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语言应当简明扼要,避免使用复杂和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废旧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平朔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朔州市平鲁区平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是平朔公司委托的唯一一家可对平朔公司废旧物资具体回收的单位,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直接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置。
第三条 平朔公司机电动力部和营销管理部分别负责废旧物资的业务管理和定价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废旧物资是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废旧材料、油料、配件、设备及包装物等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废旧物资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
1、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加工产生的不能按规定用途使用、但尚可利用或出售的边角料、下脚料。
2、设备维修过程中更替下来的不宜修复利用的配件。
3、报废的车辆、机电设备及其他设备分解后的残体或零部件。
4、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可回收或加工利用的各种油脂、润滑剂、防冻液等物资。
5、使用超过技术限度,需做报废的各种废旧配件和材料,如废钢丝绳、废钢材、废油脂、废轮胎、废运输皮带、废塑料、废蓄电池、废纸品、废玻璃及其它结构件或金属制品等。
6、各种无利用价值的包装物品,(如容器、箱体、桶、瓶、袋等)及包装材料(如废旧木材、纸、绳、铁丝、铁皮等)
7、废旧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 平朔公司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旧领新、回收利用、修旧利废的`重要性,要设立专门具有防盗功能的废旧物资存放场地或库房,配备废旧物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的保管、鉴定和管理工作,建立详细的报废和再利用物资处置台帐,妥善保管原始单据。
第六条 各报废单位有妥善保管废旧物资的义务,严禁自行处置、丢弃可回收物资,一经发现,将按该废旧物资价值的100%扣罚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绩效工资。
第七条 平朔公司各单位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报废确认必须以机电动力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废旧材料及其它物资的报废以各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告为准。出具的鉴定报告要报送平朔公司财务资产部备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报废物资,对于为图方便报废物资;以快速完成修理业务为由报废物资;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报废物资;未按平朔公司规定程序报废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处以该物资残值200%的处罚。
第八条 工贸公司根据平朔公司各单位废旧物资库存情况,组织车辆、设备、人员定期及时回收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只限在物供中心和工贸公司的地磅称重,由司磅员、回收单位、报废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确认。
第九条工贸公司要对回收入库的废旧物资进行重新鉴定、分类,科学处理,专库储存,建立收、支、存台帐,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工贸公司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优先满足内部单位生产所需,供需双方按平朔公司相关程序签定合同并严格执行。
1、废电铲履带板、废电铲斗齿及其它废高锰钢材、废油脂等物资优先销售给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废轮胎、输送带、胶管等物资优先销售给山西中煤平朔正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其它废旧物资由工贸公司根据废旧物资市场公允价以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底价由工贸公司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地方市场价格拟定,经公司营销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招标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确定。底价确定后,通知长协单位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3、单件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报平朔公司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 工贸公司要定期盘点,保持帐、物一致,要建立收、销、存帐目,由工贸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统一核算,准确反映废旧物资购销全过程。
第十二条 平朔公司与工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支付废旧物资回收相关的人工、场地、运输、管理等费用。所有通过工贸公司组织出售的废旧物资收入全部上缴平朔工贸公司财务部并全额与平朔公司结算。
第十三条 本办法出台后,公司各单位绝不允许擅自处置废旧物资,否则,一经查出,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第十四条 公司保卫机构截获的废旧物资,除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其它规定外,由保卫机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适用范围及职责
1)定义:积压两年以上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剩余且不可利用的材料、废旧钢铁、废旧周转料具,机械设备维修更换下的废旧机械配件,报废钢丝绳,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废旧小型机具等。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工程处(厂)、专业承包部、项目部。
3、管理职责:
3.4工程管理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鉴定。
3.5各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回收、贮存保管、建账、协助公司办理处置工作。
4、处置程序
4.1申报
4.1.1产生废旧物资的单位首先向公司资产部提交废旧物资处置申请报告,填写《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见附表)
4.1.2由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部组织对拟处置的物资进行现场鉴定,对于有利用价值的、或经过修复仍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进行内部调剂,无利用价值的进行处置。
4.2处置
4.2.2与中标单位签定购销合同。上海地区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组织合同签订,上海以外地区的根据处置的价值,由公司资产管理部参与或委任申报单位与中标方签定合同,合同报资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备案。
4.2.3处置收入交公司财务,财务部抵销各单位经营成本。
4.2.4各单位将处置的见证性资料归档,并建立台帐。
5、工作纪律
5.1各单位及个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废旧物资。对擅自处置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各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经济损失2倍以上罚款。
本规定2017年7月15日起执行,资产管理部负责释疑
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表
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有效期限/承包年限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年)。
第一条:乙方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废旧物资(废布头、废纸板、废编织袋、废无纺布、废薄膜)处理及打理。(公司废品不包括海绵、聚酯棉、木屑木块,碎海绵袋)。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整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每日早上____点-点)来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清理,并保持周围卫生清洁。垃圾由乙方拉出厂。(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操作,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针对甲方公司承包以外的废品,在市场价格的平等基础上,优先出售给乙方并以现金支付。
3.乙方不得擅自到车间清理,在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处理善后。
4.乙方废旧物资出厂时,须经后勤部汪师傅检查后出具出门证由门卫放行。
5.乙方来甲方清理垃圾时,必须遵守甲方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对垃圾中发现甲方公司有用的物料、配件等物品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的主管部门加以确认。
备注;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或扣留保证金。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2、甲方有废品时随时通知乙方来收购。联络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新款废品由乙方提出合理承包价,由甲方参考,最终由甲方决定执行承包价。
3、合同期满,在同等价格同等服务基础上,乙方优先续订合同。
4、甲方生产出来的生产垃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或转让他人收购。
第三条:付款方式:-只柜之内,年承包费用_____万元/年、按月计算每月平均_____元,定于每月号付款。每月超只柜以上,全年累计按比例______元/柜增收。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______元作为及时销售废品等保证金,如打电话通知乙方天之内不拉废品或中途退出_____元保证金不予以退回,作为给甲方赔偿金。合同期满如已方未违返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一次性退还。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三
乙方:
为防止乙方在运输处理甲方废弃物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使甲方废弃物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本着有利于环保的原则,甲方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负责将甲方的废弃物管理规定传递到乙方,并监督乙方的废弃物处理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跟踪检查。若乙方对废弃物运输、处置不当,甚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废弃物清运资格。
负责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甲方的废弃物进行运输处理。在运输处理过程中,乙方要做到:
1、将废弃物及时运输到合理、合法的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
2、尽量使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确保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及冲洗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车辆进入现场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进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污物,清洗后退场。
4、在废弃物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
5、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及对环境造成污染;运输粉状废弃物时,用密闭容器或覆盖严实,防止遗洒,必要时,有环卫部门的`准运手续;运送流质和化学品废弃物时,包装严实,防止遗洒、渗漏;流质废弃物容器开口朝上,不得有残留废液外泄。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协议作为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 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根据《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租赁设备合同范本。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xxx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五
一、目 的:规范公司旧物资的管理,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工作开展。
二、适用范围:售后服务部。
三、废旧物资的定义:售后服务部维修更换下且不可再利用的材料、机械配件、废旧钢铁、废旧周转料具、外包装、废机油等。
四、内 容:
(一)部门职能
1、售后服务部负责售后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负责组织分类、分捡、整理、堆放等。具体由车间主管负责执行。
2、 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款项收取。
3、行政部是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协助、监督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行为进行协助和监督。
(二)剩余机油回收处置管理办法
1、回收奖励办法:
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新鲜机油、齿轮油、方向机油由各机电班组负责收集,上交到仓库,仓库再按班组分别统计汇总,并由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班组自留入库单一联,每收满一桶收集入库一次,对收集的机油按入库单价计,按回收金额的10%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责任人:仓库主管,执行人:机电班组、仓库。
2、浪费剩余机油的处罚办法:
维修班组不得将剩余机油倾倒浪费或者连油带桶丢弃,如有此类现象,由车间主管给予班组有关执行人员处罚100元/次。
3、克扣客户机油的处罚办法:
维修班组不得故意克扣客户机油,如有此类现象,或者客户投诉,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次,并负责赔偿客户和因客户投诉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三)废机油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1、废机油回收奖励办法
为确保废机油的'正常管理,对管理、回收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奖励,按实际处理收益金额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江西华悦规章制度汇编
责任人:车间主管,执行人:机电班组成员。
2、对乱倒废机油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执行人员处罚100元/次,不能落实执行人员的从奖金中扣除。
3、对废机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浪费或者污染地面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执行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四)其他废旧物资的管理办法
1、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
包装废纸、机油桶、机油格、塑料包装、废保险杠、废小件边角废铁等。
废旧大件不得擅自处理,不计提奖励,如:车架、车门、车顶、引擎盖、大梁等。
2、废旧物资的回收奖励办法:
管理责任人:车间主管 执行人一:仓库。仓库负责废旧纸质包装、塑料包装的分类打捆、分类存放,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由配件主管负责分配奖励。 执行人二:车间调度。负责分类收集、分类整理、分类存放机油桶、机油格、废旧配件等,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执行人三:钣金班组长。负责废旧保险杠、小件废铁等本班组的废旧物资分类整理工作,按实际回收收益的5%奖励,所得奖励纳入售后基金。
3、废旧物资分类管理办法: 各班组、仓库应将废旧物资分类存放,未分类存放而造成出售不便的,车间主管给予对应责任人处以20元一次的罚款。行政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有生活垃圾混入废旧物资中,找不到责任人,视情况给予20-50元的罚款,直接从售后基金中扣除。
车间对废旧物资处理后进行场地垃圾清理,未及时清理的,由车间主管给予有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五)其他规定
1、车间主管应及时通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及时来公司收购废旧物资,并邀请行政部协助监督废旧物资出售,由行政部带领回收单位到公司财务交款,公司门卫方可放行。
2、回收单位未付款或者未帮助清理现场而门卫放行的,处行政部经理罚款100元,并负责追回损失。 废机油的回收,保安核对进厂的机油桶,要求确保财务部开具的收据注明的数量、数据与出厂数相符,行政部参与监督。
(六)奖励领取方式
江西华悦规章制度汇编 每月车间主管填写领条,到行政部领取废旧物资奖励清单,由行政部经理、售后站长、财务主管签字,报胡总签字,到财务部领取所得废旧物资提成,并将所得提成款交结算员登记做账,前台主管负责监督。所得款项用于售后活动。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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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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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准予乙方进入甲方的公司收购废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不得将表中的垃圾卖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出价高于收购价10%,乙方又不愿调整价格,甲方则有权出售单品。
二、计重和付款方式:所有废旧物质交给保安过磅,过磅后到财务签字付款。
三、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乙方不得在工厂内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由协议签订人履行,不得转包第三方经营,如有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对本人的一切行为负责,在公司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保持收购废品车辆的整洁,不得赃车入公司;
四、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五、本协议期内如遇到不可抗力以致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一条:乙方受甲方委托处理甲方的废弃焦炭塔。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废旧物资分割、整理并购买。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每日早上8:00点-17:00点)来甲方指定区域内进行作业,并保持周围卫生清洁;废旧物料由乙方拉出厂区。(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操作,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乙方不得擅自到装置区域清理废料,在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处理现场善后工作。
3、乙方废旧物资出厂时,须出具由调度室开具的出门证(调度长或副总经理签字,并加调度室公章和保卫部长印章),保卫部门卫才能放行。
4、乙方来甲方清理废旧物料时,必须遵守甲方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在废旧物料中发现甲方公司有用的物料、配件等物品时,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的调度室或现场管理人员。
备注: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间,甲方调度室负责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确认处置的物料。
2、乙方在甲方厂区内需动火作业时,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需配合乙方到安全生产部开具相应级别的火票。
3、乙方在向厂外运输废旧物资时,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需配合乙方对处置物资进行过磅称重,并开具出门证。
第三条:付款方式:在处理完成本批次废旧物资时,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八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联通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商管理,防范操作风险,保障公司利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公司、各子公司和集团总部的回收商管理。
第二章 资质审查
第三条 资质审查是指对回收商的经营合法性、经营能力、经营信誉等相关文件的收集、审核与备案。
第四条 废旧物资回收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营业执照所列营业范围必须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内容;
(九)不接受联合体资质审查。
第五条 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全集团回收商资质的集中审查工作;各省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回收商资质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六条 资质审查程序
(一)省分公司负责回收商资质的初步审查,包括:
1、营业执照:审查营业范围是否包括“废旧物资回收”,执证期限是否有效;
2、注册资金:审查注册资金是否超过50万元;
4、履约信誉:审查企业提供的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有无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
(二)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集中审查,包括:
1、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提交的资料: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8、其他:审查企业提供的文件是否满足资质审查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满足资质审查要求即可成为中国联通废旧物资合格回收商,有资格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处臵活动,承揽废旧物资回收业务。
第八条 集团确定的合格废旧物资回收商有效期一年,每年集团物资采购与管理部将进行合格回收商范围的更新与调整。
第三章 合作原则及方式
第九条 与回收商的'合作应以签署回收协议为前提,以平等诚信为原则,采用拍卖、竞价、议价等方式进行交易。
第十条 废旧物资处臵时,须在集团确定的合格回收商范围内滚动选用,参与(拍卖)竞价,避免形成个别回收商的地区垄断。
第十一条 特定类别物资的处臵,应在合格回收商中选择具备国家该类物资专项回收资格的回收商。
涉及报废车辆的处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应选择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回收商。
第十二条 鉴于通讯行业的特殊性,对于重大项目退网处臵等情况,应注意处臵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通信行业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商,并在回收协议中加注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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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九
为了充分挖掘物资潜力,避免和减少废旧物资的丢失和浪费,加速废旧物资的回收、复用和处理,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山西省煤管局、山西煤矿总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凡在生产、加工、修理及使用中废弃的物资,各种包装物,均属回收范围。详见《镇城底矿废旧物资回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凡属交旧领新的物资,各单位在领用材料前要提前将旧品交仓库验收,同时持仓库出具的《废旧物资交库单》到计划组办理领料手续。
3.计划员要严格按《目录》的规定批料,新增和特殊情况不交旧的,要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
4.仓库要严格按《目录》规定的交旧比例收交,不交旧不发新。
5.对于不能按比例交旧的单位,将处以新品价值10%的罚款。
6.对井下回收的旧钢轨、旧钢管、旧矿车、旧电缆、运输带等材料,为了减少装运的人力和物力,对有复用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回收并保管,并将回收、复用的数量及时报供应公司核实,以便填报统计报表。对不能复用的应交供应公司仓库统一管理。
7.回收的.其它废旧物资统一交供应公司仓库保管存放,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私自处理。
8.供应公司对于回收的废旧物资,要坚持“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组织复用,以旧代新,做到合理使用,物尽其用。
9.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帐卡,严格进行计量验收,要逐步实现分区、分类存放,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10.要及时准确的填报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复用、处理的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镇城底矿供应公司
2003年6月2日
附表:
镇城底矿废旧物资回收目录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保证其在回收分类、贮存保管、界定和处置等各环节的工作符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关于印发 ······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管理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资管理任副组长,成员有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安质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物资管理部,日常工作由物资管理部负责。
各项目部成立废旧物资处理、鉴定小组。由项目经理任鉴定小组组长,其他成员由安质部长、财务部长、工程部长和物资部长组成。
3. 废旧物资界定
以下物资为废旧物资:
(1)工程拆旧不能再加工利用的物资。如:旧配件、旧砼电杆、铁塔、绝缘子、旧电线电缆、旧导线等。
(2)整体裁量使用的余料,如电线电缆,钢、铝绞线等余头。
(3)产品包装物:设备包装箱,电缆盘。
(4)加工厂加工产品的边角余料。
(5)由于技术进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自然环境影响或自身物理化学特性,或因能耗高、环保要求等原因处于保管阶段而被淘汰的物资。
在用、在保管环节的物资,因种种原因由正常物资变为废旧物资,一般要经过鉴定过程,履行贬值、报废和审批手续。
4.废旧物资的收集及回收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由作业队作业班组负责收集,以队为单位集中,作业队长负责协调。作业队材料人员负责对收到的废旧物资登记、计量,并与班组办理交接手续。在收集到一定量或一定时间时(便于储存和运输)上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回收,并与作业队办理交接手续。
(2) 项目部物资部将回收的废旧物资,归类整理、登记、合理储存和保管。
(3) 加工厂的边角余料,比照以上程序办理。
(4) 在保管的物资的贬值、报废,按《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5.废旧物资的处置
废旧物资处置前要首先向公司汇报请示并批复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处置原则:先鉴定,后处理。
(1)废旧物资的鉴定:废旧物资由项目部鉴定、处理小组成员进行鉴定,并提出鉴定、处理意见。
(2)废旧物资的处理:对于鉴定后的废旧物资,项目部物资部填报《工程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鉴定报告表》,经鉴定、处理小组人员签字确认并报公司物资部审核后,项目部以就地就近、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原则进行处理。首先要向原供货商联系,返回原厂或直接与相关回收加工企业联系,其次是公开招标或向当地有回收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联系处理,进行竞争性价格谈判,以争取有好的收益。
(3)处理前,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向外询价,了解市场行情,以不少于三家的正规报价为依据,将询价结果报告处理小组组长,由处理小组组长召集处理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处理事项,同意后进行处理。
(4)在处理小组成员至少有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完成处理物资的磅码计量、计数核算、签订处理协议等全过程。收购单位应提供一份收购废旧物资确认单(包括数量,单价,金额),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现金。对当时不能由财务人员收取的售卖现金,物资人员负责现金回收并转交财务部门。
(5)项目部财务部门对收到的废旧物资处理的现金,确认无误后,出具财务收据。项目部物资部在处理完成后的一周内提报处理过程有关资料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核。
(6)财务部门对收回的现金列入材料成本差异冲减工程成本。
6.奖惩
(1)各项目部自行制订《》,确定奖惩额度,对收集、足额上缴回收废旧物资做出成绩的作业队、班组和个人予以奖励。按着企业得大头,个人得小头原则进行,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2)各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对拆旧的废旧大宗物资的数量,事先应核算出计划回收数量,作为分段回收数量的依据,力保全数回收。没有足量上交的,物资部门和技术部门应查明原因,做出分析。
(3)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汇总、回收、保管、处置的个人和作业队(部门),项目部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7.监督 检查
各项目部应做好废旧物资处置的各项记录,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处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和监察小组的指示和工作计划,适时地对项目部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8.检查方式和内容:
(1)各项目部自查和监察小组重点抽查。
(2)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制订的《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废旧物资的回收与保管情况,处理前的询价、收购方选择、协议、最终定价、处理过程、资金回收等环节的记录等。
9.责任追究:
检查中发现违规的,首先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将通报、追究段、项目部领导人的党纪政纪和经济责任,对有关单位予以处罚。
10. 本办法解释权归口公司物资部。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十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回采巷道回收的废旧锚杆和铁丝网、加工造成的废料、加工产品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钢屑、铁屑、损毁的设备零部件等的管理。
三、 废旧物资管理单位
废旧物资统一由机电一队集中回收存放管理,所有废旧物资一律要求登记实物台帐,每月月底上报机电科和企管科。
四、报废固定资产和废旧材料的处理。
对已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设备报废的相关手续,已经过审批同意报废处理的废旧设备,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统一码放管理,对回收的'废旧材料如锚杆、铁丝网、铁屑等,集中存放,由机电科按量报矿企业科,按照股份公司下发的有关废旧物资管路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需要集中处理时,提出处理申请,报请股份公司机电机电科和企管部批准,经批复后,由设备租赁站联系有资质的卖家按照废旧钢材变卖处理。
五、废旧物资的变卖程序
废旧物资的变卖主要由设备租赁站主持,通知企管科、机电科、供应部门、武装保卫科、机电一队相关人员参与。
1.由机电科、供应部门和机电一队核定需变卖的废旧物资,对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不得变卖处理。
2.由企管科监督出卖合同、过磅称重的全过程。出卖合同和每次称重的过磅单由企管科保存一联以便和财务对帐。
3.武装保卫科门卫要严格检查出门的废旧物资运输车辆,不得将除废旧材料以外的物资运送出矿。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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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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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及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物、积压物资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等,均由库管负责回收、管理,并对上缴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一律由销售部门向社会公开竞价销售。
第二章 回收
第四条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废旧物资仓库;
第七条仓库每月截至日前将当月各单位废旧物资交回情况汇总,传递给销售部门,销售部根据市场状态进行招标销售,将销售价值传回仓库。考核部门按其价值的5%进行奖励。
第三章 处 理
第八条中标客户到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中标客户到销售部门结算付款,出具手续,并在出门证上盖章后,方可放行。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监审部
2011年11月18日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管理,严格物资报废技术标准,以及废旧物资处理审批制度,防止生产物资流失,确保生产废旧物资能及时回收, 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在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发挥废旧物资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加大折旧设备综合利用分析,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3、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先鉴定、后共同议价”、“先讲价、后制票、再出货”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基建废旧物资处理。
四、具体内容:
(一)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废金属(包括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木包装箱、架、废旧电缆电线、淘汰或更换的旧机电产品、废油及其它有回收价值的`物品。
(二)废旧物资回收
1、运检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
1.1各班组,在生产维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电缆、旧金属、废弃包装及在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及时作好登记,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交到库房管-理-员处回收登记造册、报各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统一处理。
1.2《废旧物资回收单》上应写明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班组移交废旧物资时,库房管-理-员应按《废旧物资回收单》点交,双方签字认可。
1.3库房管-理-员回收废旧物资后,应作好废旧物资的分类清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2、外委检修合同单位应将检修中换下的设备(材料)及时送到运检部库房管-理-员处,并作好交接记录。若合同单位因未及时回收移交而造成设备(材料)丢失,则由合同单位按丢失物价值全额负责赔偿。
现象、更换日期、更换人。检修结束后将更换备品情况汇总上交部门经部门组织鉴定确认不能维修再使用和利用的废旧物资,填写备品报废申请单,由部门主任、副主任确定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移交库房进行统一管理。
4、废旧物资需要拆件作为备件使用的,必须经运检部主任批准,并办理拆除设备备件的相关手续。运检部对不易移动和暂时存放变电站内的设备,负责代为保管。
5、运检部将废旧物资的报废申请单、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对相关件复印件和废旧物资实物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6、对于改造、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材料、设备,经相关部门鉴定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库房回收到库房并明确数量、种类,建帐并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领用时经部门主任审批。
(三) 废旧物资的鉴定
1、报废设备:由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2、备品、备件类物资: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3、材料类物资:由班组鉴定,由使用班组提出申请,运检部组织鉴定后库管进行分类存放。
4、其它废旧物资:由班组进行鉴定。
(四)废旧物资处置
1、为防止物资流失,运检部在处理废旧物资前,必须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审批,由运检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废物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技术标准的,方可处理。
2、运检部不得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若擅自处理或变卖废旧物资,公司将按物资原值考核运检部。
3、处理各类废旧物资时,成立以运检部、生技部为主,财务部门参加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共同协商议价,计量过磅,办理出门手续。
4、废旧物资出售时,运检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调整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作废旧物资的账务处理。
5、财务部、运检部应定期与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盘点废旧物资情况,做
到账实相符,运检部门按照统一、集中、快速原则,及时处置废旧物资,降低库存,减少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6、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市场行情,由运检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部)。
五、考核
1、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运检部统一指定点存放,各班组不得随意乱堆、乱放,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2、对废旧木包装箱、架、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按照库管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
3、废旧物资管理不善,按直接经济损失考核物资责任人。
附件:
l、废旧物资回收单
2、报废申请单
3、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单
4、废旧物资台账
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单
附件2:报废申请单
报废申请单
附件3: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附件4:废旧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台账
附件5: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回收可利用物资台账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篇十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资产的管理,规范废旧物品的处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废旧物品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鉴定公司不再使用但可调剂、调换的设备、配件、材料等其它物品或是已无修复、使用价值的废旧配件、材料、办公用品等资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品由安全环保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废旧办公用品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台帐的资产处置须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批准和处置手续。
第三条 各单位应贯彻小改小革、修旧利废、重修轻换的理念,严格控制物品报废,杜绝铺张浪费和不合理报废。
第四条 废旧物品的处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制度,财务部及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现场管理规范实施现场管理,对废旧物品应及时上交,由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任意丢弃,散乱摆放。
第六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旧物品由产生单位提出报废处理申请报告,经鉴定确实为废旧物品,集中到公司指定的位置按不同种类收归分开堆放并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旧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和上交单位。每季度末由生产运行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安全环保技术部会同相关单位联系处置单位,就处置价格、时间等内容进行协商,确定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处置。一次产生废旧物品数量或体积较大,按照以上程序单独处置。
第七条 废旧物品原则上一个季度集中处理一次,处置废旧物品时,生产运行部及综合管理部派人到现场监督装车、核对数量、称重等处置全过程,防止废旧物品流失。称重后要求收购单位按照确定的价格将现金直接交财务部。
第八条 废旧物品装车后由安全环保技术见到交款收据后向综合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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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出门证,出门证(附过磅单、交款收据)注清车号出厂物资,出门证必须有废旧物资处置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的签字,综合管理部门卫方可允许出门。综合管理部司磅员对出门物资数量必须准确计量,出厂车辆磅单要有皮重、毛重、净重,缺一不可。进厂过磅和出厂过磅要有采购部和安全环保技术部进行监磅。
第九条 特殊废旧钢、贵金属、特殊材料(如zgmn13衬板、耐温耐热不锈钢)不得混同于一般废旧材料,应由采购部统一管理,需用调换成品的配件时,必须与配件生产单位签订调换合同,调换配件明细要明确,质量要有保证,调换合同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方可调换等价值的配件。调换的配件到货后由供应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验收,由财务核销。调剂调换物资应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十条 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废旧物品,如不按本管理办法私自处置废旧物品,视为偷盗行为,根据价值大小对当事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处以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理。因保安人员对其监督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擅自出门,对当班门卫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废旧物品处置,采取出售、调剂、调换等形式。
(一)、出售废旧物品所得资金应于处置当日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挪为他用。
(二)、废旧物品调剂、调换按调剂、调换金额冲抵废旧物品产生单位成本。
第十三条 公司对修旧利废、降低生产成本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底进行考核后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材 料 回 收 分 类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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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再利用、销售和处置管理,规范运作,根据《xxxxx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回收、仓储、再利用、销售及处置。
第三条 物资处是xx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承建的各电压等级工程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销售和处置。
《六盘山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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