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和学习中,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任务。考虑到资源和时间的有限性,我们需要合理规划和分配各项任务。通过%20方案可以是一种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计划或指导方针,它可以提供一种系统性的方法来达成预期的结果,我想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阜办发〔〕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3000口人以下为5人、3000口人以上为7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我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提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道德品行、年龄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等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范围,告诉党员群众应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任村“两委”成员年龄尽量年轻化。提倡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力争我镇当选的女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四)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
三、时间安排。
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在7月1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在8月底前完成。
四、基本步骤。
(一)做好换届准备。换届前,我镇要对所在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联合党委副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在换届期间要驻村协助指导,并对结对村“两委”换届成效负责。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7月5日―7月7日上午)。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村:曹庙村、桅杆村、谢庄村、老庄村、花园村;第二批村:宋洋村、魏庄村、古店村、张王庄村、十八里铺村;第三批村:邢洋村、闫邢村、大海村。镇党委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镇党委推荐(7月5日―7月7日下午)。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7月5日―7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国土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7月8日―7月12日;7月13日―7月15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7月16日―7月18日)。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59号)的精神,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镇人民政府或者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试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6.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在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统称“三项制度”)改革。一是以镇为单位成立观察团,选取关键环节,重点观察,观察面在35%以上。二是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某一特定岗位,为定岗选举。三是“一票”选举制度,即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合并,一次性投票选举。实行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的村不少于6%(每乡镇至少安排一个村)。观察员村、定岗选举及实行“一票”选举的村随镇选举方案填表上报。
7.认真落实“全程签字”制度。继续推行“全程签字”制度,在换届选举的各个关键环节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即在改选村民代表、选民登记、委托投票等几个环节中履行签字程序。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务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组织部、民政局将对新进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轮训。镇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提出落实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三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适时按照本乡镇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调整村干部报酬,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要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待遇落实和关怀帮助等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同步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创新村团组织设置方式,配齐健全团支部班子。配齐村民小组组长,提倡从35周岁以下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中选配团支部书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我镇分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领导包村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两包三保”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镇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依法按章指导。
(二)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村“两委”选举有关规程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和责任部门,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依法取消当选资格,宣布当选无效。镇党委、政府要按照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镇党委要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县将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各乡镇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二
公布在村务公开栏,接受村民监督。自‚村民议事会‛2007年3月22日成立以来,共召开了35次会议,讨论的42个议题,涉及到村小学教学楼维修、砖厂地承包、果树栽植、道路建设、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方方面面。王录村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不仅给农村基层社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而且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稳定。
一、村民议事会的性质、职责、权利和义务。
宫河镇王录村建立的村民议事会,是在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范围内,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由上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引导,主要通过农民群众自发地组织起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村民议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从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要任务是讨论和制订《村民议事会章程》,主持村民议事会的日常工作,并且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的情况,以便于双方及时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村民议事会会员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期同步,但他们任期内不拿任何经济报酬,只是一种义务性的职务。
村民议事会既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参谋助手,又是联系镇人大主席团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基层代理人和社会中介人,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直接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本村农民群众负责。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二)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六)协助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十二)村民议事会会员都有义务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别召集的有关会议,按时参加本村每月召开一次村民议事会全体会议的例会。村民议事会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岁,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全体村民中享有较高的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在选举产生的会员结构上,妇女占20%以上,党员占30%,村组干部占10%,一般群众代表占50%。在年龄结构上,实行老、中、青三者相结合,逐渐形成梯次型搭配的合理结构。
二、村民议事会的地位和作用不可低估。
村刚开始操办这件事情的时候,总是怕麻烦、怕出乱子。但经过近年来的大胆探索和实践,人们普遍感到了农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和创造力。该村通过实行村民议事会制度,不仅缓解和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极大地推动农村各项工作开展,而且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因此,现在的很多基层领导干部感叹说:‚反而是我们过低的错误估计了普通村民的政治觉悟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
全体村民感到村组干部是‚自己人‛,群众信赖和支持他们的工作,自觉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各项中心工作,逐渐形成了村干部和群众上下齐心,共同干事创业的融洽气氛,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工作的环境。
宫河镇王录村的实践证明了,让全体村民直接参政议政,可以在实践中培养和选拔出一大批的优秀农民,从而为村组两级组织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团员新生力量开辟一条新途径。镇党委十分重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作用,坚持在优秀的议事会会员中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文化素质较好、敢于大胆负责、愿意为群众办事情的村组干部和党团员后备力量。
容易一些。自从该村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制度,农村工作最棘手的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宅基地纠纷等三大难事,现在变得好做多了。此外,像修建农村生产生活公共设施等事宜,让村民自己去办,效果更好一些。
1.集中民智,议出增收致富新路子。宫河镇王录村的药材产业发展仅3年,但已远近闻名,成了农民增收的主产业。过去王录村就有种植大黄、生地、黄芪等中药材的传统习惯,但由于群众信息不灵,零星种植,没有形成规模,加之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曾一度出现了药材积压。卖难的问题,损伤了群众中药材的积极性。2007年春,村民聚集到了议事会纷纷谈看法、提建议,最后大家把眼光瞄在了发展规模种植、科学种植上,议定继续以中药材为突破口,促进增收。当年,全村114户农民种植308亩,收入达到了42万多元。2008年,全村药材面积首次突破1000亩,产值达450多万元。2009年是王录村药材收入最好的一年,全村1500亩药材产值达620多万元,亩收入超过2000元,最高的一亩收入达4000元。村民们尝到甜头后,2009年在议事会上又议决成立了王录村中药材种植经销专业合作社,建成了1500亩药材基地,实行‚统一生产、订单销售‛,成为名符其实的‚中药材专业村‛。‚民主作用大,众人出高招,有了议事会,村民们一起动脑子出主意,致富步子才能迈得快。‛村民王灵权感慨地说。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为积极探索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切实加强农村民主自治建设,巩固农村的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村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村党支决定在我村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科学安排,规范操作,认真做好全村村民议事会工作。经过努力,我村成立村民议事会,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为百姓实实在在的做了好事和实事,现将我村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识到位,成立领导组。
村成立了以村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切实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全村统一认识,统一组织,统一措施,逐一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等特点。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本村村民大会推荐产生,村民议事会实行任期制,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要明确农村村民议事会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听取村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党组织建设和重大事务,并提出意见、建议;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主动听取、搜集、反映全村村民群众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要严格农村村民议事会议事程序。首先由议事会召集人对代表提出议题。议事会召集人在征得多数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召开会议议事时,到会成员必须超过议事会成员的五分之四,所议事项必须经过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然后将议事会讨论通过的议案及时交由村党组织审定后办理。最后对议案的落实情况,由村党组织负责向村民议事会反馈,并通过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方式向村民和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四)今年我村村民议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多次召开村民议事会议,重点议事:农村低保人员调整,村级财务三资清理工作,村民出行道路维修,农村医疗合作参保等。
三、存在问题。
1、部分村民对推行村民议事会制度心存疑虑。
2、村民议事会代表的推选存在随意性、议事程序缺乏规范性。
四、今后的工作。
一要完善村民议事会代表的推选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民议事会代表的职责。同时,建立对村民议事会代表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他们参政议政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要建立完善重大村务的决策议事机制。
段岗村村民委员会。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增强农民主体地位,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_村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完成了村民自治议事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已投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议事会成立后,召开了会议对如何协助好村两委工作、如何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5.12地震救灾资金的发放等村重要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一是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抗震救灾建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议事会成员积极主动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并向村民传达、解释相关政策,取得了村民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有力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抗震救灾建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效提升我村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我村召开了议事会对村务、财务等村级事务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召开了议事会对我村20__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和20__年的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切实发挥了议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存在问题。
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经商逐年增多,村民会议因法定人数限制无法定期召开。
三、解决措施。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户代表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议事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实行回避制。村民议事会从会员中民主选举会长一名,负责主持召集村民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会员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二是制定了议事制度,规范了职责和工作程序。村民议事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村两委的工作汇报,民主决策和管理村组事务,民主监督村干部。重大事项、紧急事项可召开临时村民议事会,实行一事一议,有事必议。凡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土地承包、救助帮扶金发放、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村民议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五
下面是大学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村民代表议事会实行主席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任村民代表议事会主席。
二、由村委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确需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时可随时召开。
三、村民代表议事会参加人员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街道分管领导、包村科室和驻村指导员。列席人员有村党支部委员、村组其它组织成员、街道党校学员。
3、负责组织村民代表学习涉及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传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精神和要求;组织村民代表讨论表决涉及本村重大工作和村务公开、宅基地划拨、财物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委会工作汇报,监督和了解村委会对村民代表议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村两委会反映村民代表和群众对村组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六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村民议事会成员、社区工作人员。
所议事项:20xx年春节慰问对象。
讨论情况:
今天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春节慰问的对象,其中分为三个档次,一是重度,慰问金额为4000元;二是中度,慰问金额为元;三是一般,慰问金额为600元。需要注意参加拆迁的、无残疾、无重大疾病的不参与,低保家庭不重复。中度、重度的困难家庭需要票据齐全。下面各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名。
提名情况: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七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3、经济发展小组。
4、环境保护小组。
5、社会事务小组。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八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支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可通过民主推选方式进入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一般由11人一21人左右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
第四条。
议事会成员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五条。
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村民自治章程中应有村民议事会的相关内容和章节(如:明确议事会成员义务、权利、奖罚等内容)。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条。
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接受镇党委的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
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第十条。
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第十一条。
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监督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监督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第十四条。
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夹带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
第四章。
规则与程序。
第十六条。
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十八条。
体现村民自制,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第十九条。
村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的要求。村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或不履职、乱履职的,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前,可补充其缺额,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和补充村民议事会参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
议事办法。
第二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由村党组织书记把关。
第二十二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主持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议事会成员的发言。
第二十四条。
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
第二十五条。
发言人要遵守会场纪律,对会议议题应表明赞成或反对,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
第二十六条。
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对同一议题每人发言不超过二次(或自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的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主持人提议举手表决时,主持人个人应最后表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街道、社区参照本章程开展社区自治工作。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村民议事会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执行。
第三十一条。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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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发挥村民代表议事会作用,促进村两委会班子团结,提高干部工作能力,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由村委会负责召集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确需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时可随时召开。
三、村民代表议事会参加人员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街道分管领导、包村科室和驻村指导员。列席人员有村党支部委员、村组其它组织成员、街道党校学员。
2、负责联系村委会确定村民代表议事会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议事内容等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村民代表学习涉及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传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精神和要求;组织村民代表讨论表决涉及本村重大工作和村务公开、宅基地划拨、财物分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负责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委会工作汇报,监督和了解村委会对村民代表议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村两委会反映村民代表和群众对村组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
3月20日上午,黎延坤副区长,区委区府办徐昕副主任,区民政局李健峰局长、禤显球副局长,区社工委霍国聪专职副主任,区农林渔业局何永坤副局长及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相关人员到西南街道南岸村委会开展推进村民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西南街道党工委卢钊华副书记,欧万昌、何国永党委委员,以及社工局、农林渔业局的常务副局长和8个村委会书记(主任)等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健峰局长主持。卢钊华副书记,欧万昌党委委员和8名村委会书记分别介绍推进村组两级村民议事会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设想。。西南街道7个村委会和150个村民小组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大部分村组议事会有运作,但没有严格按照区、街道文件要求规范运作,没有做好完善会议记录等。此外目前还有董营村委会及其西吴村民小组未建立起村民议事会。:一是村干部对村民议事会有关文件解读和认识仍然不够透切,致使对议事会职能及议事范围上把握不准;二是村委会一级没有很好地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致使议事会在议事决策过程中难于顺利进行民主议事决策,村民小组一级个别村民小组长对村小组党支部参与议事会有抵触情绪;三是执行决策和监督管理上力度不足;四是议事会成员参政议政愿望不强,成员不积极参加会议;五是村民议事会运作欠缺办公经费和成员补贴。。西南计划在7月1日前完成五顶岗村委会“五平方空间”议事厅、洲边村委会乡贤会和慈善会建设、文峰西七彩虹驿站升级,并建立健全村组两级议事会规范稳定的长效机制。
霍国聪副主任强调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始终要坚持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并向村委会书记(主任)解释了议事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和人员构成。禤显球副局长则强调街道要在3月底前完成推进村组两级议事会的。
工作方案。
并加强对两级议事会成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李健峰局长提了两点看法:一是要认识到位做到“四个有”(有方案、有措施、有办法、有行动)去推进议事会运作。二是西南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均搭建了架构有信心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去提升去规范上半年要全面推进村民议事会规范运作并打造示范点。
黎延坤副区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西南街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到起来,所谓“起好步走好路”,工作要找准着力点,抓落实要到位,才能真正推进村民议事会工作,为其他镇(街道)带个好头;二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文件,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作用,在新农村管理,新农村建设,化解农村矛盾上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村干部一定要吃透村民议事会的相关政策文件,才能指导议事会开展工作,才能向村民解释清楚村民议事会的设立宗旨、意义和职责范围。只有这样,推进议事会的工作才能有底气、出实效、得民心。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3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本村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即可召开专题会议。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一)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二)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三)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四)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五)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
(六)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分配,各业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础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每年年终,应将本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年终向村民议事会进行述职报告,村民议事会对每个成员的工作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测评,评议结果将记入档案,作为考核村委干部的主要依据,为村委换届调整干部提供依据。
第十条村民议事会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表册,做到各种活动有记录,各项决策有记录,好人好事有记录,意见建议有记录,决策的执行情况有反映,并要将有关资料整理入档。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村民议事会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0—50)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3、经济发展小组。
4、环境保护小组。
5、社会事务小组。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第八条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第九条负责讨论决定属于村民议事会议事范围的村级事务,超出议事范围的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村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六)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负责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议决定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会坚持党的领导、民主议事、促进发展、维护民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村民议事会会议由村民议事会召集人主持,每月日为村民议事会议事日,每月日为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日。(一般小组议事日早于村议事日)。
村党组织、村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向村民议事会召集人提出议题。所提议题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会召集人应提前两天把议题内容告知村民议事会成员。
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就相关议题征求所代表村民意见。
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议题提出人应该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
第十六条村民议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任何人不得限制村民议事会成员发表不同意见。
村民议事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形成的决定须获得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凡涉及财务收支、土地权属调整、重大工程的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能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议事会讨论、表决议题时,应指派专人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九章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平正义,不能脱离本村实际情况。
存在争议的,应当报请村党组织、镇党委或有关部门审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定,村民议事会应当撤销或纠正。
第二十条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应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告或公示,并提交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村民议事会应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三
第一条。
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二章。
第三条。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
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第三章。
第八条。
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第九条。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村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六)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负责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议决定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村民议事会坚持党的领导、民主议事、促进发展、维护民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由村民议事会召集人主持,每月八日为村民议事会议事日,每月五日为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日。(一般小组议事日早于村议事日)。
村党组织、村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向村民议事会召集人提出议题。所提议题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第十五条。
村民议事会召集人应提前两天把议题内容告知村民议事会成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就相关议题征求所代表村民意见。
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议题提出人应该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第十六条。
村民议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任何人不得限制村民议事会成员发表不同意见。
村民议事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形成的决定须获得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凡涉及财务收支、土地权属调整、重大工程的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能通过。
第十七条。
村民议事会讨论、表决议题时,应指派专人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九章。
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平正义,不能脱离本村实际情况。
存在争议的,应当报请村党组织、镇党委或有关部门审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定,村民议事会应当撤销或纠正。
第二十条。
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应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告或公示,并提交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村民议事会应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四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村民族团结实施方案范文(精选6篇),欢迎品鉴!
根据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响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使全体师生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今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争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了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三校长。
王家良党总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刘梦静副校长。
蔡大吉副校长。
谢朝亮副校长。
张加希副书记。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年级部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总支部,由王家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加希同志负责联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国家繁荣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巨大作用。
3、设置课程,强化教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至少5节,确立和确保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4、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促使学生了解传统民族体育项目,以继承民族体育精神。
(1)开一次主题班会活动。(3月)。
(2)让学生观看一部民族团结的电影,并写下观后感。(4月)。
(3)让学生写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作文。(5月)。
(4)出一期民族团结专题黑板报。(5月)。
(5)举行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演讲。(5月)。
(6)组织学生看一次民族团结的专题片。(6月)。
(7)教会学生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6月)。
5、做好民族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加强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团结与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6、开展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倡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友好学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7、利用班会、政治课堂、校园电视、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校园文化墙等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在州党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创建办的指导和带领下,伊犁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伊犁州司法局在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不懈的巩固和扩展示范州创建成果,确保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州司法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项工作要按照州创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与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伊犁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相结合;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相结合。继续大力实施民族团结“细胞工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简称“七进”),把进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
其中,第一季度以定方案、大宣讲、大培训为主题,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继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第二季度以自治区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意义深远的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对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小结。第三季度在继续开展大宣讲、大培训的基础上,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有、三抓、三做”回头看。第四季度,结合全年工作表现评选出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模范个人和模范家庭。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整理档案,迎接年底绩效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提供保障。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组伊犁州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二)凝心聚力,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干警职工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历史》、《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十三五”创建总目标,做实功、办实事、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
1、继续开展扶贫点扶贫帮困活动。确定不同层面的、不同形式的结对子主题教育活动,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组织的关爱,送到各扶贫户手中。深入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心连心、鱼水情”党群心连心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对口扶贫点开展工作。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通过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比重视支持、比团结和谐、比文明守法、比敬业奉献、比互助友爱”活动,积极营造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氛围。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3、围绕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4、组织观看题材丰富、意义深远的爱国、敬业及民族团结题材的影片。
5、在机关继续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在前三年的创建活动中,机关已经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之间、机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民族情谊,继续提倡“你到我家吃月饼、我到你家吃撒子”活动。
6、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发挥宣传栏作用,制作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海报,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7、利用“民族团结趣味运动会”为平台,搭建起机关各民族同事间民族团结的桥梁。
8、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作用,积极为伊犁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爱心帮扶。
9、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伊犁州涌现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0、继续深入开展“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活动,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活动,把评选的过程作为一个宣传教育的过程。
11、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办法和好人好事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每月上报民族团结创建内容信息不得少于两篇。
12、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在职培养(培训)教育工作力度。
13、利用法制宣传日,结合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4、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活动,要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自身工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15、发挥自身行业的优势,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好办法、好措施,进一步丰富“细胞工程”创建的内容。
16、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17、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不和谐因素。
18、依托法制宣传平台,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去极端化”法制教育活动,面向八县一市范围,组建州直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宣讲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
19、继续开展“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歌,做一件民族团结的事”活动。
20、继续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1次就近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21、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平台和支部学习平台,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小课堂,既有主讲、也有互动,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谈对民族团结的感悟,做到全覆盖。
(一)局机关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根据此方案,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设置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容的宣传牌,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三)在各类主题活动、节庆活动中,要因地制宜冠名民族团结创建举办各类活动。
(四)要按照此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特点,创新自选动作。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14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的思想和水平,巩固我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成果,为争创湟中县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单位而努力奋斗。
1.活动的范围是全院各部门、科室。{幼儿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实施方案}.
2.活动的主题是培养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的水平。
1.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板报、简报、网络等社会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活动意义,为湟中县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深入开展“八史”教育。各族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屯垦戍边史以及医院发展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更好的发挥“三大作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3.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加强“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教育,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基础。
4.鉴于医院青年职工多的实际,在全院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五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即:召开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当一天医院民族团结的志愿者;参加一次少数名民族职工交流会;参加一次面对面的民族团结室讲活动;写一篇民族团结心得体会。
5.必须开展好“三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即:参加一次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参加一次特殊团日活动;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活动。
6.积极组织开展为少数民族做好事办实事活动。着重做好五件事,一是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开展一次慰问活动;为少数民族职工解决一件难事;与少数民族家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开展一次乡镇少数民族群众免费送医送药活动。
7.继续深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典型人物和事迹的亮点宣染,争取培养出更多的好医生、好干部。
为完成以上目标任务,特作出以下要求:
1.加强领导。党团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切实。
负起责任,要建立所辖范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点,以活动为载体,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此次工作,争取在质量、水平和效益上领先,成为医院的示范点。
2.及时检查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大力表彰在民族团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任务和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形成、强势,为我院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学校党支部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并制定了《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责任书》,随后学校党支部与各班级签订了责任书。
二、学校根据《教育局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责任书》有关规定,我校也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调查,我校未发现有不利于民族团结的问题,学校内部也没有出现反动宣传现象。
三、为了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我校首先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有关民族团结的上级文件,向全体教职工下发了部分宣传材料,学校党支部办公室举办了一期板报,学校教务处召开班主任会议,对班级民族团结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各班级利用周一班会召开了“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据统计,全校召开主题班会20班次。学校召开少数民族团结学生代表座谈会,为保证民族团结工作顺利进行,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将全校近7名党员分配到全校各班,建立了党员联系班级制度。班级内建立了民族团结公约,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文明个人的必要条件。目前,学校已评出文明班级4个,文明学生100多人,文明教职工近16人。
四、做好斋月期间的工作,是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为做好此项工作,我校在斋月来临之前,专门召开教职工大会,做出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学校食堂伙食进行检查,保证学生生活质量,学生宿舍加强检查制度。
五、学校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班会,全校6个班级演出文艺节目10多个,并互赠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纪念礼物。
六、本学期开展结对子活动,党员与班级,学校与外校,学生与学生结对子,效果良好。
七、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在周一进行,教职工大会在周一召开。
八、我校组织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高年级开展禁毒教育,学校还举办“远离毒品”图片展一次,学校向全校师生发放《远离毒品教育手册》上百份,教育面广、形式多样,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特别是有些主题班会开得非常成功。
九、在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教育方面,我们的做法是十分有效的。一是领导重视,二是制度健全,三是责任明确,四是班级落实,五是宣传广泛,六是检查到位,七是奖惩明确,八是突出重点,九是寓教于乐,十是加大投入。
当然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师生还不重视,参与意识不强,二是个别班级的主题班会组织准备不充分,效果不是很好,三是结对子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扩大,四是学校树立的先进典型的事迹宣传还不够广泛。
总而言之,这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得力,内容丰富,措施到位,效果良好。我们将深入持久地开展好这项活动,使民族团结之花开遍校园内外。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以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目标,以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和农村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和工作方式作为创建重心,以群众评价作为先决条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坚持标准先行、分类指导。根据《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指标》(以下简称《指标》)要求,实行村(社区)、乡镇、区分级创建,要求创建单位突出亮点特色,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坚持动态管理、择优表彰。创建工作按三年一个周期进行安排,本轮表彰命名的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下轮创建时对不符合模范单位要求的,不再保留模范单位称号。
坚持多方评审、全程透明。评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实行公开公示,确保创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时间安排。
从1月中旬启动,计划用5个月时间完成创建工作。
(一)1月20日—2月29日,自查自评,各村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完善相关资料,重点打造3个村备检,我镇重点打造武阳、白鹤、官厅。
(二)3月1日—3月31日,完成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申报工作,接受市、区民政局组织的初审。
(三)4月1日—5月30日,查漏补缺,接受省人社厅、民政厅组织的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次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各村也要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制定方案,保证质量。各村要按照《指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建局面,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本轮评审验收不要求专门进行资料组卷,只查看原始记录。
(三)立足创建,推动工作。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多研究解决村民自治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增强农民主体地位,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xx村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完成了村民自治议事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已投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议事会成立后,召开了会议对如何协助好村两委工作、如何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5.12地震救灾资金的发放等村重要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一是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抗震救灾建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议事会成员积极主动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并向村民传达、解释相关政策,取得了村民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有力推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抗震救灾建房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效提升我村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我村召开了议事会对村务、财务等村级事务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召开了议事会对我村2008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和2009年的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切实发挥了议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存在问题。
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经商逐年增多,村民会议因法定人数限制无法定期召开。
三、解决措施。
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户代表或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议事会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实行回避制。村民议事会从会员中民主选举会长一名,负责主持召集村民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会员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二是制定了议事制度,规范了职责和工作程序。村民议事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村两委的工作汇报,民主决策和管理村组事务,民主监督村干部。重大事项、紧急事项可召开临时村民议事会,实行一事一议,有事必议。凡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土地承包、救助帮扶金发放、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村民议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八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
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
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
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三、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经常向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中事务。
四、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开展评选优秀村民代表活动。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年年未进行一次对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报区考核认定。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议事会实施方案篇十九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为积极探索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切实加强农村民主自治建设,在各村建立健全了村民议事会制度。现将我乡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识到位,成立领导小组。
各村成立了以村总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切实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全村统一认识,统一组织,统一措施,逐一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农村村民议事会成员构成。村民议事会代表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等特点。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本村村民大会推荐产生,村民议事会实行任期制,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明确了农村村民议事会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听取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计划、党组织建设和重大事务,并提出意见、建议;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主动听取、搜集、反映全村村民群众对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严格农村村民议事会议事程序。首先由议事会召集人对代表提出议题。议事会召集人在征得多数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召开会议议事时,到会成员必须超过议事会成员的五分之四,所议事项必须经过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然后将议事会讨论通过的议案及时交由村党组织审定后办理。最后对议案的落实情况,由村党组织负责向村民议事会反馈,并通过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方式向村民和群众通报,接受监督。
村民议事会的成立,巩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落实村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真正做到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为百姓实实在在的做了好事和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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