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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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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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合同的语言应该简明扼要,避免歧义和漏洞。合同的范文应当灵活运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5000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135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10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20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签订合同负责人不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期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二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三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四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刚。

第七条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结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广发银行大厦坑土方挖取与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与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广发银行大厦深基坑土方挖取与外运,含承台与基础梁土方的挖取与外运。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的《开顿国际大厦深基工程施工图》。

第二条:工程计价与合同价款组成。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工程地点:寿阳县西关路以东,南大街以北。

3、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存土场费用,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修整边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程中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桩管损毁的,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必须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7、基坑开挖遇到地下管线时,必须和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开挖。

8、基坑开挖遇到古墓及不明洞穴时首先应立即停止土方的开挖,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文物局相关人员进行古墓鉴定。等待文物局相关指令后方可再行施工。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八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海口市兰馨花园9#、10#楼项目基坑支护以全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双方责任,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

1、工程内容:基坑支护、锚杆、挂网喷锚、槽钢腰梁。

2、按图纸,结合实际工程量结算。

3、承包方式:包机械、包人工、包材料、包税金、包管理费、包水电、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

1、工期

(1)乙方完全服从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并确保完成,按要求能随时增加劳动力,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明显拖延进度,甲方可根据情况将乙方原有部分工作内容另行承包给其他人。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停工,甲方有权将乙方作退场处理,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安全:

(1)遵守甲方和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甲方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要求。

(2)正确使用各种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自带的各种机械和小型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文明施工

(1)负责承担自己施工、生活区域内所有文明施工及卫生清理。

(2)确保每天工完场清、工完料清。

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技术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进行三级教育。

2、指派专人负责分项工程施工,下达施工计划任务书,工作安排、检查、监督、整改、验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管理工作。

3、支持、参与与班组建设和全面管理,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关系。

4、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给乙方。

乙方责任:

1、入场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

2、认真接受甲方组织的进场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参加日常的安全培训教育。

4、未经项目部许可严禁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地及生活区。

4、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

5、按实际用量支付甲方水电费用。

1、槽钢腰梁每平方 202.24 元。

2、钢花管每米 92 元。

3、挂网喷锚每平米 130 元。

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预付乙方进场费及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余工程款尾款。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同时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工完款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海南运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海达路大龙花园d14栋4楼 住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中行海口市琼山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九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合作中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定了专业工程承包人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定施工承包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乙方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及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负责管理乙方的质量行为,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

3、本合同为合作合同。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乙方在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该基坑支护工程中素喷混凝土部分单价为________元/m2,锚干支护部分为________元/m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发包人对乙方付款办法:该项工程款由发包人(南阳鑫邦房地产)支付,支护工程完成后付________%,筏板工作完成后付________%,基础土方回填完后付________%。

2、甲方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内工作关系。

3、甲方负责该项工程款的按时拨付。

4、甲方有权拒决不合格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分阶段制定各分项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拖延一天罚款伍百元(下雨、停电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在施工现场保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人、材料、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0、乙方在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乙方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

13、乙方在施工中的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量,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工程内容:

1.5承包方式:

1.6技术要求:

第2条工程图纸。

2.1图纸提供日期:月

2.2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3.13.2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3.4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工期。

4.1开工日期:月

4.2竣工日期:月

4.3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4.5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一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60天,自年月日开始,年月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二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得到承包方认可。

3.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组织足够数量的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

2.2、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扬州市的有关规定。

2.3、安排人员进行桩位放点、施工放线及安排人员协助承包方、监理进行桩位复核。

2.4、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2.5、负责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送检,负责钢筋、水泥、黄砂等原材料的送检复试。

2.6、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7、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8、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2.9、负责施工人员的食宿,并确保其安全。

2.10、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11、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承包方批准。

2.12、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3、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14、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5、地方矛盾、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1、履约担保:分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分包方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且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剩余壹佰万元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且必须保证该工程最终沉降量在设计及规范允许沉降量范围内。

2、管理费:分包方须向承包方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按照分包工程总价的`3%计取,分包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支付进度款金额的97%支付给分包方。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及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内容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3、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c2-2011.10.20号、c2-2011.10.24号建设单位联系单作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与此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承包方(公章):。

代表:

日期:

分包方(公章):。

代表:

日期: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三

九、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交监理人员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乙方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并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方案通过及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核。

4、乙方应维护好和周边住户、商户、街办、政府相关部门(含当地乡、村)的关系,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甲方协助乙方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质量和安全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乙方按图施工,降水必须降至基础最高水位以下5米,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赔偿。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其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计取。

十二、付款方式。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

1、降水井及排水沟和护壁柱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冠梁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护壁及腰梁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4、±0.00以下回填土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5、2014年春节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6、降水工作结束后一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本工程保修期从土方开挖到基础回填及降水完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8小时之内到现场返修,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返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验收前一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予以确认。若事后发包人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无偿返修。

3、竣工日期: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是指乙方须在不超过该日期前,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经过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

4、当本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乙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本工程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完毕;。

(2)申请竣工验收的资料齐备、完整、合格;。

(3)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具备该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给甲方审查。甲方应该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如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出具审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甲方审查后认为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还需进行和完善的工作内容。乙方完成甲方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当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直至甲方同意为止。

6、如果本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对本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重新办理验收。具体办理流程按照上述第4项、第5项执行。

7、如果本工程通过了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乙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上应当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8、如果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处理该竣工验收申请,或者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日期在前者为准。

9、实际竣工日期超过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五、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报告: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在7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四份。

2、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未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让乙方完成该未能完成的工作,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除承担按竣工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外,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是指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所须之手续并获得批准文件,如乙方因此而影响工程的开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实际完成进度滞后于甲方审批的施工计划,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存在滞后情况的。

(2)乙方工程施工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未有改善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4)乙方出现不服从不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指令的情况。

十七、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否则转让无效,并须承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的任何转让行为均不改变本合同的司法管辖。

十八、通知:

乙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通信地址为:“”。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信地址寄出的文书、函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如因乙方通信地址变化或乙方拒收等造成甲方寄送的文书、函件被拒收、退回的,仍然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九、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十、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合同附件。

(1)承诺书。

(2)工人进场要求。

(3)签证程序。

(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5)工程质量管理协议。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交付竣工工程,工完款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补充协议规定。

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四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刚。

第七条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结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六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1)乙方在2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签章;。

(2)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和监理单位盖章;。

(3)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地震等导致无法施工,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应承担支付当期应付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逾期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时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基坑回填完毕后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返还。

3、本合同自乙方履约保证金缴纳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廉政。

承诺书。

2、安全。

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60天,自年月日开始,年月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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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七

承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江苏万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及建设单位联系单(c2-.10.20号、c2-2011.10.24号),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五洲国际商住楼钻孔灌注桩、基坑支护、基坑降水。

2、分包工程地点:宝应县白田路西侧、宝应实验小学南侧(原党校内)。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五洲国际商住楼1#~7#楼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钻孔灌注桩施工;(2)江苏省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所包括的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1.合同价款:固定价+变更+签证。

(1)1#~7#楼设计图纸中钻孔灌注桩:1261.8万元(中标价1246.8万元,破桩费15万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水电费、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破桩头费、桩头清运费、桩基检测配合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2)五洲国际商住楼基坑支护、基坑降水:218.38万元,包括所有支护钻孔灌注桩、冠梁、挡土墙(含土方开挖、模板制安、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钢筋砼护坡、水位观测孔、降水井点、降水管井、回灌井点等所有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泥浆外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城管交警协调等一切费用。

(3)变更、签证:增加部分按照分包方投标文件中所报价格进行结算,并参照中标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变更、签证减少则相应减少。

(4)标准降水井点按照20套考虑,50根/套,各降水系统暂按运行150天考虑,结算时按实际运行天数及根数等结算。

2.结算方式:依据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建设单位联系单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方与分包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得到承包方认可。

3.付款方式:具体按照发包方发放给承包方的联系单中付款方式为准,若发包方不付款给承包方,则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索要工程款,且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

四、工期。

应满足承包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分包方必须送交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分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承包方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处罚,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处罚,则承包方也不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中及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问题,承包方概不负责,分包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1、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发包方等单位的关系。

1.2、督促发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发包方及承包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1.4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发包方等部门要求,发包方及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处罚,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八

我们都知道在进行基坑支护施工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那么怎样的合同才规范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基坑支护施工。

欢迎阅读。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审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申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机械、焊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在桩机醒目处悬挂。

3、乙方在开工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点,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出具体的措施,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施工。

5、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6、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7、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8、施工期间,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会议,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9、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并有合格证,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桩机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埋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

15、乙方从甲方配电房接线至施工现场时,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违反本规定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l6、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l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承担。

18、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乙方保证基坑支护验收合格,土方回填前无失稳、滑坡现象发生。

(3)分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安宁市基坑支护合同篇十九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基坑支护。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坑支护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5000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135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10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20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签订合同负责人不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期

甲方:

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

2、工程地点:寿阳县西关路以东,南大街以北。

3、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存土场费用,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二、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结算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修整边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程中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必须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7、基坑开挖遇到地下管线时,必须和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开挖。

8、基坑开挖遇到古墓及不明洞穴时首先应立即停止土方的开挖,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文物局相关人员进行古墓鉴定。等待文物局相关指令后方可再行施工。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

(章)(章)。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刚。

第七条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结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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