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对个人或团队工作的全面梳理和总结,以便今后改进和提升。总结的时候,我们应该关注并突出原文中的亮点和亮点。请注意,以下内容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和学习的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一
“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纪律一样,时刻在规范着自己的行为。法律是威严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为法律的存在,社会井然有序;因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故事,给人启迪给人以反思。
老师给我们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小明的学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妈妈每天都要给他20元的零花钱,而他也很大方,经常请一些小哥们们吃东西,时间一长,他的这种行为不知怎么被高年级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们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钱一块儿花,有事一起扛,而且还经常在校外打群架。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xxx了。现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同学,父母长期出门在外,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心理变得不够健康不知道尊重爷爷奶奶,不体谅老人生活的艰辛,由于生活艰苦羡慕他人优越的生活条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东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个学习优秀的好学生,就是没有养成好习惯,经常偷别人东西,最后发展到违法犯罪。
“遵纪守法”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词。可我会把它拆成两部分来理解:“遵纪”;“守法”。“遵纪”,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规、班规都是“遵纪”的表现,当然也是自律的表现。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仅仅应该不触犯法律,而且还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规触犯一次没关系,下次注意”的念头,可要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句子是从小学到大的,现在的放松警惕,就是为以后犯错误埋下种子,慢慢积累,终究会酿成大错。等到酿成大错的时候,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还不如把它们现在就“扼杀在摇篮里”。懂法不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在必要的时候,要懂得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总之,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要遵守学校纪律,尊敬老师,关爱身边的同学,同时要依法律己,自己不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二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有: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十四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契机,以极大地热情投入到带头学法中去。
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三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明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时时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暑假期间,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小刚找到小明,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孝顺的小刚动摇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小红身上,结果抢劫未成,被群众当场制服。
求有故事情节的大概800到2000字的法律故事。要20个。急救。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四
都说母爱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从我很小的时候,您就开始教我这个教我那个,我二三岁就能看书认字,都是您的功劳,之后您就给我灌输了一些比较深奥的东西,比如说法律,我很感谢您。
作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法律宣传是您们的工作职责之一,我这个“法律人二代”又怎么可能是法盲呢?法律就在我身边呢。我们家有许多关于法律方面的书籍,我会经常搬出来看一看,遇见不知道的问题,总要打破砂锅向您问到底,而您总是不厌其烦地向我解释,直到我明白,由此我掌握了很多的法律知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我们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也知道《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等和我们生活相关的法律,还知道了《刑法》中的许多罪名,我觉得一个人千万不要去触犯这些法律,害人害已。我知道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您放心,您的言传身教,让我耳闻目染,我一定会是一个守法的好孩子,不会做出让您抬不起头来的事。
妈妈,我觉得您是一个称职的好妈妈。您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会象某些案例中的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好好念书,动不动就打骂孩子,侮辱孩子的自尊心和人格,您在我犯错的时候,大都会对我好好说教,让我愉快接受,很快改正。有时我做错了,您在盛怒之下,也会对我责骂,轻轻动手,但我也敢大胆对您说,您这样做是不对的,您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虐待我,这时您听到就会忍不住笑起来,消了气,还会跟我讲道理,您又成了一个合格的妈妈。
妈妈,您不但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您还带我践行了怎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记得我们在大润发商场买了一个mp5,质量真差,在保修期内修了二次还不能使用,您就到店里要求他们退货,开始他们不肯退,说我们也用了这么久了,后来您搬出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和他们据理力争,终于顺利把这有质量问题的mp5给原价退掉了,要是一般人,早就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了。还有一次夏天,您去某个小区办了一张游泳卡,由于这个夏天老下雨,不能天天去游,导致夏天整个过去,我们还有一半次数没用完,游泳卡就要作废了,您偏不认这个理,认为小区的规定对我们消费者显失公平,这种规定是无效的,要求他们退款或者剩下的卡第二年还能用,还建议他们制定的规定如何更加规范,更加人性化,后来他们觉得您讲得有道理,领导破例签字同意我们的那张卡第二年可以继续使用完毕。这真是“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啊,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律真是太有用了,您让我明白了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最好的武器,我一定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让法律这柄长刀永远不要指向自己。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五
法律,是和我们刚刚降临这个世界上有着不解之缘。作为一个人,必须得遵守法律,法律也给我们提供了多方面的利益。但是,仍然有一些人,不知是受到了什么误导还是根本有这样的心思,完全将法律抛在了脑后,结果走上了罪恶之路。
我想,对那些走上不轨之路,却毫不在意的人,他们就把人生当成了一场游戏。体验了人生风风光光的事以后。就一了百了,一走了之,没任何罪恶感。甚至还向朋友显摆显摆:“你看我做了一些违法的事,你敢吗?”丝毫不替他人着想。
说到这里,我问问你们,是不是嫌弃你上辈子做的好事太多,今生今世想平衡一下吗?你爸爸妈妈把你生下来是为祸人间的吗?你是天煞孤星吗?哪一个当父母的不想然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望子成龙。可你们却违背着良心,做这种惨为人道的事。是不是有点太……太残忍了。
其实,法律的问题处处藏有着隐患,如: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那些仗着自己比其他同学强壮,在校园的街道里来来往往,看着那个同学不顺眼。立马一脚踹上去,摁住他,使劲的打。打到鼻青脸肿,跪下来求饶,把身上的钱都统统的交出来善罢干休。其实,当他们走出来,那一脚踹上去的时候,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曾经看过几条新闻:就是三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和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在那里围殴一个十五岁的孩子,那场景惨不忍睹。路人看到后,连忙打110和120,当警车来到之后。他们几个看情况不对,纷纷逃逸。当他们被捕之后,那三个小男孩未满18岁所以释放。令警察和我大跌眼镜的是他们还说:“我就是继续打,你能怎么着”。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完了,他们如果还不知悔改的话,他的这个人生就都毁了。
还有一体新闻就是:一个男子连续触犯了两次法律,结果都被逮捕。当记者采访时,他还一脸笑意,丝毫没有悔改的脸色。笑吟吟地回答着记者的种种问题。
最后给那些有意图要犯法的人一个劝告:不要轻易触及法律的底线,谁都承受不起。心有一丝法律,共创一个美好的校园,一个幸福美满的人生。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六
我是一位新世纪的青少年,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树立远大的理想,强健自己的心志,健全自己的人格,对自己的人生梦想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断努力学习、开拓创新、奋斗不止,还应懂法、知法、用法来保护自己,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因为,法无处不在。
有位作家曾经说过法制教育是每个人终身的老师。不久前的一件事让我震撼,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法制老师的用途”。在那天中午,整个学校洋溢在欢笑声中,身为行为“监督岗执行官”的我正兴高采烈的巡视着,我就像新一代的包青天,一定得铁面无私公正严明。突然,一群正在操场上打架的同学映入我的眼帘,我也每秒八百里的速度直奔向操场。到了以后,我弄清楚了情况,原来是一位五年级的同学打羽毛球不小心碰到了六年级打乒乓球的同学头上,六年级的同学居然骂了脏话,本想给这位同学道歉的。火没压住,既然两位同学打起来了。人人都说冲动是魔鬼,还真应了那句话。我大声一吼,你们在做什么,还不住手,居然没有奏效,我又以120分贝的声音吼了出来,还是没有起作用,看来两位同学是麻木了。我着急了,不小心把我手上的行为“监督岗”套掉在那地上,我想到了主意啦!在我心中暗暗自喜,我蹲下去,把手套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拿着对两位同学说:“知道这是什么吗?知道的话赶快停手,不然,告老师去。”
他们终于停下这场“战争”。在人群中发出了一个轻微的声音,对不起……。
原来是那个高大的男孩,那两个同学脸上虽然是对对方的不满,但也说了一句“对不起”。原本说声“对不起”的语言就可以化解恩怨,他们偏偏做不到,还好我来劝阻了,我抬起头向蓝蓝的天空用手写了几个大字,法无处不在!
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的我们,为自己的人生梦想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人类和谐幸福,行动起来,让法处处在,时时在,事事在。用法来保护自己,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吧。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七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向学生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政治,道德,哲学方面的常识,并借助一些典例分析来帮助学生加以理解掌握以及运用.上到大学,这门课程又改成了”两课”,而我们最先接触的两课教科书便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心得体会谈关于《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记得当初发到这本书时,我的眼睛顿时为之一亮.真没想到大专院校也开设这门公共课,并且和本科院校的课本没有什么层次之分.这使我找回了久违的兴奋感,毕竟它是一门我感兴趣的并曾经试图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的科目.
然而我的热情到底还是没有持续太久.担任班长一职的压力以及自上了大学以来慢慢形成的散漫使我对学习提不起半点兴趣.更不要说对理论性很强的枯燥无味的两课了.一个学期下来,由于没有认真听过一节课,再加上自己那点好舞弄文字的情怀,我随性写了一篇题为《面对经济危机,我们该如何应对?》的文章作为期末考试论文,并胸有成竹地交了上去......
没过几天,成绩便出来了.我得了零分.试想,倘若有一个既自负又自恋的人正自鸣得意地边唱着歌边在街道上行走时,突然不知从哪儿向他泼来了一身冷水。
你说他的第一反应什么?是像泼妇骂街一样愤愤然还是晓有风度皱皱眉头,然后坦然继续前行呢?我自知自己那点德性,当然无法像风雅之士这般若无其事。
可事后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我才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它是在情理之中的。
毕竟对于一个从来就没有以一个端正的心态学习的人而言,得到这样的结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于是我开始后悔,同时也看到了机会:还有补考,补考不过还有重修!
寒假期间,我给自己制定自学计划,就是把上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沽名础〉重读一遍。
我也这样做了,而且读完后感触颇深。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顾名思义,是阐述关于思想,道德,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论性极强的书。
通过对本书的学习,使我对思想,道德,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关于它们的概念,我在课本上翻了翻,在字典和网上查了查,竟是众说纷纭啊!其中还找到了几个我认为有说服力的理解!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摘自百度搜索结果)“道德属于上层建促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摘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p78)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摘自《现代词典》)综合上述的阐述,就不难发现它们的概念都有人们的主观意识的成分在里面。
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本来就属于意识范畴,是源于客观存在,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物质,并对物质产生反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中的理论知识可以说是人类几千年来发展的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
他们源于实践,同时也经过了我们的先辈们实践的检验,还必将成为我们新世纪一代作为自身发展以及投身祖国建设的理论武器。
这是它们的历史使命。
学习它们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该书包括绪论、结束语在内总共有十章。
到第七、八章中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以及对我国当前法律体系的阐述,最后便是结束语中提出的对当代大学生的希望以及具体要求!全书由浅入深,层层递进,而后又深入浅出;由此可见,编者们在编写本书过程中花了多么大的心血,寄了多么大的期望!
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的许多不足,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全新的定位!那就是:立志做一个有文化、有纪律、有理想、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并为此而努力奋斗终生!
法律心得体会当前,我还是一名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培养素质和能力,力求在这三年的大学生活中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为将来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要脚踏实干,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务必做到不骄不躁,勇敢向前.........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向学生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政治,道德,哲学方面的常识,并借助一些典例分析来帮助学生加以理解掌握以及运用.上到大学,这门课程又改成了”两课”,而我们最先接触的两课教科书便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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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八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经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见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儿子娶了媳妇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天天让老人做饭,洗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全揽,儿子媳妇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知道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没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女儿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在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要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提高做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律无处不在,关注身边关注社会,关注法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九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帮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
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身边,它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麻烦的事情,而且它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那既然要说法律在我身边,就先介绍一下法律的好处吧!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没有法律的约束,人就会变得无法无天。所以人人都要做到懂法、守法。但是有些人总是克制不了自己,经常小偷小摸,然后还会去网吧打游戏,当父母不让他去打游戏时,他甚至还会顶撞父母,更严重的还会打父母。然而法律是会约束他们的,如果情节严重是会坐牢的!虽然他们刚开始是小偷小摸,但是过一段时间他就会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所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天,我去上辅导班,在过马路的时候,我看见一位叔叔在和交警嚷嚷着什么,原来,这位叔叔在红灯的时候闯了红灯,被交警拦了下来。但他说:“闯红灯又怎样?现在没有几个人一次红灯也没有闯过吧?”开始还讲点道理,可是后面我就有点看不下去了。“这位先生请您不要着急,我们这不是也为您着想吗,您想想看这儿这么多车,万一不小心把您撞了怎么办?”“我用不着你管,也用不着你着想,再说了你他妈是不是咒我啊?万一被撞了,什么叫万一啊?你是不是想我被撞死啊?”这下交警急了:“我不是那个意思!如果你再这样,我就罚款了!”“怎样,你想怎样?信不信我打你?”交警说不过他,只好给他讲道理,过了一会儿那位叔叔好像也知道自己错了,于是主动给了二十元,并说:“交警同志,刚才是我不对,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这罚款我主动交了吧!”。看到这一幕,我突然豁然开朗,心想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啊!同时,我也把那个叔叔在我心里的形象给改了,改成了:知错就改!
现在你们知道法律是什么了吧?它可以让一些人悔过,重新做自己,也可以帮助一些人找回公道!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一
“法制”一词,我国古代就有了。然而,直到现在,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中广义的法制就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的,平等的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任何国家都有法,都有制度。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出门前一再让我听见敲门声不要随便开门,我一拍胸脯,满口答应。爸妈走了不多久,我就翻箱倒柜,扯床单,扯被子,无聊至极时,我自己倒“自投罗网”了,开门牵上狗,遛狗去了。正值八,九点钟,我家门口就是一个菜市场,里面人山人海,我拉着狗,这边窜窜,那边瞧一瞧,这样转了好几个来回,太累了,我便一屁股坐地上了,得意洋洋的看着来来往往的各路“人马”。里面也可谓是水深龙多,我东张西望,结果正好瞄见了一个小偷手正悄悄的伸进一个阿姨的包里,我刚要喊“抓小偷了”,那小偷发现了我,斜了我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叫,我就把你宰了!”我吓的不敢说话,4个字卡在了喉咙口,这时,一位小伙子也撞见了,把手机丢给我,说了一声打110,便冲过去与持刀的小偷周旋,最后警察来了,解救了被砍2刀的小伙子,成功的抓住了小偷,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小伙子是便衣警察,一直在抓这个小偷。
我不由的感叹:法制护航,伴我成长!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我校于11月举办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这一堂特别的课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们这些懵懂的少年受益匪浅。
给我们做讲座的是一位姓黄的警官,他器宇轩昂,声音洪亮,一身正气,在一阵欢呼声中,他走上了讲台。
他用自己多年的.所见所闻,并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少年时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法律意识的缺乏,总以为自己做的只是小事,等到事态严重才后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当然,很多人也只是一时冲动,才犯下了罪。
如果当初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三思而后行,也就不会酿成今天的悲剧。
一个人只要一旦触犯了法律,也许几年、十几年甚至有可能是自己的一生都要在铁窗中度过。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没有彩排。
而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自己宝贵的青春都被约束在铁窗中,那将会失去和错过太多美丽的风景,也会给我们留下永远都难以抹去的伤疤,或许会让我们陷入无底的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青春年华,还会毁掉我们的家庭。
因为我们背负了整个家庭的希望和责任,如果我们罔顾自己的责任,那对我们的家人是一种无情的伤害,也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我们正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但不幸的是,可是黄警官告诉我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却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不仅让我大为吃惊,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心痛和惋惜的同时,我们也应学会思考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哪些是千万不能去触碰的。
要加强自控力,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学会克制自己,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遇事要冷静,多想想后果。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当然,在交友方面,还应有判断力,判断哪些朋友该交,哪些朋友我们可以拒绝,学会正确交往。
在我们的同学朋友犯错时,我们也应有正义感,对他们可以提出善意的正确的意见。
或许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身边有时也会遇到一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对于他们,我们也应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因为毕竟人无完人,也许他们只是一时误入歧途,只要我们都能帮助他们,接受他们,或许对于他们重拾自信,重新做人会很有帮助的。
人生犹如一张白纸,我们的成长的过程就是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有的人会色彩斑斓,图案绚丽;而有的人则是一片灰暗,伤痕累累;更有的人是还没有来得及着色,这张纸就早早飘零了。
这个讲座对于我们来说,就如同一个向导,一盏明灯,时时提醒我们不能脱离正确的轨道。
所以,黄警官给我们上了很重要的一课,一堂关于如何遵纪守法,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的课。
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争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当代中学生!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三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
皆任廷尉、御史大夫。
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
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
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
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
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
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四
通过新闻是将了解到,近几年陆续出现学校附近儿童被拐及暴力事件,特别抽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版”,深入了解一下针对此类事件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界定如何处理及预防再发生。当自己学完全部法律条文后,发现国家不仅对此类事件及其它很多方面都有详细界定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6最新版”总共包括七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总共有七十二条法律条文,详细界定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及享受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的权利和保护成年人的原则,突显了政府执法的主体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的保护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针对开头提到的拐卖儿童及暴力事件在第四章节也有清晰界定。
政府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已有法律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未成年人(青少年儿童)还是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偏远山区小孩生活教育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保护及生活教育问题,城里孩子玩电子游戏及网络问题,离保护法界定要求的差距甚远,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近期出现的大量拐卖儿童事件,让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破灭,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令人深恶痛绝。政府虽有法律明文禁止,但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是频频发生,对青少年儿童成长影响巨大。
虽然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残酷的,但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自己懂得如何去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在自己以后的实际生活工作中碰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伤害时,知道如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自己身上绝对不会出现伤害未成年人事情。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如果未成年在成长过程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成长收到严重伤害,祖国未来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所以在此我呼吁大家都去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祖国的未来(青少年儿童),为了祖国的未来大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未成年人。如果人人都知道如何去保护未成年人且以身作则去执行,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相信开头提到的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应该会越来越少,犯罪分子根本无从下手。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五
的确,让未成年人随便进入网吧这件事,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他们确实应该为这起事件负责任,因为他们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的明确规定。通过这件事情,就能够看出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为我们这些未成年人的成长开辟了绿色的通道,是一些孩子能够改邪归正,重新开始。其实,我们也应该深思、反省一下:既然法律对这些违法人员进行约束,我们是否也应该约束一下自己呢?这么多的法律法规,给我们营造了很好的条件去完成学业,我们是否也该自觉遵守一下不去网吧的规定呢?这样,我们才是一个守法、懂法的中学生,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法律,是一个永垂不朽的制度,法律也是国家治安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们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的。不管你是小孩还是大人,一个不文明的动作,一句不文明的语言,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六
1926年,梁启超尿血,住进了北京协和医院,院长刘博士给他做的手术。割下右肾之后,发现只有黑点,没有肿瘤,显然是出了问题。
这件事引起了轩然大波,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马上发表文章说《宁信医不如无医》,接着徐志摩也写了一篇措辞激烈的抨击文章《如果我们得病怎么办》。一时间,社会上出现大量谴责医生的声音,大家纷纷建议梁启超到法院起诉大夫。
那时候的协和不像现在的协和,西医在中国刚起步,依然处于风雨飘摇和众多怀疑之中。鲁迅曾在文章里用反讽的语气说:“我告诉医院的朋友,从来都是这样的,不要去招那些没希望、不太好救的病人,因为治好了出去没人关心,但是如果死了抬出去的话,就是轩然大波,医院可能就要倒闭。”
对于这个有明显错误的手术结果,梁启超没有动用法律武器。他在风波之中写了一篇文章,题为《我和医院之间的事情》。他认为一切都是正常的,而且医生的态度、治疗都很好,最后他希望大家支持协和医院。
这件事发生两年后,梁启超又得了病,他依然选择到协和医院去求治,最后在那里病逝。
再讲一个未来的预言。
如今,大家都认为医患关系最糟糕的是中国。去年我去台湾的花莲,参加台湾慈济中秋节的一个活动。有一个来自美国的大夫讲了一个美国最流行的段子,他说现在美国的医患关系也很糟糕,律师大量存在,他们跟在患者后面,等在医院门口,只要有人治病,就给患者发类似小广告的东西,告诉患者“出了问题找我”。也就是说,律师在怂恿患者跟医院打官司。因此,美国的医生几乎是在律师的监督下生存。监督本身没什么不好,但是当它成了这样一种乱象,医生当然有怨言。
段子是这样的:都说医生死后可以上天堂,有一天一个非常棒的医生上了天堂,他以为上了天堂一定有好的招待,没想到却是上下铺,一屋几个人。然后他就去找上帝:“我们救死扶伤,怎么到天堂之后住宿条件这么差?”上帝说:“对不起,我这儿正忙着准备一个隆重的欢迎仪式,我还要亲自去致欢迎词。”医生连忙问:“什么人?至于您这样?”上帝答道:“律师。”医生一听更生气了:“我一辈子跟他们打交道,总是他们折磨我,为什么律师上来的时候,你还要如此欢迎他?”上帝说:“每天上天堂来的医生有很多,律师这却是头一个。”
美国的医生用这样一个段子挤对律师,我为什么说它是一个未来的故事?因为我觉得,中国的医生恐怕也要准备好,在未来的某一天,患者的后面跟着的不再是职业“医闹”,而是律师。当然,我不认为这是一种退步。当一切进入正常的程序之内,患者的后面有法律进行保护的时候,恐怕是进步。
法律故事随笔篇【三】: 先守住底线,然后仰望星空。
医疗和法治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法律的定义是一个社会最低的道德底线,不是上限,法律从来不承担过高的道德追求或者更完美的境界。但是法律的重要职责也恰恰在于此,一个乱的社会,如果底线不被守住,后果是什么?因此谈到医学的发展,我觉得应该分为三个境界:守住底线靠什么?靠法律。提高底线靠什么?靠自律。但是追求上限靠什么?靠全社会更和谐的旋律。
守住底线的时候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医学是科学,不是神学。结核病菌的分离者特鲁多医生有个著名的墓志铭,上面写着医生的职责:“偶尔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抚慰。”
偶尔去治愈,因为有相当多的病,人类目前是治不了的。在这个过程中,有相当多的医生在给病人治病的时候必须冒风险,但是科学一定会有失败。中国现在最可怕的一面就是,不允许有任何的过错,厌恶失败,整个社会充满着成功学。
我们不仅不能把医生的努力当作犯罪或过失,还应该表扬和鼓励。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好行当何尝不是?这个社会上夸医生的太少了!如果我们都对医生形成一种良性的尊重,同时又有方方面面的约束,自律才能成为现实。
我觉得我们要追求的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和谐的旋律。中国古人早就强调了,做任何事,圣人从不为大,都是从小的事情做起,才成其大。换一个角度去说,追求更多美好的目标,都要先从守住底线开始。底线守住了,理想才有可能实现。
这两天,德国民众的目光因为一起特别的诉讼案,被吸引到德国拜仁州西北部小城安斯巴赫的行政法院中。不过事件的主角不是诉讼双方的当事人,而是一只装在汽车挡风玻璃后面的小小车载摄像头。
原来,诉讼的原告方是一位律师,他因为多次使用私装车载摄像头,向警方提供交通事故嫌疑人的影像证据,而触犯德国个人隐私保护法规,被勒令禁止使用车载摄像装置,并被要求删除已拍摄的所有影像。所以律师先生一气之下,一纸诉状递交到安斯巴赫行政法院,状告拜仁州地方个人隐私保护监管部门,对他颁布“无理”禁令。
作为一个法制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德国社会经常被形象地比喻成一部运行在法律条文上的机器,它的每个零件都浸满了法制的润滑油。而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其相关法规条款尤为严格,十分成熟完备。任何人在个人隐私受到侵犯时,都可以借助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0年,全球网络巨头谷歌公司,在德国境内制作谷歌实景地图时,就因为个人隐私保护遭遇到极大阻力。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则围绕实景地图开发的各种软件产品,会面临法律追究。当时被提及的个人隐私数据,包括行人的面容、汽车的车牌、私人住宅的门牌号、门前信箱上的姓名等等,可以说种类繁多,细节丰富。最后这家it巨头为了产品与市场前途,不得不放低身段,配合德国政府的相应法规,并开设个人投诉通道,小心谨慎地雾化处理在实景取样中可能出现的敏感隐私,才得以过关。
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是德国人的基本理念。相对于国内随意大胆的各种街拍,并在公共媒体如微博、微信中肆意地全民晒图,同样的行为在德国极有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然而时至今日,新的问题再次摆到了德国政府的面前。车载摄像头的悄然兴起,使得德国民众重新将个人隐私和交通安全联系到一起讨论。作为追查实际责任人,公正合理地查处交通事故案件的强力助手,这些源自俄罗斯人的猖狂“碰瓷”事故中应运而生的科技小产品,牵扯着德国民众的神经。
而德国媒体在这起诉讼事件报道中,立场也不统一。“慕尼黑地方法院在年前曾使用自摄影像作为事故物证”与“奥地利禁止汽车司机使用车载摄像头,最高处罚可达10000欧元”的旁征博引,同时见诸报端。当个人隐私与交通安全发生碰撞时,理性的德国人最终会给出怎样的答案,我们拭目以待。
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地中海沿岸的贸易就已经异常活跃。来自古希腊的商人们坐上他们的小船,从地中海驶向非洲的北海岸。他们放下自己的货物,从海滨离开,然后消失。接着非洲部落会从森林中出来,带走货物,留下珠宝、黄金作为货物的交换。第二天,那些古希腊人会回到海岸,取走他们的报酬。
他们不能与对方见面,因为他们双方是敌对的,而且语言、文化不通。但是他们可以交易,因为他们之间相互信任,他们都相信对方会遵守共同的交易规则。
这种奇特的交易方式在历史上被称为“沉默交易”。这种互不见面,没有任何保障的交易为何能够进行?就是因为交易双方都明白,交易必须是公平、对等、不欺诈的,别人给你一些物品用于交易,你就应该按行情给别人报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如此。
同样在古希腊,有一个人的死亡格外悲壮动人,以至于我们今天提起来还感动不已,这个人就是苏格拉底。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法庭以渎神和腐化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的朋友和弟子不满法庭的判决,策划他越狱逃走,结果苏格拉底不肯接受。因为在他看来,法律一旦裁决,便立即生效,即使这项裁决本身是错误的,他也没有权利躲避法律的制裁。
他说:“假定我准备从这里逃走,雅典的法律就会来这样质问我:‘苏格拉底,你打算干什么?难道你以为你有特权反对你的国家和法律吗?你以为你可以尽力摧毁你的国家及其法律来作为报复吗?’”
苏格拉底的死,与其说是苏格拉底本人对死亡的漠视和对生命的淡然,倒不如说是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法律的信仰所致,他是为这种信仰和忠诚殉难而死的。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七
孟德斯鸠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期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也是法国资产阶级著名的法学家。《论法的精神》是其一生重要的著作,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
孟德斯鸠开篇便阐述了他的自然法理论。他认为,“世间我们看到的万物都是由一个盲目的命运所创造的”,这种说法荒谬绝伦,盲目的命运是无法创造“具有智能的创造物”的,而是有一个最浅显的理性的存在。法就是这个浅显理性与各种存在物之间关系的总和,同时也体现着所有客观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因此,从最大限度广义上理解,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世界上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法。
孟德斯鸠把法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他认为所有规律产生之前,便有了自然法,理性是自然法的渊源,自然法是人为法的基础。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并没有将政治法和民事法截然分开,因为他探讨的并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法的精神。法律与一国国情相符合、同已经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及原则相吻合,法律与国家自然条件的关系,与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度、与居民的信仰、性情、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的关系,以及法律条款之间的内在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和观点的综合便构成了所谓的“法的精神”。
三权分立学说是其思想核心。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三权分立原则作为一种学说,最先由英国资产阶级...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八
的一天上午,某市李庄有一名40多岁的妇女,由于对乡人大代表候选人邓某有意见,在全村选民正在进行投票选举乡人大代表时,竟然纠集部分村民阻止选举,谩骂、阻碍其他选民投票,还起哄、推搡工作人员,抢夺人大代表选举票箱,并撕毁选票。把剩下的选举票箱扔进村边的小河里,在无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只好返回。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不久,几名公然破坏人大代表选举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
后来他们受到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罚。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十九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二十
《皮皮鲁和419宗罪》伴随我走过了整个暑假,它不但是一本有趣的童话书,还是我们少年儿童学习法律知识的好课本。是它让我懂得了法律是什么,是它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在人生的道路中我们可能会犯错误,但只要我们正确认识,就不会误入歧途。
书中讲述了皮皮鲁为了帮助叔叔皮武当上检察官,而和细菌老大袁猎猎联手与419宗罪展开的较量,制裁了一个又一个罪犯的故事。它提醒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要避开419宗罪,让我们对违法犯罪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使我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近年来,我们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大多数是因为不懂法律而造成的。我曾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某中学一高中生课余时间迷恋上了游戏机,家长给的钱有限,只够他玩上几次。没钱的他无法继续玩又禁不住诱惑,于是,抢钱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一个周末的傍晚,他来到一处居民楼守侯,见一名女青年上楼,他迎上去持刀威胁,抢走了女青年身上仅有的300元钱。事后,他很害怕,整天提心吊胆,于是再次找到了那位女青年,将她杀害后埋葬在荒凉的郊区。还有一位17岁少年小新整天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当没钱供他上网时,小新就想到了偷。晚上,他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找钱,可担心被奶奶发觉,就用菜刀把奶奶砍伤,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便再没醒来……这一桩桩,一件件,因无知而酿成的悲剧令人触目惊心,也为我们敲响了普法教育的警钟!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法规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就像一根准绳,规范了我们的行为。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支柱,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就不能在世界建立威信,更不能屹立于世界。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去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将“法”植根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二十一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坏人,他们有的放火,有的打劫,有的偷钱,有的拐小孩……不过有一样东西可以制住这些坏人,那就是法律,我们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成长的。
在我们兴化有个女童倩倩,她的父母都在昆山打工,但是这次小长假过后却再也不能回到幼儿园了,因为她被一个17岁少年少年杀害被抛入河中。犯罪嫌疑人是17岁少年唐某某,他哄骗小倩倩进了一楼某教室,准备实施猥亵和强奸时,小倩倩反抗。唐某某怕暴露,掐住了小倩倩的脖颈,导致她窒息而死,然后将她抛入河中,事情的过程是多么悲惨。最后,人们唾骂他,法院也会制裁他的。
我也曾经遇到过坏人。那天,我一个人在家看着电视。突然,我听到门铃声,我大声喊道:“谁啊?”只听那人说:“你好,小朋友,你爸爸在家吗?我是你爸爸的同事,我有一个表格不会填,想请教你爸爸。”我刚想开门,可突然想到妈妈平时经常说的话:“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我透过猫眼打量了一下他:蓝色的工作服,绿裤子,一副墨镜,还有一个包。我不知道是开还是不开,我决定试一下他:“我爸爸不在家,你改天来吧!”可他急了,“不行,我现在就要填!”我又说:“我妈妈在洗衣服,你进来吧!”那个叔叔听到妈妈在家,连忙说:“那我下次再来吧。”我松了一口气。爸爸妈妈回来后,说他们根本没有这样一个同事,厂里也没有要填表格,他们还一个劲儿地夸我,我心里美滋滋的。所以遇到坏人不要慌张,用机智化解,最终法律会制裁他的。
法律不像哗啦啦的小溪,俯身就能将溪水捧起,它需要我们绝对地遵守。
个字的法律故事篇二十二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
他小时候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
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
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
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
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
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
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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