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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一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迅速行动,部署动员全镇7个村委会36个村民小组深入开展“三资”清理活动,加强了“三资”管理与监督,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将“三资”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设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农业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具体负责处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是广泛宣传培训。通过会议、机关学习,利用横幅、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党政信息等宣传载体营造氛围,举办了二期镇村级清查业务人员培训班。
三、
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
按照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及时完成了“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公示到位。清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六是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所有权进行确认。
七是统一“三资”台账。以村为单位按资产、资源二种类别,建立“三资”管理档案。
通过区纪委、区农业局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清查、统计、上报工作,在10月份已全面完成。
四、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在“三资”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管理,确保“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着力完善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开支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费用限额管理、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十几项制度,新制定了《村委干部薪酬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三资”经营和管理,把“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五、加强管理,规范三资运作。
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实行常规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实效;二是坚持民主理财。每季度通报季度或年度财务运行情况,对不合理、不合法开支在入账前清退、纠正;三是做好票据缴销。使用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建立登记台账,由专人负责发放、登记、核销;;四是加强民主管理。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村务的监督管理,对村集体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务和宅基地审批、困难户补助等热点难点问题,各村都能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
六、为做好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联系这次“三资”清理工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加强村民小组的相关管理工作,对村小组长、村小组财务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学习有关村集体经济管理知识,使他们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农村工作正常推进,确保农村工作稳定发展。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依据县站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相关文件通知,利用四个多月时间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核查,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县发清理方案要求,一是成立了“三资”核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个人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对各村举办了三期培训班,通过讲解制度条例、财务流程等有效的手段加强业务运行能力;三是把握关键,严格控制清理时间段及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
我镇清查小组按照清理要求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安排专人及时把核查数据上传至“农村三资清理平台”系统,并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三资”核查工作任务,且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系统管理。
据统计,全镇村集体债权总额为754265.05元,村集体债务总额为370741.9元(其中账面债务224207.2元,账外债务146534.7元),村集体资金总额为1665975.96元,固定资产总额为4543429元,资源总量为135224.78亩(其中:耕地75425.4亩,建设用地40269.22亩,集体荒滩18210.66亩,水面928.5亩,林地391亩)。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各村都建立了《出纳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流程图》、《代理会计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一)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控制了集体资产的流失,特别是村上的固定资产得到了全面的清理。
(二)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的“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化解了社会矛盾。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和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不仅减少了集体“三资”的流失,还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干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下降,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一)“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个别村过去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不准确、租金低,有些合同未能及时履约,合同管理不完善。
(二)费用开支控制不严。个别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三是业务素质欠缺。村级报账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对报账审批流程不熟悉,对制度落实有遗漏,且存在使用票据不规范现象。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对各村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熟悉业务流程,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严把合同签订关口,严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行为的正常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财务制度落实,加大村级开支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村级资金的合理流向。
总之,村级“三资”监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四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村级“三资”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流程、有台账、有委托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出纳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资金代管流程,严格审核票据,控制非正规票据和不合理支出入账。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规范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作了详细的规定,要事前报重大项目,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规定,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处置。
2、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管理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经批准同意,加盖资产资源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镇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
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二、自查自纠阶段。
从2012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三、重点实施阶段。
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五、下步打算。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六
深圳市大鹏水头股份合作公司“三资”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集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大鹏办事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鹏委办[2012]20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把“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作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与社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公司上下各部门按职能做好清查管理工作分工,全面合作,相互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抓好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产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锦成副组长:詹土旺、陈赞松。
成员:萧建斌、詹冬至、陈少康、陈赞洲、陈锦添、陈彩美、马骅妹。
联络员:陈彩美。
领导小组设在股份公司经理办公司,由陈赞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清理监管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清理监管工作的业务培训,学习好清理工作操作、表格填报、社区和原村、组两级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清查核资工作(6月16日-8月10日)。
1、清查登记。成立“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具体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的清查,将清查结果登记在册。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组织者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处理;对账面价值和事迹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
2、复查核对。由公司董事长及股东代表汇同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组成核实小组对本公司清查登记的“三资”项目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重新复核。
3、公示确认。公司清理监管工作组把经核实后的公司“三资”情况逐项逐笔上传至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及于企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凡有股民提出异议的都应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公司“三资”不予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办事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公司期满无异议的,公司将及时召开全体股民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进行确认。
4、建立台账。对经过清理确认的“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产、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完善“三资”档案库。协助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是否更改银行账户,建立公司财务等相关制度及时更新企务信息等。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要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总体验收,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完善制度管理。日后,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都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
(二)加大公开力度。股份合作公司要把“三资”清理监管情况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今年内将“三资”台账情况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企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信息,保障社区股民的之情款和参与权。
(三)严格自查,接受监督。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严格自查,实事求是,对有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如实反映,接受上级的监督,严防暗箱操作谋取私利、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等案件的发生。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七
农村集体“三资”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谈些建议。
1、领导机构。“三资”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
2、工作机构。以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账目、资产资源处置、物品采购等管理和监督,督促村级开展民主管理的财务公开。
3、监督机构。各村选举出“三资”管理小组,在“三资”的购建、处置、管理、公开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村“三资”管理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统一使用农经部门专用的收款收据,否则不得入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后,必须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及主任签字。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村集体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方式多样化。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物、账款、账表、账证相符。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评估制度。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经管理部门实施。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健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和价格,并报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建立资源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统一编号、统一文本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1、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积极引导民主理财小组依法行使民主理财职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资产发包和变卖、资产出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信息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
2、严格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审核。
加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核单“五连签”制度,严防代签、冒签行为,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3、加强区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区级农经部门每年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突出审计重点,抓好群众敏感、焦点、难点经济事项的审计,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九
xxxx按照县保密办的要求,对本镇涉密载体进行了自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镇党委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了保密工作不存漏洞,为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措施有力,管理到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实现涉密载体清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并将清理工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目标考核,对清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严格追究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
王答村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成立了由村委主任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村理财小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全面指导自查工作。
根据自查内容总结汇报如下:
1、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建立规范会计档案,规范了我村财务管理、审批制度。
3、实行“村账乡管”。村委会集体财务由乡经管站代理,使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实行票据领用核销制度。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到每个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在醒目地方合理设置公开栏;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理财作用。
5、实行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培训制度。每年对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一是离任审计;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
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文字档案安全完整。
8、土地流转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决制止村组织包办代替或截留流转收益现象。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专项斗争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后,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开展更加艰难,我们不等不靠,以上级精神为指导,全面铺开专项清理各项工作,特别是以税费清缴为核心,以企业解剖为抓手,以“七个方面专项整治”为重点,通过采取先易后难、分类对待、行业解剖、典型推动等措施,专项清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下面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对自查自纠阶段掌握的企业逐户分类梳理,清理出正常生产企业60户、停产整顿企业68户、取缔关闭企业62户,采取抓住重点、先易后难的办法,60户正常生产企业已经全部解剖完毕。对照“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我们在各职能部门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经核实,我县一是无煤矿,不涉及煤矿维简费审批和使用事项;二是近年各种渠道未申请办理过能源基金贷款。其他五个方面专项整治我们周密部署,深入展开。通过以上综合措施,专项清理中新清缴出各类税费价款44.692万元,累计收缴各种税费价款万元。
1、运用“三个结合”解剖方式,促进企业解剖工作快速展开一是行业整体解剖。我们坚持先易后难、部门联动、行业解剖、建立台账的方式,先对户粘土砖厂进行整体行业解剖,在取得经验后,逐步向河砂、采石等行业推广。操作上,我们先由国土、安监、环保、林业、工商、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自所管辖领域进行行业整体解剖,最后由县专项办将各部门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一企一表汇总台帐。
二是联合执法解剖。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各部门行业解剖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由县专项办牵头,会同国土、环保、林业、工商、税务、安监等单位人员入驻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办公,集中突破。
三是整帮结合解剖。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目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在企业解剖中,坚持整帮结合,解剖过程中,分析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在政策范围内,协调帮扶企业补办手续、缓交或免交税费价款、工资保证金、保险养老金等,通过解决其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正常生产,推动企业解剖和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2、按照“五个并重”思路,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资源审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县级有审批权限的粘土砖、河道采砂企业进行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又取缔两户规模小、工艺落后的粘土砖厂,目前全县24户粘土砖厂资源审批手续齐全;全县15户河道采砂企业,目前仅保留5户规模较大、手续完备的企业生产,其余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整合。二是对县级没有审批权限的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实施资源整合。目前,全县采矿权转让的资料审查工作已完成,《关于某县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明晰产权的情况报告》和《某县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企业名单的报告》已经上报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各项工作正按程序进行。
资源价款减免专项整治。根据有关规定及权限,我县资源价款征收主要针对粘土、河砂企业,价款收取中,全部按标准执行,不存在减免价款的问题。
煤炭票据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我县为非产煤县,在煤炭票据管理使用中,我们着重是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的查验和稽查,对县境无煤炭销售票或票吨不符的运煤车辆(户),都是按规定标准开具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及处罚收据进行处罚,做到专人开票、时间明确、票款分离,整治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基层收费站点专项整治。我县非出省过境县,县煤运公司只下设两个煤炭稽查站点,整治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社会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经摸底调查,全县境内仅有1家会计师事务所,且无资产评估资质;另有某县民营企业协会和炭黑行业协会两家由企业自发组织、侧重于为企业服务的社会团体,再无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等方面的中介机构。以上3家中介机构手续齐全,业务规范,整治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
明年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对涉煤涉矿企业的动态监控,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巡回检查、专项办的不定期抽查和各种信访渠道的举报,重点监控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企业的动向,对手续齐全的复产企业,继续跟踪解剖,使集中整治工作做到无遗漏,同时坚决打击和杜绝非法企业的死灰复燃。健全非煤矿产企业产量监控与税费征收关联机制,防止税费价款的流失,实现应收尽收。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四个阶段如何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霍城县卫生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的医疗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霍城县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xxx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科学、有序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采取了书面审核、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为了避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局事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了解、掌握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和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整顿工作。重点对医疗机构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人员资质等开展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善了我县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县xxx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以往审批的医疗机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建立了一套包括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处罚等内容的完整的医疗机构管理档案,目前基本做到了一机构一档案,并确定了专人负责归档和管理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办事流程的公开工作,有效地方便了申请人依法办事。
通过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顿,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4户次,监督员出具书面卫生监督意见书101份,清理出了5例医师执业地点及执业范围未及时变更人员;清理出了1家诊疗科目设置不合理的医疗机构;1家兵团在县城内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过我县卫生局设置审批;2家村卫生室;8家口腔诊所自行张贴牙科标示等。对于清理出的机构及人员,卫生局及时予以了重新设置及变更,对于不在的人员及时予以了通知,有效地纠正了不规范的行为。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本文目录。
为积极响应县委提出的整治活动要求,街道组织召开了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街道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了芦林街道开展“庸懒散拖”、群众办事难和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等三项整治活动。
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密部署安排开展整治活动。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督查组落实了办公场所抽调了骨干力量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
利用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干部夜学,集中学习了县委、街道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及有关精神,并要求每位干部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觉悟和服务意识,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
三、按照环节,抓好工作落实。
“庸懒散拖”问题整治活动:召开了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对照“庸懒散拖”四个方面10项内容,专题讨论、研究当前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汇总后,梳理出工作日中午有违规饮酒现象、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和会议中玩手机等问题,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群众办事难问题整治活动:规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岗位牌和窗口设置,方便群众办事。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芦发[]33号)开始运行,设置好岗位办事范围,明确岗位工作人员,安排好岗位的值班时间,制定了奖惩办法。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活动:召开由各村(居)主任、财务专管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邀请农业局经管站专家进行专题授课。确定湖头居为我街道开展整治活动试点,街道农经站人员进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
街道整治活动督查组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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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
年初我们就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将全年招商引资指标和任务向全体党政负责人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制定了与市政府一致的考核奖励办法,瞄准全年的考核指标,做到责任早落实,压力早传递,措施早到位。
二、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关键措施。
我们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狠抓招商引资的关键措施,在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上不拘一格,多路出击,效果较为明显。一是认真搜集、编制招商项目,广泛向外推介;二是以商引商形成葡萄串效应;三是积极地走出去,请进来;四是盘活存量资产,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商投资;五是注重了与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引进项目5个,基本建设完成的4个,500万元以上大项目2个;在手意向项目3个。吸引外资总额2200万元,意向资金1500万元和100万美元。实际投资2100多万元,与去年同期的430万元相比,增长388%,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这些项目和引进的资金分别是:
1、引进台资1000万元。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引进三资发展林业生产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引进三资发展林业生产,解决林业生产的投入和管护问题。我局与中国台湾客商徐老板(鞠局长的朋友)多次洽谈,鼓励其在本市投资农田林网建设。xx年元月28日,经我局牵头,该台商与溪桥镇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土地租赁。
协议书。
台商分期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租赁该镇路、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规划栽植意杨10万株,租赁土地15年,15年每株上交镇政府35元,其中土地租赁费15年每株20元、管护费每株每年1元,计15元,预计共支付镇政府350万元,分期付款目前,7.8万株意杨全部栽植、管护到位该台商还注册成立了泰兴市雄泰有机肥料制造厂,进行生物有机肥的生产。
2、帮助引进新疆客商顾老板(本市古溪人)在古溪镇搞生态农业加工、秸秆加工系列畜禽全价饲料项目。计划投入1000万元,已投入900多万元,注册成立了“明珠生物科技公司”,目前已试产。
3、帮助引进上海客商唐老板在古溪镇利用小学校舍建设“杜长大”母猪及优质禽繁育、畜禽产品加工基地,计划先购300头母猪,新品母猪向周边扩散,自产商品畜禽屠宰率达到70%。目前已投入100万元,注册了公司。正在帮助其申报市重点农业龙头骨干企业。
4、xx年,南京林业大学张教授、审计学院及本市10多个个体承包户租赁果园场土地200多亩种植银杏、意杨、花卉及特种苗木,今年计划增资100万元,目前已投入到位资金50万元。
5、市农干校引进民资50万元,建设数控车床教学培训与加工项目,目前已购机1台,投入建设基本到位。
在手意向项目:
1、帮助引进深圳客商陈老板在溪桥镇投入100万美元搞猪、羊、鸡的养殖、屠宰加工,目前已洽谈成功,签了协议。
2、引进省林业局润森公司下属德华林产有限公司投入500万元,借鉴“溪桥模式”在根思乡承租47亩地,栽插速生意杨,承租期为25年。5月11日,林业局张局长已同该公司市场营销科负责人到根思考察,根思乡的热情很高,具体事宜目前正在洽谈之中。
3、上海客商王志军已在我市张桥镇建设了一个300头母猪繁育场,其推荐介绍了另一个上海人赵老板,计划投资1000多万元在本市建设生猪养殖、屠宰场,已来张桥考察了一次,目前我局徐局长在积极与之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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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
xx年,我县围绕“苦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的战略目标,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强化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发展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龙头企业,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加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发展现状。
我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51家,较xx年新增36家,入社社员11857人,从本地收购农产品48250万元,销售收入52245万元,组织自身利润1050万元。范水湖西水产养殖合作社、曹甸机插秧合作社、柳堡水产流通合作社和夏集正兴畜禽产销合作社荣获了市“四有”合作组织称号;专业协会29家。入会会员17767人,从本地收购农产品92917万元,销售收入198373万元,组织自身利润1551万元。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拥有资产18984万元,拥有注册商标19个,共带动农户14.69万户。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注册登记的有76个,占总数的95%。其中7个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占9.2%;2个在科协登记,占2.6%;11个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占14.5%;56个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占73.7%。
全县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8家,较xx年新增1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全县龙头企业经营种植业产品的有56家,经营畜牧业产品的有3家,经营水产品的有3家,经营林产品的有5家,其它1家。龙头企业拥有资产总额14.9亿元,全年销售25.5亿元,上交税金7768万元,实现利润9645万元,创汇8010万元,带动农户13.3万户。
二、主要类型和特点。
(一)龙头企业链接型:如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泾河镇鸽业协会是由市级龙头企业久久鸽场和胜九鸡鸽场及全镇百对以上养鸽大户共同发起组建的,现拥有会员300人,年销售500万元,组织自身利润30万元,带动农户500户。
(二)政府部门依托型:如水泗荷藕协会是由原水泗乡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发起创建的,它为我县荷藕产业的发展,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连接着基地、农户和市场,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较成功的范例。现有会员324人,从本地收购农产品900万元,会员销售1000万元,组织自身利润50万元,带动农户3500户。
(三)农技人员示范型:如宝应县金禾西瓜经济合作社是由农技人员吴万明、王述富发起,他们户均种植西瓜20亩以上,单西瓜一项户均纯收入在2万元以上,他们不仅自己富,还带领群众富,刻苦钻研栽培技术,认真培训农民,形成了一套适应本地栽培技术的方案,多菱整枝,多次座果,多茬次种植,嫁接无土基质育苗等,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无公害食品,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并注册了“金禾”牌西瓜商标,实现了农业的企业化经营, xx年春提早棚式西瓜面积发展到8000亩,种植农户2200户,产量xx0吨,产值2300万元,初步形成了“金禾”西瓜产业化。
(四)种养大户领办型:如鲁垛兔业合作社是由该镇神龙肉兔养殖场场长蒋承明发起,以省农科院为依托,以弱势群体(外出无门路,打工无技术)为对象,以四个统一(统一供种、统一培训、统一防(治)病、统一购销)为目标,以规模和天女散花养殖相结合为模式,现有社员250人,资产总额达100万元,年销售肉兔30万只,销售额300万元。遍及鲁垛、西安丰、夏集、沿河、泾河、望直港、柳堡七个镇及友邻楚州等地,探索出了一条自我发展,致富农民的好路子。
(五)农民经纪人合作型:如射阳湖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是以经销农副产品的农民经纪人为主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有会员530人,其中跨镇15人,跨县2人,今年从本地收购农产品2500万元,销售2900万元,自身利润54万元,带动农户xx户。经纪人组织起来后基本做到了行业自律、有序竞争,促进了流通,保证了地方稳定,也给农民带来了实惠。
我县龙头企业主要特点有:
(一)基地建设逐步优化,订单农业稳步发展。建立龙头企业本身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已成为龙头企业发展的共识,荷仙集团、华贵公司等一批荷藕加工龙头企业主动与荷藕种植重点镇、村、大户签订荷藕收购协议,落实种植面积;永顺泰(宝应)麦芽公司秋播时与范水、柳堡、沿河等镇签订大麦收购协议,承诺每斤比小麦价格高0.02元收购啤酒大麦,落实面积近万亩;银宝公司、金夏公司与棉农签订购销协议,落实棉花面积,承诺比周边地区每斤高0.05—0.1元收购棉花。
(二)提高质量标准,打造名优品牌。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农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我县建立了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和全县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定期集中交流,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观摩、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呼吁广大农民坚决禁用高毒、高残农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今年顺利通过了“康安”牌无公害大米,“荷仙”牌莲藕系列产品等认定。有了丰富的产品资源就可以注册产品商标,实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宝应的泾河西瓜就是一个成功事例。xx年新增36个品牌,其中无公害产品28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产品3个。
(三)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多元化人才。荷仙集团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吸纳引进各类人才,积极实施人才战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xx年,集团从大专院校、人才市场共招聘了40多名技术人员,目前集团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00多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100多人,高级技术管理人员16人,外籍食品专家8人,拥有技术工人2480人,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不惜重金引人才。集团从xx年开始高薪聘请了8名日本国食品技术管理专家常驻集团,负责新品开发、技术创新、经营管理,使集团与国际市场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关系;二是岗位培训育人才。集团聘请有关专家坚持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xx年,集团邀请了商检部门、质检部门进厂为职工进行讲课,共举办各类技术讲座3期,参训人数3000多人次。同时定期选择一批生产工人外出培训,为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保证。
三、存在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是近年由农民自发发展起来的,有些问题已经制约了其发。
展。
1、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决策不民主。一是制度不健全,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如议事制度、监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还有部分专业合作组织未设财务管理机构和监事机构;三是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
2、会(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这就造成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缺乏,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3、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绝大多数合作组织规模小,全县80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只有7个,100人以内还有30个,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目的,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业利用“三资”
近年来,我们将农业招商引资、引导“三资”(民资、工商资本和外资)开发农业作为解决农业资金投入不足、增添农村发展后劲的重要措施来抓。在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农业利用“三资”、有机农业园区招商引资的意见,加大对农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活动,以有机农业园区为载体,8月8日召开了宝应有机农业暨项目推介会,10月份先后两次举办了中国台湾和上海客商宝应农业专题推介会,较好地宣传推介了宝应农业。收集整理了一批有价值的农业招商项目,印发3000本《农业招商指南》,刻录500份光盘,编制了5000份“宝应县农业优势项目”。目前全县已经形成了以“一区五园”为主的农业园区格局,深度开发农业资源和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近10万亩,促进了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效益的提高,推动了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宝应县的农业利用三资工作,特别是外资工作,在全市完成较好,受到了市领导肯定。
xx年完成部门招商引资2736万元,占年初目标的228%,其中外资项目155万美元,占任务的775%。全县农业利用“三资”144个项目,共计投入5.2亿元,占市下达目标的173.3%,其中:民资和工商资本132个项目,投入4.4亿元,增长53.85%,农业利用外资12个项目,投入944万美元,增长45.2%;144个项目中,种植业58个项目2.65亿元,林业9个项目1亿元,水产50个项目7199万元,园艺业14个项目5189万元,畜牧业13个项目2963万元;132个民资和工商资本项目中,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有14个,共投入2.5亿元,其中投资最多的维盛板业有限公司到帐资金达8500万元。
虽然我县今年农业利用“三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单个项目规模小,利用外资总量少,农业三资企业带动农户致富的效果不太明显。
新的一年,我们将围绕农业增加值24.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00元、农业项目引进民间和工商资本4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4个等目标努力开展工作,主要思路是:
1、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培育与发展事关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象抓招商引资那样,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切实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来抓。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摸实情、办实事,及时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对于县重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产品出口以及体制创新、科技进步、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县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县重点龙头企业奖励基金。鼓励支持县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通过订立合同等形式,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牵头领办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广大农户组织起来,按照省委办公厅[苏办发()8号]《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切实抓好落实,县镇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把好事办好。一是用“以奖代补”形式,解决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资金。二是落实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县、镇财政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将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信用贷款。三是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输政策的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运输,享受江苏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围绕农业标准化,发挥生态特色优势,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从国际市场来看,我县的最大特色是生态农业,而在世界贸易规则的框架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是我国农产品在市场竟争中的最大障碍。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同时,注重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高标准无公害农产品,力争在市场竟争中站稳脚跟。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国际市场规则接轨,增强我县农产品的竟争实力。二是发展品牌农业。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生态示范区、绿化先进县、中国荷藕之乡这些品牌优势,尽快申报“宝应湖”牌大闸蟹、“金禾”牌西瓜、“双飞”牌麦芽、“金宝”牌松花皮蛋等一批绿色品牌。
4、积极引导,规范管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原则,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正确的方向,按照合作制原则发展,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中共宝应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农村闲散宅基地按照县委、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腰站镇紧密联系实际,强化宣传,统筹安排,严格程序,注重结合,狠抓落实,农村闲散宅基地清理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xx年底,我镇47个村已有45个村完成了闲散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和统一承包,由于两村无闲散宅基地,100%完成了清理任务。共拆除不符合规划的房屋464间,去除乱种树木11.9万棵,收回闲散宅基地650亩,收取承包费68万元。清理一户多宅229处,全镇十年内可不再占用耕地安排宅基。清理村外闲散土地3116亩,拍卖资金150.2万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统一的思想,便没有统一的行动。因此,镇党委、政府首先从抓宣传统一思想入手,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通过宣传表明镇党委、政府坚决做好此项工作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干部乘全县统一整治之东风,借势而为,强机而行;通过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认清形势,配合工作。
主要是开好“三个会”,落实“四项舆论措施”。“三个会”是指镇开好村组干部和包村工作组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召开干部会,统一思想,因村制宜制定方案;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研究、讨论整治方案。“四项舆论措施”:一是出动宣传车,镇统一安排两辆宣传车,逐村宣传;二是结合县府文件印制6000份明白纸,逐户发放;三是村村张贴标语,每村不少于5条;四是统一录制宣传磁带,各村利用广播早、中、晚三次进行播放。通过宣传,营造了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同时坚定了干部决心,赢得了群众的民心。
农村闲散宅基地集中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讨论整治意见。最终确定了“依靠文件、严格程序、示范引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依靠文件”指按照县府xx年31号文件中16条内容的规定,村村对照文件规定找问题,定措施。“严格程序”主要是严格七项程序: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各村按每10-15户推选一名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整治活动;三是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按照相关政策制定执行和收费的标准;四是实地丈量,掌握第一手数据和资料;五是张榜公示,群众认可;六是集中整治,对超占、乱占,清理收费;七是按照“两级管帐,一级管钱”财务管理制度,对各村所收资金专户储存,并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示范引导”指全镇11个工作组都要确定1个村庄,作为突破口,带头搞好整治,然后全面推开。真正做到了严格程序,群众参与,强化管理。由于工作程序环环相扣,落实政策有理有据,清理工作合情合理,全镇清理工作真正在三个重点环节上做到了“无震荡”,即拆除违规房屋无震荡,清理乱种树木无震荡,拍卖闲散土地无震荡。
整治活动的稳步推进,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镇党委、政府在引导上注重措施的落实。
一是靠上指导。11个工作组分别盯靠在村,现场帮助各村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树木、宅基等各类问题,大到国家政策,小到村庄长期发展,做好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林业、国土、城建、司法等部门全力配合,尤其是得到了县林业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等科局的大力支持。针对各村出现的问题,积极宣传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现场解决。
三是党员干部带头。在处理树木和房屋拆迁工作中,机关干部、村班子成员和党员自己带头搞好配合,并主动做好自己亲戚、亲属的思想工作。东咸村村委会副主任咸立奎涉及五间房屋带头拆除,并积极做其他人员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四是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多次召开各村支部书记调度会,流动现场会和工作组长汇报会,每天一报进度,三天一调度,切实做到有布署、有监督、有落实。
五是严格验收,制定长效机制。对完成清理任务的村实行申报制,组成专门验收组逐村进行验收,验收到每条街、每个胡同。对清理的闲散宅基、闲散土地,丈量核实,杜绝个别村庄走过场。同时,围绕本村实际村村制定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在农村闲散宅基清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七个结合”。一是与落实村庄规划相结合,切实按村庄规划搞整治。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清理“三大堆”,改善村容村貌,并充分利用闲散地在沼气建设上制定优惠政策。三是与产业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场院、荒地引导群众搞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民营小区建设。四是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相结合,切实加强村级资金的管理,真正把“两级管帐一级管钱”制度落到实处。五是与农村民主政治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六是与打击农村邪恶势力相结合,对村内乱抢乱占、群众怨愤较大的痞霸分子坚决给予打击。七是与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相结合,通过工作检验干部,通过工作锻炼队伍,积极造就一支干事创业的农村干部队伍。通过做好结合文章,真正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拆除不符合规划房屋,顺直了大街,取直了胡同;通过去除乱种树木,平衡了群众心理,剔除了矛盾隐患;通过拍卖收取了资金,硬化街道,提高了群众生活水平,为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闲散土地的清理整治,建设养殖小区14个、加工小区11个。柳庄村结合闲散地清理,将村后、村南的闲散场院进行承包,规划为养殖小区,目前已有8家建设完毕。小白村通过清理闲散地,将个别农户挤占的地边地沿30余亩收归集体。把村南场院划定为养殖小区,公开拍卖,对村北场院,秋后集体植树,增加集体积累,从而消除了“生产道是公有,谁抢着谁就种”的乱抢现象。
通过清理重点解决了多年遗留的宅基上访、树荫遮地、土地纠纷等诸多问题。小李村因为宅基问题多年上访不断,曾多次到县、市写信上访,通过清理将多年未取直的胡同进行取直,解决了路不通、出行难的问题,整体工作进一步理顺。
清理闲散宅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改变了村庄的脏乱差现象。王双堂村将村内420处猪圈全部拆除,并用拍卖资金新硬化两条大街。解决了近40年的遗留问题。东韩村结合村内清理,投资7万元新修排水沟400多米,达到了路畅整洁的效果。
在清理过程中,全镇上下群策群力,互相协作,互相配合,拧成了一股绳,进一步树立了全镇一盘棋的思想。道路通了,胡同正了,群众的心气也顺了,老百姓真正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在清理闲散宅基过程中,镇包村工作组盯靠在村,督促进度;村组干部深入农户,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通过反复推敲方案,拓宽工作方式、方法和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通过干部扬正气、树威信,增强了干部的号召力,工作作风也明显转变。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主管理制度,通过村务公开,张榜公示,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对推进全镇整体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尽管前期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距离县委、县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由于传统思想根深蒂固,部分群众的思想认识一时不好扭转,造成清理整治执行难;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诸多方面,短时间内难以化解,彻底解决需要一定时日。下一步,我们计划将闲散地的清理整治写进村规民约,从而建立起长效机制,以约束村民的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力促闲散地清理整治工作朝着更加完善、更加顺畅、更加合乎民意、更加有利于农村经济建设的方向发展。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街道综治委决定在全街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清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清查飓风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晏应龙、王文忠副组长:刘峰。
成员:各社区户籍民警、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派出所,由派出所副所长王文忠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户籍民警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xx年1月1日6月30日。
通过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及时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点人员或可疑对象,密切掌握动向,落实管控措施。
犯罪分子可能落脚的藏身地(如小旅社、黑猫旅店、搭建的各类工棚、窝棚等);可能销赃的场所(如废旧收购店、各类二手市场、摩托车维修店、汽车修理厂、寄卖典当行)。
1、强化对出租屋及外来人员从业单位场所的.登记管理。一是要全面核查登记出租屋底数,户籍与协管员要逐户上门、逐一登记核查;二是对出租屋、小旅店建立切实可行、过硬有效的登记、管理制度。即:出租屋主要主动督促暂住人口到派出所或社区登记办证;旅店业主要自觉对留宿人员进行登记,并报派出所备案,不得容留未办暂住证和无合法身份证的人居住或留宿。要与出租屋主和旅店业主全面签订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三是全面登记用工单位、娱乐休闲场所、商贸经营个体业主的底数,强化从业单位负责人和业主的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对社区内的暂住人口要逐户逐人核查。对社区内所有外来人员要尽可能做到一个不漏地核查登记。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特别是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新外滩周边地区应列为重点,开展清查工作。
3、依法依规用好处罚措施。对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对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旅馆业的从业人员和出租屋主进行处罚。
4、严格落实责任,总结工作数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社区的流动人口登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社区将此次专项行动的任务进行量化,责任到人。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今年以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xxx纠风办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的问题治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遏制村级组织负担加重趋势,化解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20xx年我乡在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在我乡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我乡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排查清理的政策指导和对案件查处情况的检查督导,保障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20xx年全乡没有发生关于村级组织乱收费的事件和案件。
二、突出重点,集中排查。
集中进行排查清理,通过查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凭证、发票、帐簿,走访相关乡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收集账单复印件等书面证据,并整理相关线索。重点清理的内容包括: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课外活动经费等的整顿工作;2。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包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会费等的专项整治工作;3。专项整治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各地凡是违规出台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文件一律撤销;凡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面上情况的整改。
三、加强协调,总结交流。
在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来,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农业、纠风、教育、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及时掌握、报送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交流信息,推广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四、建立长效机制。
收费的长效监管意见。严格按照省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以通过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制度体系,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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