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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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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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明确双方在商业交易中的责任和约束。一份完美的合同应当具备明确的履行期限和支付方式等细节。以下是一些国际通用的合同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一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时间:年月日。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流转土地四至范围附图;

3、流转土地经营权基本情况信息;

4、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5、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具的相关材料;

6、发包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二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将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耕地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有积极贡献。

一、**县土地流转现状。

(一)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xx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参与农户不断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转总面积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增长,比20xx年增加万亩,增长;流转总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万户,比年年增长,比20xx年增长;参与流转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1、以流转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流转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其中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农户之间的流转面积为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流入合作社的面积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流入企业、大户或其他的面积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分为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三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3、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转。20xx年我县转包流转面积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增长;转让流转面积万亩,比上年减少万亩,下降;互换流转面积万亩,比上年减少万亩,下降;出租流转面积万亩,比上年增加万亩,增长;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转面积万亩,比上年减少万亩,下降。其中以转包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此外,还有农户将土地转包给种植、养殖大户以及集体向农户反租转包等形式;4、以流转规模为标准:一是流转规模过千亩的,现有3个,分别是三岔河**领办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转面积万亩,主要种植各类蔬菜;安障乡**领办的裕民粮食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安宏乡刘少华领办的华泰水稻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万亩,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流转规模在200-1000亩之间的,现有14户,流转面积万亩,主要集中在安丰、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乡镇,以水稻、蔬菜、葡萄种植为主。三是流转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现有41户,流转面积万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其中较多的有官垱、安丰、安昌和安宏等乡镇。四是其他流转属于小规模流转,户数多,基数大,达10万亩。

(三)大户发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领作用。流转大户具有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生产产品质高量、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从而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长,对土地流转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镇罗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万元,注册社员160名,流转面积2350亩,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赁三岔河镇的罗洲、三多、春美、长明、合家垸、天保6个村的土地亩,涉及农户135户。土地租赁期限1-3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200-300元。135个出租户签订合同的有75户,60个出租户属于口头约定,时间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产无公害蔬菜,另外种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88万元,净利润55万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辐射带动三岔河镇20xx户农户种植蔬菜万亩,每亩产值达万元。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比如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邻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20xx年,我县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约占10%;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两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签订几年以上的流转协议,协议上规定了流转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转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农户看到流转大户效益好,就随时终止流转协议,有的大户由于管理或技术或市场原因当年出现亏损付不出土地流转金,农户随即就终止了流转协议,因此土地流转不稳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转后农业的长远规模发展。

(三)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与评估的市场。无论是政府推动还是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对承租方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更没有让承租方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土地流转后,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政府承担。二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土地供需失衡,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土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有序进行。

(五)土地流转管理不健全。目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部门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虽然制定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文书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纠纷隐患较多。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导是帮助集体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角色定位不准,认识错位,普遍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的经济行为,对不利的流转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终止,同时没有科学制定流转后农民出路的规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因此政府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搞好规划、提高服务,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做好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

(二)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分析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了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其次,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的速度应该与工业、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容纳的程度相适应”,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足导致农民转移就业不畅,不愿放弃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对土地价值的预期,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

(三)土地流转后资金与技术支持不足。土地流转后,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必须进行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经营者开发资金匮乏,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大面积承包土地后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后续发展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四)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仅土地分户经营,而且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从粮食到饲料、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而且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进行的对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加强服务机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两个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能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政府和村级组织来说,只能是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因此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社及农民群众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三

按照^v^中央、^v^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致富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是农村生产发展的关健。最近,如何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引起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为了切实弄清农村土地流转和加快农村生产发展的关系,永川区板桥镇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工作调查组从xx年4月5日至4月18日对全镇土地流转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截止今年3月底,该镇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村数12个,占总村数的100%,涉及的农户3003户,占总农户的26%,其中土地流出的农户2843户,占总农户的,土地流入的农户160户(另外,单位和外地业主来镇承包3起),占总农户的,土地流转面积3794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12%。

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转让和入股。在总的农地流转面积中,转包、转让的比重最大,两者相加所占比重,入股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

1、干交钱粮型。一是鱼鸭工程建设,业主转包稻田,每年按600-800公斤稻谷/亩支付转出方或按照当年稻谷市场中等价支付现金;二是业主承包退耕还林地间隙种植苦蒿,每年按50元/亩支付租金。

2、入股分红型。农户以退耕还林地入股,业主投入种苗、管护等资金,收益按比例分红。

随着取消农业税,新一轮的农地流转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从无偿流转向有偿流转转变。过去种粮大户承包的粮田大都是免费的,个别还要转出户自己负责上交农业税,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效益农业的发展,土地承包费水涨船高,每亩水田年承包费高的已接近600元。二是土地流转全面扩展。不管是农业产业发展或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三是从农民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通过该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几年的不懈努力,搞好服务和鉴证,促进了土地流转。四是农地流转后的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高效种养殖业。五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制定了加快土地流转、发展效益农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土地承包合同鉴证费用。

1、克服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

在家庭经营长期不变的情况下,克服当前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局限性,走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现代化之路。通过土地流转把零星的土地使用权从千家万户农民手中集中连片,按效率原则重新安排使用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利于农民间的分工与专业化、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发展道路,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2、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加速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该镇农业特色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一是以凉风垭等村为基础的鱼鸭工程基地。通过农户转包、倒包等形式共流转土地1294亩,现全镇已形成池塘养殖面积5500亩,年出栏商品鸭400万只、产成鱼1700吨,鱼鸭总收入达7700万元,纯收入实现11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275元。如凉风垭村流转农户土地284亩,现已建成鱼鸭立体养殖面积800亩,其中尖山9社流转土地59户73亩,使土地不断向大户集中,现形成集中成片鱼鸭立体养殖面积150亩;同时,有3户农户到临近村社承包土地13亩,发展鱼鸭立体养殖,现共有养殖大户20余户,使该社成为全镇鱼鸭立体养殖的核心示范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方面土地流出农户的承包收入明显增加,据调查分析,净种稻田一般中稻亩产500公斤,再生稻亩产100公斤(部分稻田和深脚冷浸田无再生稻),全年稻谷总收入600元左右,亩生产成本250元,纯收入350元左右;而农户间转让的土地年干收稻谷650-800斤/亩,亩平纯收入在450元以上。另一方面,土地流入的农户通过规模经营同样增加了收入,如凉风垭村尖山9社的徐开红,xx年建有鱼鸭立体养殖面积12亩(其中转入土地亩),年产成鱼吨,出栏商品鸭3万只,鱼、鸭总收入47万元,除去承包费用3400元,再除去其它生产成本,年获纯利润7万元,全家3口人,人平纯收入实现23000元。又如大桥6社的候云刚,xx年底承包汪家岩村菜园4社24户稻田亩发展鱼鸭养殖,预计今年可产成鱼4吨,出栏商品鸭1万只,获纯利2万元以上。二是林业特色经济。结合退耕还林政策,为了加强林地管护,充分发挥林地效益,我镇积极引进业主,流转林地2500亩:一是在柳溪村流转林地700余亩,发展花椒种植,现已基本见效。二是在大坪、柳溪、古佛村流转林地1000余亩,发展速生桉种植,现正在栽植。三是在汪家岩村流转林地800亩,发展苦蒿种植,预计今年即可见效。通过林地流转,退耕农户不用投入种苗、肥料和管护费用,每年便可获得245元/亩的国家粮食补助费和管护费。同时可为业主务工获取收入,产品收获后并取得5:5—不等的分红,促进了农民增收。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四

转出方:

住所:

受让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___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_____元人民币。

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的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

鉴证机关:

鉴证人:

签证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村土地产权流转及产权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五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产品收益权。

(二)在流转期间为增强土地的生产能力增加投入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有权得到相应的补偿。

(三)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应依法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四)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

(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恢复原状或地力,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六)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七)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六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将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农村土地闲置、耕地抛荒、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有积极贡献。

(一)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xx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参与农户不断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转总面积12。88万亩,比上年增加2。61万亩、增长25。4%,比20xx年增加6。40万亩,增长98。8%;流转总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9。2个百分点;参与流转的农户1。51万户,比年年增长24。8%,比20xx年增长91。3%;参与流转的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比重为14。8%,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比20xx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二)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4、以流转规模为标准:一是流转规模过千亩的,现有3个,分别是三岔河**领办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转面积0。24万亩,主要种植各类蔬菜;安障乡**领办的裕民粮食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7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安宏乡刘少华领办的华泰水稻种植合作社流转面积0。10万亩,主要种植水稻。二是流转规模在200—1000亩之间的,现有14户,流转面积0。80万亩,主要集中在安丰、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乡镇,以水稻、蔬菜、葡萄种植为主。三是流转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现有41户,流转面积0。76万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其中较多的有官垱、安丰、安昌和安宏等乡镇。四是其他流转属于小规模流转,户数多,基数大,达10万亩。

(三)大户发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领作用。流转大户具有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生产产品质高量、适销对路的农产品,从而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长,对土地流转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镇罗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册资金162。32万元,注册社员160名,流转面积2350亩,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赁三岔河镇的罗洲、三多、春美、长明、合家垸、天保6个村的土地1239。5亩,涉及农户135户。土地租赁期限1—3年,租赁价格为每年每亩200—300元。135个出租户签订合同的有75户,60个出租户属于口头约定,时间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产无公害蔬菜,另外种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88万元,净利润55万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辐射带动三岔河镇20xx户农户种植蔬菜1。08万亩,每亩产值达0。45万元。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比如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邻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20xx年,我县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5。10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39。6%,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占60。4%,其中,既无书面协议又无口头约定的约占10%;而经过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或签证及公证机关公证后流转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但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导致农地转让的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目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两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签订几年以上的流转协议,协议上规定了流转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转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农户看到流转大户效益好,就随时终止流转协议,有的大户由于管理或技术或市场原因当年出现亏损付不出土地流转金,农户随即就终止了流转协议,因此土地流转不稳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转后农业的长远规模发展。

(三)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与评估的市场。无论是当局推动还是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对承租方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更没有让承租方交纳经营风险保证金。在土地流转后,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有效的补偿办法,风险由农民和当局承担。二是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是一定不变,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及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方面,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土地供需失衡,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转区域范围,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目前针对土地流转尚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制约了土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健康、有序进行。

(五)土地流转管理不健全。目前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从上到下的农业行政部门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土地流转主管部门虽然制定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土地流转合同文书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缺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纠纷隐患较多。乡镇农经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受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当局角色定位不明晰。当局的指导是帮助集体土地健康、有序流转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层当局和部门角色定位不准,认识错位,普遍把经营权流转当成流转主体的经济行为,对不利的流转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终止,同时没有科学制定流转后农民出路的规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做好应急处理预案,提供服务,化解矛盾。因此当局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搞好规划、提高服务,在集体土地流转中做好服务员、裁判员的角色。

(二)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分析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存在农民流转意愿不强烈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失地农民缺乏生存保障。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了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其次,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土地流转的速度应该与工业、第三产业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与城市基础设施容纳的程度相适应”,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不足导致农民转移就业不畅,不愿放弃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转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对土地价值的预期,致使流转意愿不强烈。

(三)土地流转后资金与技术支持不足。土地流转后,要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必须进行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经营者开发资金匮乏,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大面积承包土地后从事高效农业开发,后续发展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四)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仅土地分户经营,而且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从粮食到饲料、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而且业主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没有谈妥,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产,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一)建立土地流转机构,加强服务机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两个字。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原则,不能盲目跟风推进,以行政手段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当局和村级组织来说,只能是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其次,要把握规模的“适度”。因此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村、社及农民群众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充分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委*为第一组长、*为组长的x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事项亲自过问、关键难题亲自破解、重要问题亲自解决。先后召开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深化农村改革专题会等会议,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加压推进。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市里进一步明确了五大振兴牵头单位,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注重规划引领。一是推进规划全覆盖。由市*牵头,已编制出台《xx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年》(新发[20xx]4号)。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以县为单位编制或修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目前我市8个县(市)已全部启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其中xx县、获嘉县、xx县已完成初步成果。二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为解决村庄规划实用性差、科学性不足、实施性不强等问题,改变当前村庄改造大拆大建,村庄规划千篇一律,村庄建设千村一面的现状,我市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乡村规划干村试点工作,确定了182个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目前已启动180个,其中75个已完成初步成果。三是坚持多规合一。将农村土地利用、村庄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宜居等要统筹规划,将村庄规划与国土三调、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多规合一等有关工作充分有机衔接。根据实用性规划的要求,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一户一宅的有关规定,综合安排乡村发展空间。

(三)优化乡村产业结构。一是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坚持藏粮于地,重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市已累计建成587万亩,全市粮食总产万吨,比上年增长,实现丰产丰收。坚持藏粮于技,加快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小麦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台,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目前,*原示范区国家生物育种中心项目、xx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围绕四优四化、积极调整优化结构,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调优产业结构,全市优质强筋小麦收获面积140万亩,占全省优质专用小麦面积的11%;优质花生面积120万亩、蔬菜面积100万亩、优质水果面积30万亩;优质奶牛存栏万头。打造示范基地,特别是xx县优质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获得国家奖补资金1亿元;xx县积极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大力推广科技小院;辉县市食用菌总产达到22万吨,是全国最大的*菇生产基地;封丘县金银花种植规模稳定在6万亩以上产量6000多吨,是全国主要的金银花原料供应基地。

(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xx市以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推进乡村增绿添景。目前,99%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86%的村庄三清一改成效明显,累计完成改厕万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良好进展。长垣市全域农村垃圾分类效果显著,辉县市孟庄镇东夏峰村、xx县朗公庙镇毛庄村、获嘉县照镜镇楼村、东彰仪村等不少村庄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成效显著。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一是抓好五好乡镇党委建设。在全市深入开展领导班子好、队伍建设好、推动发展好、服务群众好、社会治理好五好乡镇党委建设活动,推动乡镇党委在基层基础建设中转观念、有思路、当主角,全市涌现出26个示范五好乡镇党委,占。冀屯镇探索形成了红分管理制度,全镇近5万人注册红分会员,20多万人次参与积分形成干部带头、党员主动、群众自觉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二是创建五星支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深入开展争创基层党建、稳定脱贫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安建设五星党支部的活动,建强村党支部战斗堡垒,全市共评选出星级党支部371个,上调村干部报酬2600余人,激励推动基层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实施五个一批选优配强领头雁。坚持广开渠道、下深水选人,不断优化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持续深化双好双强村党支部*工程,健全选育管奖全链条,大力实施五个一批。20xx年以来,全市从两委成员优育595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优召654名、退休人员优请38名、退伍军人优选239名、机关党员干部优派21名。同时,在全市建立五个一批人才库,储备优秀人才18943人,村级带头人队伍进一步优化,头雁效应进一步显现。四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统筹利用各类公益性培训资源,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阳光工程、扶贫攻坚雨露计划、农民工及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培训等,相继培训农民10多万人次,打造了一支由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组成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六)深化农村改革。xx市以深化农村五项改革为突破口,用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金字招牌,推进改革扩面、提速、集成,以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振兴新突破。一是深化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加大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整治力度,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预留空间。二是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全市承包地确权颁证率达,有效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积极探索宅基地改革,长垣市腾退集体建设用地亩,村均增加集体收入35万元。全市240个(不含长垣)示范村完成了摸底调查,正在积极稳慎推进。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清产核资全部完成,核实村级集体资产总额亿元,的村完成股份制改革任务,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由改革前的增加到。五是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完成入市前基础调查,初步调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万亩。通过农村五项改革,释放村庄建设空间,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节约集约用地,优化产业用地布局,增加村集体收入,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提供空间保障。

一是规划编制水*有待提高。由于规划编制费用不足、县乡编制人才匮乏,导致规划编制进度不快,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有的没有把产业、人口、土地、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规划很好衔接起来,没有体现多规合一;有的没有经过严格科学论证,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有的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规划没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没有体现城乡融合理念;个别村庄没有规划就开始建设,且随意性较大等。

二是乡村产业发展水*亟待提升。我市乡村产业仍处于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状况。传统产业缺乏竞争力,经营效益偏低;特色农业有规模但经营水*低,产品质量好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低;新型产业起步较晚,规模小,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刚刚起步,辐射带动不够,农村新型产业远未形成主导产业。

三是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短板。一是进展不*衡,由于历史欠账多,加上各地重视程度、保障力度、措施办法的差异,发展不*衡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推进机制不协调。比如垃圾治理,不同的县由不同的部门牵头,有住建部门的、有城管部门的,也有农业农村部门的,造成工作指挥调度不统一、上传下达不畅通,影响了工作效率。三是整治经费投入不足,乡村保洁队伍不稳定,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不高,不少村庄仅限于环境卫生整治,对亮化、绿化、美化、公共设施方面标准低,人居环境整治未形成长效机制。四是由于组织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的参与意识还不够强,垃圾分类工作比较滞后;虽然不少村庄将旱厕改成水冲式厕所了,但是雨污分流问题没有从根本得到解决。

四是乡村引才难,留才难依然存在。一是乡土人才流失严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日益显著,一大批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高素质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成为农村人口代表。二是乡土人才回归和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需要健全。现行的人才政策总体上缺乏系统性,发展较为滞后,难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才发展需求,影响了扎根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乡土人才培养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培养方式和手段,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

五是农村改革进展不*衡。一是个别地对农村改革认识不到位。从调研情况看,个别县(市、区)对深化农村改革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来谋划推进,存在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工作进展不*衡。有些县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等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有些宅基地改革相对缓慢,多数处在调查摸底阶段,实质性进展较少。三是改革效果不*衡。有些地方,通过改革实现了农民增收、集体增收、财政增收,提升了村容村貌、基层组织面貌、广大群众精神风貌;有的地方,对改革政策不研究,工作没思路,推进没办法,存在等靠要思想和不想触及矛盾的惰性。

一要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各级*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农办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意见》精神,树牢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资理念,坚持多规合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利用、村庄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等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具特色,不搞千村一面。

坚持规划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规划编制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科学合理编制,获得大多数群众认可。要注重示范引领,以两县十乡(镇)百村为试点,在全国聘请一批不同设计风格、设计理念的设计团队编制规划,提高规划水*,做到规划一个,评审一个,实施一个;要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就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

二要坚持产业支撑,城乡融合。产业兴则乡村兴。各级*及有关部门要把村庄产业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败的关键,牢固树立无产业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意识,紧扣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产业发展落实到农民持续增收上来;要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人才、土地、资源、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相互流动和*等交换,释放农村发展潜力;要围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百村百态百村百业,选准产业定位,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要着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产业工人,提高现代农民素质,发挥其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同时要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产业振兴,实现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要坚持文化传承,生态宜居。良好的生态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村庄植入了文化元素,美丽乡村就有了文化传承。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打造生态宜居乡村的突破口,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实现农村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使农村成为绿色生态宜居的亮丽风景线。要充分挖掘每个村庄的历史文化、乡愁故事,打造田园综合体,使其成为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特色产业的载体。

五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问题,增强乡村振兴发展的活力。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抵押、有偿退出和流转机制,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广积分管理,激活基层基础活力,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实现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要坚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建立考评督导体系,定期研究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积极稳妥推进。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以两县十乡(镇)百村示范点为重点,安排市县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示范引领各地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城乡资金、技术、产业、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资源融合发展;要发挥驻新高校、中科院、*农科院、省农科院等人才资源优势,制定落实优惠扶持政策,鼓励驻新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参与乡村振兴,营造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八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特别是20xx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总体部署,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化合作社及种粮大户,采取公司租赁、合作社承包、农户自发流转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化引导,示范带动,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根据县领导指示,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流转情况做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20xx年3月1日实施的《^v^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亩,占7%。流转入企业面积15974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344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38195亩,流转入其它组织面积129亩;500亩以上的地块24宗合计29271亩。20xx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500亩以上的地块19宗合计19190亩。

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有组织规模化流转转变。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九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1、转包2、出租3、互换4、转让5、入股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荒地_________亩、林地_________亩、其他土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列表)。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金________元。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备案(盖章)_________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

甲方(出让方):________ 地 址: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村委会: 负责人: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为提高耕地使用效率,实现规模经营目的,经协商将所承包经营的土地以出租形式流转给乙方。

注:类别分别指:水浇地、旱地及坡地,土地利用现状指现种植作物或林果情况,退耕还林地在备注中注明。

流转期限20_年,自20_年元月1日起至20_年元月1日止。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根据双方核定的土地等级标准,由乙方按二轮承包责任书的定产标准,每年以原粮形式向甲方支付流转费用,或者以国家公布的最低保护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并根据市场波动随时调整。根据以上标准及承包土地数量,乙方每年需支付给甲方小麦原粮公斤,或一次性付给甲方补偿款 元。

以上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原粮(或折金)应于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双方约定的流转费用。

3、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在经营地务工。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乡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土地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限必须确定在国家规定的第二轮承包期之内。3、合同期满后,土地流转形式按国家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流转给乙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因此造成损失的2倍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一

甲方(出让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的承包土地亩,位于的柴山地亩,位于的绿化林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xx年月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元,大写万元整;乙方于xx年月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一本;

2.《林权证书》(编号:)一本;

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一本;

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附:转让地界四至界限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二

流转方(甲方):联系方式:受让方(乙方):联系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受______组______名农户委托以_____(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该组共计________亩(其中原纳税面积土地________亩、非纳税面积土地________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上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经营期间,除粮食直补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农补贴政策归乙方享受。

2、流转经营期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乙方交纳,理赔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土地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顺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转期满(必须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后,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继续同意流转,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代表人:

乙方:

村委会见证:

村民小组见证

监证机关:

(签字)年(公章)负责人:年

年月日(签字)月日(签字)月日(公章)承办人: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三

一、土地承包流转方式和用途:

甲方采取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用于建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园。

二、土地出租的种类、位臵及面积:

三、土地租赁期限、支付办法及时间: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土地租金以现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为________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甲方负责划清地畔,若有权属等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以及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和工程建设,并自行清除附着物。________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等,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

五、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镇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市**镇**村**队**地,**地(包沟渠)于20xx年11月20号,流转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平等协议后,订立本合同书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转给乙方后,永久不变,一切使用权及所有权有乙方享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权及所有权流转费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给乙方交地时必须把四边界限画清楚,东靠排水沟及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产路,西靠沟,北靠排水沟与杨发玉共同使用,各沟存在问题有甲方出面调解。

三:甲方给乙方交地时,包括本地内的所有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及泵站以前线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权,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线路及用电以后的问题都有甲方出面协调及解决。

四:乙方接受后担任土地上的所有义务工和建设经费若有搅扰甲方出面协调。

五: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流转合同的条列,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协议和不遵守合同条例提出的一方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在出现合同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有证明签字证明,如果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判执行。

七: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书,特立本合同书为证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证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自签字起生效。

八:关于xx租用泵站及渠道的问题,xx在每年用水期间除交相关的水费,电费及维修费外再给与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坐落 ,面积 ( )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

:土地流转年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

:乙方交纳甲方的土地租赁费以原粮(稻谷)为依据折价计算,每亩每年租赁费折原粮 斤 ,价格以当年国家公布的中籼稻最低保护收购价为标准计算。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于每年收割后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最迟不超过11月底,该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土地流转最后一年,乙方应于10月 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土地等级和质量。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条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经营,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依法享有各级政府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其他有关惠农补贴属于农户所有。

2、租赁期内,上述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青苗赔偿、土地附作物赔偿。其他土地赔偿、安置补偿等归甲方所有。

3、土地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4、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如要流转必须甲方同意才可实行。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如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乙方响应的赔偿。甲方如擅自终止合同须交纳乙方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2收取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且甲方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证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舟山村南大排地块面积35亩﹙其中:南大排地块,30亩;南大排地块,5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转让时间从___年1月1日开始,长期转让。

四、承包费及交付方式;

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该地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六、承包期内国家规定给予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及补贴由乙方享受。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

转让方:﹙签字﹚承包方:﹙签字﹚签字方:兴安乡人民政府﹙盖章﹚

中间人:

签约日期:___年7月20日

湘乡市土地流转合同篇十七

流转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受____组___名农户委托以___(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该组共计____亩(其中原纳税面积土地___亩、非纳税面积土地___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包括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上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经营期间,除粮食直补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农补贴政策归乙方享受。

2、流转经营期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乙方交纳,理赔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土地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顺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转期满(必须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后,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继续同意流转,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村委会见证:

村民小组见证

监证机关:

(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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