%+4;。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仅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负担,比例分别为0.5%~1.2%和1.2%。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十
我们最近在和单位一同事争论这么一个试用期的问题:我们整个集团劳动合同签订中规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然后一直这么执行着,我进入公司后一直觉得这个不合理,也很不赞成这种做法,于是乎就和同事展开了一次争论。
我个人认为:应该就一个月,原因有两点:
一、法理依据:2008年版本的《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为只从字眼上看确实刚好一年的上下都没有包含到,而且国务院令第535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没有相关说明,但是劳动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侧重的这一部法律,我个人认为在这样的“漏洞”情况下,仲裁委会更倾向于支持劳动者,即:一个月的观点。
二、情理依据:即便是刚好劳动法把这一条修改成:一年以上(含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我个人认为从情理角度单位也不应该就这么“贴边走”,这样容易给员工造成单位人事部的人不咋“地道”的感觉,让员工又多找一条“人事部不是人”的“证据”。我觉得大公司在这方面就应该体现出一种“大气”的企业文化,你大大方方的把规定修改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让员工心里多好受多舒坦嘛!
你更加支持那种观点呢?是支持一年合同期限一个月?还是支持一年合同期限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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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十一
法律对实习期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对试用期的规定可以看出,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而实习是指学生通过学校安排介绍、本人自找或由其他途径进入实习单位工作,通过完成一定任务来熟悉工作,深化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为尽快适应并参与实际工作打基础。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
2、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实习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完成学业目的,并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体现了学校和学生的'教学目的。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更好的满足单位的人力资源需要而约定的,是两者磨合的期间。
3、法律依据不同:试用期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而实习期由《民法》和《合同法》规范。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5、试用期由明确的期限限制,而实习期完全由当事人约定。
6、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总之,试用期与实习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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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十二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信访内容:
回复时间:2010-5-1受理单位:监察大队
回复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单位要向当事人再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可依据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该单位应向当事人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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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十三
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这家酒店在打“擦边球”。签三年合同试用六个月,按第1所说的规定不违法。
3、试用期是在进入酒店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你当时不明白,所以没有主张你的权利(当时你可以主张签1年、签2年,即使签3年也可主张3个月试用期)。
4、如果你不愿在此酒店干了,在试用期(即6个月内)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3天后可离开。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益。
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公司答复是试用合同结束,那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要进行赔偿的,并非只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赔偿,比如如果员工屡次犯错,教而不改,或者犯罪灯不当行为的时候,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所以要知道是否可以获赔,首先应该要弄清楚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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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十四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不仅要签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有多少个月都是有讲究的。
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包括试用期
案例:将于今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小玲,已经与一家企业达成就业口头协议,不过公司要求小玲从现在开始进入公司上班,表示这段时间可以作为一年试用期的一部分。至于正式的劳动合同,则要等小玲试用期结束成为正式员工的时候再签。
在法律基础课上,小玲曾学过,企业使用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自己不过是试用期,不签合同似乎也有道理。这合同到底该签还是不签,小玲向本报咨询。
解答:广州市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明确表示,“使用员工就必须签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的长短,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比如小玲的单位说工作头一年为试用期,这是不妥当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另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签劳动合同利于保护劳资双方
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却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
解答:广州市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专家表示,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同样应该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一些单位以试用期为理由而逃避给员工参加社保,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其实,试用期签劳动合同不仅可以保护员工,对于用人单位同样也是一种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因为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因没有合同约定期限,就不存在终止合同,而只能比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专家提醒说,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际上也可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切莫自作聪明,以为不签合同就可逃避责任!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哪些手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魏某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是合法的。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劳动合同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凭证,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还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
据介绍,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的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向职工索赔。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试用期6个月 合同期。
合同期与试用期篇十五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如果想与员工约定长达6个月的试用期,必须首先与员工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注意,加班费等另计。入职当日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并根据合同期限长短,适当约定试用期。
胡设定劳动合同期限,只约定试用期的无效,该期间视为合同期限。
试用期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签署之前,因用人单位在短时期内对所聘工作人员的`能力需要观察、了解,而和被聘用者签订的短期用工合同。试用期合同其实完全不被劳动法认可,试用期合同可相当于短期的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就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权的限制做了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处于医疗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违纪违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单位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时,只要在试用期内,也仍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者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约定不成立,约定的期限即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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