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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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优质12篇)
时间:2023-12-14 04:25:23     小编:BW笔侠

读后感帮助我将书中的知识和观点与自己的生活经验相结合,从而得出更深入的理解。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首先,要对作品的内容进行简要概述,介绍作品的主旨、人物、情节等。其次,结合个人的感受和思考,对作品的主题、情感、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触动。此外,适当引用作品中的经典语句或描写,增加文章的质感和深度。最后,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使读后感更具可读性和艺术性。推荐以下读后感,其中或许有你感兴趣的作品和观点。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一

对待两个儿子,不让他们感到害怕和伤心。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一家4口会是很美满的家庭,和和睦睦的。无知的人对毛主席的盲目崇拜,让很多无辜的人死于很多空心人的乱棍之下。宋凡平就是无辜的人,只因为他是地主的儿子,所以就遭受着毒打和众人的摒弃。打他的其中之一,那个孙伟的父亲,最后被查出是资本家的后代,也落得跟宋凡平一样,也是被申讨的人,儿子孙伟一次意外中被刺死,老婆疯了,自己最终被孽打得受不了,用钉子钉入自己的头自杀了,结局比宋凡平更惨。

到我们这代是感受不怎么到的,但是,如果看那个时代的人写的作品,我们就可以看到,真的是害人不浅,它让多少人无辜送命,也让我们的文学落后他国很多很多。我们泱泱大国,人口如此众多,好作品是有,但是总感觉少了,本可以更多的,该有更多的作家和作品的,别忘了,我们可是5000年的文化历史,没有几个国家流传这么久的。就算到这个时代,对于写作者的待遇,相对来说也是不好的。我记得张恨水是一支笔就养活全家了,在那个时代的写作的稿酬还算不错,那都严重缩水了,甚至有人因为自己的作品送上性命的。《三体》中的叶文洁之父,高校里的教授,因为自己的一篇论文,弄得个老婆、学生都背叛他,死于几个女学生之手。所以文人不舍得让自己的下一代也成为文人。想成为文人的欲望都被吓回去,更不用说有好的作品出现了。如今有很多想靠写作为生的,每天码字几千上万的,可是生活也并不一定有保障。所以作家一旦有名气很多都搞副业去了。

《兄弟》,宋凡平的儿子宋刚、李兰的儿子李光头,宋刚生性老实内向,李光头则滑头流氓得很,但两人感情是好的。如果没有林红,这一刘镇第一大美女夹在中间的话,宋刚和李光头会是形影不离的兄弟的。李光头看上了林红,并不依不挠的追求着。林红却看不起李光头的流氓样,看上了宋刚。李光头得知后,并不有意成全,反而逼着宋刚让林红死心,宋刚懦弱的性格,竟然想到上吊自杀,李光头救下了他,一语让宋刚顿开茅舍。宋刚和林红结婚了,宋刚和李光头的兄弟情缘便隔开了,心没有隔开,身体也必须隔开了。林红不愿意宋刚接触李光头。宋刚懦弱的性格,老实本分的生活着,别人在进步,他原地不动,最终厂子倒闭了,他也下岗了,再找的工作也是损害身体的。而李光头却成为刘镇首富,成为人人追捧的人物。宋刚碍于当初在林红面前逼着与李光头的决裂,生活再怎么落魄,也不愿意找李光头帮忙。最终,跟着骗子周游出外招摇撞骗,离开刘镇一年多。而他出外,碰到的荒.唐事,他竟由着周游,让自己隆胸,弄得身体更坏了。他外出的.这段时间,他的兄弟李光头却打起林红的主意,林红也经不住诱惑,两人在一起云雨了3个月。李光头20年后再见到林红,他说他不会再恋爱了,但是他会做恋爱的事。说明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不再爱林红了,他爱的是他自己,他要得到他以前没有得到的。李光头是自私的,他没有顾念兄弟妻不可欺。当宋刚回到刘镇后,知道李光头和林红好了后,他的心不能用简单的撕裂来形容。20年前,他就自杀过一次,没有自杀成,这次他再也无法面对生时的痛苦,他给林红和李光头各写了一封信。然后卧轨自杀,他自杀之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兴头上呢。多么强烈的讽刺和对比。

宋刚的自杀,也让林红和李光头彻底醒悟过来。两人从此不再有纠葛。林红后面成了个厚颜无耻的冷漠的老鸨,做起了买卖肉体的生意。而李光头也不再醉心于赚钱的事业上了,他更不能再碰女人了,他被宋刚的死吓得真的阳痿了。他也终于会心心念念的念着宋刚了。如果当初他把一些心思放在宋刚身上,想着他落难时,同宋刚通吃着本属于宋刚的午饭,宋刚也不至于因为生活所迫,弄得身体都坏了。如果李光头不对林红有邪心,宋刚也不至于自杀。余华不给我们这些如果。结尾,林红为什么会做上那样的生意呢?这太让人出乎意料了,这样的设定,我实在不喜欢。余华可以让李光头为走向宇宙做准备了,怎么不可以让林红也走出刘镇呢?就算把她设定为足不出户的孤僻冷漠的人也好啊。总之,看完后,心情真的沉重。

在百度里看到,他人对余华的作品的评价是太血腥暴力了。以前不觉得,看了《兄弟》,觉得是了,这种人性上的血腥残酷,更具备冲击力。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各种变数,或因利益、或因误会、或因他人、或因生活......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二

看得心里百感交集,对兄弟二人的人生感慨万千,此刻看到最后心里特别难受,无语而沉重。

兄弟!这个温暖的字眼,令人想到亲情,想到发小,想到死党。而这里,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始于父母的二次组合——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患难与共,携手走过了一段刻骨的童年岁月,兄弟情在此种下后便根深蒂固。

接下来他们走过了断续相关的童年与少年时期,虽不在一起相处,却依然情意深厚,想想两兄弟那一个个温暖的画面吧:

宋钢和李光头相识后第一次分别时,宋钢和爷爷在一起,挥手向李光头和李兰道别,李光头被李兰拉着走去时一直扭头看着宋钢,看到远处的宋钢向他挥手,他的手也抬到肩膀的地方挥动了。——那个时候,小小的他们对彼此已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

宋钢带了五颗大白兔奶糖走了一上午的时间长途跋涉来看李光头,当时李兰怕李光头出门受伤把他锁在家里。两兄弟久违后再次相见时的那番兴奋完全溢于言表,他们终于在最后一个窗格互相看到时,宋钢仰脸对李光头说:“李光头,我想你了!”李光头也哇哇叫着:“宋钢,我也想你!”然后因为大白兔奶糖塞不进去,宋钢说你先闻闻。李光头闻着奶糖激动得一会儿哭一会笑。然后两个孩子隔着门板亲密无间的说起了话。一说说到了太阳西斜。——这是一幅多么温暖的画面,无论是成年后的主人公,还是局外观看的我们读者,当返回来看到这一切时,简直无法不让自己流泪!

后来宋钢每次进城都会给李光头带去几颗大白兔奶糖,用梧桐树叶包好了压在门口的石板下面。李光头看到奶糖就知道宋钢来了,便飞跑了去追他,在南门他们兄弟短暂的相见后又难过的道别……——大白兔奶糖,如同电影的一个特写镜头,成为了兄弟间深厚感情的信物、纽带和见证。

李光头十五岁,宋钢十六岁那一年,李兰弃他们离开了人世。李兰去世前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说给他们两个人的:你们是兄弟,你们要相互照顾。第二句是单独说给宋钢的,因为李兰对李光头的不放心,所以希望宋钢照顾李光头。当时宋钢抹着眼泪点着头说:“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宋钢将这句话不仅记在心里一辈子,也一辈子为此付出行动。

当宋钢的爷爷去世后,宋钢与李光头成了这个世界上彼此相依为命的人,青年的他们又得以在一起生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细心的宋钢掌管着两人的生活,粗犷的李光头在宋钢受到刘作家污辱时为他出气……——兄弟两人依然亲密无间。

至此,我们一直为两兄弟的患难深情而温暖与感动着。

可是,任何人的生活都无法不被社会环境和成长后的复杂影响着,于是,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在种种复杂起来的生活细节的介入中也开始复杂起来,众多其他不得已的情感开始在两兄弟间慢慢渗入:矛盾、尴尬、痛苦、无奈、压抑、背叛、伤害、愧疚……这一切与无时不在的兄弟深情撕扯着,纠结着,最终让两人都走向了崩溃:一个直接走向了死,一个苟且活着却亦对生了然无趣。

究竟是什么成为兄弟情意最终瓦解的杀手锏?

是在命运的捉弄下让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后所遭遇的尴尬吗?

是组建家庭后的宋钢为生活所迫家庭与兄弟不可兼顾时的疏远吗?

是宋钢生活的潦倒与李光头发迹后的巨大差异吗?

是大起大落的李光头在巨富后顺应了众生万象的时代过上纵欲狂欢的日子后泯灭了人性吗?

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又都不是!因为无论经历了怎样的感情尴尬,经历了多少次表面的分道扬镳,经历了多少生活的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但他们心里都装着彼此:宋钢结婚写礼单时对林红说:“这个世上我就一个亲人,就是李光头。”李光头落魄回来宋钢一次次将自己仅有的钱和粮票送给李光头,并天天中午跟吃不上饭的李光头合吃一盒饭;而李光头在穷的吃不上饭时还没忘把自当宝贝的捡到的无针手表送给宋钢;李光头发了第一笔大财后首先想到的也是宋钢,他穿上宋钢为他织的“远大前程船”毛衣,满腔热情的去找宋钢让他当“大副”;最后潦倒的宋钢无奈终于去找了巨富李光头,期待已久的李光头骂了宋钢无数个“王八蛋”,尽情宣泄那种积蓄已久又爱又恨的情感,给宋钢副总裁的职务,在不伤他自尊心的情况下拿钱让他去治病……这一切无不显示着,那份兄弟情其实依然在,一直都在。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三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四

几乎是刚开始红的时候就买了余华的《兄弟》,可是一直没机会看。趁着暑假,终于从头到尾看完了《兄弟》上下部。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更没有看过余华的作品,甚至没有看过张艺谋根据余华小说拍的同名电影《活着》。只是看过一些报道说,这次《兄弟》跟以往作品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既然我没有看过余华以前的作品,自然感受不到这种变化,所以就谈谈我读完《兄弟》之后的一点肤浅感受。

小说一开始就有点令我反感。小小的李光头,躲进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屁股而掉进厕所淹死更是无稽之谈!我甚至有点怀疑这部《兄弟》是如何取得如此高的知名度的。看到后面,李光头见了什么都要“爱”上一番更让我觉得这部小说是不是应该“少儿不宜”。上部感觉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发展的脉络,下部就有些让人觉得是天方夜谭。虽然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但是也不像小说里那样无厘头。李光头辞去福利厂厂长之后,就想自己去“创业”,然后到处借钱,这里有两点非常不合理:首先是李光头的品牌意识,改革开放初期,举国上下不是梅花牌就是上海牌,或者是熊猫牌长城牌,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凭李光头一个小城的福利厂厂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品牌意识的;还有就是李光头的专卖店思路,众所周知,国内服装企业大多数走的都是批发市场的道路,只有在近些年,一些实力比较强的才走专卖店遍地开花,改革开放初期的李光头也是不太可能想得到的。不去说李光头是如何发迹的,就举办处美人大赛这点也非常不妥。虽然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农民企业家,但也不可能俗到这份上。小说最后也发挥了想象,李光头带着兄弟宋钢的骨灰上了太空。

这是我读完《兄弟》之后最初的感受,这小说很粗糙。可是细细品味,还别有一番滋味。在那个贫穷的年代,大白兔奶糖确实是一种十分稀罕的东西。记得小时候,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可以吃到奶糖,而且还是假冒的“小白兔”,宋李之间的兄弟情谊也就从这些描写中变得活灵活现了。下部写到李光头的发家史,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的缩影。再细细品味,小说中的那些丑陋的东西,还真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影子。偷看屁股:不是有那么多人到处偷拍,然后传到网络吗?处美人大赛:超女、好男儿不也这么俗吗?要是余华今年夏天之后才写下部,肯定会加上“童子男大赛”的。

细细品味,也就知道这部小说之所以这么红的原因了。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五

当我拿起一本书要阅读时,总要对书名琢磨琢磨,展开想象:预测这本书要写的是什么,同样,我觉得《兄弟》这本书可能写的就是亲兄弟之间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亲兄弟之间是如何互帮互助成就一番事业的。事实如何?开卷有益。

本书作者,余华,著名小说家。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等。其作品已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世界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等。《兄弟》是余华的第四部长篇,也是余华篇幅最长的小说。小说分上下两部,写了两个价值观完全不一样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的故事。本书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本书中描述的幸福是鲜活的,作者余华描写宋凡平曾经是篮球场上的明星,六十年代没什么娱乐,晚上的露天球场就是全城人物围聚的中心。

宋凡平在这个篮球场上,因为他是前锋,在灌篮的时候出足了风头,全场欢声雷动。宋凡平就跑到球场边上,一手抱起了李光头,一手抱起了他的儿子宋钢,把两个孩子放下来以后,又抱起了李兰。

这在现实生活中间,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余华就是要塑造这么一个画面,让这个幸福感能够突出出来。他们从球场上下来以后,就一起去吃了冷饮,然后全家就走到了一起。李光头七岁的时候,李兰和宋凡平就结了婚。当读到宋凡平的悲惨遭遇又使人黯然伤神,不禁落泪。这里写得最感人的,也是最残酷的,就是一个丈夫为了信守自己的诺言,拼死也要上车去接自己妻子。宋凡平那天晚上偷偷地从仓库里面跑了出来,因为关他是关在仓库里的。跑回家以后,先带着两个孩子打扫房间,然后早上穿上了一件红背心。“wenge”中间,这个红背心也是时髦,然后他就上汽车站去了,准备买一张汽车票去接李兰。他逃跑了以后,被造反派发现了,在汽车站,其实已经埋伏了造反派。宋凡平一到车站,就有6个造反派拿着木棍拦截他。他从木棍拦截中间一直冲到汽车站的卖票口。余华写宋凡平被活活打死,一共写了三个越来越惨烈的层次。第一个就写埋伏已经设好,然后他在抡起的木棍中间一次次地拼死冲到窗口。脱臼的胳膊被打断了,他在窗口说完“去上海,买一张车票”,就头破血流倒在了墙角。然后6个造反派12只脚,一直踢,踢到他一动不动。

第二个,就是宋凡平在昏迷中间听到了检票的声音,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站起来以后,他冲向检票口,这6个造反派就跟上去打他。检票员因为害怕了,就把检票口给关上了,他进不去了。这6个造反派一直追着他,从候车室一直打到候车室门外。造反派把打断的锋利的木棍像刺刀一样刺向他的腹部,这就致了命。第三个,就是他听到了公共汽车开出来的声音,还叫了一声,说:“我还没上车呢”,然后又被打倒在地,这回就彻底地被打死了。

李兰在上海等宋凡平,等了整整一天没有人来接她,第二天她就坐着早班汽车回了刘镇。回到刘镇以后,看到两个孩子浑身都是泥土,这时候她才知道她的丈夫已经死了。

书中重点讲了两个不同个性、不同人生观的人,无法抹杀他们从童年走到青年的岁月,一路互相扶持过来的情义,但终未能抵御住人性的私欲,走到了那个宿命的结局。命运造就了这一对兄弟,却又让他们彼此折磨,这是人性的复杂,绕不开的宿命。当背叛出现,当真相揭开,更可怕的是人的自私,也许余华要告诉我们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懂得自我救赎。在我们身边也同样存在同胞兄弟在创业初期共患难,当事业发达了,面对利益,人性的自私露出水面,彼此折磨,此时,兄弟间该懂得自我救赎,遇事不怕事,积极沟通,和平解决,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余华的作品沉重而不沉沦,哀伤而不颓丧,人性中的善与恶交织在一起。这些善就像夜空中闪闪发亮的星光,你会遗忘那漆黑的深不可测的夜空,而记取那点点星光。《兄弟》是扒开了灵魂,虽然我们不得不面对灵魂的丑陋,我们是否应该从自己的内心,扒开灵魂去审视每个人的自我和内心,因为我们的内心都住着一个“魔鬼”,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自我救赎。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六

《兄弟》是一个时代的变迁史,是一个小镇的故事,是同父异母又同甘共苦的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兄弟二人爱恨交织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wenge”这两个字的印象也仅仅是在父母的故事里,当我看完这本书“wenge”二字在我的眼里心里变得触目惊心。那么远又那么近,远的是时代,近的是十一个“红袖章”对高大善良的宋凡平的折磨仿佛是我经历过一般,真实而又可怕。

不过悲中带喜的是余华的举重若轻让一切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变得不那么悲惨甚至是有点可爱。

李光头这个混世大魔王撅着屁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翻检垃圾时的形象惟妙惟肖,在捡到一块自己格外喜欢的外国的名牌表却又忍痛割爱的送给宋钢时的举动时那么可爱。但又仅仅只是可爱了那么几年,在后来李光头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对自己的嫂子林红的一举一动又那么可恶。

宋钢至死都还对这个世界对背叛自己的曾经相依为命兄弟对背叛自己的一生挚爱的妻子怀着善良和感激愧疚之情。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却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余晖是多么美丽。李光头和林红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呢。总在追寻世俗的快乐。金钱,名利。

文中李光头看似什么都得到了,得到了曾经追寻的一切,数不尽的金钱,灯红酒绿的生活,和他年轻时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是当他回过头去望,才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他最在乎的人走了,接下来陪伴他的是数不尽的钱财和无尽的空虚。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七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八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九

生与死,一念之间,在白垩纪的恐龙霸主--霸王龙眼中,杀伐只是最为常见的画面。在它们眼中,最为罕见的,是属于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银白色的卡洛河缓缓向前流去,落基山脉上的松针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哥哥金眸的眼睛闪烁着属于王者的坚毅和勇气,弟弟银睛的眼眸呈现着卡洛河的清澈水色。不过,在新生命诞生的时刻,也有着旧生命在悄悄离去;它们的妈妈在捕食的过程中死去了,只有它们的父亲在粗略地照顾着它们,这是它们对家的唯一概念。可是,在银睛的大意下,它们的爸爸为了让它们离开三角龙群的包围圈也死去了,只留给它们一个信念:好好地,活下去。

由于银睛的性格比较柔弱,金眸一直照顾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但是,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一生的命运;各自的志向,改变了它们前进中原本一致的方向。

金色双眸,代表王者的威严和力量,性格霸道坚毅的金眸成为了北美大陆上的霸主。为了复仇的它,杀死了无数三角龙,只为思念自己的父亲。

银色独目,代表温和,银睛只想安心地活下去。

时光渐渐地流逝着,霸主并不是永恒的,金眸因为年龄的衰老而渐渐离开了霸主的位置,银睛收留了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当银睛伤势严重,险些丧命时,金眸挽救了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手足之情,因为有着血脉的链接,变得不分彼此,动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金眸和银睛最终不是孤单的,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着想的亲人;人类,也是如此。

最终,金眸和银睛一起安睡在北美大陆的河床上,它们,是幸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无数生灵在用生命见证着这一切--美好的亲情。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十

狮心兄弟讲的是一名叫卡尔·狮的男孩和他的哥哥约拿旦。狮,一起在“南极亚拉”冒险的故事。

卡尔。狮的腿有残疾,不能走路,因为活不长了,所以他总是在床上哭,哥哥约拿旦很爱他,给他讲外面的趣事,亲切地叫他“科斯尔班”,意思是干巴巴的面包,卡尔长的很像这种面包,所以,约拿旦叫卡尔“科斯尔班”。还安慰他:人死后就会去一个叫做“南极亚拉”的地方,人在那里会变的非常英俊,还会活着的时候不会的本领。

有一天,他们家里发生了火灾,约拿旦赶回家时,卡尔正焦急的看着他,约拿旦不顾众人的阻挡,背着卡尔跳下了楼,卡尔得救了,但约拿旦被摔死了,看来约拿旦比卡尔早一步去了“南极亚拉”,约拿旦火中救人的事上了报纸,他的老师称他为约拿旦。狮心,是因为约拿旦有一颗像狮子一样的心。

卡尔日夜思念着哥哥约拿旦。两个月以后的一个晚上,一只白色的鸽子落在卡尔的床前,对他说:“走,跟我去南极亚拉”。卡尔感觉长了一对翅膀,跟着白鸽飞到了南极亚拉。

卡尔和约拿旦终于在南极亚拉相遇了,卡学会了游泳、骑马,还有射箭。哥哥约拿旦说卡尔可以改名叫卡尔。狮心,这样他们就是狮心兄弟了。他们在南极亚拉打败了坏蛋滕格尔和怪物卡特拉,解救了蔷薇谷的人们。

我觉得我们也要像狮心兄弟一样勇敢,遇到危险要冷静的想出对策,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去勇敢的战斗。卡尔和约拿旦的兄弟情很重,卡乐说过一句话:“如果我死了,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见到约拿旦,南极亚拉再美,我也会伤心的”。约拿旦代表正义、光明,卡尔代表机智、善良。我爱狮心兄弟,我爱他们!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作家余华的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有一对青蛙兄弟自小一块长大,一起生活。长大后,青蛙老哥决定留下来盖房子,在这儿生活一辈子。青蛙老弟想去外面唱歌。

青蛙老哥送青蛙老弟到路口。临别时,青蛙老哥对青蛙老弟说:“这里有你的家,哥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青蛙老弟流着眼泪离开了。

青蛙老哥开始建房子,等着老弟回来。他用泥巴建了一个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在路口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弟没有回来,青蛙老弟正在街边卖艺。

一场大雨把青蛙老哥的泥房子冲垮了,青蛙老哥变成了一个泥青蛙。青蛙老弟躲在街边一个屋檐下避雨。他们彼此都在思念着对方,想着对方如何在这场雨中度过。

夏天来了,池塘里长出了圆圆的荷叶。青蛙老哥用荷叶建了一间房子。房子建好了,青蛙老哥去了路口,盼望老弟回家。青蛙老弟没有回家,正在马戏团表演钻火圈。青蛙老弟想:要是青蛙老哥看到我的表演,一定会为我骄傲,但也会心疼我的。

荷叶房子被太阳晒枯萎了。青蛙老哥继续盖房子,他用干草建了个草房子。秋风吹走了草房子。青蛙老哥挖了个又宽又大的泥洞,等着青蛙老弟回来。青蛙老哥在路口,竖了个牌子,上面写着:青蛙老弟的家。

在大剧院里,青蛙老弟做他的告别演唱后,回到了家。青蛙老哥让青蛙老弟给他讲讲外面的经历,青蛙老弟讲着讲着,他俩都睡着了。

故事中青蛙老哥、青蛙老弟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兄弟。青蛙老弟外出去唱歌,在外,时时想着青蛙老哥。青蛙老哥在家不辞辛劳,经过一次次的挫折后,为青蛙老弟建造了一个温暖的家。

好句有:“他甩出的每一颗水珠都代表着他的激动”、“天这么热,青蛙老哥那里的蒲公英都变成了一个一个白色的绒球,飞呀,飞呀,这些带着绒毛的小种子飞着,围住了青蛙老弟。”“穿着绿色的西装,露出白白的肚皮,带着红地白点的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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